基于严格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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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故内部追责制度模板

环保事故内部追责制度模板

环保事故内部追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范围内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环保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第三条本公司对环保事故内部追责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责任到人、惩防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环保事故内部追责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环保事故认定第五条环保事故是指因公司及其员工在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导致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事件。

第六条环保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三个等级:(一)一般事故:指造成轻度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指造成中度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三)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重度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者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第七条环保事故的认定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制度以及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后果等因素。

第三章追责范围与方式第八条环保事故内部追责范围包括:(一)未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环保制度执行,导致环保事故发生的;(二)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三)对环保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四)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环保事故的;(五)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环保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环保事故内部追责方式包括:(一)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三)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对涉及环保事故的部门或者子公司,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民法典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环境污染、⽣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有哪些规定当前,在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中,对于污染环境、破坏⽣态致损的侵权责任进⾏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关于环境污染、⽣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有哪些规定呢?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民法典的环境污染、⽣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的环境污染、⽣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相关规定如下:《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九条【污染环境、破坏⽣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态造成他⼈损害的,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千⼆百三⼗条【环境污染、⽣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态发⽣纠纷,⾏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千⼆百三⼗⼀条【两个以上侵权⼈的责任⼤⼩确定】两个以上侵权⼈污染环境、破坏⽣态的,承担责任的⼤⼩,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态的⽅式、范围、程度,以及⾏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等因素确定。

⼆、环境污染、⽣态破坏侵权私益诉讼要件惩罚性赔偿的适⽤范围,仅限于被侵权⼈提起的因污染环境和⽣态破坏⽽引起的私益诉讼。

《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规定,国家规定的机关和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提起公益诉讼,使得《民诉法》的公益诉讼条款有了民事实体法上的依据。

但在《民法典》第1235条的公益诉讼赔偿范围中,惩罚性赔偿不在其列。

这也进⼀步说明,惩罚性赔偿不适⽤于公益诉讼。

在环境污染和⽣态破坏责任中引⼊惩罚性赔偿,是《民法典》的⼀⼤亮点。

将“⽤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态环境”理念体现在民事私法中,赋予民法典以更多使命,解决环境保护等公法不能解决的问题,是正确理解民法典中绿⾊条款的关键。

店铺⼩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因污染环境、破坏⽣态造成他⼈损害的,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具体类型

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具体类型
ss rncp e,a h a i e,a s s h m t t r a i c a im , W a e l m o i tp i i l tt e s me tm s itt e wih tl c e tve me h n s e t rpo h. n,ai lu i r po l 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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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t a t P i cp e o t itl b l y s o l e t eb scp i cp e o i b l y f a i n o o tl b l y o n i s r c : rn i l fs rc i i t h u d b h a i rn i l f a i t i t f r i i t f v ~ a i l i x o t a i e r n n a o l t n S rc ib l y a d f i l b l y s o l o e h r c n t u e t r l b l y f a i n s s o me t l l i . t itl i t n a r i i t h u d t g t e o s i t o t i i t i t y ~ p u o a i a i t a i x o
的 环 境 污染 侵 权 责 任 的归 责 原 则 体 系 。水 污 染 、 大气 污染 、 固体 废 弃 物 污 染 、 洋 污 染 、 害 有 毒 物质 污 染 、 境 噪 音 污染 、 海 有 环 能 量 污 染 、 坏 自然 资 源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以 及 转 基 因 产 品 污染 等 侵 权 行 为 。 应 列 入 我 国 民法 典 之侵 权 法编 中 。 破 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指针对环境污染问题,通过规定相关
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以防治
环境污染并保护生态环境。

1. 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污染的底线
和限值,规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对违法行为实施惩罚措施。

2. 监管机构的职责: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委托给其他
机构,负责对环境污染进行监管、执法和监督,并对违反法律法规
的行为进行处罚。

3. 企业的责任: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
超标污染进行处理和减排,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监测和报告
机制。

4. 个人的责任:公民对环境保护负有责任,应当积极参与环境
保护活动,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不随意乱扔垃圾等。

5. 环保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企业和个人给
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激励和约束各方积极参与环
境保护。

6. 信息公开和参与机制:加强对环境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提
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和机制,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上述是通用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
则和管理方式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论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论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论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论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它在为人类创造巨大价值的同时带来严重的恶果即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在民法上构成环境侵权。

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与一般的侵权行为不同,具有特殊性。

在当前的侵权责任法的制定过程中,对于如何构建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理论上存在着极大争议,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认真研究。

一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是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

侵权法的归则原则在整个侵权法中居于核心地位,一定的归责原则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也决定着一定的责任构成、举证责任的承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减轻责任的根据等等。

27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

过错责任原则,也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最终要件的原则,受害人承担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举证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在英美法中则被称为严格责任,是指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受害人只要证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并不是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而是其主观上的过错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不产生影响。

对于环境侵权行为到底应当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并不是十分明确,因此理论上对此产生了争议。

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36而过错推定责任的实质为过错责任;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关于侵权归责原则的一般规定,即一般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三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三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国内所有污染环境行为,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等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等各个层面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共同保护环境。

第四条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目标是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达到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第五条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原则是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分级负责、公开透明。

第二章国家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第六条国家机关负责制定和完善污染环境防治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环境标准和排污许可制度。

第七条国家机关负责统计和发布全国的环境质量状况,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第八条国家机关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第三章地方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第九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的环境保护计划和区域性环境保护标准,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措施。

第十条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并采取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各个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确保其不造成环境污染,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章企事业单位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经批准后执行。

包括污染物排放控制、危险废物处理、节约资源和能源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和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依法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和限值进行排放,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和上报监测数据。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范本(三篇)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范本(三篇)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范本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责任制度,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

一、总则1.1 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并且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1.2 公司将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环境保护工作。

二、责任分工2.1 公司领导层2.1.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保护与企业经营管理同步推进。

2.1.2 确保公司环境保护政策制定和执行,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

2.1.3 提供充足的经费和资源,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2.2 环境保护管理人员2.2.1 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执行。

2.2.2 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

2.2.3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2.3 部门经理2.3.1 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3.2 确保本部门的作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向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报告相关情况。

2.3.3 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4 员工2.4.1 遵守公司的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严禁违法排放和投放污染物。

2.4.2 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培训和学习,提高环保意识和技能。

2.4.3 发现环境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问题解决。

2.4.4 遵守环境保护工作安全规定,保证个人及他人的安全。

三、具体要求3.1 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监测工作,保证环境安全。

3.2 严格控制和管理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确保环境污染不超过法定标准。

3.3 推广和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4 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公众的环保意识。

3.5 支持并参与社会公益环保活动,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四、考核与处罚4.1 建立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4.2 对环境保护工作表现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激励。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模版(4篇)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模版(4篇)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修复和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的界定和认定第2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环境保护义务。

第3条政府部门应当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

第4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和控制,推行清洁生产,降低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5条个人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正确处理和排放废弃物,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第三章环境责任的追究第6条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应当及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7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8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检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四章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宣传第9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倡导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第10条媒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应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课程教育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倡导环保理念。

第五章环境保护奖惩措施第11条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第12条对环境破坏行为严重的个人和单位,应当予以惩戒和处罚,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制裁,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13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责任人的监管和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14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和投诉,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体现损害担责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

体现损害担责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

体现损害担责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一、引言环境法作为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法律,旨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健康。

在环境法中,损害担责原则是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介绍体现损害担责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

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是指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人,应当通过经济、技术等手段,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补偿,以恢复其生态功能。

该制度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对受损生态环境的补偿责任。

三、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只有经过许可的行为人才可以排放污染物。

该制度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对污染环境的许可责任。

四、源头保护制度源头保护制度是指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度。

该制度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对环境保护的源头责任。

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制度。

该制度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对环境保护的影响评价责任。

六、总量控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是指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以保障环境质量的制度。

该制度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责任。

七、污染者付费制度污染者付费制度是指对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由污染者承担的制度。

该制度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费用责任。

八、损害担责制度损害担责制度是指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制度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的核心精神,要求行为人承担对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

九、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指公众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制度。

该制度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的精神,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对自然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的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4篇)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4篇)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促进企业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是指通过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明确、细化和具体化,建立和实施企业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以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科学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法律法规合规原则: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始终保持企业合法经营。

(2)源头预防原则:企业应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环境风险。

(3)责任追溯原则:明确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的个人责任,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持续改进原则:企业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水平,实现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主体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有最终责任,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2. 环境保护部门或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具体管理和组织实施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工作计划,并确保实施。

4. 从业人员应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四、主要制度和措施1. 环境风险评估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对企业环境污染和生态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 环境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政策、环境目标、环境指标和环境管理程序,以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3. 环境保护设施和技术措施: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和技术措施,做好环境保护防控工作。

4.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企业应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5. 环境培训和教育制度:企业应定期组织环境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文(5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文(5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公司特制定了以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以确保我公司的生产活动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相适应。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主体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承担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

特别是生产经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属部门的环境防治任务负有直接责任。

二、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内容1. 生产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制定并执行适当的污染防治计划,确保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并确保所使用的原材料、设备、产品等符合环保要求。

2.生产经营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3. 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或排放。

4. 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急需物品、药品等应选择对环境污染小的,并储存安全,禁止使用对环境污染大的物品。

5.生产经营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问题,并保持联络方法畅通。

三、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监督公司将定期进行环境保护的督查,对生产经营部门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激励和处罚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出色的个人、部门,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要求的个人、部门,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以上是我公司制定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希望能够得到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和执行,确保我们的生产活动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和谐,为建设美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文(2)一、总则本责任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要求、责任追究及奖惩等问题,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二、责任主体1. 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环境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排放。

2. 政府部门:应当制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3. 公众个人:应当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环境保护责任制(一)企业领导的责任企业高层领导应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环保工作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决策过程中。

他们需要制定明确的环保目标和方针,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

同时,领导还应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监督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对环保工作的成效负责。

(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他们需要组织本部门员工贯彻执行企业的环保方针和政策,制定并落实本部门的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

例如,生产部门要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采购部门要优先选择环保型的原材料和设备;销售部门要向客户宣传企业的环保理念和产品的环保特性。

(三)员工的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应树立环保意识,遵守企业的环保规章制度,在工作中积极采取环保行动。

比如,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正确操作和维护环保设备,及时报告环保事故和隐患等。

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统计制度。

对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和排放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同时,要积极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采取先进的治理技术和工艺,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是保障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

建立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4篇)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4篇)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一、目的和原则1.1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建立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2 依法加强环境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1.3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责任主体2.1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制定和完善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2.3 公民应当自觉保护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不参与环境污染行为。

三、责任要求3.1 政府部门责任:3.1.1 制定和完善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3.1.2 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环境污染行为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3.1.3 组织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3.2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3.2.1 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实施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3.2.2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申请环境保护手续,定期进行环境自我监测和报告。

3.2.3 对环境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应急处置,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公民责任:3.3.1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习惯,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

3.3.2 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举报环境污染行为。

3.3.3 不从事破坏环境的行为,不乱扔垃圾或者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四、监督和执法措施4.1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公布结果。

4.2 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惩处环境污染行为,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

4.3 推动社会监督参与,鼓励举报环境污染行为,提供相关奖励机制。

五、法律责任5.1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公民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何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生态破坏等,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主体首先,要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

这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

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应当承担起制定环保政策、监督执法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个人也不能置身事外,应当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环保习惯,如节约能源、减少垃圾排放等。

对于政府部门,应明确各级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保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官员进行问责。

企业方面,要落实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环节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对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个人的环保责任也不容忽视,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一是要提高环保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明确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减少法律漏洞和模糊地带,使执法部门能够依法严格执法。

二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提高罚款数额,增加违法成本,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要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造成环境损害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2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2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副组长:成员:污水站全体工作人员、谢伦标、马苏红四、污水处理站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止工作,并在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止与保护工作。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示。

六、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七、建立健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2)污染环境是当前世界面临的一大挑战,对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建立了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本文将从责任的界定、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以及责任的履行等方面,详细介绍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责任的界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指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这种责任分为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政府部门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责任;经济责任是指企业和个人对环境污染行为承担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进行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

责任主体: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

政府是污染环境防治的主要责任主体,通过立法、监管、行政执法等手段,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范本(3篇)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范本(3篇)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落实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并执行。

第二条本企业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的整体策略和发展规划,将环境保护责任视为企业的基本责任之一。

第三条企业高层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确保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落实,将环保经费纳入企业预算,并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

第四条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计划,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工作,并按照计划要求开展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第六条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并将目标明确通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积极履行各自的环境保护职责,不得姑息纵容环境污染行为。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监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企业应主动接受环境监测和评估,公开企业的环境数据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环境事故,保护公众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报送环境保护相关报告,接受政府的环境保护监督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推动社会的环境保护行动。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企业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纪律处分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应经企业高层管理者审批,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

企业名称:日期: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____,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根据《____环境保____》,并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范文(3篇)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范文(3篇)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有责任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相应的法定义务和环境保护义务。

第四条上级领导对下级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职责。

第二章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与权限第五条本单位规定以下人员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和权限:1. 所有员工:负有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环境保护制度的责任,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物,不得恶意损坏环境设施,并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2.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计划和目标,并报告总经理;负责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督促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制度,组织部门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按时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并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六条所有员工对单位环境污染、环境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有权向环保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反映,环保部门或上级领导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按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章违反责任的处理办法第七条对于个人和部门未按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进行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于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制度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却不及时报告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纳入个人信用体系。

第四章多管齐下的管理措施第十条本单位将进行定期的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他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第十一条建立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污染环境责任制度范本(五篇)

污染环境责任制度范本(五篇)

污染环境责任制度范本为贯彻执行《____环境保____》、《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副组长:成员:四、安全环保部是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____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2、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3、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废物识别标志。

九、公司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____调查处理。

十、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全环保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污染环境责任制度模版(3篇)

污染环境责任制度模版(3篇)

污染环境责任制度模版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

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贮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3、危险废物贮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贮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

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

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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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严格责任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设计
摘要:环境污染侵权行为作为特殊侵权行为之一,适用严格责任以求得对于受害人的充分救济。

但是,环境污染的特殊性,使得仅仅依靠严格责任来追究加害人的民事责任往往落入虚空,需要在传统侵权责任制度的基础上系统构建适合环境侵权诉讼的责任制度。

本文以落实严格责任的功能为基点,针对环境侵权的独特性质,对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严格责任;环境侵权;环境权;责任保险
一、环境污染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的必要性
严格责任是指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发生了损害后果,就要承担责任。

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大规模发展,同样面临着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工业化时遇到的种种问题。

介于普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对于追究环境污染特殊侵权行为责任的软弱与不足,我国在立法上也采用了严格责任原则。

我国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的立法比较彻底。

不论是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则》(第106条),还是作为环境基本法《环境保护法》(第41条),抑或各环境单行法,都贯彻了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的功能有(1)对受害人的有效救济;(2)对污染者的教育和警示作用;(3)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累几个方面的表现。

二、现有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的缺陷--构建以严格责任为核心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我们应当看到,尽管我国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但是现有环境侵权责任制度还是以传统侵权法为主要内容,从总体而言,缺乏对于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的系统设计,在责任认定及实现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亟待解决。

介于此,我们以落实严格责任的功能为基点,针对环境侵权的独特性质,分析一下目前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的不足。

(一)环境侵权受害人缺乏有效诉权
诉讼虽然属于末端救济,却也是最有效的救济途径。

宽松的起诉资格的确立会对环境污染者起到警示作用,一定程度上起到源头救济的作用。

任何公民要进行环境诉讼,首先要证明自己与其有关的权益受到侵害。

而所谓的”与环境有关的权益”正是环境权的具体内容,环境权是进行环境诉讼的有效诉权。

然而目前我国立法对环境权益缺乏法律保护的明文规定,使得严格责任对受害人的有效救济以及对污染者的教育与警示功能不能得到有效的实现。

在环境侵权救济时不得不依托于传统侵权法,仅仅对受害人人身权、财产权给予保护。

在环境危机日益严重的现代社会,单纯依靠人身权和财产权来保护受害人已不能适应环境法的”预防理念和参与理念”。

把环境权益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为环境法所确认和保护,由此环境侵权才能有自己名正言顺的请求权基础,也才能更符合环境侵权的独有模式,才能更充分的发挥救济与保护。

[1]
(二)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判断困难
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累是严格责任的又一功能,然而由于环境
侵权诉讼缺乏具体的证明标准体系,使得许多诉讼陷于因果关系证明的泥沼之中。

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潜伏性、复杂性、长期性、广泛性等特点,决定了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判断极端困难。

我国虽然基于以上特点,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有利于对受害人的保护;但是原告依然需要就环境污染的损害事实、损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提供证据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证明。

所以对于原告而言,证明标准高低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民事诉讼采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这是基于均衡原被告利益的考虑而设定的。

但是,环境侵权行为有别于普通侵权行为,其独特性质导致在诉讼中要求原告对于因果关系的证明达到高度盖然标准十分困难。

所以以传统的侵权法的证明标准应用于环境侵权诉讼这样的特殊侵权诉讼时,对于原告是十分不利的,使得严格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设置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实现最初的立法目的。

(三)环境侵权责任实现途径单一
适用严格责任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实现对受害人的有效救济。

然而目前我国单一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实现途径使得对责任最终不能落到实处。

目前我国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传统民事侵权责任中广泛适用的一种责任形式,也是一种最基本的责任形式。

但是,环境侵权不同于传统的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往往带来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甚至是大规模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传统民事责任实现途径单一即由加
害人独自承担,造成了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受害人民事索赔面临种种障碍难以实现,企业和国家也面临难以承受的赔偿压力。

一纸难以执行的法院判决暴露传统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的局限性,改变我国原有的环境责任承担模式,取代以环境责任社会化的新型模式成为必然趋势。

三、完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对策思考
针对上述我国现有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不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确立环境权
以上可以看出,肯定环境权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然而,环境权作为一种新型的权利,其内涵和特征及如何在法律上确认和保护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借鉴国外的经验,首先,在宪法中应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

当前发达国家都将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写入了宪法加以保护。

其次,在法律中应对环境权的实体性权利加以具体规定,以完善公民环境权利系统。

如清洁水权、清洁空气权、日照权、通风权、安宁权、历史性环境权等权利,都是当前公民比较关注的权利。

再者,在法律中应增加程序性环境权的规定。

程序性环境权主要包括环境知情权、参与权以及受害求偿权等。

环境知情权是公民知情权的内容之一, 它是知情权在环境保护领域里的具体体现。

这一权利既是国民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前提,又是环境保护的必要民主程序,同时也是公民实行环境监督的一种表现。

(二)构建环境污染侵权诉讼证明体系
通过分析,我国现行诉讼法对证明标准不分层次,对证据盖然性的大小、优劣不加区分的做法已无法满足诉讼实践的需求。

细化证明标准,突破”证据确实、充分”这一难以达到的标准,建立易于操作和掌握的新的证明标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3]
从我国环境侵权诉讼的实际出发,首先,可以考虑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证明方法;其次,对不同主体、不同对象可以采取不同证明标准,环境侵权诉讼中,在因果关系、免责事由方面,对原告适用盖然性占先的证明标准,对被告适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而在其它方面,如在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上,则对原被告适用同一的证明标准;[4]再者,在审理的不同阶段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这既能反映案件进展的不同阶段,还可告知当事人着重应证明的关键所在。

(三)引入环境责任保险机制
目前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多数人的共识。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国际上行之有效的防治污染的法律制度。

把企业缴纳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应对个别、少数企业发生的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赔偿,集社会之财应对环境风险。

这样一来,企业由于投保,有了环保成本的支出,势必加强了其环保意识,另一方面,污染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而且还能确保生产企业继续经营,保证社会的稳定。

当前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正在积极推动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建立。

参考文献:
[1]樊杏华:环境侵权责任及其实现的几点思考[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6).
[2]闫顺强.论环境权
[eb/ol]./misc/2008-03/26/conte nt_821735.htm.
[3]夏勇子,陈桂枝.重构我国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的思考[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7,(6).
[4]吕忠梅.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初探[m].政法论
坛,2003,(5).
作者简介:张璐宁(1979-),女,山东烟台人,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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