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职业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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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职业培训体系
中国职业培训体系包括:职业分类与职业(技能)标准、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表彰
──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
1992年,中国完成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种分类目录》,目前,已正式颁布3200多个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职业技能标准),199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相应的职业标准正在制定之中。
──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
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和在职培训,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培训的层次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和其它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主要由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承担。
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基地,就业训练中心是培训失业人员的基地,以实用技术和适应性培训为主。此外,还有企业培训中心、社会和各方面(包括个人)举办的培训机构,承担在职培训和其他培训。
综合性培训基地是在改革现有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企业的培训实体基础上,建立起的一种兼有职业需求预测、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指导等多种功能并与职业介绍紧密结合的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为学员提供培训、鉴定、就业一体化服务。
职业技能开发集团是在城市,依托社区,联合各类培训机构,并实行劳动部门内部培训、鉴定与就业机构的联合运作,扩大培训规模效益,为促进就业服务的一种新型培训联合体。
劳动预备制度是为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而实施的一项制度。对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1-3年的职业技术培训。1997年在36个城市进行试点,1998年在200个城市推行,1999年在全国范围实施。
──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初、中、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制度,对劳动者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中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在各类企业的技术工种实行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凭证上岗的制度,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表彰
从1995年开始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目前已评选了3届。组织全国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数百万工人参加了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职业技能水平。
职业培训体系的工作规模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背景资料
一、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依据及基本内涵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
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我国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 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种,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两方面的就业压力:一是城乡新成长的劳动力数量大,职业技能有待提高。据测算,"九五"期间,全国城乡新生劳动力将达到7200万人,其中,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而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劳动者达2100万人,占新成长劳动力总数的30%。二是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的深化,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通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城乡新成长的劳动力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通过延长这部分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也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并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条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为劳动者就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我国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为劳动者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提供客观公正的职业技能凭证,既为形成有序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奠定基础,又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将职业技能鉴定和企业内人力资源管理有效结合起来,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培训、考核鉴定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职工素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现状和总体目标
我国自1993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体系。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000多个,工人考核组织1900个,考评人员7万余人,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有320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80万人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目前为止,全国累计已有1500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
制度的总体目标是: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出发点,以"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使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面明显扩大,鉴定质量明显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在社会上明显增强,逐步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并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相衔接。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要在技术复杂、通用性强、涉及国家财产、人民健康安全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职业(工种)中,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宣传提纲
(供各地编写《职业资格证书宣传手册》参考)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证书有哪些用途?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如何处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违纪现象?
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