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 浙电技监[2003]223号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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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新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防止性实验规程防止性实验是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防止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实验或监测,也涉及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实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种重要环节,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一、围本规程规定了多个电力设备防止性实验的项目、期和规定,用以判断设备与否符合运行条件,防止设备损坏,确保安全运行。

本规程合用于筠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二、总则1、实验成果应与该设备历次实验成果相比较,与同类设备实验成果相比较,参考有关的实验成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方面分析后做 判断。

2、碰到特殊状况需要变化实验项目、期或规定时,对重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对其它设备可由我司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执行。

3、110KV 下列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实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4、进行耐压实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多个设备分离开来单独实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但同一实验电压的设备能够连在一起进行实验。

已有单独实验统计的若干不同实验电压的电力设备,在单独实验有困难时,也能够连在一起进行实验,此时,实验电压应采用所连接设备中的最低实验电压。

5、在进行与温度和湿度有关的多个实验(如测量直流电阻、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等)时,应同时测量被试品的温度和围空气的温度和湿度。

6、进行绝缘实验时,被试品温度不应低于+5°C,户外实验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且空气相对湿度普通不高于80%。

7、在进行直流高压实验时,应采用负极性接线。

三、细则1、交流电动机:检测期为1 年。

1.1 绕组的绝缘电阻:1.1.1绝缘电阻值:1.1. 1.1 额定电压3000V 下列者,室温下不应低于0.5MΩ。

1.1. 1. 2 额定电压3000V 及以上者,交流耐压前,定子绕组在靠近运行温度时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UnMΩ(取Un 的千伏数,下同);投运前室温下(涉及电缆)不应低于UnMΩ。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49349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49349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electric power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

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

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试行)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前言为实现浙江电网“一强三优”的发展目标,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城农网无功电压管理,细化国网公司生技部和农电部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无功电压的管理水平,保障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对电力用户的可靠供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执行电压无功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浙江省电网电压无功现状与管理经验制定。

本规定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调度通信中心、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各地区局。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张劲、吴劲晖、史剑锋、姚晖、蒋援平、赵启承、陈晓宇、陈振宇、郑圣、吕春美、顾克拉、郑炅、陈炜、王杰、乔敏、杨晓华、邵毅、唐昕、莫俊雄。

1——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 (3)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5)第四章电压无功管理 (10)第五章无功电源建设与无功配置 (12)第六章无功电力调度与电压调整 (14)第七章电压质量监测与统计 (14)第八章考核 (18)第九章附则 (19)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电监会2009年颁布的《供电监管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国家电网生2009133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农[2003]293),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与接入浙江电网运行的电力用户签订协议时应符合本规定有关要求。

第三条各地市电力(业)局、各县(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 1997-01-01实施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

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

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

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

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周期、检验时间、检验计划、检验流程、检验重点等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电网范围内所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5145-2001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 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478-2001 静态继电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769-2001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3 总则3.1 本标准是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在检验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本标准未涉及部分应参照DL/T 995-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中规定执行。

3.2 本标准中的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网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运行时,为确保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起控制作用的自动装置,如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过载联切、故障解列、低频和低压自动减载、电厂事故减出力、切机等。

3.3 各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及运行维护部门,应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周期,根据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计划。

3.4 装置检验工作应按照发布的继电保护检验规程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指导书,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

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

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用户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受电工程建设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电网供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评价。

第四条本办通过对受电工程建设和投产运行发现的质量、安全和评分等记录,对参与工程建设的设计、设备供应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建单位)进行评价.第二章设计单位评价第五条设计单位评价包括“设计文件及资料完整性”、“设计质量”、“用户意见”、“技术交底”四个方面,评价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见附件一)。

1.“设计文件和资料完整性”,评价设计单位递交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该项共20分.每少一张图纸扣2分,扣完为止。

2.“设计质量”,按《设计质量评价标准化作业卡》(见附件四),评价受电工程的设计质量,该项共40分.图纸无缺陷的为“优”,得40分;有2条及以下缺陷的为“良”,得30分;有3~4条(含4条)缺陷的为“一般”,得20分;有4条以上缺陷的为“差”,不得分。

3.“用户意见”,反映用户对设计单位的意见,该项共20分。

用户满意的得20分,用户不满意该项不得分。

4.“技术交底”,评价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履行技术交底职责的情况,该项共20分。

设计单位未履行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职责的,该项目不得分。

技术交底不到位,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扣5~10分.第六条“设计文件和资料完整性”、“设计质量"由供电企业负责在图纸审核时进行评价。

“用户意见"、“技术交底”由供电企业在竣工检验时,分别收集用户意见和施工单位意见进行评价。

第三章设备供应单位评价第七条设备供应单位评价包括建设安装过程、运行过程两个方面.第八条建设安装过程评价包括“按合同供货”、“设备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合格性”、“设备缺陷整改”三个方面,评价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见附件二)。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02]777号)国家电力公司2002-11-07 发布并实施关于颁发《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电发[2002]777号)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为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当中的安全可靠,国家电力公司在相关规程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现予颁发,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

附件: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家电力公司(印)二OO二年十一月七日目录1 范围 (3)2 引用标准 (3)3 定义 (4)4 电容型验电器 (6)5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7)6 个人保护接地线 (8)7 绝缘杆 (8)8 核相器 (9)9 绝缘罩 (10)10 绝缘隔板 (11)11 绝缘胶垫 (12)12 绝缘靴 (12)13 绝缘手套 (13)14 导电鞋 (14)15 安全带 (14)16 安全帽 (15)17 脚扣 (16)18 升降板 (17)19 竹(木)梯 (18)20 试验报告 (18)21 参考文献 (18)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各种常用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试验方法,用以判断这些工器具是否符合使用条件,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本规程不适用于带电作业工器具。

从国外进口的安全工器具应以该工器具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本规程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均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11~2812—1989 安全帽及其试验方法GB4385—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GB 6095~6096—1985 安全带及其检验方法GB 7059.1~7059.3—1986 移动式梯安全标准GBl2011—2000 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740—2000 电容型验电器SD 332—1989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3 定义3.1 电力安全工器具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4。3.2高压试验时应符合DL 560规定的要求。
4。3.3试验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服装,如安全帽、绝缘鞋等。
5预防性试验对象及基本流程
5。1预防性试验对象
a)规程要求试验的工器具;
b)新购置和自制的工器具;
c)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工器具;
d)对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5.2基本流程
20绝缘隔板…………………………………………………………………………………26
21绝缘绳……………………………………………………………………………………27
22绝缘软梯…………………………………………………………………………………28
23携带型短路接地线、个人保安接地线…………………………………………………30
12绝缘垫(毯)……………………………………………………………………………12
13屏蔽服、导电鞋…………………………………………………………………………13
14绝缘操作杆………………………………………………………………………………15
15核相器……………………………………………………………………………………17
3.7
线路施工机具
电力线路施工用小型机具,包括双钩紧线器、棘轮紧线器、连接网套、卡线器、绝缘子卡具、提线器、机动绞磨。
3.8
预防性试验
对已投入使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按规定的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所进行的定期试验,以发现其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4试验条件
4.1设施及环境条件
4。1.1试验室的设施,应有助于试验的正确实施。
3术语和定义………………………………………………………………………………1
4试验条件…………………………………………………………………………………3

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2011版

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2011版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114002-201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2011-10-26发布2011-10-26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114002-2011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3)5 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 (4)6 互感器 (16)7 开关设备 (24)8 套管 (34)9 支柱绝缘子、盘形悬式绝缘子和复合绝缘子 (35)10 电力电缆线路 (37)11 电容器 (41)12 绝缘油和六氟化硫气体 (43)13 避雷器 (46)14 母线 (49)15 1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 (49)16 接地装置 (50)17 串补装置 (54)18 旋转电机 (56)附录A(规范性附录) 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63)附录B(资料性附录) 污秽等级与现场污秽度 (64)附录C(资料性附录) 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的内容、项目和要求 (65)附录D(资料性附录) 变电站钢材质接地网土壤腐蚀性评价方法 (65)附录E(规范性附录) 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定子绕组的交流试验电压、老化鉴定和硅钢片单位损耗 .. 68Q/CSG114002-2011前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2004年以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 0007—200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对电力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近年来,随着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提高,新设备大量涌现,带电测试、在线监测技术不断进步,为减少定期停电时间,提高设备可用率,促进状态监测(检测)技术开展,适应南方电网公司管理与设备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修编。

本标准的提出以2004年以来新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规定为依据,结合电力设备管理现状,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2)

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2)

设备预防性实验规定①功率大于10kW的设备,不小于M12;②功率大于5kW至10kW的设备,不小于M10;③功率大于250W至5kW的设备,不小于M8;④功率不大于250W,且电流不大于5A的设备,不小于M6。

本质安全型设备和仪器仪表类外接地螺栓能压紧接地芯线即可。

4)接地连接件必须进行电镀防锈处理,其结构能够防止导线松动、扭转,且有效保持接触压力。

5)接地连接件应至少保证与一根导线可靠连接。

6)在连接件中被连接部分含轻金属材料时,则必须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例如钢质过渡件)。

7、接线1)连接件和接地端子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保证连接可靠,虽受温度变化、振动影响,也不应发生接触不良现象。

2)如采用铝芯电缆,必须采用过渡接头,以免发生电腐蚀。

8、隔爆设备的接线盒、增安型设备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隔爆设备的接线盒、增安型设备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Ⅰ、Ⅱ、Ⅲa是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分级,其中Ⅰ为上釉的陶瓷、云母、玻璃、石英;Ⅱ为三聚腈胺石棉耐弧塑料、硅有机石棉耐弧塑料、不饱和聚酯团料;Ⅲa为聚四氟乙烯塑料、三聚腈胺玻璃纤维塑料、表面用耐弧漆处理的环氧玻璃布板。

二固定设备(一)矿井提升机1、主轴装置1)主轴轴向水平度不得大于0.1‰,三支座的轴以两端轴颈水平为准。

轴承座的纵、横向水平度不得大于0.2‰。

2、滚筒1)滚筒的组合连接件,包括螺栓、铆钉、键等必须紧固,轮毂与轴的配合必须严密,预防出现松动。

2)滚筒的焊接部分,焊缝不得有气孔、夹渣、裂纹或未焊满等缺陷,焊后须消除内应力。

3)筒壳应均匀地贴合在支轮上。

螺栓固定处的接合面间预防出现间隙,其余的接合面间隙不得大于0.5mm。

两半筒壳对口处不得有间隙,如有间隙需用电焊补平或加垫。

4)钢丝绳绳头在滚筒内固定,必须用专用的卡绳装置卡紧,且不得作锐角弯曲。

5)滚筒衬垫应采用干燥的硬木(水曲柳、柞木或榆木等)或高耐磨性能材料(聚胺脂、PVC、钢)制作,每块衬垫的长度与滚筒宽度相等,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

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目录1总则2旋转电机3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消弧线圈)4互感器5开关设备6套管7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8电力电缆线路9绝缘油和六氟化硫气体10避雷器11母线12二次回路131K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和电力馈线14接地装置15电除尘器附录A同步发电机定子绕组沥青云母和烘卷云母绝缘老化鉴定试验项目和要求附录B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附录C污秽等级与对应附盐密度值(参考件)附录D橡塑电缆内衬层和外护套破坏进水的确定方法(参考件)附录E橡塑电缆附件中金属层的接地方法(参考件)附录F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和工频放电电压值(参考件)附录G高压电气设备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附录H电力变压器的交流试验电压附录I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直流泄漏电流参考值1总则1.1电力设备绝缘的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设备的健康状况,防止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损坏的重要措施。

依据电力部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GB50150-17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2005),结合公司多年来实践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所规定的各项试验标准,是电力设备绝缘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电力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设备的验收、维护、检修工作中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使其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1.3对试验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地、历史地综合分析和比较,即要对照历次试验结果,也要对照同类设备或不同相别的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经全面分析后作出判断。

1.4本规程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的交接和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

倘遇特殊情况而不能执行本规程有关规定时,如延长设备的试验周期、降低试验标准、删减试验项目以及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等,应由分厂报至分公司安技处,由分公司安技处组织人员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安全副总批准。

1.5110KV以下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1.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电力系统容量在40MW 及以上的发电机、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和110kV 电压等级变压器。

其它电力设备由各单位依据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结合本单位设备具体状况制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本规定仅适用于上述电力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大小修、更换绕组等试验工程和周期依据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执行。

3.电气常规预试、油色谱、六氟化硫气体湿度定期测量均属定期预防性试验范围,自周期到达之日起该设备就为预试超周期设备,应尽快安排补试。

在周期宽限期〔电气常规预试超周期六个月;互感器、套管油色谱定检超周期六个月;电力变压器油色谱定检超周期一个月;六氟化硫气体湿度定检超周期达三个月〕到达仍不能完成补试的设备应同时统计“预试超周期设备”和“三级绝缘注”并上报。

4.被定为“二级绝缘注”的电力设备跟踪周期一般应掌握在:项目电气常规预试工程六氟化硫气体湿度互感器油色谱套管3 至6 个月1 至3 个月1 至3 个月3 至6 个月跟踪周期变压器依据产气速率的凹凸及性质而定,一般不超过3 个月5.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同时原《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浙江电网补充规定》停顿使用。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技术监视办公室。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准时反响给技术监视办公室,以便在修改时作依据。

注:“二级绝缘”、“三级绝缘”的定义请参见《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绝缘定级方法〔试行〕》。

6.预防性试验工程、周期、要求及说明6.1发电机序号试验工程周期要求说明1定子绕组的 1 年1 次或1〕绝缘电阻值自行规定。

假设在1〕200MW 及以上发电机应测绝缘电阻、跟随机组小相近试验条件下,绝缘电阻下量极化指数;吸取比或极修周期降到历年正常值的1/3 以下时2〕额定电压为1000V 以上者化指数应查明缘由;应承受2500V 兆欧表,量程不2〕各相〔分支〕绝缘电阻的差值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00%;应低于10000ΜΩ;3〕水内冷定子绕组应承受专用3〕吸取比和极化指数:兆欧表沥青浸胶及烘卷云母绝缘吸取比≥1.3 或极化指数≥1.5,环氧粉云母绝缘吸取比≥1.6 或极化指数≥2.0,水内冷定子绕组自行规定2定子绕组泄 1 年1 次或1〕试验电压为2.0Un;1〕试验电压按每级0.5 Un 分漏电流和直跟随机组小2〕在规定试验电压下,各相泄阶段上升,每阶段停留1min;流耐压试验修周期漏电流差异不应大于最小值的2〕试验时,微安表应接在高压100%;最大泄漏电流在20μA 侧,测试时要留意消退出线套以下者,相间差值与历次数据管的影响;比较不应有显著变化;3〕定子水内冷发电机汇水管有3〕泄漏电流不应随时间的延长绝缘的应承受低压屏蔽法接而增大线;汇水管直接接地者应在不通水和引水管吹净条件下进行。

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本标准规定了供电设备评级的标准和原则。

引用标准包括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使用时应尽可能使用最新版本。

供电设备评级原则上分为三类设备。

一类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外观整洁,技术资料齐全,能保证安全经济满足稳定供电需求。

绝缘定级和继保二次设备均应为一级,重大事故措施或完善化措施已完成,检修和预防性试验不超周期。

二类设备个别次要元件或试验结果不合格,但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

外观尚可,主要技术资料具备且基本符合实际,检修或预试超周期不满三个月。

绝缘定级和继保二次设备定级不低于二级。

三类设备有重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渗漏严重,外观不整洁,主要技术资料残缺不全,检修或预防性试验超周期一季度以上,未完成上级规定的重大反事故措施。

一类和二类设备称为完好设备,设备完好率为设备完好率%=×100.设备评级单元的划分包括送电线路和变电设备。

送电线路以条为单元,支接线应包括在内。

双回路应按两个单元计数,但双回路公用一个出线开关者按一个单元计数。

评级内容应包括杆塔及基础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拉线和接地装置等。

架空线路中的电缆线路也应包括在架空线路中一并评级。

变电设备的评级单元包括变压器、以开关为主要元件的回路、母线和电力电。

变压器以每台为单元,包括附属设备。

以开关为主要元件的回路应包括母线闸刀(属母线回路)下的椿头起所连结的小母线、闸刀、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设备之间的连结电缆、耦合电、阻波器、线路避雷器及构架等,三线圈变压器三侧有开关者,则其开关回路应定为三个单元。

母线包括母线闸刀、电压互感器、母线避雷器及构架为一单元。

电力电以组为单元,包括分组熔丝、电缆、放电压器、电抗器、保护间隙、中性点电流互感器等。

所用变压器以台为一单元,包括闸刀、熔丝、电缆等。

3.2.2 设备单元划分3.2.2.6 直流设备包括蓄电池、充电或整流装置、储能跳闸电容、直流盘等,为一个单元。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电监安全[2011]2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电监安全〔2011〕23号)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电监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二○一一年八月)目次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要求4.1 原则4.2 建立与保持4.3 评定与监督5 核心要求5.1 目标5.2 组织机构和职责5.3 安全生产投入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5 教育培训5.6 生产设备设施5.6.1 设备设施管理5.6.2 设备设施保护5.6.3 设备设施安全5.6.4 设备设施风险控制)5.6.5 设备设施防汛、防灾5.7 作业安全5.7.1 生产现场管理5.7.2 作业行为管理5.7.3 标志标识5.7.4 相关方安全管理5.7.5 变更管理5.8 隐患排查和治理5.9 重大危险源监控5.10 职业健康5.10.1 职业健康管理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5.10.3 职业健康防护5.10.4 职业危害申报5.11 应急救援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浙江省电力技术标准全文管理系统新增、更新标准文本目录(2011年第9次)

浙江省电力技术标准全文管理系统新增、更新标准文本目录(2011年第9次)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监控系统功能规范
有效
63.
Q/GDW/Z 646-2011
智能插座技术规范
有效
64.
Q/GDW/Z 647-2011
居民智能交互终端技术规范
有效
65.
Q/GDW/Z 648-2011
居民智能家庭网关技术规范
有效
66.
Q/GDW/Z 675-2011
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验收规范
有效
浙江省电力技术标准全文管理系统新增、更新标准文本目录(2011年第9次)
2012.1.16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状态
1.
CJJ/T 2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代替CJJ 29-89、CJJ30-89
2.
EPA method 200.7-2001-5.0版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分析水、固体和生物体中的微量元素
关于加强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全过程管理重点措施
有效
75.
浙电生[2011]1477号
浙江省电力公司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全过程管理规定
有效
76.
浙电生[2011]1559号
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运行管理规范(试行)
有效
有效
71.
Q/GDW-11-280-2011
±800kV直流输电线路停电检修作业指导书
有效
72.
Q/GDW-11-281-2011
±800kV直流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指导书
有效
73.
SY 0466-97
天然气集输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代替SY 4066-93、SY/T 4082-95

l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51页

l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51页

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2019-12-01发布2019-02-01实施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试验条件 (3)5 预防性试验对象及基本流程 (3)6 安全带 (4)7 安全帽、绝缘安全帽 (6)8 安全网 (7)9 绝缘手套 (8)10绝缘鞋、绝缘靴 (9)11带电作业用绝缘服(披肩) (11)12绝缘垫(毯) (12)13屏蔽服、导电鞋 (13)14绝缘操作杆 (15)15核相器 (17)16电容型验电器 (19)17绝缘硬梯 (21)18托瓶架 (23)19绝缘遮蔽罩 (25)20绝缘隔板 (26)21绝缘绳 (27)22绝缘软梯 (28)23携带型短路接地线、个人保安接地线 (30)24脚扣 (31)25登高板(升降板) (32)26移动式竹木梯、铝合金梯 (33)27手拉(扳)葫芦 (34)第 I 页28千斤顶 (35)29扒杆 (35)30吊钩(环) (36)31卸扣 (37)32滑车 (37)33钢丝绳(套) (39)34白棕绳 (41)35吊装带 (41)36双钩紧线器、提线器 (41)37棘轮紧线器 (41)38连接网套 (43)39卡线器 (44)40绝缘子卡具 (44)41机动绞磨 (45)42试验报告和证书 (46)参考文献 (48)前言为了规范、完善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质量,保障电力安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浙江电力教育培训中心、浙江省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成彪、陈良、李瑞、张学东、余虹云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浙江解释。

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1 范围本规程标准规定了常用电力安全工器具和小型施工机具的预防性试验技术要求和试验周期。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02]777号)电力公司2002-11-07 发布并实施关于颁发《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电发[2002]777号)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为规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当中的安全可靠,电力公司在相关规程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现予颁发,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

附件: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电力公司(印)二OO二年十一月七日目录1 围 (3)2 引用标准 (3)3 定义 (4)4 电容型验电器 (6)5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7)6 个人保护接地线 (8)7 绝缘杆 (8)8 核相器 (9)9 绝缘罩 (10)10 绝缘隔板 (11)11 绝缘胶垫 (12)12 绝缘靴 (12)13 绝缘手套 (13)14 导电鞋 (14)15 安全带 (14)16 安全帽 (15)17 脚扣 (16)18 升降板 (17)19 竹(木)梯 (18)20 试验报告 (18)21 参考文献 (18)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1 围本规程规定了各种常用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试验方法,用以判断这些工器具是否符合使用条件,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本规程不适用于带电作业工器具。

从国外进口的安全工器具应以该工器具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本规程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均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11~2812—1989 安全帽及其试验方法GB4385—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GB 6095~6096—1985 安全带及其检验方法GB 7059.1~7059.3—1986 移动式梯安全标准GBl2011—2000 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740—2000 电容型验电器SD 332—1989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3 定义3.1 电力安全工器具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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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电阻相间互差不应大于三相 过规定且制造厂己说明原因的 平均值的2 无中性点引出的 按要求中3 %, )项执行; ) 绕组,线间差别不应大于平均 2 温度换算公式如下:
值的 1 %;
) A及以下变压器绕组 . 6 换分接位置 2 1 MV 3,铝导线 后 直流电阻相间互差不应大于三 式中 T铜导线取 25 取 4 相平均值的4 无中性点引出 3) 2 50 %, 建议测量电流不大于 1A 0 的绕组,线间差别不应大于平
有显著变化( 一般不大于3%) 4 温度换算公式如下: 0 )
t =g 3 ao .") g 4 r " 4 x t l (
第 3页 共 1 1页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续上表
序号
要求 说 明 周期 试验项 目 容型套管ts g 一般不 ,年 电容型套管 投运 13 D2 0 g 大 列 1油纸电 ℃时tS 应不 于下 数 ) 进行 换算,当 tS 厂 温度 g 与出 主绝缘及末 时,之后 3 值: 2 ^-5 V: 0 3k 值或上次数据比较有明显增长 屏的t8 年 1次 g
1 几 (2 ^ 5 0 V 1L 1 2 0 -0 k )
制造厂有明确规定不取样的按 制造厂规定执行
第 2页 共 1 1页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续上表
{ }试验琐目 序号 一
检查
周期 年 次 绝缘油外观 1 1
要求
说明
透明、无杂质或悬浮物
' . N 2
将油样注入试管中冷却至 在光线充足的地方观察
5 C
年 次 绝缘油水溶 1 1
按G 7 8 行试验 B5 进 9

性酸p H值
酸值 1 1 年 次 绝缘油击穿 1 1 年 次 簇0 m K Hg . gO / 1
1 0 -2 k 1 ^ 2 0 V: 33 k 5V
B59 -以 G 79 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
6次击穿电压的 平均值作为
}5 k - 0V > 5 0V 0k 电压 绝缘油中水 50V变压 应小于 1mg 0k 5 几 分 器、电抗器 1 1 年 次
其它电 备由 力设 各单位根据D /561 6 电 L 9- 9《 T 9 级的电力设备和 HO 电压等级变压器。 W
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结合本单位设备具体情况制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 本规定仅适用于上述电力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 . 大小修、 更换绕组等试验项 目 和周期
按照D /5619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执行。 LT9- 6《 9
自19 年 电 《 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浙江电网补充规定 97 和《 电力设备绝缘定级办法》颁布后, 对我省电力设备的预防性
试验工作起到了 应有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随着我省电网的迅速发
展, 大量新设备、 新技术的不断应用, 原有的补充规定和定级办
法有部分内容已 不能适应电网发展的要求, 因此需进行相应的调
6 . 2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
序号

周期 要求 说明 油中溶解气 50V变压 1 运行中 0k ) ) 变压器、电 抗器油中 1 当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有
试验项 目
体色谱分析 器和电抗器 溶解气体注意值如下:
为 3个月 1 总烃:10 / 5 u , LL 次; 踪。 氢气:10 LL 51 /. 1 20V变压 2k 乙炔:5 LL 0V变压 2产气速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 “ / (0k 5 ) 器为 3 个月 器、电抗器为痕量) 于设备类型、负荷情况、故障 1 次: 2 运行中变压器、电抗器绝对 类型和所用绝缘材料的体积和 ) 10V 变压 产气速率注意值如下: 1k 老化程度,应结合这些情况进 器为 6 个月 总烃:开放式0 5 Lb .m / 2 行综合分析。 1 次; 隔膜式0 m / 3 总烃含量低的设备不宜采用 . L 5 h ) 新投运变压 3总烃相对产气速率大于1%/ 相对产气速率进行判断 ) 0 器 ( 包括检 月应引起注意 修后) 1 第 .
4、 1 0、 3 0
增长趋势时,可结合产气速率 判断,必要时缩短周期进行跟


套管油中溶 投运 13 油中溶解气体注意值如下: ,年 解气体色谱 时,之后 3 氢气:50 LL 01 /, 1 分析 年1 次 甲烷:101 0 1 /, LL 乙炔:21 1 / HO LL( W
2 0 5 0 V: 2 - 0k
油纸电容型:0 % . 8 胶纸电容型:1 % . 0 ) g 的 压为2V k 2 )当末屏对地绝缘电阻小于 3末屏t8 试验电 10M 应测量末屏对地 00 时, a t5 9 ,其值应不大于2 %; 3 当电容值与出厂值或上一次 ) 试验值差别超过士5 %时, 应查
0 尽量在顶层油温高于 5℃时取 样
) %; 8 } 绝缘Mt6 50V变压 1 应小于 2 g 0k
器、电抗器 2 与历史数据比较应无显著变 ) 化 1 1 年 次
绝缘油体积 50V变压 1 应不小于1 1 o m 0k ) X 0 o· ; 1 电阻率 (0 器、电抗器 2 与历史数据比较应无显著变 9 ) ℃) 1 1 年 次 化 绝缘油中含 50V变压 一般不大于 3 0k % 气量 器电抗器 1 年1 次 绕组绝缘电 投运 13 1 , 年 )绝缘电阻换算至同一温度 1 )采用 20V或 50V兆欧 50 00 阻、吸收比 时,之后 3 下,与前一次测试结果相比应 表: 或极化指数 年1 次 无明显变化; 2 测量温度以顶层油温为准, )
行规定
年 次或 1 试验电 1 )试验电压按每级 0 U 分 . n 5 定子绕组泄 1 1 ) 压为2 U ; . n O 漏 电流和直 跟随机组小 2 在规定试验电压下, ) 各相泄 阶 段升高,每阶段停留l i mn ; 流耐压试验 修周期 漏电流差别不应大于最小值的 2 试验时, ) 微安表应接在高压
10 最大泄漏电 0%; 流在2 1 侧,测试时要注意消除出线套 01 A 以下者,相间差值与历次数据 管的影响; 比较不应有显著变化; 3定子水内 ) 冷发电 机汇水管有 3 泄漏电 ) 流不应随时间的延长 绝缘的应采用低压屏蔽法接 而增大 线;汇水管直接接地者应在不 通水和引水管吹净条件下进
行。
油纸电容型:1 % . 0 胶纸电容型: . 3% 0 油纸电容型:1 % . 0 胶纸电容型:1 % . 5
或接近要求值时,应综合分析
1 0 V: 1k
tS 温 电 关 g 度、 压的 系; 与 2 测量 ) 套管tS 与 试 g 被 套 时,
管相连的所有绕组短路加压,
的)绝缘电 年 1 次

; 2) ) 夹件引出接地的需单独侧量
夹件绝缘电阻 套管主绝缘 投运 13 1 主绝缘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 采用 20V兆欧表 ,年 ) 50 及 电容型套 时,之后 3 100 Q: 0 0 M 管末屏的绝 年 1 次 2末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10 ) 00
缘电阻
M Q
, 年 )0 绕组的t8 投运 13 12℃时t6 大于 列数 1 非被试绕组应接地或屏蔽; g g 应不 下 )
整和修改。本次修订由 技术监督办公室牵头,在 20 年绝缘监 03
督工作交流会上征求了 各单位的意见, 经多次讨论、 修改后现已
定稿并颁布实施,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并贯彻执行。
附件 1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附件 2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试验预防性试验规定编制说明 附件 3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绝缘定级办法
第 t页 共 I I页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预防性试验项 目、周期、要求及说明
6 1 发电机 .
序号
周期 试验项 目 年 次或 定子绕组的 1 1 绝缘电阻、 跟随机组小 吸收比或极 修周期 化指数
要求
说明
) M 0 上发电 机应测 1 绝缘电 ) 阻值自 行规定。 若在 1 2O W 及以 相近试验条件下,绝缘电阻下 量极化指数; 降到历年正常值的 1 下时 2 / 3以 )额定电压为 10V 以上者 00 应采用 20V兆欧表, 50 量程不 应查明原因: 2 各相 ( ) 分支)绝缘电阻的差 应低于 100 : 00M n ) 冷定子绕组应采用专用 值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0 0%; 3 水内 兆欧表 3 吸收比 ) 和极化指数: 沥青浸胶及烘卷云母绝缘吸收 比)1 或极化指数>1 , . 3 . 环氧 5 粉云母绝缘吸收比) . 1 或极化 6 指数)2 ,水内 . 0 冷定子绕组自
时,之后 3 值: 年1 次 5 0 V: 0 k .% 06
1 0 2 0 V: 8 1-2 k 0 % .
2 同 变压器 组t6 要 )一 各绕 g 的
求值相同;
3 测量温度以顶层油温为准, )
2 t5 历 据比 不 尽量在油温低于 5℃时测量; ) 值与 年数 较 应 g 0
-O . 三年十二月九日 O
主题词: 预防性 试验 规定 通知 20 年 1 月 0 03 2 9日印发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办公室
浙 省电 系 电 设 预 性 验 宝 江 力 统 力 备 防 试 规
浙江省电力系统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定
( 报批稿)
0 2k 1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电力系统容量在 4MW 及以上的发电机、20V及以上电压等 .
3 电气常规预试、 . 油色谱、 六氟化硫气体湿度定期测量均属定期预防性试验范围,自 周
期到达之 日 起该设备就为预试超周期设备, 应尽快安排补试。 在周期宽限期 ( 电气常规
预试超周期六个月; 互感器、 套管油色谱定检超周期六个月;电力变压器油色谱定检超 周期一个月; 六氟化硫气体湿度定检超周期达三个月) 到达仍不能完成补试的设备应同
时统计 “ 预试超周期设备”和 “ 三级绝缘注 ”并上报。
4 被定为 “ . 二级绝缘注 ”的电 力设备跟踪周期一般应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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