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门店药品储存操作规1
门店GSP实施细则
门店GSP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门店GSP(Good Storage Practice)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门店药品储存和销售环节的合规性,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的一套规范和指导文件。
本细则旨在规范门店药品储存、销售、记录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门店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门店药店,包括连锁药店、独立药店等。
所有门店药店均应按照本细则进行GSP实施,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药品储存要求1. 温度控制:门店应设立符合规定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温度适宜。
常温药品储存区温度应在15-25摄氏度范围内,冷藏药品应储存在2-8摄氏度范围内。
2. 湿度控制:门店应保持储存区域的湿度适宜,常温药品储存区湿度应控制在40%-70%之间。
3. 光照控制:门店药品储存区应避免阳光直射,光照应保持在适宜的水平,以防止药品受到光的照射而降低药品质量。
4. 防潮防尘:门店储存区应保持干燥,避免潮湿和灰尘的侵入,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分区管理:门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区管理,避免不同类型的药品混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药品销售要求1. 药品验收:门店应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完整性、标签准确性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陈列:门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合理陈列,避免阳光直射、潮湿等不良环境对药品的影响。
3. 药品销售记录:门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记录系统,记录每一次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销售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药品回溯:门店应建立药品回溯机制,确保在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到相关批次的药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人员培训要求1. GSP知识培训:门店应定期组织药店员工进行GSP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GSP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2. 药品知识培训:门店应对药店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药品的了解和专业性。
3. 操作规程培训:门店应对药店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1. 药品陈列要求1.药品陈列区域(1)药品陈列区域应有专门的储存场所,区分存放不同种类或用途的药品,标明相应名称和批号。
(2)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应有专门的储药间,并按规定办理贮存备案手续。
(3)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区分陈列,分类别标示,标明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2.药品摆放(1)陈列应整齐、划一、美观,资料齐备,标签清晰,易于辨认,方便消费者挑选。
(2)药品周围应干净整洁,无杂物妨碍视线,货架上陈列的药品应平稳,不倾斜,不碰撞,避免因交叉放置引起误用。
(3)药品摆放应遵循特殊规定,如脑外伤、精神病、癫痫、芬太尼类等特殊药剂,应在特殊货架上陈列,并有专人负责出售。
2. 药品检查要求1.药品检查区域(1)药品检查区要求宽敞、明亮、干净,并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隔离条件。
(2)药品检查区要做到深月次检,及时发现不合格药品,妥善处置。
2.药品检查程序(1)对新进货的药品应有专人(验收人员)进行检查,做到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方面的审查,同时检查规格、批号、灭菌标志、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项目,对确有疑问的应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联系供货方确认。
(2)在销售前,对需要检测的药品进行随机检测,包括生产日期、有效期、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3)对有争议药品应及时退货或送样送检,拒绝销售。
3. 其他要求1.药品具体信息的标签(1)应标明使用说明,不得造成误解或误用。
(2)如遇使用费用较高的药品,应事先向消费者提示,以确保消费者权益。
2.药品包装(1)药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内药瓶或外包装盒应完好无损。
(2)药品包装应有清晰标签,标明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重要信息。
3.实行货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应按照药品品种、批号、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储存,定期检查保质期药品并及时处理。
4.建立责任制度应建立药品销售和检查的责任制度,规定有关人员职责和不良情况的处理方式。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门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药品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的药品储存管理,包括药品的验收、入库、储存、出库、报损、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应遵循“先进性、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验收管理第四条门店药品验收应由有资质的专业药师或专职负责人进行,验收时要准确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与进货合同和发票进行核对。
第五条药品验收时应注意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密封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供货商或药品监管部门。
第六条药品验收时应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标签、规格、有效期等,合格药品才能进行入库。
第七条药品验收时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验收单、进货合同、发票、质检报告等。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八条药品入库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需求采取合适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第九条药品入库时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标签、规格、有效期等,合格药品才能进行入库。
第十条入库时应按照药品的批号进行编码,并记录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规格、产地、批号、有效期等。
第十一条入库时应做好药品的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药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入库时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门店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需求采取合适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防潮,并保持整洁。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明确药品储存区域的范围和使用要求。
第十六条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整洁有序。
第十七条门店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盘点结果应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药品出库管理第十八条药品出库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含连锁门店)的药品储存活动。
第三条药店应当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药品储存管理体系,确保药品从购进到销售的全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储存条件与设施设备第四条药店应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药品说明书及外包装标示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
第五条药店应配备适宜的设施设备,如货架、冷藏柜、温湿度计等,以保持适宜的药品储存环境。
第六条药店应定期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药品入库与验收第七条药店应按照药品购进流程,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包装完好。
第八条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期管理。
第九条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入库验收。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十条药店应按照药品分类储存的原则,合理布局储存区域,避免药品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药店应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质量状况,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近效期药品,药店应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立近效期药品专区、提醒销售等,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销售。
第五章药品出库与运输第十三条药店在药品出库时,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确保消费者使用到质量合格的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出库后,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进行运输,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管理第十五条药店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药品储存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药店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档案,记录药品入库、出库、养护等情况,以便追溯和检查。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改进第十七条药店应定期对药品储存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药店应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药店药品入库储存操作规程
药店药品入库储存操作规程
目的:为提供适当的贮存条件、场所,保证在库药品在储
存中的质量而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库药品的储存管
理。
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责任人:储运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
内容:
1、仓库保管员接到验收员通知后根据系统生成的验收记录
再次对药品进行核实,办理入库。
点击{ 采购管理 - 验收管理-进货单仓库确认 } 即可,此时生成库存。
2、药品储存
2.1仓库保管员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对入
库药品分类存放,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
2.2仓库保管员应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
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
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2.3 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 75%。
2.4储存药品应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
医药连锁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医药连锁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药连锁公司的仓库管理活动,确保药品从入库到出库的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满足市场需求。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组织结构设立专门的仓库管理部门,下设库存管理、质量控制、物流配送等岗位。
2. 职责- 库存管理负责药品的接收、存储、保管和发放工作。
- 质量控制负责药品质量的检验和监控。
- 物流配送负责药品的配送调度和运输管理。
三、操作流程1. 药品入库- 检查药品的外包装、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 对照采购订单确认药品数量和规格。
- 进行药品的质量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 合格药品入库,不合格药品隔离并处理。
2. 药品存储- 根据药品的性质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 控制仓库温湿度,定期监测并记录。
-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
3. 药品出库- 审核出库单据,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 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药品发放。
- 出库药品应进行再次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配送- 配送前检查运输工具的清洁和安全性。
- 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控制。
- 配送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方进行验收。
四、安全管理- 定期对仓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 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 建立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五、质量控制- 制定药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 对药品进行定期的质量抽检。
- 建立药品质量异常的预警和处理流程。
六、信息管理- 使用专业的仓库管理系统进行库存管理。
- 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防止数据丢失。
七、监督与考核- 定期对仓库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 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
- 不断优化仓库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总结。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操作规程目的:为加强药品的陈列管理,规范门店药品陈列摆放,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门店的药品陈列管理。
内容:1.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并按药品贮藏条件要求陈列:常温储存的药品陈列于普通柜台内;阴凉储存的药品陈列于阴凉区(柜)内;冷处储存的药品陈列于冰箱冷藏区内;冷冻储存的药品陈列于冰箱冷冻区内。
2.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柜陈列:2.1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分原则:2.1.1药品a.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 (Z、S、J、B)+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成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B代表保健药品。
b.《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 (Z、S)+4位年号+ 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C+4位年号+ 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B。
c.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2.2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3.处方药(Rx)与非处方药(OTC)分柜陈列,并有明显标识区分:3.1非处方药(OTC):药品包装盒上印有“OTC”专用标识,并有警示语或忠告语醒目地印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药品。
a.警示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b.非处方药(OTC)分为甲、乙两类,专用标识图案为红色的是甲类非处方药、绿色的是乙类非处方药。
3.2除了非处方药以外的药品均为处方药(Rx),警示语:请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4.内服药与外用药分柜陈列:4.1药品外包装上印有“外”字(红色正方形底,白色字)的均属外用药。
a.外用药按剂型【酊水剂、软膏(霜)齐9、栓剂、贴膏剂等】分类摆放;b.眼科用药单独、分层摆放。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顾客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的药品储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等要求,确保可追溯、可控制和可管理。
第四条门店应配备专职药师负责储存管理工作,药师负责与供应商联系、接收药品、入库、领药、出库等工作。
第二章药品储存条件和环境第五条门店药品储存设备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门店应确保储存环境温度适宜、湿度适当,并避免阳光和水分直接照射药品。
第七条门店应规范药品储存区域的布局,确保通风良好、干净卫生,避免异味和异物对药品的影响。
第八条门店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盗等系统,确保药品的安全。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流程第九条门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存储要求,制定详细的储存计划及管理流程。
第十条门店应对药品进行分类存储,按照相同类型、相同规格的药品进行分区,并做好分类标识。
第十一条门店应建立药品的清单、档案,对每一批次的药品进行追溯记录,确保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可查。
第十二条门店应进行药品库存管理,制定合理的进货数量、库存上限、库存下限及补货计划。
第十三条门店应定期进行药品的清点和盘库,确保实际库存和账面库存一致。
第十四条门店药品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合理存放和取用,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
第四章药品储存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门店应加强门店内药品储存的安全管理,确保药品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第十六条门店应建立药品的保密机制,确保药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七条门店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药品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门店应建立药品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反馈。
第五章药品储存管理的责任和监督第十九条门店药品储存管理的责任由负责药品管理的药师承担。
第二十条门店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的监督机制,由上级主管部门对门店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门店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药品储存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
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药品需要冷藏储存,尤其是生物制品、疫苗和一些高效药物。
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的保证。
本规程旨在规范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确保药品储存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临床医疗提供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营业场所中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包括药店、医院、诊所、保健品店等营业场所。
三、冷藏药品存放的条件冷藏药品是指需要在低温下储存的药品,存放环境应符合以下条件:1.温度:冷藏药品需在2℃~8℃的环境中储存,存储在高于或低于此范围的温度下都会导致药品受损,影响药效。
2.湿度:冷藏药品的储存环境湿度不宜过高或过低,一般控制在30%~60%之间。
3.光照:某些药品对光照非常敏感,应避光存放。
4.通风:冷藏药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避免空气污染和异味对药品的影响。
四、冷藏药品的存放要求1.存放位置冷藏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冰箱中,不应与其他物品混放。
在存放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不同药品之间应正确隔离,避免交叉感染和混乱。
2.容器药品的容器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密封性能,防止渗漏和污染。
同时,冷藏药品的容器应标注药品的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和储存条件等信息,以便管理和使用。
3.监测环境应根据规定的频率对冷藏药品的储存环境进行监测,比如温度、湿度等数据的记录和分析。
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确保药品的品质。
4.管理制度对营业场所中冷藏药品的存放进行严格管控,建立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由专人进行药品管理和检查。
对于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处理,避免对患者造成安全隐患。
五、结论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是维护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的重要保障,本规程的实施可以加强营业场所对药品的管理和监控,并规范存放操作,确保冷藏药品储存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药品的储存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药品的储存操作,包括医院、药店等药品储存单位。
三、储存环境
1. 储存室应满足干燥、通风、避光、防潮的条件;
2. 储存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5-25摄氏度之间;
3. 储存室内应有专门的药品储存架,并严格按规定摆放药品,保证通风和防潮;
4. 储存室内应设有温湿度监测仪,定期进行温湿度检测,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四、储存管理
1. 所有药品均应标注储存条件,并根据要求储存;
2. 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存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优先使用;
3. 定期检查药品的存放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储存记录
1. 严格记录每批药品的进货、出库、使用和退库等情况;
2. 对每一批次的药品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数量正确;
3. 储存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以备查。
六、不良情况处理
1. 对于储存室内发现的药品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对于过期、变质的药品,应及时处理,确保不会误用或再次进入市场。
七、责任制度
1. 储存室管理员应负责储存环境的管理和药品的储存情况;
2. 对于储存不当导致药品损坏的情况,储存室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
本规程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储存室管理员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及时对储存室内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
以上就是关于《药品储存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
药品进销存操作规范(药店)
药品进销存操作规范(药店)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药店药品的进销存操作,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合规和有效管理。
药店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文档的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复核,以确保规范操作的落实。
2. 进货管理2.1 供应商选择- 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件。
- 优先选择与药店经营范围相符的供应商,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适用性。
2.2 进货流程- 药店应建立进货登记簿,记录每一次的进货信息,包括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供应商等。
- 在进货时,对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确保药品包装完好无损。
- 根据进货登记簿和实际进货情况,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3 质量控制- 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标签、包装等,确保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 定期抽样送检,确保药品质量稳定可靠。
3. 销售管理3.1 销售流程- 药店应建立销售登记簿,记录每一次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
- 销售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保证药品包装完好无损。
- 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确保向顾客提供准确、专业的咨询和服务。
3.2 药品储存- 药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 药品应按照相应的分类、标识和储存条件进行摆放,防止混淆和交叉污染。
3.3 退货管理- 对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退货的药品,药店应建立退货登记簿,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货处理。
- 退货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确保退货药品的包装完好无损。
4. 库存管理4.1 盘点制度- 药店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盘点时,应与进货登记簿、销售登记簿和退货登记簿等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及时调查原因并及时处理。
4.2 库存报警- 药店应设置库存报警值,当库存数量低于报警值时,应及时采购,以免影响销售和服务。
药店药品存放安全管理规定
药店药品存放安全管理规定药店作为提供医疗和保健产品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遵守药品存放安全管理规定。
合理的药品存放管理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可以有效预防药品污染、交叉感染和失效等问题。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以下是药店药品存放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药品存放环境要求:药店应确保存放药品的环境符合以下要求:1. 温度控制:药品存放室内温度应在15°C至25°C之间,并保持相对湿度在40%至70%范围内。
药品应远离热源和阳光直射,避免因温度波动而影响药品质量。
2. 通风要求:药店存放药品的房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确保空气流通和排除潮湿。
3. 光线控制:药品应存放在避光、防潮的柜子中,避免受到太阳光或强光直射。
二、药品分类和标识:为方便管理和使用,药品应按照一定的分类进行存放,并在储存区域作出明确的标识。
1. 分类要求:药店应根据药品的性质、用途和储存要求,将药品分为不同类别,如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等,以便于员工查找和取用。
2. 标识要求:每个储存区域都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明该区域存放的药品类别和名称,以减少混淆和错误。
三、药品存放方式和要求:药店应合理安排药品的存放方式,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易于取用。
1. 包装要求:未拆封的药品应保持原有包装,以确保药品质量。
拆封后的药品应妥善包装,并标明开封日期和有效期。
2. 摆放规范:药品应妥善摆放在指定的货架、展示柜或储物柜中,禁止直接接触地面或暴露在空气中。
3. 避光要求:药品存放区域应避光、防潮,并保持清洁干燥,以防止药品受潮或失效。
4. 化学药品分离:化学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防止不同药品之间的化学反应或污染。
五、库存管理和有效期控制:为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药店需进行库存管理和有效期控制。
1. 库存管理:药店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的药品进货、销售、盘点等操作,并确保药品库存数量准确。
2. 有效期控制:药店要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避免使用过期药品给顾客带来健康风险。
陈列药品的存储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陈列药品的存储和养护的操作章程一、药品陈列1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药店在陈列药品时正确选择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存放要求进行分类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醒目,针对具体品种应参考如下规定陈列存放:1.1根据销售需要合理确定药品陈列数量;1.2陈列药品的包装和质量应当符合规定;1.3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1.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1.5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1.6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要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1.7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2、药品陈列检查2.1质量管理员对陈列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根据具体的情况缩短检查周期。
陈列药品质量检查记录应真实、准确,能正确反映陈列检查的实际情况。
对陈列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防止出现销售错误或质量事故。
2.2陈列药品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质量,因此GSP要求对储存的药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同时应对营业气场所的温湿度条件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调控,做好营业场所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记录,以确保陈列环境能符合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
二、药品的养护1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陈列管理、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1.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1.2营业员在陈列和销售药品过程当中,应当仔细检查药品外观及包装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必要时应同时通知养护员核查库存的相应药1.3养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及药品质量,针对药品的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养护,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的质量信息,负责验收、养护、储存、陈列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的基本要求第二条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药品仓库,并配备专职药剂管理员管理。
第三条药品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防潮和防火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安全能够正常工作。
第四条仓库应设置清晰的货架、货位,标注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等信息,并按照相应的分类方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药品仓库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禁止杂物堆放、堆积灰尘等现象。
第三章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第六条药品采购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药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并对药品进行分类、登记、编号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七条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并作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
第八条药品的储存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药品的储存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测和记录。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第九条药品的储存容器(如瓶、盒)应密封,标有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应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十条药品的存放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产品的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药品仓库应制定可靠的进货和出货记录,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对过期、损坏、疑似劣质等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相应记录和报告。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药品储存的应急措施第十四条门店药品仓库应制定药品储存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药物溢出、火灾、爆炸、泄漏等情况的处理方法,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第五章药品储存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门店药品仓库的储存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整改。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对门店的药品储存情况有权进行随机检查和抽样检测,门店应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门店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门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医药公司(连锁店)药品储存操作规程模版
药品储存操作规程1.目的:规范药品储存的操作程序,确保药品储存过程的质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储存全过程。
3.定义:无4.内容:4.1 药品储存条件要求:4.1.1药品仓库与非药品仓库分开设置;4.1.2药品仓库分设:阴凉库、冷库、中药饮片库等,各库区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冷库2-10℃;阴凉库≤20℃;相对湿度35-75%;中药饮片库按阴凉库要求管理;4.1.3药品仓库(区)应划分相应功能区,悬挂醒目的标志牌并存放相应质量状态的药品: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4.1.4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4.1.5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4.1.6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4.1.7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2药品入库储存:4.2.1依据验收员签名的《采购入库单》、《分店商品退库清单》办理入库。
4.2.2按药品类别分类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之间必须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专库存放。
4.2.3按储存条件分库存放: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其中:4.2.3.1需冷处保存的药品储存于冷库中;4.2.3.2需要常温、阴凉或凉暗处保存的药品储存于阴凉库中;4.2.3.3中药饮片存入相应专库中。
4.2.3.4有特殊标明储存温度的,就低温储存。
如标示:不超过25℃贮存,则应存于阴凉库中。
4.2.4按药品质量状态分区存放:合格药品存放入“合格品区”,不合格药品放至“不合格品区”;4.2.5药品堆垛4.2.5.1整、零药品分开存放,整件药品存放于整件区,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存放于散货区。
4.2.5.2药品储存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有明显标志。
连锁药店门店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连锁药店门店药品储存操作规程1.目的: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本门店,保证药品质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门店采购药品的质量验收。
4.责任者:门店经理、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员5.操作规程5.1验收员凭总部配送凭证与门店要货申请单,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对采购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抽样要有代表性。
5.2验收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要求的检验报告书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5.3验收整件包装中有产品合格证。
5.4验收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储藏条件等。
5.5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标签说明书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6验收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同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格式《药品检验报告书》;以上批件要加盖公司质管部原印章。
5.7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5. 8到货药品核对无误后,验收员在配送凭证上签章,交运输员带回。
门店店长组织将药品上柜/架。
5.9对有问题的药品如破损、渗漏或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应拒收,验收员填写拒收报告单一式三份交质管人员确认,质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交运输员带回公司质管部。
5.10验收员对拒收药品移送退货药品区,作退货处理。
5.11如验收发现假劣药,利用自己的操作权限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实施锁定,报告质管部,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填写不合格品报告表,验收员移送入不合格药品区并及时上报药监部门。
不属于质量问题的,由质管部解除锁定。
5.12到货药品要堆放待验区,并及时验收,一般常规药品应在一天内验收完成,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验收时间,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是指门店为了确保药品安全和有效性,规范门店药品储存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
1. 药品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性质、用途和储存要求,合理划分药品储存区域,分类储存药品。
例如,将不同类型的药品分门别类,单独储存易过期的药品等。
2. 温湿度控制:为了防止药品受潮、失效或腐败,门店应保持药品储存区域的温度和湿度在适宜范围内。
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定合理的温湿度范围,并定期监测和调整。
3. 光线和通风控制:药品的储存区域应保持充足的通风和适宜的光线。
要避免阳光直射、阴暗潮湿或通风不畅的情况,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4. 箱盒标识:门店应对所有药品进行适当的箱盒标识,标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标识应清晰可见,以便于药品的辨识和管理。
5. 控制库存数量:门店应根据销售情况和药品有效期合理控制药品库存的数量,避免药品积压和过期。
要设定合理的补货计划和库存警戒线,及时销售滞销药品,避免浪费。
6. 严格禁止乱堆乱放:门店应保持药品储存区域的整洁和有序,严禁乱堆乱放。
要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使用合适的储存设备,如药柜、冰箱等。
7. 定期检查和清理:门店应定期对药品的储存区域进行检查和清理,清除过期和损坏的药品,并及时补充药品标识和记录。
8. 废弃药品管理:门店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正确处置和处理过期、损坏或废弃的药品,避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影响。
这些是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要求,具体要根据门店的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制定。
连锁药店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部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注)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第三条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第四条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常温库温度在0-30 C 之间,阴凉库温度w 10 C,冷库温度在2-10 C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 %-75 %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第五条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第六条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 ,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第七条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各类药品存放根据色标管理原则,用三色色带划分区域,并用站牌予以明显标识。
第八条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具体要求:1 、药品与食品及保健品类的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2、一般药与杀虫灭鼠药、人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3、特殊管理药品中的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柜或专库存放、专帐管理;4、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性质要求,分别设置相应温湿度储存条件的储存库房;5、危险药品应设置专库存放,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6、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7、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九条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可设立近效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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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门店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1.目的:规范药品入库及储存保管操作行为,保证库存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2.依据:根据新版GSP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3.适用范围:所经营药品在库储存的管理。
4.责任人:保管员。
5.操作规程:
5.1 门店人员根据验收入库单的信息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上架操作。
根据入库单的信息,将药品运送至相应的储位。
对出现单货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或其他质量可疑问题的药品,有权拒收驳回。
5.2仓库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标准是:待处理区、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区、复核区、待发区、零货称取区为绿色;不合格库为红色。
5.3保管员对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柱、屋顶(房梁)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药品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5厘米。
5.4药品储存的基本原则是分类储存。
应根据药品的质量特征及储存要求,按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分区摆放。
5.4.1按贮藏条件分类储存:对每种药品根据其贮藏温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内。
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35-75%之间。
计算机信息系统能够提示药品相对应的库区。
5.4.2按药品性质分类储存:中药材中药饮片专库存放;非药品专库存放;内服药、外用药分区存放。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货位分配必须与此分类原则一致,并且能够提示。
5.4.3同种药品如有二个以上批号,应存放于不同的货位上,不得混放。
同一批号的同一品种,如一个货
位不足于存放,可设多个货位存放,但需集中存放。
5.4.4仓库中的工具应存放于规定的物料区内,不得随意堆放。
5.5 养护员定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
5.6不合格药品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库,按不合格药品处理规程操作;退货药品放在退货区,按退货药品处理规程操作。
5.7每日做好库区清洁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