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评估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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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及启示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及启示

荷兰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土面积为4.19万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结构中农地占60%,水域占18%,建成区占12%。

荷兰是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欧洲农业强国。

同时在城市快速发展中仍然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空间,因此其空间规划享有国际声誉。

分析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对构建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具有借鉴意义。

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空间规划体系通常由法律、行政区划和运行体系构成。

荷兰国家空间规划运行体系与三级行政建制一致:国家和省级编制结构远景规划,属于战略性非法定规划;市级编制两层规划,上层是结构远景规划,一个市或几个市联合编制;下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总体看,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过程主要有3个阶段:源于住宅需求的空间规划体系雏形(1941年~1965年)。

荷兰历经第一次技术革命引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加上大型基础建设加速了城镇空间的集聚,导致城市中心住宅环境简陋,而富裕阶层搬迁至城市外围带来城市蔓延。

因此,1901年制定了《住宅法》,提出了发展公共住宅与城市规划的框架。

规定人口1万以上或过去5年中人口增加了20%及以上的城市需要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旨在规范私人的建设项目开发活动。

到20世纪20年代,城市规划扩展到乡村领域。

在此基础上,1941年成立重建与公共住房部国家规划局,开始尝试空间规划编制。

1956年《空间规划法》草案送交国会,1965年正式生效实施,标志着荷兰空间规划迈入新阶段。

集权主导的垂直型等级体系(1965年~2008年)。

1965年的《空间规划法》奠定了荷兰规划体系制度基础。

按照这一体系,中央政府编制了第2次~第5次国家空间政策,分别是1966年“组团式分散”理念的政策文件、1973年“新城式分散”理念的政策文件、1988年“紧凑城市”为理念的国家结构规划、1996年~2006年“城市网络”理念下,实现竞争力、活力、安全和保护为目标的国家规划战略。

荷兰城市规划环评的经验与启示

荷兰城市规划环评的经验与启示

荷兰具有系统化的空间规划体 系,其各级政府都要对所管辖的区域 进行空间规划,规划一般由相应层级 的政府部门制定,交付议会审议通过, 具有法律定位。空间规划一旦通过, 区域的发展路径基本定型。城市规划 属于空间规划的一部分,其一般上接 国家空间规划、省域空间规划、大区 域空间规划等。通过总结荷兰城市规 划环评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可为 我国城乡规划环评的发展和完善提供 有益的借鉴。
鹿特丹市的“2030 年结构远景” 环 评 与 马 斯 莱 可 迪(Maasvlakte 2) 新港口和内港区(Stadshavens)的规 划环评是上下级规划环评联动的案 例。 鹿 特 丹 是 荷 兰 第 二 大 城 市 及 重 要港口,人口 60 余万,工商业发达, 港口、工业以及居民生活质量是鹿特 丹城市规划的主题。鹿特丹市公布了 “鹿特丹 :欧洲的门户”的城市定位, 并在此基础上,于 2007 年提出“2030 年结构远景”。在这个结构远景规划 中,鹿特丹提出发展强劲的经济和适 宜的居住环境两大目标,并分别对城 市中心区、南部和北部提出不同的发 展策略,即中心区侧重发展港口、住 宅区及国际化的市中心,城市南部侧
循环互动的海牙市城市规划修 订与规划环评
海牙是荷兰中央政府所在地,人 口约 50 万。由于人口增长、城市扩张、 城市间交通、市内交通和新海岸建设 等需求,海牙市面临着城市规划的修 订,例如滨海的席凡宁根(Kijkduin) 区,面临着重新规划和开发,市内交 通体系也要重新规划等。
海牙市政府最初制定了一个高强 度的城市开发计划,遭到强烈反对, 市政府为此进行了公众咨询。在公众 咨询过程中,市政府、开发方、公众 等提出了多个备选方案,这些方案都 能达到城市发展所提出的目标。针对 这些备选方案,海牙市开展规划环评, 从大气质量、噪声、气候变化与节能、 可持续的住宅、水、土壤、交通、景 观、安全、施工期环境问题、历史文 化遗存、健康、居住环境、复合效应、 社会问题、市政管理要求、自然保护 地等 17 个领域对不同的备选方案进 行评价。这些备选方案及环评结果被 送交给决策者和公众,最终的决策过 程不仅较为顺利,而且方案也得到广 泛的公众支持。

荷兰城市规划环评的经验与启示

荷兰城市规划环评的经验与启示

环境 、社会以及经济等方面的综合评
价 。根 据 阿姆斯 特 丹市 的具 体 情况 以
及备选方案间的主要差异,阿姆斯特 丹市从 6 个方面对三个备选方案进行
评 价 ,分 别 是对 自然 的影 响 、对 城 市
济和文化 中心, 也是荷兰最大的城市 ,
人 口7 6 万 。2 0 0 8 年4 月 ,阿姆 斯特 丹
例 。鹿 特丹是荷 兰第二 大城市 及重
要港 口,人 口6 0 余万 ,工商业发达 ,
港 口、工业以及居 民生活质量是鹿特
丹 城 市规 划 的主题 。鹿特 丹市 公 布 了 “ 鹿 特丹 : 欧洲 的 门户 ” 的城 市 定位 , 并 在此 基础 上 ,于 2 0 0 7 年提 出 “ 2 0 3 0 年结构远景 ” 。在这 个 结 构 远 景 规 划 中 ,鹿 特丹 提 出发 展强 劲 的经 济 和适
开 始2 0 4 0 年 的城 市远景 规划制定 行 动 ,历 时 三年,最终 于2 0 1 0 年 审批
通 过 。 其 中环 评 于 2 0 0 8 年 底 开 始 介
景观的影响、对气候变化的适应 、对 居住环境的影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和对交通的影响 。每个方面设计 了一 些评价
订 与规划 环评 海牙是荷兰中央政府所在地,人
口约 5 0 万 。由于人 口增 长 、 城市 扩 张 、
循 环互 动过 程 ,也 就是 前一 阶 段 的环
评 结果 被 纳入 了更 新后 的规划 ,如 此
区。 为达到这些发展 目标, “ 结构远景” 提出1 3 项 重点工程 ,其 中就包括 马
综合 评 价 。 关键 词 : 城 乡规 划 ;荷 兰 ;案例 ; 借 鉴
荷 兰 具有 系统化 的空 间规 划体 系,其各级政府都要对所管辖的区域

荷兰与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何不同?

荷兰与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何不同?

荷兰与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何不同?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成为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支撑。

在二十一世纪初,中国开始了一项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机场和港口等。

同时,荷兰作为欧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基础设施建设也备受瞩目。

那么荷兰与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何不同呢?本文将对两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比较,旨在探讨其差异化和应用领域。

一、技术优势荷兰在城市规划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技术,尤其是荷兰在挖掘土壤和除湿等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它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挖掘大量的土壤,同时,其拥有大量的抽水机来控制地下水位,从而避免因水位过高造成的地基沉降问题。

另外,荷兰还在交通和金融领域拥有先进的技术,如先进的路网和银行体系。

荷兰拥有一系列的研究机构和大学,可以提供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技术支持,以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卓越性。

二、土地利用荷兰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因此必须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将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之中。

荷兰的城市规划采用了高密度和高层建筑的形式,可以充分利用土地。

此外,荷兰的基础设施建设也采用了地下空间,如地下自行车停车场和地下铁道等。

三、可持续性荷兰的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推动可持续性发展,如建造更加环保和节能的建筑,改建和翻新老旧的建筑物,探索新型的交通体系,以降低碳排放、减少资源浪费和提高效率。

荷兰还致力于将可再生能源与其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如建造风力发电厂、太阳能光伏系统和生物质热电厂等。

四、服务水平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多着眼于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如高铁、高速公路等,旨在提高交通网络的覆盖面和运行速度。

而荷兰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关注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

例如,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荷兰着重考虑残疾人士和老年人的需求,设立了轮椅通道和升降机等辅助设施,以便他们更好地使用基础设施。

五、投融资模式荷兰的基础设施建设通常采用公私合作的投融资模式,由政府和私人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以实现共赢。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作者:陈利毛亚婕来源:《经济师》2012年第06期摘要: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在欧洲乃至世界独树一帜,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产生深远影响。

荷兰人多地少,人均用地极为紧张,如何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诉求,这与我国国情相似,因此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为此,文章从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入手,对历次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作了梳理和分析,并对规划的实施协调机制和保障政策作了介绍和思考,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理念、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和系统、规划的公众参与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优化国土空间规划。

关键词:背景与历程程序与系统协调与政策启示荷兰中图分类号:F06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018—03引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优化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阶段国土空间开发追求的理念,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出台正是追求这一理念的体现。

但目前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规划模式导致了我国国土规划中忽略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规划思想。

因此,亟需总结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规划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寻求国土开发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平衡,实现国土开发环境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

作为世界上国土空间规划成功典范,荷兰在国土规划中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通过对其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生态性规划思想的学习和借鉴,对于人均用地极为紧张而又必须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创造宜居环境的我国而言,无疑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一、荷兰概况与其国土空间规划背景分析荷兰位于欧洲西部,国土总面积为41864平方公里,地形平坦且水患较多,居民80%居住在人口2万以上的都市化地区,由于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密度超过400人/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之一。

为了解决国土面积狭小和人口分布过分集中的问题,荷兰政府很早就十分重视国土空间整治与规划工作。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1. 荷兰是一个小而狭长的国家,地势低洼,地理条件非常特殊。

自古以来,荷兰人民就面临着频繁的水患威胁,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挑战。

在这个过程中,荷兰不断探索和实施土地整理方案,通过建设堤坝、开展排水工程等方式,成功地解决了自然环境带来的困扰。

2.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吸引了世界的关注,其成功经验不仅在于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更在于科学的规划和国家层面的整体协调工作。

在荷兰,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十分严格,几乎所有土地的使用都需要经过严苛的审查和规范的使用计划。

这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为荷兰的土地整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3. 在荷兰,土地整理不仅仅是对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更是一个综合的、长期的过程。

对于沼泽地的利用,荷兰人通过开展排水工程,将湖泊和河流的水排至海外,并修建起一系列可靠的堤坝和水库来解决水患问题。

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得原本不适宜人类生活的区域变得适宜,并在保护土地资源的满足了人们对住宅、农田和工业用地的需求。

4. 荷兰的土地整理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仅包括对水患地区的改造,还包括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开发和保护。

荷兰城市的发展规划通常非常严格,城市规划师会对土地的使用进行详细的考虑,以确保城市的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开发新的居住区域时,荷兰城市规划师通常会选择既符合人们需求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的土地。

5. 荷兰人民对土地整理的重视程度和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独树一帜的。

他们普遍关心土地保护的问题,并主动参与到土地整理的过程中。

荷兰的市政府通常会举办公民参与的会议,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

这种开放和民主的方式使得土地整理更加符合社会的期望和要求。

总结回顾: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成功的国家层面的土地管理和利用经验。

荷兰人民通过科学的规划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和实施土地整理方案,成功地解决了水患等自然环境带来的挑战。

荷兰开放空间系统性规划思想及启示_王佐

荷兰开放空间系统性规划思想及启示_王佐

[摘 要]荷兰的城市开放空间规划采用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规划思想,遵循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生态隔离带、连接体系和以水为先导的城市开放空间建设等措施,将开放空间生态系统有机地融于城市规划中,注重开放空间的系统化、网络化建设和生态性建设,有助于实现城市开放空间环境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这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关键词]系统性开放空间规划;自然生态;荷兰[文章编号]1006-0022(2008)11-0090-04 [中图分类号]TU984.11+3 [文献标识码]BOpen Space Planning Mind and It’s Inspiration in the Netherlands/Wang Zuo[Abstract] Open space planning in the Netherlands is holistic, systematic,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and sustainable. Open space is integrating with urban planning using ecological barriers, an attachment system, and water networks. It stresses an ecologically open and systematic open space network. China should learn from these successful experiences.[Key words] Systematic open space planning, Natural environment, The Netherlands荷兰开放空间系统性规划思想及启示□ 王 佐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规划经过多年实践,逐步走向正轨,但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规划模式导致了城市“摊大饼”式发展、开放空间规划忽略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规划思想等问题。

2.3-荷兰环境规划及其对中国的借鉴

2.3-荷兰环境规划及其对中国的借鉴

住房规划和环境部、经济事务部、农业渔业部、运输和公共事务 部 外交部负责国际方面--10%的政府环境基金 国家公共卫生与环境保护研究院协助
规划体系—国家环境政策计划(NE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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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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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NEPP1,目标是在一代人即25年之内达到可持续发展。内容 包括对环境现状的详细描述和前景发展,要求从结构调整、总量控制 和畜粪排放处理等三方面控制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并通过筹措资金和 设立新的税种两个方面来保证计划的实现。 1990年,NEPP-90,作为对NEPP1的补充。 1993年,NEPP2,对NEPP1的初步结果进行评估,并修改部分目标, 通过向各目标群提供明确的目标与清楚的信息来促进其实施执行。提 出环境管理的核心目标是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1997年,NEPP3,对NEPP2进行回顾,对未来发展进行展望,认为荷 兰环境将较大依赖欧洲的政策发展和世界其它地方,对国际环境政策 发展的依赖及国家间经济的相互依赖将继续加强,经济的全球化对环 境政策有重要影响。提出荷兰的国际环境策略。 2001年,NEPP4,评价认为许多问题已经或基本解决。以对生活质量 有主要影响和难以控制为标准。提出制度创新,包括技术、经济、社 会文化和制度的变化,需要处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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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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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国家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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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规划:通过规划加强对空间开发的引导和约束, 是荷兰政府规划的重要内容 演变:始于二战后,从第四个(1990)开始努力保持 经济增长与空间和环境质量的平衡 第五个空间规划(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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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荷兰未来各种用地趋势进行预测,确定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 提出不同地区的空间发展目标 三个层次:基础层;网络层;应用层,通过红线区、绿线区及过渡地 带进行细分

荷兰空间规划做法及对我国的借鉴_于丽娜

荷兰空间规划做法及对我国的借鉴_于丽娜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体系完善,在欧洲乃至世界上都独树一帜,其战略性和实效性受到国际规划界的广泛赞誉。

荷兰人多地少,资源禀赋与我国相似。

其将战略目标融入空间发展,通过空间规划调整空间、环境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研究学习荷兰的空间规划理念,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城镇化背景下节约集约用地、绿色和谐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荷兰空间规划的方法和原则简单地说,荷兰空间规划的方法就是整合、调整和参与。

即在国土战略的基础上,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团体等积极参与,不断改革和调整社会、经济、环境政策,整合环境、基础设施、住房、商业区、绿化区等不同部门、不同区域对空间设计的利用。

荷兰空间规划遵循五个原则:一是城市化集中发展,即建设紧凑城市并保留广阔的乡村区域;二是空间聚合性,即保证城市活动良好的空间可达性;三是空间差别化,即建设营造环境场所注重多样性和差别化;四是空间层级化,即维护城市中心和经济活动的高效模式;五是空间发展公平性,即区域发展和地方发展在服务、设施等方面机会均等。

荷兰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与现状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特点之一,是与政府职能密切衔接。

荷兰政府分为中央、省和市三级。

相对应地,依据《荷兰空间规划法》,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分为国家级、区域级和地方级三个层级。

其中,三个层级均需制定战略方针政策;地方级还需要执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即分区方案;大部分基础设施项目为区域级或者国家荷兰空间规划做法及对我国的借鉴◎ 于丽娜DOI:10.13816/11-1351/f.2015.04.013-33-级项目,对于这些详细项目计划,分别由各省和有关部门准备。

2012年起,荷兰国家基础设施和空间规划方针战略进一步调整。

一是抓大放小,涉及国家利益的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仍旧由中央政府负责;二是权责下放,在空间规划调整时赋予区域和地方当局更大的灵活性;三是简化管理,通过简化立法加速规划编制进程,以减少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行政管理负担。

荷兰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及其启示

荷兰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及其启示
A bstract: For current econom ic and social developm ent in China.it iS of great signif icance to establish as com plete a spatial planning management system as possible.The Netherlands has set US an example Dutch spatial planning managem ent system iS based on its public adm inistration fram ework which involves three levels of governments:nationa1.provincial and m unicipal This then contributes to the planning m anagem ent system ’S feature of decentra¨zation and powerfu1 regulation.w hich in turn ensures effective planning practice This paper m anages to explore and clarify the structure ofDutch spatial planning system as w elI as how planning powers w ork in the system .In the end.som e related suggestions are summ arized for the im provem ent ofChinese spatial planning managem ent system . K ey words:the N etherlands;spatial planning;m anagement system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5.第五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最终形成。21 世纪初开始,欧盟不 规划方面的建议的权利,监察员制度建立起中央与省、市政府之
断得到扩大和发展,国家间的合作不断加强,在欧洲区域一体化 间一种重要联系,保证省和地方政府的规划符合国家的大政方
进程的推动和刺激下,荷兰内阁政府于 2000 年 12 月 15 日签署 针。
●博士硕士论坛
《经济师》2012 年第 6 期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陈 利 毛亚婕
摘 要: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在欧洲乃 至世界独树一帜,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 产生深远影响。荷兰人多地少,人均用地极为紧张,如何利用国 土空间规划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诉求,这与我国国情 相似,因此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为此,文章 从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入手,对历次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作 了梳理和分析,并对规划的实施协调机制和保障政策作了介绍 和思考,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理念、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和 系统、规划的公众参与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
城市的人口规模出现持续下降的势头,随着城市郊区化的推进, 化,使用了层次分析法,将荷兰空间分为基础层、网络层和应用
大量的城市中产阶层逐步迁移到小城镇甚至乡村地区,兰斯塔 层三个层次,认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将影响这三个层次,并产
德地区城市出现衰退迹象。于是,荷兰前后耗时 10 年编制第三 生对空间的不同需求和对空间规划的不同要求。
更新,包括商业区规划和旧房改造等,不断改善城市的居住环 面又要指导市级规划符合省调机制
4.第四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成功编制。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
在荷兰分权的行政体制下,保持各级政府乃至各部门之间

荷兰兰斯塔德地区空间规划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启示

荷兰兰斯塔德地区空间规划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启示

荷兰兰斯塔德地区空间规划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启示作者:马永欢黄宝荣陈静张迎新来源:《世界地理研究》2015年第01期摘要:荷兰兰斯塔德是国际多中心城市群的典型代表,也为编制和实施空间规划提供了一个成功范式。

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方法,归纳提炼了兰斯塔德地区的空间规划历程,总结了空间管理的主要做法,分析了该区的空间结构和布局特征。

我国应该借鉴该地区的空间规划经验,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统筹陆海空间实现陆海联动发展、优化城市群空间布局,打造中国的“兰斯塔德”城市群。

关键词:兰斯塔德;空间规划;中国;启示中图分类号:K915 文献标识码:A国土规划是最高层次的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空间规划是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空间管控的重要依据,也是规范空间开发秩序的必然趋势。

荷兰地势低洼,土地资源稀缺,一直高度重视国土空间的集约高效利用,通过精细的空间规划实现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堪称世界空间规划的典范。

荷兰是西欧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国家。

虽然该国国土面积不足4.2万平方公里,但却承载着1674万人口,人口密度400人/平方公里。

荷兰80%的人口居住在人口2 万以上的都市化地区[1],是世界上典型的高度城市化国家。

全国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西部的兰斯塔德地区。

该区是一个开放的、多中心的、围绕一个巨大“绿心”的环状城市群,人口约710万,是由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和乌特勒支4个大城市,以及这4个城市分属的南荷兰省、北荷兰省、乌得勒支省和弗莱福兰省的若干卫星城镇组成的马蹄形城市群[2,3]。

在兰斯塔德城市群中,各个城市分工明确,并通过快速交通网络有机连接起来,城市之间是“绿心”和绿色走廊。

各城市根据自身优势,形成分工明确的多中心、网络型的有机城市群空间结构。

城市之间设置了不可侵占的绿心、绿楔、缓冲带,建立若干中小城镇,通过积极的规划政策引导而形成的特殊布局形态。

20世纪50年代,荷兰开展了兰斯塔德地区的空间规划,历经多次修改,使城乡空间发展结构得到优化,人口和产业得到集聚,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保护了生态,提高了该地区的整体国际竞争力,成为全国知名的大都市区,对我国的国土规划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荷兰环境规划及中国对其的借鉴

荷兰环境规划及中国对其的借鉴

荷兰环境规划及中国对其的借鉴1前言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威胁,有效推进环境规划工作,以促进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不容忽视。

荷兰作为一个典型的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发达国家,合理的环境规划是荷兰取得污染治理成功的关键之一。

中国环境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想借鉴荷兰环境规划及其保障制度就得充分了解相应内容,然后根据国情做出我们的环境规划。

2荷兰环境规划体系荷兰环境规划体系包括环境政策计划(Environmental Policy Plan)、要素规划和行动计划等3 项内容。

环境政策计划是荷兰环境规划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由国家和各级地方环境政策计划组成,对荷兰环境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宏观的、全面的指导作用。

要素规划和行动计划是荷兰各级政府制定的以某一要素或环境主题为对象的规划,它们在内容上应服从相应级别的环境政策计划,是环境政策计划得以落实的重要途径。

2.1环境政策计划环境政策计划根据规划范围和规划主体的层次可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区域级和地方级环境政策计划等。

国家环境政策计划(NEPP)是整个环境政策计划乃至荷兰环境规划体系的核心。

它是一个战略框架,识别环境问题及其原因,设定近期与远期的国家环境目标;同时又具有行动计划的性质,综合考虑各行为主体可能采取的措施,用特定的行动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NEPP 由住房规划和环境部(VROM)和荷兰经济事务部、农业渔业部、运输和公共事务部共同编制,外交部和国家公共卫生与环境保护研究院(RIVM)在编制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级、区域及地方环境政策计划的制定周期机构和内容。

这些环境政策计划是本级行政机构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

从各级环境政策计划的批准机构可看出,荷兰环境政策计划是“自上而下”式的。

一个代表各个部门的委员会负责评估这些区域和地方的政策,以确定其与NEPP 的兼容性。

环境纲要各级行政机构每年还需兼顾本级环境政策计划,制定相应的环境纲要,内容包括目前环境政策计划的进展、未来环境保护工作的详细安排和环境管理活动的财政预算等。

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评估与启示

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评估与启示

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评估与启示2015-06-28摘要:荷兰的空间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典型,其规划评估体系十分先进成熟,覆盖了规划的编制与运行的全过程。

与此对照,我国城镇规划的实施评估刚刚起步,尚未形成连续动态的评估系统。

本文介绍了荷兰于2012年出台的《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制定过程,并对其实施前后的规划评估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重点评述了实施前评估中的预评估和战略环评的内容、方法及程序,探讨了各阶段评估的意义及对规划的影响,并对我国规划评估机制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荷兰,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预评估,战略环评,监测基金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2013-R2-43)辽宁省社科联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20141slktzdian-12)引言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城市规划逐步由“规划蓝图”走向“公共政策”[1]。

荷兰空间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典型,要求所有空间利益相关者参与到规划过程中,并设立了严格的事前和事后规划评估及反馈机制。

荷兰空间规划的评估体系渗透到了其规划的编制和运行的全过程,形成了良好的动态循环:规划制定时进行预评估(Ex-ante Evaluation)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Strategic EnvironmentalAssessment或SEIA:Strategic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以下简称战略环评),讨论规划的可行性及对环境的影响,帮助公众和决策者做出正确的政策选择;规划执行后进行定期的过程监测和实施后评估,动态考察规划的结果绩效,反映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决策者进行必要的规划调整。

我国2007年颁布的新城乡规划法规定: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要进行定期的规划实施评估。

虽然目前许多城市都开展了评估尝试,包括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评估、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项目选址建设评估等[2],但大多集中在宏观规划实施后的结果评估和微观项目实施前的方案评估上,尚未形成动态、连续、完整的评估系统。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摘要: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在欧洲乃至世界独树一帜,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产生深远影响。

荷兰人多地少,人均用地极为紧张,如何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诉求,这与我国国情相似,因此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为此,文章从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入手,对历次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作了梳理和分析,并对规划的实施协调机制和保障政策作了介绍和思考,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理念、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和系统、规划的公众参与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优化国土空间规划。

关键词:背景与历程程序与系统协调与政策启示荷兰中图分类号:F06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018—03引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优化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阶段国土空间开发追求的理念,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出台正是追求这一理念的体现。

但目前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规划模式导致了我国国土规划中忽略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规划思想。

因此,亟需总结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规划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寻求国土开发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平衡,实现国土开发环境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

作为世界上国土空间规划成功典范,荷兰在国土规划中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通过对其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生态性规划思想的学习和借鉴,对于人均用地极为紧张而又必须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创造宜居环境的我国而言,无疑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一、荷兰概况与其国土空间规划背景分析荷兰位于欧洲西部,国土总面积为41864平方公里,地形平坦且水患较多,居民80%居住在人口2万以上的都市化地区,由于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密度超过400人/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之一。

为了解决国土面积狭小和人口分布过分集中的问题,荷兰政府很早就十分重视国土空间整治与规划工作。

发达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与开发绿色理念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与开发绿色理念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与开发绿色理念对我国的启示作者:喻锋张丽君来源:《资源导刊》 2013年第11期喻锋张丽君荷兰国土空间规划最大特色在于强调地域的自然生态性,以空间管控提升开发质量,突出水资源安全保障,注重生态规律与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空间开发干预战略荷兰空间政策的出发点,是在任何可能情况下都要满足对空间的需求,但同时要尽可能保持甚至提升空间的质量。

其核心是三种干预战略:一是集约化土地利用,特别是在城市地区,例如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地下和顶部空间以及有效利用商业区土地。

二是土地多功能综合利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例如蓄水、自然风光和娱乐等用途就特别适合综合利用。

三是城乡空间改造,例如在城市重建居住区、重新区划破旧失修的商业区、重新利用铁路支线以及改变农业空间用途等。

制定空间质量七项准则为了更好地营造和共享国土空间,荷兰对国土空间质量的定义进行了拓展:空间质量不仅局限于关注更高的空间结构尺度,在公民个人层次上也要加以考虑;不能让空间日趋单调和同构,而要通过保护自然、文化和历史价值以及提倡多样性和反差,让民众享受到其所期望的生活环境。

为此,荷兰制定了七项空间质量准则以提升国土空间开发质量:一是空间多样性。

强调城乡之间的空间差异,即城乡环境和景观的多样化必须得以保持并加强其特征。

二是经济与社会功能性。

强调生活、工作、休闲和旅行等功能不应相互排挤,而应相互协调、相互受益。

三是文化多样性。

强调有足够空间用于各种各样的活动,以帮助个人和群体按照不同方式实现自我成长。

四是社会公正。

强调空间条件必须给每个人提供健康生活的机会,遏制社会群体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不公正现象,保障低收入群体享受住宅、工作场所、休闲娱乐和便利出行等基本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差距。

五是可持续性。

强调完好保持或积极恢复具有生态价值的城乡空间系统,以保持经济、社会和文化意义上的活力,为解决环境问题分担义务。

六是吸引力。

强调通过设计和规划来保持乡村和城市的吸引力,不仅关注城市和景观,还要重视将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和景观的方式。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概览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概览

ZIYUANDAOKAN于这一地区。

在确定该地区总体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规划将西部地区分三角洲大都市区和其他地区分别进行描述,发展政策也有所区别。

三角洲大都市区的发展政策是从绿蓝网(指城市内绿色地带、缓冲区和绿色心脏以及蓝色水系)、基础设施网、城市网、机场和海港及郁金香种植区几方面进行阐述,其他地区的发展政策则按次区域进一步展开。

同时,规划强调在现有的行政管理领域合作之外,要进一步协调好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规划提出,要从欧洲整体的角度出发,考虑荷兰的空间规划与布局设计,达到既融入欧洲整体又保持荷兰的特性。

欧洲尺度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大都会与后勤网络之间的连贯性要求进行国际合作,关于水管理和“绿色”质量的行动计划也是这样。

荷兰国家空间战略计划打造网络社会和网络经济。

将不同城市及其城市地区连接在一起并加强城市的凝聚力,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潮流。

为此,中央政府确定优先发展6个国家级城市网络和13个经济核心区,除了3个经济核心区外,其余全部位于6个国家级城市网络。

这6个国家级城市网络包括:兰斯塔德(Randstad)、布拉邦特(Brabantstad)、林堡南(Southern Limburg)、屯特(Twente)、阿纳姆—奈梅亨(Arnhem-Nijmegen)、格罗宁根—阿森(Groningen-Assen)。

没有位于城市网络的3个经济核心区是:瓦格宁根一带(Wageningen-Ede-Veenendaal-Rhenen)、芬洛(Venlo)、弗利辛恩运河带(Vlissingen-Terneuzen/Gen)。

城市网络城市之间的合作是自愿的、灵活的,也是务实的。

中央与市政府签署了集中发展城市的合作协议。

中央政府对关键城市网络节点和阿姆斯特丹南轴以及5个国家关键项目——鹿特丹中心、海牙中心、乌特勒之中心、阿纳姆(Arn-hem)、布雷达(Breda)进行投资建设。

协商和公众参与促进空间规划的实施荷兰政府为中央、省和市政府三级,在与上级政府的政策和立法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在决策和立法方面都是独立的,空间规划方面的决策和立法也是如此。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及对中国主题功能区规划的启示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及对中国主题功能区规划的启示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及对中国主题功能区规划的启示陈利【期刊名称】《云南地理环境研究》【年(卷),期】2012(024)002【摘要】The Dutch national spatial planning has a long history and declared characteristic in Europe and even in the world of its own, the planning idea and the pursuit of the ecological concept planning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the world. The Dutch people much less, per capita land very nervous, how to use the national spatial planning effective utilization of land resources is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demands, so as to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therefore the Dutch national spatial planning experience is worth studying and using for reference, for this reason, from the Dutch national spatial planning background of all previous planning to the contents and targets out and an- alyzed, and the specific procedures for the show,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lan coordination mechanism and security policy as a detailed introduction and thinking, finally putting forward from the planning ideas and thinking, coordination mechanism and implement policies, content adjustment and planning method, planning system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four aspects reference and the Dutch experience, thus improving and optimizing the Chinese theme function area planning.%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宣明,在欧洲乃至世界独树一帜,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产生深远影响。

一种新的生态和管治哲学——荷兰国家空间战略及其对中国战略性规划的意义

一种新的生态和管治哲学——荷兰国家空间战略及其对中国战略性规划的意义

一种新的生态和管治哲学——荷兰国家空间战略及其对中国战略性规划的意义姜涛【期刊名称】《规划师》【年(卷),期】2009(025)005【摘要】荷兰的国家空间规划编制始于1960年,最新出台的国家空间战略(2004)是在第五个国家空间政策文件草案(1996-2001)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战略从新的管治哲学出发,利用"层"分析法,确定了新的政策目标,提出了具有发展优先级的6个"国家城市网络"和13个"经济核心区".荷兰的国家空间战略具有以意愿为导向而非问题导向,在提升经济竞争性的同时强调空间品质的建设,关注和反思城乡关系的融合,强调行动导向,重视规划政策的实施或衔接等特点,对中国战略性规划的编制具有借鉴意义.【总页数】6页(P82-87)【作者】姜涛【作者单位】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所【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4【相关文献】1.荷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逻辑及对中国的启示--以荷兰信息通信产业为例[J], 杨银厂;李光文2.中国空间战略性规划的未来发展方向——从一个中外比较研究的视角 [J], 姜涛3.生态资源、自然景观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的平衡——荷兰de Hoge Veluwe国家公园未来10年的发展规划 [J], 汉克·冯·蒂尔伯格;窦奕4.中英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旅游规划管治模式比较——以中国九寨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英国New Forest(NF)国家公园为例 [J], 程绍文;徐菲菲;张捷5.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形成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新支柱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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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评估与启示2015-06-28摘要:荷兰的空间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典型,其规划评估体系十分先进成熟,覆盖了规划的编制与运行的全过程。

与此对照,我国城镇规划的实施评估刚刚起步,尚未形成连续动态的评估系统。

本文介绍了荷兰于2012年出台的《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制定过程,并对其实施前后的规划评估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重点评述了实施前评估中的预评估和战略环评的容、方法及程序,探讨了各阶段评估的意义及对规划的影响,并对我国规划评估机制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荷兰,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预评估,战略环评,监测基金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2013-R2-43)省社科联201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20141slktzdian-12)引言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城市规划逐步由“规划蓝图”走向“公共政策”[1]。

荷兰空间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典型,要求所有空间利益相关者参与到规划过程中,并设立了严格的事前和事后规划评估及反馈机制。

荷兰空间规划的评估体系渗透到了其规划的编制和运行的全过程,形成了良好的动态循环:规划制定时进行预评估(Ex-ante Evaluation)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Strategic EnvironmentalAssessment或SEIA:Strategic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以下简称战略环评),讨论规划的可行性及对环境的影响,帮助公众和决策者做出正确的政策选择;规划执行后进行定期的过程监测和实施后评估,动态考察规划的结果绩效,反映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决策者进行必要的规划调整。

我国2007年颁布的新城乡规划法规定: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要进行定期的规划实施评估。

虽然目前许多城市都开展了评估尝试,包括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评估、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项目选址建设评估等[2],但大多集中在宏观规划实施后的结果评估和微观项目实施前的方案评估上,尚未形成动态、连续、完整的评估系统。

鉴于此,本文对2012年新颁布的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Structuurvisie Infrastructuur en Ruimte,以下简称《战略》)的规划评估体系进行了深入介绍和分析,希望能为我国规划评估机制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

由于《战略》的出台时间不长,因此本文将把实施前评估作为介绍的重点,这也正是目前我国空间规划评估机制亟待加强的环节。

1 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的制定面对经济危机、气候变化和地区差异带来的挑战,荷兰在2008年7月通过了新的空间规划法[3],提出简化程序、明确职责、权力下放、政策指引等要求[4]。

在此基础上,荷兰中央政府于2009年合并了住房、空间规划与环境部(VROM)和交通及水管理部,成立了基础设施与环境部(I&M)。

随后,该部门编制了新一轮的国家空间规划,于2011年6月颁布了《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草案》(以下简称《草案》)[5]。

《草案》将更多的目光转向导致空间变化的直接因素,提出了至2040年荷兰“成为有竞争力、可达、宜居和安全之国家”的总体发展方向,制定了至2028年的相应中期目标,包括:(1)增强空间及经济基础设施以提升竞争力;(2)改善和保护移动性及其所需空间,用户至上;(3)保障安全愉悦的生活环境,保护其中有价值和特色的自然文化遗产。

此外,针对三个中期目标,还出台了一系列近期行政措施[5]。

与前一轮国家空间战略相比①,《草案》沿袭了“重点发展经济,减少国家干预”和“尽量放权,必要时集权”的思路[,进一步强调在信任的前提下诱导各方自主合作与开发;保留了前一版中的提升竞争力和保障安全的发展目标,同时新增了可达性和宜居性目标。

为了精简中央政策文件的总量,《草案》综合替代了此前的《国家空间战略》、《兰斯塔德规划2040》、《国家交通战略与政策》等若干文本,同时取代了与军用地、景观、乡村及三角洲规划有关的空间发展目标。

实际上,《草案》是在两种事前评估的辅助工具下制定成形的。

首先是基础设施与环境部委托荷兰环境评估署(PBL)②进行预评估。

其作用是对拟定政策的预期效果进行研究论证[7],帮助规划决策,属于政府机构的部评估。

在预评估进行到中期前后,基础设施与环境部还要委托咨询公司同时开展外部评估,即战略环评(SEA)。

其作用是遵循公众参与的法定程序,对《草案》的环境影响、替代方案、缓解措施等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通过动态反馈调整,《草案》、预评估报告、战略环评报告(初稿)于2011年6月同时完成并公布。

按照立法程序,草案及评估意见经阁提交议会讨论,在几轮修正后,最终于2012年3月批准通过。

至此,《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正式颁布。

此后,以PBL为首的机构将对《战略》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同时提交议会审核。

2 实施前评估2.1 预评估2.1.1 目标导向的评估框架《草案》预评估的核心准则是可持续发展[8]。

预评估关注的容是规划目标、政策措施和实施机制。

国家空间规划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要兼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国家安全。

在协调诸多矛盾、进行综合决策的过程中,规划目标的一致性至关重要,必须首先进行评估与考量。

其次,要分析各类规划目标背后的理论支撑及其在荷兰本土的适用性与合理性。

对于拟定目标和政策,也要研究其预期效果和未来影响,并对其可行性与实效性做出判断。

最后,对实施机制是否健全、任务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也要进行审查。

2.1.2 以评促编的评价容预评估结论的重点落在了经济竞争力、生活环境质量和实施机制上(具体评估结论见表1)。

PBL认为:中央政府把提升荷兰的国际竞争力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上,通过下放权力和简化法规来营造更为自由和宽松的经济环境,并重点建设鹿特丹、阿姆斯特丹和埃因霍温等独具特色的港务运输、专业咨询、高新技术区域。

这种在重点都市区域集中发展和招商引资的策略对提升经济竞争力是行之有效的。

与此同时,加强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改善其可达性,也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

与欧洲其他国家大城市区域相比,兰斯塔德地区的可达性目前处于领先地位。

但是,《草案》对于营造良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关注不足。

而高品质的环境质量,对于吸引外资公司,尤其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尤为重要。

因此《草案》应把空间政策与其他住房、就业、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政策更好地协调起来。

《草案》的另一风险是中央把更多的权力与责任下放给省市级政府,期望其在规划决策时,能自觉贯彻和维护国家利益。

虽然国家层面的规划法规对地方有较强的约束力,但是对于某些共同利益,比如自然景观和生态绿地的保护是很难在分散决策模式中达成的。

中央政府很可能因信息不足或滞后,导致监督不利和决策干预不及时,最终使局面失控[8]。

从表1可看出预评估对《草案》的评价既有正面的,也有中性和负面的,而且以后者居多。

这说明预评估并非是“事后追认”和“走形式”,而是切实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办法。

从评估结论的类型上看,有论证(如B1)、预测(如E1)、建议(如A2)三大类。

其中正面评价多采用理性分析与论证手段(浅灰色);负面评价大多是以预测(中灰色)或改进建议(深灰色)的方式给出。

显然,表1中的类型颜色较深的负面判断,是《草案》最为薄弱的环节,需重点检讨和调整。

在针对目标的预评估中,有关移动性的评价较好,空间和经济基础设施居中,生活环境质量的问题最多。

在地区发展上,评估主要给出了未来变化趋势的科学预测,相对偏重负面的预警,而且指出了变化敏感的具体地区。

此外,对目标一致性和实施机制的评价也不甚理想。

实际上,表1中的ABC主要论证的是规划的在有效性,即行动能否促进目标;DF则偏重外在有效性,即不同职能部门的平行规划及管理职责是否协调一致[9]。

评估发现两种有效性都存在问题,以后者为甚。

总之,预评估的主要目的还是以评估促进编制,帮助《草案》发现自身问题与不足。

表1 荷兰《国家基础设施与空间规划战略草案》预评估的主要评价结论资料来源:作者自绘,评估结论来自参考文献[8,10]2.1.3定性定量结合的研究方法为方便决策机构和公众阅读与理解,预评估报告文本是高度浓缩和精简的结论。

这些结论虽然是目标导向,以定性为主,但很多推断都建立在坚实的定量研究之上。

PBL作为独立的国家政策研究机构,有很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

与预评估工作相关的背景研究均被PBL汇总在了《空间任务大观》中[11],并在预评估报告出台后3个月正式发布。

该报告论述了荷兰未来空间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政策选择的后果及行政立法的影响,并展示了更为详细的数据模型等量化评估方法,以及具体的理性推导过程,以供深入查阅和参考。

实际上,《空间任务大观》的主要依据是PBL同期发布的一系列研究报告,包括《空间展望2011》[12]和《荷兰三角洲的气候适应》等[13]。

其中《空间展望2011》直接关注空间的影响。

其定量研究是以2008年的实际数据作为基准线,应用了WLO场景模型③中的高场景和低场景(高场景代表经济和人口以最高速增长的情况,低场景则相反),分别模拟出2008—2040年家庭、移动性(图1)、人口和就业在这两种场景下增长或缩减的空间分布,最后将两种场景情况进行叠加,显示未来可能发展的趋势。

该报告的定量研究成果是《草案》预评估的重要基础。

2.2 战略环评2.2.1 背景在荷兰,各类政府决策可分为政策(Policy)、规划与计划(Plan and Program)、项目(Project)三个从高到低的层次。

如对环境有重要影响,三种决策各自对应的评估手段为环境测试(E-test)④、战略环评(SEA)、环境影响评价(EIA: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草案》属空间规划层次,故启用战略环评。

荷兰是欧洲率先尝试SEA的国家,早在1987年就通过《环境影响评估政令》⑤建立了SEA制度[14],并在1994年修订的《环境管理法案》(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ct1994)中将SEA写入成文法。

在此之后,欧盟于2001年颁布了《战略环评指令》(European SEA Directive 2001/42/EC),要求成员国将该指令纳入各国法律框架,尽早出台SEA的相关立法。

荷兰在2006年再次修订了《环境管理法案》,与欧盟指令进行了融合[15]。

图1 《空间展望2011》中移动性的定量研究和预测注:移动性指单位时间人均旅行的公里数。

预评估分别模拟出不同时期下,在高低两种场景中移动性的变化趋势:近期荷兰大部分地区的移动性会持续增长,中期只有部分地区移动性增长,远期移动性的不稳定趋势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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