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xx县广电台播出机房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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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xx县广电台播出机房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XX县广电台播出机房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的播出,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及时掌握安全播出的重要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第62号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技办字[2008]2号《关于下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提高机房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1. 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1)当发生政治破坏事件、侵扰事件、画面和伴音上出现明令禁止的内容,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播出设备的电源,并立即上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检查处置结果,并立即上报分管台领导和分管安全的台领导。
(2)播出的金湖自办节目一套和二套,画面出现蓝屏、画面定格等异常现象,如未自动切换到备播,应立即手动切换到备播系统;如主播、备播系统同时出现故障,不能实现信号正常播出,应立即切换到测试信号线路。并通知技术安全部门相关人员处理故障,然后汇报本部门负责人。
(3)金湖自办节目一套转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时,切换器如果没有按时自动切换,应该立即手动切换,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
(4)播出的金湖自办节目三套、四套,画面出现蓝屏、画面定格等异常现象,应立即重启恢复,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
(5)播出的金湖自办节目一套、二套、三套,一旦发生节目片源异常等上传问题,应立即手动切换到测试信号线路。
(6)金湖自办节目一套、二套正常播出时无伴音输出,应立即查看播出系统声道是否正常。如无声道输出,调整输出声道;如播出系统输出声道正常,立即查看预监、主监声音是否正常;主、预监声音不正常,应立即通知技术安全部门相关人员处理故障,然后汇报本部门负责人。
(7)发现从技术安全部机房回送的信号不正常,如播出机房设备、线路一切正常,应立即通知技术安全部机房值班人员处理(电话:83300062)。
(8)值班人员一旦发现UPS电源出现异常,应及时切换到临时电源并第一时间通知本部门负责人。
2. 调频广播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1)当发生政治破坏事件、侵扰事件、声音上出现明令禁止的内容,值班人员应该立即关断播出设备的电源,处置完后立即上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检查处置结果,并立即上报分管台领导和分管安全的台领导。
(2)当调频广播无声音输出,应立即在调音台上手动切换到备播系统;如主播、备播系统同时出现故障,不能实现信号正常播出,应立即切换到CD机线
路垫乐,并立即通知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处理故障,然后汇报本部门负责人。
(3)如果调频广播播出系统正常,接收不到调频广播的无线信号,应立即联系发射机房值班人员(电话:86882667),查看调频广播发射机是否正常工作,再汇报本部门负责人。
3. 防火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发生火情,首先切断电源、再用灭火器灭火、如火情不能控制、立刻打119电话再通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检查处置结果,并立即上报分管台领导和分管安全的台领导。
二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程序
1.发生事件、事故本着先处置后报告原则,当事人立即启动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并逐级上报,事后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事件(故)时长、事件(故)起因、故障环节,处理过程及结果。
2. 播出部主任事后必须向分管台长汇报,对于重大安全播出事件、事故,播出
部主任必须在24小时内形成纸质的书面报告向台分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台领导汇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故)时长、事件(故)起因、故障环节,事件(故)性质、影响范围,处理过程及结果,责任处理,事后措施及效果。
附: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技办字[2008]2号《关于下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1. 国家广电总局事件、事故定义
(1)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发生了影响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事件,包括:人为侵扰、破坏事件,重大灾害事件,在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及
运行维护中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事件、重大设备损坏事件,以及国家广
电总局临时界定的其它事件。
(2)停播事故:是指不能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播出、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或因各种原因造成所播出或传输节目中断、错播或播出、传输效果
相当于节目中断者,均为停播。
(3)错播事故:指在规定播出时间播出非原定节目。包括由于节目制作、操作或技术等原因,使实际播出的节目内容不是指定播出的节目(不包
括节目的临时调整)。错播时长将计入停播时长。
(4)劣播事故
(a)严重劣播事故:是停播事故的一种类型,指播出信号质量严重损伤,效果相当于节目中断:因节目制作、传输等原因造成信号质量严重受损,
效果相当于节目中断时 (主观评价2分或低于2分),计入停播;
(b)一般劣播事故:是指在播出过程中,由于技术设备故障或人为因素造成播出质量技术指标劣化,未达到规定播出质量要求,或使接收者感到相
当讨厌的情形。一般劣播事故不计入停播。
2. 重大事件界定
(1)下列情形为严重政治事件,属重大事件:
XX县广电台播出机房值班岗位职责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工作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
得离岗。交接班时需交接各播出设备的工作状况、游动字幕的制作和播出情况、设备外借状况、值班日志、领导交代事宜及上一班未做事情。
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监看、
监听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认真填写并保管好值班日志。
3.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故障
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
4.节目播出必须严格按照上传的节目播出表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
序。节目部门更改节目播出表及内容,需提供由分管台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更改节目播出通知单》,值班人员须详细核查更改情况、审批手续,并填写在值班日志上。
5.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更改播控计算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
需要必须修改,应由本部门负责人协同技术安全部负责人修改,值班人员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详细更改记录。
6.当班值班人员应核对手续齐全的纸质交播单与工作站上传的播表是否一致,
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人员联系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
7.游动字幕必须审批手续齐全,方可制作并安全播出。
8.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得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验
收签字。
9.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
人员值班。
10.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得
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须向播出部主任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1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所有进入机房人员严禁私自带入硬盘、U盘等可能
引起播出事故的物品。
12.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机房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