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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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 信用证是什么?信用证,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一种支付工具,常用于国际贸易。

简单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给买卖双方的一个保证:买家通过银行向卖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卖家只要按照约定交货,银行就会付款。

这就像是在打麻将时,有人给你撑腰,你敢放开手脚,哈哈!但,虽然听起来很不错,可这背后却藏着不少风险。

2. 信用证的风险2.1 风险一:买家违约首先,买家的违约是个大问题。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做了货,结果买家一声不吭,直接跑路了,简直让人心痛不已。

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会介入,但你心里的那份失落和焦虑可不是金钱能弥补的。

毕竟,信任建立得不易,轻轻松松就给推翻了,真是让人心累。

2.2 风险二:卖家不按约然后就是卖家不按约。

这情况同样让人抓狂。

你准备了货物,结果卖家一忙,搞错了规格、数量,甚至干脆给你送了个空箱子。

那时候你就像是掉进了一个黑洞,想要追究责任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下手。

哎,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在做生意时,要认真审核每一个细节,不然可就得为一时的疏忽付出惨痛的代价。

2.3 风险三:银行信用风险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银行的信用风险。

虽然大多数银行都还算靠谱,但总有些小银行可能会出现问题。

万一哪天银行跑路了,你的货和钱就成了泡影,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所以啊,在选择银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别选了个“小霸王”给自己添麻烦。

3. 如何防范这些风险?3.1 签订合同防范这些风险,首先得从签订合同开始。

在合同中,要把所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不留死角。

这就像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得有你名字,买卖合同上同样得清楚明确,谁的责任、义务,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如果出问题,至少能有个底儿,心里也踏实。

3.2 选择可信赖的伙伴再者,选择合作伙伴时可得谨慎点。

就像交朋友一样,别光看表面,得多花点时间了解对方。

可以通过多方渠道查查对方的背景,听听圈子里的人怎么说。

交朋友讲究的是“以诚相待”,做生意更是如此,大家都有了信任,合作才会顺利,生意也能做得风生水起。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的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存在一些主要风险。

本文将分析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信用证存在欺诈风险。

一些不良商家可能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提供虚假文件或进行伪造等欺诈行为。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对信用证的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可靠性和信誉度。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的复核,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防止欺诈情况的发生。

其次,信用证存在付款风险。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买方在开立信用证后可能会出现资金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建议银行在开立信用证前要仔细审查买方的资信状况,并要求买方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

此外,银行还应及时催促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保持与买方的良好沟通,确保款项的及时到账。

第三,信用证存在操作风险。

由于信用证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操作中可能出现疏忽、错误等问题,导致付款延迟或文件无效。

为了减少这种风险,银行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熟悉信用证操作流程,并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过程的监控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错误。

第四,信用证存在政治和法律风险。

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当国际关系出现变动或发生法律冲突时,可能对信用证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银行应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及时了解相关政治和法律变化,并在必要时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最后,信用证存在货物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长途运输和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检验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货物的质量、数量或完整性出现问题。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货物检验机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此外,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以减少相关争议的发生。

综上所述,信用证业务存在一些主要风险,包括欺诈风险、付款风险、操作风险、政治和法律风险以及货物风险。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信用证业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得到了充分发展,银行承担审单人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同时单据方面的操作风险也明显增加。

银行面临的风险增加,银行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信用制度,将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内,有效减少银行损失维护自身利益。

本文不仅列举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同时也给出了相应的具体解决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银行风险防范措施1.信用证特征与银行面临的风险的联系1.1.独立性产生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一经开出后,即使出现信用证中存在条款与合同不符的现象,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受益人都无权要求银行终止业务。

信用证基于该特性产生的风险主要在于合同买卖双方。

1.2.单据业务导致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业务以单据形式开展,该方式无疑简化了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但同时也为信用证存在风险埋下了伏笔。

由于开证行仅需要对审核信用中表面的真实性负责,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伪造虚假单据对开证行进行欺诈,而开证行审单过程中并不会发现单据是伪造的。

1.3.“银行信用”导致的信用证风险开证银行作为第一付款人,如果进出口双方利用信用证业务作为间接从银行进行融资的手段,此时会给银行造成巨大风险。

若买方与银行勾结一同欺诈卖方,那么信用证业务也会给卖方造成巨大风险。

2.信用证项下的银行面临的风险2.1.欺诈风险欺诈在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且欺诈是各种交易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欺诈是一种道德风险问题。

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具有较大的风险表现为其负面影响较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具有国际性的特点,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呈扩张趋势,且发展中国家受影响颇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给公司和银行都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不可挽回的影响,银行信用受损。

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而产生的银行支付方式,信用证欺诈极大地损害了银行信用,给银行支付体系造成了影响,同时会对金融体系造成影响。

2.2.监管制度风险我国目前针对规范国内信用证的规章制度过于单一,仅有人民银行制定的《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信保建议】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笔者这里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信用证不可不知的风险和需要防范的具体措施又或者说是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较为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百分之±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注意措施】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限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
信用证欺诈是指利用信用证交易过程中的漏洞或者制造虚假情况,达到骗取钱财的行为。

为了防范信用证欺诈风险,以下措施可以被采用:
1. 认真审核客户的信用:在接受客户信用证交易申请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避免与不知名的客户进行交易。

2. 遵守义务和交易标准: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则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并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机制。

3. 仔细检查信用证文件:在接收信用证文件后,认真核对信用证的各项条件,并且进行详细的审查。

4. 支付前的再次确认:在交易完成前,再次确认全部的信用证条款,确保交易条件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5. 提高员工的警觉性: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意识,使他们能够意识到信用证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避免欺诈行为的出现。

以上这些措施可以大大提高信用证交易的安全性,降低风险的出现。

国内信用证业务主要风险点

国内信用证业务主要风险点

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防控要点作为国内贸易的一种结算方式,国内信用证在信贷规模控制、银票费用递增、贴现率级级攀升的背景下,逐渐被众多企业所接受。

针对市场需求,商业银行正在加大力度推广国内信用证业务。

不过,考虑到国内信用证业务属风险较高的产品,不仅存在授信的风险,还存在审单等操作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推广国内信用证业务助力企业降低贸易结算风险、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还需致力于加强风险防控。

一、国内信用证对比银行承兑汇票的优势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都可以用于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债权、债务的结算,同时可以代替现金完成货币的支付。

除了有支付结算功能外,和银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结算产品相比,两者还有较强的融资功能。

不过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国内信用证还具有明显的优势。

1、国内信用证更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对其他票据的审核流于形式或根本就无需提供,并且大多数银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对增值税发票、运输单据的审查往往只是流于形式。

而申请国内信用证,在银行的审核上如同贷款的审核流程,更多审核的是合同内容与事实相符。

因此,两者虽然都要求有贸易背景,相比之下国内信用证更加强调商品交易履行合同的真实性。

2、可有效防范买卖双方套取信用和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是未来确定的一种信用结算工具,一经开出便与贸易合同相分离。

在实务中,买方一般在合约签订后尚未收到货物前以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在授信额度内要求银行承兑其开出的商业汇票,卖方一般将银行承兑作为贸易结算条件,取得汇票后无论是否发货均可通过贴现或质押的方式提前变现应收账款,银行不能有效地防范买卖双方利用承兑套取信用及资金。

而国内信用证中相关银行只在卖方提交合格单据后履行付款责任,可有效监督交易双方按对等原则履行双方约定的交易条件,防范贸易双方套取银行信用和资金。

3、国内信用证可有效规避票据伪造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后便可交给承兑申请人,由其自由转让。

新形势下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新形势下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尽量避免选择涉及高风险地区 的银行作为开证行,以减少潜 在风险。
谨慎处理单据
仔细审核单据内容,确保单据与 信用证规定一致,避免单据错误
或欺诈行为。
及时处理单据,避免单据延误或 遗失。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确保单据传 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04
案例分析
案例一:开证行破产风险防范
总结词
开证行破产是常见的信用证结算风险之一,需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法律风险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 同,开证行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或 规定而面临法律纠纷或处罚。
来自受益人的风险
交货风险
受益人可能无法按照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质量交付货 物,导致申请人拒绝支付 或要求退款。
单据风险
受益人可能因单据制作不 当或与实际货物不符,被 申请人以单据不符为由拒 绝支付。
政治风险
提高交易效率
信用证结算流程相对简单 、明确,能够提高交易的 效率。
02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
来自开证行的风险
违约风险
开证行可能因各种原因,如财 务困难、政治动荡等,无法履 行其在信用证中的承诺,导致
受益人无法按时收到款项。
欺诈风险
开证行或其员工可能串通申请人 进行欺诈,如虚开信用证、伪造 单据等,使受益人遭受损失。
由于政治原因,如贸易制 裁、战争等,受益人可能 无法按时收到款项。
来自市场的风险
价格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申请人可 能以价格为由拒绝支付或要求
退款。
汇率风险
由于汇率波动,受益人可能因 汇率损失而无法获得预期的收
益。
利率风险
由于利率波动,受益人可能因 利率上升而无法获得预期的收
益。
03
信用证结算风险的防范措 施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本文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签发的书面文件,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并凭特定文件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付款。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中心环节,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本文旨在探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申请人、受益人和第三方的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风险的深入分析和探索,为银行开展信用证业务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以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

同时,本文也希望能吸引更多学者和从业者关注和反思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共同促进信用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2、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信贷风险:这是银行面临的最直接、最重大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信用证申请人或受益人可能无法履行其在信用证交易中的义务,导致银行需要预付资金的可能性。

例如,如果信用证申请人破产或失去支付能力,银行可能需要向受益人付款,无法从申请人那里收回资金。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涉及银行内部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操作错误、系统故障或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损失。

例如,银行员工的不正确操作可能导致不正确的付款或拒绝付款,从而导致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

法律和合规风险:银行在处理信用证结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如果银行不遵守这些规定,它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也可能给银行带来额外的合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波动导致银行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中,如果涉及货币兑换,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收益。

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双方的支付能力。

欺诈风险:由于其独特的“有条件支付”机制,信用证结算方式容易成为欺诈行为的目标。

例如,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可能串通进行欺诈或伪造文件以骗取银行的付款。

使用信用证的主要风险及预防措施

使用信用证的主要风险及预防措施

使用信用证的主要风险及预防措施信用证方式虽比较能为买卖双方所共同接受,但由于它所固有的独特的性质(特别是它的机械的"严格一致"原则,)常为不法商人行骗冒假所利用,客观上也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从出口贸易业务的角度分析,出口方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进口商不依合同开证买卖合同,其条款应与买卖合同严格一致。

但实际上由于多种原因,进口商不依照合同开证,从而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因难,或者使出口商遭致额外的损失。

最常见的是:进口商不按期7f证或不开证(如在市场变化和外汇、进口管制严格的情形下);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对其有利的附加条款(如单方面提高保险险别、金额、变换目的港、更改包装等),以达到企图变更合同的目的;进口商在信用证中作出许多限制性的规定等。

二.进口商故设障碍进口商往往利用信用证"严格一致"的原则,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或设置一些陷井。

如规定不确定,有字误以及条款内容相互矛盾的信用证。

信用证上存在字误,如受益人名称、地址、装运船、地址、有效期限等打错字,不要以为是小照疵,它们将直接影响要求提示的单据,有可能成为开证行拒付的理由。

此外,信用证中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却又限定每批交货的期限,或既允许提示联运提单却又禁止转船,或者要求的保险的种类相互重叠等,这些无疑是相互矛盾的。

三.进口商伪造信用证伪造信用证,或窃取其他银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的银行的职员恶意串通开出信用证等经寄出口商,若未察觉,出口商将导致货款两空的损失。

例如: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ITD.BIRMINGHAM BRANCH.ENGLAND)名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行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NATIONAL WESTLMBVSTER BANKLTD.LONDON)。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对策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对策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对策摘要:国内信用证在国内贸易结算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几年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商业银行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

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国内信用证业务的相关风险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对国内信用证业务健康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有着融资方便、结算灵活、信用支持等优势,在国内贸易结算中应用的较为广泛。

信用证主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开出,依靠满足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商业银行近年来也大力开展信用证业务,但是其中出现了很多风险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只有这样商业银行才能更加顺利的开展信用证业务,促进自身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商业银行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存在的风险(一)案例分析。

案例一:建设银行某分行客户A向通知行中国银行某分行的客户B开立一张远期信用证,受益人客户B在向通知行提交单据的时候,申请信用证议付。

通知行在单据审核无误后发出委托收款,付款日期为2014年12月22日。

开证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同意到期付款。

通知行便给予受益人办理议付,而议付日期选择为2014年12月20日。

议付后的托收账户为该议付生成的贷款账号。

在到2014年12月20日时,议付行没注意查询资金是否已经到帐还清,2014年12月22日开证行为开证人进行信用证付款时,发现托收账户异常,无法付款,立即通知议付行,才发现议付贷款已经出现逾期。

案例二:某议付行给信用证的受益人办理议付时未对单证进行认真审查,增值税发票只通过表面的信息核实,未发现不符点立即给受益人办理了议付融资。

议付完成后再将单据寄回开证行索取托收金额,开证行进行单据审核时发现,该增值税发票已经在网上登记质押,质押权人为另一家银行机构。

经进一步与开证人核实,该笔发票并不是本笔信用证项下的发票单据,开证人拒绝付款。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对策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对策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对策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大规模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作为贸易支付的主要中介机构,其信用证业务在贸易支付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

然而,如今的商业银行信用证业务还存在一些风险。

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并且保障商业银行信用证业务的稳健运营,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挑战。

一、商业银行信用证业务风险1.风险源头信用证业务的本质是一个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付款方式。

同时,由于国际贸易中的不确定性较大,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也较为复杂。

主要包括生产质量风险、政治风险、货币风险、订单交货风险、货物运输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

2.合规风险在信用证业务中,商业银行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贸易合规性法规,整个流程需要遵守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如若不遵守法规,不仅会导致商业银行的信誉下降,而且还会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处罚。

3.运营风险为了完善信用证业务,商业银行需要不断加强内部机制,监测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措施,这也是一种运营风险。

“三员核对”是银行信用证业务中的必要操作、也是最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如果银行操作不严谨,则会产生一系列的风险问题。

二、对策建议1. 提高风险意识理性看待风险,加强风险意识,是商业银行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商业银行要明确信用证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指南,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

2. 加强合规建设商业银行要及时了解国际贸易合规的最新法规、政策和标准,也要及时更新和完善内部的合规制度。

同时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国际合规性法规和操作流程规范的认识。

3. 合理审慎取舍风险对于信用证业务风险的合理审慎取舍,是商业银行应考虑的问题。

不能因为一些小风险而导致整个业务的停顿。

正确的风险选择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可以增强商业银行对信用证业务的信心和信誉。

4. 坚持风险管理原则商业银行在执行信用证业务时,必须采用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

尤其是在制定授权标准、核查交单申请以及赔付审核时,商业银行应坚持风险管理原则以保证自身安全。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二、信用证风险概述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 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且不受其约束”;第5 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 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 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 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 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 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 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 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 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卖方之间的相互自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3、认真审核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认真地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于软条款要特别警惕..一旦卖方发现信用证中存在不符之处或无法接受的条款;应立即向买方提出改证要求;否则将陷入被动局面..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全及时收汇..总之;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只要我们时时提高警惕; 严格审证、谨慎制单; 一定会在国际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将外贸业务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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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

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

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

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

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

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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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
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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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实务பைடு நூலகம்一次个人作业
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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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
(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
(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
(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
《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且不受其约束”;第5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
关键词:信用证 支付手段 风险 措施
1、信用证概况及特点
信用证(Letter of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
(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
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
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
(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
(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
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liabilities for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2、信用证风险概述
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
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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