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合集下载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第十次修订)》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第十次修订)》通知

黑龙江大学文件黑大校发〔2013 〕181 号——————————————————————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第十次修订)》的通知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制度,保证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经2013 年10 月16 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新修订的《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第十次修订)》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第十次修订)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附件: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1999 年5 月25 日制定2013 年10 月16 日第十次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我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简称“评教”)制度,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在广大教师中积极营造人人安心教学工作、人人重视教学质量、人人开展教学研究、人人进行教学改革、人人参加教学建设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使评教工作对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和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在全面总结第七轮评教和首届本科教学工作示范奖、标兵奖评定经验,对2011 年5 月12 日第九次修订的《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进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形成本方案。

一、评教目的与原则(一)评教目的1.通过建立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和标准,为广大教师更新教学理念、进行教学改革提供正确导向。

2.通过开展周期性教学工作评估,支持和激励先进,鞭策和帮助后进,为广大教师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不断增强教学效果提供内在动力。

3.通过定期给出评估结论,为学校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进行教学表彰奖励提供客观依据。

4.通过全面掌握教师教学工作现状和动态,为学校领导、有关管理部门和各院(部)及时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咨询。

(二)评教原则1.遵循共性与支持个性相结合,重在支持教师改革创新和突出特色。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教育局2018年中高等院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教育局2018年中高等院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教育局2018年中高等院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3.05•【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教育局2018年中高等院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中高等院校:现将《哈尔滨市教育局2018年中高等院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2018年3月5日哈尔滨市教育局2018年中高等院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中高等院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入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27号)要求,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就业率稳定为目标,以提升服务指导能力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为支撑,以打造品牌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各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实现“好就业、就好业、充分就业”。

一、进一步提升创业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1.深入研究开发创业就业教育课程体系。

完善健全双创课程体系机制,引导各院校根据办学定位,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和校本教材。

整合编写系列适合本、专科不同学历层次学生所需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就业指导通识教材。

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教学过程中以讲清创业规律、创业机会、扶持政策和服务流程等内容为重点,提高大学生双创理论水平。

2.提高创业就业教师整体素质。

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的战略要求,结合学校强校建设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实际,学校决定实施人才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通过激励和竞争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领先水平且有很高影响的学术领军人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养和建设一批研究方向明确、创新能力强和示范作用的团队和研究群体。

二、岗位设置人才工程即:实施特聘教授支持计划(20人)、实施拔尖人才资助计划(60人)、实施教学名师奖励计划(100人)、实施青年学术骨干培养计划(100人)、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计划(10个),简称为“26111”人才工程。

(一)特聘教授(20人)选拔科研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学术造诣深,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通过培养期培养能够接近或达到相当于长江学者后备人选或龙江学者的学术水平,能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一流水平行列的学术领军型人物。

特聘教授校内聘任10名,校外引进10名。

(二)学科拔尖人才(60人)选拔科研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近期能接近或达到相当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学术水平,能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先进水平行列学科领军型人物。

学科拔尖人才校内聘任50名,校外引进10名。

(三)教学名师(100人)选拔长期从事本科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在教学科研、教材建设、教学成果、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及重点专业建设方面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教师,奖励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名师100人。

(四)青年学术骨干(100人)选拔教学和科研成果在省内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能够负担起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科研与教学骨干,能把握本学科前沿发展的动向并能带领本学科进入省内先进行列的青年学术骨干。

(五)创新团队(10个)建设能够承担国家和我省重大重点科技任务,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的学术团队。

11关于印发《绥化学院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11关于印发《绥化学院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绥院政发〔2019〕11号关于印发《绥化学院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的通知党政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绥化学院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已经2019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2019年3月15日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绥化学院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培养方案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集中体现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和办学特色,彰显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特征。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意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积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国标》为依据,坚持“以本为本”,有效推进“四个回归”,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三全育人”,彰显“一院一品、一专一特”的发展理念,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能力”培养为核心,进一步压缩课内学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色,坚持知识传授、能力训练、素质培养相互协调发展,强化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创业意识、职业发展能力培养,探索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修订原则(一)强化标准导向,突出特色培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依照《国标》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等相关专业认证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厚基础、强应用、养德性、善创新、高素质”的人才培养规格定位以及“培养品德优良,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打造专业特色,切实提高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规格的匹配度。

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一要明确“为什么做”,要充分认识学校开展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主要是三个原因:一是国家政策导向发生了较大变化。

近三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本科教育,标志是2018年在成都召开的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进一步巩固了本科教育在大学的核心地位。

随后,国家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建设一流本科、培养一流人才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教育理念发生了较大变化。

本科教育教学一直都是我们师范大学的传统优势。

近年来,OBE人才培养理念、师范类专业认证、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等一系列新的教育理念的出现,都倒逼我校必须尽快按照新的教育理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否则我校在人才培养上将落后于其他高校。

三是“双论证”工作要求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重新修订。

今年5月中旬,省教育厅启动了地方属普通高校人才培养优化战略定位论证及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论证工作。

“双论证”工作由学校统筹组织实施,各学院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双论证”的许多工作我校早在年初启动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时就已经部署,并于上半年基本完成,走在了全省高校前面。

二要明确“谁来做”,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学院、专业和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角色定位。

学校管宏观,负责明确学校办学治校的思想理念,牵头确定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战略定位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等。

学院管中观,负责牵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主要责任在院长,直接责任在教学副院长。

院长要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建设、毕业要求设定等关键环节切实发挥好作用,定准位、把好关。

专业管微观,负责具体解决教与学的问题,专业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具体工作,教研室负责人负责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专业教师要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并最终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12.04
•【字号】黑教高函[2012]457号
•【施行日期】2012.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黑教高函〔2012〕45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选暨推荐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黑教高函〔2012〕46号)的文件精神,我厅对申报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在资格审查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了遴选评审,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我厅审核公示,现将“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校高度重视“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落实建设内容。

通过立项建设,切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学资源、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体系、教学管理等相关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

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彰显专业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
养质量,发挥专业改革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附件:黑龙江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4日。

最新-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精品

最新-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精品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篇一: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基本信息专业代码:070101专业名称:数学与应用数学()学科门类:理学数学类专业批转设置时间及文号:黑教高〔2019〕318号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相近专业: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所属单位:信息科学系专业负责人:王路群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数学学科基础,掌握数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够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的专门人才。

三、培养规格1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与能力(1)良好的品德修养和批判思维能力。

(2)良好的身心素质、社会交际能力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3)良好的汉语言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

(4)流利地使用英语进行交流,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5)具备运用计算机获取、分析处理信息以及应用计算机常用软件的能力。

(6)具备持续学习的能力。

2学生应具备以下专业素质与能力知识结构(1)掌握连续与离散系统的基本数学规律,其中的连续系统包括数学分析、微分方程、函数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离散系统是指多项式理论、线性代数、群、环等抽象代数结构,初等数论等。

(2)掌握数学分析与高等代数课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以及初步应用。

(3)了解、认识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中学数学教学的一般规律。

(4)了解几何画板等专业软件,掌握这些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

3能力结构(1)具有良好的数学思维素质:空间想象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等。

(2)掌握专业英语词汇,能借助工具书阅读专业资料与英文文献,具有熟练翻译(口头、书面)相关文献的能力。

(3)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

(4)具备利用汉语撰写数学科研论文、数学教育论文的能力。

(5)获得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从事实际工作的技巧与能力。

关于提交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关于提交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关于提交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前一阶段学校开展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的调研工作。

现将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研的专家反馈意见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结合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并按时提交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

提交材料要求:1.培养方案文本材料一式3份,由教学副院长和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2.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hsd8806@,3.请各学院于1月6日前将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知楼827、829),联系人:马晓春、谭广慧,电话:8806147、88060627。

附件:关于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工作的专家反馈意见教务处 2013年12月23日注:1.上交前让系主任签字盖章2.2014年1月3日交到教科办,李院长要查看。

关于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工作的专家反馈意见一、突出问题1.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混淆、繁琐,文字叙述仍需再进一步推敲;由此连带部分专业对课程设臵反思不够,结构体系相对保守,缺乏前沿性和科学性。

2.个别专业学时超过2800学时,需要压缩总学时。

在培养方案中学时学分的描述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3. 实训、实践和实习环节缺乏整体、明细的设臵。

有的专业只是机械地将实习统一设定在第七学期18周,没有涉及不同学期见习、实训、实践环节。

4.开设专业选修课可供选修门数过少,难以构成系列。

有的专业选修课程资源未达到20门以上的基本要求,且少于或等于15门以下。

5.过程性评价、考试考核方式改革落实不到位。

大部分学院和专业对过程性评价比例设定仍按照3:7比例,趋于保守;同时对于多种考试考核形式的理解和设定也不到位。

理科专业核心课的过程性考核方式单一,有的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期末采用笔试。

6.绝大部分学院和专业未能启动课程标准建设;学校将在下学期配合深化课程体系改革进行专项推进。

二、修改意见1.培养目标和规格培养目标和规格是培养方案的重要部分,培养目标要明确,措词要规范简洁,体现先进的培养理念。

哈师大党发〔2015〕27号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哈师大党发〔2015〕27号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3)破格评选聘用。2010 年以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最低级别岗位。 如果业绩成果特别优秀,符合破格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聘任 本职级内高级别的岗位。
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和教师岗位之外各级专业技术 岗位的,由学校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指标限额内评选聘用。 三级以下教师岗位,由各教学单位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指标 限额内评选聘用。首个聘期各职务的最低级岗位可超比例聘 用,首轮聘用后逐渐规范,逐步达到规定的指标。
(四)岗位设置完成后,若再发生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 变动,则自聘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五)新聘岗位工资兑现,按我省统一规定时间起执行。 (六)对长期病假,执行病假工资人员,暂按病假前所 聘职务的岗位类别的最低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待遇,工资发放 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按病退有关规定 办理。 (七)受行政或党内纪律处分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2.管理岗位聘用。管理岗位聘用采取职务和职级双轨 制。职级的聘用,由学校根据申报管理岗位的人员原行政级 别,结合聘任条件,直接套定到相应的职员岗位。套定职员 岗位后,通过竞聘职务晋升的,职员级别对应晋升;通过竞 聘职务降级的,保留原职员级别不变;因违纪违法职务降级 的,降低相应职员级别。首次聘任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 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岗位级别聘任。
5
资格审查推荐工作;成立由 5-7 名教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的资格审查,负责对申报 三级以下教师岗位人选的评审。
4.机关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各类各级岗位拟聘用人选 的资格审查推荐工作。
5.组织部、人事处负责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申报材 料的审核。
6.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材料的审核。

大学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XXXX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落实专业定位、专业标准,组织一切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依据。

为加强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工作,保障教学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执行和调整修改,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时代性,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一般不得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或修改的,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第四条申请备案或申报新专业前,应制订出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应在人才培养的一个培养周期后,根据需要作一次全面修订。

第五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应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组织进行实施。

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应广泛征询教师、学生、用人单位、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

第七条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教务部提出制订、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发布;(二)各系根据指导性意见的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本系专业教研室骨干教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上一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中的修订意见,拟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各系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校友、学生代表等对本系各专业拟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修改,审定后报教务部;(四)教务部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根据审议意见建议修改定稿后报教务部;(五)教务部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六)教务部组织各系将批准的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统一管理。

第八条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本信息、培养目标与规格、毕业能力要求、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教学计划等,以每次修订指导意见核定的模板内容为准。

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以优化课程体系、改革考核方式、加强实践环节和教学质量监控为重点,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及文化发展需要,按照“强化基础、提高素质、发展个性、鼓励创新”的人才培养要求,深化专业、课程、实践及教学管理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我省基础教育和小康社会的建设发展培养合格人才。

二、改革内容1.育人为本,能力为重。

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为学生提供系统的课程体系和学习指导,积极推进学科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增强学生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人才。

2.分类设计,动态管理。

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专业办学历史、区位战略优势和软硬资源条件等,确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建立教师教育、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学科、应用技术、外语、艺术体育等分类专业设计方案和管理机制,完善专业设立、预警、退出机制。

3.严格标准,“因课设人”。

以国家制定的专业规范、认证标准和行业执业资格认证要求为导向,严格、科学制定人才培养规格与课程标准。

各专业要加强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必修课教学改革,注重课程的学理逻辑衔接,优化知识结构,科学确立先进、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

实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要“因课设人”,杜绝“因人设课”。

4.注重实践,创新培养。

注重能力和职业化要求,安排有特色、有实效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指导学生从实践中获取知识。

适度压缩部分课程和环节上的学时、学分,增加自主学习和实践教学比重。

积极培育、建立教育实习示范基地,强化学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基本意见.ppt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基本意见.ppt

本次修订工作首要任务:确定培养目标和优 化课程体系。
二、时代背景及考虑的因素
1、高等教育大众化—注重内涵的发展 本科和研究生 有机结合 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结合。
2、人才市场需求多样化—人才培养规格和型式多样性 注重复合型和交叉型人才的培养。
3、基础教育改革、教师教育体系开放—一流的师资。
4、学校办学定位调整—研究型的教育教学体系。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本 着“拓宽基础、提高素质、发展个性、 因材施教”的原则,确定课程体系。设 置通识教育、学科课程、专业课程三级 课程平台。各课程平台由若干课程模块 组成。教师教育方向附加教师教育课程 模块。
华中师范大学 本科教育分类分流培养
示意图
1、通识教育平台
“两课”减少课内学时,加强实践教学 大学英语分两门课,采取分级教学。英语 教学做到三年不断线 大学体育完全俱乐部化,放在课外教学 增设信息类课程和文理交叉必修课。
5、教育理论的发展(适应—超越 再适应—再超 越 )—发展学生个性 加强创新能力和终身教育能 力的培养
三、培养目标
层次目标 职业目标 类型目标 素质目标
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培养一流的师资;为经济 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 基础学术性人才及应用型 人才;为硕士研究生教育 提供优秀的生源。
类型目标
精英人才与一般人才
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 展趋势和新进展,具有较强综合应用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 究能力。 5.从事教育事业的毕业生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 育教学方法、较强的教育教学组织能力与一定的教学研究 能力。 6.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 质。
四、课程体系
学校在综合各单位的意见基础上,提出 综合素 质课的总体设计方案。

关于修订200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doc

关于修订200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doc

关于修订200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院教字[2006]1号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培养目标而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它是学校办学思想和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实施方案,是学校课程设置的总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对加强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2001]4号、[2005]1号文件精神,全面适应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落实《哈尔滨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构建起符合我校办学定位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修订200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以下原则性意见。

一、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200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充分体现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体现出我校立足于为基础教育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能力强,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和社会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好专业课程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1.强化基础的原则。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坚持本科教育教学内容的基础性原则,强化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训练与培养,适当拓宽学科基础和专业口径,加强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程,进一步整合、优化专业基础课程,使学生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能力。

2.体现应用的原则。

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特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在扎实的专业教育基础上,按照社会需求,以“宽而广”、“新而实”为原则精心设计模块化的专业方向课,为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打好基础。

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首经贸大教发[2005]4号为适应建设全国一流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要求,构建我校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使之更加适应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现就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请各教学单位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要主动适应首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以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为先导,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中心,以整合课程内容与优化课程体系为重点;要适应学分制管理的需要;要有利于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要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要符合我校从教学型到教学研究型的转变和建设一流财经大学的要求,要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

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1.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大部分专业为应用型、服务型专业)我校培养的本科学生不但应该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能力,而且还应该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

培养目标定位是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2.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体系。

注意研究各门课程在培养目标中的作用,进一步理清各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和联系。

按照继承、摒弃、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对课程内容进行增、删、加、改式的整合,科学确定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时。

在课程设置上,要按照加强通识教育,拓宽专业面向,实施分类培养,注重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原则,优化课程体系,注重经、管、文、法、理、工等学科间的相互渗透。

3.强化实践教学。

应认真研究在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内容、途径和方式。

要从人才培养目标出发,按照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原则,对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精心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充分论证各实践教学环节在总体培养目标中的作用。

哈师大学科英语培养方案

哈师大学科英语培养方案

哈师大学科英语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学科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要求,根据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具有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的高素质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系统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水平,以及较高的素质和较强的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个人行为规范,遵纪守法、诚信做人;2、掌握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较扎实的英语专业学科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本学科必需的基础理论,初步掌握进行教育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的思想和方法。

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应用前景和行业需求;3、具备较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形成具有传统文化底蕴与现代精神的健全人格;4、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5、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6、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和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7、了解我国国情和英语国家的社会与文化;8、具有较好的英汉双语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9、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学制:4年,实行3到6年的弹性学制。

学位:文学学士四、核心课程综合英语、英语阅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写作、英语国家概况、高级英语、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选读、翻译、英语语言学。

哈师大日语系培养方案

哈师大日语系培养方案

哈师大日语系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掌握日语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胜任国内高校、中小学、语言学校、教育服务机构、外事、新闻、出版行业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有社会责任感及合作精神。

2.掌握日语语言、日本社会文化(包括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听、说、读、写、译方面的基本技能。

具备从事日语专业相关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3.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熟悉教育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和从事日语教学、日语教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4.了解日本国情,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跨文化交际能力。

5.具有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工作。

6.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三)开设主要课程: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必修课、日语专业必修课、教师专业必修课、日语专业选修课、教师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构成。

其中,日语专业必修课包括:基础日语、高级日语、综合英语、日语视听说、日语分析阅读、日语写作、交际口语,日汉翻译、日本概况、日语语法、学术写作与研究方法、跨文化交际、日语演讲与辩论、日语语音等。

日语专业选修课包括:日本地理、日本历史、日本民俗文化、日本近现代文学史、日语语言学概论、日本社会人常识礼仪、日本文学作品选读、日语口译、日本新闻听解、日语学习理论、古典日语语法、日本作家作品研讨、日本文化研讨、日语报刊选读等。

教师专业必修课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日语学科教学论、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专业选修课包括: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学科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中学生心理发展与学习、中外教育发展简史、课程设计与评价、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班级管理、教育研究方法、中学生心理辅导、教师专业发展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与规格、毕业应修读的学分、授予学位名称,课程结构与学分,各学期周数分配表,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表,教学计划总表六个部分。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其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有一定实践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合格人才。

(二)具体规格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修养,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团结合作的品质。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较好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二、学制、学位及学分
(一)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教学一般安排在四年内进行。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学习情况在四至六年内修满学分,修满学分后,准予毕业。

(二)学位
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只能授予一类(文、理、法、教育、历史、工、农、管理、经济、艺术)学士学位。

(三)总学分
各专业培养方案原则规定的总学分为170±5学分;总学时约为2700±100学时。

(四)学分及学分绩点计算
1.学习成绩的学分计算,理论课一般18学时计1学分,公共体育课和实验课36学时计1学分。

军训及军事理论课共计3学分,实践环节累计10学分,社会实践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

2.学分绩点包括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的计算限于专业核心课程(或称为学位课程),其他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修读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不计学分绩点。

计算公式如下:
10
50
-⨯
=考试成绩学分数课程学分绩点 若某门课程考试成绩低于60分则学分绩点计为0。

修读全部课程学分之和
之和修读全部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
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含2.5)以上,方可授予学位。

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含3.5)以上,可在总学分中增计2学分。

此外,在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奖,或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专利,以及参与顶岗实习、乡村支教、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一次可增计1学分,增计累计不超过2学分。

增计学分可用以冲抵专业选修课学分。

三、课程结构 (一)课程总体结构
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实践环节五部分组成。

(二)各类课程结构
1.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体育及军事类等课程,47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类
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安排在2-6学期,要求必修16学分,按照中宣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对应课程可以免修,其他专业不得免修。

(2)外语类
外语课程安排在1-4学期,要求必修16学分。

大学英语由公共英语教研部制定教学大纲,根据学生高考英语成绩或入学后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根据不同专业类型进行分级、分类教学。

大学俄语、日语开设学期及学分与大学英语课程安排相同。

(3)计算机类
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安排在第1、2学期,要求必修8学分。

课程实行分级教学,侧重于基本技能训练。

由计算机科学学院制定分级教学大纲并组织教学。

(4)体育及军事类
体育课程安排在1-4学期,要求必修4学分。

军训及军事理论课程安排在第1学期,学生必须完成军事训练2—3周,计1学分。

军事理论课2学分,由军事理论教研部组织实施。

以上各类公共必修课程设置见表1。

表1 公共必修课课程设置表
2.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是学生获得毕业和学位文凭所应必修的学科专业课程,应使学生掌握所修学科领域和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设定为70学分。

在专业必修课中应确定一般不超过10门课程为核心课程,40学分左右;其它专业必修课10门以内,30学分左右。

师范专业必修课70学分,分为“学科专业必修课”和“教师专业必修课”,其中教师专业必修课10学分,此类课程要着重体现教育部《教师教育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所要求的“教育信念与责任”、“知识与能力”、“实践与体验”三大培养目标和六个课程学习领域的内容。

课程设置见表2。

表2 教师专业课程设置表
其他类型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70学分,要根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专业认证标准和行业执业资格认证所规定的要求,设置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按专业或专业方向以模块化形式构建的课程群。

根据不同专业培养需要,由教务处统筹、各相关学院承担,数学类、大学语文等专业必修课实行分级、分类教学。

数学类课程设置“高等数学1、2(108学时, 6学分,第1、2学期)”、“线性代数(54学时,2学分,第3学期)”、“概率论(54学时,2学分,第4学期)”。

艺体类专业开设大学语文1、2(72学时,4学分,第1、2学期)。

3.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至少应选30学分。

要根据特定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合理设置不同专业方向系列课程,以供学生根据不同专长、爱好、志向自由选择。

要求学生必须修读一个专业方向以上的系列选修课。

师范专业选修课分为学科专业选修课和教师专业选修课,学科专业选修课22学分,教师专业选修课8学分。

教师专业选修课以教育部《教师教育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建议模块(见表3)为基础,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增加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师范专业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表见表3。

表3 师范专业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表
注:部分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应落实在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中。

4.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艺体素养类四个系列。

要求学生至少选修10学分的相关课程。

鼓励文科学生选修自然科学系列的课程,理科学生选修人文社会科学系列的课程;本专业学生不可再选修本专业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

5.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指教育实践、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公共必修课实践、毕业论文(设计)。

列入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师范专业的教育实践累计为一学期18周。

分成在校技能集训(4周)、实习基地实习(10周)、返校总结验收(4周)三个阶段,学分依次为2分、6分、2分。

在基地实习包括见习、班主任实习、“影子教师”(学生“如影随形”般随学科优秀教师系统参与教学研究等环节)、备课、说课、讲课、社会实践调查、教育论文写作等环节。

其他类型专业实践可比照师范专业基本设置适度灵活执行。

由学校组织的外语类专业“境外语言专业实践”,可冲抵相应专业实践学时学分。

社会实践4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10周,4学分。

社会实践以及毕业论文中的实践、调研等环节,可在18周实践期内同时开展。

四、各学期周数分配表
五、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表
六、教学计划总表
培养方案应具有科学规范性和相对稳定性,教学计划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课表,各专业应将本科四年周期内的所有课程设置全部论证确定,并在四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内严格按此计划执行。

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都要明确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学时学分、考核形式、主讲教师等相关要素;并在“总表”后附上主要课程“质量评价标准”。

若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变更,需教学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院长和相关责任人签字,报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