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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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规划

大气环境规划

弄清问题
确定环境目标
建立源与目标关 系
方案实施
确定优化方案
选择方法建立模 型
大气环境规划类型
• 大气污染物排放与控制是相互联系而又相互独立的两个阶段,在进行大气环 境规划时,应将他们合并一起考虑,才可能以最小的费用获得最大的效益。
• 因此,可将大气环境规划分为两类,即大气环境质量规划和大气污染控制规 划。这两类规划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了大气环境规划全过程。
二、大气环境规划的组成
一个完整的大气环境规划应包括多方面的内容: 大气环境评价 大气环境规划目标 大气环境功能区的划分
• 大气环境评价:大气环境现状评价是一个环境系统工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 容:区域污染源调查和评价、区域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及数据分析和区域大气 环境现状评价。
• 大气环境规划目标:大气环境规划目标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和大气环 境污染总量控制目标
• 减少污染物排放量:⑴采取合理的能源政策⑵集中供热⑶实施清洁生产⑷控 制移动源的排放
• 利用大气自净能力:污染物在大气环境中发生稀释扩散、沉降和衰减现象使 污染物浓度降低的能力称为大气自净能力。利用大气自净能力的方法有污染 源的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的合理划分及增加烟筒高度。
• 植物绿化:绿色植物除了吸收二氧化碳制造氧气外还可以吸收有害气体,粉 尘、
• 大气环境规划的内容和类型 • 大气环境规划的组成 • 大气环境规划的综合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规划的内容和类型
• 目的:为了平衡协调某一区域的大气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以达到 大气环境系统功能的最优化,最大限度的发挥大气环境系统组成部分的功能 。
• 大气环境主要内容概括

•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大气环境功能区是因其区域社会功能不同而对环境保 护提出不同要求的地区。

(环境管理)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管理)环境功能区划

1总论1.1环境功能区划1.1.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大连市政府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文件,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1.1.2声环境功能区划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建设的开发区,目前长兴岛地区还未作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类别划分原则,工业区执行3类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已被确定为工业区,因此应属三类噪声功能区。

1.2评价标准1.2.1环境质量标准(1)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文件,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特征污染物铅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规定铅日均值为0.0007mg/m3。

(2)噪声现状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 (A),夜间55dB(A)。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厂区其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污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厂区的废水经初步处理后,排放至长兴岛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污水排放标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噪声排放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许多国家都积极推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文将介绍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以期增进读者对大气环境保护的理解。

一、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是指将特定区域内的大气环境按功能特点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针对不同区域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国际上,后被引入中国,并在中国污染防治工作中得以广泛应用。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划分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 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不同区域的地理位置、气候和气象条件会直接影响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和传输,因此需要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以便制定适宜的防治措施。

2. 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和类型,因此需要根据区域内的产业状况,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3. 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功能需求:保护生态环境是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功能需求,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并制定相应的防治策略,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指为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保护而采取的各项措施和政策。

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大气污染物监测: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实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及时掌握大气污染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 优化工业结构:倡导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减少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提高产业生产的环保水平。

3. 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4. 加强大气污染源排放治理:对工业企业、汽车尾气等大气污染源进行治理,限定排放标准,加大对违法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大气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人们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章 区域大气环境规划与管理

第六章 区域大气环境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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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气污染物排放子系统

大气污染物排放子系统主要包括点源、 面源和线源。
污染物的排放直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进而影响城市生态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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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气污染控制子系统
首先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尽可能通过采
实行严格的目标定量考核1责任制中要明确规定责任内容和指标的记分数2所有考核指标应明确定义规定考核对象范围打分标准及扣分标准等3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表东责任书内容活指标时的申报审批办法4规定考核的次数与频率明确规定奖罚措施5企业环保考核要与企业职工的奖金挂钩行政和管理部门的环保考核应与政绩考核结合起来6结合区域捏各市具体情况确定是够需要制定大气环境规划管理细则或环境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及细则等7规划的考核英语真个区域环保管理工作项协调并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四区域大气环境规划实施中的管理措施1
规划期内可能增加的新的能源形式和转换过程。 其中各能流的效率系数和排污系数应充分考虑到各
规划期内的科技进步的因素并与费用相对应,与详 细规划参数相协调。

在能流优化分析中,常用的数学规划方法有多目标线性 规划和目标规划的方法。
利用这些方法除可直接得到城市优化的能流规划方
案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起目标间的相互关系, 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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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1. 2.
区域大气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础
区域大气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内容和类型 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能流利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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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区域大气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础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质量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位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功能区
范围
执行地表 水环境质 量标准
Ⅰ类区
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Ⅰ类
Ⅱ类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 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Ⅱ类
Ⅲ类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 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Ⅲ类
Ⅳ类区
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7.2 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a)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b)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
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 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c)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d)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e)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 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 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功能区。
注明: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
功能区
范围
执行环 境噪声 质量标

0类区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区域

大气环境规划

大气环境规划

第三节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二、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的计算方法
(一)A—P值法计算控制区域允许排放总量 1.A值法 2.A—P值法
(二)反推法计算控制区域允许排放总量 1.高架源允许排放量的计算 2.面源允许排放量的计算 3.高架源和面源的环境目标确定
第三节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三、总量负荷分配原则
1.对于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和地区,控制区一定要包括全部大气环境质量超标 区,以及对超标区影响比较大的全部污染源。非超标区根据未来城市规划、经 济发展适当地将一些重要的污染源和新的规划区包括在内。
2.对于大气污染尚不严重,但是存在着孤立的超标区或估计不久会成为严重污 染的区域,总量控制区的划定要包括其中。如果仅仅要求对城市中某一源密集 区进行总量控制则可以将该源密集区及它的可能污染区划为控制区。
第二节 大气环境规划的组成
一、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三)大气环境评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常规监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布点原则 (2)布点方法 (3)监测时间和频率 3.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单项质量指数法
第二节 大气环境规划的组成
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一)目的、原则 (二)方法
1.确定评价因子 2.单因子分级评分标淮的确定 3.单因子权重的确定 4.单因子综合分级评分标准的确定 5.评价结果的最终确定
第二节 大气环境规划的组成
三、大气环境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测
首先应确定主要大气污染物,以及影响排污量增长的主要因素;然后预测 排污量增长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这就需要确定描述环境质量的指标体系, 井建立或选择能够表达这种关系的数学模型。
环境规划
大气环境规划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

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

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实施,并更合理地运用环境管理手段持续改善惠州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以达到落实惠州市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发展策略的长远目标,在结合惠州市的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制定《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本区划”)。

二、本区划适用范围为惠州市行政区域,包括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博罗县、惠东县和龙门县。

经调查,惠州市的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如表1所示。

表1惠州市的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所属行政区保护目标类别等级惠城区墩子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市级古寨水源林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莲塘布水源林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大石坑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西湖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惠阳区金桔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市级白云嶂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黄巢嶂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大坑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白面石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惠东县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古田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省级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省级惠东红树林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市级坪天嶂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市级十二崆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南木桥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虎竹嶂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白马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博罗县象头山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太平山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省级黄山洞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市级罗浮山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罗浮山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龙门县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省级所属行政区保护目标类别等级杨坑洞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市级寨头水库水源林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市级合仔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黄草坪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县级三、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本区划对惠州市进行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的划分,一类与二类功能区之间设置不小于300米的缓冲带,不设置环境空气质量三类功能区,功能区划分示意图如图1所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的范围信息如表1所示。

大气环境规划

大气环境规划
因此 q q1 CsuHi / L VECs / L
• Cs为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的标准限值(mg/m3 )
• VE为通风量 (m2/s) VE u Hi
• 把L用城市等效直径代替: x 2 s /
• S—总量控制区面积(km2)
一般把总量控制周期T取为1年。整个城市的 排放量Qa (104t/a) :
Qaki Si Qak S
• 所以:
Qaki ACki
Si S
• 因此
Aki ACki
• 式中: Aki----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系数,104t·a-1·km-1;
各功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
Qaki Aki
Si S
n
S Si i 1
• Qaki----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 104t;
• S----总量控制区总面积,km2; • Si----第i功能区面积,km2; • Aki----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系数,
104t·a-1·km-1。
所以:
Qa ACs S
全区域以及各功能区某种大气污染 物排放总量:
n
Qak Qaki i 1
• 式总中 量: 限Q值a,k--1--0总4t;量控制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 • Q10a4kit-;---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 • n----功能区总数; • i----总量控制区内各功能分区的编号; • a----总量下标; • k----某种污染物下标。
• q1—通风稀释作用;由区域的实际条件决定 (地理地形、气象条件、浓度控制目标)
• q2 —污染物沉积等迁移清除过程; • q3 —化学转化作用。
2.国标A值法计算公式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

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是根据不同区域的气象条件、大气环境特征和污染源分布情况,对空气质量进行划分和评价,以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是指根据特定的标准和指标将不同的区域划分为相应的功能区,以便对空气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划分:污染分布、气象条件和人口密度。

根据污染物的分布情况,将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污染源区、承载区和敏感区。

污染源区是指污染源密集、污染物排放量较高的区域,如工业区、城市中心等。

承载区是指接受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改善有一定能力的区域,如城市郊区、工业区边缘等。

敏感区是指对污染物敏感、污染物浓度较低的区域,如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根据气象条件的不同,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大气稳定区、湿度适宜区和气象条件复杂区。

大气稳定区是指大气层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变化较小、大气比较稳定的区域,如山谷、盆地等。

湿度适宜区是指湿度较高、空气湿度适宜的区域,如沿海地区、湖泊等。

气象条件复杂区是指气象条件变化较大,如山区、高原、沙漠等。

根据人口密度的不同,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城市区、乡村区和人口稀少区。

城市区是指人口密集、城市化程度高的区域,如城市中心区、市区等。

乡村区是指人口分布相对较稀疏、农业、农村居民较多的区域,如农田、农村地区等。

人口稀少区是指人口密度很低的地区,如沙漠、高山等。

根据不同功能区的特点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标准分级也不同。

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是指空气质量良好,无明显污染,适宜居住和工作的区域。

二级是指空气质量一般,轻度污染,对健康有一定影响的区域。

三级是指空气质量较差,重度污染,对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区域。

在不同的功能区,对空气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分级也有所不同。

总之,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

湛江市大气功能区划

湛江市大气功能区划

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 任务的由来 (1)1.2 编制依据与规划目的 (1)1.3 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4 规划范围和规划时限 (4)1.5 技术路线 (4)1.6 规划重点 (4)第二章规划概况 (6)2.1 地理位置 (6)2.2 自然条件概况 (7)2.3 社会经济概况 (9)2.4 环境概况 (11)第三章社会经济评价与发展定位 (16)3.1 人口结构及变化 (16)3.2 社会与经济发展现状及预测 (16)3.3 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 (21)3.4 资源能源消耗状况及存在问题 (23)3.5 区位优势分析和差距比较 (28)3.6 发展定位 (30)第四章环境调查及环境压力分析 (33)4.1 湛江市2001年至2005年环境质量现状………………………334.2 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 (37)4.3 主要环境问题分析 (43)4.4 环境压力分析 (47)4.5 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分析 (53)第五章湛江市社会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目标 (70)5.1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70)5.2 环境保护目标 (73)第六章环境功能区划分 (76)6.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76)6.2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81)6.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96)6.4 生态功能控制区划 (100)第七章环境容量计算 (110)7.1水环境容量计算 (110)7.2大气环境容量计算 (110)第八章湛江市污染防治规划 (112)8.1水环境保护规划 (112)8.2大气污染预测和污染防治规划 (139)8.3声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144)8.4固体废弃物污染与防治规划 (146)8.5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160)第九章重点工程规划 (174)第十章政策保障 (176)10.1加强和完善环境决策与管理,创新环境管理体制 (177)10.2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管理能力 (182)10.3推动环境科研和环保产业发展,拓展环境保护支撑体系 (185)10.4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环境经济激励政策 (187)10.5加强环保宣传,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189)总论1.1任务的由来《湛江市环境保护规划》自1997年编制、2000年修编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至今已多年。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规划方案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规划方案
性质: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设计过程:1.分析调查评价结果2.分析预测的结果3.详细列出环境规划总目标和各项分目标4.制定环境发展战略和主要任务5.制定环境规划的措施和对策
优化的内涵:不要片面追求技术先进或过分强调投资,要从实际出发,注意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最优化分析等科学方法,选择最佳方案。优化方法:数学优化法、费用效益分析法、线性规划法、非线性规划法和多目标决策分析法。优化:区域资源合理利用与工业生态链(循环经济);区域环境容量与污染工业合理布局(产业结构优化);区域能源合理结构研究(清洁能源、节能);区域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自然——社会——经济——环境——技术;资源——人口——产业——生态环境——技术发展。
实施:就是按照规划所规定的环境目标和任务组织落实,发挥规划的指令性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条件:一、将环境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二、环境规划的分解三、落实环境保护资金。基本条件:环境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资金;编制年度环境保护计划;实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基本措施:1.协调和审议:规划部门内部:环境规划与其它专项规划、总体规划;与有关部门:规划实施、政策法令制定、投资等部门;与邻近地区;与国家办事机构:与国家级规划、大政方针协调;2.组织管理:资源利用开发标准、统计报表制度、法规。3.科学研究:规划方法、规划理论研究:计算机境功能区:是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性功能区。类型:城市环境功能区二、空气环境功能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市声学环境功能区
功能区: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特定作用的地域或者环境单元。目的和作用:合理布局、确定具体的环境目标、便于目标的管理和执行。依据:自然条件划分功能区;环境的开发利用潜力划分功能区;社会经济的现状、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划分功能区;环境功能区与已有规划相匹配;环境保护的特点与重点划分功能区;行政辖区划分功能区。内容:合理确定各类功能区,确定界面,设立监测控制点位;提出各功能区生产、生活布局,提出相应的环境目标和环境标准建议;根据生产、生活的环境负荷,制定规划方案;建立环境信息库,供监控和决策。类型:1.部门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噪声功能区划;2.综合环境区划: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污染控制区、重点治理区、新建经济技术开发区;3.环境经济区划;4.创新区划:保育区、提升区、新建区、缓冲区、协调区、敏感区。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1996-07-22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1 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

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3.1.1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1.2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3.1.3 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

3.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第六章大气环境规划

第六章大气环境规划

第六章⼤⽓环境规划第六章⼤⽓环境规划第⼀节⼤⽓环境现状评价⼀、确定需要调查的⼤⽓污染因⼦重点城市空⽓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主要污染因⼦确定为:PM10(或TSP)、SO2、NO2或(NOx)及该城市的特征污染物,超⼤城市增加O3。

⼆、污染源调查与分析1、⼤⽓污染源的调查原则充分利⽤现有研究成果和资料,可在其基础上补充和验证,避免重复⼯作。

调查所得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以能满⾜环境污染预测与制定污染综合整治⽅案的需要为前提。

2、⼤⽓污染源收集的基准年3、规划范围:城市市区⾏政管辖区域4、⼤⽓污染源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业污染源、⽣活污染源、交通污染源依据排放源⾼度,将各排放源按点源与⾯源进⾏统计(机动车排放污染较重的城市还需进⾏线源统计)。

并给出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分布图,标明污染源位置,污染排放⽅式,并列表给出污染源排放清单。

⼤⽓点源排⽓筒底部中⼼坐标;排⽓筒⾼度(m)及出⼝内径(m);排⽓筒出⼝烟⽓温度(℃);烟⽓出⼝速度(m/s);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t/a、kg/h)。

⼤⽓⾯源(两种⽅法)(1)按⽹格统计将规划区在选定的坐标系内⽹格化。

以规划区的左下⾓为原点;分别以东(E)和北(N)为正X和正Y轴。

⽹格单元,⼀般可取1000×1000(m2),城市较⼩时,可取500×500(m2),按⽹格统计⾯源的下述参数: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h·km2)];b.⾯源排放⾼度(m),如⽹格内排放⾼度不等时,可按排放量加权平均取平均排放⾼度;c.⾯源分类,如果源分布较密且排放量较⼤,当其⾼度差较⼤时,可酌情按不同平均⾼度将⾯源分为2-3类。

(2)按⾯源的实际⾯积统计a.⾯源中⼼坐标(相对值或经纬度);b.⾯源平均有效⾼度(m );c.⾯源东西向宽度(m )、南北向长度(m );d.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t/a,t/h 或kg/h )线源调查内容对于机动车排放污染较重的城市,需要将⾼速路、快速路和主⼲路作为线源,进⾏统计。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14-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Principle and technical methods for regionalizingambient air quality function-------------------------------------------------------------------------------- 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

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3.1.1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1.2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3.1.3 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

3.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

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指因国家政治、军事和为国际交往服务需要,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严格要求的区域。

特定工业区指治金、建材、化工、矿区等工业企业较为集中,其生产过程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其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浓度限值,并无成片居民集中生活的区域,但不包括1988年后新建的任何工业区。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10•【文号】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施行日期】2017.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有关要求,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重要性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不少城市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已不能适应环境噪声管理需求,亟需调整。

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下简称区划)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维护区划工作的严肃性,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声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原则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要加强监管,不能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要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有利于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声环境功能区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范围,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

能耗高 单位产值能耗比世界水平高2.4倍,是德国

4.97倍,日本的4.43倍,美国的 2.1倍,印度的 1.65倍。 资源消耗大 每万美元消耗的铜、铝、铅、锌、锡、镍合 计为70.47kg,是日本的7.1倍,美国的5.7倍,印度的 2.8倍。 水资源浪费大,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是国外先进水平的 1/2;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00m3,是国外先进水平的10倍; 污染排放强度高,单位GDP氮氧化物排放量是日本的 27.7倍, 德国的16.6倍,美国的6.1倍;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是日本 的68.7倍,德国的26.4倍,美国的6.0倍;
在统计的340个城市中,达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污染)的占32%,超过三
级标准(严重污染)的占27%。长沙(重庆)排在后10名。 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仍是颗粒物,有54.4的城市颗 粒物年度超标 。
一、大气污染状况
全国酸雨污染有加重的趋势 我国国土面积的1/3已受酸雨影响,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青藏高
一、大气环境的基本概念
大气与环境空气
ISO 4225:1991/DAM 的定义为: 环境空气(ambient air):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 筑物的室外空气。 大气(atmosphere of the Earth):地球环境周围所 有空气的总和。 从此定义出发考虑到我们要保护的对象以及与我们生 活密切相关的空间看,环境学中所说的大气确切地定义为 环境空气。 空气污染( ISO):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 些物质介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 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 境。
原以东的地区和四川盆地。两控区(占11. 4%)酸雨污染有所控
制,氮2003年酸雨控制区面积在加大,浓度在增加,pH值最低的 江西坪江达3.67。 大气污染中致癌物质很多,特别是附着在颗粒物上的多环方烃类 污染物,是这样致癌物。苯并( α )芘为例,它是煤炭在一定温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

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3。

1。

1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 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

1。

2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3。

1.3 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

3。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3.3 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指因国家政治、军事和为国际交往服务需要,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严格要求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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