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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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

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第七条公司营销部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书,明确责任。

协议书正、副本由公司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

(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闭锁装置.(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联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

(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

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四极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如是高压供电客户,因受发电机容量限制,只能供给一部分车间或保安设备的,其线路应与由电网供电的线路严格分开架设,不得同杆架设或混接。

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1、公司自备电源是在正常供电停止时保证公司基本用电需求的应急电源,是维持正常安全生产秩序的必备工具。

2、自备电源由电工组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在停电时的发电、供电工作。

3、必须严格按照发电机发电、供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工作。

4、自备电源管理操作人员应努力学习技术、精益求精。

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应急供电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5、在自备电源应急供电期间,操作人员应严格在岗在位,严密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6、加强对自备电源的保养,严格执行保养制度,在正常供电时期,每月进行试发电2-4次,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其正常工作。

7、严格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保持机房内整洁卫生。

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

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

河北省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合理配备自备应急电源,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

第三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第四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保安负荷是指为避免诸如: (l)中断供电将引发人身伤亡的; (2)中断供电将使有毒、有害气体溢出,造成环境大面积污染的; (3)生产空间存有易燃、易爆物质,中断供电将引起爆炸或火灾的; (4)中断供电将引起重大设备损坏的; (5)中断供电将引起社会治安混乱或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等事件而必须维持的最小负荷。

保安负荷通常包括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抽放或处理的用电负荷,事故照明,安全及自动装置用电负荷,通信和报警用电负荷以及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有关用电负荷。

第五条自备应急电源是指电网中断供电情况下,由电力用户自备且独立于电网之外的向保安负荷供电的电源。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名单,负责审核批准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方案。

第七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监督检查,责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八条供电企业负责按年度提出供电区域内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报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编制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方案商供电企业后报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认定由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和用户统一开展,认定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

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一、前言自备电源是在突发停电或无法外接电源的情况下提供紧急供电的设备,其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为确保自备电源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以供参考。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使用自备电源的各类场所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学校、医院、商场、工厂等。

三、安全操作规程1. 自备电源设备的选择(1)选择品牌信誉好、质量可靠的自备电源设备,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及要求;(2)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自备电源设备容量,不能超负荷使用。

2. 自备电源设备的安装(1)由专业人员进行自备电源设备的安装,确保安装完好并牢固;(2)自备电源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易燃物品,保持通风良好;(3)自备电源设备的电缆线路应整齐、固定,避免交叉和混乱。

3. 自备电源设备的接线(1)在接线前,确保自备电源设备已断电,并将其与外部电源完全隔离;(2)按照设备说明书或相关标准进行正确的接线操作,确保接线牢固可靠;(3)使用绝缘材料进行绝缘处理,防止接线出现漏电等安全问题。

4. 自备电源设备的日常维护(1)定期检查自备电源设备的电缆线路、插座等是否有松动或磨损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2)定期清洁自备电源设备,保持其通风良好,防止灰尘积累影响散热;(3)按照设备说明书对自备电源设备进行规定的保养,如更换机油等。

5. 自备电源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1)在使用自备电源设备之前,应先阅读设备的操作说明书,并熟悉其操作方法;(2)严禁擅自改装自备电源设备,以免影响设备的性能和安全;(3)使用自备电源设备时,应保持设备周围干燥,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4)自备电源设备应放置在稳定的台面上,避免摇晃或倾斜。

6. 自备电源设备的紧急故障处理(1)在自备电源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电源;(2)由专业人员进行故障的检修和处理,不得私自拆卸或修复。

7. 自备电源设备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1)使用自备电源设备的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了解紧急故障处理措施;(2)作业人员应佩戴好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等;(3)不得在自备电源设备运行过程中穿插其他活动,保持专注。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 (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

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

第七条公司营销部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书,明确责任。

协议书正、副本由公司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

(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闭锁装置。

(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联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

(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

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四极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

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整理]

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整理]

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规范自备发电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百色电网实际情况,特制定《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具体如下:一、凡用电客户要求装设自备发电机组时,均需先向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一设计、安装、验收。

二、客户申报自备发电机的程序1、到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客户名称、住址、身份证号、安装理由、安装地址、联系方式、客户方有关电工人员名单、发电机的容量、型号等图纸资料等;2、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设计部门到现场核实定位、报出设计方案、画出一次接线图并做出工程预算;3、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单位按图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电力管理部门频发的《承装电力工程许可证》。

三、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验收合格后,客户需与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部门签订《关于用电客户自备发电与主电网之间的安全协议》,取得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1、并网运行的自备电源管理(1)不同系统、不同回路的电源未经电力公司同意严禁与市电并网运行;(2)并网运行的自备电源必须在《供用电合同》中订立有关条款,认真遵守电力行业管理标准、调度等有关规定;(3)建立运行管理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

2、非并网自备发电机的安全管理(1)客户的《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必须定期到电力公司接受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延长使用有效期手续;(2)非并网自备发电机的客户必须制定出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的现场倒闸操作步骤,挂在现场显要位置并严格执行;(3)未经用电检查部门同意,客户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客户供电;(4)客户不得擅自移动自备发电机组,连接电缆及电控箱的位置,不得将发电机转借、出租给未持有《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的他人使用;(5)客户如需更换,增加发电机台数,必须到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备案;(6)为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客户自备发电机组向电网反送电,所有设备发电机组均要求在电网与发电机接口处安装可靠的闭锁装置;(7)客户不得将发电机电源插头随意插到线路的任何插座上;(8)客户必须定期对其自备发电机组进行维护和检修,特别是对发电机闭锁装置进行检查,提高安全运行水平;(9)操作及维护自备发电机的客户电工必须取得有效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10)自备发电机组中性点(TT、TN系统)要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禁止利用供电部门线路上的接地装置接地;(11)自备发电机组的线路严禁借用供电部门的线路杆塔不准与供电部门和电杆同杆架设;不准与供电部门线路交叉跨越;不准与公用电网合用接地装置和中性线;(12)发电机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标准》,机房放置不能影响配电室内电气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计量装置,不能设在低洼积水,有易燃易爆和腐蚀的地方,机房应保持干净,通风良好,符合环保要求,机房原则上不能设在配电室的楼下。

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总则本规程是为确保自备电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而制定的。

二、安全操作规范1. 使用自备电源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电源线和插头无松动、老化等现象。

2. 自备电源必须与设备电压匹配,严禁乱接乱用不符合匹配的电源。

3. 在使用自备电源时,必须将电源线牢固接地,确保接地良好,防止触电。

4. 禁止在使用自备电源时,将电源线弯曲、折叠或者缠绕,以免引起电线损坏或过热。

5. 在使用自备电源时,严禁使用过长的电源线,避免电源线绊倒或造成人员受伤或设备损坏。

6. 在使用自备电源时,应远离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

7. 禁止在潮湿和易燃的环境中使用自备电源,以免发生电触点击火灾。

8. 自备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电源线拔掉插头,并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免引起电火灾。

9. 严禁在使用自备电源时,将插头强行插入电源插座,以避免插头变形、损坏或触电。

10. 对于自备电源的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立即向专业维修人员报修。

三、应急处置措施1. 在自备电源发生故障时,首先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相关人员及时撤离。

2. 遇到自备电源发生火灾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采取灭火器灭火或者用湿毛巾掩盖口鼻以防烟气吸入。

3. 在发现人员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并用绝缘物体隔离触电人员,然后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对使用自备电源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组织自备电源的相关演练,让人员熟悉应急处理步骤和操作流程。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自备电源的安全监管,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五、违规处理措施1. 对于违反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故意破坏自备电源设备或者擅自更改电源线等行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法律追究。

3. 对于多次违反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将暂停其使用自备电源的权限,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自备电源管理制度

自备电源管理制度

自备电源管理制度1. 引言自备电源是指在电力中断或电力供应不稳定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企业或个人正常运输、生产和生活所采取的一种备用电源设备。

自备电源的管理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自备电源的管理,确保其有效运行和使用。

2. 责任和义务2.1 企业或个人责任•企业或个人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自备电源应急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企业或个人应定期进行自备电源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企业或个人应备好足够的燃料或电池等备用资源,确保自备电源长时间的可持续使用。

2.2 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应制定自备电源管理制度,并组织对企业或个人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自备电源管理水平。

•应急管理部门应对企业或个人的自备电源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标准。

•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响应和协调自备电源在紧急情况下的使用,确保其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3. 自备电源设备的选择和安装3.1 设备选择•在选择自备电源设备时,应考虑其功率、容量、能源消耗、运行稳定性等因素,确保其适应实际需求。

•设备的品牌和质量也应成为选择的重要因素,以保障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2 设备安装•自备电源设备的安装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稳固安全,不影响周围环境和他人。

•安装位置应符合通风、防火和防水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标识和警示。

4. 自备电源的日常管理4.1 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设备的外观、电池、电源线、燃料等部分,确保其完好无损。

•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电效率、燃料消耗情况等,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

4.2 燃料和电池管理•燃料和电池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离火源远的地方,防止泄露和腐蚀。

•燃料和电池的库存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盘点和更新,确保其充足可用。

4.3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自备电源的应急演练,模拟电力中断或供电不稳定的情况,并检验自备电源的应对能力。

•演练过程中应重点检查设备操作、应急通信和资源协调等方面的效果和问题,及时总结并改进。

安全管理制度之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相关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之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相关规定

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处理流程
当配电室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 取紧急处理措施,如断开电源、避免事故扩大等。
处理要求
处理异常情况时需要保持冷静、迅速、准确,避免因处理不 当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报警与报告
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向上级领导 报告事故情况。
现场救援
将事故分析结果和建议措施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便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 关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强化安全 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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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场救援 工作,控制事故发展。
应急响应
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 员进行应急处置。
事后处理
清理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 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04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安全检 查制度
检查周期及内容
• 检查周期 • 配电室:每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 自备电源: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 检查内容 • 配电室 • 电气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无破损、老化现象。 • 配电线路是否畅通,无乱接乱挂现象。 •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 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 自备电源 • 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异常声响和震动。 • 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破损、老化现象。 • 电缆线路是否畅通,无乱接乱挂现象。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总结词:规范自备电源的安装及 验收要求
1. 自备电源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及 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3. 自备电源的安装完成后,应经 过严格的验收测试,确保其性能 和安全性。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四篇)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四篇)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一、总则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保障电力市场交易秩序,规范供电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用电关系,加强客户安全用电工作,确保电力安全供应的管理办法。

二、客户的管理责任1. 客户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合理规划用电负荷,合理配置用电设备。

2. 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规定的电力使用协议,确保用电负荷与实际供电能力相适应。

3. 客户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参与用电检测和计量装置的校验,确保电量计量的准确性。

5. 客户应当配合供电公司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如有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用电。

三、供电公司的管理责任1. 供电公司应当向客户提供安全用电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协助客户合理规划用电负荷,优化用电方案。

2. 供电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合理规划电力供应方案,确保供电能力与客户用电负荷相适应。

3. 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供电公司应当组织用电检测和计量装置的校验工作,确保电量计量的准确性,并提供监督和监测数据。

5. 供电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客户进行安全用电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客户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安全用电措施1. 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正确使用电力设备和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和乱接乱拉电源线。

2. 客户应当按照电力设备的要求接地,确保电路安全,防止短路和火灾。

3. 客户应当安装过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 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5. 客户应当保持用电设备清洁,防止积尘引发火灾。

五、安全用电监督与检查1. 供电公司应当定期对客户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客户整改,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限制或停止供电。

电力客户重要性分类及自备应急电源建设管理策略研究

电力客户重要性分类及自备应急电源建设管理策略研究
电力客户重要性分类及 自备应急电源建设管理策略研究
韩 俊
国 网河南新郑市供 电公 司 河南
新郑
4 5 1 1 O 0
【 摘 要 】有关客户 重要性 的定义以及分类是非常重要 的。供 电企业履行社会 责任 ,文章从 四个方面 ( 政 治、经 济、安全 、环境污染 ) 对重要 电力 客 户进行 了阐述 ,而且还把 重要客 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重要客户 ,另外根据这 个还提 出 了自 备 应急电源配置原则。最后还 说明 了自 备 应急 电源 建设 管理立法 的重要性 。 【 关键词 】电力客户 重要性 自备 应急 电源 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F 4 0 7 . 6 1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 0 0 9 - 4 0 6 7 ( 2 0 1 4 ) 1 9 — 8 1 一 O 1 引 言

重要客 户分类
( 一 )重要 客 户 定 义
供 电企业要想对用 电客户进行 比较好的管理 ,就需要按照重要性对 他们进行分类 ,这样 的话不仅有利于国家出台一些相关 的法律法规 ,还 可 以提高用 电客户 的用 电风险意识。对重要客户的定 义我们不能只看一 个方面 ,而要从多个方面加以考虑。不管是政治 、经济方面还是安全或 者环境污染方面我们都要进行考虑 , 我们 可以认 为重要客户就是在国家 经济生活 中占有 比较重要的地位的用电客户 ,如果他们得不到用电支持 就可能给国家以及公共人身安全造成危 害,同时给我们 国家的政治带来 不 良影响 , 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给经济带来重大损失 。
级重要客户有 以下这么些特点 :如果对 他们中断供 电会导致人员
伤亡 ;会造成很大 的政治影响 ;会对环境造成严 重的影 响;会造成重大 的经济损失” ’ 。例如国家级金融 中心 、国家气象局 、 铁路 中心等用 电客户

加强自备电源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三篇)

加强自备电源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三篇)

加强自备电源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近年来,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一直是我们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尤其是在暴雨、暴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电网设备故障等情况下,电力供应线路受损,往往会导致停电,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自备电源,以保证基本生活和工作的正常进行。

然而,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

因此,加强自备电源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自备电源作为一种备用电力设备,本质上属于高电压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首先,自备电源的安装和使用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不少人购买了自备电源后,由于缺乏相关的安全知识和经验,安装和操作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电击和其他安全事故。

同时,由于自备电源在日常使用中的频次相对较低,其设备自身也存在老化和磨损的问题,因此存在潜在的电气故障和隐患。

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有效的解决,以保障自备电源的安全性。

为了加强自备电源的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

针对购买自备电源的用户,特别是一些家庭用户和小型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这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培训班等方式进行,以提高用户对自备电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的认识,减少安全隐患。

其次,建立健全自备电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自备电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自备电源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全过程的要求和要点。

同时,建立自备电源使用登记簿,记录每次自备电源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加强对自备电源的监管和管理。

第三,提供专业的安装和维护服务。

自备电源的安装和维护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普通用户来说很难自行操作。

因此,应该鼓励建立专业的安装和维护服务队伍,提供安全可靠的自备电源的安装和维护服务。

这样可以确保自备电源的安全性,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加强对自备电源的监督和检查。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规范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与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与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并加强供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采取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并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对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用电安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确定重要电力用户的名单。

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用电负荷分级与重要电力用户第五条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将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在政治或经济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等因素对用电负荷进行分级。

1.1.第六条用电负荷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

1.2.(一)中断供电将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一级负荷:1、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

5、造成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1.3.(二)中断供电将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二级负荷:1、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

2、造成社会公共秩序混乱的。

1.4.(三)不属于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

第七条具有一级负荷兼或二级负荷的电力用户统称为重要电力用户。

第八条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可依据负荷分级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细分。

(一)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一级负荷,且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电力用户。

(二)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一级负荷的电力用户,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冶金等高危行业的电力用户。

(三)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二级负荷的电力用户。

第三章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第九条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5.(一)应采用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正常供电。

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文件

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文件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冀发改电力(2010)1369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安监局、华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省直各有关部门:为提高全省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河北省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合理配备自备应急电源,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

第三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第四条保安负荷是指用于保障用电场所人身与财产安全所需的电力负荷。

一般认为,断电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保安负荷:(l)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使有毒、有害气体溢出,造成环境大面积污染的;(3)将引起爆炸或火灾的;(4)将引起重大生产设备损坏的;(5)将引起较大范围社会秩序混乱或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的。

第五条自备应急电源是指电网中断供电情况下,由电力用户自备且独立于电网之外的向保安负荷供电的电源。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名单,负责审核批准自备应急电源的配里方案。

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较大容量的发电机组,可用二组四极单投刀闸,一组控制自发电切换,另一组控制电网切换,但两组刀闸之间必须采用可靠的机械(或电气)连锁,保证只有在一组刀闸处于分闸位置时,另一组刀闸才能合上。

6.5单台、容量较小的自备电源必须装设低压配电柜,切换点必须装设在低压配电总柜处,不得装设在各用电设备端。

6.6具有两台以上自备发电机时,必须遵行"多台并车,一点切换"的原则,客户必须有自己的独立母线,并具备可靠的机械(或电气)连锁。

6.7客户自备发电机的接地网必须独立设置,不得与配电系统共用接地线,发电机的外壳必须接地并符合规程规定。

6.8自备发电机与切换点之间的连线,一般采用四芯电缆或封闭母线,严禁使用裸导线,如果采用绝缘线,也必须加绝缘管,其装设必须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9 严禁客户擅自使用移动自备发电机;在客户用电范围内,自备电源与电网电源不可同杆架设。

6.10客户自备发电机的机房结构和面积要求、油箱装置、油料存放等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消防、环保规定。

7、运行管理:7.1客户自备发电机的建档和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由当地供电局用电营销部门按用户分管范围权限管理。

7.2. 按各自分管范围权限建立客户自备发电机台帐,与客户签订多路供用电合同,发放《自备发电机许可证》,并进行定期检查。

7.3客户必须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运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7.4有自备发电机的客户,必须前往辖区供电部门办理《自备发电机许可证》,应配备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电工上岗工作。

7.5客户不得自行更换接线方式,拆除连锁装置或迁移装置地点,确须变更时,应向供电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7.6客户拆除自备电源,应向供电部门备案,并注销《自备发电机许可证》。

7.7自备电源客户发生"五类"事故,应按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调查和处理,用电检查部门应督促落实反事故对策,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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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规范自备发电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百色电网实际情况,特制定《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凡用电客户要求装设自备发电机组时,均需先向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一设计、安装、验收。

二、客户申报自备发电机的程序
1、到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客户名称、住址、身份证号、安装理由、安装地址、联系方式、客户方有关电工人员名单、发电机的容量、型号等图纸资料等;
2、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设计部门到现场核实定位、报出设计方案、画出一次接线图并做出工程预算;
3、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单位按图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电力管理部门频发的《承装电力工程许可证》。

三、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验收合格后,客户需与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部门签订《关于用电客户自备发电与主电网之间的安全协议》,取得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1、并网运行的自备电源管理
(1)不同系统、不同回路的电源未经电力公司同意严禁与市电并网运行;
(2)并网运行的自备电源必须在《供用电合同》中订立有关条款,认真遵守电力行业管理标准、调度等有关规定;
(3)建立运行管理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

2、非并网自备发电机的安全管理
(1)客户的《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必须定期到电力公司接受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延长使用有效期手续;
(2)非并网自备发电机的客户必须制定出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的现场倒闸操作步骤,挂在现场显要位置并严格执行;
(3)未经用电检查部门同意,客户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客户供电;
(4)客户不得擅自移动自备发电机组,连接电缆及电控箱的位置,不得将发电机转借、出租给未持有《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的他人使用;
(5)客户如需更换,增加发电机台数,必须到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备案;
(6)为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客户自备发电机组向电网反送电,所有设备发电机组均要求在电网与发电机接口处安装可靠的闭锁装置;
(7)客户不得将发电机电源插头随意插到线路的任何插座上;
(8)客户必须定期对其自备发电机组进行维护和检修,特别是对发电机闭锁装置进行检查,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9)操作及维护自备发电机的客户电工必须取得有效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10)自备发电机组中性点(TT、TN系统)要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禁止利用供电部门线路上的接地装置接地;
(11)自备发电机组的线路严禁借用供电部门的线路杆塔不准与供电部门和电杆同杆架设;不准与供电部门线路交叉跨越;不准与公用电网合用接地装置和中性线;
(12)发电机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标准》,机房放置不能影响配电室内电气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计量装置,不能设在低洼积水,有易燃易爆和腐蚀的地方,机房应保持干净,通风良好,符合环保要求,机房原则上不能设在配电室的楼下。

五、发电机的管理和操作规程:
1、机房应设专人负责,日常加强对柴油机、发电机、配电屏的维护,保持机组处于良好状态;
2、机房专职人员应经常与电工班联系,检查发电机送至配电室的线路、刀闸、闭锁装置等是否处于正确、完好状态;检查负荷线路连接是否正确,有无跨相连接、乱接现象;
3、机房应悬持有电气结线的模拟图板,注明发电机与配电室联接的有关刀闸、开关,以便于正确操作;
4、停送电倒闸操作,应有二人在场,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要时应填写倒闸操作票并在模拟图板上核对操作一次;
5、刀闸、开关的操作顺序为:停电时先断开开关,后断开刀闸;送电时先合上发电机刀闸,再合上开关;(以上操作必须在客户负荷线路与主电网完全断开的条件下才能运行);
6、自发电送电操作顺序为:先断开电网送电有关开关、刀闸然后送上发电机的刀闸、开关;
自发电停电顺序相反;
7、有闭锁装置时,应将电网、发电机电源侧刀闸暂时断开,将开关试送,判定闭锁正确后,再按正常的操作程序进行送电;
8、自发电机送电后,应对配电室的刀闸、开关和负荷侧的线路再检查核对,核对有无并网,反送、乱接、跨接现象。

六、用电客户自备发电机投入运行后,必须接受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部门的年检及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者,电力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责令改正、停止供电、吊销《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等处理;
七、未经审批私自投运自备发电机者,一经发现,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部门可责令其立即拆除接线,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6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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