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分析与文学批评:戴维·洛奇的小说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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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分析与文学批评——戴维·洛奇的小说理论

英国文学评论家伯纳德·伯冈兹在谈戴维·洛奇的独特性时这样说道:在英国文学史上,诗人和批评家兼于一身者很多,而小说家与批评家二者兼于一身者却寥寥无几,除了亨利·詹姆斯、弗吉尼亚·伍尔夫、福斯特之外,就是洛奇了。

①总的来看,戴维·洛奇的文论带有大学教授的特色。自1960年至1987年,他在英国伯明翰大学任教二十七年之久。主要开设的课程,按他自己的话是“形式与小说”,②他的文学批评论著也大多写于他执教期间。他的文论既有学术性,又颇有授业解惑之感。如讲解当代文论中的流派、术语,系统地分析评论英国现当代文学史和西方文学理论。具体地说,人们比较熟悉的一个观点是他提出的“钟摆状说”,即近百年来英国文学主流的走向是在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两极间不同程度的来回摆动。③但作为一个小说家,他的文论还表现出他对小说理论的偏爱,对现实主义小说美学分析的探求。

一、小说也是语言艺术——细节、意象及重复

在写于1966年的《小说的语言》中,戴维·洛奇开宗明义表明了他的写作宗旨:“小说家使用的媒体是语言,不论他写什么,就他而言,他用语言并通过语言来写作。”④这一观点他在其后的著作中反复声明,并强调“所有有关小说批评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语言问题。”⑤

洛奇的这个观点是针对当时小说批评方面的状况而言。当时英美新批评理论在诗歌分析方面生气勃勃,而小说批评则显得苍白薄弱。他认为,这种状况最终根源于长期以来人们的偏见。自从浪漫主义以来,就有一种重诗歌轻小说的倾向。如雪莱曾经说过,诗歌表达的是“永恒的真理,”而小说则是把松散的事实连在一起,除了说明时间地点、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因果关系之外别无意义。⑥另外,人们认为语言有文学与非文学之分。如IA瑞查兹说:“一句话可以用作参考,从中得出是真或假,这是语言科学的用法。但这句话也可以显示结果,即这句话的意思对情感和态度所起的作用。这是语言情感的用法。”⑦瑞查兹的话可以理解为语言可以用于不同的目的,但也含有语言两分法的意思。按照瑞查兹的分类,“情感语言的最高形式是诗歌,”而介绍性语言的典型代表是科学论文。⑧另外如艾默森的“歧义”说,布莱克默的“姿态”说,兰瑟姆的文本说,都是针对文学作品语言的独特性而言。虽然这些人都没有否认小说的文学性,但是在他们强调语言的艺术特性时,就多少显出一定的片面性。似乎小说的语言,特别是现实主义小说的语言太贴近生活,不象抒情诗歌的语言讲究句子的长短、节奏和韵律,要求高度精炼,集中表现情感的力度——或似是而非、或含糊暧昧、或反讽、幽默、或比喻、象征等意义。

戴维·洛奇认为,把语言分成文学与非文学的观点容易引人误入歧途。在他看来,语言的文学与非文学之分,“不在于语言的作用,而在于作用的目的。”

⑨不同的目的决定不同的写作技巧。这并不是说,哲学家、历史学家不能使用表现情感的语言,更不是说看上去陈述性的文学作品的语言没有文学性。小说、诗歌的语言之所以与科学论著不同,是因为作者的写作目的是虚构。这也就是亚里

士多德的“模仿说”。但是由于人们把艺术模仿的方式与目的相混淆,导致了语言有文学与非文学之分的偏见,从而忽略了小说,特别是现实主义小说语言的特点,即它和诗歌一样“也是语言艺术。”10

另外,50年代语言学和文体学运用于小说批评,虽然取得一些成就,但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如法国文体学家斯皮策,他的理论注意分析小说中违反常规的语言现象,从语言的变革来看历史的变化。洛奇认为,对于多数未经过语言学专门训练的人,他们看小说往往不是从语言是否符合常规的角度来阅读。而且“最普通、最正常的语言因素常常是文学结构的要素。”11因而,这种偏向语言学和社会历史学的方法显得学院气过浓而缺少了文学欣赏的味道。当时还有另一种文体学理论,主张研究作者遣词造句的有效性和恰当性。这种方法引起的问题是,批评家应尽量站在作家的位置来理解文字的意义。况且,这种方法难以对整部文学作品进行语言上的分析,因而难以作出超越文本的批评。一句话,文学批评需要谈价值判断的实现,而这是当时的语言学和文体学批评所无法达到的。

谈到作品的“价值判断的实现”,洛奇也表明了他与利维斯的不同:利维斯主张从欣赏小说的道德完善来研究作品的形式美,而他则倡导从欣赏小说的形式美来分析作品的道德完善。他说,在小说批评中否认道德价值判断是荒唐的,但是不能把“强烈的道德感”和“紧密地反映生活”作为小说批评的中心。他认为利维斯在《伟大的传统》(1948)中按照这两个标准把英国小说家分成伟大和一般两类,说明长期以来英国小说批评偏重道德判断、甚至有以道德判断代替文学批评的倾向。针对这个问题,他提出了以语言作为小说批评之基础的观点。

戴维·洛奇还强调了他的观点与“情节说”的不同。当时,芝加哥学派的克雷恩(Crane)根据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重要观点(“情节乃悲剧的基础,有似悲剧的灵魂;性格则占第二位,”12)按照作家组织情节的方式把小说分为三类:行动的情节、人物的情节和思想的情节。如《卡拉马佐夫兄弟》属于行动情节小说,亨利·詹姆斯的《一幅女人的画像》属于以人物为主而组织情节的小说,而佩特(Pater)的《亨乐主义者马留斯》则属于通过表现主人公的思想感情变化而组织情节的小说。13洛奇指出,虽然克雷恩在他的文章中提到语言对情节的作用,但是实际上他把情节置于语言因素之上,或者二者相互割裂。而洛奇的观点与“情节说”(也是他与亚氏理论的)不同之处是,他坚持语言是小说的根本。小说中的结构情节归根结底是“词句的组合”,“所有的情节都是语言的情节。”14

那么如何从语言着手进行小说阅读和批评呢?戴维·洛奇用看织机织布这个比喻加以说明。在刚开始的时候,很难一下子看清布上的图案,而且图案越是复杂,要看出图形就越难,用的时间就越长。但是,根据线的颜色搭配和纹理交织方式的反复出现,就能够逐渐辨认出编织的规律,看出织布上的图案。这就是说,在开始阅读时,我们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在阅读中根据文字排列的顺序、句法结构的特点来分析文字意义之间的关系和语言的风格,根据已有的文学体验来感受并寻找小说中反复出现的细节或意象,并根据所感受到的意象,从上下文的连贯性和完整性来预测小说的意义,然后再重新对那些细节、意象给以印证和解释。可以说,阅读的过程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是从寻找语言模式到观照小说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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