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杰青年法学家第一届(1995 年) 第一届王利明:196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著作有《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物权法研究》等。
、、公丕祥:1955 年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赵秉志:1956 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犯罪主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编有《中国刑法实用》《刑法新教程》等。
、、曹建明:1955 年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主要著作有《国际产品专利概论》《国际经济法新编》、,发表论文二百三十余篇。
范健:1957 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法理学》等,发表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胡建淼:1957 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出版专著、教材74 部,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黄进:1958 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际、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等,发表论文九十余篇。
、夏勇:1961 年生,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民权哲学》《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等。
沈木珠:1955 年生,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要论》《论商法比较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顾培东:1956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代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及其毕业院校、简析各名家毕业的院校在其名字后的小括号中注明。
其中,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包括其前身北京政法学院、中央政法干校;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包括其前身湖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简称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校依通行简称。
一、两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全名单及其主要治学领域、毕业院校(一)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191位)(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1、法学理论:付子堂(西政、北大)葛洪义(西法大)公丕祥(南京师范学院、人大)郭道晖(清华大学电机系)郝铁川(河南大学、华师大,史学专业)贺卫方(西政、法大)李步云(北大) 李林(西政)李龙(武大)刘瀚(人大)刘作翔(西法大、社科院)吕世伦(人大)沈宗灵(复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石泰峰(北大)舒国滢(法大)孙国华(人大)孙笑侠(杭州大学、武大、社科院)王晨光(北大、美国哈佛大学)谢晖(西法大、山东大学)徐显明(吉大、武大)信春鹰(女,吉大、社科院)张文显(吉大)朱景文(人大)卓泽渊(西政)2、法律史学:陈盛清(中央政治学校)范忠信(西政、法大、人大)高恒(武大)韩延龙(苏联列宁格勒大学)何勤华(北大、华政)怀效锋(西政、法大)霍存福(吉大)刘海年(人大)倪正茂(复旦)蒲坚(人大)邱远猷(西政、人大)吴建璠(北大)武树臣(北大)杨一凡(法大、社科院)杨永华(北大)俞荣根(西政、社科院)曾宪义(人大)张晋藩(人大)朱勇(安徽大学、法大)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法大、社科院)方世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大)韩大元(吉大、人大)胡建淼(杭州大学、法大)胡锦光(人大)江必新(西政、北大)姜明安(北大)罗豪才(北大)马怀德(北大、法大)莫纪宏(北大、社科院)浦增元(东吴大学)童之伟(武大)王名扬(武大、国立中央大学、巴黎大学法学院)王叔文(川大、苏联莫斯科大学)吴家麟(北大、人大)肖蔚云(北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许崇德(复旦、人大)杨海坤(人大哲学系)应松年(华政)袁曙宏(安徽大学、北大)张光博(东北行政学院、人大)张庆福(北大、社科院)张树义(北大、法大)周叶中(武大)朱维究(女,法大)4、刑法学:曹子丹(法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陈明华(西法大、法大)陈兴良(北大、人大)陈泽宪(西政)储槐植(法大)高铭暄(北大、人大)顾肖荣(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何秉松(北大)何鹏(国立东北大学、东北人民大学)姜伟(人大)康树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梁华仁(法大)罗大华(华师大教育系)马克昌(武大、人大)欧阳涛(法大)曲新久(法大)阮齐林(西政、法大)苏惠渔(北大)孙谦(吉大)王作富(人大)张明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智辉(西政、人大)赵秉志(郑州大学、人大)周道鸾(北大)5、民商法学:崔建远(吉大)范健(南京大学)顾功耘(北大)关怀(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郭明瑞(北大、人大)江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梁慧星(西政、社科院)刘春田(人大)刘凯湘(西政、北大)龙翼飞(吉大、人大)马俊驹(法大)沈四宝(北大)石少侠(吉大)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孙宪忠(西法大、社科院)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保树(法大)王家福(北大、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王利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王卫国(西政、法大)魏振瀛(北大)巫昌祯(人大)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吴焕宁(女,东北财经学院)夏吟兰(女,法大)徐学鹿(人大)杨大文(人大)杨立新(通化师范学院、法大)杨振山(法大)尹田(西政)赵旭东(西政、法大)赵中孚(朝阳大学、人大)郑成思(法大)6、诉讼法学:卞建林(法大)常怡(人大、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陈光中(北大)陈桂明(西政、法大)陈瑞华(法大)陈卫东(法大、人大)程荣斌(人大)崔敏(北大)樊崇义(法大)顾培东(西政)江伟(人大)景汉朝(西政、北大)李浩(安徽大学、西政)刘家兴(西政)龙宗智(西政)沈达明(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沈德咏(江西师范学院、法大)宋英辉(河北省师范学院、法大)谭兵(北大)谭世贵(西政、人大)汤维建(苏州大学、法大)田平安(北大、西政)汪建成(北大、人大)王国枢(北大)王敏远(西政、法大)王亚新(北大、日本京都大学)徐静村(西政)严端(女,法大)杨荣馨(人大)张卫平(西政)周国均(法大)左卫民(西政)7、经济法学:李昌麒(西政)刘隆亨(北大)刘文华(东北人民大学、人大,注:东北人民大学为吉大前身)漆多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邵建东(南京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史际春(安徽师范大学、上海社科院、人大)徐杰(法大)杨紫烜(北大)张守文(北大)种明钊(西政、川大)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女,北大、武大)9、国际法学:曹建明(华政)陈安(厦大、复旦)董立坤(北大)龚刃韧(北大、日本北海道大学)韩德培(中央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李双元(武大)梁西(武大、人大)刘楠来(人大、前苏联莫斯科大学)饶戈平(北大)芮沐(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邵津(浙江英士大学法律院)史久镛(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万鄂湘(武大、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余劲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曾令良(武大、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张乃根(华政、复旦)周忠海(北大)10、军事法学:丛文胜(吉大、东北师范大学)顾德欣(山西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李昂(法大)图们(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党校)张建田(西政)(二)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 (以姓氏笔画为序)马骧聪(人大外交系、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王人博(西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王立民(华师大、华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经济法学米健(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学孙长永(安徽师范大学、西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刘剑文(安徽财贸学院、法大、武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李昌道(人大)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李曙光(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陈甦(辽宁大学、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民商法学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张军(吉大、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刑法学张中秋(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理论张希坡(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肖永平(西政、武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范愉(女,陕西师范大学、人大、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比较法学季卫东(北大、日本京都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比较法学林来梵(日本立命馆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宪法学贾宇(西法大、武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黄风(法大)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刑法学曾华群(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教授国际法学廉希圣(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蔡守秋(武大化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潘汉典(东吴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二、上述名录简析:(一)各名家目前在各院校的分布(按人数多少依次排列):法大35名,人大29名,北大25名,中国社科院24名,清华10名,西政9 名,武大7名。
湖南籍法学家

法理法律史瞿同祖:1910年生,湖南长沙人,1939年任云南大学社会、政经、法律三系讲师,后升任副教授、教授,1944年兼任西南联合大学讲师,期间撰写《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1945年春应邀赴美,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版《清代地方政府》,在西方汉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1965年回国,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2008年10月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张国华:1922年生,湖南醴陵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的奠基者、开拓者之一。
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中方主席、国家社会科学“七五”规划法学组组长、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主编等职务。
郭道晖:1928年生,湖南长沙人,教授。
现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1979年以来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编审,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制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理事长,中宣部、司法部特聘的法制宣传高级讲师团讲师,国家社科规划委员会国家基金课题评审组成员,法哲学社会哲学国际协会(IVR)会员、中国分会副会长。
李步云: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教授。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曾任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龙:1937年生,湖南祁阳人,教授。
现任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任。
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组主要成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届副主任委员、第二、三届顾问、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
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

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学院简介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
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
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现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270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法律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专科生260人,以及来自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的留学生约20人学科设置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全国仅有11所高校),可在法学10个二级学科自主设立博士点。
现已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7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与经济学院联合培养的法经济学博士学位专业,以及与行政学院联合培养的法政治学博士学位专业,有东北地区唯一的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其中法学理论、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民商法学为吉林省省级重点学科,是学院具有多年学术积淀和特色的优势学科,拥有一批发展潜力大、在国内较有影响的专家和中青年学者。
此外,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也是学院深具发展潜力的学科。
学院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10个学位授权专业,此外法学院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教育部批准于2007年设立了军事法学硕士点,成为全国非军队院校中仅有的两所拥有军事法学硕士的法学院校之一(另一所为中国政法大学)。
学院还拥有全国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2009年学科评估中,吉林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名列全国高校第五名。
科研机构学院现设六个教研部、《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以及英美法律研究中心、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德国民商法研究中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中心、WTO与中国法制研究中心等七个研究机构。
法学教育30年祭

法学教育30年祭:硕士论文——知道的、经历的与听说的邱兴隆山人初到厦大,受命主持了5篇硕士论文答辩。
未想到竟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由此想起了一些有关硕士与硕士论文的新旧逸事,谨记于此,以醒后人:一、硕士论文与我的师兄师姐山人于1983年本科毕业后考取西政研究生。
在我等之前,西政曾招收过四届研究生。
就年龄与学识而论,其中有的应受我尊称为前辈,但本着“辈分决定论”,他们都应该是我的师兄、师姐。
因该4届累计也就30来人,故对其记忆深刻,对其硕士论文及其答辩情况,也自然不难回忆。
1、第一届:第一位硕士论文答辩者失败者与校长之间的等号西南政法大学(学院)于1979年招收首届研究生,入校人数为9人。
其硕士论文成稿后,在图书馆开专柜展览,所受到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今天的学界巨子夏勇、贺卫方、梁治平等人是否曾在此柜前驻足,山人不得而知,但山人曾捧着饭碗、掂着脚跟在拥挤的人群中向这9篇硕士论文行过注目礼,是记忆尤新的)其中,有2人未于当年获得硕士学位。
恰好分为两种情形:一人未获导师推荐,另一人答辩未获通过——5名答辩委员中,2人反对,2人赞成,1人弃权。
未获导师推荐者,乃我刑法专业的大师姐,尽管今天早已成为某著名院校的经济法教授,但始终未能戴上硕士帽,原因在于其一去如黄鹤——终身未再申请答辩。
也许她的选择是对的:告别刑法学的夕阳,沐浴经济法学的朝阳。
未获硕士学位通过者,为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老先生锡山教授的开门弟子,毕业后留校从事行政工作,第二年更换了导师,重新申请答辩后获得通过,自此仕途顺畅,官运亨通,历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处长、校党委副书记、书记与校长,退休后继续担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山人虽有与该君长期相处的经历,且几为至交,但始终未敢问及,当年硕士论文未获通过是否是他终身的痛。
然多次看到,在王老先生90高龄之后,身为校长的他携同为教授的夫人在傍晚前往先生家拜望——显然,他未敢忘记这位当年反对其硕士论文通过但除他之外还培养了顾培东、张卫平(现清华大学知名教授,系王老先生一所带3位弟子中惟一未在答辩时遭遇来自导师的反对票者)等杰出法学人才的导师。
中国法学家

中国法学家∙罗豪才罗豪才,男,汉族,1934年3月生,福建安溪人,致公党成员、中共党员...开放分类:领导人·中国法学家∙梁慧星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
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开放分类:法律·法学家∙江必新江必新(1956年9月—),湖北枝江人,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业毕业,研...开放分类:人民法院·大法官∙童之伟童之伟,男,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宪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开放分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中国法学家∙郭明瑞郭明瑞,男,1947年9月出生,当代民法学家。
山东招远人。
1981年毕业于北...开放分类:法律·法学家∙曾宪义曾宪义教授,男,1936年生,法律史专业博士学位主持人和博士生导师。
一级...开放分类:人物·教授∙卓泽渊卓泽渊,男,1963年3月生,重庆长寿县云台镇人,现任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开放分类:人物·法学家∙曲新久曲新久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刑...开放分类: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孙宪忠孙宪忠,男,1957年生,陕西省长安县(今西安市长安区)人。
中国社会科学...开放分类:法学·西北政法∙漆多俊漆多俊男,1938年9月14日生,湖南祁阳人。
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法学教授、...开放分类:中国台湾法学家·中国法学家∙史际春男,1952年3月18日出生于上海,籍贯江苏省溧阳市。
1982年1月毕业于安徽师...开放分类:法学家·中国法学家∙冯玉军冯玉军,男,1971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开放分类:法律·法律学人∙邵建东邵建东,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所长,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检察...开放分类:中国台湾法学家·中国法学家∙李步云李步云 ,1933年8月出生,男,汉族,湖南娄底人,中共党员,1965年北京大...开放分类:研究员·学者∙沈岿沈岿,1970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宁波。
张文显

张文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男,汉族,1951年8月28日(农历)出生,河南省南阳人,1975年11月入党,1970年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哲学博士。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级大法官著名法学家、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个人经历该照片为张文显着法官服(2张)1970.02——1972.07 石油部二机厂工作。
1972.07——1974.08 中共河南省南阳地委工作。
1974.08——1977.07 吉林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学习。
1977.07——1985.10 吉林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其间:1979.09—1982.09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1982.09—1983.01 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1983.08—1985.01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85.10——1988.10 吉林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副教授。
1988.10——1991.10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1988.10 破格晋升为教授,1989.10—1990.01 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1991.10——1994.01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10 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1994.02——1996.02 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1996.02——2002.12 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1996.09—2000.07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1999.09 转聘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2002.12——2004.07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2004.07——2007.12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2007.12——2008.0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01——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
两度维和情尽展传奇事——记“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吉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吴强

2015年第2期
2015年第2
期
2015年第2期
过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全体市民承诺,民众遇有人员走失、高空寻物和救援救助等,各单位进行环保巡查、城建规划、电力检测、森林防火、水文观察等,都可以直接拨打110,警务无人机将提供无偿服务,这是全国第一个警用无人机服务民生的承诺。
2014年6月,利比里亚联合国维和任务开始,联合国维和总部在全世界范围内挑选维和警察专用无人机,用于执行国际维和任务。
凭借最佳的综合性能指标、实战化设计和应用战例,经各方严格评定,最终确定吴强研制的警用无人机成为联合国维和警察专用机,参加利比里亚联合国维和任务,并由中国警队完成,这也是联合国维和警察有史以来第一次采用警用无人机执行维和任务,中国警用无人机从此走上世界舞台,将在反恐平暴、维护和平中履行使命。
吴强因此被吉林省公安厅授予“公安专家型人才”称号。
2014年底,吴强带领吉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破获了数十个考研网络作弊团伙,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公安部、人社部都给予充分肯定。
同时,吴强所带领的科研和实战团队,成功入围网安专项工作国家队,这标志着吉林省公安系统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已经跻身全国先进行吴强在维和武装基地。
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杰出校友(1)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法理学)专业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接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据艾瑞深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2018年吉大在全国近三千所大学中排名第10)。
法学是吉大的优势学科和王牌专业,其法学院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是中国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四系:北大、人大、吉大、武大)”成员,为中外法律界公认的中国法律精英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研究的重镇,为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
吉林大学法学院,创造了中国法学界第一个经济法专业、第一个法理学专业硕士点、博士点,第一个刑法学博士点,以及更多的第一。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是首批入选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院校,是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成员,为中国著名的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法理学)专业科研水平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其法学理论专业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学科,并被纳入“十五”、“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计划,“法学理论”教学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全国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吉大法学院还是全国法学院中唯一承办《法制与社会发展》和《当代法学》两种法学期刊,且均为中文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的单位。
吉林大学法学院数十年来为中国法学界、司法实务界、政界乃至商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中坚作用。
吉林大学被誉为中国最盛产省部级官员的高校,而当前仅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走出的现任国家副部级以上干部就有三十余位,知名法学家、各大法学院校院长、优秀法官、检察官、著名律师与其他各界优秀校友更是灿若繁星。
(如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副检察长孙谦、姜建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高憬宏,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副会长迟日大,现任十多位省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清华、人大、上交、中国政法等多所法学院院长、修正药业集团董事长修涞贵等均是从吉大法学院走出)。
中国现代法学著名学者

(四)政界中的名家
公丕祥(江苏高院院长)、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显(吉林高院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姜伟(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吕忠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久镛(联合国国际法院前院长)、万鄂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图们(原中央军委法制局局长,少将)、张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郝铁川(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等。
王人博(西政、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宪法学
王立民(华师大、华政)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史学
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经济法学
吕世伦(人大) 沈宗灵(复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石泰峰(北大) 舒国滢(法大) 孙国华(人大) 孙笑侠(杭州大学、武大、社科院) 王晨光(北大、美国哈佛大学) 谢 晖(西法大、山东大学) 徐显明(吉大、武大) 信春鹰(女,吉大、社科院) 张文显(吉大) 朱景文(人大) 卓泽渊(西政)
5、民商法学:
崔建远(吉大) 范 健(南京大学) 顾功耘(北大) 关 怀(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 郭明瑞(北大、人大) 江 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 梁慧星(西政、社科院) 刘春田(人大) 刘凯湘(西政、北大) 龙翼飞(吉大、人大) 马俊驹(法大) 沈四宝(北大) 石少侠(吉大) 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 孙宪忠(西法大、社科院) 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保树(法大) 王家福(北大、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 王利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 王卫国(西政、法大) 魏振瀛(北大) 巫昌祯(人大)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 吴焕宁(女,东北财经学院) 夏吟兰(女,法大) 徐学鹿(人大) 杨大文(人大) 杨立新(通化师范学院、法大) 杨振山(法大) 尹 田(西政) 赵旭东(西政、法大) 赵中孚(朝阳大学、人大) 郑成思(法大)
中国刑法界权威高铭暄

中国刑法界权威——高铭暄高铭暄,1928年5月出生于浙江省玉环县。
1951的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研究生并于1953年毕业。
高铭暄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法学教授、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人总干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中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召集人、中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法学组副组长。
主要著作有:《新中国刑法立法文献资料总览》、《刑法国际指导原则研究》、《经济犯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国际化及其对策》、《经济犯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研究》《刑法学原理》、《新中国刑法科学简史》、《中国刑法学》、《新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刑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等。
此外,还撰著、主编、合著(译)有法律专业书籍70余部,发表文章近200篇。
自始自终地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即1979年刑法法典的起草及1997年刑法典修订工作。
自1980年起参加了中国立法机关制订单行刑法的起草研讨和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制订刑事司法解释的研讨咨询工作。
高铭暄教授还作为中国法学专家,先后赴美国、英国、意大利、奥地利、日本、法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访问、讲学、考察、参加国际会议。
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其主编的《刑法学原理》(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主编的《中国刑法学》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主编的《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中国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
曾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中国法理学权威——张文显1985年至1993年1月起任吉林大1992年被1994年被人,吉林省委党校兼副会长,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长春市委咨询专家。
吉林省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
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和法律政治学,尤其在法理学和当代西方法哲学领域有很深造诣。
7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名单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名单(共95名,按姓名拼音排序)别涛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曹明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单飞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子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丁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杜群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封丽霞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冯果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冯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彦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傅鼎生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东方法学》主编傅廷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高其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葛洪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郭禾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郭玉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立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世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志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建武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蒋惠岭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黎建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晓明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雨峰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梁根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林来梵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志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龙宗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代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罗培新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齐爱民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青锋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巡视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晓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亦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王福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进喜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明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万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志强复旦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吴家清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谢鹏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谢增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秋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熊跃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泽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尹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应飞虎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虞政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晋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乃根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张新宝《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张永和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志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芒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广新《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室主任、研究员。
王振民:法治是核心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振民:法治是核心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01-23编者按:本文系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振民教授在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的演讲。
一、如何认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经济学家研究发现,一国经济的发展尤其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定要有相应的法治来保障,从国际经验来看,没有一个国家是在无法无天情况下取得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的。
一国经济的腾飞、现代化的实现,一定伴随着法治的昌明和不断完善。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奋斗,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终于超过日本,这是在近百年前中国经济被日本等国纷纷超越后在百年后重新回到了世界第二的位置(美国大约15.5万亿美元,中国6.5万亿美元),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得到极大提升,这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国人为之欢呼雀跃,如痴如醉。
但另一方面,无论是国人或者外国朋友又对中国法治抱怨多多,尤其是对执法和司法有很多意见,似乎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与法治无关,是在法治不好、不健全的情况下取得的。
如何看待这种“特殊”的中国现象?首先还是要肯定中国法治过去30年取得的巨大进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和制度框架,打造了一整套基本可行的法律基础设施。
中国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是有目共睹的:1979年以前在相当长时期中国只有两部法律:宪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治天下。
现在仅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就有230多部,30多年增加了100多倍。
中国法院和检察院是在1978年以后从基本上是零的状态逐渐恢复起来的,现在全国有法官和检察官约40多万;1979年中国只有200多个律师,现在则有近20万律师,增加了近1000倍,中国目前广义法律人(lawyer)则有60多万人之多。
法学院也从几个扩大到600多个,法律专业学生从几千扩大到数十万。
没有这些立法的完善、执法和司法的恢复发展、法律服务的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的繁荣,中国是不可能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
《平安经》事件前因后果及深度剖析

《平安经》事件前因后果及深度剖析一、事件起因:2020年7月27日晚,有微博网友晒出7张图片,内容为一本名为《平安经》的封面照片以及书里内容照片。
”整本书以“XXX平安”造句,且以299元的高昂价格于市场上销售。
二、事件相关1、官媒背书:2020年6月7日,《平安经》公益朗诵活动研讨会在长春召开,该活动将邀请国内及省市知名学者、诗人,共同创作原创诗歌、撰写《平安经》读后感,并且以线上朗诵、线下启动的形式,在网络平台进行公益展播,并在长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同步展播。
“中国吉林网“、“吉林应急管理”等多家吉林省当地官方媒体发表了所谓的“拜读《平安经》感言”。
《吉林日报》也发表了关于(2)吉林日报:《平安经》公益朗诵研讨会在长(此处为原文缺漏,应为长春)举办(5)中国吉林网:(6)公益中国人网站:拜读出自当代作者的首部经书《平安经》2020年8月7日截图:2、出版社不把质量关却含糊其词(1)离奇的质量与标价:①《平安经》约336页,16开,平装本,24.5万字,定价为299元。
②图书的内容简介如下:本书虽以"经"为载体,但并非宗教内容,而是以歌诀、歌文形式撰写的平安颂歌。
内容囊括宇宙时空平安、世界大地平安、世界各界平安、人类文明平安、国家地区平安、中华大地平安、中国各界平安、中华文明平安、中国各地平安、人类众生平安等十个方面的知识体系。
意在构建平安之最、平安大全的共同体平台,让公众在仪式感和敬畏感中形成平安共识,营造平安氛围,汇聚平安能量。
书稿内容丰富,包罗万象,亦可作为一部小百科词典,方便读者查阅相关知识。
虽然简介说的冠冕堂皇,内容却是不堪入目,粗糙的各类平安拼凑堆砌,毫无作用。
可以说如果这样的内容能够出书的话,小学生就可以达到人均出书水准了。
从以上两点不难看出,书籍从内容质量和文字数量上均与其标价不符。
(2)出版社的零门槛:①正常的出版流程:出版流程不同出版社有一定偏差,但均含有三审三校环节。
永不熄灭的信仰之光——记“吉林楷模”王琦

2024年第1期他是矢志报国、勇猛无畏的战斗英雄,为国家为人民舍生忘死,在残酷的战场上光荣负伤致双目失明,生活曾经坠入一片黑暗。
他是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钢铁战士,刻苦钻研成为全军首位拥有高级职称的盲人军医,重新找回自我价值,为无数人的生活点燃希望。
他就是一级伤残军人、一等战功荣立者、“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吉林楷模”王琦。
离开战场30多年来,他热情为部队官兵服务,为驻地群众开展义诊,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当代华佗”“中国保尔”,在新的人生道路上绘就了对党忠诚、为人民尽责的动人画卷。
英勇无畏、矢志报国,以坚定信念开启光辉历程1969年,王琦出生在陕西一个工人家庭。
从小崇拜英雄的他,立志长大后成为一名真正的英雄,去保卫祖国、保卫人民。
1985年,正在读高中的王琦瞒着父母,偷偷揣起户口本,跑到当地武装部报名参军。
1986年6月,王琦所在部队受领了作战任务。
彼时的他不仅身材瘦小,还长着一张娃娃脸,连队干部出于保护心理,决定让他留守,但王琦却坚决不肯,在他的软磨硬泡下,连队干部最终同意让他随队出征。
在一场战斗中,王琦正与战友们紧张地进行阵地修复,突然间,敌方发射的几枚炮弹划破寂静夜空,拖着火舌呼啸而来。
千钧一发之际,王琦飞奔过去,将处在极度危险中的战友扑在身下,而他却被炮弹爆炸的强大气浪掀到空中,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顿时没了知觉。
为救战友,王琦身体多处受伤,左耳听力下降,双眼永远失去了光明。
这一年,被评为一级伤残军人的王琦同时荣立一等战功。
那一刻,从小崇拜英雄的他,成为真正的战斗英雄。
失明让王琦深受打击,就在他陷入极度悲观的时候,部队战友和社会各界纷纷鼓励他勇敢面对现实、主宰命运。
渐渐地,王琦的心绪平静下来。
思前想后,骨子里不服输的性格,促使王琦作出一个大胆的决定——拒绝“躺平”,在新赛道上冲刺!永不熄灭的信仰之光赵梦卓——记“吉林楷模”王琦编者按:近日,省委、省政府授予王琦同志“吉林楷模”荣誉称号并作出在全省开展学习活动的决定;省委作出关于追授梁殊铜同志“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模范检察长姜德志

模范检察长——姜德志2006年12月04日 21:54 来源:“我工作几十年,接触大大小小贪官无数,我就没经历过一个送钱的人打死也不说的。
很多贪官都烧香拜佛,寻求保佑,但最后也没有躲过牢狱之灾和灭顶之灾。
”姜德志,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1954年生于农安县。
参加检察工作26年,其中从事反贪侦查工作20年,直接查办和指挥查办大要案200余件,县处级以上要案73人,其中厅级30多人,千万元以上案件十余件,先后被中纪委、高检院、省检察院荣记四次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今年又被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评为“2006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人物独白:“实事求是地说,查办哪一个贪污贿赂案子,都不是很顺畅的,都有来自方方面面的障碍和阻力。
对那些官职越大、位置越要害、背景越深的人,我办起案来越有激情。
”“他以自己的恪尽职守,向一个又一个貌似强大的对手提出质疑;以自己的智与勇,去揭示一个又一个堂皇假面背后的真相。
他是社会肌体健康运转的医者,既铁面无私又饱含激情,他对正义和良心的坚守,源自于一个优秀检察官对法律坚定的信仰。
”这是“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给姜德志的评语。
“与腐败分子交锋时,我从不把他们当成罪犯,而是把他们当成对手,同他们进行智慧和人格的较量。
所以,很多案子办结后,当事人心服口服地认罪,大都表示不上诉。
”姜德志正是用他的大忠、大智和大勇战胜了一个个“超级对手”。
1999年,姜德志与贪官成克杰交锋,成克杰交代了自己伙同情妇李平受贿4000万元的事实,认罪伏法。
2001年,姜德志与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斗智,慕绥新承认贪污、受贿1000多万元,写下万言“忏悔录”。
2004年,侦查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中银(香港)原总裁刘金宝案,最后争取到刘金宝的配合,追回全部赃款。
他与三大贪官的较量“与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真正做到决策有道,指挥有术,侦查结果验证了你的判断时,不但会有惩治贪官的成就感,还可以享受到侦查指挥艺术的美感。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2011年)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王利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公丕祥:时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秉志: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曹建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建淼: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黄进: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夏勇,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现为国家保密局局长;沈木珠(女):深圳大学教授;顾培东:时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陈兴良: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令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大元: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陈桂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信春鹰(女):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何勤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卓泽渊: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江必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建远: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大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法学人物袁曙宏教授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法学杂志
页码: F0002-F0002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1期
主题词: 中国法学会 兼职教授 袁曙宏 国务院法制办 人物 政府特殊津贴 行政院校 博士生导师
摘要:袁曙宏,男,1958年7月出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任国际行政院校联合会副主席和亚太地区行政院校联合会主席。
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宪法和公共管理。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大题(共10题)一、案情:长程运输机械厂是一家成立于2012年4月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有甲、乙、丙、丁四人,分别持股50%、20%、20%、10%,章程规定股东应一次缴清出资。
甲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乙和丙为公司董事。
丁本应出资100万元,但缴付60万元后剩余部分因要给母亲治病迟迟未缴付。
2012年5月,甲召集并主持了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作出以下决议:(1)董事长不能代表公司处分公司不动产;(2)因有一名监事去世,决定由乙兼任公司监事;(3)鉴于公司现金流充裕,免予丁剩余的出资义务。
2014年6月,甲发觉目前房地产行情极好,就自己做主将公司一套门市房卖给秋风冷饮公司,并签订了售房合同。
2014年7月,丙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的老客户冯某介绍给亲戚开设的另一家运输机械厂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取得好处费5万元。
2014年8月,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公司董事会决议为其提供担保。
2014年9月,公司发现乙尚欠缴出资10万元,但乙认为由于已过诉讼时效自己无须再缴纳。
问题:1.2012年5月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有哪些违法之处?决议的效力如何?这些违法行为是否导致公司不能成立?2.甲签订的售房合同有效吗?为什么?3.丙给亲戚介绍生意的行为合法吗?后果是什么?4.董事会可否决定为甲提供担保?为什么?5.乙的主张是否成立?【答案】二、案情:王一、王二外出游玩,向王三借进口相机一部。
回来天色已晚,王一遂将相机带回家,打算第二天再还。
当晚,王四到王一家做客,见此相机,爱不释手,定要以3000元买下,王一见财起意,遂卖之。
数日后,王四手头钱紧,向王二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
王二见此相机,甚为眼熟,便问从何来,王四答从王一处购得,王二心头雪亮,但因价格便宜,遂不动声色,将之买下。
王二买得后甚是喜爱,将自己心爱的玉石镶嵌其上。
一日,王二去香山游玩,不慎将相机丢失,被同在香山赏红叶的王五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