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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管理规范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规范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规范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安全及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具体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保密工作的指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

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第四条保密工作贯彻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各级保密工作机构在其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和当地政府保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和国家安全服务。

第五条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电脑不混用,U盘不乱插”的保密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和公司系统的保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资委保密委的重要工作部署;(二)研究、解决公司系统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认定失泄密事件责任;(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保密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公司系统保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总结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保密工作;(二)负责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适时提出调整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级别和非公开期限的意见;(三)指导公司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建设,承办集团公司总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设中涉及保密的具体事项;(四)对有关单位及业务部门上报的确定密级、变更密级、解密等事项予以备案,承办失泄密事件的具体查处事宜;(五)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六)负责组织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涉密人员的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七)健全保密工作机构和网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专兼职保密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全员保密意识;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重要会议的保密管理、出国出境前相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八)承办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保密措施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保密措施

一、引言为确保公司文件的安全,防止公司秘密的泄露,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密措施。

二、保密范围1. 公司的内部文件、资料、数据、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2. 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市场分析报告等;3. 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等相关信息;4. 公司的其他涉及公司秘密的内容。

三、保密措施1. 建立健全保密组织机构(1)成立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设立保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密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保密检查等。

2. 制定保密制度(1)明确保密责任,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义务和责任;(2)制定保密制度,包括保密等级划分、保密期限、保密人员职责等;(3)制定保密设施管理制度,确保保密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3. 保密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密意识;(2)利用内部刊物、网络平台等渠道,宣传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3)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

4. 保密设施管理(1)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如保密柜、文件加密软件等;(2)加强对保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对涉及公司秘密的场所、设备进行监控,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5. 保密审查制度(1)对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保密要求;(2)对离职员工、临时工等人员进行保密审查,防止秘密泄露;(3)对外合作、交流等活动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合作方、参与者具备相应的保密能力。

6. 保密检查(1)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保密工作中的问题;(2)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保密措施。

四、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对保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2. 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对泄密行为进行举报;3.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保密措施落实到位。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公司各项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企业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秘密,包括国家秘密、上级公司及公司商业秘密,其中关于商业秘密的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商业秘密管理办法》执行,关于涉外工作保密的相关要求,按照《上级公司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办法》执行。

每个员工都要熟知本职工作中涉及秘密的具体事项和秘级划分的标准、范围,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第三条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强化保密意识,分级落实责任,立足安全防范,保证重点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保密管理实行逐级保密责任制。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保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保密的公司领导对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业务的公司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对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业务谁管理、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落实保密责任到各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担任;公司各部门主任为委员。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国家有关部门、总公司、上级公司及公司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二)对有关保密的具体事项进行决策,对有关保密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后报党委会决策;(三)负责审定公司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四)负责分析公司的保密形势、技术特点和面临的任务,指导开展保密管理的重点工作;(五)研究公司保密范围及规范定密;(六)核准公司工作人员的涉密资格;(七)研究处理公司失泄密事件和有关责任人。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为公司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兼任保密办公室主任。

保密资料管理规定

保密资料管理规定

保密资料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工作原则和各部门职责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

公司保密工作在总经办统一领导下由公司人事、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但具体的保密工作则由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和各部门指定的档案人员负责。

同时,每个员工都有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六条公司保密工作的执行机构即集团公司人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制订、修改各项保密规定、保密规定。

2、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的保密规定。

3、布置、督促、检查公司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4、参与制定保密对象的保密期限和密级设定。

5、组织保密宣传、开展保密教育。

6、负责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的职责:1、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宣传教育,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保密工作要求。

2、协助人事、办公室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规定以及相关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向人事、办公室提出合理建议,包括:保密对象的确定、文件密级的设定等。

4、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和各部门业务特点制定本部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八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工作中收到和接触到的国家、监管部门、政府机构、其它单位的属于秘密(含秘密)以上级别的文件、资料、档案、各类数字表册、照片、音像资料、软(光)盘、U盘、涉及业务处理和管理的应用软件及数据等。

2、公司内部保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A、经营信息a、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c、凡是记述集团公司生产、设备、基建、开发、技术改造等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技术文件材料(包括图纸、报表、技术文字材料等)均属保密资料。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结合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是公司员工(包括外聘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每个员工都应当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执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坚持“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目标是:强化保密意识,提高治密水平,增强防范能力,确保秘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组织和职责第六条为加强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保密工作的公司领导兼任;保密办公室为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公司综合部,由综合部主任兼保密办公室主任。

在公司质量标准部并设兼职保密管理员一人,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经企业法人授权的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领导公司保密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二)研究部署本公司保密工作;(三)组织审定并落实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四)审查、审批本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五)组织检查本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六)查处泄密事件。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学习保密工作文件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二)研究部署分管部门的保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保密管理规定,及时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汇报、反映保密工作情况;(三)负责组织落实分管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保密事项的审批;(四)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组织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承诺书)并报公司保密办公室备案;(五)定期检查保密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保密工作事项;第九条公司保密办公室进行公司保密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学习保密工作文件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二)制定公司保密制度、保密例会方案;(三)涉密场所保密管理并监督实施;(四)负责保密规划、年度计划的拟定并监督执行情况;(五)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六)负责公司保密管理档案的归集工作。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制度一、文件保密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

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各项制度和规定,增强保密观念,提高防范意识,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下面是保密文件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1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文件等四个级别: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2、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4、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条密级确认保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文件由各部门或项目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其专用章戳由总裁保管。

2、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3、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打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应打印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四条文件打印1、绝密、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打印。

2、秘密、内部文件:打字员打好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公司保密工作规范

公司保密工作规范

公司保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提高公司保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制定保密工作规范如下:一、职责明确,加强保密工作管理(一)建立健全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定密责任人、保密管理负责人以及涉密岗位人员。

(二)各部门及下属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保密工作情况,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

(三)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要组织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泄密案件查处和考核表彰等工作。

(四)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人要部署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并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为保密部门或者保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完善制度,强化涉密人员管理(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失密制度:涉密职员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失密要害部门部位、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涉外活动管理等。

失密制度应具有可操作、可执行性、明确具体,建立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

(二)涉密人员需进行岗前保密培训和岗前审查,使其了解相关保密法规制度,掌握相关保密知识技能,并持证上岗。

保密部门每年要组织参加保密工作知识更新培训。

(三)对涉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涉密人员离岗或退休需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其清退涉密载体及办理交接手续,严格落实脱密期管理并签订离岗人员的保密承诺书。

(四)对涉密职员出国(境)团时需要进行失密审查审批,进行行前失密教育,落实各项失密措施。

三、规范定密工作(一)定密责任人需熟悉各部门及下属经营单位定密事项,掌握定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工作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定密工作。

积极参加定密责任人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二)结合各部门及下属经营单位实际,制定各部门及下属经营单位保密事项范围一览表并及时更新。

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1、文件的管理规定(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

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

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

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

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

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

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

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

“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3篇)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3篇)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规范员工的保密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二条公司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进行研发、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合同信息、财务信息等。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和内部。

第四条绝密级商业秘密是指对公司的核心技术、重要战略决策等信息,其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五条机密级商业秘密是指对公司的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信息,其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

第六条内部级商业秘密是指对公司的一般性信息,仅限公司内部人员知晓和使用,其泄露对公司影响不大。

第三章保密义务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无论在公司内部还是离职后,都应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八条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员工必须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利用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条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应当归还所有与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文件、记录等,并承诺不得向他人透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并向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明确的保密等级划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系统进行保护,采取防火墙、加密等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机密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重要商业会议、内部培训等活动进行保密控制,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密报告制度,员工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发现的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问题。

第五章泄露的处理第十五条如发生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的情况,公司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遏制泄露行为,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公司对于具有保密工作突出贡献的员工,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_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_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_保密文件管理制度保密文件管理制度_保密文件管理制度范文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应制定规范的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保密文件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篇1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四文的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办公室设专职机要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各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宣传工作,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三、坚持执行机要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文件收发由办公室指定保密工作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打字员要加强对秘密文件材料的管理,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不得外放,也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打印核对的清样,油印的废纸应该及时销毁。

五、为保证机要文件能及时阅办,提高工作效率,送有关领导(部门)阅办的文件,应抓紧时间阅办,离开办公室应将机要文件退还保密管理员,以防止文件泄密,丢失。

六、机要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阅读,不得随意从文件夹中取出文件留用,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打印或复印。

七、“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准翻印,不准扩大阅读范围,不准私自抄写,如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部门负责人批准,上报部门“机密”“秘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必须经本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复印,复印的文件要严格控制份数。

并办理登记手续,复印件要和原文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各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不能存储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

九、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严禁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篇2一、严格履行保密职责,严守秘密,责任分明。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保密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保密文件是指包含有关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的秘密信息的文件。

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保密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本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保密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持有、处理和管理保密文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保密文件的分类和等级(一)根据涉密程度,保密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文件四个级别。

(二)绝密文件是指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泄密后造成的损失不可挽回。

(三)机密文件是指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文件,泄密后造成的损失严重。

(四)秘密文件是指对国家、人民利益和个人隐私具有一定影响的文件,泄密后造成的损失一般。

(五)内部文件是指对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活动产生一定影响的文件,限制范围内的泄密影响较小。

四、保密文件的管理流程(一)保密文件的编制、审批和发布1.编制者对文件的涉密程度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文件所属级别。

2.编制者按照相应的保密标准和规定,填写并提交文件审批申请表。

3.保密文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指定保密机构进行审批。

4.批准后,保密文件由编制者或指定人员发布和分发。

(二)保密文件的传递和交接1.传递保密文件时,要按照文件所属级别的规定,选择安全可靠的传递方式,如专人送达、加密传输等。

2.发起方和接收方要在交接时进行确认,确保保密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保密文件的存储和保管1.保密文件要按照所属级别的保密要求,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存储设备和场所进行存储和保管。

2.保密文件的存储和保管设备、场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3.存储和保管设备、场所必须定期备份和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保密文件的使用和处理1.使用保密文件时,要注意防范泄密和丢失的风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加密、访问控制等。

2.处理保密文件时,要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包括文件的销毁、归档等。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人字(2016)第 0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企业秘密管理,建立保密管理体系,防范泄密风险,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1、企业秘密:指关系企业的风险或收益、依照特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信息,简称秘密。

2、密件:指存有企业秘密的载体,如存有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等。

3、涉密人员:指直接参与企业秘密制作或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管理原则1、分级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全面责任,掌握分管范围内保密情况,及时落实、监督、检查保密工作,并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支持。

全体员工均有保守企业秘密的责任与义务,熟悉本岗位保密工作要求,遵守保密工作制度。

2、主动防范。

加强保密培训与宣传,增强保密意识,配备足够资源,事前主动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持续提升整体防范能力。

3、突出重点。

对企业重大秘密和涉密事项及关键涉密岗位和人员实行严格管理。

4、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章定密第四条定密关系公司的权益和声誉的文件及信息,一旦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即认定为公司秘密。

1、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管理;2、使公司的经济利益或商誉受到损害;3、对公司核心竞争力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4、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局面;5、影响骨干队伍团结和员工积极性。

第五条秘密分级按照保守秘密的程度分设三种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具体密级分类说明参见附件1)。

第六条秘密确认1、秘密一经产生,秘密产生部门在制作载有秘密信息的文件时在显着位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标识方式参见附件2)2、秘密由产生部门结合秘密分级和《定密参照表》(参见附件7)确认密级。

《定密参照表》经过各部门申报内容编制,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3、秘密确认后,因信息保护或信息共享等因素,需对密级进行调整的,由秘密产生部门填写《密级(变更)申请表》(附件3),经过审批后执行。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保密工作〔一〕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各部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平安。

6、涉密计算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应用管理。

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要妥善保管,严防丧失。

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平安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平安。

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存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

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

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机传输。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

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开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

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置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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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软件有限公司保密工作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密工作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方针是:“依法治理、积极防范、确保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贯彻“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保密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重点是:涉密部门、部位,涉密人员与涉密载体的治理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方法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治理制度,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以人为本并充分发挥保密防范设施、设备作用,不断提高保密治理与技术防范的水平。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能第七条法定代表人保密工作职责:(一)对公司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保证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审定保密工作重大事项,提出保密工作指导性意见。

(四)重视保密组织机构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主管保密工作公司领导保密工作职责:(一)对公司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对公司保密工作进行安排。

(三)健全完善保密组织机构,选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工作扎实的人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保证保密工作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四)加强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保密治理,把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对涉密工作事项提出保密要求,明确保密责任。

(五)组织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制度,实行目标治理,责任到人,严格按制度办事。

(六)及时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通报保密工作重要情况。

第九条其他公司领导保密工作职责:(一)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要紧领导责任。

(二)在分管业务工作中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及有关保密规定。

(三)依照分管业务工作的保密范围,把保密治理纳入业务治理之中,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打算、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四)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部门正职领导保密工作职责:(一)对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三)依照本部门业务工作的保密范围,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打算、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四)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并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保密办公室汇报保密工作重要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领导在工作中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一)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治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秘密事项。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专门情况确需携带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六)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一般邮政传递秘密事项。

(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秘密事项。

(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秘密事项。

(九)不在涉外活动和同意记者采访中涉及秘密事项。

(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主任由主管保密工作的副总裁担任,成员由有关人员组成。

公司保密委员会要紧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对公司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治理。

(三)审定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规定、措施和方法。

(四)审定公司年度保密工作打算。

(五)审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六)指导开展定密工作,审核密级项目定密和密级调整。

(七)审查审批涉密岗位、涉密人员密级界定和密级变更。

(八)对重大涉密事项、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九)查处一般失泄密事件,协助查处重大失泄密案件。

(十)实行年度例会制和不定期会议制度。

年度例会时刻是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

会议内容包括研究、部署、总结半年和全年保密工作。

第十三条保密委员会下设立保密办公室,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保密办公室承办。

保密办公室设在公司项目治理部,保密办主任由项目治理部经理兼任,保密办要紧职责为:(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

(二)提出公司年度保密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

(三)提出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四)负责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会同各部门开展定密、密级调整工作,对各类涉密人员进行严格教育和治理。

(六)负责现代办公自动化设备和通讯工具的使用治理,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治理及审查、审批工作。

(七)对公司有关的新闻、图书、出版、宣传报道稿件、网上信息公布及对外提供资料进行保密审查。

(八)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国家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

(九)负责保密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制定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实施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防护措施检查和保密技术设施、设备购置。

(十)参与涉及国家重要部门和重要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审查、部署与监督。

(十一)负责保密工作的奖惩及保密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召开保密工作年度例会和不定期会议。

(十三)负责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承办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保密办设立专职保密员一名,其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

(二)按照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拟订年度保密工作打算并负责实施。

(三)依照上级指示精神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提出制订和修改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的具体建议。

(四)对公司属各单位执行各项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五)负责兼职保密员的业务指导。

(六)熟悉和掌握所属各分公司的涉密载体、涉密人员、保密重点部门部位、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情况,做好保密业务指导工作。

(七)熟悉和掌握所属各分公司涉密人职员作情况,适时提出密级调整意见。

(八)采纳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及时发觉隐患,堵塞失、泄密漏洞。

(九)负责公司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保密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办公司保密工作奖惩和保密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承担保密档案的治理及保密办其他日常治理工作。

(十二)完成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涉密的业务部门可确定一名兼职保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

兼职保密员的职责:(一)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委员会制定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

(二)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

(三)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的保密治理工作。

(四)协助保密办公室开展各项保密工作,监督、检查本部门执行保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向保密办公室汇报。

(五)负责对本部门制作治理的涉密文件资料保密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查处本部门发生的失、泄密事件。

第三章涉密人员保密治理第十六条涉密人员治理包括涉密人员任职资格、涉密人员审查、涉密人员录用、涉密岗位涉密等级界定与调整、涉密人员调动与因私出境审查、涉密人员脱密期、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等内容。

涉密人员治理由保密办公室、人力行政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对涉密人员的治理既是严肃细致又是政策性专门强的工作。

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程序办事。

对不按本规定要求而产生的工作失误,保密委员会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十七条涉密人员任职资格(一)热爱祖国,政治可靠,爱岗敬业。

(二)了解本岗位保密知识。

(三)能够履行保密守则,确保本岗位国家秘密安全。

(四)能够按要求参加公司和上级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

(五)能够了解、会使用本岗位保密设备。

(六)脱离涉密岗位后,能够接着履行保密责任。

第十八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接触、知悉国家和公司秘密的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审查后录用”的原则。

凡新进入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须履行审查备案(附件一)与资格审批手续(附件二)。

人力行政部负责审核拟聘人员的历史背景、政治表现、工作表现;保密办负责考察拟聘人员的保密意识、保密知识以及保密制度的熟悉程度;用人部门审核拟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保密要求。

第十九条通过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与保密办公室签订《保密责任书》(附件三)后方可录用、上岗。

第二十条涉密岗位涉密等级界定与调整(一)对涉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要确定涉密等级。

涉密人员等级按重要(即机密级)、一般(即秘密级)划分。

1、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程度深、事项多、期限长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当属于重要涉密人员。

2、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程度深、事项多、期限长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当属于一般涉密人员。

(二)对涉密人员岗位等级界定实行动态治理,由保密办公室依照涉密部门申请(附件四)每半年核实一次。

对涉密人员差不多连续半年没有承担本级涉密项目(工作),将向下调整密级。

第二十一条涉密人员调动与因私出境审查(一)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出境,应当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五),并签订《出国(境)期间保密承诺书》(附件六)。

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保密办公室、人力行政部会审,总裁审批。

短期出国旅游或探亲的,经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可暂缓移交自用涉密文件、资料、设备,但必须“清桌锁柜”。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出境时刻超过6个月的,回公司后需要接着上岗的,应将在国外、境外期间的表现写成书面材料,交保密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二)对涉密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的,或经正常程序组团出国(境)后出走或逾期不归的,保密办公室应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涉密人员不得个人保管因私护照,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

因私出国的,应在回国后一周内交回因私护照。

(四)涉密人员调动工作或退休离岗前,不得擅自销毁和处理个人保管使用的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与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附件七)。

有关部门在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严格把关。

(五)人力行政部在办理调出人员档案迁移时,对调出人员档案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应进行非密化处理,并在档案中注明其涉密等级和脱密期。

第二十二条涉密人员脱密期(一)脱密期限为:重要涉密人员一年,一般涉密人员六个月。

(二)涉密人员为到国外和外国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而申请辞职的,或申请出国(境)定居的,须在脱密期满后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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