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单位申请条件明细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
摘要:
1.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定义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申请条件
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申请流程
4.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重要性
正文:
【提纲】
1.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定义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是指在合法范围内,具备一定技术实力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单位,可以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认证。
在我国,爆破作业涉及到矿山、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申请条件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爆破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具备相应的爆破设备和检测仪器,并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能够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单位需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资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公安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单位具备资质条件;
(3)现场核查:公安机关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核实设备、人员、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4)审批发证:通过审核和核查的申请单位,由公安机关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4.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重要性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具备资质的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爆破作业,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同时,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更高的信誉和竞争力。
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需满足的五个条件
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需满足的五个条件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要求。
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安全运输、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申请人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无违规行为
和不良记录。
包括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3.申请人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安全运输的条件和能力。
包括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并经过安全检测和评估。
4.申请人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能力和经验,能够及时妥善处理运输过程中发
生的事故和突发事件。
包括具备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能力,并经过应急演练和培训。
5.申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和风险。
包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
6.以上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才能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一、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爆破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因此对于爆破作业的承包单位,要求其具备较高的资质条件。
下面介绍一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1. 工商营业执照:作为一家正规的公司,必须要有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是承包单位在法律上的存在证明,证明其是一家合法的商业实体。
2. 注册资金: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注册资金,以便其承担相应的爆破作业风险,注重人身安全、环境保护以及非法行为风险等,做好管理预算和风险准备。
3. 爆破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爆破资质证书,该证书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这证明了承包单位拥有从事爆破作业的技术能力和资质条件,能够很好的胜任相应的作业任务。
4. 工艺流程规范:承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工艺流程规范,这些规范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并需要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爆破作业的执行质量和安全性。
5. 职业资格证书:承包单位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例如火药管理证、爆破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以保证其技术操作过程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二、爆破作业单位管理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在进行爆破作业时要遵守相关管理要求,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质量的执行,以下是具体的管理要求:1.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爆破作业的核心和重要环节。
承包单位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制订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并要持续实行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 培训考核: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职业教育和职业规范培训体系,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提升爆破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提高爆破作业质量。
3. 环境保护:在爆破作业过程中,承包单位需要建立完备的环保体系,对作业环保影响进行定量评估,制定详细的环保措施和工艺流程,保证爆破作业对环境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4. 设备条件:对于爆破作业的设备条件要求,承包单位需要建立起完备的设备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设备检查维修和备件储备清单的定期制定,以最大限度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1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以下简称:“两个标准”),爆破作业单位分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1爆破作业单位,即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1.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按其资质等级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1.3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即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设分支机构。
2.1如分支机构为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2如分支机构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3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均可持有公司合法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但所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的法律后果一律由公司承担。
2.4子公司也可以依法向子公司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申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但必须符合GA990的规定要求。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项目部等不能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其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4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
5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5.1 爆破作业单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5.1.1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5.1.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5.1.3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5.1.4三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2)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50万元;3)近3年承担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4)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5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5)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6)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1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以下简称:“两个标准”),爆破作业单位分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1爆破作业单位,即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1.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按其资质等级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1.3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即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设分支机构。
2.1如分支机构为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2如分支机构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3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均可持有公司合法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但所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的法律后果一律由公司承担。
2.4子公司也可以依法向子公司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申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但必须符合GA990的规定要求。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项目部等不能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其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4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
5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5.1 爆破作业单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5.1.1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5.1.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5.1.3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5.1.4三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2)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50万元;3)近3年承担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4)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5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5)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6)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1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以下简称:“两个标准”),爆破作业单位分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1爆破作业单位,即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1.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按其资质等级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1.3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即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设分支机构。
2.1如分支机构为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2如分支机构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3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均可持有公司合法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但所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的法律后果一律由公司承担。
2.4子公司也可以依法向子公司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申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但必须符合GA990的规定要求。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项目部等不能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其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4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
5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5.1 爆破作业单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5.1.1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5.1.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5.1.3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5.1.4三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2)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50万元;3)近3年承担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4)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5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5)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6)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提供资料清单第一篇: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提供资料清单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提供资料清单经营性爆破作业单位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表:①申请一级、二级资质的爆破设计、施工单位或者爆破评估、监理企业资质,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
②申请三级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注册资金或净资产评估证明:一级:800万元以上;二级:250万元以上;三级:50万元以上。
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①一级: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高级资格不少于6人,中级资格不少于10人),爆破员不少于30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有爆破技术人员高级资格。
②二级: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高级资格不少于2人,中级资格不少于5人),爆破员不少于12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有爆破技术人员高级资格。
③三级: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工人不少于5人。
④以上人员除有资格证外,申请单位还应出具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4、为每位爆破作业人办理的保额不小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及保单。
5、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6、与作业类别相配套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及证明其所有权的相关票据并复印件:①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②钻机、空压级;③装药设备;④监测仪器;⑤雷管专用箱;⑥其他设备设施。
7、提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房验收报告。
8、爆破工作领导人资质证明:爆破工作领导人,应由从事三年以上爆破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并持有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9、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押运员资质证明及复印件。
10、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库房管理制度;③库房值班保卫制度;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⑤定员定量制度⑥事故报告处理制度;⑦爆破工程技术园职责;⑧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押运员安全职责;⑨其他人员职责;⑩爆破工作领导人职责。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申购制度[1]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申购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申购流程,确保企业使用民爆物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防止意外事故和法律风险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在申购、管理和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遵守。
三、申购条件1.申购民爆物品的部门或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执照,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申购民爆物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有能力对民爆物品进行妥善存储和使用。
3.申购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使用民爆物品的知识和技能。
四、申购流程1.申购人员向企业法务部门提出民爆物品申购申请。
2.法务部门审核申购人员的相关资质和执照,确保其符合申购条件。
3.法务部门向安全环保部门提交申购申请。
4.安全环保部门对申购申请进行审查,包括申请理由、数量、用途等。
5.安全环保部门根据申购量和用途的不同,考虑民爆物品的安全风险和法律要求,做出是否批准申购的决定。
6.安全环保部门将审查结果和决定通知法务部门,并提供申购的民爆物品清单。
7.法务部门在收到通知后,将通知申购人员,并协助申购人员完成申购手续。
8.申购人员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向合格的民爆物品供应商购买所需的民爆物品,并妥善保管相关购物凭证和交易记录。
五、管理标准1.申购人员在购买民爆物品前,必须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执照,并了解其产品质量和安全记录。
2.申购人员在收到民爆物品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并与供应商确定的清单进行核对,确保物品的数量和品质符合要求。
3.民爆物品必须妥善存放在专用的存储区域内,严禁将其存放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附近。
4.申购人员必须制定明确的使用计划,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和备案,确保民爆物品的使用合理和安全。
5.申购人员对民爆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严禁私自改变使用方式和范围。
六、考核标准1.安全环保部门将对申购人员的民爆物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民爆物品的使用数量、使用方法、存储条件等。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非营业性)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
1、基本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市局审查 或省厅专家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证明 及资料的,将不予核发许可证;已取得许可证的,一经发 现撤销许可证,一年内均不得再次申报。
2、目的:规范爆破作业单位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过核发许可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组织)和规章制度, 规范企业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解决爆破作业非 法外(转、分)包的问题。
3、存在的问题:⑴自有专用及证明(产权证、租地协议 等);⑵专业安评及安评结论(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相 符);⑶治安防范系统验收(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建 设及落实)。
第三部分(第三册):涉爆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按照申请表的顺序制作目录并装订:法人—技术负责
人—治安保卫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 全员—保管员。 2、同一人的材料,按身份证复印件及《违法犯罪记录证 明》(统一使用2013年政审表)、资格证书、劳动关系 证明和其他材料的顺序排列。 3、爆破技术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必须是 正式文件并说明职责。 4、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非营业 性爆破作业单位至少有1名初级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5名爆破员、2名安全员、2名保管员。
公安部和省厅要求:
一是通过贯彻落实“两个标准”,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 破作业单位管理和爆破作业许可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 安全。
二是以贯彻执行两个标准为契机,全面清理整顿爆破作业单位。对不具备 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予以取缔。对因合法的生产活动 需要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爆破作业,但本身不具备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 单位条件的,可以委托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营业性爆破作 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摘要:一、引言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的法律规定1.爆破作业许可制度2.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三、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的具体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2.设备设施3.安全生产管理四、资质申请与审批程序1.申请材料2.审批流程五、资质监管与法律责任1.监管部门的职责2.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六、总结正文:一、引言爆破作业作为一种高危作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爆破作业市场,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我国对爆破作业单位实施资质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条件进行详细介绍。
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的法律规定1.爆破作业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有与所从事爆破作业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的具体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爆破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
这些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2.设备设施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爆破作业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包括爆破设备、安全检测设备、消防设备等。
这些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安全生产管理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资质申请与审批程序1.申请材料爆破作业单位申请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爆破作业许可证申请书;(2)爆破作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法定证明文件;(3)爆破作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4)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5)设备设施清单及其技术参数、合格证明文件;(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本;(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标准与要求1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管理要求》(GA991—2012)(以下简称:“两个标准”),爆破作业单位分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1爆破作业单位,即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1.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即具有独⽴法⼈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设计施⼯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按其资质等级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1.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即仅为本单位合法的⽣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设分⽀机构。
2.1如分⽀机构为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2如分⽀机构为⼦公司,⼦公司具有法⼈资格,依法独⽴承担民事责任。
2.3公司所属分公司、项⽬部均可持有公司合法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承接爆破作业项⽬,但所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的法律后果⼀律由公司承担。
2.4⼦公司也可以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申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但必须符合GA990的规定要求。
不具有法⼈资格的分公司、项⽬部等不能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分级管理,其资质等级由⾼到低分为:⼀级、⼆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4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
5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5.1 爆破作业单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5.1.1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产活动;5.1.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5.1.3设置技术负责⼈、项⽬技术负责⼈、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相应⼈员。
5.1.4三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或租⽤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爆炸物品专⽤仓库;2)注册资⾦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爆破施⼯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50万元;3)近3年承担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的设计施⼯不少于10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的设计施⼯不少于20项,⼯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重⼤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4)技术负责⼈具有理学、⼯学学科范围⾼级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技术管理⼯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的设计施⼯不少于5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的设计施⼯不少于10项;5)具有理学、⼯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程技术⼈员不少于10⼈(其中,⾼级爆破⼯程技术⼈员不少于3⼈,中级爆破⼯程技术⼈员不少于2⼈),爆破员不少于10⼈,安全员不少于2⼈,保管员不少于2⼈;6)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办理民爆许可证要求
办理民爆许可证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五月十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提交材料要求1、申请从事爆破作业单位的申报材料项目见附件1。
2、复印件或扫描件统一采用A4纸规格,原件除外。
能够提供原件的一律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采用黑白复印或黑白打印;打印件需当事人签署的意见、签名必须由本人签署。
3、所提供的所有行政许可证件(包括复印件)必须为有效的法定证件,非法定证件及其复印件均为无效。
4、材料内容有涂改的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各种证件、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应分册装订。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四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分四册,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分六册。
每册材料应单独制作封面和目录,封面式样见附件2(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单位类别填写“非营业性”;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单位类别填写“营业性”)。
目录中的条目标题、页码与内部材料标题、页码必须一致。
第一册包括附件1中第(一)、(二)、(四)、(七)项内容,第二册包括附件1中第(三)项内容,第三册包括附件1中第(五)项内容,第四册包括附件1中第(六)项内容,第五册包括附件1中第(八)项内容,第六册包括附件1中第(九)项内容。
6、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换证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和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换证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和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业绩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7、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向省公安厅提出的书面延期换证申请;(2)原申请许可时已提交但现过期或无效的证明材料(可能发生变化的材料包括《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表、净资产、专用设备净值、储存库、从业人员、单位管理制度等);(3)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单位的近三年业绩(业绩应已向省厅进行过书面备案,每项业绩仅需提供爆破作业合同、《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和完工证明);(4)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业绩(2013年以前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公安机关审批文件和设计文件;2013年以后的每项业绩应是已备案过的项目,在云南省作业单位从事的项目,每项业绩仅需提供《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在省外作业单位从事的项目,每项业绩需提交作业地市级公安机关批准的《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设计施工文件)。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引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
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单位的分类、资质分级、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A 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672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3.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3.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4 分类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5 资质等级5.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
1.技术负责人从事爆破作 业的简历及相关证明,包括爆 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 历,需要所在单位的证明文 件。
2.作为第一设计人参与并 经工程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的 批准文件和设计施工方案。
提交的业 绩材料与申请 单位不一致 的,需同时提 供原施工单位 和审批该项目 的公安机关盖 公章的证明文 件。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钻 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 仪等爆破施工机械、测量设备
营业性爆破 作业单位设备 清单,应当与 资产评估报告 中一致。
清单,并附实物图片说明。
(一)、 (二)、 (四)、 (七)项合 并装订为第 一册。
1.申请表中所有涉及人员
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地
(五) 涉爆从业人
员 资格证明
二、三级营 4.工程发包方(委托单 以实际承担设 爆破作业项
业性爆破作 位)出具的安全完工证明。 计施工的主要 目业绩”。
业单位)
责任单位为
准,即以公安
机关的批准文
件为准;
5.整合后
新注册成立的
单位业绩认
定,可以合并
计算,但必须
提供单位整合
的证明文件。
6.单位业
绩按申请日向
前推算3年计
算。
(九) 技术负责人 主持的爆破 作业项目
单独作 为第六册装 订。封面中 间标注“第 六册 技术 负责人爆破 作业项目管 理经历和主 持业绩”。
申报资料装订的其他要求: 1.统一采用A4纸格式,除需当事人签署的意见、签名、日期外一 律打印。 2.材料如有修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各种证件、凭证的复印件需 彩色复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分册装订,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四 级)分四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一、二、三级)分六册。每册材料 应单独制作封面和目录,封面底部居中标注申请单位的名称和总共多少 册,目录与内部材料顺序一致,每册材料单独编页。其中,第一册包括 第(一)、(二)、(四)、(七)项内容,第二册包括第(三)项内 容,第三册包括第(四)项内容,第四册包括第(六)项内容,第五册 包括第(八)项内容,第六册包括第(九)项内容。 4.申报材料应提供5套(正本1套、副本4套)和电子版文件(PDF 格式,刻录光盘)。PDF电子文件的内容齐全,每册一个文件组,且文 件名与申请材料封面一致,内容和页序应与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致,页 面端正,文字、数据、印鉴完整清晰,刻录的光盘内不得有其他无关信 息,在光盘标识面标记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随着现代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到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领域。
然而,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拥有一定的实力和资金仅仅是基本前提,还需要具备一系列的条件才能顺利开展业务,保证其安全、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本文将分别从资质、人员、设备、风险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介绍企业所需具备的条件。
一、资质条件首先,从资质方面来说,企业必须拥有国家相关资质和认证才能合法经营。
在中国,涉及到爆炸物品销售的资质主要包括工商注册、燃爆物品经营许可证、爆竹及烟花专营零售许可证等。
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申请、审核和报批程序,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和授权。
这些资质不仅是企业合法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消费者权益和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
二、人员条件在爆炸物品销售领域,人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只有专业的人员才能确保销售过程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企业应当雇佣具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员工,例如化学、物理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和熟悉销售流程、了解法律法规的销售人员等。
此外,企业还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追踪服务质量,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态度,并建立合理的薪资、绩效、奖励、福利等激励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三、设备条件另外,销售爆炸物品的企业需要大量的设备来支撑整个销售过程。
这些设备主要包括仓库、运输工具和销售终端。
其中,仓库和运输工具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商品的安全存储和有序运输。
运输中需注意物品的封装、标记、车辆密闭度等细节,设备配备要保证故障率低、运作稳定性好,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此外,销售终端设备也同样需要先进、精准和易操作,以提升销售效率和用户体验。
四、风险管理条件由于爆炸物品销售属于高风险的行业,因此,企业必须具备全面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机制,以应对各种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情况。
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出口:企业应设置合适位置并标识明显的安全出口,确保员工和用户在发生危险时,能够及时离开现场。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非营业性)
3、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建立专职爆破作 业队伍,下设队、组、班(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爆 破员、安全员或保管员担任,并持有相关作业资格证件),明 确主要领导、队(组、班)长主要职责。要包含购买、储存、 运输、作业的内容。以上需提供正式文件。
因申请单位的不同(总公司或子公司)机构(组织)设置及职 责可能不同。
公安部和省厅要求:
一是通过贯彻落实“两个标准”,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 破作业单位管理和爆破作业许可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 安全。
二是以贯彻执行两个标准为契机,全面清理整顿爆破作业单位。对不具备 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予以取缔。对因合法的生产活动 需要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爆破作业,但本身不具备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 单位条件的,可以委托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营业性爆破作 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
(本条不做统一要求。) 4、需提供发布实施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正式文件; 5、(强调)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标准以及公安机关管理要求,并符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实际, 具有可操作性。严禁套、抄。 6、完善日常工作记录、台帐,以备实地核查。 7、制度项目、内容及要求要与民爆物品综合监管平台的内容 相符。
3、存在的问题:⑴自有专用及证明(产权证、租地协议 等);⑵专业安评及安评结论(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相 符);⑶治安防范系统验收(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建 设及落实)。
第三部分(第三册):涉爆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按照申请表的顺序制作目录并装订:法人—技术负责
人—治安保卫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 全员—保管员。 2、同一人的材料,按身份证复印件及《违法犯罪记录证 明》(统一使用2013年政审表)、资格证书、劳动关系 证明和其他材料的顺序排列。 3、爆破技术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必须是 正式文件并说明职责。 4、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非营业 性爆破作业单位至少有1名初级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5名爆破员、2名安全员、2名保管员。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细则(4篇)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申请、核准和管理。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实施可行性论证。
第四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以下划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爆炸物品。
第五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使用、科研以及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
第六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使用、科研以及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
第七条国家对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管理第八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使用、科研以及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
第九条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相应的生产条件、设备和技术;(三)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具备完善的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和设备;第十条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通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四)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记录;第十一条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安全监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附上以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二)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三)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文件;(五)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和设备的检测、验收报告;(六)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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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单位申请条件概括申请《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办事流程: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初审----治安大队专管民警审核----大队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乡镇露天矿场使用单位需提供:1、《采矿许可证》;2、《营业执照》;3、《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4、《矿长证》;5、《爆破设计书》;6、标准的储存库(或午间库);7、民爆“四大员”有效证件。
{许可条件:乡镇露天矿场使用单位的许可条件:乡镇露天矿场用爆单位申请使用爆炸物品,应先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提供: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县级以上矿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采矿许可证。
3}县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核发的有效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书。
4}矿山平面图和储存库平面图。
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条件基本符合的,使用单位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审批表》和《储存许可证审批表》,使用单位要提供如下手续:1}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及组织施工方案。
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作业证书。
3}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员聘用合同。
4}爆破器材的保管设施情况。
5}爆破作业现场保管箱。
使用单位具备上述手续后,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实地勘察,认为符合条件的,发给《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使用单位方可申请购买炸药}。
承诺时限:条件符合、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许可证工本费,每本6元,嵊泗县物价局[浙价费(91)81号文件]核定。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爆破安全规程》。
申请《临时使用爆炸物品许可证》办事流程:1、一般工程项目审批: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初审后----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领导批准。
2、重大工程项目审批: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领导批准----报经省厅或市局审批。
申报材料:施工单位审批手续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证书;2、工程项目批文及业主单位委托书(或合同);3、爆破设计书及设计人员有效证件;4、施工现场四周设施平面图;5、标准的储存库(或午间库);6、民爆“四大员”有效证书。
{许可条件: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申请使用爆炸物品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由建设部门核发的爆破、采掘工程资格证书。
3}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的工程招标书或承包合同书。
4}业主单位的委托书和施工安全协议书。
5}经公安部培训考核合格的中、高级技术职称的爆破技术人员设计资格证书。
6}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和矿管部门合法的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采矿资格证。
7}工程爆破设计书。
8}施工山体图。
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条件基本符合的,使用单位领取《浙江省控制爆破审批表》或《嵊泗县工程爆破施工审批表》和《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表》,同时使用单位要提供如下手续:1}民爆“四大员”名单。
2}爆破器材的储存设施。
3}现场作业爆破器材保管设施。
4}由监理部门签订的监理聘用合同。
使用单位具备上述手续后,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实地勘察,认为符合条件的,批准后发给《临时使用爆炸物品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使用单位方可申请购买炸药。
}承诺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爆破安全规程》、《大爆破安全规程》。
申请《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办事流程: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初审----治安大队专管民警审核----大队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乡镇露天矿场使用单位开采批准和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枓、建库审批表、建库平面图。
{许可条件:使用单位向公安机关提出后由公安机关派员进行现场勘测选址,经确定后绘制储存库平面图填写《储存库建造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结束后由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填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表》,经批准后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承诺时限:条件符合、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工本费,每本6元。
嵊泗县物价局[浙价费(91)81号文件]核定。
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民爆“四大员”作业证》办事流程: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初审----治安大队专管民警审核----大队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身份年龄证明、学历证明、聘用单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申领条件:(一)保管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当过会计、出纳、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小学毕业;(二)爆破员:现持有作业证书的,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小学毕业,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
新发展的爆破员,年龄控制在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外地来本县的爆破员需出具当地公安机关流动介绍信。
(三)安全员、押运员(配送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配送员50周岁以下,能熟练驾驶技术),心理素质好,无贪酒、酗酒恶习;(五)值班员:小学文化程度,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贪酒、酗酒恶习,会使用报警和灭火设备}。
承诺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工本费,每本10元。
嵊泗县物价局[浙价费(96)283号文件]核定。
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标准》申请《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程序:需要通过公路向本市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单位,应当向目的地公安分县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由公安分县局当场向申请人颁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告知笔录(一)》,告知申请人、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须提交的材料: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单位应当向目的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填妥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2、购买单位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3、市交管部门核发运输单位的运输资质证明;4、市质检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5、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的检验合格证明。
6、承担本次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7、销售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行政许可条件:1、运输单位具有市交管部门认可的资质条件;2、危险化学品购买及销售的单位经有关部门许可;3、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4、具有符合资质的运输车辆和押运人员。
承诺时限:条件符合、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办理程序和时间:需要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以本公安机关的名义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材料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公安分县局向申请人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告知笔录(一)》,告知申请人、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须提交的材料:1、生产剧毒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国务院质检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2、经营剧毒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市安监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3)市安监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4)剧毒化学品使用、贮存等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行政许可条件:1、剧毒化学品应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专用仓库库房结构必须符合“严密、坚固、通风、干燥”要求,并根据所贮剧毒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2、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和贮存剧毒化学品的室、柜必须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潮、防盗及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还必须安装“铁门、铁窗、铁护栏”,剧毒化学品贮存单位应该设置防盗报警装置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3、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物品出入库应该建立核查登记制度;4、使用剧毒化学品的部位(车间或实验室)须设有明显的剧毒化学品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5、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场所要根据所用剧毒化学品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和必要的救护用品;使用剧毒化学品需实行双人使用制度,使用部门不得设置剧毒化学品小仓库;6、车间、实验室等工作场所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使用剧毒化学品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用后剩余剧毒化学品应当及时退回贮存场所;7、库内物品应当按规定有序存放,化学性能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剧毒化学品不得在仓库或同一贮存室(柜)内存放。
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97号令)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