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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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高处作业定义
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m(含5m)。
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m 以上—15m(含15m)。
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m 以上—30m(含30m)。
特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
2.高处作业要求
(1)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和质检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2)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遇有6级以上强风时,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3)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级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4)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良好。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5)经常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或安全带有损坏时绝不能使用,防护栏杆不合格或不坚固应立即更换。
(6)作业之前要查看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跳板铺装应严密牢固,没有探头板;脚手杆搭接、绑扎要牢固;防护栏杆应齐全,有
不符合防护要求的,应修正合格后再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楼梯上下,不得直接攀登脚手架;
(8)要保持有一只手扶梯,不能双手搬物上下梯。
(9)施工现场堆放材料要整齐,防止工件掉下。
(10)高处作业严禁投接物料,以免身体重心不稳,从高处坠落。
(1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临边处设置两道安全防护栏杆(上杆高1.0~1.2米,下杆距离地面高度0.5~0.6米)。
3.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
(1)一般规定
①架子搭设人员,必须熟悉搭设架子的基本技术知识,没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不得单独执行任务。
②搭设架子,多系高处作业,从事架子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③架子搭设前,必须了解所搭架子的用途,根据用途及承重的
不同,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所绑的架子必须牢固安全。
④在2米以上的高度绑扎脚手架应系挂安全带。所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⑤架子搭设时,上、下层人员应互相照应,所用材料、工具不准随便往下扔。上层人员如必须往下扔东西时应和下层人员打招呼。
⑥搭设架子,应尽量减少在夜间施工,如需夜间绑架子,应有足够的照明,绑架子的高度不得超过二级高处作业。
(2)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5米。
②脚手架的外侧、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设18厘米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并应支撑在建筑物的牢固部份,
③脚手架搭好后必须设有上下安全爬梯;
④钢管外径应为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长度以4~
6.5米和2.1~2.8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⑤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⑥钢管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小于50厘米,并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得用铁丝绑扎;
⑦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坐或垫木上。
(3)脚手架的铺设
①脚手架应满铺,离壁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②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厘米;
③对头搭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其间距不大于20厘米,不
得在跨度间搭接;
④在架子的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⑤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稳,绑牢;
(4)脚手架的拆除:
①拆架子时,应统一指挥,清除架子上的杂物。按顺序自上而上的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下而上的进行。
②拆下的材料,禁止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来,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③拆脚手架时,严禁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
④拆除脚手架的区域内,无关人员禁止逗留和通过,在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⑤架子搭成后,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和拆除部份杆子。
4.攀登作业的安全防护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
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9)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
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0)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1)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2)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13)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