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试用期“录用条件”及案例
试用期录用条件(模板)
试用期录用条件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员工姓名:
职位名称:
二、录用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试用期录用条件如下:
1、身体健康,不因疾病缺勤或影响单位工作;
2、具有学历,获得同等学历学位,并具备资格证书及相关实际操作经验;
3、工作能力较强,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并顺利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4、听从领导指挥,遵守各项公司规章制度;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在试用期内不持合录用条件:
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
2.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3经体检发现有传染性、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的;
4器官或肢体残缺,以及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
5.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计划》中的相关工作或相关职责的;
6.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
8.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
9.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
10打架;公然顶撞、辱骂公司领导;
12.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二)工作计划:
本人已阅读、知悉上述试用条件。
员工:
年月日。
试用期录用条件确认书精选3篇
试用期录用条件确认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岗位:*******入职时间:*******试用期期限:*******岗位录用条件:1、诚恳守信、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试用期内员工存在任何工作内容或其他事项上的虚假陈述、提交虚假材料(此包含应聘入职时供应的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受、教育经受、体检证明材料等,也包括工作中向上级提交虚假的工作材料)、隐瞒事实的行为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2、所录用员工身体健康是录用条件的要求之一;试用期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无法履行试用期工作达1个月或以上的,视为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与工作责任心;试用期内连续无故旷工达2天,累计旷工达4天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满后,连续旷工达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的,视为严峻违反公司规章制度;4、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以及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若员工拒绝接受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等消极怠工行为,或其他有违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赐予书面警告;试用期内赐予第2次书面警告的,视为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试用期满后,若员工存在上述行为,劳动合同期内赐予3次书面警告的,视为严峻违反公司规章制度;5、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力量;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或小组(部门或小组应满意5人以上)经民主、公开评议,有2/3以上其他员工认为试用期员工团队协作、协作力量差,则此属不符合录用条件;6、较强的服务意识、与客户的沟通力量;若试用期内客户口头投诉达到2次或书面投诉达到1次则属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7、具有较强的岗位工作力量;销售类岗位的员工每月应达指定的销售目标****元,若未达销售目标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非销售类岗位的员工,试用期内消失工作过错或失职行为达到2次以上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员工签收:*******员工(身份证号:*******)已仔细认真阅读了本公司的《岗位录用条件确认书》,并完全知悉和理解该确认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
员工招聘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21年4月发布了一则招聘广告,招聘一名软件开发工程师。
李某某(以下简称“李某某”)看到招聘广告后,通过电子邮件向科技公司投递了简历。
经过初步筛选,科技公司决定对李某某进行面试。
面试过程中,双方就岗位要求、薪资待遇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面试结束后,科技公司向李某某发出了录用通知书,双方约定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入职。
二、合同签订李某某收到录用通知书后,于2021年4月30日与科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以下条款:1. 劳动合同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 岗位:软件开发工程师。
3. 薪资待遇:月薪人民币12000元,每月15日发放。
4. 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
5. 试用期:3个月。
6. 保密条款:李某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违纪、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因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等。
三、争议产生2021年8月,李某某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科技公司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李某某在试用期内离职,应当支付相当于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金。
但李某某认为,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拒绝支付赔偿金。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争议的焦点在于李某某的试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案件分析本案中,李某某与科技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然而,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李某某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科技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试用期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知名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
2020年5月,甲公司招聘了一名应届毕业生乙担任产品经理职位。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
在试用期内,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甲公司以乙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1. 乙是否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2. 甲公司是否应支付乙经济补偿金?三、案例分析1. 乙是否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乙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甲公司认为乙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对此,我们需要分析以下几点:(1)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并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试用期录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具备的与岗位相关的条件。
具体包括:学历、技能、工作经验、业绩等。
(2)乙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证据,乙在试用期内并未达到产品经理岗位的任职要求。
首先,乙的学历不符合岗位要求;其次,乙缺乏相关工作经验;最后,乙在试用期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
因此,甲公司认为乙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2. 甲公司是否应支付乙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劳动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录用条件(模板)
试用期录用条件(模板)
试用期录用条件
单位名称:
员工姓名:
职位名称: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试用期录用条件如下:
1.身体健康,不因疾病缺勤或影响单位工作;
2.具有学历,获得同等学历学位,并具备资格证书及相关实际操作经验;
3.工作能力较强,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并顺利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4.听从领导指挥,遵守各项公司规章制度;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
以下情形之一视为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1.伪造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
2.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3.经体检发现有传染性、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
4.器官或肢体残缺,以及填写虚假体检信息;
5.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计划中的相关工作或相关职责;
6.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
8.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
9.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10.打架;公然顶撞、辱骂公司领导;
11.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工作计划:
本人已阅读、知悉上述试用条件。
员工:。
员工试用期录用条件3
员工试用期录用条件拟录用人员姓名:拟录用人员岗位:拟录用人员所属部门:考察期合格的员工,需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为很好的界定录用原则,现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总结如下:1、违反公司规定(1)试用期间迟到次数累计3次及以上者;(2)试用期间早退次数累计2次及以上者;(3)试用期间旷工次数1次者;(4)试用期工作期间时间内睡觉、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正常工作;或两次及以上被书面(邮件或办公平台沟通记录)警告者(上级交办的任务因上述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5)试用期间,与客户或者同事发生矛盾,言语激烈或发生肢体冲突,影响部门团结或公司形象者;(6)试用期间徇私舞弊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资金损失、信益损失、人员时间损失等);(7)试用期间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顶撞上司者;(8)入职一周内未及时、完整提供入职相关资料者;(9)向他人透露自己工资或讨论工资者。
2、通用条件:(1)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2)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3)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之内的;(4)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酗酒、赌博或吸毒者;(5)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6)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不按甲方制度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的;(7)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记录处分事实的。
3、专门条件:(1)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70分以下的;(2)不能完成试用期《绩效合约书》任务的。
新进员工入职当天,公司将《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的内容提供给新员工阅读。
新员工须认真阅读以上录用条件及《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存在以上任何一条不符合公司试用期录用条件的,公司予以辞退,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试用期考核与录用条件
试用期考核与录用条件协议书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加入甲方公司并进行试用期考核达成以下协议:一、试用期考核期限及内容1. 乙方加入甲方公司的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具体期限从乙方正式入职之日开始。
2. 在试用期期间,乙方将接受甲方公司对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的考核,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考核结果与录用条件1. 试用期考核结束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在工作能力、工作状态、工作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作出最终评定。
2. 若乙方在试用期考核中达到甲方规定的录用标准,甲方将正式录用乙方,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3. 如乙方不能通过试用期考核,甲方有权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
三、工作条件与福利待遇1. 乙方获得正式录用后,甲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和职责。
2. 乙方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 具体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将在正式劳动合同中详细规定。
四、保密义务1.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及正式录用后,均需遵守甲方公司的保密规定,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资料予以保护。
2. 乙方不得在试用期期间或离职后,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资料。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在试用期期间或正式录用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定或存在严重失职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工资、福利待遇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合法维权措施。
六、争议解决方式1. 乙方和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试用期工作录用条件说明书
试用期工作录用条件说明书背景为了确保公司能够招聘到具备优秀能力和潜力的员工,并且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公司制定了试用期工作录用条件说明书,以明确试用期的工作要求和录用条件。
试用期工作要求1.工作职责:员工在试用期内需要按照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
2.研究与发展:员工应积极研究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并能够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试用期绩效评估1.绩效评估标准: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绩效评估周期:试用期为期3个月,公司将进行两次绩效评估,分别在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和第三个月末进行评估。
3.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结果将根据员工在各项评估指标上的表现综合得出。
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1.工资水平:在试用期内,员工将享受公司制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
2.福利待遇:在试用期内,员工将享受公司制定的福利待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员工福利计划等。
录用条件1.绩效评估:根据试用期绩效评估结果,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将具备转正条件。
2.岗位需求:员工的岗位需求与公司当前的人才需求相匹配。
转正流程1.转正申请: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转正。
2.转正评定: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试用期绩效评估结果、转正申请和岗位需求,进行最终的转正评定。
3.转正结果: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将正式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正式员工待遇。
员工权益保障1.试用期解除: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达到转正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合同终止: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双方约定,履行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其他说明请员工在试用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个人能力,以期能够顺利通过试用期并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本文档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新员工入职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生产。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也逐年增加。
为了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决定招聘一批新员工。
在招聘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对新员工进行了面试、体检等环节。
然而,在入职过程中,却发生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二、案件经过1. 案件起因2019年3月,某公司通过招聘会招聘了一批新员工。
在招聘过程中,公司对新员工进行了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要求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新员工小王(化名)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认为其中部分条款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争议焦点(1)关于试用期工资问题:小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小王认为,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
(2)关于加班费问题:小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加班费计算方式。
小王认为,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3)关于合同解除条款:小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较为苛刻,不利于自己。
小王认为,公司应修改合同解除条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案件处理(1)调解阶段:小王与公司就上述争议焦点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仲裁阶段:小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试用期工资、加班费,并修改合同解除条款。
(3)仲裁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应支付小王试用期工资、加班费,并修改合同解除条款。
(4)执行阶段: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仲裁裁决。
三、案件评析1. 试用期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录用通知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其中,录用通知的法律效力问题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法律案例,对录用通知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
二、案例介绍2019年,王某在应聘某公司时,与该公司签订了《应聘协议》。
协议中约定,王某在试用期内如被公司录用,公司将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后,王某被公司正式录用。
然而,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公司以王某在试用期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为由,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王某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是否被公司录用?公司是否有权以王某在试用期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为由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四、案例分析(一)关于王某是否被公司录用的问题1. 根据《应聘协议》的约定,王某在试用期内如被公司录用,公司将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因此,王某是否被录用,关键在于公司是否在试用期满后与王某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 从案情来看,王某在试用期满后被公司正式录用。
公司表示,王某在试用期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故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王某存在严重违纪行为。
因此,根据《应聘协议》的约定,王某应视为被公司录用。
(二)关于公司是否有权以王某在试用期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为由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如存在严重违纪、重大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然而,在本案中,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王某在试用期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
因此,公司无权以王某在试用期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为由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未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违反了法律规定。
五、结论综上所述,根据《应聘协议》的约定,王某应视为被公司录用。
试用期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于2021年6月1日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一职。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六个月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
在试用期间,张某的工作表现不尽如人意,未能达到公司的预期。
2021年9月1日,公司以张某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对此表示不服,认为自己虽然工作表现不尽如人意,但并非完全不能胜任工作,且公司未给予其改进的机会。
张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争议焦点:1. 公司解除张某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公司是否应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审理过程:1. 证据审查:仲裁委员会首先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张某的工作表现评价、同事及上级的证言等。
2. 事实认定:仲裁委员会认定,张某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实未达到公司的预期,其工作成果和同事的评价均显示出其在某些方面的不足。
3. 法律适用: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争议焦点分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认为,虽然张某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未达到公司预期,但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张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认定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
因此,公司以张某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 公司是否应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裁定,公司违法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应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试用期公布及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试用期公布及录用条件《劳动合同试用期公布及录用条件》我有个朋友,叫小呆。
小呆那可是个奇才,找工作的时候那经历就像是一场闹剧。
他去了一家公司应聘,啥都谈得好好的,薪资啦,福利啦,感觉美美的。
结果一到试用期,各种状况就来了。
小呆就跟我抱怨:“你说这公司,我都不知道他们对我试用期的要求是啥,就感觉我做啥好像都不对。
”可不是嘛,这就是很多公司不公布劳动合同试用期录用条件的坏处。
首先呢,劳动合同试用期公布这事儿可太重要了。
对于员工来说,就像玩游戏要知道游戏规则一样。
要是不知道试用期得达到啥标准,那就是蒙着眼睛在公司里乱闯。
比如说这小呆,都不知道自己该完成多少业绩算合格,该做些啥工作算是达到公司要求。
从公司的角度看,公布录用条件有助于筛选出真正适合岗位的员工。
你要是啥也不说,员工可能就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做,结果做的压根不是你想要的。
这就像你去餐馆点菜,你不跟厨师说你想吃啥,你就说随便做,那厨师肯定也是一脸懵,做出来的菜可能就不合你胃口。
那录用条件呢,必须得明确合理。
比如说,对于销售岗位,那你得清楚说明每月销售额得达到多少吧,客户拜访数量得是多少。
不能含糊不清,像是什么“有一定的销售能力”这种忽悠人的说法。
就好比你跟人买东西,别人跟你说这东西质量还行,这个“还行”到底是个啥概念啊?再比如说办公室文员岗位,对文件整理的要求总得说清楚吧,是按照姓名、日期还是类别来整理文件,是一礼拜整理一次还是每天整理。
在设定录用条件的时候呢,还得考虑合不合乎法律法规。
可不能仗着试用期就欺负员工。
有些公司会整一些奇葩的录用条件,像什么不能请假,犯一点小错就直接开除啥的。
这就不地道了。
我个人觉得啊,公司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就应该把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打印得清清楚楚的,然后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
像小呆上次那样的情况就不该发生。
而且这个录用条件还要放在公司比较显眼的地方,能让员工随时看到,就像安全规范一样。
总的来说啊,劳动合同试用期公布及录用条件这事儿,对于员工和公司都是至关重要的。
看完这4个案例,终于搞懂了试用期这些技巧……劳动法库
看完这4个案例,终于搞懂了试用期这些技巧……劳动法库案例甲:孙某甲于2017年6月1日入职甲公司担任会计职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内,同事发现,孙某甲容易劳累,而且工作业绩不是很理想,经过了解之后,才知道,孙某甲怀孕了2017年7月16日,HR通知孙某甲,说孙某甲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公司予以辞退。
孙某甲遂申请劳动仲裁。
庭审中查明:双方未约定录用条件。
裁决结果:认定甲公司违法解雇。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案例评析:甲公司依据“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条款解雇孙某甲。
首先,甲公司得有录用条件吧,甲公司连录用条件都没有,凭什么说孙某甲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劳动仲裁裁决甲公司败诉。
注意事项:首先要有录用条件。
案例乙:乙公司通过招聘网站发布了招聘销售经理的招聘广告,要求如下:1、本科以上学历;2、英语水平良好,CET-6以上水平;3、五年以上同行业从业经验;4、良好的沟通能力,责任感强、积极上进并富有强烈的企图心;5、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孙某乙经过面试后于2017年6月1日被录用,双方签订了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岗位是销售经理,工作任务是制订销售计划和营销策略并负责实施,且每月的销售额应在100万元以上。
”入职4个多月来,孙某乙的销售业绩并不是很好,平均每个月只有30万余元,还低于销售专员的业绩。
2017年10月15日, HR通知孙某乙,说孙某乙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乙公司予以辞退。
孙某乙遂申请劳动仲裁。
案例分析:乙公司辞退孙某乙是不是合法辞退,取决于三点事实:1、孙某乙是不是在试用期内?2、孙某乙的录用条件是什么?3、孙某乙有没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本案中,孙某乙显然是在试用期内。
那孙某乙的录用条件是什么呢?乙公司说是,孙某乙每月的销售额应在100万元以上,这个是其录用条件。
员工录用条件
员工录用条件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本人在入职时保证个人资料、相关证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即使被贵公司录用,也可随时无条件解雇。
二、本人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无劳资或经济纠纷等相关事宜,无任何竞业限制约定,若出现原单位追究本人相关责任,均与公司无任何关系,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三、公司规章制度本人已学习和明确,将严格遵守和履行各项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和分配,并愿意接受公司的背景调查、培训、试用,如达不到公司要求,将不予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四、工作期间,不在外兼职,并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将服从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岗位调配。
五、自觉维护公司荣誉,不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听薪资,不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当手段来从事其他活动。
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财物、不贪占、无故损毁公司财物,对与本人发生的相关业务经费,愿意接受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七、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将公司的任何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更不做中伤公司的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八、在工作时间内按公司规定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并保证整洁;中途辞职,所发放的劳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遗失,则按价赔偿。
九、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要达到所从事岗位的职责要求或绩效指标;十、因故申请离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并办妥相关移交手续。
如擅自离职或提前离职的,同意赔偿因不履行时间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XX%月工资(此金额为双方协商认可的金额)。
十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本人于年月日收到了上述的《员工录用条件》。
入职者(签字):。
职工试用期“录用条件”及案例
职工试用期“录用条件”及案例职工试用期“录用条件”及案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劳动合同法》有所了解的企业大都知晓存在以上法律规定。
但对于什么叫作录用条件,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实际工作中如何操作应用,又有何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却一知半解。
由于对该规定认识不清,无法熟练运用,企业容易在操作过错中出现失误,合同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违法,从而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如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
为此,我们希望通过以下解读,为企业理清思路,引导企业正确适用相关法律。
1、“录用条件”的含义:“录用条件”是指企业根据本企业及相关岗位生产经营特点,对招收录用的劳动者所提出的一般要求,是试用期间用以考察劳动者的依据。
2、适用条件:企业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 企业有具体、合理的录用条件;(2) 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企业的录用条件;(3)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4) 企业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
3、注意事项:(一)企业应设定合法有效的录用条件:1、录用条件需符合法律规定。
如不能将法律禁止的就业歧视等内容作为录用条件;2、录用条件应当明确具体。
除一般性要求外,更重要的是体现每个岗位或职位的特殊要求,如岗位所需要的相应资格证书、职称、技能、语言要求等;3、录用条件需公示。
即,要让劳动者知道企业的录用条件。
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在录用条件的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或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二)证据的搜集:及时对劳动者的表现予以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及时出具考核结果。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对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需注意:劳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应合法。
试用期限的确定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但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双方劳动合同期限所对应的法定最长试用期限。
中国劳动法中的职工试用期案例
中国劳动法中的职工试用期案例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职工试用期成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重要考核阶段。
试用期相关规定在中国劳动法中得到明确规定,旨在保护职工利益并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具体案例,介绍中国劳动法中关于职工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并对其适用情况进行探讨。
二、职工试用期法律规定概述根据《中国劳动法》,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员工进行考察、培训和适应性测试的阶段。
根据不同岗位和行业特点,雇主可以在合同中约定1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试用期。
在此期间,雇主有权对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心理素质及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并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该员工。
三、司法实践中的职工试用期案例1. 某公司与员工签订了3个月的劳动合同,在第2个月时解除了合同,并以未达到公司要求为由解除员工合同。
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支付未尽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国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解除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判决其支付相应的赔偿。
2. 某餐厅招聘一名服务员,签订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
在试用期结束时,餐厅未正式录用该员工,并没有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结果,员工将餐厅告上法庭,并要求支付之前未支付的薪资和福利。
法院判决餐厅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员工相关待遇,并表示雇主在试用期结束后未付款与未正式录用无关。
四、职工试用期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及启示根据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司法实践中涉及职工试用期纠纷时常常存在以下问题:1. 非合理解雇:部分雇主在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解除职工合同,但这些理由往往不符合规定或不充分。
因此,企业在解雇职工时需慎重考虑,确保合理性和充分性。
2. 工资支付问题:有些企业在试用期结束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应得的工资和福利。
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对雇主构成一定的法律风险。
3. 续签合同程序:试用期结束后,企业要与职工签订正式合同。
如果双方没有及时续签,则可能导致雇佣关系处于灰色地带,增加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试用期及其条件
试用期及其条件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个人姓名)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公司试用期及其相关条件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试用期及其期限1.1 乙方以非正式员工身份试用期加入甲方公司,试用期限为(具体试用期限),从(试用起始日期)至(试用结束日期)。
1.2 在试用期间,乙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甲方的评估情况,被甲方确认为正式员工或者放弃录用。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2.1 乙方在试用期内,按照甲方指定的部门和岗位从事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和要求由甲方指定。
2.2 乙方须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公司制度,完成工作任务,并按照甲方要求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信息。
第三条工资和福利待遇3.1 试用期期间,乙方的工资为(具体工资金额),按照甲方公司的工资结算周期发放。
3.2 乙方在试用期内享有甲方公司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具体内容详见甲方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乙方在试用期内和以后的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任何外部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知识、客户资料等机密信息。
4.2 乙方在试用期内和以后的任何时候均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从事任何与甲方公司相竞争的活动。
第五条解聘与解除合同5.1 甲方有权在试用期内解雇乙方,无需提前通知或赔偿。
5.2 乙方有权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提前通知天数)天书面通知甲方。
5.3 在试用期届满时,若甲方认为乙方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决定不予录用,并不需要提供解雇通知或赔偿。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6.3 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生效,并自(签署日期)起开始执行。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签字)(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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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试用期“录用条件”及案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劳动合同法》有所了解的企业大都知晓存在以上法律规定。
但对于什么叫作录用条件,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实际工作中如何操作应用,又有何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却一知半解。
由于对该规定认识不清,无法熟练运用,企业容易在操作过错中出现失误,合同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违法,从而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如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
为此,我们希望通过以下解读,为企业理清思路,引导企业正确适用相关法律。
1、“录用条件”的含义
“录用条件”是指企业根据本企业及相关岗位生产经营特点,对招收录用的劳动者所提出的一般要求,是试用期间用以考察劳动者的依据。
2、适用条件
企业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有具体、合理的录用条件;
(2) 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企业的录用条件;
(3)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4) 企业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
3、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设定合法有效的录用条件
1、录用条件需符合法律规定。
如不能将法律禁止的就业歧视等内容作为录用条件;
2、录用条件应当明确具体。
除一般性要求外,更重要的是体现每个岗位或职位的特殊要求,如岗位所需要的相应资格证书、职称、技能、语言要求等;
3、录用条件需公示。
即,要让劳动者知道企业的录用条件。
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在录用条件的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或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二)证据的搜集
及时对劳动者的表现予以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及时出具考核结果。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
对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需注意
劳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应合法。
试用期限的确定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但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双方劳动合同期限所对应的法定最长试用期限。
若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试用期限,则以法定最长试用期限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转正手续的,不能认为还处于试用期,企业不能之后以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某公司招聘销售经理,大致要求如下本科以上学历;英语水平良好;两年以上同行业从业经验。
经过面试,王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 个月。
但在试用期临近届满时,公司通知王某,由于其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公司作出辞退决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认为自己工作认真努力,对该辞退决定不服,遂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撤销该辞退决
定。
审理中,公司认为,对销售人员主要的考核指标是销售业绩,王某入职以来,无任何销售业绩,完全不是一个称职销售人员应有的表现,因此,不符合录用条件。
王某则认为,对销售人员有业绩考核是正常的,他的业绩确实不理想,但是招聘的时候并没有明确业绩必须达到多少,招聘条件中也无具体要求。
入职后公司也没向其公示过岗位说明书及任何相关业绩考核标准和文件,因此,无权以未通过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单位作为实施劳动用工管理的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员工招录条件、岗位描述、考核标准等规章制度。
本案中,公司招聘要求中并没有将业绩考核合格作为明确的录用条件,也未能提供岗位描述、考核标准及考核过程记录等在内的规章制度。
因此,裁决公司以王某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依据,违反法律规定。
4、“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区别
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通知中应将解除依据正确描述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避免错误描述为“不能胜任工作”。
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
能胜任工作”虽都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但其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完全不同,二者混淆,错误适用,可能造成企业损失,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区别如下
(1) 适用范围不同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作为解除依据的,仅适用于试用期间;以不能胜任工作”作为解除条件的适用于整个劳动合同存续期间;
(2) 解除程序不同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无需提前通知;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程序上,企业在员工第一次出现“不能胜任工作”后,应采取调岗或培训方式解决,而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调岗或培训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 法律后果不同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的,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的,企业需要提前30 天书面通知或额外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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