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两篇
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常用版(四篇)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常用版土地征用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乙方:_____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申请城镇(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合计____公顷(合亩)。
为保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按照乙方民主决议,经双方协商并征求权利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土地用途建设项目:_____项目土地用途:_____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地类面积本次征收土地坐落在____村(社区),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____公顷,其中农用地____公顷(含耕地____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____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及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____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共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_____元。
(1)、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元/亩补偿。
(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_____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元/亩补偿。
2、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为_____元,青苗补偿费合计为_____元。
(具体详见征收土地调查确认表)3、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按照调查确认结果及补偿登记,依据区片地价测算,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化补偿,合计补偿总费用人民币_____元(综合补偿标准为_____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_____元,青苗补偿费用元。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及时交付土地。
五、上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支付情况,乙方应及时张榜公告,并报甲方备案,丙方监督乙方执行。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本次征收土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集体土地搬迁补偿协议书6篇
集体土地搬迁补偿协议书6篇篇1甲方(搬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搬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乙方所居住的集体土地进行搬迁改造,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集体土地搬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顺利推进集体土地搬迁工作,保障乙方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权益关系,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搬迁范围及补偿标准1. 搬迁范围:乙方所居住的集体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2. 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政府颁布的搬迁补偿政策及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费、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三、补偿方式及支付时间1. 补偿方式:甲方采取货币补偿为主,结合安置房分配等方式进行补偿。
2. 支付时间: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安置房分配等事项另行约定。
四、搬迁期限及安置方式1. 搬迁期限: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搬迁工作。
2. 安置方式: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置房或安置区域,确保乙方搬迁后的居住条件不低于原居住条件。
具体安置方案另行约定。
五、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居住的集体土地进行搬迁改造,并依法依规对乙方进行补偿。
2. 乙方有权获得合法、公平的补偿,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搬迁工作。
3. 甲方应保障乙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确保搬迁改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搬迁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加快城市发展进程与推进现代化建设,完善和提高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已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上原集体建设用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对被征收人重新调整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47条规定,国家可以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并对地面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公平补偿。
三、职责分工及原则1、县土地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县建设部门指导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属地人民政府具体组织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及宣传解释工作。
属地人民政府可以将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相关技术或劳务服务委托社会组织,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劳务服务费用。
2、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定执行。
四、补偿与安置程序1、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国土、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指导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筹措补偿与安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县建设部门审查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启动补偿与安置程序。
2、属地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及宣传解释工作。
3、县土地主管部门凭政府部门有关批准文件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用地红线图)确定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户口迁入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仍按原房屋状况和使用性质进行征收补偿。
5、属地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一、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无撤销的,应当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集体土地房二、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至今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立法,主要由各地区自行制定,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一)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
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二)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
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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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简单版(4篇)
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简单版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甲方:____乙方:____鉴于县政府工作部署,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提出对城镇(村镇)建设所需土地进行征收,涉及乙方集体土地共计____公顷(约合____亩)。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城镇(村镇)建设用地的需求,经乙方民主决议,并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及权利人同意,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土地用途建设项目:____土地用途:____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地类面积本次征收土地位于____,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____公顷,包括农用地____公顷(含耕地____公顷)、建设用地____公顷、未利用地____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及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照《____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涉及一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____元。
(1)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____元/亩。
(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____元/亩。
2、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计____元,青苗补偿费总计____元(具体详见征收土地调查确认表)。
3、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根据调查确认结果及补偿登记,依据区片地价测算,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化补偿,总计补偿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综合补偿标准为____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为____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____元,青苗补偿费为____元。
四、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乙方应及时交付土地。
五、乙方应将上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支付情况及时张榜公告,并向甲方备案,同时丙方负责监督乙方执行。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本次土地征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时如果农田里面有种了水稻和油菜等农作物,必须要补偿征收土地的青苗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一些附着物的补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步骤怎么走
法律快车提醒您,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门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然后提交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用地预审申请并办理立项,同时提交用地正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地批准文件,最后缴纳出让费,开始建设适用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怎么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1.申请。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
经审核符合标准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
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搬迁补偿协议7篇
集体土地搬迁补偿协议7篇篇1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因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需要,对乙方所在的集体土地进行搬迁改造,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达成以下补偿协议:一、协议背景甲方依法对乙方所在的集体土地进行搬迁改造,涉及土地位于[具体地址],土地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乙方在搬迁范围内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财产权益。
为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偿协议。
二、补偿原则1. 依法补偿:甲方的补偿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公平合理:补偿标准参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及搬迁政策,确保乙方得到合理补偿。
3. 平等自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三、补偿内容及标准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面积及当地土地市场价格,甲方给予乙方土地使用权补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2. 地上附着物补偿:乙方在搬迁范围内的房屋、林木、水利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按照当地搬迁政策规定标准给予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3. 搬迁费用补助:甲方给予乙方搬迁费用补助,包括搬家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4. 其他补偿: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其他补偿事项及金额。
四、补偿支付方式1.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具体日期]内,将土地使用权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 搬迁费用补助在乙方完成搬迁并交付土地后,由甲方核实后支付。
五、搬迁时间与要求1.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天数]天内完成搬迁工作,并将土地交还甲方。
2. 乙方应确保搬迁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搬迁后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地上附着物,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完成搬迁并领取全部补偿款项后,本协议终止。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三篇)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单位名称:_____ 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甲方因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____(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____(四)机械设备情况:_____第二条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收,用于国家建设项目或者其他公共利益需要。
第三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第四条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公示等程序,充分听取被征收人和公众的意见。
第六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审计等程序,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被征收人应当配合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调查、评估、审计等。
二、征收补偿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的用途、地区差异、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补偿。
补偿金额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第十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住房给予安置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一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其他损失给予补偿。
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第十二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社会保障给予妥善安排。
三、征收程序第十三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制定征收计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向被征收人发布征收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进行土地评估,确定土地补偿费。
第十六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第十七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补偿资金。
第十八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将被征收人的住房、地上附着物等进行拆除。
四、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征收的;(二)未按照规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的;(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
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以补偿的。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款。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征收人有选择补偿的权利。
一、物权法第42条第2款关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与第3款“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的两款规定虽然不同,但不能将其分开。
在征收土地时,土地权利人要求按物权法第42条第二款赔偿的,应该得到支持。
二、征收农村土地时没有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安置补偿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作者北京博迪律师事务所张学增律师。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上诉状上诉人:XXXX,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上诉人因不服XX人民法院(XXXX)XX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的第一项判决,依法改判为:广州市XXX路XX号XXX单元中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原告所有,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上诉人所有。
上诉理由:1、一审原告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补偿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应当予以驳回。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XX年,上诉人安置原审原告回迁之后的数年之内一直未对公摊面积的问题向上诉人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向上诉人或法院主张过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要求进行补偿的问题,因此原审原告关于要求对于公摊面积增大的部分进行补偿的诉讼请求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2、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违反关于公摊面积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首先,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前言随着现代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也在不断调整。
其中,拆迁是城市规划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在拆迁过程中,需要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本文将介绍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现状目前,衡阳市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房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的。
具体来说,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土地、附属设施、搬迁交通费用等方面,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优先选房、安置房等。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拆迁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不同地区、不同开发商之间的补偿办法有所不同,导致拆迁补偿标准缺乏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衡阳市政府出台了一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该办法分别从房屋、土地、附属设施、搬迁交通费用、安置房等方面进行补偿和安置。
房屋补偿在房屋补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房屋的实际年限和建筑面积、品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同时,对于被拆迁的农民集体所有的房屋,可以给予货币补偿或者优先选房等安置方式。
土地补偿在土地补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开发前后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同时,对于被拆迁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购买农民土地股份。
附属设施补偿在附属设施补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附属设施的实际年限、品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搬迁交通费用补偿在搬迁交通费用补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对被拆迁的人员提供搬迁交通费用的补偿。
具体来说,对于轻型车辆,每人每次可以得到100元的补贴,对于重型车辆,每人每次可以得到200元的补贴。
安置房在安置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购置房产并进行严格审核,保障购买人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范例8篇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范例8篇篇1甲方(征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征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建设需要,甲方需征用乙方集体土地。
为明确双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征用土地的基本信息1.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面积:共计______平方米。
3. 类型:耕地、林地等类型。
4. 用途: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
二、补偿标准根据当地土地市场行情及政府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补偿标准:1. 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被征用土地的面积和类型,给予相应的补偿金。
2. 安置补助:为了保障乙方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甲方将支付相应的安置补助费用。
3. 地上附着物补偿:对乙方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等附着物,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4. 具体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三、安置方案甲方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乙方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1. 优先安排乙方农民就业,提供适当的岗位。
2. 协助乙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调整,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帮助。
3.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乙方农民的基本生活。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征用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
2. 乙方有权获得合法的补偿费用,并有义务按要求移交土地。
3. 甲方有义务妥善安置乙方农民,确保其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4.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土地征用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支持。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拒绝移交土地或设置障碍,甲方有权依法处理。
六、争议解决方式若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协议6篇
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协议6篇篇1甲方(征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征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乙方位于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
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如下补偿协议:一、补偿目的基于甲方建设项目的需要,对乙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征收补偿,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补偿范围本次补偿涉及乙方集体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厂房、仓库等。
具体补偿范围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现场勘查记录为准。
三、补偿标准1. 住宅补偿:按照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2. 厂房、仓库等生产性建筑物补偿: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面积等因素,按照当地相关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3. 其他附属设施补偿:乙方集体土地上的其他附属设施,如围墙、道路、绿化等,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四、补偿方式1. 货币补偿: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确定的补偿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补偿款项。
2. 房屋置换: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房屋,置换乙方被征收的建筑物。
3. 安置用地: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面积的安置用地,保障乙方生产、生活需求。
五、补偿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XX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和评估工作,确定最终补偿金额。
乙方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甲方在XX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款项或完成房屋置换、安置用地交付等事项。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项或履行其他补偿义务。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勘查、评估及征收工作,确保被征收建筑物的权属清晰,无争议。
3. 乙方在收到补偿款项后,应及时搬迁并拆除被征收建筑物,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建设项目。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项或履行其他补偿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搬迁或阻碍甲方建设项目,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关集体土地搬迁补偿协议8篇
有关集体土地搬迁补偿协议8篇篇1甲方(搬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搬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乙方集体土地进行搬迁改造,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搬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和规范因集体土地搬迁所产生的权益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搬迁范围及土地情况1. 搬迁范围:具体明确搬迁的地域范围,包括所在地块编号、面积等信息。
2. 土地性质:明确被搬迁土地的性质,如集体所有或农户个人所有等。
三、补偿原则与标准1. 补偿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2. 补偿标准:详细列明各类补偿的具体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搬迁安置费等。
3. 补偿方式:明确补偿方式,包括一次性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方式。
四、补偿内容及计算方式1.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面积、性质及当地土地市场价格计算补偿金额。
2. 青苗补偿费:根据青苗种类、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补偿金额。
3.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对房屋、道路、水利设施等地面附着物进行价值评估并计算补偿金额。
4. 搬迁安置费:明确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安置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5. 其他相关补偿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补助、就业扶持等。
五、搬迁时间与安置方案1. 搬迁时间:明确搬迁的具体时间节点,包括启动时间、完成时间等。
2. 安置方案:明确被搬迁方的安置地点、房屋类型、面积等具体安排。
六、权属处理与证书办理1. 权属处理:明确搬迁后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处理方式。
2. 证书办理:约定双方应协助办理的相关证书及手续。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按时支付补偿款,提供安置方案并确保实施,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等。
2. 乙方责任与义务:按时搬迁,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等。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方的责任承担方式。
2024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最新协议(三篇)
2024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最新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平合理地解决____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保障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____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事宜。
本协议的签订方为拆迁人员(以下简称“甲方”)和拆迁部门(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主动配合乙方的工作,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并确保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五条补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等。
第六条本协议为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终止。
第二章补偿标准第八条拆迁人员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确定补偿标准并向甲方公示。
第九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评估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房屋面积等因素,确定房屋评估价格。
(二)搬迁补助费:为了保障甲方合理搬迁,并减少其经济负担,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搬迁补助费。
(三)临时安置费:如拆迁人员需要暂时搬离拆迁房屋,乙方应提供临时安置房,并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费。
(四)过渡期生活费:在拆迁人员搬迁期间,乙方应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过渡期生活费。
(五)其他补偿费用:根据拆迁人员的特殊情况,乙方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他补偿费用。
第十条除了房屋本身的拆迁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居住费、搬迁费用、停工损失等,乙方应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拆迁补偿款应及时足额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第三章签约与履行第十二条在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内容履行拆迁补偿义务。
第十四条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拆迁补偿或未足额支付拆迁补偿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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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两篇篇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依法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其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安置以及青苗补偿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市、县(市)征地拆迁所受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人员,应当经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市、县(市)人民政府发改、规划、农业、计生、财政、物价、审计、劳动保障、民政、房产、建设、公安、司法、监察、政府法制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应当配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在实施征地前足额拨付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财政开设的征地拆迁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统一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将拟征地项目依法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拟征地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组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申请听证的权利等,告知被拆迁人,并对征地范围内拟拆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进行调查,被拆迁人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被拆迁人对调查结果确认后签字或盖章。
被拆迁人拒不签字盖章的,征地拆迁所可以采取照相、摄像等方式取证,并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七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发布《拟征地公告》的同时,应当书面通知当地公安、工商、建设、规划、房产、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自公告之日起,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手续:(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改建、扩建房屋,办理土地转让及土地登记发证;(三)办理户口的迁入,但因出生、婚嫁、军人复退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等确需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四)改变房屋与土地用途,或以拟被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和发证手续;(五)办理特种养殖证;(六)其他有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手续。
暂停办理期限自拟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暂停办理期限内,除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其他任何部门擅自办理的有关手续,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因擅自办理有关手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他项权利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拆迁补偿登记手续。
第九条征地拆迁所应当到现场调查核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公安、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并予以公示。
(一)被拆迁房屋具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的予以认定。
(二)对无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的被拆迁房屋,符合下列规定的,经审查并补交建房手续税费后,按应安置人口数人均70m2的标准予以认定。
1、被拆迁人具有村民建房资格;2、因政府规划控制停办建房审批手续;3、被拆迁房屋具有完备的生活设施,且被拆迁人一直居住。
第十条被拆迁房屋以合法性认定公示为依据,按不同结构、类型、用途进行补偿(具体标准见附表1)。
经补偿后,房屋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拆除。
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拆迁非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进行补偿。
(一)对集体或集体股份制企业的合法房屋,按住宅房屋征购标准增加50%补偿,不再另行安排重建或给予其它安置。
1、企业生产用房(不含办公和生活用房),涉及生产设备搬迁需拆卸、安装调试的,按生产用房总价的5%给予搬迁补助;有重型设备的,另行增加2%。
2、造成企业停产停业的,按拟征地公告发布时企业实有职工人数每月工资总额的4倍发放停产停业补偿。
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前已停产停业的,不再支付。
(二)村民将住宅房屋改为或部分改为营业、生产用房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营业、生产用房应当办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前正常营业并依法纳税。
2、营业、生产用房按同等结构住宅房屋标准增加30%补偿(包括核定的经营场所内设施转运及处置)。
(三)依法批准的畜禽养殖用房,按同等结构住宅房屋标准增加20%补偿,不另行支付装修及设施补偿,并不再安排重建或给予其它安置。
第十二条拆迁学校、医院、寺庙、教堂等公益事业用房,参照第十一条第(一)款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XX市本级住宅房屋拆迁安置,采取安置房安置和自购商品房安置;各县(市)采取宅基地联建安置。
安置房安置是指按征购标准补偿后,由符合住房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按住房安置人员每人45m2的标准购买安置房并按规定领取购房补助(具体标准见附表2)。
自购商品房安置是指符合安置资格的被拆迁人,按征购标准补偿后,政府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具体标准见附表2),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商品房。
宅基地联建安置是指按自拆重建标准补偿后,由符合住房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在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上进行重建。
第十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采用安置房安置或自购商品房安置;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一般采用宅基地联建方式安置,但必须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采取宅基地联建安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宅基地联建由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有关手续由各县(市)区政府承办。
(二)联建宅基地的平整,水、电、路三通及重建房屋的超深基础,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重建宅基地面积,按XX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拆迁一栋房屋有多户需要安置的,重建用地超出被拆迁房屋占地面积部分的有关费用由拆迁户自理。
(四)同一拆迁户有多处房屋被拆迁的,只安排一处重建地。
拆迁房屋占地超出重建用地面积的部分另行给予适当补助,但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150 m2。
宅基地联建的用地标准及差额占地面积补助标准见附表三。
第十六条被拆迁人住房安置资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公安、规划、国土资源及乡(镇)、办事处、村或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审定,并予以公示。
住房安置人员按以下原则认定:(一)住房安置人员是指在征地范围内实际居住,户籍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家庭常住人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1、独生子女;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住房安置人员:1、原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取得蓝印户口或缴纳城市增容费取得非农户口,但仍实际居住、生活在原地(原籍)的人员;2、原户籍在所在村(居)委会的现役和退伍军人(不含现役军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后户籍仍在就读学校以及劳动教养和在监狱服刑的人员;3、计划内生育未落常住户籍的小孩;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予安置的其他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住房安置人员:1、没有承包地、不享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承担相关义务的空挂户;2、通过继承、赠送等形式取得被拆迁房屋权属,但没有承包地,不享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承担相关义务的人员;3、在以往征地拆迁中已进行安置的;4、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应计入的其他人员。
第十七条一户有多处房屋且不在同一宗征地范围内,被拆迁人只能享受一次安置,他处房屋在其后的征地拆迁时只进行补偿,不再安置。
被拆迁房屋部分在征地范围内,征地范围外的应当一并拆除。
第十八条符合安置条件的孤儿、“五保户”、残疾人确实购(建)房不起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后,给予每户3—5万元的购(建)房补贴。
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人均不足70m2的,其差额部分按750元/m2补足。
第十九条被拆迁人的搬家费和过渡费按应安置人员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4)。
安置房安置和宅基地联建安置的拆迁户,计算两次搬家费,过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自购商品房安置的拆迁户计算一次搬家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不计算搬家费及过渡费。
第二十条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按期签定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m2的奖励。
在规定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再给予70元/m2的奖励。
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房屋装修和其它生产、生活设施按附表5的规定进行补偿。
第二十二条对积极参与、协助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委会)、组干部,适当给予误工补助。
对参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征收土地时,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其中,山林地等涉及多户的青苗补偿费,统一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发到户。
补偿后,青苗所有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由征地单位处理。
征地单位需要保留的,由征地单位与所有者协商。
青苗补偿的具体标准见附表7-13。
第二十四条征收灌溉兼养水塘,应当支付造塘费。
被征地范围内的道路、渠坝等地面设施,按被征地类(分为耕地和非耕地)实行综合补偿。
被征收范围内的道路需要重新修筑的,由征地单位按照原道路标准还建,原道路不再补偿。
征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专业菜地中的大棚设施,补偿安装、搬迁费用,棚架材料由用户自行处理。
在耕地中埋竖电杆、拉线,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架设铁塔用地按征收补偿。
征收范围内的坟墓,由业主(用地)单位发出通告,坟主凭村级以上单位证明,经征地部门核实后予以补偿。
逾期未迁的,由业主(用地)单位处理。
上述征收项目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14。
其他生产设施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见附表6。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燃气等设施,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后给予补偿,废弃不用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经依法补偿后,被拆迁人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