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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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精准精准兜底实施方案

低保精准精准兜底实施方案

低保精准精准兜底实施方案低保精准兜底实施方案。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低保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实施低保工作,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精准兜底的实施方案,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下面就是我们制定的低保精准兜底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从而实现对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和管理。

同时,信息系统还可以帮助我们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帮扶政策。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

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我们可以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确保资金的精准投放。

评估机制需要考虑家庭的整体情况,包括收入、财产、健康状况等因素,以便更好地为低保对象提供帮助。

另外,我们需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帮扶措施。

在实施帮扶措施时,我们需要根据低保对象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帮扶计划,包括提供生活补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方面的帮助,以确保低保对象能够得到全面的帮助。

此外,我们还需要建立监督机制。

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可以对低保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得到有效监管,避免出现滥用、挥霍等情况。

监督机制还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以保障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可以增强社会对低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帮助更多的人了解低保政策,了解低保对象的真实情况,从而减少对低保对象的歧视和偏见,为低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低保精准兜底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完善的评估机制、加强帮扶措施、建立监督机制和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实施低保工作,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提供精准、有效的帮助。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将低保精准兜底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让更多的低保对象得到应有的帮助和关爱。

2023年城乡低保五保实施方案

2023年城乡低保五保实施方案

2023年城乡低保五保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我国城乡低保五保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对于城乡低保五保政策的持续改进和优化亟待解决。

为了更好地保障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2023年的城乡低保五保实施方案在前期的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得出如下方案。

二、基本原则1. 精准扶贫。

坚持精准识别、精准评估、精准帮扶的扶贫理念,确保低保五保政策的对象能够真正享受到帮助。

2. 综合覆盖。

将城乡低保和五保政策贯通起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得到合理的帮助。

3. 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的城乡低保五保制度,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严厉打击利用这些政策谋取个人私利。

4. 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要承担起推动城乡低保五保工作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三、政策重点1. 完善低保制度。

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和审核程序,加强对特困人员的识别和评估,确保低保政策的覆盖面更广、帮扶效果更好。

同时,建立健全低保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低保资金的真正用于帮助贫困人口。

2. 加强五保工作。

在2023年政府预算中,进一步增加五保金的投入,提高五保供养的标准。

同时,完善五保金的发放机制,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管理与关怀,确保他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保障。

3. 优化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包括孤儿、残疾人、失业人员等。

加大对救助对象的培训和就业创业支持,帮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

4. 加强扶贫帮扶。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通过发展产业、提供就业机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政策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四、组织架构1. 建立综合评估机构。

建立由专家组成的综合评估机构,负责对城乡低保五保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加强地方政府协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城乡低保五保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推广。

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黑民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黑民规〔2020〕1号各市(地)、县(市)民政局、扶贫办:为落实《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现制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兜底保障政策,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一)应救尽救、全面兜底。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开展信息比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有效衔接、分类施救。

发挥社会救助体系整体作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员认定、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有效衔接,分析研判致贫返贫原因,分类保障,因贫施策。

(三)资源统筹、合力攻坚。

统筹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扶贫格局。

三、重点任务(一)开展贫困预警监测。

要预警监测全覆盖。

把未脱贫人口,患重特大疾病、持续增收能力较弱、受疫情影响等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和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到预警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其基本生活状况。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一、背景说明2023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年。

尽管我国在过去几年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仍然有一部分人口处于贫困状态,需要国家的支持和保障。

因此,制定并实施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对于确保基本民生和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到2023年,全面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实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

2. 原则:- 突出重点: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确保资源的优先使用。

- 融合政策:整合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 精准施策:通过精准识别和评估,确保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 综合施策:综合运用资金、产业、教育、医疗等多种手段,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1. 完善低保制度- 提高低保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 完善低保评估机制:建立全面、科学的贫困评估机制,确保将救助资源集中到最需要的人群身上。

- 拓宽低保对象范围:将低保对象扩大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特困家庭等贫困人群,确保不漏一户、不拉一人。

2. 发放临时救助- 建立临时救助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对突发意外、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临时困难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 快速响应:设立专门的救助组织,确保救助资源向受困人员迅速运送,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 兜底保障:对于因灾害等原因致贫的人群,及时发放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增加就业机会- 扶持创业就业:建立创业就业扶持基金,对贫困人口提供创业贷款、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全方位支持。

- 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补贴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贫困人口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

- 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提高他们的创业就业能力。

4. 加强教育支持- 教育扶贫资金保障:增加教育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确保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充足。

某某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某某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某某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发〔20XX〕19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两项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两项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两项制度合力为主线,紧紧围绕“精准识别、精准施救、精准管理”的总体思路,不断建立完善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衔接,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全覆盖、互补性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类施救和渐退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互补作用,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应救尽救、应扶尽扶。

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通过精准识别,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纳入扶贫建档立卡和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覆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议。

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评议审批程序,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以公开促公平、以程序保公正、以参与立公信,做到评议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确保农村贫困人口进入低保和扶贫开发范围。

(三)坚持动态管理、分类施策。

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核查、台账比对,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

根据贫困人口类别,因人施策,对能够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给予扶贫政策支持;对不适合扶贫开发扶持、经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四)坚持资源统筹、因地制宜。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统筹衔接各类救助资源,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民政方案】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

【民政方案】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

【民政方案】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现就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兜底脱贫作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形成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两线合一”工作机制。

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确保到2020年全省146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主要任务(一)逐步提高标准。

各地要适应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在2018年底前,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800元/年的基础上,2018年至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地方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二)精准认定对象。

按照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精准化管理。

一是严格认定程序。

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程序,全面推进“阳光低保”。

二是严格收入核算。

按照《河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核算家庭收入,对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强农惠农生产性补贴、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待抚恤金,以及教育、计划生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是严格申请范围。

将靠父母和其他亲属供养并提出申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坚决纠正“保人不保户”的错误做法。

对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

(三)实行分类施保。

通过三条途径,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一是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据实核算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按照人数足额补差。

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是中国的重大国家战略,而农村低保制度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为了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实施农村低保兜底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提出一套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以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实现最低生活保障。

首先,确定对象。

对于农村低保的对象,应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筛选。

可以以收入、资产、残疾程度等多个维度来评定贫困程度,确保将最有需要的人纳入低保范围。

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避免重复认定和漏评漏拨的情况发生。

其次,确定标准。

低保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既要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生活需求,又要考虑到地方经济承受能力。

标准的制定应该是科学且有针对性的,可以参考当地人均收入、物价水平、基础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低保金的数额。

第三,建立保障机制。

农村低保兜底工作应该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可以设立专门的兜底扶贫机构,负责低保金的拨付和发放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公正使用和合理分配。

第五,加强监督和评估。

对于农村低保兜底工作的实施情况,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低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广大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的对象确定、标准制定、保障机制、帮扶措施和监督评估等工作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低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确保贫困人口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更大的胜利。

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当前,我国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已经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不仅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推动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确定。

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落实低保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个人能够及时、有效地享受到低保兜底保障的政策待遇,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施方案。

1. 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对低保兜底保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3. 完善审核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低保兜底保障的审核评估制度,严格审核评估标准,确保低保兜底保障对象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途径,加大对低保兜底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贫困家庭和个人的知晓率和申请意愿,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待遇。

5. 完善资金保障。

加大对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政策待遇的充分发放,保障政策的落地实施。

6.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社区、村级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低保兜底保障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

2. 完善申请流程。

简化低保兜底保障的申请流程,提高申请的便捷性和透明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能够及时申请到政策待遇。

3. 强化审核把关。

加强对低保兜底保障对象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审核标准,杜绝虚假申请和弄虚作假。

4. 加强资金保障。

确保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待遇的充分发放,加大对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财政投入,保障政策的落地实施。

低保兜底措施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措施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措施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一些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

为了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国实施了低保兜底措施,旨在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会出现严重困难。

二、实施目标。

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目标是为那些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们能够基本维持生活,并且逐步脱贫致富。

同时,通过实施低保措施,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实施原则。

1. 公平原则,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帮助。

2. 保障原则,低保兜底措施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确保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会出现严重困难。

3. 激励原则,低保兜底措施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困难,更要通过激励措施,帮助特殊困难群体逐步脱贫致富,实现自我发展。

四、实施步骤。

1. 识别对象,首先,需要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认真的识别和甄别,确保帮助的对象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2. 制定标准,在识别对象的基础上,需要制定相应的低保标准,明确收入、财产等方面的界定,确保帮助的对象符合条件。

3. 发放资金,一旦确定了帮助对象,就需要及时发放相应的低保资金,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 监督管理,在资金发放之后,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低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杜绝滥用和浪费。

五、实施效果。

通过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同时,通过激励措施,可以帮助他们逐步脱贫致富,实现自我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六、总结。

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对于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我们需要坚持公平原则,保障原则和激励原则,严格按照实施步骤,确保低保兜底措施的有效实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好的帮助,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一、背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着庞大的贫困人口。

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国政府自2013年提出脱贫攻坚战略以来,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扶贫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然而,仍然有一部分贫困人口难以完全脱贫,需要低保政策的支持。

因此,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应运而生。

二、目标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的目标是将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确保他们能够基本满足生活需要,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主要措施1. 完善低保政策体系在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中,首先需要完善低保政策体系,包括制定更加明确的低保标准和资格认定机制。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科学合理地确定低保标准,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覆盖。

同时,要建立健全低保资格认定机制,明确低保受助对象的范围,减少误认定和遗漏认定的情况。

要充分借鉴社会力量,包括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的参与,提高低保资格认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拓宽低保覆盖范围为了更好地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必须进一步拓宽低保覆盖范围。

不仅要将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还要将城市贫困人口、失业人员、残疾人、特困群体等纳入低保范围。

此外,还应着重关注农村贫困地区的低保工作,通过完善农村低保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状态,实现稳定脱贫。

3. 加强低保资金保障要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低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和使用。

同时,要建立健全低保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加强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滥用和浪费。

可以采取定期公开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方式,提高财政透明度。

此外,还要加强对低保待遇的动态调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的变化,适时对低保标准进行调整,确保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4. 加强低保帮扶措施在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中,还要加强低保帮扶措施,提升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2022脱贫攻坚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2022脱贫攻坚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2022脱贫攻坚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___大精神和《中国农村___开发纲要(___年)》以及中央、省市__关于___开发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_届___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托,深入贯彻___关于___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通过政府生活兜底救助,促进我县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工作目标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的具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推进产业扶贫带动、基础设施提升、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改善安居、保障救助兜底、教育培训扶智的总体要求,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实现精准脱贫,到___年全部实现生活兜底保障脱贫。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1、适时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社会救助保障标准___年达到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___年超过当年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低保兜底保障。

2、稳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根据全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全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水平。

(二)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属精准扶贫对象,持有本县常住户籍,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在本县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地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乡镇低保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乡镇低保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因此,制定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于提高低保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乡镇低保工作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本次乡镇低保专项治理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乡镇低保工作的水平,确保低保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帮扶,实现低保工作的精准化、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1. 完善低保对象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低保对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2. 加强低保对象帮扶措施,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帮扶措施体系,提高帮扶措施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3. 加强低保对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生活状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帮扶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4. 完善低保对象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低保对象退出机制,对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低保,确保低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四、具体措施。

1. 完善低保对象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低保对象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确保低保对象的全覆盖和精准识别。

2. 加强低保对象帮扶措施,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帮扶档案,实施定期走访和帮扶措施评估,确保帮扶措施的及时调整和优化。

3. 加强低保对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低保对象监督机制,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生活状况的监督力度,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低保对象反映的问题。

4. 完善低保对象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低保对象退出审核机制,对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审核和退出,确保低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低保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低保工作、支持低保对象的良好氛围。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战社保兜底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战社保兜底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战社保兜

脱贫攻坚工程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其中社保兜底是一种重要的实施手段。

社保兜底是指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提供基
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为了有效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案:
1.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力度,强化对贫困人口的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低保等保障。

同时,要加强制度设计,使社会保障
制度更具普惠性和公平性,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

2. 按需提供帮助: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体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提供差异化的社保兜
底服务。

依托社区和乡镇组织,通过调研和测评,了解贫困人口的具体需求,开展精
准扶贫工作,确保帮助真正需要的人群。

3. 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社保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保意识和
主动参与社保的能力。

开展社保知识普及活动,帮助他们了解社保制度,知晓自己的
权益,提高申报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4. 加强监管和评估:建立健全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监管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
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成效的达成。

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确保社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为贫困人口提供更
为全面和有效的社会保障,助力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同时,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整
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形成良好的合力,共同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81号),积极推进我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到X年国家扶贫标准线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安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国家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任务,以制度运行有效衔接为重点,着力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标准确定、对象认定、政策实施、信息管理上的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

在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要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基本原则和全市统筹、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性保障,确保到X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调整联动机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1.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到X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十三五”期间,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要求,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到X年,我市所辖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并在X年年底前,保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X年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到国家扶贫标准时,要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

2.增强低保标准确定、发布和执行的规范性。

每年根据《方案》确定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市本级当年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后统一发布。

2024年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拟稿】2024年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二)一、前言农村低保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有效保障,特拟定本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农村低保工作依法按时到位,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 原则:(1)党委政府主导,全面落实农村低保责任。

各个级别的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的农村低保工作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农村低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透明公开、阳光操作。

农村低保工作应加强宣传,向社会大众和困难群众公开政策、制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低保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3)精准施策、分类保障。

根据困难群众的不同需求和特点,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项目,实现分类保障,确保救助资金的精确投放。

(4)责权统一、协同合作。

各级政府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作,形成农村低保工作常态化、有序化运行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1. 完善低保标准和补助项目(1)对低保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农村生活费用、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变动,不定期对低保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低保标准能够适应实际需求。

(2)拓宽补助项目范围。

除基本生活费用外,适度增加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项目,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2. 完善低保认定和审核机制(1)建立健全低保认定制度。

制定明确的低保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低保对象的合法和合规性,杜绝冒领、虚报等现象。

(2)建立低保审核制度。

对农村低保户进行定期审核,及时核对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困难程度。

3. 加强社会帮扶力度(1)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村级组织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了解和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新的困难群众,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保障。

(2)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低保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和支持。

2024年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方案

2024年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方案

2024年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方案一、背景及意义农村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低保制度与其他扶贫政策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存在政策利益错位的情况;二是部分农村低保户依然面临着长期依赖低保的困境,没有得到有效的脱贫帮扶;三是低保户之间存在差距,一些特困家庭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制定2024年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提高特困家庭的生活水平,实现脱贫致富。

2. 任务:(1) 落实“精确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建立更加精细化的低保衔接机制。

(2) 改善农村特困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重视产业发展和职业培训,提高特困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3) 完善低保衔接资金投入机制,保障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工作内容1. 建立低保衔接机制:(1) 设置低保衔接工作专班,由县级扶贫办牵头,衔接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2) 制定低保衔接方案,将低保与其他扶贫政策结合起来,确保特困人员能够获得多种帮扶。

(3) 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将农村低保户的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确保其能够享受到其他扶贫政策的帮扶。

2. 改善特困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1) 加大产业帮扶力度,为特困家庭提供技术培训和财政支持,鼓励他们发展农村产业,增加收入来源。

(2) 组织特困家庭参与公益岗位劳动,提供劳务补偿和职业培训机会,提高其就业能力。

(3) 鼓励特困家庭创办农村合作社,提供财政支持和技术指导,引导他们实现产业化经营,打破依赖低保的困境。

3. 完善低保衔接资金投入机制:(1) 制定明确的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农村低保人员能够按时享受到衔接资金的发放。

(2)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3) 增加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保障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实施方案3篇

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实施方案3篇

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一)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低保对象认定1.建立低保对象认定的工作机构,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认定工作。

2.低保对象认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家庭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3.认定的主要标准包括: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负担重,无生活来源等。

4.认定程序包括:申请、调查核实、评估、审核等环节。

5.认定结果及时公示,让低保对象及时了解自己的认定结果。

二、低保资金发放1.建立健全低保资金的发放渠道和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及时发放到家庭。

2.发放低保资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邮局汇款、社区代发等方式进行。

3.对于重度困难的家庭,可以提供紧急救助。

4.低保资金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价格水平进行调整,确保低保对象能够过上基本的生活。

三、低保管理1.建立低保名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低保对象进行登记、管理和评估。

2.低保家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制度,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

3.低保对象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报告,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

4.建立低保对象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对低保对象的资格进行定期复审,确保资金发放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四、宣传和教育1.加强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和教育,让农村居民了解低保政策的内容和申请条件。

2.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低保政策的知识。

3.组织培训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低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一个基本实施方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二)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调查评估:对农村地区的用水需求、现有供水设施以及水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确定供水工程的可行性和优先级。

2. 规划设计: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确定供水工程的建设目标、范围和工程量,并确定合适的供水方式(如自流式、抽水式等)。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6•【文号】民发〔2018〕90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扶贫办(农委、农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二、任务措施(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街接。

综合考虑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当地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

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要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

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细化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

加强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定期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

兜底扶贫计划书

兜底扶贫计划书

兜底扶贫计划书1. 引言兜底扶贫计划是为了解决我国现行扶贫政策的不足,确保贫困人口不再因基本生活需求而过度困扰,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

本计划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系统的政策框架,为贫困人口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2. 计划目标本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终结绝对贫困现象,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进一步实现贫困人口社会融入,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

具体目标如下:1.2022年底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2.2030年前,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贫困人口可持续发展。

3. 计划内容3.1 兜底扶贫政策兜底扶贫政策将采取多种方式,确保贫困人口收入稳定增长,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推进农村扶贫产业发展,通过发展农业、畜牧业、种植业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就业人口收入;•推行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土地收入;•支持创业就业,通过培训和贷款等方式鼓励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增加收入来源。

3.2 教育扶贫计划兜底扶贫计划将重点关注教育扶贫,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确保每个贫困家庭都能够接受教育。

具体措施如下:•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基本教育;•提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计划,包括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形式;•加大高等教育资助力度,提供更多的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支持;•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就业技能和竞争力。

3.3 健康扶贫计划兜底扶贫计划将重视贫困地区健康问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

具体措施如下:•提供健康保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资源的覆盖范围;•加大医疗卫生援助力度,为贫困地区提供医疗援助;•加强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4 社会保障计划兜底扶贫计划将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贫困人口提供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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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我市开展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简称清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上级主管部门抽查和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
点督查,发现各地评定低保标准不一、错保、漏保、死亡保(主要是清整前的)、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根据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组和市委市
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规范低保管理,真正做到低保“应保尽保、应
退尽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城乡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年检,从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上旬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简称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村低保是国家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性制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性
重要举措。

开展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更好的发挥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重点任务
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普查低保政策落实、工作实施和管理服务、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肃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低保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普查有关低保对象认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
况,主要包括入户调查、抽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
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是纠正和杜绝分配低保指标、不按家庭施保(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
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
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外)的问题。

三是纠正不入户调查(或入户调查了但被调查未签字)、不公示、不民主评议、不开展定期复核、不计算收入、不按标施保、错保、漏
保、死亡保、不应保尽保等问题。

四是清理低保档案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真实,病残证明
是否办理,授权书上近三代内直系亲属是否签字、是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和入户调查表上内容是否都如实填写;“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
否准确、是否及时更新等问题。

五是纠正低保政策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二)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

全面普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
有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没有纳入建档立卡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情况,以及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是否完成低保(含原五保)贫困户档案资料复印、移交和归档工作。

(三)低保政策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平均或轮流发放低保,或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办理低保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低保经办人是否存在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行为。

(四)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责任落实情况。

要以近年来各级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依据,
认真核查在执行低保制度和政策时,是否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保障不得力等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
发政策的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和管理衔接,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对符合兜底条件的对象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纳入农村
低保进行兜底,按标施保、足额补差。

(二)全面普查和复核农村低保对象。

按照市局印发的《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工作业务指
南》,各乡镇(含街道、高新区,下同)对本市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精
准识别,认真搞好“两个”筛查工作:一是对已批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筛查。

各乡镇民政所
组织熟悉情况的村干部和入户调查的乡镇干部,逐村对照原入户调查资料,详细了解已批的
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劳动力、就业、收入、财产及子女(包括孙子女)家庭等情况,按照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不能拆户保的原则,再次确认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兜底对象,筛查出
不能低保的对象,坚决清退“四类人员”。

二是对低保信访对象进行筛查。

对要低保的上访
对象,包括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有争议的对象,各乡镇民政所干部要亲自入户调查,做出处理意见,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并将处理意见上报市局。

(三)有效遏制“骗保”“错保”。

全市已批和新增低保对象都要完整地填写《市居民家
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按要求提供近三代内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利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结合入户调查,重点核查低保家庭拥有车辆、住房以及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病残情况、缴存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等情况,有效减
少和遏制“骗保”“错保”等问题。

(四)坚决查处“人情保”“关系保”。

要按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
属享受低保的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
行严格清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建立监督举报热线(4828256、4828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大,信访问题多和今
年预脱贫的村(社区)要重点检查,并列出低保问题清单逐个排查,不得隐瞒、包庇;对清查出来的问题低保要及时清退,对清查出来的问题行为要依纪依法及时处理。

真正做好“两榜公示+长期公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防“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骗保”。

(五)扎实做好日常动态管理工作。

各乡镇要立即选好并培训好村级民生专干,由民生专干做好低保对象日常动态管理工作,摸清长期需享受低保对象人数、通过劳动等方式可实现
经济好转脱保人数、已达到脱保条件而仍未脱保人数等情况,查清今年上报“互联网+监督”平台上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对象中的死亡人员;对不符合条件或符合条件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上报。

乡镇民政所和村级民生专干要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
的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核查低保家庭人员、家庭财产、经济收入等变化情况,及时精准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

对兜底对象可每年上门核查1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1次。

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六)全面运用低保信息系统。

加强“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所有低保对象(包括城乡特困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必须在11月中旬前进系统、建台账、到户到人,实现城乡低保业务网上办理审核审批和发放等操作。

四、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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