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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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讨

作者:杨辉

来源:《云南农业》 2019年第6期

杨辉

本文通过大理市改革试点,明晰每个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份额,通过折股量化,

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份额固定下来,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通过近四年的试点改革,全面介

绍大理市农村集体产权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以及经验,以期为其他地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提供借鉴经验。

一、改革现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农

村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

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农经发[2014]13号)文件批复,2015年大理市成为全国29个改

革试点县市之一,云南省唯一的县市。

大理市于2015年5月启动了先期试点,2016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目前,全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清产核资、有经营性资产村(组)股份权能改革均已全部完成,形成了一批改革试点工作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积极赋予农民对集体资

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积极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推进无经营性资产村的股份

权能改革方式。全市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经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为优秀等级。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

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组,在乡镇(办事处)和村两级成立相应的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位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市财政安排420

万元经费作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专项资金,乡镇、村组投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费达1450

万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统一印制发放《致农户一封信》11.5万份,

通过制作板报、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制作专题宣传片、展板和“999微大理”、简报以及进

村入户等形式,详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使试点政策深入人心。共组织培训138场次,培训8400多人次。召开村民代表会、户长会3400多场次,参会群众超过25万人次。

(三)试点先行,全域推进

先期选择荷花村、千户营村、阳波村分别作为城中村、城郊村、农业村的代表,先行试点。在及时总结先期试点村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工作方案,市、镇(办事处)、村层层

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试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月,责任到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试

点工作。

(四)因村施策、分类试点

通过总结3个先行试点村组的工作经验,综合考虑区位、资产情况、人员构成等因素,提

炼出城中村、城郊村、农业村三种推进试点模式,全市所有的村组分析自身情况,对应不同模式,在完成基础工作之后,确定不同的改革重点,积极探索适应村组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途径。

(五)严督实查、确保进度

市委、市政府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建立督查工

作机制,成立了由副处级领导牵头的重点工作督查组,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专项纪律检查方案,对试点工作开展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市委深改办建立每月工作推进例会制度,通报全市各乡镇(办事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市产权改革办建立周报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村一线督促检查

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严格考核、及时总结

各乡镇(办事处)、村组在主体工作基本完成后,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重点

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决议、报表、方案、章程、名册等进行查漏补缺,整理归档。市委、市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120人分组对乡镇、村组逐一进行检查考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

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总结试点改革取得的成效、经验,提炼典型案例。

三、主要成效

全市共开展人口调查11.79万户、43.78万人,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11.05万户、42.97万人。各村组清产核资工作全部完成,共核实银行存款9.93亿元,资产总额43.26

亿元、经营性资产10.07亿元,对外投资5403万元,集体建设用地174.53 hm2、企业用地

1.95 hm2、其他资源3446.67 hm2。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37个村委会、134个村民小组已全面

完成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成立村经济股份合作社171个,量化经营性资产16.54亿元,确定

股东19.50万人,发放股权证94 157本。通过改革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理顺了产权关系

通过改革试点,明晰每个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份额,普遍建立“三会三权”(股

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所有权、成员监督权、法人代理权)制衡机制,改变了原来由少

数干部掌控和随意支配集体资产、监督缺位的状况,完善了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

(二)增加了财产性收入

通过折股量化,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份额确定下来,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2018年,全

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发包收入、投资收益合计1.36亿元,比2017年增长46.18%;发放红利8051万元,比2017年增长70.5%。

(三)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

厘清维护原村、组产权边界,创新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党的

领导,积极探索政经分开、基层自治组织和经济股份合作社之间既相互监督,又密切配合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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