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教育学院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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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

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

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随着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大学的学生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指导学业,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实行学业导师制。

学业导师制是指大学为每位学生配备一名专门的学业导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学业规划、选修课程、毕业论文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下面,我们就对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学业导师制的工作原则1.全面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制定可行的学业规划,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2.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科研活动,为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提供有力的支持。

3.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难,努力为学生提供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4.按照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导师工作,注重因人而异。

二、学业导师的任务1.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规划,提供合理的选课建议。

通过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优劣势、未来发展方向,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提供有益的选课建议,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课程,使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更加科学、有效地利用时间和资源。

2.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和科研工作。

学业导师应指导和协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和科研工作,帮助学生制定科研计划、提供科研方法和技巧、指导撰写科研论文,并给予及时的反馈和建议,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创新精神。

3.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学业导师应关注学生在学习中的成长和发展,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中的问题,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培养其心理健康,促进其个性发展,引导学生积极拓展社会经验,为其自我发展开创更广阔的空间。

4.积极开展师生沟通。

为了更好地实施学业导师制,学业导师和学生之间需要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学业导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面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建议,让学生感受到导师的关心和支持。

5.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

作为一名教师或研究人员,学业导师应该积极参与所在学科的建设和教学改革,及时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机会,帮助学生更好地享受大学学习的独特魅力。

本科学生导师负责制工作条例(试行)

本科学生导师负责制工作条例(试行)

广州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导师负责制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施本科学生导师负责制(简称本科生导师制)是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办学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有利于促进师生的共同进步和发展,是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真正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生导师是对学生在人格塑造、学风引导、专业辅导、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指导、咨询的教师,代表学院具体对一名或多名学生履行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责。

第三条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员由各系、办主任及支部书记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全院本科学生导师的管理和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本科生导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品格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平;关心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二章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第五条人格引导。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塑造学生健康人格。

第六条学风引导。

以教风带学风,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动机和态度,严格学习纪律,督促学生学习,培育良好学风。

第七条学业指导。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和专业发展;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长来选修专业课,制定学习计划,掌握学习方法,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定期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及成绩;引导学生考研,指导学生选择报考院校、专业、方向及复习备考;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训练,组织学生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指导学生做好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思绪随着咖啡的香气飘散开来。

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我想,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个方案吧。

一、方案背景我们要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简单来说,就是为每位本科生配备一位导师,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在我国,这种制度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高校认可和推广。

二、实施方案1.导师选拔(1)专业素养: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

(2)责任心:导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关心学生的成长,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

2.导师职责(1)学术指导:导师要关注学生的学术成长,为其提供学术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术问题。

(2)生活关怀:导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3)职业规划:导师要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提供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建议。

3.导师与学生互动(1)定期交流:导师与学生要定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2)线上沟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导师与学生可以随时进行线上沟通。

(3)实践活动:导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学校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导师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

(2)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3)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导师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三、方案效果预测1.学术成果: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术成果会有明显提升。

2.综合素质:学生在导师的帮助下,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4.职业规划: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职业生涯有更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四、方案展望2.资源整合:学校将整合各类资源,为导师制提供更多的支持。

3.质量提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4.社会认可:随着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社会对这一制度的认可度将不断提高。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让我们共同为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和实施努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生专业导师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专业导师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专业导师制度实施细则导言:学生专业导师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全面的学术指导和职业发展支持,以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规划未来发展,并提升学生的学术成就和综合素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专业导师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导师选拔与分配1.1 导师资格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教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能力、科研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

具备较高教学水平和丰富专业经验的教师将被认定为导师资格候选人。

1.2 导师选拔由学校设立导师选拔委员会,根据教师的评估结果和学生的需求,综合考虑教师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师德师风等因素,进行导师的最终选拔。

1.3 导师分配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爱好,以及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教学能力,进行导师与学生的匹配分配。

学生可以提出三个导师的选择,学校将尽量满足学生的选择意愿,但不保证完全匹配。

二、导师与学生的互动与指导2.1 导师与学生的会面导师与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会面,讨论学生的学习进展、职业规划、学术研究等问题。

导师应提前安排好会面时间,并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指导。

2.2 导师的学术指导导师应对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方法、学术论文写作、学术会议参与等方面。

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学术指导计划,并帮助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2.3 导师的职业发展指导导师应帮助学生规划职业发展,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建议。

导师可以通过分享自己的职业经验、推荐实习机会和就业资源等方式,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职业市场和行业动态。

2.4 导师的心理支持导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导师可以通过定期的心理辅导、鼓励和支持等方式,帮助学生建立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学生专业导师制度的评估与改进3.1 评估指标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满意度、学术成绩、职业发展情况等指标,对导师制度进行评估。

学生的反馈意见将作为重要参考,同时也会考虑导师的教学质量和指导效果等因素。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发挥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应注重对学生的人生引导,充分发挥启迪与濡染作用,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素养发展。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应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学科特点、学习要求,培养学生的发展潜质以及探究知识、独立思考的能力;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计划、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

第四条院(系)应坚持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聘任热爱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师德学识兼具的教师担任导师,建设一支以学生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人生引导和科学研究指导的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第五条鼓励学校全职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院(系)对导师的任职资格须进行认真筛选,聘请恪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鼓励学校机关部处、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担任本科生导师。

拟担任本科生导师的党政管理干部要求硕士毕业工作满两年或博士毕业。

鼓励退休同志(年龄未超过 70 岁)根据专业特长担任本科生导师。

第六条导师的聘任程序(一)采取教师自荐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教师申报、学院(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学校其他单位的教师可向拟指导学生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二)院(系)建立“导师信息库”,将经教师申报、院(系)核准的导师信息纳入“导师信息库”,供学生了解和选择导师。

(三)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兴趣和发展在本院(系)或跨院(系)选择导师;导师也可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学生。

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 8 名。

(四)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第一学年结束后,如需变动,师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发挥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在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任职条件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学业导师是指受聘后对大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学习、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以及生活、思想、心理等方面进行指导的专业教师或科研、管理人员(以下统称教师)。

专职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一般不再受聘担任学业导师,如果受聘,学生原则上应是非本班学生。

第二条受聘学业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2.准确把握学校发展定位,熟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以及课程设置等,熟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有关制度,关注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深造等问题。

3.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二级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由高级职称教师牵头的学业导师组,助教等可参加导师组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学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有:1.指导学生正确认识专业。

将专业以及就业等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要求等,增强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

2.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

根据学生学习基础、学习兴趣、个性特点以及特长等,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确立就业创业以及考研、留学等的发展目标,并帮助、督促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

3.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学习。

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安排学习进程,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不断完善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顺利完成学业。

指导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和双学位。

4.指导学生积极实践创新。

指导学生积极进行专业实践,培养能力,根据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科技创新项目和导师课题、参加专业社会实践等,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材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与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 .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 .熟悉本专业的人材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与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与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 .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匡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与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匡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赋予相应的指导,匡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故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

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预科研课题或者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者辅助性工作。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一、导师制概述导师制是一种通过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的教育模式。

本文提出的本科生全程导师制是指将一名教师作为学生全程的指导者,在学生入学至毕业期间负责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指导,并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流和指导,帮助学生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全面发展。

二、实施步骤1.确定导师选拔与培训机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导师选拔标准,并通过面试、评估等方式选拔优秀的教师作为导师。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导师培训,帮助他们获得相关的指导和辅导技巧,提高他们的指导能力。

2.学生导师分配:学校应根据学科专业、兴趣爱好、学生意向等因素,将学生与导师进行匹配。

匹配过程中应考虑导师的学术影响力、教学水平和指导经验等因素,确保学生能获得优质的导师服务。

3.制定导师工作计划:学校与导师一起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导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指导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导师能够有效地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4.学生入学时进行个性化评估:学生入学时,通过对其学业成绩、兴趣爱好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其在学术和职业发展上的需求,并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发展计划。

5.导师定期与学生交流:导师应与学生定期进行面对面或线上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状态和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交流形式可以包括个人会面、小组讨论、网上答疑等。

6.导师组织学术活动:导师应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学术指导机会。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这些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素养。

7.导师协助学生规划职业发展:导师应协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服务。

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社会实践机会,帮助学生锻炼和提高综合能力。

8.导师评估与调整:学校应定期对导师进行评估,了解导师指导学生的情况和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进行奖励和培训,以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服务质量。

根据学生反馈和调查结果,对导师进行调整,确保学生得到更好的导师服务。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3.导师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终止聘任或聘任变动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备案。
4.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10-15人;处级双肩挑教师指导学生人数5-10人;校领导指导学生人数5人左右。
五、导师的工作考核
1.每年年终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建立导师个人考核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导师指导情况与所指导学生学业情况的自我总结和评价、学院考核意见与考核结果。学院从工作态度、工作次数、工作内容、工作成绩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2.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较差的导师,视情况取消其导师资格1-2年。
3.在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导师工作经历的教师,将优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
4.导师工作运行费学校将按每年每生一定金额标准核拔到学生所在学院。
六、本办法从XXXX级部分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进行本学院本科生导师的聘任、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制订本科期间的学习计划,为学生前两年的学业问题进行指导。
3.熟悉学校的双学位、转专业、辅修专业、选课、重修、学籍管理、学科竞赛等管理办法,向学生提供尽可能的咨询和帮助。

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

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

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培养学生成才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保障学分制的顺利实施,落实本科教育工作精神,提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本条例由学院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1.本科生导师制是每一位新入校本科生顺利制定、推进直至完成本科阶段修业方案,达到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基本保障,是学院本科教育工作、育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系列实验系列人员,均须承担导师工作。

2.本条例是在原有条例的基础上,根据学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统一制定。

3.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评估、考核和管理。

4.学院应在新生入校后一月内根据入学人数为每个班级做好导师配备工作。

原则上导师一聘四年,以每位导师指导8-16名学生为宜,每年从新入学学生中分配2-4名(高级职称2-4名,其他人员2-3名)。

有特殊情况需更换导师时师生双方向学院提交申请,说明原因,必要时提交指导记录,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更换,并做好交接工作。

导师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享有学院规定的权利。

第二章导师的基本职责5.帮助新生尽快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

6.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因材施教原则,指导学生制订和调整修业方案和发展目标;确定具体的分学期或分年度的修业计划,并指导学生选课。

7.读书活动指导和考核:培养方案中列入专业必修课程的专业书籍文献阅读和读书笔记撰写由导师负责监督、指导完成并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专业阅读学分认定标准及办法》执行。

8.全面了解所指导的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9.通过导师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导师所具有的健全人格、高尚师德、丰富学识及严谨的治学态度,引导学生勤奋学习、成人成才。

10.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配合学院团委和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学生在学业发展、校园生活及职业生涯规划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规定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规定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规定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加大本科生培养力度,配合学分制的推行,帮助学生适应新教学模式的要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实行本科生学业导师制。

第一章宗旨第一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是我校教育工作的新的管理制度。

宗旨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教书育人,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严谨的学风,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关心和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及时指导、掌握学生的思想、心理和学习状况。

第三条负责为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提供有关学分制学习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学业修读计划。

第四条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掌握大学的学习规律和学习方法,缩短新生入学适应期。

第五条帮助学生了解所学学科的发展方向,指导学生制订课程学习计划和选择专业课程模块。

第六条协助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文化创建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做好学生参加相关素质教育活动的认证。

第七条导师应采取个别辅导与集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个别辅导为主(每月每生辅导至少1次),每学期至少集中指导两次。

通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解答学生在成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八条认真填写《学业导师工作手册》,适时反应学生情况;每学年末,导师应向所在单位提交工作总结。

第三章任职资格与聘用程序第九条任职资格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乐于奉献,能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熟悉并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入职以来,在教学、工作考评中无不良记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本科生导师制是学校在实行辅导员、班主任制度的基础上,选聘专任教师担任学生的学业指导教师,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学业规划、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等多方面进行个性化指导,促进师生交流、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的一种管理模式。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为中心,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教师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师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3.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二、工作职责本科生导师行为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指导工作:1.品德养成。

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规范和严谨求实的学风。

2.学业指导。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性、特长,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选课等,解答学生学习中的困惑,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达到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

3.成长规划。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实际情况,帮助学生制定个人成长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帮助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指导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确立未来深造或就业的方向。

4.能力培养。

引导或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科研训练、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学术研究等,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指导学生有效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积极为学生参加科研课题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导师可吸收学生参与其课题研究。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本科生学风建设,加强学生专业认知,提升学生专业技能与社会竞争力,本着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现制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配备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热心学生指导工作。

2、本科生科研导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3、每名导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6名,指导周期不超过3年。

4、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更换导师,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或导师要求,经学院批准,可以更换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职责1、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培养学生勤奋刻苦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本科生导师需与学生商议科研学习计划,明确学生参与科研工作的要求,激发学生科研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意识,传授科学研究的方法,引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3、本科生导师应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科研立项,含莙政学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科研意识。

4、本科生导师应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激发学生专业潜能。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要求1、本科生导师在工作中应为人师表,注重言传身教。

2、本科生导师受聘后第一时间与学生面谈,了解被指导学生的情况,制定相应学习计划。

3、本科生导师可指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协助本科生的指导工作,原则上要求导师每学期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至少2次。

四、时间进度安排1、本科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以大学适应教育为主,适时安排实验及企业参观,加深专业认知。

2、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组织高年级或研究生介绍导师课题与实验室情况,初步确立选择意向。

3、根据大学一年级课程学习情况,第二学年开学初(9月)进行本科生导师双选,参与导师制同学进入实验室或课题组,开展学习及科研活动。

学业导师工作考核细则

学业导师工作考核细则

学业导师工作考核细则1. 背景本文档旨在明确学校学业导师的工作考核细则,确保学业导师履行职责的质量和效率,并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指导服务。

2. 考核内容学业导师的工作考核包括以下方面:- 学生指导服务:评估学业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服务质量和效果。

- 档案管理:评估学业导师对学生档案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学术支持:评估学业导师在学术方面对学生的支持和指导。

- 自我发展:评估学业导师的自我发展情况,包括参与专业发展培训和学术研究等。

3. 考核方法为了保证公平、客观和准确的考核结果,我们将采用以下考核方法:- 学生评价:学生对学业导师的指导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接、指导内容、响应速度等。

- 教师评价:学校将组织教师对学业导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指导技能、专业知识、学生关系等。

- 学术成果评估:评估学业导师在学术方面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 自评:学业导师需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并制定改进计划。

4. 考核结果及奖惩学业导师将根据考核结果获得相应的评价和奖励,具体包括:- 优秀:获得学校颁发的优秀学业导师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应的奖金和福利。

- 良好:获得学校颁发的良好学业导师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应的奖金和福利。

- 合格:保持学校规定的合格水平,继续担任学业导师职务。

- 不合格:如果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工作表现不达标情况,可能会被取消学业导师职务。

5. 考核周期学业导师的工作考核将按照学校规定的考核周期进行,具体周期为一学年。

6. 考核结果反馈和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将向学业导师提供相应的反馈意见,并针对不足之处提供改进指导。

学业导师有责任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方式。

7. 文档修改和更新为了保持文档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学校将根据需要对本文档进行修改和更新。

任何修改和更新都需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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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L教育学院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503
L教育学院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
细则
Impleme ntati on Regulatio ns of Academic Tutori ng System for
Un dergraduates of L Educatio n Colleg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临沂大学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各专业的专业特点和师资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学生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团学办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和辅导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导师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院制定的学业导师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负责导师的初选和上报工作。

2、代表学校颁发聘书,统一印发《导师工作手册》。

3、做好导师和学生选择配备工作。

导师的聘任由院领导小组提名,由院党委研究确定。

4、做好导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导师和辅导员的工作关系。

5、协助学院教务处等有关单位做好导师的考核、调整工作。

二、学业导师的选配程序
学业导师的选配实行个人报名,学生与教师双向选择与
组织调配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程序为:
1、教师报名
2、院务委员会确定拟聘名单
3、导师背景公示
4、学生选择(三个名额)
5、院务委员会调配
6、公布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7、颁发聘书
三、学业导师的职责、资格和工作要求(一)学业导师的职责
1、人生导航
2、学习指导
3、生活咨询
4、发展设计
(二)学业导师的任职资格
1、师德
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价值观念正确、言谈举
止端庄。

2、师能
资历为硕士或讲师以上,且在高校实际担任教学任务一年以上;教学效果测评在70分以上;有论文写作指导能力;有较强的认知和评价能力;身心健康。

(三)学业导师的工作要求
坚持正确的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符合学生成才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学业导师实行滚动管理和动态评价。

四、学业导师的工作绩效评价
(一)评价的内容: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情况、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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