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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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公允价值会计研究
任世驰,陈炳辉
(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广东广州 510520)Ξ
摘 要: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客观价值,公允价值会计在本质上是强调对资产客观价值的计量。在资产计价究竟是价值还是价格的问题上,价值计量与价格反映并不矛盾。从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以来,资产计价就是价值计量,而价值计量的结果是价格。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是资产的现行市价。公允价值会计的真正创意有两点:一是资产计价必须坚持客观价值计量,价格要能真正反映资产客观价值;二是资产计价必须立足于现在时点,坚持动态的反映观。公允价值会计是会计反映从静止观点向运动观点转变的开始,是科学的会计反映观的开始。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价值计量;现行市价;动态反映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5)01-0072-05
一、问题的由来
会计上的资产计价,是一个争论了百余年的老问题,目前这一问题显得更为复杂、尖锐。面对复杂经济现实的强烈冲击,曾经尝试过的种种资产计量属性以及建立在它们基础之上的各种资产计价模式,被认为要么具备了可靠性不具备相关性,要么具备了相关性不具备可靠性,使用效果都不理想。更为严重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盛行的衍生金融工具,某种程度上使传统的资产计价模式毫无用武之地,以传统模式计量某些金融工具,可能被认为相关性与可靠性俱失。正是在这一背景下,1990年9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时任主席理查德・C ・布雷登在参议院银行、住宅及都市事务委员会作证时指出,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并首次提出了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
融工具的计量属性。[1]
公允价值的提出最早可以追
溯到美国1898年史密斯与阿迈斯一案的高等法院判例。在该判例中,高等法院决定投资者应予容许按投资财产的公允价值,而不是按历史成本来获得公正的利润。这一判例后来被1944年联邦电力委员会与霍普天然气公司的案例所推翻。会计上正式提及公允价值可追溯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 2
PA )于1953年发布的第43号会计研究公告。此后
不久,SEC 、FASB 以及AICPA 举行联席会议,决定由AICPA 下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cSEC )负责研究和制定有关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后来“六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层人士认为,由AcSEC 制定这方面的准则名不正言不顺,而且可能与FASB 发生立场上的冲突,因此,经协商,FASB 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这方面的准则。至2000年为止,FASB 在近十年的时间里颁布的与公允价值有关的主要会计准则见表1。
表1 1991~2000年FASB 颁布的与公允价值有关
的主要会计准则
颁布日期准则编号
准则名称
1991.12SFAS 10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
1993.5SFAS 114债权人对贷款价值减损的会计处理1993.5SFAS 115特定债权和权益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1994.10SFAS 118债权人对贷款价值减损的会计处理———收益确认及披露(对SFAS 114的修订)
1994.10SFAS 119衍生金融工具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
1995.3SFAS 121长期资产价值减损及其处置的会计处理
1996.6SFAS 125金融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及债务清偿的会计处理
1997.6SFAS 130报告全面收益
1998.6
SFAS 133
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活动会计
并且,FASB 还于2000年2月发布了集大成的
Ξ收稿日期: 2004-08-29;修回日期:2004-11-10
作者简介: 任世驰(1970—
),男,四川南充人,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讲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第26卷 第133期2005年1月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
THE THEOR Y AND PRACTIC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Vol.26 No.133
Jan 1 2005
SFAC No.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在此后的几年里发布的SFAS中,FASB进一步将公允价值计量运用到了金融工具以外的其他项目。至此,一个以公允价值为核心的会计计量理论体系的框架大致建立起来了。FASB的想法是,首先从金融工具入手试行公允价值会计,然后逐步将其扩展至金融工具以外的其他项目,最终以公允价值会计代替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形成公允价值会计占支配地位的新会计模式。应该说,从目前看, FASB已经向自己的努力目标迈出了成功的、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出现,在美国会计和金融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以SEC和投资者为代表的支持者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将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使会计信息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以美联储、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反对者则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是对现行会计模式(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极端背离,不仅缺乏可靠性,而且将导致收益的巨大波动,促使金融机构贷款决策短期化,最终影响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但从10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看,公允价值会计似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深入认识公允价值和客观评价公允价值会计显得尤为必要。
二、关于公允价值会计的介绍与评价
关于公允价值,FASB有明确的定义。在2000年2月发布的SFAC No.7正文前面的术语表中, FASB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交易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即排除强迫或清算的情况),当前资产的购置或出售金额”。在公告正文的第六、七段,则对第五号概念公告(SFAC No.5)提出的五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和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现值)进行了简要评论,指出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在不同情况下都分别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一经出现,我国会计界的讨论也极为热烈。目前见诸报端的主要是支持公允价值会计的声音。私下里不赞成甚至反对公允价值会计的大有人在。同时,在2001年1月18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还曾进行了公允价值的初步尝试。怎样客观认识和评价公允价值会计,也是我国会计界亟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在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①的认识上,国内目前主要有两种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组合属性,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现值等属性的集合体;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本身并不是一种计量属性,而是一个检验尺度。[2]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认识公允价值呢?
作为一种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对象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即被计量对象能予以数量化的特征。[3]从更深层次看,一种计量属性实际上是事物的某一内在特征;计量,就是要以选定的某种能计量该内在特征的计量尺度,将该内在特征表现为(外在化为)某一数量化的结果。对会计而言,作为资产计量属性,就是被计量对象(资产)的价值特征。这个特征(即计量属性),是资产自身能予以货币化的特性,是内在于资产的,会计就是要借助于货币这个计量尺度,将资产自身的这种特征(即资产的价值属性)外在化。资产计量属性必须是内在于资产的、是资产自身的某种特征,是一种资产计量属性得以成立的基本前提。而对于公允价值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指资产自身的客观价值,是内在于资产、不易被准确把握但客观存在着的资产价值;另一种是把它作为一种评判标准,公允与否,只不过是人主观上的一种感觉,是外在于资产的,以这种感觉去评判一种计量属性是否符合人主观上的需要。如果公允价值是指前者,那么公允价值就是唯一的,一项资产不可能同时存在着两个客观价值,因此,可以将它直接简称为资产的客观价值或价值。如果公允价值是指后者,那么,它就是外在于资产、并随人的主观感觉变化而变化的,一项资产可以同时有多种被认为是公允的价值存在。从计量属性必须内在于资产、是资产自身的某种特征这一要求看,如果公允价值要作为一种资产计量属性而存在,那么,它就不可能是指后者;如果公允价值是指后者,那么,它就不能成为资产计量属性。在SFAC No.7中,FASB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但从它对公允价值的定义看,它似乎承认公允价值是客观存在着的资产价值,是区别于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的,它们只是分别在不同状况下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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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1期(总第133期)任世驰,陈炳辉:公允价值会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