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

合集下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第34号令)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第34号令)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3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部长陈吉宁2015年4月16日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编制专家名单

应急预案编制专家名单

为了确保我国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编制专家名单。

以下为部分专家名单:一、专家委员会1. 领导小组(1)组长: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2)副组长: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副组长2. 专家委员会(1)环境与生态领域专家:1. 张三,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某知名大学环境学院院长;2. 李四,研究员,某环境监测站站长,环境监测与评价专业;3. 王五,高级工程师,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环境修复与治理专业。

(2)公共卫生与卫生应急领域专家:1. 赵六,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卫生学院院长,传染病防控专业;2. 孙七,研究员,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公共卫生与流行病学专业;3. 周八,高级工程师,某医疗救治中心技术总监,传染病救治专业。

(3)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领域专家:1. 吴九,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某知名大学安全学院院长;2. 钱十,研究员,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专业;3. 刘十一,高级工程师,某应急救援中心技术总监,应急救援专业。

(4)交通运输与应急管理领域专家:1. 陈十二,教授,博士生导师,交通运输学院院长,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2. 胡十三,研究员,某交通运输局副巡视员,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专业;3. 郭十四,高级工程师,某交通运输企业技术总监,交通运输应急专业。

(5)其他领域专家:1. 汪十五,教授,博士生导师,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专业,某知名大学防灾减灾工程学院院长;2. 韩十六,研究员,某地震局监测中心副主任,地震监测与预报专业;3. 邵十七,高级工程师,某气象局技术总监,气象灾害预警与防御专业。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1. 评审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2.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副组长3. 评审委员会成员:(1)环境与生态领域专家:张三、李四、王五;(2)公共卫生与卫生应急领域专家:赵六、孙七、周八;(3)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领域专家:吴九、钱十、刘十一;(4)交通运输与应急管理领域专家:陈十二、胡十三、郭十四;(5)其他领域专家:汪十五、韩十六、邵十七。

环境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名录

环境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名录

一、前言为提高我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特编制本名录。

二、专家名录1.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1)张某某,研究员,主要负责环境应急事故调查、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李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应急技术支持、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2.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总站(1)王某某,研究员,主要负责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持、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2)刘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持、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3.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1)陈某某,研究员,主要负责环境应急国际合作、技术交流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赵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应急国际合作、技术交流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1)周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应急监察、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吴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应急监察、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5.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1)郑某某,研究员,主要负责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孙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6.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1)徐某某,研究员,主要负责环境应急规划、政策研究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高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应急规划、政策研究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7.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1)马某某,研究员,主要负责环境应急监测、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黄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应急监测、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8.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1)陈某某,研究员,主要负责环境应急技术支持、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2)赵某某,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环境应急技术支持、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
(一)应急响应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
2.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3.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4.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包括现场处置、人员疏散、污染源控制等。
(二)应急处置
1.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
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修订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预案同时废止。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应急指挥部所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的条款:
1.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完好、适用。
2.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调度畅通。
2.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七、预案的培训、演练与修订
(一)培训
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4.大型活动期间突发环境事件
-增加条款:大型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活动前的风险评估、活动期间的应急准备、活动后的环境恢复等。
-详细说明:明确活动举办方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制定详细的人员疏散、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预案。
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信息传递不畅:
-解决办法:建立多渠道信息传递机制,包括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通信方式,并定期进行通信演练。
2.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卡应明确特定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措施的整一套 流程及相应部门,包括风险描述、报告程序、上报内容、预 案启动、排查、控源截污、监测、后勤保障、后期处置、恢 复处置和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
5、企业应充分梳理国内外同行业企业发生突发环 境事件的类型,根据风险评估报告确定企业可能发生 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制定现场处置预案。
企业的现场处置预案应明确在政府及有关部门介入 后企业内部指挥协调、配合处置、参与应急保障等工 作任务和责任人等方面相关内容,例如提供大气污染 范围、敏感点信息、疏散建议等给有关部门做现场处 置参考。
(1)发生事件的单位名称和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具体位置;
(3)事件类型:例如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件、废 水非正常排放事件、泄漏、火灾、爆炸等;
(4)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质的量; (5)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 急措施的建议; (6)涉及到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应重点报告泄漏物质 名称、泄漏量、影响范围、近地面风向、疏散建议; (7)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 向,并提供可能受影响的敏感点分布示意图; (8)已监测的数据及仍需进一步监测的方案建议等; (9)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从以下几方面排查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
1、是否设置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 存液池等各类应急池;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 复等相关文件要求;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所 有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通过排水系统接入应 急池或全部收集;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 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
明确一旦确认事故发生时,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政府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向事发地人 们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如环保、公安消防、安 监、水务、卫生等部门),跨行政区域的需向所有 涉事区域人民政府报告,明确报告的责任人、程序 、时限和内容等。报告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最新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最新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预防并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减少对人体健康危害、环境污染、生态损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文件。

编制依据见附件1。

1.3分级依据《xx公司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较大(Ⅲ 级)和一般(Ⅳ、重大(Ⅱ级)级)四级。

分级标准见附件2。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总部、各板块事业部(以下简称板块)及实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

企业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自行编制与本预案相衔接,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

1.5预案体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6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在政府和公司、板块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针对不同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3)企业为主,协同应对。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现场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公司、板块与事发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应对;(4)平战结合、专兼共享。

加强培训演练,保障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调动各类应急资源,实行资源共享。

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公司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简称指挥中心)、各板块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各企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各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青岛100位知名专家

青岛100位知名专家

青岛市试点医疗机构知名专家名单■青岛大学附属医院(35名)姓名现从事专业卢云普外科田字彬消化内科衣明纪儿童保健科王颜刚内分泌科于洪升肿瘤科王海波乳腺病诊疗赵桂秋眼科张秋业儿科陈伯华脊柱外科梁军肿瘤科孙康骨科于腾波骨科王强康复科周岩冰普外科丰育功脑血管病外科王英振关节外科陈振雨美容中心孙立荣血液儿科吴力群肝胆胰外科邹云雯骨科李娜耳鼻咽喉科阎胜利内分泌科董蒨小儿外科苗志敏内分泌科李宁毅口腔颌面外科王传富眼科高绪孟麻醉专业胡有谷脊柱外科翁维权血液内科解学孔神经病学李长贵痛风病陈宗波儿科李自普小儿内科姜志荣心脏超声科张佃良普外科■青岛山大齐鲁医院(17名)姓名现从事专业张运心内科葛志明心内科张薇心内科张梅心内科李新钢神经外科栾信庸耳鼻喉科潘新良耳鼻喉科孔北华妇产科陈玉国急诊科魏奉才口腔科胡三元普外科牛军普外科李延青消化内科王青消化内科侯明血液科吴欣怡眼科赵玉霞中医科■青岛眼科医院(2名)姓名现从事专业史伟云眼科学董晓光眼科学■青岛市市立医院(16名)姓名现从事专业李杨普外科/乳腺外科康维强心内科/老年病学宣世英肝病内科/消化内科张七一心内科曲彦 ICU谭兰神经内科毛伟征普外科唐华平呼吸内科姜相君消化内科王明山麻醉科池一凡心脏外科马海燕儿科艾登滨麻醉科王守境眼科张晓春肿瘤内科■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22名)姓名现从事专业吉中强中医心内周兆山中医肺病陈德喜骨伤刘立安针灸于俊生中医唐明中医葛湄菲中医儿科曹斌骨科王鹂中医梁静玉中医潘耀宗中医曲崇昆中医石曾淑中医宋爱武中医杨浚宪中医董世华中医李维芬中医陈友栋中医王久仁中医周宗起中医宋士成中医■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8名)姓名现从事专业邢泉生心外科单若冰儿科学邹淑花生殖学陈文一内科学傅平儿童保健张战红妇产科修新红妇女保健刘华林儿内科。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本预案旨在建立和完善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应急队伍的应对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3)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应急资源调配,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高效利用。

(3)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提高应急工作效能。

三、组织管理1、成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设立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应急组织,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

4、各级应急组织要明确职责,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序。

5、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6、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组织和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卫生状况符合国家标准。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止院内感染和交叉感染。

(3)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特定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易感人群的健康。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管理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管理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东华盛化工字〔2017〕26号
关于成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管理机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环境安全管理体制,切实抓好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全面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形成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加快构建公司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公司环境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管理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如下:
组长:张吉利
副组长:李晓民张发国
成员:扈胜启张来凯刘平普刘海涛张宝军
刘维江陈超王鹏徐建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扈胜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环境安全日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

二、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安全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环保部和省、市、县政府环境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
2.负责公司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公司环境安全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环境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4.负责组织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
5.组织开展公司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

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公司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行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能。

山东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日
主送: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抄送:公司各科室厂区各车间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印发。

山东节能专家库名单

山东节能专家库名单

第 4 页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副教授 教授 教授 副教授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副教授 副教授
冶金 冶金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第 1 页
职称 教授 教授 研究员 高工 高工 高工 教授 研究员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级咨询师 高工
从事专业 环境工程 化工 煤炭 建材 建材 化工 环境科学 食品 机械 机械 炸药 爆破器材 化工 化工 化工 节能 节能 橡胶 环境保护 清洁生产政策 清洁生产政策 清洁生产政策 节能
张金智 沈浩松

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副校长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副所长
高工 高工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第 5 页
第 2 页
高工 高工 教授 教授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研究员 研究员 高工 高经 高工 高工 研究员 高工 高工 副教授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节能 纺织染整 环境保护 环境工程、给排水 化工 环境保护 能源 环境保护 能源 节能 建材 清洁生产政策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化工 节能 节能 节能 能源技术 能源工程 能源审计 环境保护 能源审计 节能 节能 电气
山东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第一批) 山东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第一批)公示名单
姓名 马春元 张昭良 朱 彧 于东威 张永宾 伊 杰 崔兆杰 王世敏 王艾泉 丁卫平 李宝祥 管延义 李志先 林 晶 刘仲华 陈维冬 张德意 孙成才 牛青山 洛本君 侯树坤 沈国平 赵宏伟 单位及职务 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博导 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系主任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所长 山东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副站长 山东省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主任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 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主任 山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 山东天宝化工有限公司总工 威海武岭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总工 山东凯乐化工有限公司总工 济南鲁环三润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鲁环三润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市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副总工 青岛市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青岛橡六集团有限公司总工 青岛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 青岛市环保产业协会副秘书长 青岛市科信环境资源与清洁生产研究中心 青岛市节能监察中心室主任 青岛市能源研究所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3•【字号】青政办发[2009]50号•【施行日期】2009.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5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预案编制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暂行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及周边地区发生的可能波及青岛地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事件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环境污染使我市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的破坏事件,或因I、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4•【字号】青政发[2003]56号•【施行日期】2003.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通知(2003年7月14日青政发[2003]5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办法所称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出现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发生或可能发生大范围的影响公众健康的其他传染病。

本办法所称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一次性出现20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以及在学校或全国性活动期间发生的10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

本办法所称重大职业中毒,是指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的职业中毒。

本办法所称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是指大范围的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以及生物、化学袭击事件或核辐射、核泄露等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人员组成、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二)突发事件监测及预警体系;(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五)突发事件分级及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六)突发事件预防、重点区域隔离控制、应急的设施、设备、药品、器械、防护用品、消毒剂、杀虫剂及其他物资的储备与调度;(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经济学、信息传播学等学科的专家库;(八)突发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护理、环境监测、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等相关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1•【字号】鲁政办字[2009]77号•【施行日期】2009.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7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运行情况,结合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经省政府批准,增补17名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

现将调整后的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共45名)公布如下(各组成员均按姓氏笔画为序):(一)自然灾害类(9名):组长:李光(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副组长:肖兰喜(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成员:XXX新(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洋技术中心主任、研究员)李明立(省植保总站副站长、研究员)江崇波(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预报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德军(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应用研究员)张少林(省气象台正研级高级工程师)高振会(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研究员)常允新(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总工程师、研究员)(二)事故灾难类(17名):组长:卜昌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研究员)副组长:周志军(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工程师)李牛(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省车管所政委)成员:于泉德(省化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研究员)王际逊(省交通厅运输安全处副处长)王德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亓俊峰(莱钢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李印(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高级工程师)李积军(山东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刘铭仙(省油区工作办公室综合管理处处长、省管道监管中心副主任)刘彦平(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张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杨昌德(山东银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栾德强(省交通厅港航局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高级工程师)钱宇平(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副调研员、高级工程师)黄传富(省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高级工程师)龚兵(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三)公共卫生类(8名):组长:雷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主任、主任医师)副组长:迟玉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成员:田夫林(省畜牧兽医总站主任、研究员)刘毅(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院长、研究员)XXX(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副主任医师)徐爱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秦成勇(省立医院业务副院长、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阎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务处处长、主任医师)(四)社会安全类(7名):组长:刘成伟(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兼物证鉴定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副组长:马传凯(省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副局长)成员:丁志强(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冯典江(省民委副巡视员)刘东范(省委省政府信访局接访一处处长)李军(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三支队副支队长)肖平(省政府外事办公室领事管理处处长)(五)综合管理类(4名):组长:王精忠(山东警察学院系主任、副教授)成员:王锋(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苏波(齐鲁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张景焕(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
家库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3.08.11
•【字号】青环发〔2023〕69号
•【施行日期】2023.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正文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名
单的通知
青环发〔2023〕69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水平,经筛选、审核、公示,确定了程永强等24名同志为青岛市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名单(第一批)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1日附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34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34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3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部长陈吉宁2015年4月16日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省环境专家库公示

省环境专家库公示


1983.1
高级工程师
热能与动力 工程
、电梯、其中 机械等特种设
滨州市
备检验及节能
环保研究
31
陈常东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环境 监测站

1975.8 高级工程师 化工工艺
环境监测
日照市
32 陈飞 高唐县环境监测站 男 1982.1 高级工程师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聊城市
33
陈凤华
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 府分局
动物学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海洋底栖动物 生态学/海洋 生物多样性/ 海洋生态健康 发电评工价程,输 变电环保咨询
设计
临沂市 烟台市 济南市
40
陈琪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产业 开发服务中心

1980.1 高级工程师 物理化学
环境监测
临沂市
41
陈桥
山东科技大学地球科学 与工程学院

1979.6
副教授 自然地理学 环境地球化学 青岛市
环境监测
临沂市
20 曹淑涛 沂南县环境监测站 男 1971.12 高级工程师 生物学
环境监测 临沂市
21
曹巍
济南市环境卫生科学研 究所

1977.6 高级工程师 环境工程 环境卫生工程 济南市
22
曹晓强
山东科技大学化学与环 境工程学院

1980.10
副教授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青岛市
23 曹玉宝
潍坊学院
男 1965.2 副教授 压力加工 材料加工工程 潍坊市
研究员
环境保护
环保工程,环 境监测
烟台市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
7
毕建新

应急管理评审专家名单

应急管理评审专家名单

应急管理评审专家名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种突发事件和灾害频繁发生,应急管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为了提高应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评审专家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他们通过对应急管理措施的评估和审查,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本文将介绍一些应急管理评审专家的名单,以期为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参考。

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些国内知名的应急管理评审专家。

其中,李明是一位资深的应急管理专家,他在这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

他曾参与多个重大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并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

另外,王晓是一位在应急管理领域有着卓越贡献的专家,他曾主持多个应急管理项目的评审工作,为相关单位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建议。

此外,张强是一位在应急管理领域备受赞誉的专家,他曾参与多个国家级应急管理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国家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除了国内的专家,国际上也有一些知名的应急管理评审专家。

其中,John Smith是一位在国际应急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专家,他曾参与多个国际组织的应急管理项目,并在国际舞台上发表了多篇重要的学术论文。

另外,Maria Garcia是一位在欧洲应急管理领域备受尊敬的专家,她曾参与多个欧洲国家的应急管理项目,并为相关国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建议。

此外,David Johnson是一位在北美地区应急管理领域有着广泛影响力的专家,他曾参与多个北美国家的应急管理项目,并为相关国家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除了以上介绍的专家,还有许多其他优秀的应急管理评审专家。

他们来自不同的领域和背景,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他们的名单可以通过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官方网站或者专业期刊来获取。

此外,一些国际性的应急管理组织也会定期发布评审专家的名单,供相关单位和企业参考。

在选择应急管理评审专家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专家的背景和经验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应该具备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并且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职责

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职责

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职责一、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和饮用水水质监测,跟踪环境污染动态情况;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建议;对环境污染事件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处置和环境修复提出建议并协调有关单位处置污染物;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好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和媒体服务等工作。

区委网信办:根据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综合研判意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网上舆情处置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生产及储备和调运工作。

区政务服务办:按审批权限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与备案。

区教育局: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参与协调学校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调查。

公安和平分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影响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疏导、限行等工作,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突发环境事件责任人的监控、立案侦查和逃逸追捕;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火灾扑救工作。

区民政局:引导动员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工作,依法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理和其他善后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应由区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

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参与涉及职责范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修复、评估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区住房建设委:负责事故抢险救援中相关专业队伍的指挥和大型建筑机械的调用;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抢险救援、评估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电力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做好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区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燃气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供热、燃气保障工作及修复工作;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可按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处理的其他垃圾进行处置;组织因生态破坏事故造成园林绿地破坏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参与所涉及职责范围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特长
联系方式
谢洪波
青岛市表面工程协会
秘书长
表面处理工艺、设备,电镀三废处理工艺的研究,手机:办公室:
邮箱:
王建华
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
中心副主任
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徐述铎
青岛光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溢油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宋华福
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安处处长化学工程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彭人勇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
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
三废处理、危险化学品处理、
安全评估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王犇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
安全工程学院副教授
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评估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宋蓬斌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部长石油炼制
手机:办公室:
邮箱:
马艳
青岛市气象局研究员
城市气象、数值模式的开发与应用手机:
办公室:
邮箱:
李悦
青岛大学化学化工与
环境学院院长
海洋地球化学、环境评价、
环境规划与管理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盛立芳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
环境学院系主任
大气气溶胶物理和化学特性,
大气边界层湍流特性
手机:办公室:
邮箱:
拾兵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副主任
水力学、河流及河口动力学及工程应用,生态河流与生态海岸工程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陈锦年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海洋气象学
手机:办公室:
邮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