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素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的概念属地地道道的舶来品。据学者鲁宾分析,主要有三个层面,即能力模式、知识模式和理解模式。就能力模式而言,指公民所具有的获取、分析、评价和传输各种形式信息的能力,侧重的是对于信息的认知过程。知识模式观点认为,媒介素养就是关于媒介如何对社会产生功能的知识体系,其侧重点是信息如何传输。而理解模式的观点声称,所谓媒介素养就是理解媒介信息在制造、生产和传递过程中受到来自文化、经济、政治和技术诸力量的强制作用,侧重的是对于信息的判断和理解能力。
目录
1 概念
2 内容
3 传播特征
4 新要求
▪受众
▪传者
5 内涵分析
▪媒介认识
▪使用情况
▪批判能力
概念
1992 年美国媒体素养研究中心对媒介素养下了如下定义:媒介素养是指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中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的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
概括地说,所谓媒介素养就是指正确地、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能力,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进步。主要包括公众利用媒介资源动机、使用媒介资源的方式方法与态度、利用媒介资源的有效程度以及对传媒的批判能力等。
内容
第一,了解基础的媒介知识以及如何使用媒介;
第二,学习判断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价值;
第三,学习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知识和技巧;
第四,了解如何使用大众传媒发展自己。”媒介素养不仅包括接受媒介产品的能力,而且包括用独立的批判的眼光看传播媒介的内容和建设性地利用媒介的能力;媒介素养不仅是使用媒介的需要,还应该是一个现代社会公民素质的一部分。也有学者指出,“媒介素养就是指人们正确地判断和估价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养。”
“第二媒介时代”的概念是由美国媒介文化研究学者马克.波斯特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在电影、广播和电视中,为数不多的制作者将信息传送给为数甚众的消费者,播放模式有严格的限制,但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先期介入以及卫星技术与电视、电脑和电话的结合,一种替代模式将很有可能促成一种集制作者、销售者、消费者于一体的系统的产生,大众媒介的第二个时代正跃入视野。”第二媒介的本质特征就是双向沟通和去中心化。以网络为例,互联网“博客”“播客”的开通为公众发布信息提供了平台,每一个公民既是受众,也可能是传者,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个体成员都是媒介公民。近几年,各种虚假新闻,搞笑文字,恶搞图片在网络上愈演愈烈,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规范网络行为的新要求,政府发布了相关法律政策,然而对公众自身内在媒介素养的提高是关键。
传播特征
(一)普通个人成为新闻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并在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中扮演重要角色。
马克.波斯特所说的“第二媒介时代”,是相对于20世纪大部分年代里盛行的“播放型传播模式”(broadcast model of communications)所对应的“第一媒介时代”而言。当时信息的发布权掌握在极少数的专家知识分子手里,受众只能被动的接受信息,并且没有互动交流。他认为,随着信息高速公路及卫星技术与电视、电脑、电话等的结合所逐渐形成的替代模式,一种“集制作者/销售者/消费者于一体的系统”正在形成,其中“制作者、销售者、消费者”三个概念间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毫无疑问的承认了这种观点。从最初的“克林顿绯闻案”,1998年由德拉吉在博客中报道,抢先于美国的任何一家报纸杂志,再到9.11发生时,一名普通旅游者的DV记录成了重大新闻的重要内容,普通个人已经介入了新闻的生产和大众传播的过程中。在这次中国发生的汶川地震中,许多的DV影像都是网友传到视频网站公之于众的,使我们了解了地震时的动荡,地震后的破败,清晰的知晓了这次事件中的方方面面。还有那知名人士“范跑跑”,就是在网络博客中披露了自己在地震发生时的所作所为,还有那骇人听闻的言论“即使是我的母亲,我也不会付出生命,除了我的小女儿之外”,使自己一下子成为了“公众人物”,并引起了社会上关于伦理道德的大讨论,公众不再只是信息的接受者与使用者,实实在在的成为了信息的生产者与传播者。
(二)个人自由发表对新闻内容的理解,实现互动交流。
普通个人成为了新闻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传播主体不再仅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传播权力,信息的话语权也被分散到了普通个人手中,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信息的解码自由发表言论。网络舆论的高潮曾一度使人民受益,比如曾经的“孙志刚案”引发了人们对收容遣送制度暴露出来的问题的思考,从而推动了新制度的出台,使一个实施了21年的不合理制度终止。人们可以自由表达意见,提出评论,使政府能够了解民意,汲取批评意见。但慢慢的,这种言论开始超越正常表达舆论的权限,恣意扩大,成为了一部分人发泄的通道,甚至是滋生色情、暴力的温床。如2006年2月的“女子虐猫事件”,似乎是网络舆论的高潮,受到了网友们空前的关注,网友们发出了“宇宙通缉令”,高价悬赏虐猫女子,终于通过各种手段把她挖了出来,且不论这位女子行为的对错及其中包含的隐情,光是网友这种可怕的“宇宙通缉令”就给这位女子造成很大的困扰,再说另一位夫妇的焚猫事件,经过网友的一“关注”,这对夫妇连门都出不了,对其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网络的“贴吧”给了网民自由发表言论的空间,但言论的过分却使本来美好的东西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三)媒体个人化对新闻把关的降低。
媒体个人化加剧了信息传播内容的泛滥,把关降低。且不论近年来由于手机短信引发的疾病恐慌,军事武装恐慌,单从网络恶搞的不断加剧,且愈演愈烈,不分国界,不分年龄,不分职业,就可以看出这一特点。从日本将中国经典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的唐僧改为女性之后,近来又估摸着将另一名著《红楼梦》改为游戏版《红楼馆奴隶》,据说林黛玉在里面是个妓女,到现在中国的网友将经典红色电影《闪闪的红星》进行恶搞;从“芙蓉姐姐”的出世,到校园第一爆笑组合“后舍男孩”,再到近来一夜成名的陕西农民周正龙,再加上媒体网民的特别关注,各种版本的搞笑文字,恶搞图片,使原本严肃的科学话题“虎照疑云”被“娱乐化”了,“周老虎”成了娱乐界的新宠儿。近来的“艳照门事件”又是闹的满城风雨,人们不禁怀疑网络难道是个自由、混乱、色情、暴力的大熔炉。在网络中,人们时而虚假,时而真实,网络把关低,使得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媒体更是渲染炒作,有娱乐化倾向。
新要求
网络是个虚拟的环境,人们在这个世界中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身份,自由发表言论,因为没人知道自己是谁,他可以不必负任何责任。在“第二媒介时代”我们需要营造一个和谐的网络环境,我们急需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
何为媒介素养?指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