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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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生产、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团结同志,有较好群众基础。
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必须在自愿申请入党人中挑选。
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公布。
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报公司党委备案。
任何个人都无权自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有关活动,组织他们听党课学习党规国法和党的基本知识。
交给他们一些必要的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
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对一般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核写实一次。
对重点发展对象每季度考核写实一次。
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同时,做好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在发展前要审查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政治觉悟和现实表现。
对于直系亲属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政治运动中的表现要进行审查。
政审材料不齐全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第五条坚持定期整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基层党支部要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注意随时把那些有入党要求,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那些不适宜继续作积极分子的人调整出去。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在生产一线的经过一年以上认真培养,后线及两级机关的经过两年以上培养并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接收入党。
调出原培养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转给调入单位继续培养。
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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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1、凡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社区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要及时找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填写《积极分子申请表》,要指派政治素质好,对申请人比较熟悉的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经常对其进行了解和帮助。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培养教育和考察要积极、认真地进行。
2、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听党课,参加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宣誓仪式,组织学习党章,还可以有目的地布置一定工作任务,以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
3、党总支、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政治审查,对他们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社会关系、本人经历、工作表现,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要了解清楚,还要考察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通过考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并制订出《党员发展计划》。
4、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一名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经常与积极分子谈心,关心他们的进步,每季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建立《积极分子参加活动的考勤本》和《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认真做好记载,入党积极分子要每月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至少每季要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汇报。
三、对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党支部在对积极分子普遍培养教育和考察基础上,根据《党员发展计划》,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考察表》,考察情况每季度填写一次,一般不得少于4次。
2、发展前,要对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重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为期五至七天集中培训,系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使他们进一步懂得党的性质、任务、宗旨、纪律,党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
未经培训,一般不应发展入党(除特殊情况外)。
四、组织发展1、经教育培训和考察的发展对象已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党支部酝酿提出初步发展意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进一步讨论后,责成一名支委与申请人谈话,填写《入党志愿书》,然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发展党员八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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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八项制度一、跟踪培养、培训制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支委会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在党内指定一至两名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培养帮助,并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
同时,由镇党委利用党校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本党委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方面进行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逐步成熟,符合入党条件。
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制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
考察的方法可以通过谈话、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等。
考察结果要形成文字材料,及时载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三、发展对象考试制对于经过培养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期满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在接受短期培训后,要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参加由镇党委组织的统一考试。
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
考试成绩作为考试对象能否转正和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一项主要依据。
四、发展对象公开答辩制对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培养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开答辩。
答辩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先由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汇报入党动机、目的和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由入党积极分子的介绍人介绍培养发展情况;最后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向入党积极分子提问,入党积极分子当场回答。
答辩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五、发展对象民主测评制在公开答辩的基础上,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的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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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的内容和方法党员发展工作基本要求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的内容和方法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入党动机、学习或工作表现等。
培养和考察的基本方法:1.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考察。
可以直接与他们谈话,了解其思想情况,也可以向周围群众了解他们的一贯表现。
2.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教育,如上党课、参加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参加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其它有教育意义的党内活动,了解他们从中得到的新体会和思想认识的提高。
3.主动交给入党积极分子一定的社会工作,党支部要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并检查完成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要定期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要特别注意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以后,为了更好地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党组织应该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找出成绩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导,鼓励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已基本符合党员标准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思想汇报的内容要求思想汇报是申请入党的人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自觉争取党组织的帮助教育,用书面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所写的书面材料。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应按照党组织的要求,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思想汇报要紧紧围绕思想上的认识展开,汇报的内容可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对当前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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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积极分⼦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制度⼤连医科⼤学研究⽣院党员公⽰制度为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作⽅针,进⼀步提⾼发展党员⼯作的透明度,严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现就我校推⾏发展党员公⽰制度提出如下意见:⼀.积极分⼦公⽰制度1、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针,加强对⼊党积极分⼦的培养教育。
2、建⽴⼊党积极分⼦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党积极分⼦的申请书、⾃传、个⼈⼩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党积极分⼦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3、学校党组织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党积极分⼦的培养联系⼈,并吸收⼊党积极分⼦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些党的活动,分配⼀定的⼯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4、⼊党积极分⼦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党积极分⼦进⾏⼀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5、⼊党积极分⼦经过⼀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组、培养联系⼈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组织成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6、⼊党积极分⼦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没有经过培训的⼊党积极分⼦,不得发展⼊党。
7、学校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党积极分⼦进⾏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党。
⼆.发展党员公⽰制度1、实⾏发展党员公⽰制度。
在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
公⽰期⼀般不少于7天。
2、公⽰的主要内容是:公⽰对象的姓名、性别、出⽣年⽉、⽂化程度,参加⼯作时间、⼯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党积极分⼦的时间、培养联系⼈等。
3、公⽰期间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作。
4、公⽰期满后,要把公⽰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组织成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关。
发展新党员制度
![发展新党员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b667897336c1eb91a375def.png)
发展新党员制度新党员,既是党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党不断增强自身活力的需要。
各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既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也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此,党支部一定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制度。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
建立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
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同志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是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以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引导他们在学习、工作中不断提高;二是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活动,对他们经常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
在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发展新党员,准确地说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细则》规定的程序办。
1.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进行。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首先,由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可否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
其次,党支部分别征求党小组和广大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再次,在全体党员中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的测评。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_规章制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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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发展对象自觉按照学生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帮助发展对象早日加入党组织,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1、党员发展对象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本制度针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3、发展对象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各班级党小组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核中应发挥主要作用,推进考核工作的进行。
二、考核内容(一)政治素质方面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
2、关注社会时政热点,关注支部动态发展,积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3、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二)业务学习方面1、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现象。
2、在学好本专业知识以外,积极涉猎其他学科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积极考证考研。
3、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
(三)行为规范方面1、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不无故缺席。
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
3、严于律己,遵守各项,无违法乱纪现象。
(四)群众基础方面1、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
2、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具有奉献精神。
3、在班级、院、校的任职情况,均纳入考核范围。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之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之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https://img.taocdn.com/s3/m/ea16d06058fafab069dc0213.png)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1、听取培养联系人的建议。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可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民主测评。
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对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基本步骤:(一)准备阶段(1)党支部准备每个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2)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和测评对象名单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及《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
(二)测评程序(1)会议主持人清点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到会群众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会议主持人向与会人员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
培养联系人补充介绍。
(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
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4)分发《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
(5)与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6)收回《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会议结束。
(7)会后,支委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盖党支部公章。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由党支部封存,保存期限三年。
(8)支委会研究测评结果和党员群众意见,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差”票数超过实到党员和群众代表半数,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9)测评汇总票数和支委会研究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3、公示。
民主测评合格后,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情况填入统一格式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公示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关栏目。
4、征求拟发展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安、综治等部门意见。
党员发展对象如实填写《泉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征求意见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考核办法
![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9d03a4d336c1eb91a375db6.png)
宁波大学建工学院文件建工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考核办法为了积极推动实施“党员质量工程”,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扎扎实实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减少党员发展数量,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条件确定为拟发展党员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者,不得列入党员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考察合格结业;2.上一学期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且积点分为正;3.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中无不及格等级并且有四项“优秀”或者“有”;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纪行为;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及格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二、党员发展对象的考核要件入党考核要件赋分记实,各党支部按考核分数进行排序,根据分配名额按1:1.5优先推荐,考核要件具体如下:1.上一学期积点分在同专业年级排名前30%—40%记为1分;上一学期积点分在同专业年级排名前20%—30%记为2分;上一学期积点分在同专业年级排名前20%记为3分;2.非学业因素考核中,有4项为“优”或“有”记为1分;有5项及以上为“优”或“有”记为2分;有6项及以上为“优”或“有”记为3分;3.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被评为优秀学员记为1分;4.积极参加学院党委、党支部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记为1分;5.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出具献血证)记为1分;6.担任党校培训班班长、小组组长,积极参与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记为1分;7.有体育、文艺特长,成绩突出,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者记为1分;8.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因此获得创新学分认证0.5分及以上者记为1分,2分及以上者记为2分,4分及以上者记为3分;9.群众基础考察,若学院分配名额为3人,班级推选投票第一名记为3分;第二名记为2分;第三名记为1分,第四名及以后为0分。
(若学院分配名额为4人,第一名为4分,第二名为3分,以此类推,第五名及以后为0分)其他分配名额以此类推。
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c5034480722192e4536f6b2.png)
《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为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
一、培养考察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实际、学习情况及社会表现等,坚持有组织有计划、定期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考察结果要及时记录在案,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制度。
各党(工)委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一次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和记载。
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三、双推一定制度。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要进行双推一定。
“双推”是指党员(或党员代表)推荐和群众(或群众代表)推荐。
“一定”是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或党员大会(不设支委会的)集体表决确定。
“双推”可采用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形式进行。
党员、职工1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全体人员参加“双推”。
党支部在集中大多数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不设支委会的)集体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并作出通过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决议,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名单,要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
四、公示制度。
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决定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前,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与考察情况等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公示需在公示对象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宣传栏、告示栏等较为醒目的地方张贴公告。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养、预审和公示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养、预审和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015fb7e9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9e.png)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养、预审和公示作者:admin 来自:学子家园时间:2008-5-251、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确定后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2、政审——党支部(1)政治审查内容:①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②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需要函调或外调的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有关规定办理。
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3、集中培训——学校党校或院系分校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主要学习《党章》、《准则》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印的《入党教材》可作为辅导材料。
搞好培训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加强教育针对性。
②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提出不同的教学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
③培训结束时要检查效果,组织必要的考试和考核。
个人要做好学习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4、预审——党总支、党委①由党委和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负责预审,党总支没有审批权的要报党委预审;②预审要求主要是审查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材料是否齐全,对党认识是否正确,现实表现是否突出,政审情况是否清楚,支部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上级规定。
还要深入其所在单位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他是否符合党员条件;③在审查材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衡量发展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
预审合格者可进行入党前公示。
最新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规定
![最新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a608cf7240c844769eaee2f.png)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规定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保证党员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把好入口关。
本着“早启发、早引导、早选苗、早培养”的做法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针对我系学生党建工作特点和现状,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衢州学院(筹)发展党员工作的暂行规定》,特制定以下经济管理系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规定。
本规定内容如下:一、不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并把它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各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并由培养联系人进行保管。
党支部要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其中一名主联系人为教工党员、另一名联系人可为学生党员)(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
(1)定期培训以学院、系党校为主要阵地,定期开班授课,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听课登记表,每期举行一次考试,成绩记入培养教育档案,作为发展入党的依据之一;(2)不定期培训主要是指培养联系人、政治辅导员等经常性的与入党积极分子交流,在思想上积极引导,在学习上,生活上积极帮助;2、坚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分层次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要根据定期分析研究积极分子的情况,随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队伍,分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工作。
培养联系人对条件成熟的要列出发展计划,并主动、及时报党支部,由各支部汇总到党总支。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考察是重点,首先要全面,包括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工作学习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在学生群众中的威信,能否严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主体是培养联系人,各党小组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提出相关意见,并汇总形成书面性材料,在预发展前一个月上报给各党支部。
发展对象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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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象考核制度一、考核说明:本细那么实行百分制,主要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汇报情况、组织生活情况、民主评议、以及所获奖励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
每学期末由各党小组作出考核结果并上交党总支,党总支审核研究后对考核结果进展公布。
二、考核对象:全体学生党员三、考核时段: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初对学生党员在上学期的综合表现进展考核。
四、考核形式: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党支部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党总支对其实行监视。
入党积极分子可对考核结果进展查询,由党支部作出处理。
五、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优秀〔90 分以上〕、良好〔80—89 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 分以下〕四个等级。
六、考核内容1 、“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评选。
每学年完毕,党小组依据考核结果, 经过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确定人员名单,报系党总支批准, 授予“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2、入党积极分子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考核时间:〔1〕考核期间存在的缺点,但经教育改正不明显。
〔2〕考核期间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
〔3〕考核评分在60 分以上的才能提到下一个考核阶段,考评分低于60 分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4〕受到学院各相关部门的任何处分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七、考核标准:1、专业学习表现〔30 分〕〔党支部负责评分〕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总分值30 分。
以下情形扣分:〔1〕有二门课程不及格者,直接考核不合格。
〔2〕2、思想汇报〔15 分〕参考依据: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上交党支部的思想汇报篇数及其质量;〔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积极与培养对象主动联系,至少每月2 次,由培养人对其打分,总分值为5 分。
〔2〕每季度上交三篇或三篇以上,且质量高得10 分。
〔3〕每季度上交两篇,质量较高得5 分。
〔4〕每季度上交一篇,质量一般得3 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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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主要程序是:(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
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1)召开支委会。
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
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
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学生党员发展的培养措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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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党支部党员发展的培养措施规定一、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2.每个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3.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1.要求入党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班上同学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1.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
4.基层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3-6月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公示制度1.发展对象在经过初审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后,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党支部要对党外同学反映有问题党员,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要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
五、发展党员预审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支委会审查后,可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3.由校党委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党支部要填写发展党员请示报告单,并上报党委。
党员发展制度
![党员发展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55358c2b14e852458fb5792.png)
党员发展制度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条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主要程序是:(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内容。
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1)召开支委会。
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确定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
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
发展党员双推双评制度及表格(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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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双推双评程序及有关表格关于建立“双推双评”制度的要求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保障党员发展质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党员发展推行“双推双评”提出如下要求。
一、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主要指1、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实行“双推”,即由其所在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两个层面分别进行书面推荐。
职工群众推荐包括共青团组织对年龄在28岁以下优秀青年的推荐,包括工会等群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推荐。
2、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中实行“双评”,即由其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两个层面进行民主评议测评,民主评议测评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
根据职工群众评议测评和党员大会评议测评满意率情况,视具体情况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帮助教育。
二、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1、递交入党申请满一年以上者;2、入党动机端正,无宗教信仰,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治辨别力;3、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至少做到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每半年递交一次全面思想工作总结;4、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工作,在工作中时时处处发挥骨干作用;5、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推荐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2、经过党支部一年半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3、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入党积极分子;4、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入党积极分子;5、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否决条件1、违法乱纪、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2、信仰宗教的;3、入党动机不纯,考虑自身利益较多、损害或影响集体利益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的。
党员发展制度
![党员发展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e732553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fb.png)
党员发展制度一、背景介绍党员发展制度是指党组织为了规范党员发展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党员发展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促进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党员发展制度的目标1. 提高党员素质:通过制度的规范和培训教育的开展,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党员的党性觉悟和组织纪律意识。
2. 增加党员数量:通过严格的选拔和培养机制,吸收更多优秀的青年和群众加入党组织,扩大党员队伍规模。
3. 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的党员发展制度,完善党员管理和考核机制,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党员发展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根据党员发展的需要和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明确党员发展对象的范围和条件,确保发展对象的优质和合理性。
2. 党员发展程序:明确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包括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确定、入党宣誓等,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党员发展考核:建立党员发展考核制度,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发展对象具备党员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4. 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提高发展对象的党性觉悟和组织纪律意识。
5. 党员发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党员发展管理制度,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党员发展制度的实施效果1. 党员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党员发展制度的实施,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组织纪律意识得到了增强。
2. 党员数量的增加:党员发展制度的规范和优化,吸引了更多的青年和群众加入党组织,党员队伍规模得到了扩大。
3. 组织凝聚力的增强:党员发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五、党员发展制度的改进方向1. 加强党员发展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党员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党员发展量化细则
![党员发展量化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ceab11310a6f524ccbf8509.png)
附
加
分
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用党的理论分析讨论、分析问题。
经常主动向班级支委会反映学生思想动态,视情况加1-3分。
参加学院或学校党史知识竞赛。
1次加1分,最高3分。
学术科研
基础分
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1-15%、16-30%、31-45%、46-60%、61-75%、76%以后分别加15、12、10、8、6、4分。
学期理论测评分数低于90分,视为不合格。(要求支部一学期进行一次党章党史测评)
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关注国内外时政,特别关注党的重要会议和决议。(5分)
参加学习活动1次加1分,最高5分。由党支书对所加分数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积极同党员交流思想,学习先进精神。(5分)
五、补充说明
1、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党务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与学校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学校文件为准。
3、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党务部
2013年9月10日
附表1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量化考核表
姓名: 所在党支部:
考核项目
目标内容
内容细化
自评分
备注
思想
道德
基
础
分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自觉宣传党的主张。(5分)
会议论文:ISTP、ISR等国际会议加1.6分;国内会议加0.8分
专利专著:学术专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分别加6、6、2和1分。
科技竞赛:全国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依次加8、6、4、2.4分;省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依次加6、4、2、1分;校市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依次加1.6、1.2、0.8、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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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发展对象自觉按照学生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帮助发展对象早日加入党组织,特制订本制度。
一、
考核办法
1、
党员发展对象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
本制度针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3、
发展对象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
各班级党小组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核中应发挥主要作用,推进考核工作的进行。
二、
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方面
1、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
2、
关注社会时政热点,关注支部动态发展,积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3、
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二)业务学习方面
1、
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现象。
2、
在学好本专业知识以外,积极涉猎其他学科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积极考证考研。
3、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
(三)行为规范方面
1、
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
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不无故缺席。
2、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
3、
严于律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现象。
(四)群众基础方面
1、
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
2、
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具有奉献精神。
3、
在班级、院、校的任职情况,均纳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