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文化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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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文化产业与文化工业文化产业之概念探析

中国文化产业网时间: 2008-02-15 【字体:大中小】来源: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作者:金元浦

文化产业是一个富于生成力的概念,也是一个引起广泛争议的概念。产业与工业在英语中是一个词即industry,按照英国人的理解,产业一词含义十分宽泛,它已经失去了与工厂和制造的联系(虽然它总是保留了与“熟练的”紧密联系的含意,但决不仅仅限于制造),并且现在可以适用于任何产生或多或少相似性产品的系列活动。作为当代社会、文化与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影响广泛的关键词,文化产业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其外延也在不断延伸。文化产业成为一个在历史中拓展变易的概念,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富于包容力的综合概念,同时它也是一个有着巨大生成力的开放的创新理念。

从总体上看,文化产业可区分为作为哲学政治观念的“理论-意识形态文化产业”和作为经济制度、发展模式的操作性应用性文化产业两大部分。学院派的理论工作者主要关注观念形态的“理论-意识形态文化产业”研究;而社会经济实践操作者和研究者则更关注与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应用文化产业的探索。

理论-意识形态的文化工业是一个哲学美学与政治文化的概念,有着法兰克福学派强烈的批判性否定性色彩。这一概念立足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点,对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进行了严肃的思考和揭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文化工业/文化产业”的提出与其早期理论

“文化工业/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这一概念的明确的文字陈述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在1944年的《文化产业:欺骗公众的启蒙精神》一文中第一次提出的,此文后来收入《启蒙辩证法》一书。这一概念1990年代以前我国学界一直将之译为“文化工业”。

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提出的文化产业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现代文化的商品化生产制度化机制,它代表的是商业模式的文化活动的操作的方式,是指商业原则下的不同种类的知识产品的生产。这种“商品形式的文化”与传统上层阶级或精英主义对艺术的认知形成鲜明的对照,精英主义认为艺术应当避免实用目的;独立,自足;排斥任何工具目的。艺术形成一个自足的世界,是19世纪为艺术而艺术论者所倡导的那种纯粹的艺术世界。

第二层意思是指文化的生产是具有物质性实体性的产业基础,包括电影制作,录音设施,工厂,报纸的高速印刷线,覆盖全球的广播电视台,甚至剧院,俱乐部和舞台表演等云集的大型场所。

这两层意思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文化产业”的概念更多指向“商品形式或商业模式的文化”。

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所使用的“文化产业”概念,是在其“批判理论”的总体倾向下阐述的,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和否定性。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指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整个世界都要通过文化工业的过滤。”(注: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页。)“电影和广播不再需要装扮成艺术了……它们把自己称为工业”。(注: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5页。)这种工业不仅是“工艺学的”而且更主要的是,它时刻利用自身媒体的技术优势及其商业背景进行“公开的欺骗”,从而使大众获得一种“摆脱思想的解放”而安受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欺骗。他们认为,“文化产业”的生成实质上表明了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启蒙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倒退”,即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启蒙”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成为利用自我的一体化策略和能力遮蔽资本主义制度的非合法性、消解大众的自主意识和独立判断能力的工具。从而“文化产业”由“启蒙”走向了现代“神话”。所以“文化产业”意指着一种现代资本主义的文化体系,是与大众的根本利益对立的。“文化工业的地位越巩固,就越会统而

化之地应付、生产和控制消费者的需求,甚至会将娱乐全部剥夺掉:这样一种文化进程势不可挡。”注: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0页。)

文化产业是资本主义统治集团虚假的意识形态欺骗。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对资本主义的“文化产业”进行了深入的描述和批判,他们试图提醒人们:“文化产业”作为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时刻在扮演着自己既定的角色,其文化欺骗与意识形态统治的目的隐匿在大众娱乐和技术制造的新的感性对象之中。在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看来,“文化产业”从根本上泯灭了人的个性。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垄断结构,“文化产业”制造了一种“普遍的东西与特殊的东西之间的虚假的一致性”。仅就个体存在而言,“文化产业”从根本上遮蔽、泯灭了个性,使之成为虚幻。由于文化产业的技术着眼于标准化和系列生产,而放弃了“对作品的逻辑与社会系统的区别”,所以,个人只有当自己与普遍的社会生产、与社会主导的意识形态完全一致时,“虚假的个性才能不断成为普遍性”,(注: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启蒙辩证法》〔M〕,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46页。)“文化产业”才能容忍这种所谓的个性存在。这里,技术违背了它的驾驭者的意愿,使个人在“文化产业”“启蒙”下的每一个进步,都以牺牲个性为代价,个体与个性的分离,个体被作为独特的个性而得以保留和承认,实质上意味着个性本身已在个体的突现中名存实亡。

同时,在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看来,“文化产业”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的文化形态。“文化产业”是以现代技术为依托的。现代传媒技术(广播、电视、电影、录相、立体音响、现代出版系统等)是“文化产业”的根本性标志。“文化产业”用“技术的无比威力”以及标准化、统一性等的科学意识,瓦解了艺术本身所需求的个性,从而造成了艺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终结”趋向。大众文化由此滋生,并呈现出取而代之之势。“文化产业”制造了一种“机械上可以进行再生产”的现实通行的文化风格,这种风格就是粗陋的“统一的文化概念”。霍克海默指出,作为人类的生产力之一的科学技术,使现代的工业体系成为可能,成为创造社会价值的手段,但是这种贡献并不能说明科学存在的合理性和真理性。社会越是进步,对科学的限制就越多,科学本身就越发表现出现实运作中存有的不足和缺陷。“当对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的关注(这种在启蒙中仍占主导地位的东西)让位于去证明当下社会应当是永恒不变的东西的企图后,一种致命的、瓦解的因素遂浸入到科学中”。(注:霍克海默:《批判理论》〔M〕,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一方面,科学拒绝以适当方式处理与社会进程相联系的问题,结果便导致一种内容与方法上的肤浅性,这种肤浅性忽略了科学所涉及的不同领域之间的动态联系,从而影响到科学原理的实际运用;另一方面,科学还表现出双重的矛盾:首先,作为科学,它的每一步都具有批判的根基,然而所有步骤中最重要的一步即科学任务的确定,却缺乏理论的依据,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第二,作为科学,它无疑应该统辖全部相关知识,可是,它对与自身的存在及其工作方向密切相关的全部社会关系,却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实实在在地把握住。科学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矛盾重重的状态必然导致科学自身的危机。当然,造成这种危机的根源并不在科学本身,而在于那些阻碍科学发展、并与科学固有的理性成分格格不入的社会条件。

文化工业/文化产业的理论特征

正是现代技术与工具理性的统治,使“文化产业”日益展现其复制性和同质化的特征,形成了“同一”的艺术风格,泯灭了以独创性为根本的艺术。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伟大的艺术家更坚信事物的逻辑,而不是信赖风格,真正的风格在于表现事物的矛盾特点。但是,作为纯粹的美学规律的风格,在“文化产业”时代已经成为一种浪漫主义幻想。因为“文化产业”不仅通过热烈追求形式和内容、内部和外部、个人和社会的同一最终使模仿绝对化,不仅制造了技术上特定的统一语言,进而通过强制影响到整个民族语言,而且“都以同样的方式影响人们傍晚从工厂出来,直到第二天早晨为了维持生存必须上班为止的思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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