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内的所有实验人员,包括教师、研究人员、学生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依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和预案。
第五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合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六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装备,进行生物安全防护。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第八条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防护区域,根据实验需要和生物危害性,分为不同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区域。
第九条不同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区域,应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生物安全柜、实验室通风系统、污水处理设备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厂家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三章实验室工作规范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工作规范,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实验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培训,了解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要求。
第十四条实验人员应在实验前评估实验的生物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实验人员应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实验操作。
第十六条实验人员应妥善处理实验遗留物和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四章生物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第十八条生物事故发生后,实验室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生物事故发生后,实验室应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生物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事故记录和信息收集,及时总结和反馈教训。
第五章生物安全监督与评估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监测和评估设备,定期对实验室进行监测和评估。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在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病原微生物对人员、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
为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从事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原则(一)预防为主在实验室活动中,应优先考虑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或减少潜在的危险因素。
(二)分级管理根据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和实验室的防护要求,对实验室进行分级管理,确保不同等级的实验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责任明确明确实验室负责人、实验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在生物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持续改进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实验室人员管理(一)人员培训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知识等。
2、培训应定期进行,新入职人员必须在入职前完成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二)健康监测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2、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人员,应进行针对性的免疫接种和预防用药。
(三)人员准入1、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审批,并由专人陪同,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
五、实验室环境与设施管理(一)实验室布局1、实验室应合理布局,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各区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和标识。
2、实验室内应设置合理的人流和物流通道,避免交叉污染。
(二)设施设备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通风系统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2、设施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护效果。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环境和社会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防止实验室内外的生物危害事故的发生,规范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涉及微生物、细胞、基因、动植物等生物材料或其衍生物的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及其人员。
三、基本原则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活动涉及的生物材料或其衍生物的危险性、传播性和感染性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生物安全等级,并按照相应等级的要求配置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用品,执行相应等级的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测和医疗保障制度,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必要的免疫接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材料或其衍生物的登记、存储、使用、转移、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其来源合法、数量准确、状态良好、流向明确、处置规范。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消毒灭活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处置和总结等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和用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的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负总责。
其主要职责有:制定并执行本制度,组织并监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确定并公布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级,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审批并备案实验室涉及的所有生物材料或其衍生物的获取、使用、转移和销毁等活动。
审批并备案实验室涉及的所有可能影响生物安全等级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项目等活动。
指派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担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授权。
组织并参与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
组织并参与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用品的配置、维护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和标准。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维护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以防止生物材料泄漏和疾病传播,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1. 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的职责1.1 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实验工作得到适当和持续的管理;1.2 负责实验室的一般管理,包括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1.3 对实验室进行危险评估,并确保实验室的所有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1.4 组织和进行监督和培训,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了解并掌握实验室的安全操作;1.5 确保实验室的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1.6 负责监控实验室的物质采购和储存;1.7 及时处理实验室事故和紧急情况。
2.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2.1 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指南;2.2 参加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3 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时,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2.4 及时报告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故障,并参与维护工作;2.5 遵守实验室的储存和处理生物材料的规定;2.6 参与实验室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1. 实验室准入管控1.1 限制未经授权人员的进入实验室;1.2 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1.3 建立实验室进出记录,记录人员和物品的进出情况。
2. 实验室设施管理2.1 实验室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2.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实验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2.3 禁止私自移动实验室设施,如需移动,需经过相关责任人批准;2.4 储存和管理实验室设备和试剂,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3. 实验室个人防护管理3.1 为实验室人员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佩戴;3.2 建立并执行相关的个人防护措施,如洗手、穿戴防护服等;3.3 定期检查和更换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质量和功能。
4. 生物材料的储存和处理4.1 建立生物材料的标识和记录系统,确保生物材料的追踪和溯源;4.2 对生物材料进行分类和储存,确保不同类别的生物材料不发生交叉污染;4.3 对生物材料的处理进行规范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消毒和灭菌措施。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
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有效预防生物安全风险的发生,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制订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开展生物实验及相关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学生实验员、访问学者等。
三、生物安全级别根据生物实验风险评估结果,实验室内设立生物安全级别,按照实验需求和风险等级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 一级生物安全级别(BSL-1):适用于对人体无害或具有极低致病性的微生物、生物材料或实验物质。
无特殊要求,正常操作下无明显风险。
2. 二级生物安全级别(BSL-2):适用于具有中高致病性的微生物、生物材料或实验物质。
在实验室内进行操作时需采取适当的生物防护措施,以防止事故或泄露。
3. 三级生物安全级别(BSL-3):适用于高致病性的微生物、生物材料或实验物质。
需要在实验室内加强生物安全措施,确保高度防护,防止传染和泄露。
4. 四级生物安全级别(BSL-4):适用于极高致病性的微生物、病毒或实验物质。
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实验操作符合高级生物安全级别的要求,避免风险扩散。
四、实验室安全措施1. 实验室环境控制:a. 实验室内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环境,以保证生物实验顺利进行。
b. 清洁实验室工作台面、操作台、设备和仪器,以确保无尘、无菌的工作区域。
c.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可用性。
2. 个人防护措施:a. 所有在实验室内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b. 长发人员应将头发整理并束起,避免接触到实验中的物质。
c. 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喝、化妆或者戴手表等饰品。
3. 生物安全操作规程:a. 在进行生物实验前,应仔细阅读并熟悉实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生物安全级别的要求。
b. 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实验操作,避免操作失误和事故发生。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6项最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检验科为确保检验科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
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2)二、试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4)三、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6)四、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9)五、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11)六、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2)七、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制度 (13)八、实验室各类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5)九、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21)十、实验活动管理制度 (25)十一、实验室紧急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7)十二、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33)十三、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 (34)十四、实验室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程序 (35)十五、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43)十六、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45)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有效防止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在收集、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露或扩散,引起相关人员的感染或环境的污染,特制订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实验室与感染性有接触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感染性材料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制度内容1、收集标本的容器最好为塑料制品,质地坚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无泄露,在容器外部不应有残留物。
2、设有接受标本的房间或空间。
3、接受标本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做好标准隔离。
标本的内层要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并准备好消毒剂。
4、废弃的标本或培养物经高压灭菌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紧后由专职垃圾收集人员收集后集中处置。
5、损伤性垃圾(如针头)放入锐气盒内。
6、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清洁消毒工作区。
7、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内生物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实验室周围环境的安全和稳定,提高实验室生物实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指定为进行生物实验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实验室、实验室动物房、实验田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生物实验的实验室,包括各级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等。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的最高领导,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实验室内的生物实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证实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实验室应有明确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物实验物质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泄漏处理等程序和规范。
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实验物质台帐,对实验物质的来源、用途、数量等信息进行记录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应有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实验物质的监控机制,定期对实验物质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物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实验物质的储存制度,对实验物质进行分类、标识、储存,确保物质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实验物质的使用制度,对实验物质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物质的安全操作。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实验物质的废弃处理制度,对实验物质的废弃进行分类处理,确保物质的环保安全。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实验物质的泄漏处理制度,对实验物质的泄漏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物质的安全防控。
第三章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四条实验室生物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物安全。
第十五条实验室生物实验人员应定期参加生物安全培训,提高生物实验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实验室生物实验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时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实验服、手套、口罩等。
第十七条实验室生物实验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前应了解实验物质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第一篇: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卫生行为, 操作习惯, 使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内容 3.1 吸烟(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3.2 食物、饮料及其它(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3 化妆品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 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3.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 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 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 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 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3.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 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 手套、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 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 则应立即更换。
3.6 鞋在工作区内, 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
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可能是, 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3.7 头发和饰物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 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
头发不得垂肩, 应与离心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3.8 胡须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3.7)的规定。
3.9 洗手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
接触菌种后, 应立即洗手。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一、准入制度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三、健康监护制度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五、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十、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十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⑴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⑵患发热性疾病⑶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⑷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⑸妊娠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合集8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合集8篇)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第1篇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
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显微镜的防霉、剥制标本的防蛀,浸制标本的防冻等工作。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
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第2篇(一)各种仪器、标本、模型都要分类、编号,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标签、实物的统一。
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仪器设备应分科分类存,定位入柜陈列有序。
按仪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以完好状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专室、专橱或地窖保管,专人专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四)对于新添置的精密贵重仪器,要通过学习,弄清性能方可使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跟踪记录卡,以备查。
(五)对仪器和标本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腊叶标本、剥制的鸟类,哺乳动物标本,每年放入适量的卫生球,以防虫蛀。
浸制动植物标本,玻片标本,每年要检查封口,及时补充固定液。
金属品定期涂凡士林。
(六)对不宜用湿布擦的生物模型,应用鸡毛掸拂试,拂试不到的深凹处用橡皮球吹去灰尘。
(完整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完整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操作流程,保障实验室人员及环境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生物实验室操作规范。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实施、监督和检查等内容。
第二章制度的建立第五条实验室应当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 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尤其是生物实验的安全性。
第六条实验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生物实验室的危险性评估和等级划分标准。
第七条实验室应当编制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方案。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实验室应当配备专职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定期组织生物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生物实验室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三章制度的实施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及时向生物实验室相关人员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及时更新,确保操作规程符合实验室实际。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定期组织生物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生物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测和监控机制,定期检测、监控实验室环境、设备和人员。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评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十九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实验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等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钥匙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并经常检查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完好。
发现问题实验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员,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化学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7、实验时,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起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
实验员要认真查收。
9、学生实验时,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件的处理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实验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
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事先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六、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氮气、氧气等)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
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
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
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
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
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应急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2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应穿工作服,必要时需带防护眼镜。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实验室,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
二、组织管理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实验室主任应具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计划,组织实施生物安全措施,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处理生物安全事故等。
三、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 实验室应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控制措施。
3. 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风险档案,记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相关信息。
四、生物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室人员了解生物安全知识,掌握生物安全操作技能。
2. 实验室应要求新进人员在上岗前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生物安全培训证书。
3.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生物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实验室人员对生物安全的重视程度。
五、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实验室应制定详细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遵循生物安全规定。
2. 实验室应要求实验室人员在操作前仔细阅读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
3. 实验室应定期对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更新,确保其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
六、生物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1. 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确保在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轻事故影响。
2. 实验室应要求实验室人员在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停止操作,保护现场,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3. 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事故档案,记录生物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并定期对生物安全事故进行总结分析。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6项最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安全、生物材料的安全使用和处理,以及防止实验室工作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性。
2. 安全责任和管理机构2.1 安全责任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包括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实验室成员遵守相关规定。
实验室成员也需意识到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并积极配合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
2.2 管理机构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改进。
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成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 实验室区域划分和标识3.1 区域划分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活动的不同,将实验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级别,并确保实验区域之间有明确的界限。
3.2 区域标识设立明显的标识,对各个实验区域进行标识,以提醒实验室成员注意不同区域的生物安全级别。
4. 实验室设施和装备4.1 实验室设施实验室应具备适当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并能提供充足的氧气供应。
实验室也应具备适当的电力和水源供应,并有相应的应急措施。
4.2 实验室装备实验室应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眼镜、实验服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实验室还需要适当的灭火设备和应急处理设备。
5. 生物安全等级和操作规程5.1 生物安全等级根据生物危害程度,将实验室工作划分为不同的生物安全等级,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5.2 操作规程针对不同的生物安全等级,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包括实验操作步骤、个人防护要求、废弃物处理等。
6. 生物材料的管理6.1 生物材料的采购和储存采购生物材料时,应选择合法的供应商,并确保采购到的生物材料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储存生物材料时,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并确保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
6.2 生物材料的使用和处理使用生物材料时,应按照相应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注意个人防护。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生物实验研究的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医疗机构实验室等。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风险控制、科学管理”的原则,促进实验室生物实验工作的安全、规范和高效进行。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种植检疫总局、农业部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生物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划分相应的职责。
第六条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实验室生物实验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能够进行追溯和查找。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原则第九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十条实验室生物实验涉及到较高的风险,实验室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生物危害,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制度规定等,确保生物实验工作安全可控。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当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管理和监测,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评估,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装备和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定期进行体检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实验管理、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应对生物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室环境的安全,防止生物危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实验室生物实验研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二章生物实验室的分类第四条实验室按照对生物危害的程度进行分类,分为四级实验室。
其中,一级实验室适用于低危生物的操作研究,四级实验室适用于高危生物的操作研究。
第五条各级实验室的布局、设备、管理要求不同,但都要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章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第六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管理培训,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
第八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着装符合实验室要求,并按照规定戴好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章生物实验室设备管理第九条实验室设备应当按照标准要求选用,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条实验室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操作规程,禁止私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实验室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生产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和妥善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处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废物不泄漏或造成污染。
第六章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第十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明确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第十五条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应当按照预先设定的应急预案进行,保障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环境的安全。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评审第十六条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应当由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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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一、准入制度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三、健康监护制度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五、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十、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十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⑴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⑵患发热性疾病⑶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⑷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⑸妊娠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部备案。
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围适用于实验室的各种检验仪器。
三、职责1、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自己的工作。
2、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四、制度要求1、实验室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
实验室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实验室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
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
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
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实验区冰箱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先进行消毒处理健康医疗监护制度健康医疗监护制度一、目的规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二、围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制度要求(一)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实验室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二)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1、实验室人员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应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2、实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
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实验室负责人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三)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部/实验室负责人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
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部/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生物安全委员会指派专家组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
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部/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实验室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容的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