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软件升级及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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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软件升级及常见问题解答
一、升级通知
省局对开票软件的功能进行了较大完善,发布了最新程序v3.03版,已安装使用的纳税人请下载补丁“开票软件升级程序(3.03版)”进行升级,新用户请直接下载“浙江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完整安装版(3.03版)”进行安装。下载地址:(杭州财税网站)首页:在线服务-资料下载-软件下载。
补丁升级:需把补丁安装到原软件安装文件夹下(软件默认文件夹名为:ZJDSFPKP),如路径选择正确安装过程中就会提示“是否覆盖原文件”。不得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否则会造成原有数据丢失。
正确的升级方法如下:
(1)关闭地税开票软件;
(2)右键点击桌面上“普通发票开票软件”,进入开票软件的快捷方式,然后点击属性;
(3)在目标里面把\Bin前面的全部复制(\Bin不复制,一般为C:\Program Files\ZJDSFPKP);
(4)升级补丁打开,第一步点接受,第二步在“目标文件夹”内把地址粘贴过去,注意上一步复制的时候可能把最前面的双引号也复制进来了,一定要把双引号删掉,一般盘符开头如C:\、D:\、E:\开头才是正确的;
(5)点击下一步,然后提示是否覆盖,点击”全部选是”,完成升级。
注意:升级的用户升级完成后必须重新导入模板数据,使用如下操作对软件中已有的发票模板进行更新,才能正确使用:
●点击“系统管理”->“导入模板数据”菜单。
●在“模板类型”的下拉列表中选择原来已导入过的发票模板。
●将“开票模板”的复选框打上勾(只有在第一次导入该模板时需同时选中“打印模板”,升级后重新导入该模板不需要选择“打印模板”,否则会把原已调整好的打印位置打乱)。
●点击“导入模板数据”按钮,直至出现“导入成功”消息框。
今后如每次软件升级,也需按照以上步骤重新导入相应的模板数据,进行模板更新后升级程序才生效。
目前自动升级功能未开通,请纳税人留意杭州财税网站或省地税局网站,如有新版本会及时公告,纳税人按上述过程进行升级操作。
二、新版本更新的主要内容
V3.03版修正了以前较多的问题,并完善了一些功能,主要有:
1、增加了“重复上传”功能,在“数据管理-发票使用情况导出”页面选择“重复上传”,可对以前已上传过的数据进行再次上传,主要针对纳税人已上传,但税务局端没有收到发票信息,纳税人可再次进行上传。
2、为所有的发票都增加备注字段。
3、将单价的小数点保留位数扩展到了四位。
4、为适应不同的网络环境,在“系统管理”->“系统设置”增加“通讯
设置”按钮,系统默认选项为“电信宽带用户”即中国电信宽带用户,如果是“杭州网通”用户,请选择第二项“杭州网通用户”,除中国电信和杭州网通以外的用户(包括浙江网通),请选择“其它用户”。
5、自动可以适应以前的任何版本,可以顺利地升级到3.03版。
6、能通过“打印设置-打印高级设置”对所有票版字体进行大小设置并保存,现有字体均为9号字体。
7、在开票时一张发票如果有两个以上项目栏金额,能自动合计总金额。
8、填写付款方名称时允许有字母、空格及特殊字符。
9、在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代理业)发票的三个模板(7074406、7074407、7074409)中支持企业有多个开户银行。在开票时企业如果修改了开户银行,系统会将开户银行及账号自动保存,在下次开票可以通过下拉框进行选择。另外,企业也可以通过“系统管理”->“纳税人信息设置”中的“开户银行”按钮对开户银行进行维护。由于修改了相应的发票模板,因此如果要启用本功能,需在重新“导入模板数据”才能生效。
三、开票软件常见问题解答。
1、升级以后有些问题还是存在,怎么回事?
答:每次软件升级后都必须重新导入模板数据,升级程序才有效。具体升级方式见上述“升级通知”。
2、如何查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数据上传的天数要求?
答:在“系统管理——纳税人信息设置”中有“上传时间间隔”一栏,
后面显示的天数即为税务机关要求上传的时间天数,如显示7表示最长每隔7天需要进行数据上传,否则无法继续开票;显示0表示实时上传,即开一张发票上传一次数据(点击发票打印就会自动上传);如显示“无限制”,表示纳税人需在下一次到办税大厅缴销发票前将开票数据上传。
3、如何通过网络上传数据?
答:杭州市用户使用网络上传发票明细数据,在连接因特网的情况下点击“数据管理——发票使用情况导出”,必须选中最下方“直接上传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输入本单位网税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确定即可。
4、有重复上传功能吗?如果纳税人已将数据通过网络上传,税务局端没有收到或只收到部分数据,可以进行重复上传吗?
答:现在软件有重复上传功能,在“数据管理——发票使用情况导出”中选中“重复上传”,可按日期或按发票号码段对数据再次上传,重复次数不受限制。
5、按日期导出的起始日期无法修改,怎么办?
答:系统默认按日期导出,起始日期默认为上一次导出的日期开始,如要修改起始日期,可先点击“按发票号码段导出”再点击“按日期导出”,就可以修改起始日期了。
6、上传操作时提示“指定区间内没有发票数据导出”,怎么办?
答:说明数据已经通过网络上传或已导出到本地电脑上,如果需要再次上传数据,只要选中“数据管理——发票使用情况导出”中的“重
复上传”功能就可以将数据再次通过网络上传。
7、已通过网络上传的发票能作废吗?
答:已通过网络上传的发票不能进行作废操作,否则该条作废信息不能再通过网络上传,会出现如图错误提示,不管是否使用“重复上传”功能都无法再将该作废信息上传,因此对已上传的发票只能开具红字。
8、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交通运输业)、通用机打发票(其他交通运输业)、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代理服务业3联)、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代理服务业4联)四种发票的模板怎么找不到?
答:这四种新版发票是由原很多种发票合并起来的,因此模板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