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

合集下载

房屋产权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产权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产权是如何规定的所有权⼈对⾃⼰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有权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益物权⼈、担保物权⼈⾏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的权益。

我国公民获得房屋产权的⽅式,可以是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等各种⽅式的,房屋产权对于公民来说,应该属于⼀⽣当中最重要的。

因此房屋产权的问题⾃然也在我国的《》当中,通过了相关⽴法来进⾏保护,针对房屋产权引发纠纷的情况下,当事是如何规定的?房屋产权是如何规定的⼈可以先⾏了解⼀下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如何规定的?有关的规定,《民法典》(⾃2021年1⽉1⽇起施⾏)主要有以下⼋条:第⼆百四⼗条,所有权⼈对⾃⼰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百四⼗⼀条,所有权⼈有权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益物权和。

⽤益物权⼈、担保物权⼈⾏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的权益。

第⼆百七⼗⼀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百七⼗⼆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百七⼗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转让。

第⼆百七⼗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致同意。

第⼆百⼋⼗⼀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于电梯、屋顶、外墙、⽆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的筹集、使⽤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发生争议如何确权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发生争议如何确权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发⽣争议如何确权在现实⽣产中房屋权属争议是经常产⽣的,特别是农村房屋权属争议,发⽣房屋权属争议后,就需要解决房屋权益争议纠纷,确定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发⽣争议怎样确权?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发⽣争议如何确权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以⽣争议的,当事⼈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三⼗三条【物权纠纷解决⽅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百三⼗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争议的,利害关系⼈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房屋产权取得⽅式有哪些1、购买取得购买是⼈们取得产权的⼀种主要形式。

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续是否齐全,卖房⼈是否有合法⾝份;第⼆应与卖房⼈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式、价款、付款⽅式、双⽅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续。

2、建设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定的资⾦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通过建设⽽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应注意建设⽤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应注意有关⼿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项、规划、开⼯等⼿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

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有问题,则建设者不⼀定能取得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式是指原产权⼈通过赠予⾏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

在办理房屋赠予⼿续时,赠予⼈与受赠⼈应签订书⾯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续。

但如果赠予⼈为了逃避其应履⾏的法定义务⽽将⾃⼰的房屋赠予他⼈时,如果利害关系⼈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为⽆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房屋产权归属

房屋产权归属

房屋产权归属房屋产权归属是指一套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问题。

在房地产交易中,正确确定房屋产权归属非常重要,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保护和产权纠纷解决等方面。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介绍房屋产权归属的相关内容。

一、法定产权归属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的法定所有权归属于土地使用权人。

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房屋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土地使用权人。

二、购房合同的产权约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产权归属是关键的内容之一。

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房屋的产权归属,明确买方在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后,房屋的所有权将转移给买方。

购房合同应当由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以确保产权归属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房屋登记簿的产权记录房屋登记簿是记录房屋所有权的重要依据。

买卖合同完成后,买方应当及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确认房屋新的产权归属。

房屋登记簿上的产权记录是法律有效的证明,可以保障买方的房屋所有权。

四、共有产权的特殊情况在某些情况下,一套房屋可能存在多个共有人。

共有产权指的是多个人共同享有某一财产的所有权。

共有产权的存在需要明确各方的权益份额和权利义务。

共有产权的归属可以通过协商、遗嘱或法院裁决等方式确定。

五、房屋产权归属的转移与变更除了购房合同的产权转移外,房屋产权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转移和变更。

例如,继承、遗赠、赠与等方式可以将房屋产权转移给他人。

这些转移和变更产权的行为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确保产权归属的合法性。

六、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房屋产权纠纷是指在房屋产权归属方面发生的争议或矛盾。

当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产权的归属。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判决将具有法律效力,维护合法产权人的权益。

总结:房屋产权归属是一个涉及法定原则、合同约定、登记记录和法律途径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

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

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

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在⽣活中会遇到⼀些骗⼦,这些骗⼦打着买房的旗号进⾏⼀房多买,甚⾄房⼦是不是他的还另说,那么房⼦的所有权应该怎样确定呢,⼀房多卖的⾏为是否属于诈骗⾏为呢,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何⼈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呢?⾸先合同⽆效,该合同的买受⼈当然不能取得标的房屋的所有权,这是⾮常明确的。

问题是,可以认定为⽆效的合同仅有以上所述两种情况,在实践中,⼤多数⼀房多卖的情况,或是由于开发商的欺诈,或是由于开发商销控混乱,造成不同的售楼⼈员卖出了同⼀套房屋⽽形成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上合同并不属于⽆效合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

如果买受⼈以开发商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当然很好处理,但如果数个买受⼈均要求履⾏合同,那么,在数个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到底何⼈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呢?对此我国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地使⽤权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就“⼀房多卖”的处理原则为:⼟地使⽤权⼈作为转让⽅就同⼀出让⼟地使⽤权订⽴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均要求履⾏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已经办理⼟地使⽤权变更登记⼿续的受让⽅,请求转让⽅履⾏交付⼟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持;(⼆)均未办理⼟地使⽤权变更登记⼿续,已先⾏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地的受让⽅请求转让⽅履⾏⼟地使⽤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持;(三)均未办理⼟地使⽤权变更登记⼿续,⼜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地,先⾏⽀付⼟地转让款的受让⽅请求转让⽅履⾏交付⼟地和办理⼟地使⽤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持;(四)合同均未履⾏,依法成⽴在先的合同受让⽅请求履⾏合同的,应予⽀持。

⼆、⼀房多卖该如何处理?⼀房多卖中争议商品房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处理原则是:(⼀)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续的买受⼈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持(⼆)数个买受⼈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续的,⽀持已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买受⼈的房屋所有权要求(三)既未办理产权登记,⼜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已先⾏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的房屋权属要求应得到⽀持(四)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续和合同备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先⾏⽀付房屋价款的买受⼈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持(五)如果上诉情况均未发⽣,则签约在先的买受⼈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该得到⽀持只有确定了商品房所有权之后,才能知道该商品房是归谁所有的。

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如何规定?

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如何规定?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如何规定?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但是随着法律逐渐完善,总会有法律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

那么,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365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但是随着法律逐渐完善,总会有法律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

那么,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365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

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

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房子谁出钱买就是谁的吗

房子谁出钱买就是谁的吗

房子谁出钱买就是谁的吗房子谁出钱买就是谁的吗1、房子谁出钱买不一定就是谁的,房屋产权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屋进行登记时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

2、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

3、不动产权人也是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人,不动产权属证书上面记载的名字是房屋所有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吗婚后不一定是谁付的首付房产就归谁。

婚后买房,如无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共同分割;如果未付首付的一方同意该房产给付首付的一方,本人只要相应的房款的价值补偿的,则该房产归付首付的那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子抵押贷款利率多少1、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3.65%;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3%(按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定)。

2、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以财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还,财产所有权的转让即告结束,设置抵押的目的,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

房屋买卖协议中的产权归属

房屋买卖协议中的产权归属

房屋买卖协议中的产权归属房屋买卖是人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环,房屋买卖协议作为买卖双方约定权益交换的重要法律文件,在产权归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探讨房屋买卖协议中的产权归属问题。

一、产权归属的定义与重要性产权归属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的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产权归属的明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经济意义。

它关乎买卖双方的权益保护和合法权力的行使,也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交易顺利进行。

二、常见的产权归属方式在房屋买卖协议中,产权归属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约定,常见的有全权归属、部分归属和暂时归属等。

下面我们将对这些方式进行具体解释。

1. 全权归属:房屋买卖协议中明确约定买方一次性支付全款并完成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立即归属于买方。

2. 部分归属:根据具体协议约定,买方支付部分款项后,房屋使用权立即归属于买方,直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成,房屋所有权才完全归属于买方。

3. 暂时归属:卖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暂时保留房屋的使用权,直至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后,房屋所有权才归属于买方。

三、产权归属的影响因素1. 贷款方式:对于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买方,产权归属往往需要与贷款期限相适应,以保证银行在贷款期限内拥有担保物权。

2. 法律规定: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买卖协议中的产权归属方式,买卖双方需依法遵守。

3. 双方协商: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协议中对产权归属方式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四、产权归属在房屋买卖中的意义1. 保障权益:产权归属的明确可以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

2. 合法拥有权:产权归属的明确使买方能够合法拥有房屋,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3. 稳定交易环境:产权归属的明确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吸引更多的购房者和投资者。

五、产权归属的履行与变更在房屋买卖协议中确定的产权归属方式应当被认真履行,卖方应确保在收到全部房款后,按照约定及时过户,将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买方。

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确认如何进行

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确认如何进行

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确认如何进⾏房屋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对房屋享有占有、使⽤、收益、处分的权利。

房屋所有⼈可以出售房屋,也可以出租房屋或者设⽴居住权,那么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确认怎样进⾏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确认如何进⾏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就是房屋的所有权⼈,要确定房屋所有⼈,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不动产物权的设⽴、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未经登记,不发⽣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百⼀⼗⼋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房屋产权纠纷的证据收集在诉讼中,为了增加胜诉的⼏率,当事⼈要积极的收集证据⽀持⾃⼰的诉讼请求,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是尽量提供证据的原始证件,如果使⽤复印件的话证明⼒就不如原件。

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时⼈需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个⽅⾯:1、房屋产权凭证。

房屋产权凭证⽤以证明⾃⼰对争议的房产享受所有权。

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额、票据等。

7、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

8、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未经登记,不发⽣效⼒。

所以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谁就是房屋的所有⼈。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房屋买卖中如何约定房屋权属证明

房屋买卖中如何约定房屋权属证明

房屋买卖中如何约定房屋权属证明在房屋买卖交易中,房屋权属证明的约定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不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保障,还可能影响到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可能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投资,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务必对房屋权属证明的相关约定有清晰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房屋权属证明。

简单来说,房屋权属证明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律文件。

常见的房屋权属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等。

这些证书上记载了房屋的基本信息,如坐落位置、面积、产权人等,是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在房屋买卖中,对于房屋权属证明的约定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证明的提供卖方应当在合同中承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

这意味着卖方需要向买方出示原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并确保其没有任何涂改、伪造或其他瑕疵。

同时,卖方还应当提供相关的产权查询证明,以证明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为了确保卖方能够按时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的提供时间。

例如,在签订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卖方必须将房屋权属证明交付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如中介机构)。

如果卖方未能按时提供,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

二、证明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卖方所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必须是真实、合法的。

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房屋权属证明存在虚假或违法的情况,卖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这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房屋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为了保障买方的权益,买方可以在合同中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来源证明,如原始购房合同、完税证明等。

同时,买方也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房屋权属证明进行核实和审查。

三、证明的变更与过户在房屋买卖交易中,通常需要将房屋的权属从卖方变更到买方名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过户的时间、流程和责任。

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很多⼈认为,判断房屋产权归谁所有的⽅法很简单,只要看看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可以了,实际上这是⼤错特错的。

房产证上写谁其实不重要,房产所有权的最⾼效⼒来⾃房产登记。

房屋权属只有依法实⾏登记,才能获得产权。

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

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

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为变更时进⾏的登记。

购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记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才算真正获得了房屋所有权。

⼈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致,若不⼀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这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名字是你的,但若房⼦没有经过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是别⼈的,那房⼦依然不归你所有。

为了防⽌意外和纠纷的发⽣,购房者买房之后应尽快向房地产所在地规划国⼟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件,进⾏房地产转移登记。

《民法典》第⼆百⼀⼗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百⼀⼗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致;记载不⼀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百⼀⼗⼋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百⼀⼗九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合理使⽤】利害关系⼈不得公开、⾮法使⽤权利⼈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百⼆⼗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利害关系⼈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书⾯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房产新规定法律常识: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房产新规定如下:1、夫妻离异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房子就归谁。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已经废止,房子归属问题取决于购买房子的时间、方式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怎么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租赁土地上建房租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在租赁土地上建房租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在租赁⼟地上建房租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租赁的⼟地是可以在上⾯修建房屋的,但是在租赁的房屋上⾯修建房屋是有⼀定的条件的,那么在租赁⼟地上建房租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应该怎么认定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在租赁⼟地上建房租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在租赁⼟地上建房租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承租⽅。

依照租赁⼟地所在的⼟地市场来划分,⼟地租赁可分为国有⼟地租赁与⼟地使⽤权的出租。

前者属于⼟地租赁⼀级⼟地市场,后者属于⼆级或三级⼟地市场。

原则上,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前⼟地租赁市场只有这两种⽅式,但是在实务操作中,经常出现经济组织直接承租农村集体⼟地或者国家划拨⽤地的情况,为了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及风险,下⽂也将对这种情况进⾏扼要讨论。

本⽂将以我公司为承租⼈,分三个部分三种情况讨论“租赁⼟地上建房的房屋所有权问题”。

第⼀部分将讨论我公司直接租赁国有⼟地使⽤权的情形,第⼆部分讨论我公司承租他⼈之⼟地使⽤权,第三部分讨论我公司租赁农村集体⼟地使⽤权或划拨国有⼟地使⽤权的情形。

国有⼟地租赁即国有⼟地使⽤权的租赁。

它作为国有⼟地有偿使⽤⽅式之⼀《⼟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得到确定,具体指:“国家将国有⼟地出租给使⽤者使⽤,由使⽤者与县级以上⼈民政府⾏政主管部门签订⼀定年期的⼟地租赁合同,并⽀付租⾦的⾏为”。

国有⼟地租赁所要解决的特定问题主要是城市⼤量原有⾏政划拨⽤地如何扩⼤到有偿使⽤的范围,多⽤于原划拨⽤地发⽣⼟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地⽤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的情形。

公司通过租赁国有⼟地使⽤权的⽅式开展业务,可以省去如今买地的重⾦投⼊,在期限上也⽐买地灵活,可以为公司的投资降低不少风险。

在这种⼟地租赁形式下,国家当然拥有⼟地所有权,⼟地使⽤者即承租⼈直接从国家即出租⼈⼿中租赁国有⼟地使⽤权,依法取得⼟地的占有、使⽤、收益及部分处分权(在城市⽤地1注意:国有⼟地租赁市场上的⼟地不仅仅包括原有的国有⼟地,还包括由政府征收或征⽤农村集体⽤地⽽将其转为国有的⼟地。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房屋产权如何确认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房屋产权如何确认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房屋产权如何确认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确认租赁房屋的产权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这不仅关系到租赁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还能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避免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对房屋所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简单来说,就是证明这套房子归谁所有。

那么,在租赁房屋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常见的途径来确认房屋产权:一、查看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最直接、最权威的证明文件。

租客在看房时,可以要求房东出示房屋产权证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要仔细核对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面积、所有人姓名等信息是否与实际租赁的房屋相符。

同时,还要留意产权证的真伪,可以通过观察证书的纸张质量、印刷清晰度、防伪标识等方面进行初步判断。

如果对产权证的真实性存在疑虑,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或查询。

二、向房产管理部门查询除了查看产权证,租客还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一般来说,各地的房产管理部门都设有专门的窗口或网站,提供房屋产权信息的查询服务。

租客可以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和租赁房屋的地址等信息,前往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查询。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获取到更加准确和权威的房屋产权信息。

三、查看相关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有些情况下,房东可能还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但可能有购房合同或协议等文件。

这些文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房东对房屋的所有权。

租客可以要求查看这些文件,并核实合同或协议中的房屋信息、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等内容。

四、询问物业公司或邻居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的房屋情况有一定的了解,租客可以向物业公司咨询租赁房屋的产权情况。

此外,向周边的邻居打听也可能获取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获取的信息可能不够准确和权威,只能作为辅助参考。

五、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现在有一些房产信息查询的网络平台,租客可以输入租赁房屋的地址等关键信息,尝试获取相关的产权信息。

但同样需要注意,网络平台上的信息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情况,不能完全依赖。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产权归属与所有权确认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产权归属与所有权确认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产权归属与所有权确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确定房屋产权归属与所有权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双方必须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产权归属与所有权确认的相关问题。

一、产权归属核实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买卖双方需要核实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

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

这些文件是产权归属的重要证明,确保了买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在核实产权归属时,买方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查询,以确认房屋的真实产权情况。

这一步骤有助于避免买方陷入产权纠纷或合法权益受损的风险。

二、房屋所有权确认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重要一项是房屋所有权的确认。

卖方作为房屋的所有人,需要确保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在合同中,卖方应明确表示自己是合法的房屋所有人,并且有权出售该房屋。

为了保证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等。

买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卖方应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产权归属与所有权的变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除了明确现有的产权归属与所有权确认外,还需要考虑到产权归属与所有权的变更情况。

比如,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查封、转让等情况,买方必须在合同中与卖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相关的证明文件。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有关房屋变更情况的证明文件,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相应的赔偿。

总结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文书,其中对于房屋产权归属与所有权的确认至关重要。

买卖双方必须在签署合同之前核实产权归属情况,并明确房屋的所有权。

同时,在考虑到产权变更情况时,双方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过程需要谨慎对待,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律师或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交易。

房屋合同中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详解

房屋合同中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详解

房屋合同中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详解在购房过程中,签订房屋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房屋合同中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是其中一个关键方面。

本文旨在详细解析房屋合同中的产权归属以及转让规定。

一、产权归属根据我国《物权法》,产权是指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房屋合同中,产权归属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哪个当事人。

通常情况下,产权归属于购房人,即购房人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在房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产权归属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和资格证明合同中应注明购房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并且购房人应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这样可以确保产权归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房屋的归属证明房屋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该房屋的归属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这些证明文件是房屋归属的重要凭证。

3. 产权归属责任的承担合同应明确约定产权归属责任的承担方,一般情况下是购房人。

购房人在成为房屋所有人后,应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缴纳相关的税费和物业费等。

二、产权转让规定产权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由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

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产权的转让方式、条件和手续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产权转让规定:1. 条件与手续合同应明确规定产权转让的条件和手续,例如,是否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是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是否需要支付转让税费等。

这些规定可以确保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转让费用购房合同中可以约定产权转让时的费用责任。

一般情况下,购房人承担产权转让的费用,包括过户费、维修基金等。

此外,还需要明确约定是否需要支付转让税费,以及如何分担相关费用。

3. 产权转让的限制合同中可以约定产权转让的限制条件,如是否需要经过原房屋所有人同意、是否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这些限制条件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并确保产权的合法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产权归属和转让规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签订房屋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操作。

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一、引言房屋产权归属是指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权利,涉及到个人和单位对房屋的权益确认和保护。

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房屋产权归属受到法律规定和保护。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产权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主要内容。

二、房屋所有权的获取方式1. 继承方式: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即通过继承人继承房屋产权。

2. 购买方式:购房是一种常见的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通过购买合法拥有房屋产权的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买卖合同转移。

3. 赠与方式: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赠与获得,即房屋所有者无偿将房屋产权赠与他人。

4. 直接取得方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房屋产权可以直接归属于特定的个人或者单位。

三、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律保护1. 房屋产权登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所有房屋的产权都需要进行登记,在登记簿中确认产权人和权利状况。

房屋产权登记是保护产权归属的基础,确保产权的明确和可追溯。

2.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人可以获得不动产权证书,作为证明其所有权的法定依据。

不动产权证书是法律保护房屋产权的有效凭证。

3. 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如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同时,房屋所有人也有相应的义务,如对房屋的维修和保养责任。

4. 保护房屋产权的法律途径:当房屋产权受到侵权或者争议时,产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例如提起诉讼、请求仲裁等。

四、房屋产权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1. 房屋管理条例:该法规定了房屋所有权的获取、转让、继承、赠与、登记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房屋产权的归属和转移程序。

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内容和程序,确保产权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购房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

4.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关系,明确了房屋建设、使用和转让的相关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产权归属及共有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产权归属及共有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产权归属及共有方式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产权归属及共有方式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产权归属决定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而共有方式则规定了多个共有人之间的权益关系。

本文将重点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产权归属及共有方式,并分析其影响。

一、产权归属房屋买卖合同中,产权的归属是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房屋的产权可以分为个人所有和夫妻共有两种情况。

1. 个人所有个人所有是指房屋完全归属于某一方个人,包括单身人士、离异人士以及在婚姻关系中通过婚前财产约定或遗赠获得房屋的一方。

在个人所有情况下,该方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可以自由处置。

2. 夫妻共有夫妻共有是指房屋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共同出资购买和共同居住。

(1)共同出资购买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约定共有份额,一般是默认各自享有平等的产权份额。

例如,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未在合同中约定产权份额,则按照默认规定,房屋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每人拥有50%的产权份额。

(2)共同居住夫妻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但另一方长期居住,形成了夫妻共用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并且在买卖合同中通常约定了夫妻共有的份额。

例如,有些夫妻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产权份额为60%归夫方所有,40%归妻方所有。

二、共有方式在夫妻共有和其他多个共有人的情况下,共有方式的规定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各方权益的确定。

1. 平等共有平等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拥有相等的权益,共享房屋所有权。

在夫妻共有中,默认为平等共有的情况。

2.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根据各方出资或约定的份额,确定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比例。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房屋归属比例,例如前述例子中的60%和40%。

3. 特殊共有特殊共有是指对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进行细分的方式。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约定某一方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或收益权,而其他共有人只拥有部分权益。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法”)确定了新婚姻制度下房屋归属条款。

一、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
中经营的生活必需品、日用品、服装、器具、厨房用品和未加工原材料等财产,不包括因
工作结余而供家用的财产,也不包括因专业经营而供家用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四条:夫妻独立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
后依法独立取得、分别拥有的财产,包括劳动报酬、工作结余、个人经营所得以及娶妻、
男方给付给女方额外婚费、礼金、婚房及维持家庭生活之用的其他财产。

四、有关房屋归属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八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使用,其中不能分割
的部分除外,在婚姻关系终止后由双方共同拥有。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产权归属确认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产权归属确认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产权归属确认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产权归属确认是一个关键的法律程序。

产权归属确认意味着房屋买卖双方将确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确保买方能够合法享有其购买的房屋产权,并且保护卖方的权益。

本文将通过介绍产权归属确认的意义、程序和注意事项来详细解析这一重要的法律程序。

一、产权归属确认的意义在房屋买卖交易中,确认产权归属是非常重要的。

产权归属确认意味着买卖双方在交易完成后,能够得到相关法律文件的认可和保护,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准确确认产权归属之前,买卖双方无法对房屋进行合法的转让、租赁或抵押等操作。

因此,产权归属确认对于房屋买卖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产权归属确认的程序产权归属确认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合同签订: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易前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的基本信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日期等重要条款。

2. 合同备案: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需要将合同备案到相关部门。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合同的虚假和无效。

3. 产权登记:产权登记是指将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律程序。

买卖双方需携带相应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等)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以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交易款项支付:买卖双方在产权登记完成后,买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

卖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的产权正式转移到买方名下。

5. 产权归属确认:产权归属确认是指当双方完成前述步骤后,买方获得房屋产权的正式确认。

通常由相关部门出具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明,以确认房屋产权的转移。

三、产权归属确认的注意事项虽然产权归属确认是确保房屋买卖交易合法性的重要环节,但在实践中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1. 合同条款明确: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房屋的确切位置、面积、权属证明等重要信息,避免产生纠纷。

2. 认证合法性:买方和卖方均需核查各自的证件和权属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关于房屋所有权纠纷的答辩状

关于房屋所有权纠纷的答辩状

关于房屋所有权纠纷的答辩状答辩人:[你的名字]案号:[案号]原告:[原告姓名]被告:[你的姓名]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你的身份证号码],住址为[你的住址]。

我特此对原告提出的关于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做出如下答辩:一、关于纠纷的背景和事实[在这一部分呈现案件的背景和事实,包括涉及的房屋、相关交易和协议等。

使用清晰明了的语言和逻辑,阐明被告在该纠纷中的立场。

]二、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1. 房屋登记权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通过房屋的登记来确认的。

被告在本案中提供了相关有效的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购房发票等文件,证明了房屋的合法购买。

被告依法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房屋过户所需的所有材料,证明了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归属。

2. 无违法行为证据被告自购房之日起一直合法居住于该房屋,并按时缴纳了相关税费及维护费用。

同时,被告在房屋保养维护、装修及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从未有过任何违规行为。

这进一步证明了被告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具有合法性及合理性。

三、关于原告主张的不当之处1. 主张的缺乏证据原告未能提供与我方房屋所有权归属相冲突的有效证据,也未能提供能够证明其拥有合法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文件。

据我了解,原告对于该房屋仅有一纸未经认定的凭证,无法证明其拥有合法购房权利及所有权。

2. 主张的不合理性原告在起诉中主张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宣称被告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了该房屋。

然而,被告从购房开始至今,一直合法居住于该房屋,并全面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与义务。

如原告主张的合法性成立,将给被告带来严重的不公与损失。

同时,一人一房政策的背景下,原告尚未提供与该房屋无关的住房信息,进一步证明了原告主张的不合理性。

四、请求法庭的判决1. 确认被告对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2. 驳回原告针对被告的房屋所有权提起的所有诉讼要求。

3. 原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及相关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

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

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

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

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此外,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设定权利质权的只有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和知识产权与一般债权这三种权利。

特点:
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

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3、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

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4、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5、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

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6、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二、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
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

大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烦恼也变得越来越多,身边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棘手,相信经过小编的讲解,你对于“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律伴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律伴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