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与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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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品广告的规范

姓名

年级班级

学号

专业

长沙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13年5 月

摘要

规范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其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是两部专门针对食品广告的行业规章。前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2月公布施行,1998年12月修订;后者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公布施行。

ABSTRAC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food advertising mainly has:"advertisemen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dvertising Management Ordinance", "advertising management rules",the "Interim Provisions"on food advertising, "Interim Provisions"health food advertising review:one,"food advertisements issued Provisional Regulations"and"health food Ads review of Interim Provisions",is the two special food advertising industry regulations.The former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in 1996promulgated in December1998,revised in December;the latter by the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promulgated in 2005.

目录

中文摘要 (2)

英文摘要 (2)

1. 食品广告的一般规范

1.1食品广告违法案例 (3)

1.2食品广告管理办法 (3)

2. 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

2.1保健食品广告申请人的资格和证明要求…………(×)

2.2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程序…………………………(×)

2.3保健食品广告的重审、复审和撤审………………(×)

3.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具体规定

3.1保健食品广告禁止出现以下情形…………………(×)

3.2保健食品中必须标明的内容………………………(×)

3.3保健食品违法案例…………………………………(×)

4. 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影响

4.1食品安全在社会上的影响…………………………(×)

4.2对食品安全的建议…………………………………(×)

一、食品广告的一般规范

在这四类食品广告中,除了保健食品广告,其他三类食品广告的发布都不需要事前审查。在广告监管实践中,保健食品广告一向是广告监管的重点。在重点学习保健食品广告规范之前,先了解所有食品广告都必须遵守的一般规范。

(1)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2)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3)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4)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5)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生产批文应当在广告中同时发布。

(6)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7)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该食品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分或者特殊营养成分。

1.案例

2011年9月22日,哈尔滨市邮政局香坊天鹅所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老鼎丰故乡珍礼月饼礼盒、老鼎丰尊贵诚礼月饼礼盒、米旗明月思乡月饼礼盒、米旗金秋福礼月饼礼盒,截至案发违法所得共计5748.18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处以没收尚未销售违法产品、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阳太沃”变身“阳澄湖”

2011年9月14日至27日期间,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先锋路分店以“阳澄湖大闸蟹”的名义销售从上海阳太淳实业有限公司购进的“阳太沃”牌大闸蟹,误导了消费者。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反不正

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的处罚。

超市水果蜜饯不合格

2011年10月,哈尔滨世纪联华顾乡超市从哈尔滨南极食品批发市场购进老林果源番茄仔、绿葡萄干、小甘薯、胃康蜜杏进行销售。上述4种食品经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鉴定为不合格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2.食品广告管理办法

《食品广告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和卫生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食品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食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食品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者是地(市)级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

第五条申请发布食品广告,必须持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食品广告证明》(式样附后);未有该证明的,不得发布广告。

第六条申请办理《食品广告证明》,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二)卫生许可证;(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四)必须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还应当附有批准证明。

第七条经营进口食品的企业发布进口食品广告,应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办理《食品广告证明》;国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委托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发布食品广告应向其广告代理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办理《食品广告证明》。在办理上述《食品广告证明》时,应当提交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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