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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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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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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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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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场所(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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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设施(共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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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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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管理(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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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制度(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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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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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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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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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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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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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场所(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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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设施(共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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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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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管理(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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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制度(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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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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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
评分表S C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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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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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姓名(签名)单位职务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组长核组员查组组员成员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核查记录”栏目中。

录在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过现场核查: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85%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 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符合规定要求。

3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1 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

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各类污染源难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01.1 厂区要求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

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符合规定要求。

3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显。

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 1 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不彻底。

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厂区布局不合理,或者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隔,0或者存在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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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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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核查组成员姓名(签名)单位职务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组长组员组员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1厂区要求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符合规定要求。

3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

1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

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显。

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符合规定要求。

3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不彻底。

1厂区布局不合理,或者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隔,或者存在交叉污染。

3.厂区道路应当采用硬质材料铺设,厂区无扬尘或积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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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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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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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场所(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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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设施(共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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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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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管理(共9分)页脚内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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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制度(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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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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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精品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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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

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

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

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

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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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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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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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场所(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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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设施(共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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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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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管理(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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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制度(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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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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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二、设备设施(共33分)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四、人员管理(共9分)五、管理制度(共24分)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附件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核查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申请人名称)进行了现场核查,结果如下:一、现场核查结论(一)现场核查正常开展,经综合评价,本次现场核查的结论是:(二)因申请人的下列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本次现场核查的结论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不配合实施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生产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因申请人的其他主观原因。

(三)因下列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中止现场核查:□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的;□因申请人涉嫌食品安全违法且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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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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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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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要求制定.
.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分)、设备设施(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分)、人员管理(分)、管理制度(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分)等六部分,共个核查项目.
.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地“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地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分且总得分率≥地,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分地;
()核查项目总得分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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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地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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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设施(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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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9
8 / 19
9 / 19
10 / 19
11 / 19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分)
12 / 19
四、人员管理(共分)
13 / 19
14 / 19
五、管理制度(共分)
1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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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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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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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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