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指导
《法律逻辑学》考试说明与期末复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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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考试说明与期末复习指导一、考试说明1、基本情况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占总成绩的80%,作业占20%。
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在答题纸上回答。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班主任通知为准2、考试题型●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例:(1)在三段论的第三格中,中项M在大前提中处于项的位置,在小前提中处于项的位置。
正确答案主主(2)在下列三段论形式中填入适当的符号,使之成一个有效的三段论形式:M I PM()SS()P正确答案 A(3)根据简单规范模态判断间的对当关系,禁止P与允许非P之间具有关系;必须P与允许非P之间是关系。
正确答案差等矛盾●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例:(1)“p要么q”与“p并且q”这两个判断形式,它们含有()。
A.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逻辑变项B.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逻辑变项C.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逻辑变项D.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逻辑变项正确答案:C(2)下列对概念的限制中,正确的是()。
A.把“民法”限制为“法律” B.把“犯罪”限制为“故意犯罪”C.把“法院”限制为“法官” D.把“中国”限制为“北京”正确答案:B●多选题(二个或两个以上是正确的。
共10题,每题2分)例:(1)以“一个有效的三段论,或其大前提是全称的,或其小前提是全称的”为一前提进行选言推理,则其另一前提可以是()。
A.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是全称的 B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不是全称的C.这个三段论的小前提是全称的 D这个三段论的小前提不是全称的正确答案:BD(2)下列各组概念中,具有属种关系的是()。
A.“法院”和“审判庭” B.“联合国”和“中国”C.“法院”和“司法机关” D.“法律”和“刑法”正确答案:CD●图示题:(共8分,每题4分)例:(1)请用欧拉图表示下列概念外廷之间的关系:A、法院B、法官C、律师D、中共党员正确答案:DABC●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42分)例:(1)运用性质判断对当关系或判断变形直接推理,从“有的被告是罪犯”能否推出以下结论?为什么?1.有的罪犯是被告2.并非所有被告不是罪犯3.有的非被告不是罪犯答:已知判断“有的被告罪犯”的逻辑形式是SIP,(1)、(2)、(3)三个判断的逻辑形式分别为PIS、SEP、SOP。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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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I.“历史上先后产生的国家冇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国家,无论何种类型的国家都是阶级专政的工具。
”这儿个判断对“国家”这个概念是()来说明的。
A.仅从内涵方面B.仅从外延方面C.先从内涵,再从外延方面D.先从外延,再从内涵方面2•概念与语词的关系是()。
A.所有的语词都是农达概念B.所有的语词都不表达概念C .所有的概念都要通过语词来表达D .有的概念不通过语词来表达3.“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中“民”这个概念属于()。
A.集合概念B.非集合概念C.普遍概念D.负概念4.“冇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判断的主项是()。
A.单独概念B.普遍概念C.集合概念D.负概念5.在“知识分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和“大学教师是知识分子”这两个判断中,“知识分子”这个概念()。
A.都是集合概念B.都是非集合概念C.前者是集合概念,后者是非集合概念D.前者是非集合概念,后者是集合概念。
6.如果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并且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 ;那么,a与b这两个概念具有()关系。
A.全异B.全同C.交义D.真包含7.当“所有S是P”与“有的S是P”均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关系。
A.全同关系B.全异关系C.交叉关系 D •真包含关系8.“物理学就是研究物理的科学”作为定义,犯了()的逻辑错误。
A.定义过宽B.定义过窄C.同语反复D.循环定义9.“圆是平面上的点对一个中心保持相等距离运动所形成的封闭的曲线”作为定义,属于()。
A.语词定义B.发生定义C.功用定义D.关系定义10.“犯罪不是合法行为”作为定义,犯了()的逻辑错误。
A.定义过宽B.定义过窄C.定义用否定联顶D.以比喻代定义II.下列各组概念依据箭头所示的推演关系,属于正常限制的有()。
A.思维形式一推理一演绎推理B.判断一简单判断一复合判断C .概念一集合概念一非集合概念 D.三角形一锐角三角形一等角三角形12.在性质判断中,决定判断形式的是()。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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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指导2005年秋法律逻辑学是注册视听生法学专业(专科)的省开选修课。
课程主教材采用姜成林主编的,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文字教材《普通逻辑学》(修订版),是考核的主要依据。
同时还配有相应的学习指导书,内容包括各章练习题和综合练习题等,同学们复习时,应结合这些练习进行。
期末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考试题型及分数比例是单项选择题(32%)、图示题(20%)、分析题(48%)。
考核的重点是对逻辑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下面对各章的复习重点作一概要介绍:第一章引论重点掌握:1、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2、什么是逻辑常项和变项?第二章概念重点掌握:1、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2、概念有哪些种类?3、概念的外延之间有哪些关系?4、定义和划分的规则是什么?违反定义或划分的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5、怎样对概念进行概括或限制?第三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重点掌握:1、判断的两个逻辑特征是什么?它的种类有哪些?2、性质判断的结构、种类及其逻辑形式是什么?3、性质判断的主、谓项的周延情况如何?4、性质判断的真假情况如何判定?同素材的A、E、I、O四种判断间的对当关系怎样?5、推理由几部分组成?它的种类有哪些?6、性质判断直接推理的种类有哪些?各种性质判断直接推理的逻辑形式及推理规则是什么?第四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重点掌握:1、三段论推理有哪些规则?违反这些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第五章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重点掌握:1、联言判断的断定情况、逻辑形式、真值表怎样?联言推理的有效式有几种?2、相容选言判断、不相容选言判断的断定情况、逻辑形式、真值表怎样?3、相容选言推理、不相容选言推理的逻辑形式、推理规则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4、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断定情况、逻辑形式、真值表怎样?第六章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重点掌握:1、充分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必要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充要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的逻辑形式、推理规则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2、各种负判断的等值判断的逻辑形式及其等值推理。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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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一、选择题。
1、直系亲属是指和当事人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和配偶。
上述语句中,对直系亲属这个词项来说 A. 明确了内涵,但没有明确外延 B. 没有明确内涵,但明确了外延 C. 明确了内涵,并且明确了外延 D. 没有明确内涵,并且没有明确外延2、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活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以及家庭等各方面的关系。
上述语句中,对于社会关系这个词项来说 A. 明确了内涵,但没有明确外延 B. 没有明确内涵,但明确了外延 C. 明确了内涵,并且明确了外延 D. 没有明确内涵,并且没有明确外延3、“人贵有自知之明”中的“人”是在意义上使用的。
A. 集合词项 B. 非集合词项4、“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困难吗?”中的“中国人”是在意义上使用的。
A. 集合词项B. 非集合词项5、通过减少词项的内涵以扩大词项的外延的逻辑方法是。
A. 概括 B. 限制 C. 定义 D. 划分6、通过增加词项的内涵以缩小词项的外延的逻辑方法是。
A. 概括 B. 限制 C. 定义 D. 划分7、“法律”与“刑法”,这两个词项是。
A. 交叉关系 B. 属种关系 C. 矛盾关系 D. 反对关系8、“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这两个词项是。
A. 交叉关系 B. 属种关系 C. 矛盾关系 D. 反对关系9、相同素材的两个命题不可同真但可同假时,其关系是。
A. 矛盾关系 B. 反对关系 C. 差等关系 D. 下反对关系10、相同素材的两个命题不可同假但可同真时,其关系是。
A. 矛盾关系 B. 反对关系 C. 差等关系 D. 下反对关系11、“所有错误都可避免”和“有的错误不可避免”,这两个命题。
A. 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B. 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C. 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D. 可以同真,也可以同假12、“有的法律是国际法。
电大法律学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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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律学期末复习资料介绍本文档为电大法律学科的期末复资料,旨在帮助学生们更好地复法律知识,为考试做好准备。
复内容1. 法律基础知识:回顾法律基本原理、法律体系、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点。
2. 民法相关知识:重点复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法相关的重要法律条文和案例,理解其适用原则和要点。
3. 刑法相关知识:重点关注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和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复典型案例以深化理解。
4. 行政法相关知识:复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等内容,加强对行政法规范的理解。
5.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知识:掌握劳动关系的基本规则、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重要法律条文和案例。
6. 其他重要法律知识:依据教材内容,对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复。
复方法1. 建立系统性框架:根据教材和讲义内容,建立起系统化的复框架,确保全面复每个知识点。
2. 制定复计划:合理安排每天的复时间,按照复框架有条不紊地进行复。
3. 复重点和难点:重点复各个法律学科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加强对核心概念和原则的理解。
4. 做题和解析:进行相关的法律题目练,分析解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5. 查漏补缺:在复过程中发现不足和遗漏的知识点,及时查找相关资料进行补充。
复注意事项1. 关注最新动态:关注法律界的最新动态、重要判例和法律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复重点。
2. 理清逻辑思路:在复过程中,要理清各个法律学科之间的逻辑联系和法律条文的适用关系。
3. 定期回顾总结:定期进行知识点的回顾和总结,加深对法律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希望以上复习资料能够帮助到大家,祝大家顺利通过电大法律学科的期末考试!。
G481-电大-考试-法律逻辑学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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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考试大纲徐琳《法律逻辑学》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的省开选修课。
课程主教材采用姜成林主编的,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文字教材《普通逻辑学》(修订版),是考核的主要依据。
同时还配有相应的学习指导书,内容包括各章练习题和综合练习题等,同学们复习时,应结合这些练习进行。
第三、四、五、六、七章、十章是重点章。
期末考试采取开卷形式。
考试题型是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图示概念之间关系、分析题。
重在考核同学们对逻辑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分析能力。
第一章引论重点掌握:什么是逻辑常项和变项?逻辑常项和变项是思维逻辑形式的两个组成部分。
要懂得分析一个逻辑形式中哪些是常项,哪些是变项。
这是进行逻辑分析的基础。
第二章概念重点掌握: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
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的反映,回答“是什么?”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回答“有哪些?”(一个或多个,可用圆圈表示)。
内涵和外延是概念这章的中心。
2、概念的种类要懂得辨别一个概念是单独概念或普遍概念,集合概念或非集合概念,正概念或负概念。
3、概念的外延之间的关系要求能用欧拉图表示一组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4、定义和划分的规则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它的规则有四条(P40—42),要熟记,并懂得用来分析一个定义是否正确。
划分是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注意:⑴只有普遍概念的外延才需要通过划分的方法加以明确。
⑵划分≠分解,划分的母项和子项之间的关系是属种关系。
划分的规则有三条(P47),要熟记,并懂得用来分析一个划分是否正确。
5、概念的概括或限制限制和概括的逻辑根据是属种概念之间的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即概念的内涵越少,其外延越大;概念的内涵越多,其外延越小)。
概括和限制的规则:⑴必须在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推演。
⑵单独概念不能限制,哲学范畴不能概括。
要懂得根据规则分析实例。
第三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重点掌握:1、性质判断的种类及其逻辑形式性质判断按照质和量的结合,可分为六种形式:要求能够分析实例。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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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1.法律推理的基本形式:法律推理包括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两种形式。
形式推理是通过逻辑演绎,从前提中得出结论,例如,如果所有人都是有血有肉的,那么人也是有血有肉的。
实质推理是通过加入与案例相关的事实和价值判断,从而得出结论,例如,如果一个人盗窃了他人的财物,那么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2.推理的逻辑结构:推理逻辑结构包括前提、中间环节和结论三个部分。
前提是推理的基础,中间环节是推理的过程,结论是推理的结果。
在法律逻辑学中,前提通常包括法律规则、事实和价值判断。
中间环节主要是通过逻辑推理的方法来到结论。
3.法律推理的规则:法律推理的规则包括一般性推理规则和特殊性推理规则。
一般性推理规则包括分类、归纳、假设、演绎等;特殊性推理规则包括案例比较和法条解释等。
掌握这些规则对于正确进行法律推理至关重要。
4. Fallacies(谬误):在法律逻辑学中,常常会出现错误的推理和论证。
了解和识别这些谬误对于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逻辑学是非常重要的。
常见的谬误有假设性谬误、循环论证、毫无根据的陈述、过度推理等。
5.法律论证的结构:在法律逻辑学中,论证是推理的一种形式。
论证的结构包括法律论点、支持论据和反驳论据。
法律论点是所要证明的结论,支持论据是用来支持论点的事实或证据,反驳论据是为了驳斥对方的论点而提出的反对意见。
论证的结构应当合乎逻辑,并且可被证据所支持。
6.法律推理的实际应用:法律逻辑学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正确应用法律。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当的推理方法和规则。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需要根据法律规则和案件事实来推理犯罪行为的存在和证据的可信性。
在民事案件中,需要根据法律规则和证据来推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是法律逻辑学复习的要点,希望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
同时,还需要通过大量的练习和案例分析来巩固和应用所学知识。
祝你学习顺利!。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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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离不开逻辑,逻辑是法学的基础。
无论立法、司法、法治的实现,还是法学研究、法律教学都离不开逻辑。
理性思维与非理性思维的最根本区别是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
思维逻辑性,就是思维活动遵循逻辑规律,正确地运用概念、恰当地做出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论证。
在法治社会中,违反逻辑的法律必将导致法律体系混乱,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
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律应更集中体现人类的理性,体现理性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是人类理性最重要的支柱性学科之一。
2、逻辑也要借助于法律的推动得以发展。
逻辑的诞生,除了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所产生的推动力外,雅典城邦民主制度造就的辩论风气(如议会辩论、法庭辩论等),特别是辩论中对谬误的驳斥和对有效论证的追求,为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
课程内容第一章引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三章命题(一) ——简单命题第四章命题(二) ——复合命题第五章规范命题及推理(自学)第六章演绎推理(一) ——简单命题推理第七章演绎推理(二) ——复合命题推理第八章归纳推理第九章类比推理第十章假说与侦查假说(自学)第十一章论证(自学)第十二章逻辑学基本规律(自学)第一章引论本章要求:明确法律逻辑学的定义、法律逻辑学研究的对象第一节逻辑学及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一、“逻辑”一词的含义1、“逻辑”一词的来源由英文Logic音译过来的,它导源于希腊文λoyos(逻各斯)。
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性等。
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把“逻各斯”看作是“顷刻也不能离开的那个东西”,“是指导一切的东西”。
古罗马更多的用“论辩术”(dialectica)表示逻辑科学。
日本学者把“逻辑”思想译为“论理学”。
中国学者把研究论辩的学问(逻辑)称为“名学”、“辩学”、“理则学”等; 17世纪明末李之藻与葡萄牙传教士合作,将葡萄牙大学逻辑讲义《亚里士多德论辩学概论》译为《名理探》; 19世纪末20世纪初近代思想家严复把“Logic”音译为“逻辑”,但他把英国逻辑学家穆勒的《逻辑体系:归纳与演绎》译为《穆勒名学》,仍用“名学”代替“逻辑”命名其书籍。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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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第一章看法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看法的内涵:就是凝集于看法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余对象、因此能够同其余对象差别开来的根本特点。
2、看法的外延 : 就是拥有该看法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看法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看法的分类:1)依据看法外延反应的对象数目的不一样,看法分为独自看法和一般看法。
独自看法: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的看法。
一般看法: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量多个对象的看法2)依据看法外延指称的对象能否由若干个同样个体聚合而成的会合体,分为会合看法与非会合看法。
会合体:是指由若干个同样个体聚合而成的集体。
3)依据看法表现形式的不一样,分为简单看法与复合看法。
4)简单看法:就是不可以对之加以分解的看法。
复合看法: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看法联合而成的看法。
看法的其余分类*依据看法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仍是依靠于实体二展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看法与属性看法。
*依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拥有某种性质为特点还是以缺少某种性质为特点,分为正看法与负看法*空看法:是反应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看法(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看法所反应的所有事物所构成的类。
4、看法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一样看法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能否完好同样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真包括于关系:就是指一个看法的所有外延与另一个看法的部格外延同样的关系(种属关系)。
3)真包括关系:就是指一个看法的部格外延与另一个看法的所有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
* 外延大的看法— - 属看法外延小的看法— - 种看法 4)交错关系 5)全异关系* 矛盾关系:假如两个拥有全异关系的看法A、B,都真包括于属看法 C,并且 A、 B 两个看法的外延之和,恰巧等于其属看法 C 的所有外延,则 A、 B 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电大《法学概论》期末复习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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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期末复习指导,一、课程说明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在中央电人总教学计划中,法学概论是非法律专业的选修课。
一般开设在第4学期,5个学分,课内学时90,采用而授辅导,属省管课程。
本课程所采用的主教材为《法学概论》,卢修敏主编,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为2010年修订版。
二、考试说明(一)考试方式木课程的考核采取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作业是形成性考核册,由省电人统一卬发。
平时作业按百分制计。
平时作业的成绩计入总成绩,即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木课程期末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试题分为难、中、易三个等级,分别占卷面总成绩的25%、33%、40%。
考卷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考核范围本课程的考核范用是主教材所涵盖的内容,具体见本指导所附复习要点。
(三)题型及分数比例。
木课程考试试卷采川的题型包括:填空题、不定项选择趣、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共五种题型。
各种题型的具体形式、难度及所占分数比例可参阅后而所附模拟试题。
三、各章复习要点第一章法学总论要点提示:1•法的定义与特征2.法的耍索3.法的渊源与法的效力4.法的作用5.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要素6.法律责任的概念7.法的运行环节(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和法律适用)8.法与政策的区别、法与道徳的区别第二章宪法要点提示:1•宪法的概念及特征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3.金国人大的性质和职权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5我国的国体与政体第三章民法要点提示:1.民法的调整对象2.民法的基木原则3.民事权利、义务的分类4.民事法律事实5.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耍件与例外6.公民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案例分析)7.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案例分析)&合伙的概念9.法人的概念、特征10.法律行为11.代理的概念、特征与种类、无权代理及其后果12.物权的概念、物权法的基木原则、物权的效力13.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继受取得)14.债的概念及发生的根据第四章合同法要点提示:1.合同的概念、一般条款2.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承诺)3.合同的主体资格3.格式条款(案例分析)4.代位权与撤销权第五章知识产权法要点提示:不作考试要求。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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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什么是概念及其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特有属性(本质属性)来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概念是思维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
概念的形成和存在必须依赖于语词,每一概念都是同与它相应的语词一起形成,并用语词把它确定下来、巩固起来和表达出来的。
2.掌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概念和语词有密切联系概念通过语词(或词组)来表达,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区别:主要表现在:(一) 概念是对思维对象的反映,是思维形式;而语词是表达思维对象的声音、符号或笔划,是概念的物质外壳。
(二) 概念没有民族性;而语词具有民族性。
(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同一个概念,如果不是这样,就无法交流。
)(三) 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
有四种情况: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在现代汉语中,实词表达概念3.明确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4.掌握下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或划分是否正确;划分是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划分是根据某一标准将一个属概念分为若干个同级的种概念的逻辑方法[例1] 根据发生根据的不同,可以将债分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
●从结构上讲,划分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划分的母项、划分的子项和划分的标准。
●划分的母项就是其外延被划分的属概念,如[例1]中的“债”,[例2]中的“民事权利”划分的子项就是从母项中划分出来的各并列的种概念,如[例1]中的“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例2]中的“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
●划分的标准是将一个属概念划分为若干个种概念时所依据的对象的一定属性。
如[例1]中的“债的发生根据”,[例2]中的“民事权利的作用”。
●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为了表达的精练起见,划分的标准可以省略,如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这里就省略了“离婚的方式”这一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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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独词项2、单独词项3、普遍词项3、普遍词项4、肯定词项4、肯定词项5、否定词项5、否定词项第一部分绪论一、名词解释1、逻辑常项1、逻辑常项:是逻辑形式中的含义固定不变的成分。
它指的是事物或事物情况之间的某种逻辑关系。
2、逻辑变项2、逻辑变项:是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它可以表示任一事物或事物情况,没有固定所指。
二、简答题(一)指出下面语句中“逻辑” 一词的含义:1、新生事物不可战胜,而腐朽的东西终究要火亡,这是事物发展的逻辑。
1、指客观事物的规律。
2、逻辑是法学专业学牛的必修课程。
2、指逻辑学。
(二)分析下列语句,其中哪些是逻辑常项?哪些是可以用变项符号表示的部分?1、凡含有黄曲霉素的事物都是致癌物。
1、“凡…都是…”是逻辑常项;“含冇黄曲霉素的事物”和“致癌物”是可以用变项符号表示的部分。
2、如果有法不依,那么有法亦同无法。
2、“如果…那么…”是逻辑常项;“有法不依”和“有法亦同无法”是可以用变项符号表示的部分。
第二部分词项一、名词解释1、词项1、词项:就是作为简单命题构成成分的名称或概念。
是指其外延为某一特定对象的词项。
是指其外延为两个以上对彖的词项。
是不带否定词的词项,它肯定此项所指称的对象具有某种属性。
是带有否定词的词项,它否定词项所指称的对象具有某种属性。
二、简答题(一)指出下列各段话是从内涵方面还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标有横线的词项的1宪法是规定国家性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耍内容的根本大法。
1、从内涵方面来说。
2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从外延方面来说。
3、毒品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人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从外延方面来说的。
(二)指出下列各语句中标有横线的词项外延Z间的关系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人法。
1、全同关系。
2、高级人民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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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指导
逻辑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工具性学科。
从而决定了它特别强调掌握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技巧。
对于一件工具,我们只有了解了它的特点、性能和使用方法,才能很好地使用它。
因此,学逻辑必须首先学好逻辑基础知识。
这就要求大家对教材的内容有所理解和把握,有些还要记熟。
为了学好基础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做到:
第一,正确认识"教学重点"。
所谓"重点"是指,在有限的课时内,相对于其它内容来说,应当有所侧重的、更具有基础性的一些内容。
逻辑学和其它门类的科学一样,是系统的知识,教材各章节内容之间有紧密的联系。
不懂得概念,就学不好判断;不懂得判断就难以理解推理。
因此,学好重点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逻辑学,而要学好逻辑这门科学,就要全面掌握教材的内容,有的学员不了解逻辑学的特殊性,把教学重点当作课程的全部内容,甚至等同为考试重点,只抓重点,不去全面学习,这样肯定不能学好基础知识,考核也必然失误。
第二,不要被具体科学知识方面的问题和某些有争议的内容干扰对逻辑基础知识的学习。
第三,勤于思考,多做练习。
复习时,应仔细分析教材中所举的实例,并认真做好练习,从而提高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按照教材的章节顺序,概括讲一下复习的重点与难点,供各位参考。
第一章引论
1.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什么是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第二章概念
1.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2.概念与语词是什么关系?概念有哪些种类?
3.如何区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4.概念的外延之间有哪些关系?
5.如何区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6.定义和划分的规则是什么?违反定义或划分的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7.怎样对概念进行概括或限制?
第二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
1.判断的两个逻辑特征是什么?
2.简单判断包含几种判断?
3.性质判断由几部分组成?它的种类有哪些?
4.性质判断的主、谓项的周延情况如何?
5.A、E、I、O四种判断之间的对当关系怎样?
6.推理由几部分组成?它的种类有哪些?
7.什么是推理的正确性和逻辑性?
8.性质判断直接推理有哪些种类?
9.各种性质判断直接推理的有效式、逻辑形式及推理规则是什么?
第四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
1. 什么是三段论?它有哪些规则?违反这些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2. 如何分析省略三段论是否正确?怎样将省略三段论予以补充完整?
3. 运用三段论的原理解答某些问题。
4. 什么是关系判断和关系推理?关系的逻辑性质有哪些?
5. 关系判断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有哪些有效形式?
第五章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
1. 什么是联言判断?其逻辑性质、逻辑形式和真值表怎样?
2. 什么是联言推理?它有几种有效形式?
3.什么是相容选言判断?其逻辑性质、逻辑形式和真值表怎样?什么是不相容选言判断?其逻辑性质、逻辑形式和真值表怎样?
4.什么是相容选言推理?其推理规则和有效形式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5.什么是不相容选言推理?其推理规则和有效形式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6.什么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逻辑性质、逻辑形式和真值表怎样?
7.什么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其逻辑性质、逻辑形式和真值表怎样?
8.什么是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其逻辑性质、逻辑形式和真值表怎样?
9.假言易位推理、假言换质推理、假言易位换质推理的逻辑形式是什么?
10.什么是充分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其推理规则和有效形式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11.什么是必要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其推理规则和有效形式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12.什么是充分必要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其推理规则和有效形式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13.什么是假言选言推理?它有几种形式?
14.什么是负判断?什么是负判断的等值判断和等值推理?重点掌握四种负性质判断及其等值推理、六种负复合判断及其等值推理,记清其等值式。
15.综合运用各种逻辑知识解答某些问题。
16.掌握用真值表判定两个复合判断是否等值的方法以及判定一个复合判断推理是否正确的方法。
第七章模态判断及其推理
1. 什么是真值模态判断?它有几种类型?各种真值模态判断的逻辑形式怎样?
2.什么是真值模态判断间的对当关系?根据对当关系进行的真值模态判断直接推理有哪些有效形式?其逻辑形式怎样?
3. 什么是规范模态判断?它有几种类型?各种真值模态判断的逻辑形式怎样?
4.什么是规范模态判断间的对当关系?根据对当关系进行的规范模态判断直接推理有哪些有效形式?其逻辑形式怎样?
第八章归纳推理
1. 什么是归纳推理?它与演绎推理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2. 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3.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与科学归纳推理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4. 什么是概率归纳推理?
5.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是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在运用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第九章类比推理、回溯推理和假说
1.什么是类比推理?运用类比推理应注意什么?
2.什么是回溯推理?
第十章普通逻辑基本规律
1.什么是同一律?其基本内容是什么?违反同一律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
2.什么是不矛盾律?其基本内容是什么?违反不矛盾律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
3.什么是排中律?其基本内容是什么?违反排中律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
4.排中律与不矛盾律所适用的范围有何不同?
第十一章论证
1.什么是论证?它由几部分组成?
2.论证和推理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3.论证的种类有哪些?如何区分?
4.论证的推理规则是什么?违反这些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5.什么是反驳?它由几部分组成?
6.反驳的方法有哪些种类?如何区分?
7.为什么说驳倒了论据和论证方式不等于驳倒了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