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收入问题研究(缩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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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民收入问题研究

农业稳,天下安,而农民收入能否与社会经济同步增长是“稳”的关键。促进农民增收,不仅是我国经济实现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全面建设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甘肃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乡村人口占全省人口的60%以上,农民增收问题已成为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农民收入结构变动,分析与全国农民收入的差距,查找制约甘肃农民增收的因素,促进“三农”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农民收入现状和主要问题

(一)收入现状

1、农民收入增长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民名义收入增长较快。按当年价格计算,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100.93元增长到2012年4506.66元,甘肃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5年间累计增长了44.65倍,在35年间,甘肃农民人均纯收入名义增长速度以二位数增长的有17年,其中有5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

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978-2012)

单位:元、%

虽然甘肃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如果扣除通货膨胀,农民收入增长并非直线上升,期间有跳跃、跌落、缓慢增长和徘徊。以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轨迹来分析,可以把改革开放以来甘肃农民收入增长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1978-1984年为高速增长阶段

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00.93元增长到221.05元,年均增长13.9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增长12.57%。这一时期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农村经济改革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破,粮油棉等大宗商品随市场进行联动,各种市场的建立使商品流通

从“小流通”走向“大流通”,为商品交换提供了便利条件,从而带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2)1985-1993年为停滞增长阶段

农民人均纯收入从 257 元增长到550.83元,年均增长1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增长0.4%。受通货膨胀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在扣除物价影响因素之后实际上涨幅度并不大,个别年份的实际涨幅甚至出现负数。在此期间政府首次提出了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

(3)1994-1998年为恢复性增长阶段

自1994年起农民收入增长步出低谷,开始回升,由1994年的723.73元提高到1998年的1393.05元,年均增长17.7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增长11.44%。受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影响,通胀问题得到有效抑制,各项经济政策开始显现出相应的效应,国民经济在这一阶段整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并由此带动了农民实际收入的提高。

(4)1999-2007年为缓慢增长阶段

农民人均纯收入从 1412.98元增长到2328.92元,年均增长6.4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增长3.51%。这一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是农民收入增幅不高的主要原因。

(5)2008至今为回稳增长阶段

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723.8元增长到4506.66元,年均增长13.4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增长9.43%。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甘肃粮食产量连创新高,加之各项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民收入回稳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

2、农民收入增长结构分析

农民收入结构是指农民收入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农民收入根据来源可以分为三部分: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按来源渠道可分为农业收入(指家庭经营收入中来源于一产的收入)、非农收入(指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农业纯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后剩余的部分)、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三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甘肃农民收入结构在收入增长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二个变化:

(1)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仍然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甘肃省收入构成及贡献份额(一)

单位:%

注:1978-1982年工资性收入基本来自社队工分收入

从上表可以看出,家庭经营纯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二者所占比重1978年为92.75%,到2012年这一比例仍高达86.59%。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由1983年的13.85%提高到2012年39.67%,提高了25.82个百分点,年均上升0.8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不断降低,1983年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民收入的比重为74.09%,到2012年这一比重减少到46.92%,下降27.17个百分点,年均下降0.94个百分点。受一系列惠农政策,特别是补贴和减免政策的影响,转移性收入

和财产性收入由2000年占纯收入的4.33%,上升到2012年的13.41%,上升9.08个百分点。

与农民收入构成所发生的变化相比,农民收入来源对增长贡献的变化则是根本性的。一是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对增长的贡献呈现较大的波动,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1981年、1992年、2006年三年间对收入的贡献份额高达一半左右,而2000年对收入的贡献份额出现了负拉动,份额高达-118.87%。二是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的贡献发生了“稳定的”和“实质的”变化。工资性收入在1985年对农民收入的增长份额还只有17.52%,到1999年则超过了100%,达到了314.85%,在1999-2002年期间贡献份额多在50%以上。家庭经营收入对收入的贡献从总体来看是呈持续下降趋势的,1984年农民收入增长的3/4仍是由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来支撑的,随后便呈现出迅速下降的趋势,到2001年,对农民收入的增长贡献已不到1/10。

(2)非农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甘肃省收入构成及贡献份额(二)

单位:%

从上表可以看出,非农业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由1984年的19.95%增加到2012年的46.82%,平均每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农业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1984年的69.59%,下降到2012年的39.77%,下降29.82个百分点,农业收入下降的幅度基本上等于非农收入增长的幅度。

3、甘肃农民收入区域分析

我省农民收入结构变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区域间除总体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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