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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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施工施工全过程中实现设计意图的主要手段,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必须紧密配合施工,适时准确地进行,以达到指导施工,消灭建筑物中线、水平、方向、位置、尺寸错误等质量事故的目的。

第二条测量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为施工服务、吃苦耐劳的思想,保证质量,完成任务,确保施工需要。

单位领导应积极支持测量工作,在时间、生活、交通等方面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章测量工作组织形式第三条根据项目部承揽施工任务,项目部成立测量队。

第三章测量工作程序第四条交接桩,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应于开工前会同上级主管测量部门及设计单位代表到施工工地共同办理线路测量桩橛交接手续。

一、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交的桩橛有:1.沿线的导线控制桩。

2.永久性水准基点桩及增设的临时性水准基点桩。

3.线路测量诸表。

4.交桩时,各种废桩必须立即销毁。

二、项目部应向队交复测后的桩橛有:1.线路中线百米桩,曲线上的始终点桩,曲线中点桩。

2.永久性水准基点桩及增设的临时性水准基点桩。

3.各类大型建筑物的控制点桩。

4.线路诸表及线路平面图,主要桩位示意图。

第五条复测:接桩后,项目部应组织测量人员对所管区内所有工程按设计交桩资料进行工程复测核对,如发现超出规定误差或其它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采取措施,或提出修正办法,经设计单位代表同意后进行修正。

第六条固桩:复测无误后,进行工程控制桩的测量工作,然后放置护桩,并绘制出测量布置图及护桩图。

第七条施工测量:由项目部及施工队的主管技术人员按分工负责组织,根据复测后的各种控制点桩对管区进行施工测量,其主要内容有:一、测定线路中桩,直线25米,曲线20米,缓和曲线10米钉设一个,补测各种断面加桩。

二、引测临时性水准基点,每座涵洞,大、中、小桥,隧道进、出口,长大挡墙各处,均要引测一个水准基点、尽早设置永久性水准基点。

工程丈量管理制度

工程丈量管理制度

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丈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工程丈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靠、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依法依规,确保丈量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可信。

第六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

第七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循职业道德。

第八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注重团队合作,提高协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工程丈量管理体制第九条建立工程丈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工程丈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设立工程丈量工作专班,由专职人员担任,具体执行丈量任务,负责丈量数据整理、审核和报送。

第十一条成立质量监督委员会,由质量监督员担任,负责对工程丈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建立工程丈量工作档案,存储丈量数据和相关资料,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工程丈量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按照程序严谨、规范,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丈量-审核-报送”三个步骤,确保结果真实可信。

第十五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丈量方法的选择和应用,确保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工作高效完成。

第十七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丈量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工程施工进程顺利。

第四章工程丈量质量保障第十八条严格把关丈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严禁弄虚作假、篡改数据。

第十九条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丈量数据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计算结果正确。

第二十条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对工程丈量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对丈量数据、资料和相关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查阅和追溯便利。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其目的是保障建(构)筑物空间位置及其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以满足建(构)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二条工程测量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规,严格执行相关的测量规范、规定(指南)等技术要求.第三条从事测量工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执业资格;非专业(职)测量工程师不得主持施工控制测量。

第四条测量工作包括:开工前的交接桩、施工复测、施工控制网测量、工序环节中的施工放样、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竣工测量等工作。

第五条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定和标准,并积极推广测量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应用。

第六条控制网平差及其他数据应由两人独立计算,并及时校核。

控制网的平差软件应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或经过业主或设计等相关单位的认可.第七条工程测量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适宜的方法,应优先选择具有闭合条件好的方法,避免误差超限和错误。

使用全站仪数字化测量时,应有误差监控手段。

第八条测量轴线(中线)基点、水准基点应与相邻合同段重叠衔接。

对于由两个以上单位施工的长隧道、地铁、桥梁或相应规模的建筑物,应建立统一的控制网,统一平差,统一坐标系。

第九条特殊、大型、难度大的重点项目应编制《施工测量作业实施细则》、《测量重大方案》或《测量作业指导书》。

第十条测量桩点是指设置在地上和建筑物内的各级控制桩点、施工放样桩点,是测量成果的具体标志,是后续测量与施工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各类测量桩点,尤其是控制桩点应采取措施进行妥善保护:1)在布设测量控制桩点时,应考虑点位的可靠性,避免因施工、外界影响造成桩点的损坏和移动等.桩点、资料交接后,应立即采取效有效措施对桩点进行保护,并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2)各类测量桩点在工程竣工前均应长期保存,若因施工需要移动的,必须取得原测量部门同意,并根据需要以同等精度补测新桩后,方可迁移.3)因各种原因造成桩点被毁、损坏和移动时,不得使用,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原测量部门进行补测,不得擅自补测。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1 总则1。

1为明确子(分)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确保工程测量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测量数据准确、可靠,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办法。

1。

2本办法依据国家和各行业工程测量规范、标准及集团公司《施工技术工作管理办法》制定。

1.3测量工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测量工作双检制、实施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子(分)公司各级技术人员要在执行相关行业测量规范、标准的基础上,认真执行本办法,实现各项测量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 组织机构和人员2。

1子(分)公司均应设立精测队,项目经理部应组建测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2。

2子(分)公司精测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应有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学历相当并具有测量实践经验的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者),测量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中专以上文化(或高中文化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至少配备1名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测量管理工作。

2。

3负责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1—2。

4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2。

5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或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

3 岗位职责和分工3。

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且有2个及以上子(分)公司施工的施工项目,由集团公司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并指定施工单位的精测队进行全管段范围内的精密测量工作,测量完成后提交的测量成果书由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实施.3.2集团公司委托管理的工程项目,由受委托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精测队负责全管段内的精密测量,测量完成后提交的测量成果书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其委托的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实施。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3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3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中,为了规范和统一测量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确定测量工作的管理责任和权限,确保测量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测量基准的确定:确定项目中测量的基准,包括水准基准、平面基准和垂直基准等,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测量方法和仪器的选择:明确不同工程测量任务的方法和仪器的选择标准,根据不同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制定测量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标准和方法,对测量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以支持工程决策。

5. 工程变更和争议处理:制定工程测量变更和争议处理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工程变更和争议的处理有序和公正。

6. 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定工程测量质量控制和检查的标准和方法,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培训和技术支持:制定工程测量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方案,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测量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8. 安全管理:制定工程测量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措施,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

以上内容是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具体制度内容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2)为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

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测量工作,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准确、科学和有效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进行的测量工作,包括土地测量、建筑测量、地理信息测量等方面的工作。

三、组织管理1、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测量工作。

2、建设单位应配备合格的测量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

3、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测量技术和职业道德。

四、测量计划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进度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包括测量内容、测量方法、测量设备和人员配置等。

2、测量计划应经工程总包方和相关单位审核,确保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3、建设单位应根据测量计划及时调配人员和设备,保障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测量流程1、建设单位应按照测量计划组织实施测量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2、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设单位应及时处理测量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测量质量控制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精准度。

3、建设单位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职业素质。

七、测量成果管理1、建设单位应妥善保管测量成果和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2、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工程总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测量成果,并按时参加相关验收工作。

3、建设单位应及时总结和分享测量经验,推动测量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八、责任追究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责任追究机制,对工程测量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失误进行严肃处理。

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测量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

工程公司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公司测量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测量工作,明确公司和项目部职责,保证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2条测量的目的: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主要任务是将设计图纸上建筑物的位置用测量方法精确地设置到地面上,以便作为各项工程建设施工的依据。

第3条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原则:实行多级测量复核制;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的基本原则;按照“从控制到碎部”的工作程序进行测量。

第4条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应遵守国家或行业有效版本测量规范的规定,并应积极稳妥地在测量工作中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

第5条工程测量工作应纳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来保证。

各级测量机构必须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运作,并对测量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各级测量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求.第6条工程测量是建筑施工中不可缺少的生产环节,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单位必须依据承担施工认为的内容和规模以及对测绘资质要求,建立相应的测量机构.各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负责测量制度的建立、落实。

第7 条测量人员的工作是特殊的技术工种,要维持测量队伍稳定。

项目部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或改行。

第二章测量工作职责第8 条为更好地履行公司和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和分工,公司成立测量中心,负责履行公司测量工作职责;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条件成立测量队,负责履行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项目队应根据自身条件设立测量组,负责项目管段内的测量工作。

公司测量任务按公司、项目部、项目队三级测量建制划分。

公司测量中心、项目部测量队、项目队测量组认真遵守测量要求,明确测量任务分工,配备好测量人员和仪器,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内容,严格质量控制,细致做好业务管理和测量仪器管理。

实测实量暂行办法

实测实量暂行办法

实测实量暂行办法为将实测实量工作落实到实处,通过总包单位的全面自检自查,监理单位、甲方单位的督促跟进,以及时发现自身短板,及时纠偏、预控,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具体要求如下:1.落实责任人总分包单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抓本单位实测实量工作的安排、管理。

并对第三方实测实量结果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奖罚;总包单位应明确实测实量组织架构及区域(楼栋)负责人。

制定切实、高效的方案,以端正、负责的态度进行实测管理工作。

2.坚决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鉴于当前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大多来自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不高的现状,整个工程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这一做法,使之成为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一项措施。

有利于加强对工程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以制作样板为依托,扩大到每个单元、每层楼、使每一户都达到样板标准样板,从而满足实测实量对数据、观感、细部节点的要求。

3.数据的测量方法数据测量方法在(附件1:《产品质量实测实量操作指引》)已明确指出,但为避免在测量过程中因方向、角度不同而产生部分位置的数据与第三方实测人员所测数据不同,需严格按照指引中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

同时,要求所有测量数据用粉笔记录上墙,并按要求测量点位进行实测、录入。

4.数据真实性总包所提交数据如任意抽查10组数据,有2组数据有误(误差范围在1mm),要求总包单位立即自行复查整改。

如复查后提交的数据,任意仍抽查10组数据,有2组数据有误(误差范围在1mm),则视为总包故意隐瞒数据偏差的事实,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每次给予5000-50000元罚款。

5.尺寸偏差和观感问题处理5.1.砼结构发现尺寸偏差大于5mm以上的均需局部剔凿或砂浆修补处理;所发现严重麻面、露筋等观感必须处理;5.2.砌筑工程发现尺寸偏差超出合格范围、通缝、整面墙均未勾缝等问题后后该处立即拆除,重新砌筑。

如检查中发现瞎缝、透明缝、断砖等问题,一律现场破除,尤其注意2项节点的要求;5.3.抹灰工程发现尺寸偏差超出合格范围内的该处立即铲除,重新抹灰、刮石膏,处理至合格范围内(注意:房间方正度、顶板水平度、开间进深为历来难以控制项,为确保该项的合格,任何房间抹灰施工放线时发现高于标准5mm以上的,要立即拆除该处位置砌筑或隔墙板,重新砌筑施工)。

桥梁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桥梁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桥梁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桥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规范桥梁工程施工测量工作,提高测量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各类桥梁工程施工测量工作。

二、测量工作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测量工作。

2. 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满足工程设计和技术要求。

3. 优化测量方案,提高测量工作效率,降低测量成本。

4. 强化测量人员培训,提高测量队伍整体素质。

三、测量组织与管理1. 测量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测量队(组)长具体组织实施。

2.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测量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3. 测量队(组)长负责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并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处理。

4.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四、测量准备工作1.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地形图、控制点资料等。

2. 编制测量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包括测量方法、测量设备、人员组织、时间安排等。

3. 测量仪器检定:确保测量仪器设备完好、准确,满足测量精度要求。

4. 建立测量控制系统: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条件,建立合理的测量控制系统,包括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五、测量实施与控制1. 测量人员应按照测量方案进行实地测量,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2. 测量数据应现场及时记录,并由测量队(组)长进行审核、分析、处理。

3. 测量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4. 测量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项目总工程师,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六、测量成果验收与移交1. 测量成果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测量数据满足工程设计和技术要求。

2. 测量成果验收合格后,由测量队(组)长向项目总工程师提交测量成果报告。

3. 项目总工程师对测量成果报告进行审批,批准后进行成果移交,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完整。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测量管理,规范作业流程,统一作业标准,明确人员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有效防范测量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行业颁布的规范章程,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实际可行、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线装修3标项目经理部测量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主要职责:(一)制定本标段测量管理实施细则;(二)编制标段内单位(子单位)工程测量方案并报监理、所在上级公司审批;(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测量,包括车站、区间及其它结构物的定位、护桩设置及日常施工放样工作、测量技术交底、测量资料的填写以及测量复核等;(四)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核及检定;(五)按上级单位要求对测量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六)建立并每月更新测量仪器、测量技术文件、测量人员管理台账;(七)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A)负责管段内工程测量桩点、资料交接;(九)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负责管段内平面、高程控制网点的布设,以及每2个月一次的地面、地下控制网及联系测量复测(如监理、建设单位有明确的更高要求,按监理、建设单位的要求复测频率执行)。

如果复测确认某个控制点发生位移或沉降,应及时对发生位移或沉降的控制点成果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成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十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责精密网控制点及加密网点保护工作;(十二)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十三)配合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十四)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十五)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在国内外从事的各类工程项目测量工作。

三、组织机构1. 项目部成立测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测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下设测量工程师、测量员等成员。

四、测量管理工作内容1. 测量仪器设备管理(1)测量仪器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测量精度。

(2)测量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3)测量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2. 测量方案编制(1)测量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测量方法、测量精度、测量设备等。

(2)测量方案应经测量工程师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 测量实施(1)测量员应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2)测量员应做好测量记录,包括测量时间、测量数据、测量方法等。

(3)测量员应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4. 测量成果管理(1)测量成果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2)测量成果应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成果质量。

(3)测量成果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五、测量质量控制1. 测量质量控制应贯穿于测量工作的全过程。

2. 测量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3. 测量质量控制措施包括:(1)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测量技能。

(2)加强对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和维护,确保测量精度。

(3)严格执行测量方案,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4)加强测量成果的审核、验收,确保成果质量。

六、奖惩1. 对在测量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测量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测量包括接桩测量、控制测量、定期复测、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测量的基本任务是按照测量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依据设计文件,将建筑设施标定于正确位置,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工程项目测量人员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怕艰苦的工作精神,做好施工现场测量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测量要适应科技进步发展的要求,测量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现代测量技术,积极应用测量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不断提高测量技术和水平。

第二章测量机构、人员、职责第六条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部是工程项目测量主管部门,必须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测量工作,项目测量队长享受部门副职待遇。

第七条工程公司组织的项目经理部在施工技术部设一名精通测量工作的人员任测量队长,原则上测量队人员不少于5人,各工程队测量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

第八条集团公司组织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有一名技术干部负责测量工作。

参加施工的工程公司分项目经理部设立测量队,测量队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队应不少于3名测量人员。

第九条测量人员条件1、项目经理部测量队负责人,必须由专科以上学历的测量技术人员(技师或工程师),其余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测量人员中测量专业毕业或熟悉现场工程测量的技术人员(含技师)不少于三分之一。

3、热爱测量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强。

4、吃苦精神强,身体健康。

5、能熟练操作各种测量仪器和进行测量数据的处理。

6、测量人员要具有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十条测量队职责1、掌握工程测量的规范、标准、规定和要求。

2、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同设计单位的桩点交接、控制测量、定期复测、竣工测量、控制桩的保护等。

3、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测量和放样测量等工作。

4、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测量控制桩点的定期复测。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测量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行业颁布的各种规范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接桩、审图、开工复测、施工放样及交底、竣工测量、内业整理和其他规定。

项目工程测量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施工测量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项测量工作应在各级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公司测量工作由施工管理部归口管理。

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

各级测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即将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即将报告本级和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使用的测量程序必须多方严密论证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组织机构(一)测量任务按公司、项目部两级测量建制划分。

(二)测量工作实行各级总工程师负责制。

(三)公司测量工作由公司施工管理部归口管理,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设置测量组或者测量队。

(四)公司施工管理部设专(兼)职人员进行测量管理。

(五)项目部测量组(队)设测量工程师 1 名,测量员人数根据工程任务情况酌定。

(六)项目经理部测量专业工程师要求由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 3 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测量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公司职责范围(一)负责跟踪测量发展方向,贯彻现行标准、规定。

(二)负责制定公司工程测量规定、办法。

(三)参预公司内重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四)掌握公司高精度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性能及使用情况。

建立测量仪器台账,负责公司范围内测量仪器的管理和调配工作,并办理测量设备的审批、购置、报停和报废手续。

(五)负责监督、检查、复核项目部测量工作,指导项目部施工复测、竣工测量工作。

测量管理办法及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管理办法及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管理与复测制度一、总则测量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必要而重要的手段。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测量工作,规范测量管理,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测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项目部。

三、管理机构第一条测量管理组织机构工程测量管理工作由项目工程部归口管理,项目部设测量组、由测量技术负责人(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工作。

测量组由测量工程师、测量技师、测量工组成。

第二条测量组测量人员要求1、项目部测量组定员X人,由测量技术负责人总体负责各项测量工作。

2、测量技术负责人建立测量人员管理台帐,按季度梳理,及时更新。

3、各级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树立为施工服务、吃苦耐劳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测量方案、方法可行,成果精度可靠。

四、与公司、测绘分公司业务对接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工程部应向公司及测绘分公司提报测量申请计划,配合测绘分公司及时按测量方案进行复测。

接收测绘分公司测量成果书面资料,并按照业主、监理单位的报批程序完善报批手续后使用。

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经公司工程部同意后,项目部自行组织测量;100000m3以上的路基或独立土石方工程量的复测工作报请测绘分公司复测,并将复测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五、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及内容第一条测量组工作职责1 参加项目部所辖范围内工程交接桩。

2 参加测绘分公司在本管段内开工前的贯通测量和相关控制测量工作,负责本项目的高程、平面控制网定期复测工作。

3 参加并协助测绘分公司在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各项测量工作。

4 负责所辖管段开工前路基原始断面测量。

5负责本项目部施工管段内各工点临时道路引入线的勘测选线及测量。

6负责本项目部施工管段内各类变更设计的测绘。

7协助地亩人员测绘项目部施工管段内地亩图。

8 负责本项目部各工点的线路贯通测量、竣工测量,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有关测量资料。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测量工作是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因此,科学有效的测量工作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测量工作的筹备、实施、评估等环节,提出一套测量工作管理的实施细则,旨在提高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测量工作的筹备阶段1.明确测量工作目标:在项目开始之前,要明确测量工作的目标,如精确测量地形、确定建筑结构尺寸等。

目标应该明确具体,并与项目整体目标一致。

2.制定项目测量计划: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目标,制定测量计划。

计划中应包括测量方法、工具设备的准备、人员配备等内容。

3.进行前期调研:在正式开始测量之前,进行前期调研,了解测量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情况等因素,以便制定相应的测量方案。

三、测量工作的实施阶段1.合理安排测量时间:根据项目的工期和测量工作的复杂程度,合理安排测量时间。

同时,要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2.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根据不同的测量对象,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如全站仪、测量车等。

同时,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实时调整和优化。

3.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在测量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数据的质量。

如确保测量精度、把控测量误差等。

4.合理分工和协作:根据测量任务的复杂程度,合理分配测量人员,确保团队的协作和高效运作。

四、测量工作的后期处理1.数据分析和处理:测量完成后,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得出相应的测量结果。

同时,要进行数据验证,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编制测量报告:根据测量结果,编制相应的测量报告,包括测量方法、数据分析和处理过程、测量结果等内容。

报告应具备清晰、准确、可读性强的特点。

3.信息共享和交流:在测量报告完成后,要进行信息共享和交流。

可以通过会议、报告发布、交流讨论等形式,与项目团队和相关利益方进行沟通和交流。

4.评估和总结:对测量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评估过程要客观、全面,以促进测量工作的不断提高。

五、测量工作的质量保证1.培训和提升:定期组织测量人员的培训和提升,使其掌握最新的测量技术和方法,并能熟练运用。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制定办法,报上一级审批,供实施。

第四条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

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

第五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

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六条测量成果交接测量队的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绘终产品,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

要做好交接工作。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测量队收到设计文件后,必须于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

各级应立即组织各测量队,进行全线复测,复测过程中,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

复测完成后,即向下一级进行测量资料交接手续。

2.内部控制测量成果的交接及交接方式由组建者完成的控制测量,向下一级参与测量的单位办理控制测量资料移交手续。

交方应备存一份内部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接方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

3.竣工测量成果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时,先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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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测量工作,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测量方面的问题,配合并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同时为了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第三条管理依据《深圳市轨道交通xx号线xxx标施工合同文件》《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及其所遵守的相关规范。

第二章定义轨道公司:深圳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指挥部:中国中铁深圳地铁工程指挥部xxx标经理部:中国中铁深圳市轨道交通xx号线xxx标施工xxx 标经理部,是中国中铁下属参建深圳市轨道交通xx号线项目中铁五局(集团)公司的派出机构。

监理单位:指由轨道公司通过招标选中的本工程的监理单位。

控制测量单位:受深圳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委托,负责深圳市轨道交通xx号线xxx标施工项目全线控制测量的单位。

-5-第三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经理部按照两级三层次对工程测量进行管理,成立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工程部部长组员:工程部主管工程技术副部长、工程师经理部成立相应的测量组织机构,组建精测队并报指挥部备案。

第五条经理部测量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组织对本项目线路进行精密导线网、二等水准点复测工作。

督促作业队将测量成果进行整理并上报控制测量单位审批;二、组织参加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单位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三、对作业队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四、组织本项目竣工测量和成果移交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精测队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本标段内各作业队测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二、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三、参加指挥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复核设计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四、就本标段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测量方案设计,包括控制测量方案、施工测量放样方案等,形成系统化的测量方案,上报指挥部、- 4 -监理单位和控制测量单位;五、负责本标段精密控制网复测、加密和定期的复测工作,并做好与相邻标段的联测工作;六、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七、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八、配合控制测量单位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九、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十、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第七条各作业队测量队主要职责一、配合标段项目经理部精测队做好本标段管段的交接桩、复测、控制点加密、控制测量工作;二、负责本、工点的测量控制点的保护工作;三、按地铁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四、配合监理测量工程师做好施工测量的复核工作和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第四章测量工作组织方式和流程第八条交接桩、复测和桩点加密交接桩工作由指挥部测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经理部精测队负-5-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对口配合业主、设计、监理、控制测量单位实施。

控制网复测按标段为单位,由各标段精测队独立负责,相邻标段进行联测(必须延伸至符合《测规》要求的控制网点)。

控制网点加密由经理部精测队自行组织,方案报指挥部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第九条控制测量控制测量以为单位,由各精测队独立负责,自行组织。

第十条施工放样测量施工放样测量以单位工程划分,由精测队负责管理,各作业队测量组实施。

第十一条资料上报一、控制测量资料上报控制测量资料由各精测队负责整理,报送控制测量单位审核,报指挥部备案。

二、施工放样测量资料上报施工放样测量资料由各作业队测量组负责整理,报送监理单位,并上报标段精测队审核备案。

第五章测量工作基本要求第十二条本项目测量工作严格按照轨道公司下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及其所采用的相关规范执行,同时亦应遵循上级单位的测量管理规定,从严把关。

- 4 -第十三条控制网加密点命名原则为防止加密点点名命名重复,在使用时造成混淆,以距离设计单位所交控制点最近的点名为基础,点名加后缀,如在某个设计控制点附近加密两个点,第一个点名后缀为“-1”,第二个点名后缀为“-2”,依次类推,点名应标识清楚,便于识别和保存。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xxx标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5-附件: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工作管理,明确相关单位在工程测量工作中的责任和要求,确保线路贯通质量及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准确就位,结合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建成后的地铁平面、纵断面线形符合设计要求,隧道结构、建筑群体位置准确,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质量事故。

第三条为了确保地铁测量精度,施工、监理、控制测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配备测量力量,在工程建设期间测量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测量仪器设备的种类、精度和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进行检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认真保管好所在区域内的控制点,谁损坏,谁负责,由此引起的测量费用由损坏单位支付。

第五条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除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外,应执行以下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16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国家现行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有参与深圳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施工测量主要内容第七条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第八条施工控制测量的主要内容(一)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各级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二)联系测量:地面趋近导线测量、趋近水准测量;通过竖井、斜井、通道的定向测量和传递高程测量以及地下趋近导线测量、趋近水准测量。

(三)地下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导线(或中线)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水准网控制测量;各分段贯通测量;平差地下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各单位工程间的衔接测量;贯通后平差确定地下主控制网的坐标、高程。

(四)铺轨控制基标测量:为线路轨道铺设所布设的基准点测量,重点是控制铺轨基标测设来保证轨道的设计位置和线路参数,同时亦保证行车隧道的限界要求。

第九条细部放样测量的主要内容(一)高架部分桩基、墩、柱位的放样,预制梁的拼装架设(砼梁浇注)及其相关的测量作业。

(二)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和装修工程放样,设备、管网安装工程放样,- 17 -包括暗挖法中的施工导向、初支断面、模板台车就位;盾构法施工时盾构机定位、纠偏和管片的拼装;明挖法施工的基坑围护结构、开挖及隧道结构等施工作业要求而进行的测量工作。

(三)铺轨阶段的加密基标测量:根据铺轨控制基标点进行放样调整确定测量标志点所进行的测量工作。

第十条竣工测量主要包括与线路相关的线路结构竣工测量、线路轨道竣工测量、沿线设备竣工测量以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等。

第十一条其他测量作业是指为工程前期、后期工作,为工程措施服务的测量作业和控制施工影响的地上、地下及周围建筑物的变形观测等测量作业。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要求第十二条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由建设单位、控制测量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个层次进行管理,控制测量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仪器和人员必须有绝对的保证和相对的稳定。

各管理层次分工明确并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独立完成各自测量工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的职责:(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控制测量检测单位,并组织开展工程测量工作。

(二)负责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的全面管理,协调工程参与各方的工作关系。

(三)按合同要求检查控制测量检测单位的人员数量、技术水平、仪器设备情况和测量方案、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审批控制测量检测单位制订的测量方案和方法等。

第十四条控制测量检测单位的主要职责及要求:- 16 -(一)制订全线测量规划、测量方案,负责全线的测量管理、监督工作。

(二)统一全线测量作业标准,维护首级GPS控制网、精密导线网、Ⅱ等水准网的完好和稳定。

(三)对全线各单位工程的衔接进行测量复核;控制全线地下主导线网、主水准网在统一体系下平顺贯通。

(四)负责全线的测量控制技术交底、代表建设单位进行交接桩,及时掌握全线地面、地下控制测量现状和需求情况。

(五)按合同要求及时对施工单位的控制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成果满足规范要求,并对施工单位的测量资料及成果提出审核意见。

(六)检查测量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仪器设备情况和测量方案、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复核全线限界断面、全线总平面、纵断面图纸。

(八)总结推广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经验,分析解决测量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九)完成与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有关的测量任务。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及要求(一)监理单位应委派有工程测量经验的工程师出任测量监理,配备熟悉观测的技术人员或技师, 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测量方案,报控制测量检测单位复审,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编写施工测量监理细则,并于开工前10天报建设单位审批。

(四)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验收。

对施工单位测量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17 -(五)建立测量报表、测量日志及测量报告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整的施工测量档案。

(六)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及本办法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进行控制测量复测,并积极协助控制测量检测单位进行复核。

(七)对相邻工点施工单位的测量衔接问题进行协调。

(八)工程完工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线路断面测量及车站结构净空测量;组织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测量控制桩。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及要求(一)施工单位的测量队应由专业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队的技术力量和人数必须满足工程需要,并报经监理单位审批。

(二)编制施工测量方案,监理单位审核后报控制测量检测单位复审,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多级复核制度,以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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