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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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 If the parties do not intend to deliver the goods across the ship’s rail, CIP term should be used instead.
• 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IP术语。
INCOTERMS 2000
CPT = “Carriage Paid To” + named place (importer country) 运费付至
• 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INCOTERMS 2000
CIF = “Cost, Insurance & Freight”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加运费
• CIF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when the goods pass the ship’s rail in the port of shipment (exporter country)
•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 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 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 CFR requires the Seller to clear the goods for export. • CFR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 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 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 FCA may be used irrespective of the mode of transport. •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
INCOTERMS 2000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边交货

《202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引言第二章术语解释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个国家和地区可能使用不同的术语,导致理解上的差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贸易通则将核心术语进行统一解释,以便在不同地区的贸易活动中能够达成共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1. 运输方式:指货物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运输方式。

常见的运输方式有海运、空运、陆运等。

2. 运输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

3. 出口商:指将货物出口到其他国家的商家或个人。

4. 进口商:指将货物从其他国家进口到本国的商家或个人。

5. 关税:指进口商品需要缴纳的税费,用于保护本国产业和调节贸易。

6. 贸易壁垒:指各种限制进口和出口的政策和措施,如关税、配额等。

7. 国际贸易协定:各国之间达成的关于贸易的协议,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第三章贸易实践指南在国际贸易中,除了常用的术语解释外,还需要遵循一些贸易实践指南,以确保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贸易实践指南:1. 建立合同:在进行贸易活动前,双方应建立正式的合同,明确交易的条件和责任。

2. 商品检验:在货物交付前,双方应对货物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质量和数量要求。

3. 付款方式:双方应商定适合的付款方式,如信用证、托收等。

4. 赔偿事项:在贸易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损失或纠纷,双方应事先商定赔偿方式和责任承担。

5. 争端解决:贸易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应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避免诉讼的长期纠纷。

第四章结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国际贸易提供了统一的理解和指导,有助于各方在贸易活动中避免歧义,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2023年,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本通则在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各国和地区应共同遵守和应用本通则,以促进国际贸易的繁荣和发展。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第一章引言本文档旨在解释和阐明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各类术语,以提供给相关从业人员和研究者参考。

文档将从贸易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和支付等方面细化解释各个术语。

第二章贸易合同术语解释1.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IF是指根据国际贸易常用的贸易术语,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目的港口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运费和保险费用。

附注:________CIF术语为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价格交付术语。

2.FOB(装运港离岸价)FOB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口后,卖方完成交货义务,买方负责运输和承担相关费用。

附注:________FOB术语为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价格交付术语。

3.EXW(工厂交货价)EXW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工厂后,卖方完成交货义务,买方负责运输和承担相关费用。

附注:________EXW术语为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价格交付术语。

第三章货物运输术语解释1.FCL(整箱货物)FCL是指一批货物完全装满一个或多个集装箱的情况。

买方或卖方承担运输和操作整箱货物的责任与费用。

附注:________FCL货物通常需要运输公司提供整箱运输服务。

2.LCL(拼箱货物)LCL是指运输中将多个不同货主的货物放置在同一个集装箱内。

费用和责任由买方或卖方根据协议承担。

附注:________LCL货物通常需要运输公司提供拼箱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r Freight)航空运输是指利用航空公司的服务将货物从一个地点运送到另一个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

航空运输速度快,适用于紧急货物和高值货物。

附注:________航空运输需要考虑航空运费和相关飞行安全要求。

第四章保险术语解释1.货物保险(Marine Insurance)货物保险是指为避免货物损失或损害,由卖方或买方购买的保险,用于保障货物在国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附注:________货物保险的购买应根据货物价值和运输方式进行评估。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引言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重要的经济往来形式,为了保证贸易顺利进行,各国在贸易活动中约定了一些共同的术语。

这些术语被称为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起到统一和规范的作用。

本文将对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进行解释。

二、常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1. 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IF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已经包含在商品价格中。

这表示卖方将承担交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为止。

2. FOB(船上交货)FOB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或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将其提供给买方的费用和风险转移到买方。

买方将负责负载和运输货物的费用。

3. EXW(工厂交货)EXW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准备好并在工厂交货。

买方将负责负载和运输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4. L/C(信用证)L/C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买方通过向银行开出信用证,承诺按照卖方的要求支付货款。

在收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文件后,银行将根据信用证的条款向卖方支付货款。

5. T/T(电汇)T/T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买方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转账给卖方。

这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安全可靠。

6. 关税关税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政府对进口或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

关税的目的可以是保护国内产业、调节商品流动或增加国家收入。

7. 包装包装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对商品进行保护和整理的操作。

合适的包装可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并便于搬运和存储。

8. 商业发票商业发票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是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记录交易内容和价格的文件。

商业发票包括卖方和买方的详细信息,货物描述和数量,价格和付款条款等。

9. 违约违约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能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追究责任或寻求赔偿。

10. 清关清关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在货物进入或离开一个国家时,通过海关的检查和审批过程。

2020年整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doc

2020年整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doc

2020年整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版).do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录前⾔. 1EXW——⼯⼚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指定⽬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指定⽬的地) 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的港或⽬的地) 16DAP——⽬的地交货(……指定⽬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指定⽬的港) 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指定⽬的港) 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通讯运⽤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与卖⽅呈现中⽴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2024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4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的定义1.2 双方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的证明文件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 术语的定义第二条:适用范围2.1 适用通则的版本2.2 不适用通则的情况第三条:订立合同3.1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2 合同的有效要件3.3 合同的订立方式第四条:货物的描述4.1 货物的名称和规格4.2 货物的数量4.3 货物的质量4.4 货物的包装第五条:价格与支付5.1 价格的确定5.2 支付的方式和时间5.3 支付的币种和汇率第六条:交货6.1 交货的方式6.2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6.3 交货的验收第七条:运输7.1 运输方式的选择7.2 运输的时间和路线7.3 运输风险的承担第八条:进出口手续8.1 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8.2 海关税费的支付8.3 进出口手续的完成时间第九条:检验与索赔9.1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9.2 索赔的条件和时效9.3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的定义和处理10.2 违约的赔偿方式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的解决方式11.2 仲裁的地点和机构11.3 仲裁的时效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2.1 合同变更的条件12.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 合同终止的条件13.2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保密条款14.2 法律适用条款14.3 不可抗力条款14.4 合同的翻译和复印件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2 双方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具体包括:[填写双方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名称和编号] 。

1.3 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正本一份;(2)本合同附件一份;(3)双方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或者附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合同适用通则的版本,双方应遵守通则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通用定义1.1货物:指货物、产品、原材料等实物交易对象。

1.2 服务:指提供劳务、咨询、运输等无形交易对象。

1.3运输:指货物或服务的物流运输,包括陆运、水运、航空运输等。

1.4 进口:指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购买货物或服务。

1.5 出口:指向其他国家或地区销售货物或服务。

1.6 购销合同:指买卖双方签订的购销协议。

第二章货物贸易术语解释2.1eXW(离岸价):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妥当放置在指定地点,买方负责一切费用和风险。

2.2 fca(装运地交货):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地点的车辆或承运人,买方负责装卸费用和风险。

2.3 faS(船边交货):卖方将货物交到指定港口船边,买方负责装卸费用和风险。

2.4 fOb(船上交货):卖方将货物交到指定港口船上,买方负责装卸费用和风险。

2.5 cfR(成本加运费):卖方将货物运抵指定港口,负责运费,买方负责卸货费用和风险。

2.6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卖方将货物运抵指定港口,负责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卸货费用和风险。

2.7 cPT(到达运费已付):卖方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承担运费,买方负责卸货费用和风险。

2.8 ciP(到达保险费付):卖方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承担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卸货费用和风险。

2.9 daf(到达边境):卖方将货物运抵指定边境点,承担运费,买方负责卸货费用和风险。

2.10 ddP(到达目的地):卖方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2.11 daT(到达终端):卖方将货物运抵指定终端,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第三章服务贸易术语解释3.1 faS (船边交货):服务商将服务交到指定港口船边,买方负责接收和使用服务。

3.2 fOb (船上交货):服务商将服务交到指定港口船上,买方负责接收和使用服务。

3.3 cfR (成本加运费):服务商将服务运抵指定地点,负责运费,买方负责接收和使用服务。

3.4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服务商将服务运抵指定地点,负责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接收和使用服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目录第一章:引言1.1 简介1.2目的1.3 适用范围第二章:基本概念2.1 国际贸易2.2 贸易术语2.3 解释通则的作用第三章:主要贸易术语3.1eXW(离岸价格)3.2 fca(船上交货)3.3 faS(装运港交货)3.4 fOb(船上交货)3.5 cfR(成本加运费)3.6 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3.7cPT(运费付至)3.8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3.9 daP(到达地交货)3.10dPU(交付到指定地点)3.11 ddP(已到达)第四章:其他贸易术语4.1 分送4.2 联运4.3货物转运4.4 承运人4.5 实际运输人4.6 船东第五章:解释原则与规则5.1 解释原则5.2解释规则第六章:争议解决6.1 协商6.2 仲裁6.3 司法诉讼第七章:中立条款7.1 中立条款的含义7.2 中立条款的作用第八章:其他注意事项8.1法律监管8.2 语言版本8.3 附加条款第九章:附件9.1 附件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范本附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范本附录一:法律名词及注释- eXW(ex Works):离岸价格,是指卖方把货物交到自己指定的交货地点。

-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运到指定港口,并且在货物通过船舶围栏时转移所有权和责任给买方。

-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和运费,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运到指定港口,同时购买保险,并承担运输费用。

- daP(delivered at Place):到达地交货,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货到指定的目的地,但不负责进口清关手续。

- incoterms(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国际贸易术语,是指规范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价格、运输和责任上的权利义务的国际条款。

全文结束。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概述。

该通则最初由国际商会于1936年订⽴发布,以后经多次修订,1990年国际商会以460号⽂件公布的版本,内容已经⼗分完备,适应了现代运输⼯具和电⼦商务的需要。

2000年版本在此基础上作了⼀些⼩的修改之后,重新编排。

修订之处:第⼀,FAS术语由原来的要求买⽅办理出⼝⼿续改为由卖⽅办理出⼝⼿续,这样除了EXWORK以外,所有其他贸易术语中,货物出⼝⼿续都由卖⽅负担。

第⼆,DEG术语中由原来要求买⽅办理进⼝⼿续改为由卖⽅办理进⼝⼿续,这样,除了DDP术语以外的所有术语中进⼝⼿续都由买⽅负担。

Icoterms2000的主要内容是把国际贸易长期形成的13种交易条件以缩写英⽂字母表⽰和排列,并对每种贸易术语中买卖双⽅应承担的义务作了清楚明确的列举,当事⼈采⽤了贸易术语,就意味着把该把该术语表⽰的买卖双⽅的权利义务列⼊合同,这既⽅便了当事⼈之间相互沟通理解所成交的条件,也避免了签约效率低的问题。

使⽤贸易惯例要注意以下问题:第⼀,关于通则适应及效⼒。

通则作为国际商事惯例,本⾝不具备法律效率,如果当事⼈在销售合同中使⽤了有关术语,就被认为把该术语代表的交易条件纳⼊合同。

通则对于该交易条件的规定,是对交易条件含义的唯⼀解释,与合同有同等效⼒。

第⼆,为了便于理解通则的内容,要注意通则对13个贸易术语分类的规律。

基本分类是把13个贸易术语按照卖⽅承担义务⼤⼩分为E 、F、C、D四组,E组卖⽅承担的义务最⼩,F组次之,C组再次之,D组的卖⽅义务最⼤。

另外,通则还把C组术语和F组术语归类为装运合同,买⽅在装运国装运了货物,就完成了交货。

D组术语归类为到货合同,卖⽅要负责把货物运到进⼝国约定的地点,这才完成交货义务。

第三,每⼀贸易术语中,通则都规定了10项权利义务,由买⽅承担或办理,要把握所有的贸易术语中所有的权利义务,是有⼀定的困难,我们不妨先抓主要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了货物交货的时间、地点和风险转移的原则,有助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清晰约 定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的时间和界限,确保双方权益。
术语解释通则在争议解决中的应用
贸易术语与合同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贸易 术语可以作为双方协商和解决争议的依据 。例如,如果合同中选择了FOB术语,那 么卖方有义务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只, 而买方有义务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如果卖 方未履行装货义务,买方可以依据FOB术 语要求卖方承担责任。
行交货。
风险转移
在国际贸易中,风险转移是非 常重要的问题,术语解释通则 明确了买卖双方在交货过程中
的风险转移。
费用划分
不同术语下的费用划分也有所 不同,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划分

术语解释通则的适用范围与限制
适用范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适用于所有的国际贸易合同,无论合同中是否有所规定。
限制
虽然术语解释通则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合同中仍然可以 规定与通则不同的条款和条件。此外,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哪个版本的 通则,则可能会存在争议。
术语解释通则的历史与发展
起源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最早由 国际商会于1936年制定,目
的是为了解决国际贸易中因解 释不同而引起的争议。
发展
自1936年第一版以来,已经进行 了多次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国际 贸易实践的变化和需求。
最新版本
目前最新的版本是Incoterms® 2020,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
更新贸易实践的参考数据
可能会更新贸易实践的参考数据,以反映最新的贸易实践和变化 。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数字化和电子化
01
随着数字化和电子化的发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能会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0修订)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0修订)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0修订)文章属性•【缔约国】•【条约领域】•【公布日期】1990.04.01•【条约类别】•【签订地点】正文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0年4月国际商会第五次修订,同年7月1日生效)序言目的1.本通则的目的是为在对外贸易中最经常使用的贸易术语的解释提供一套国际规则。

这样,在不同国家对这类术语作不同解释的不确定性可以避免,或至少可减至最低程度。

2.合同的当事人往往对他们各自国家里不同的贸易惯例并不一定了解,这样就会发生误解、争议、诉讼,金钱和时间都白白浪费了。

为了补救起见,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出版了一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

这些规则称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1936》,其后又于1953、1967、1976、1980年作了修改和增补,现在的1990年版是为了使这些规则与当前国际贸易的做法相一致。

修订原则3.出版1990年修订本的主要原因是企图使贸易术语与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使用的日益增加相适应。

在当前的1990年版本中,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各种单据(例如商业发票、清关所需的单据或证明已经交货的单据以及运输单据)时,这样做就有了可能。

当卖方必须提供可流通的运输单据(提单)时,就有这种特殊需要,因为提单一般经常用作出售运输过程中货物之用。

在这种情况下,在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信息时,保证买方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与他从卖方那里收到提单时所处的地位一样,就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新的运输技术4.进行修改的另一个理由是由于运输技术的变化,特别是在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和在近海运输中与陆路车辆及铁路车皮相衔接的滚装(Rollon-Rolloff)运输中所采用的货物单位化(Unitisation)所引起的变化。

在1990年的新版本中,“向承运人交货术语(Free Carrier)…指定地点”(FCA)已能适用于各种方式的运输,不管其方式如何或以何种不同方式结合。

因此,在过去版本中所出现的术语,诸如涉及某一特殊运输方式的FOR/FOT和FOB机场交货术语已予删除。

《2022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2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2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2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通则确定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术语以及这些术语的解释和使用原则。

这些术语的目的在于确保商品贸易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护和平衡,以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通则适合于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包括出口、进口、运输、保险、支付等。

第二章商品交易中的术语第一节通用术语第三条在本通则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1.卖方(卖家)是指商品的提供方,即销售商品给买方的一方。

2.买方(买家)是指购买商品的一方。

3.合同是指卖方和买方之间订立的书面或者口头协议。

4.交货是指卖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的行为。

5.货物是指商品或者货物的总称,包括原材料、成品、设备等。

第二节装运和交货术语第四条在商品交易中,涉及到装运和交货的术语如下:1.装船港是指船只装货的起始港口。

2.装运是指将货物装上交通工具(如船、飞机、火车等)并准备运输的行为。

3.交货港是指船只卸货的目的港口。

4.交货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行为。

5.目的港是指最终将货物卸下的港口。

第三节付款和结算术语第五条在商品交易的付款和结算过程中,涉及到的术语如下:1.信用证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发出的支付指示,向卖方保证支付商品所需的款项。

2.汇票是指买方向卖方开出的一种票据,用于支付商品的款项。

3.承兑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允许支付汇票上的金额。

4.电汇是指通过银行电子系统进行转账支付的方式。

5.付款期限是指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截止日期。

第四节保险术语第六条在商品交易中涉及到保险的术语如下:1.保险费是指卖方或者买方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保障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

2.保险单是保险公司向卖方或者买方发放的证明文件,确认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

3.索赔是指当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者损坏时,卖方或者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请求。

4.赔偿是指保险公司对商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金额。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关释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于1936年制订的,命名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 NCOTERMS1936》)。

随后,为适应国际贸易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进行过多次修订和补充,其中,1990年国际商会为使贸易术语能适应日益广泛使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和不断革新的运输技术变化的需要对该通则作了全面的修订。

为使贸易术语更进一步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交易中使用电子讯息的增多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国际商会再次对《通则》进行修订,并于1999年9月公布《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2000》(以下简称《2000年通则》)。

《2000年通则》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2000年通则》的适用范围《2000年通则》明确了适用范围,该《通则》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交货有关的事项。

其货物是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等。

《通则》只涉及与交货有关的事项,如,货物的进口和出口清关,货物的包装,买方受领货物的义务、以及提供履行各项义务的凭证等,不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它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的免责等。

有关违约的后果或负责事项,可通过销售合同中其它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2000年通则》指出,该《通则》是一套国际商业术语,适用跨国境的货物销售,也可用于国内市场的货物销售合同,在此情况下,通则中有关术语的A2,B2条款及任何与进出口有关条款的规定则无作用。

该《通则》还明确,如合同的当事人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表示按《通则》规定办理,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应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版本,即应在合同中规定:按《2000年通则》的规定办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组术语中关于 组术语中关于 买卖双方的义务规定
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 适用于联运合同 ): 运费付至目的地( 运费付至目的地 卖方的义务: 卖方的义务:(1)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2) 订立运输合同,办理运输的手续;(3)卖方必须承担交货前的风 险;(4)费用划分,出口清关费用、装运费、并承担运输费用; (5)及时向买方交付交货凭证、运输单据。 买方的义务: 买方的义务:(1)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承 担货物在交货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如买方未能按照规定给 予卖方交货通知,则买方必须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 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3)费用划分,验 货费用、卸货费,如买方未能按照规定给予卖方交货通知,则自 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 费用。
---FCA,FAS,FOB(装运合同 , , 装运合同) 装运合同 1.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2. 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3.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以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为装运合同 装运合同,即卖方均是在货物的装 装运合同 运地或启运地或出口地完成交货义务,而主要运费未付 主要运费未付. 主要运费未付 FAS和FOB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CA可适用于任何方式 FAS和FOB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CA可适用于任何方式 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可适用于任何方式。另 外以FOB方式成交,明确装船费用由何方负担,还有其变形方式。 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由支 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 定的船只吊钩所及之处,吊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 包括理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 整理的费用。 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 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共有五个贸易术语 1.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2. 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3. 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 货 4. 4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Unpaid)-未完税交 货 5.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 费用和风险,属于到货合同。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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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标准化术语,用于明确买卖双方在交货、运费、责任承担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原文:
1. EXW(离岸价):卖方将货物放置于指定地点,买方负责运输、运费和进口手续。

2. FCA(装运港交货价):卖方将货物交到指定运输工具上,买方负责运费和进口手续。

3. FAS(船边交货价):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买方负责运费和进口手续。

4. FOB(船上交货价):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买方负责运费和进口手续。

5. CFR(成本加运费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并支付运费,买方负责进口手续。

6. CIF(成本加运费加保险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进口手续。

7. CPT(运费预付到达):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并支付运费,买方负责进口手续。

8. CIP(运费预付保险到达):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进口手续。

9. DAP(指定目的地交货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目
的地,买方负责卸货和进口手续。

10. DDP(已包括所有费用交货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
方指定目的地,承担运费、保险和进口手续的责任。

这些术语的具体适用范围和含义可以根据具体的贸易合同而有所调整,但这些通则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统一的标准化方式,使得买卖双方能够更清晰地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交易纠纷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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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组—到货合同
共有五个贸易术语: 1.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2. 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3. 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 货 4.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 货 5.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 费用和风险,属于到货合同。
F组—主要运费未付
---FCA,FAS,FOB(装运合同) 1.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2. 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3.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以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为装运合同,即卖方均是在货物的装 运地或启运地或出口地完成交货义务,而主要运费未付. FAS和FOB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CA可适用于任何方式。另 外以FOB方式成交,明确装船费用由何方负担,还有其变形方式。 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由支 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 定的船只吊钩所及之处,吊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 包括理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 整理的费用。 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 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E组术语中关于 买卖双方的义务规定
EXW: 卖方的义务:(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2)许可证、其 他许可和手续(买方承担费用); (3)交货,在指定的地点将 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4)风险转移,卖 方承担交货前的风险; (5)费用划分,卖方承担交货前的所有 费用;(6)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将于何时何地 交给买方处置的充分通知。 买方的义务:(1)支付价款;(2)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 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3)受领货物;(4)风险转移,买方承担交货后的风险; (5) 费用划分,卖方承担交货时起的所有费用,包括装运费用;(6) 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已受领货物的适当凭证;(7)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 进行的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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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术语解释国际贸易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为了避免在贸易活动中出现误解、争议或纠纷,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被广泛应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及其解释:1.1 出口商(Exporter):指向其他国家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1.2 进口商(Importer):指从其他国家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1.3 贸易术语(Trade terms):用于确定在国际贸易中各方之间责任和义务的规则和条款。

1.4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指在卖方支付货物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的基础上进行交货。

1.5 FOB(Free on Board):指在卖方将货物装上船后进行交货。

1.6 EXW(Ex Works):指在卖方将货物提供给买方的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1.7 装运通知书(Shipping advice):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经装运并提供有关货物的详细信息的文件。

1.8 运输单据(Transportation documents):包括提单、运输保险单、装运清单等,用于证明货物所有权和保险责任的文件。

1.9 有效期(Validity period):指合同或报价的有效期限。

1.10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如战争、地震、洪水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如下:2.1 样品合同范本2.2 运输清单模板2.3 收款证明样本2.4 报关单格式2.5 银行担保函模板3.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解释如下:3.1 合同法:指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等行为的法律法规。

3.2 适用法律(Applicable law):在国际贸易中,由各方约定的适用于合同的法律。

3.3 裁决(Arbitration):通过公正第三方仲裁解决争议的过程。

3.4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指专利、商标、版权等权利。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一、前言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常用语言工具,对于国际贸易的开展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各国普遍采用国际贸易术语来统一商品、运输等方面的表达,以便于各方的理解和交流。

本通则旨在对一些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进行解释,方便人们的使用和理解。

二、术语解释1. 出口(Export)指货物、服务或资本从一个国家出境,进入另一个国家的行为。

2. 进口(Import)指货物、服务或资本从一个国家进入另一个国家的行为。

3. 贸易术语(Trade Terms)指在国际贸易中用于约定双方交易条件的一系列术语,包括价格、数量、质量、运输、付款方式等内容。

4. CIF价格(CIF Price)CIF价格是指商品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的总和。

卖方在这个价格下负责将商品运输到目的港口,并负责购买保险。

5. FOB价格(FOB Price)FOB价格是指将商品交付到起运国的港口价格,不包括海上运费和保险费。

买方需要自行安排商品的运输和购买保险。

6. 关税(Tariff)关税是指进口和出口商品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用于保护本国经济和调节进出口贸易。

7. 退税(Rebate)退税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出口贸易而给予的退还进口货物税款的措施。

8. 裁决(Arbitration)裁决是指当买卖双方在贸易纠纷上无法达成一致时,由第三方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做出的决定。

9. 报关(Customs Declaration)报关是指向海关申报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和国籍等信息,并提交相关的申报文件。

10. 关务费用(Customs Duty)关务费用是指进口和出口货物在通过海关时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包括关税、进口税、出口税等。

1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买卖双方的要求,对卖方支付货款的担保措施。

12. 货物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货物检验是指在进口和出口货物通过海关前,由专门的机构对货物进行质量、数量等方面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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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2010版)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P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AT ——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DAP ——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FR ——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F ——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物资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

Incerotms 2010规则前 言要紧描述物资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假如你要使Incoterms规则2010在你的合同中适用,你应该在合同中,通过如“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含指定地点)附上Incoterms规则2010”这类文字以明确表示。

2.选择适当的Incoterms规则所选的Incoterms规则须与物资、其运输方式相称,最重要的是与合同双方是否有意添加额外义务相称,例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义务于买方或卖方。

每个对贸易术语的指导性解释中都包含对做出此项决定特不有关心的信息。

不论是哪一项Incoterms规则被选用,适用双方应该意识到对合同的讲明会颇受到所用港口或地点特有的惯例阻碍。

3.尽可能精准地讲明你所在地点或港口名称仅当当事人双方选定特定的一个收货地或港口时,所选术语才能发挥作用。

且地点或港口名称尽可能精准,Incoterms规则效用就能发挥到极致。

以下精准详述确实是一个专门好的例子:Incoterms 2010,FCA规则,法国,巴黎,38 Cours Albert 1er在Incoterms规则下: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DAT 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地)DAP 地点交货(……指定目的地)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处所指地点为交货地点,同时风险也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Incoterms规则下 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CFR(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所指地点因交货地不同而不同。

在这些Incoterms规则下,所指地点为运费付至地。

为幸免疑问和争议,对指定地点或目的地可通过作进一步有益阐述使之成为一个精确的地点。

4..谨记Incoterms规则并没有给当事人提供一份完整的销售合同Incoterm规则确有阐述销售合同中当事人的特定义务,当卖方将物资运至买方时,办理运输和保险义务的承担。

然而,Incoterms并没有任何关于付款价格或付款方式的规定,或是物资所有权的转移,违约的后果等。

这些问题通常是通过销售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条文来解决。

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当地强制适用的法律有可能优先于销售合同的内容,包括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2010)的要紧特点1.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与DAP,取代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

国际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个减至11个,这是因为DAT(运输终点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这两个新规则取代了Incoterms2000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

但这并不阻碍约定的运输方式的适用。

在这两个新规则下,交货在指定目的地进行:在DAT术语下,买方处置运达并卸载的物资所在地(这与往常的DEQ规定的相同);在DAP术语下,同样是指买方处置,但需做好卸货的预备(这与往常的DAF、DES和DDU规定的相同)。

新的规则使Incoterms2000中的DES和DEQ变得多余。

DAT术语下的指定目的地能够是指港口,同时DAT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Q所适用的情形。

同样地,DAP术语下的到达的“运输工具”能够是指船舶,指定目的地能够是指港口,因此,DAP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S所适用的情形。

与其前任规则相同,新规则也是“到货交付式”的由买方承担所有费用,即买方承担全部费用(除了与进口清算有关的费用)以及物资运至指定目的地前所包含的全部风险。

2.Incoterms2010的11个术语的分类Incoterms2010的11个术语分为显然不同的两类:适用于任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规则EWX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及保险费付至DAT 目的地交货DAP 所在地交货DDP 完税后交货只适用与海运及内河运输的规则FAS 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第一类所包含的七个Incoterms2010术语——EWX、FCA、CPT、CIP、DAT、DAP和DDP,能够适用于特定的运输方式,亦可适用于一种或同时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甚至可适用于非海事运输的情形。

然而需要注意,以上这些规则仅适用于存在船舶作为运输工具之一的情形。

在第二类术语中,交货点和把物资送达买方的地点差不多上港口,因此只适用于“海上或内陆水上运输”。

FAS,FOB,CFR和CIF都属于这一类。

最后的三个术语,删除了以越过船舷为交货标准而代之以将物资装运上船。

这更贴切的反映了现代商业实际且幸免了风险在臆想垂线上来回摇摆这一颇为陈旧的观念。

3. 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规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传统意义被用于存在跨境运输的国际销售合同中,此种交易需要将物资进行跨越国境的运输。

然而,在世界许多地区,如欧盟如此的商贸集团差不多使得不同国家间的过关手续变得不那么重要。

因此,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通过这一副标题正式认可该通则既能够适用于国内的也能够适用于国际的销售合同。

因此,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一些地点明确规定,只有在适当的情形,才存在遵守进/出口手续义务。

两项进展使得国际商会相信在那个方向的改革是适时的。

首先,商人们普遍在纯国内销售合同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解释通则。

其次,比起之前的统一商法典中关于装运和交付的条款,美国人在国内贸易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意愿增强了。

4、引言在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每条规则前面,都有一条引言。

引言解释每条规前面,都有一条引言。

引言解释每条规则的差不多内容,比如讲该规则何时被用到,风险何时发生转移,还有费用如何在卖方和卖方之间分担等等。

引言并不是实际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则的组成,然而它们能关心使用者更准确、更有效地针对特定的贸易运用合适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则。

5. 电子通信之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差不多讲明了能够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的文件。

然而,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A1/B1条给予电子方式的通信和纸质通信相同的效力,只要缔约双方同意或存在交易惯例。

这一规定使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使用期内新的电子程序的进展更顺畅。

6. 保险范围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是协会物资条款修订以来的第一版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对那些条款的变更做了考虑。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把有关保险的信息义务规定在A3/B3条,这些条款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

这些条款差不多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A10/B10条中的更一般的条款中被删除了。

为了明确缔约方在该事项上义务,关于保险的A3/B3条的行文也做了变化。

7. 安全清关和这些许可所需要的信息现现在,物资运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了高度的重视,要求确认物资除了本身固有性质缘故外对人身和财产不造成威胁。

因而,在买方和卖方间差不多分配了相应的责任,以在取得安全清关中获得或者提供关心,如在多样国际贸易术语2010中的A2/B2和A10/B10条款中连锁保管的信息。

8、终点站处理费用在CPT、CIP、CFR、CIF、DAT、DAP和DDP等国际贸易术语规则中,卖家必须为物资到商定好目的地的运输作出安排。

尽管运费是由卖家支付的,但因为运费一般被卖方纳入总体销售价格中,因此实际上运费是由买方支付的。

运费有时候会包含港口或集装箱终端设施内处理与移动物资的费用同时承运人和终点站运营方也可能向收到物资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

在这些情况下,买家会希望幸免为同一服务缴费两次,一次付给卖家作为销售价格中一部分与一次单独地付给承运人或者终点站运营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文件A6/B6的相关规则中明确分配这类费用,以求幸免类似情形的发生。

9. 连环销售在农矿产品销售中,相关于工业品的销售,物资经常在链条运转中被频繁销售多次。

这种情况发生时,在链条中间环节的卖方并不“船运”这些物资,因为这些物资差不多由最开始的卖方船运了。

连环运转中间环节的卖方因而履行其对买方的义务,并不是通过船运物资,而是通过“取得”差不多被船运的物资。

为明确起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则包含了“取得已船运的物资”的义务,以将此作为通则的相关规则中船运物资义务的替代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的/变体有时各方想要改动一项国际术语规则。

国际贸易术语规则2010不禁止此类改动,然而如此做会有危险。

为了幸免任何不欲之意外,各方在他们的合同中将需要使得该改动所需效果极其清晰。

因此,比如讲,假如国际贸易术语规则2010中的费用分配量在合同中被改变,各方亦需要专门清晰的表明他们是否意图改变风险从卖方转至买方的临界点。

本前言的功能地位本前言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提供运用和解释的总体信息。

而并不是这些规则的组成部分。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术语的使用解释正如在2000年通则中,买方与卖方的义务以镜像方式呈现:A 条款下反映卖方义务;B条款下反映买方义务。

这些义务能够由卖方或买方以个人名义履行,有时抑或受制于合同或者适用法律中的个不条款的规定,由诸如承运人、转运代理人等中介组织,或者其他由卖方或者买方基于特定目的而托付的人来履行。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语义应是不言而喻了。

然而,为了关心使用者理解,下文将对在文件中通篇被运用的特定规则展开正确、理性的讲明。

承运人:就2010年通则而言,承运人是指与托运人签署运输合同的一方。

报关单:这些是指为了遵守任何可适用的海关规定而需要满足的一些要求,可能包括单据、安全、信息或实物之义务。

交货:那个概念在贸易法和实务中有着多重含义,但在2010年通则中,它被用于表明物资遗失损害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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