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纠正措施。
行政处罚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的第一步是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举报违法行为,也可以由国家机关自行发现。
2. 立案调查: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国家机关会立案进行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确定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以便作出处罚决定。
3. 通知当事人:在调查期间,国家机关会通知被调查的当事人,并告知他们被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以便他们进行申辩。
4. 进行听证:如果有必要,国家机关还可以组织听证会,让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听证会的目的是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有助于国家机关做出科学公正的决定。
5. 处罚决定:在调查和听证结束后,国家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包括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6. 通知和执行:国家机关会向被处罚的当事人发出处罚决定书,并告知他们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国家机关还会监督和执行处罚决定,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7.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满意,他们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请求撤销或修改原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改变原处罚决定。
8. 完成处罚:一旦处罚决定得到最终确认,国家机关会按照处罚决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当事人需要按照处罚决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相关的监督和检查。
总结起来,行政处罚的流程从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开始,经过调查、通知、听证、处罚决定、通知和执行等环节,最终完成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这个流程旨在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176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2、拟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3、拟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权利1、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2、听证举行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非涉秘案件,举行听证的3日前,应公告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方式1、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组成人员2、核对身份3、告知当事人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4、询问是否申请回避5、调查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理由6、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辩并质证7、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8、调查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1、调查人、当事人、证人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2、听证主持人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176 行政检查流程图进入受检现场检查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告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应当责令改正的行为发现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请求报批制作检查笔录制作检查笔录责令改正按照规定的日期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按要求整改检查结束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制作检查笔录,说明检查结论保存证据检查准备工作: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和时间归档176 行政确认流程图立项受理通过行政检查、单位申报等途径确定需要确认、批准、验收的项目行政检查、验收确认向领导报告检查、验收结果,由领导审核批准,制作确认文件或在相对人申请(申报)的材料上直接确认送达将确认件送达相对人归档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176 行政处罚流程图受理简易程序处罚流程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办案流程图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办案流程图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据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乡镇(街道)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符合听证条件
的
上级批转交办
投诉举报
新闻媒体曝光
网格管理 执法监督检查
案件来源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
乡镇
负 责人立案审批
不 予 立 案
承办机构提出处罚意见 法 制 审 核 乡镇(街道)主
要负责人审批
处罚内容未变化的,乡镇(街道)负责人直接审批;发生变化的,再次法制审核后,乡镇(街道)负责人进行审批
记录陈述
申辩意见
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5个工作日) 不 予 立 案
制作听 证笔录
组织听证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15日内)
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达催告10日内)
承办机构7日内送达行政处
罚决定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乡镇(街道)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承 办 机
构 结 案
立 卷 归 档 (20个工
作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流程图(普通程序)课件
协助调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5个工作日
要求提供材料
中止案件调查
案件终止调查
审核机构应当自接到审 核市材料之日起十个工 作日内完成审核。特殊 情况下,经场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长。
法制审核
案件审核
同意处理意见
建议纠正 建议补充调查
其他意见和建议
执行
15日内;暂缓、 分期(第七十 四条);加处 罚款(第七十 五条)
违法 行为 线索
申请 强制 执行
十五个 工作日 内结案
管 辖
催告
诉讼 期限 届满 后催 告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流程图 (普通程序)
核查是 否立案
否
是 立案
调查 取证
不予立案
原因消除立 即恢复
现场检查 询问调查
抽样
先行登记保存
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7个工作日,逾期自动解除
案件调 查终结
强制措施
30日+30日
2.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 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 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行政处罚建议(含不予处罚) 其他行政 处理建议
处罚建议审批
审查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
听证条件(3号令第五条)
1.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2.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或者营业执照; 3.对自然人处以一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 以十万元以上罚款; 4.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 非法财物价值总额达到第三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 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送达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电子送达; 4.邮寄送达; 5.委托送达; 6.转交送达; 7.公告送达。
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
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1 行政处罚立案申请1.2 立案审查1.2.1 确认行政违法事实1.2.2 确认行政法律关系1.2.3 初步定性和初步界定责任主体1.2.4 决定是否立案二、调查取证阶段2.1 确定调查组成员2.2 制定调查方案2.3 进行调查取证2.3.1 审查案卷、资料和证据2.3.2 依法传唤当事人、证人和证实人2.3.3 查阅、抄录、复制和提取涉案文件、记录和其他材料2.3.4 依法解析、取证或委托鉴定涉案物品 2.3.5 邀请专家、学者提供鉴定意见2.4 编制调查报告三、听证阶段3.1 发出听证通知书3.2 开展听证活动3.2.1 听证组的组成3.2.2 听证程序的规定3.2.3 参与听证的权利和义务3.2.4 审听和调查证据3.2.5 记录听证过程3.3 编制听证报告3.4 送达听证报告及相关材料给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四、行政处罚决定阶段4.1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审查4.2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行政处罚告知阶段5.1 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5.2 行政处罚告知六、执行阶段6.1 行政处罚执行6.1.1 行政处罚执行机关和执行人员6.1.2 被处罚单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6.1.3 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6.2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七、结案阶段7.1 结案报告的编制7.2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整理归档附件:1、调查取证相关表格2、听证相关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违法事实:指被行政处罚对象涉嫌违反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其他行政管理规定的具体事实。
2、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处罚对象与行政主体之间因涉嫌违反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正式、特定、具体的法律关系。
3、初步定性:根据初步调查取证的结果,对行政违法事实进行确认的过程。
4、初步界定责任主体:在初步定性基础上,初步确定涉嫌违法的责任主体。
5、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管理机关。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1. 概述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流程图,确保程序规范、公正。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为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形成听证决定,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流程图(注意:流程图采用箭头和方块表示,箭头表示流程的先后顺序,方块表示具体步骤)2.1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机关向被处罚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
2.2 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 被处罚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的合法期限内,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3 行政机关审查申辩意见-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进行审查,如果申辩意见成立,可以对行政处罚进行调整或者撤销。
2.4 行政机关召开听证会议- 如果申辩意见不成立或者即便成立,仍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行政机关可以召开听证会议,邀请当事人、相关证人和专家出席。
2.5 安排听证会议时间和地点- 行政机关根据听证会议的需要,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出席人员。
2.6 进行听证会议- 听证会议中,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提供证据、质证对方证人等。
听证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作出记录。
2.7 行政机关裁决2.8 送达裁决决定书- 行政机关将裁决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
3.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根据具体情况本文涉及的附件,如听证通知书、申辩材料、裁决决定书等)附件1: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样本附件2:当事人申辩意见书样本附件3:行政机关裁决决定书样本4.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根据需要相关法律名词及其注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档内容)-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法律制裁措施。
- 事先告知书: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前向当事人告知其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处理意见的书面通知。
- 申辩意见:被处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追加处罚提出的陈述和质疑意见。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监督检查(举报),发现违法(行为)事实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行为)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复核。
现场制作笔录(执法询问笔录、陈述申辩笔录)不予处罚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权利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结案、归档(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备案)按照《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事实,以及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举报等违法线索立 案(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指定两名以上承办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撤案,不处罚(移 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送、举报线索失实) 调查、取证 据。
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移送司法机关(构 结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违规事成犯罪) 实和法律、法规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按照《甘肃省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按《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执行 行政复议或自觉履行拒不履行 行政诉讼按《行政强撤销 制法》第五十三条执行维持或变更处罚决定表1 立案审批表立字()第号表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说明:现场照片、示意图等可作为本记录的组成部分附后表3询问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第次询问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______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地址:我们是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___、,请你确认。
答: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如果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问:答: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第页,共页附页第页,共页注:附页每页都应当注明页码,并由相关人员逐页签字或盖章确认。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精简版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 接到行政处罚案件。
2. 判定是否需要进行听证程序。
3. 若需要听证程序,立即立案。
二、公告公示阶段1. 制作听证公告,包括时间、地点、事项等。
2. 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内容包括案情、当事人权利义务等。
三、召开听证会阶段1. 确定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2. 向当事人发出听证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听证时间、地点、须知等。
3. 在听证会前准备听证的相关材料,包括案情资料、相关法律法规、证据等。
4. 在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听证程序的基本规则,确保公正、公平的进行听证。
5. 当事人逐一陈述自己的案情申辩意见。
6. 具备申辩权的当事人可以传唤证人提供证言。
7. 相关人员提问陈述人或证人,以进一步了解案情。
8. 当事人对对方的陈述或证人的证言进行质证。
9. 记录听证过程,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听证会主持人的指导等。
四、听证会结束阶段1. 听证会结束后,主持人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补充的陈述、意见。
2.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3. 主持人整理听证会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听证报告。
五、听证报告阶段1. 听证报告按照规定报送给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2.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根据听证报告,综合考虑相关证据和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行政处罚决定阶段1.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
2.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可以依法行使相关的救济权利。
以上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的概要,详细的流程可能会因具体案件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流程图
结案(立卷归档)
三、行政强
制
对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加处罚款的流程图
经批准,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 利
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记录、复核陈述申辩意见
听取当事人意见
经批准,不加处罚金
未采纳当事人意见
经批准,作出加处罚款的决定
向当事人送达加处罚款的决定
现场检查 现场形成检查意见和整 改建议,召开检查情况反 馈会,通报检查情况
1、听取检查单位汇报工作 2、对档案文字资料进行查阅 3、深入现场进行检查
督促整改 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检查结 论,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 整改
将整改事项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杜 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 185 -
不属于职权范围
六、其他职权
窗口送- 1达78 -申请人
现场勘查 (依法需要 勘察的事项)
1、一般程序流程图
二、行政处罚
案件来源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局立案审批
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登记立案
不予立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调查取证
移送有关部门
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会同业务科室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并 告知陈述申辩权
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结案(立卷归档) - 179 -
2、简易程序流程图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书报城管局备案
《云南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作者:————————————————————————————————日期: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章简易程序第七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当事人的身份;(二)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三)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是否有异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四)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五)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印章。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管理部门:法制与综合业务处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进行立案不符立案条件的,退回各发立案审核现部门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适用法律、事实不清,证据违法事法规错误的凿,适用法律、法规不足或者程序不实不能正确,程序合法的合法的成立的告知予以纠正重新调查撤销案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结案行政处罚审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日内向上级机关备案送达执行结案立卷归档第 1 页共 9 页《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文字说明: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
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
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
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第 2 页共 9 页《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听证申请和受理第二条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自接到听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并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听证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第四条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等,并在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章听证程序第五条行政机关受理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听证:(一)听证公告。
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通过官方网站、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告听证事项、时间、地点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等。
(二)听证组织。
行政机关应当组成听证组织,一般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持人。
听证组织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具有听证活动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三)听证通知。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时间确定后,书面通知当事人,通知内容应当包括听证时间、地点、要求当事人参加的事项等。
(四)听证程序。
听证过程中,主持人应当保证听证活动的秩序和规范,各方当事人有权发表陈述、申辩、质证、辩驳、提出书面陈述意见等,听证组织成员有权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鉴定物证等。
第四章听证结论第六条听证结束后,听证组织应当及时召开听证结论会议,对听证过程中的证据、陈述、申辩等进行评估、综合分析,并拟定听证结论。
第七条听证结论应当明确列示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处罚依据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和行政机关。
第八条当事人对听证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听证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附件一:听证申请书范本附件二:听证通知书范本附件三:听证结论书范本附件一:听证申请书范本尊敬的行政机关:我系当事人,因涉嫌违法行为,遭到贵机关行政处罚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违法举报或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案件时,应立即进行初步调查。
2.初步调查确定存在违法行为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案,并指派办案人员负责相关事务。
3.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依法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调查阶段1.在调查阶段,办案人员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调取相关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等。
2.调查期间,办案人员可以采取监督检查、现场勘查、取证等手段,确保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对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三、处罚决定阶段1.根据调查报告,办案人员应当进行事先听证,并邀请当事人参加。
2.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辩解和申辩意见。
3.听证结束后,根据调查报告和听证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形成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阶段1.执行处罚决定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所处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法律依据等内容。
2.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处罚执行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对处罚决定的监督,确保其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执行。
附件:本文档未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主体依法进行的制裁措施。
2.立案:行政机关接收、受理并决定对一个案件进行正式调查或处罚的程序。
3.办案人员:行政机关负责处理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人员。
4.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企业或个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行为。
5.证据:为查明案件真伪或有关情况的确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