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 产品图样绘制基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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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MM

XXX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X.JXX.003-2013 产品图样绘制基础规则

2013-04-07发布2013-05-07实施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产品图样绘制基础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关于产品图样绘制和设计文件的相关规则,包括产品图样绘制与设计文件的基础、格式、填写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产品图样(临时图样、标准图样)和设计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229 CAD工程制图规则

JB/T 5054.3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格式

JB/T 5054.2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图样设计要求

3 产品图样格式及要求

3.1图纸幅面及格式

3.1.1 图纸幅面

3.1.1.1 图纸幅面应优先采用基本幅面,基本幅面共五种,其尺寸关系如表1-3:

3.1.1.1 必要时允许按表2、表3选用加长幅面,其加长幅面的尺寸是基本幅面的短边成整数倍增加得出。

表3 加长幅面(第三选择)单位为:mm

3.1.2 图框格式

3.1.2.1 图框线必须用粗实线(线宽0.5mm)表示,纸边界线用细实线(线宽0.09mm)表示。

3.1.2.2 所有图样都必须采用留有装订边的图框且不带分区,其图框格式见图1、图框尺寸见表4:

表4 图框尺寸单位为:mm

图1 图框格式

a) b)

3.1.2.3 加长幅面的图框尺寸,按所选用的基本幅面的大一号的图框尺寸确定。例如:A3×3的图框尺寸,按A2的图框尺寸确定,即a为25、c为10。

3.1.3 标题栏方位

3.1.3.1 每张图样都必须画出标题栏,标题栏样式和尺寸见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

3.1.3.2 标题栏的位置必须位于图纸的右下角。

3.1.3.3 其它具体要求按:GB/T 14689 《机械制图图纸幅面及格式》执行。

3.2 字体

3.2.1 图样中字体排列整齐,间隔均匀。

3.2.2 图样中的字体采用仿宋体,如没有特殊要求同张图样只许使用同一种字体,汉字为简化字。3.2.3 字体高度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mm、2.5mm、3.5mm、5mm、7mm、10mm、14mm、20mm,如需要更

大的字体,按2的比率递增。

3.2.4 标题栏内文字高度按绘图软件内镶嵌的内容执行。

3.2.5 字体与图样幅面之间的字高推荐选用关系参见表5:

表5 mm

3.2.6 图样中字体的最小字(词)距、行距以及间隔线或基准线与字体之间的最小距离见下表6:

3.2.7其它具体要求按:GB/T 14691 《机械制图字体》执行。

3.3明细栏

3.3.1 明细栏应统一配置在装配图中的标题栏上面。

3.3.2明细栏中表头一般包含:序号、代号、名称及规格、数量、材料、重量(单件、总计)、备注构成,如有特殊要求可按实际需要添加或减少,其明细栏表头推荐格式及尺寸见图2。

图2

3.3.3 装配图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必须配有明细栏。

3.3.4 明细栏内的字体符合本标准第3.2章的规定。

3.3.5 明细栏内的图线符合本标准第3.6章的规定。

3.3.6 当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同一图样代号的装配图时,配置明细栏时,明细栏只需配置在第一张装配图中即可。

3.3.7 当装配图中不能在标题栏的上方配置明细栏时,可作为装配图的续页按A4(竖)图幅单独给出,其格式及尺寸见图3,其填写顺序由上而下延伸填写,还可连续续加页,但必须在明细栏下面标题栏内注明页码。

图3

3.3.8 明细栏的填写

填写顺序由下至上,格式根据需要制定,当由下至上延伸的位置不够时,可紧靠在标题栏的左侧由下至上延伸填写。

a) 序号:填图样上相应组成部分的序号;

b) 代号:填图样上相应组成部分的代号,标准件为标准代号;

c) 名称及规格:填图样上相应组成部分的名称及规格,标准件按标准规定的标记方法填写;

e) 数量:填各相应组成部分在该图样中所需的件数;

f) 材料:填各相应组成部分的材料标记;

g) 重量:按本标准3.4.3.2c 的规定;

h) 备注,填必要的补充说明(如借用、表面处理、外购、无图等)。

3.3.9 其它具体要求按:GB/T 10609.2 《机械制图明细栏》执行

3.4标题栏

3.4.1每张图样均必须配置标题栏并统一配置在图框的右下角。

3.4.2标题栏由更改区、签字区、名称及代号及其它区组成,公司内所有图样中的标题栏应统一一致,内容样式及尺寸见图4:

图4

3.4.3 标题栏的填写

3.4.3.1 名称及代号区

a) 单位名称,填绘制图样的单位名称及代号,必要时可省略不填;

b) 图样名称,填所绘制对象的名称,如齿轮、变压器、转子泵等;

c) 图样代号,填所绘制对象的代号,由数字和字母组成。代号可参照Q∕AMM.J01.004-2013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d) 材料标记:材料标记应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并填写完整的材料标记。

3.4.3.2 其它区

a) 图样标记:填图样所处生产阶段的标记。

标记代号按以下规定自左向右填写:

“S”—样机(样品)试制图样标记代号;

“A”—小批试制图样标记代号;

“B”—正式生产图样标记代号。

b) 重量:填产品及零、部件的净重,以千克为单位时不标注单位;

c) 比例:填绘制图样时所用的比例,应符合本标准3.7章节的规定规定;

f) 共×张、第×张:填同一代号的图样总张数。如仅一张时,可不填写;

e) 版本:填图样版本号,版本号参照Q∕AMM.J01.001-2013 技术文件版本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3.4.3.3 更改区

更改区的填写规则按Q∕AMM.J01.006-2013 产品图样及文件更改办法的规定自下而上填写。

3.4.3.4 签字区

按设计、校对、审核、工艺、标准化、审定等各企业规定的审批手续签字。

3.4.4 其它具体要求按:GB/T 10609.1 《机械制图标题栏》执行

3.5 明细表

3.5.1 总装配图除特殊情况外都应配置有明细表,幅面为A4。

3.5.2 填写顺序由上至下,格式根据需要制定,当由上至下延伸的位置不够时,可连续续页,并在标题栏内注明页数。

3.5.3 明细表内的字体符合本标准第3.2章的规定。

3.5.4 明细表内的图线符合本标准第3.5章的规定。

3.5.5 明细表包括:零部件明细表、主要件明细表、质量特性明细表、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电子件明细表、外购电子件明细表等,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其格式如下图5-8:

图5 零部件、主要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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