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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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引导和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保障医疗安全,强化医疗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一)新技术、新项目为国内外已经开展,而我院尚未开展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及其他业务项目。

(二)凡科室开展新技术或引进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需向医教科进行申报,填写《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申请书》。

新技术新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技术原理:(包括技术方法、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及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等)。

2、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和准入情况:(包括该项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及获得相关部门的准入情况)。

3、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及其与现有同类技术的比较:(需有相关的指标说明,并提供国内外应用实践的数据支撑)。

4、开展该项技术的必要性:(包括科室的总体业务量与此项技术相关医疗需求等)。

5、学科和人员资质条件及与应用该项技术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等)。

6、申请开展该项技术科室的承诺。

(四)医教科在收到《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申请书》后,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对于无创技术或项目,医疗风险较小者,经有关专家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医教科审批授权。

对于有创技术、医疗风险较大者,应提请各专业技术委员会评估,由主管院长审批授权。

(五)科室不得擅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责令停止,给予警告。

因擅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开展的科室承担完全责任。

二、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医院将根据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例数、技术难点与创新点、对该学科发展的带动作用、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社会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定。

奖励标准:一等奖标准,首次开展的院内科技项目,技术难度大,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填补省内空白。

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基础条款:(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周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目的加强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医疗保健技术水平的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范围临床各科室及医务人员。

定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保健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内容(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二类准入管理第一类为“一般诊疗技术”:指未纳入禁止类技术或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为“限制类技术”:指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二)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药品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三)新技术和新项目立项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该新技术和新项目应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伦理风险、技术条件、人员和设备设施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市妇幼保健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医务科立项申请。

(四)新技术与新项目论证医务科对各科室报送的《**市妇幼保健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汇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新技术和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的规定;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第一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第二条“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疗和治疗等。

第三条我院对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实行准入管理。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第四条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已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提出申请。

新开展技术和项目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以及所引进技术的该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严格执行报批程序。

第五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科室提交的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进行审核、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项目予以不予准入、准入及转入常规技术等管理。

第六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科室应有计划地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拟申报的新技术必须符合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诊疗科目。

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表》,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涉及多科合作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有主导科室的,由主导科室负责组织填报;没有主导科室的,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协调并确定主导科室。

新技术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卫生行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审批一、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及操作常规;(二)是否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三)所涉及的医疗仪器、药品、试剂、环境等是否具备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条件;(四)参与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称及针对该项目的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需要;(五)是否有医疗技术风险防范预案和医疗技术处置流程,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并发症所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滨海中山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新技术、新项目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在本院尚未开展和使用的应用于临床诊断和治疗,有可能对患者人体造成伤害或存在伦理风险的技术、项目(按国家已明确规范仅涉及新购仪器开展的技术、项目除外)。

为规范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准入制度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药品须符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新技术、新项目申报程序1、申报申报双新的项目主持人应是本院临床、医技科室具有(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人员,要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滨海中山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申请表》,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滨海中山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请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伦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由医院各领域专家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

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使用技术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3、实施前准备:技术、项目批准通过后,有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组织实施:新技术、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分管院长审批后,由医务科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审核;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财务科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由医保办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为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达到既定目标,满足医院对其预期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早期识别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在本学科领域中尚属首创,医院拟在学科领域内开展的技术、业务项目。

(二)在学科领域内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拟在院内范围内开展及推广实施。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最终目的是将新技术、新业务在院内全面落实。

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过程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由本院人员完成。

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在完成初期的调研、评估及开发策划工作后,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5.根据基本情况明确划分开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各阶段期实现的目标,应从人员的技能水平、学科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知名度的提高等方面加以论述。

6.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科室的接口关系及配合要求予以阐明,其目的是保持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交流。

7.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和权限。

8.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知情同意文件等。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成为医疗行业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医院服务质量的提升,各医院纷纷建立起了严格的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系统建立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通常由医务部、质控部、科研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建立。

制度包括准入申请、评审、实施、监测等环节,旨在规范医疗技术引进和应用过程,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准入条件医院对新技术及新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般包括:技术来源符合法律法规、技术安全可靠、技术可操作性强、技术效果明显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符合条件的新技术及新项目才能被准许在医院内推广应用。

三、评审流程在申请准入新技术或新项目时,医院通常要求提交技术资料、临床研究数据、患者信息保护措施等相关文件。

医院设立专家评审组进行专业评估,对技术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进行评审,确保新技术及新项目符合医疗标准和伦理规范。

四、实施与监测经过评审通过的新技术及新项目,医院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

同时,医院医务部门会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收集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等数据,不断优化应用过程,确保技术和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五、案例分享许多医院在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的管理下,成功引入了一批先进的医疗技术和项目,如微创手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基因检测等。

这些技术项目的引入为患者提供了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医疗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的引领下,医疗行业将迈入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阶段。

医院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以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升级,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医疗机构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二、该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和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疔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三、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审查、鉴定审批、动态监管、腌收审核。

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

医务科承担医疗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各职能科室按照《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四、立项管理(一)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立项审核制度,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技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方可在医院内实施。

(二)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等四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院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在本院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性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开展该技术的科室需要向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助理报送“限制类技术”开展情况。

五、准入条件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应遵循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疗高风险技术资格许可与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等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新业务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医疗新业务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管理。

三、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我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准入管理。

四、权责责任科室:医务科。

五、政策依据及参考文献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18第1号)2.《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2011)》六、政策1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1.1必备条件1.1.1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1.1.2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1.1.3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器械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等,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严禁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器械开展新项目;114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严禁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

12准入申报程序由项目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院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申报表》和《***医院新业务新技术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书》,提供新技术新项目的理论依据、技术力量、具体实施方案、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风险预测及对策、保障患者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等,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

2.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审批:2.1医务科审核申报材料。

2.2医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科学性、创新性审核。

2.3医务科组织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核。

2.4经学术委员会与医学伦理委员会论证通过后,由医务科以医院文件的形式公示,获得审批的项目方可组织实施。

3.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3.1批准后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为更好地保障患者安全,对我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诊疗方式实施准入管理。

依据《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组织编写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6〕61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第1号令)、《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文件要求修订。

一、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本医疗机构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二、医院每年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工作,拟申报的新技术必须符合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诊疗科目。

对当年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科室讨论后提交《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

三、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经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五、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六、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包括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和处置措施、报告流程、技术中止的情形。

七、新技术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八、新技术新项目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可以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提出转为常规技术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对技术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讨论决定新技术新项目的是否转化为常规技术。

九、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并做好科室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充分发挥我院人才、技术、设备优势,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如下:一.本制度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国内外已经开展,而我院尚未开展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或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

二.新技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探索使用技术,指拟在我院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第二类: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其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技术项目。

第三类: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

三.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四.医院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医疗部)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新技术的理论和技术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制订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评估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批准、监督或终止新技术的实施。

五.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前,首先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结构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体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申请科室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1.科室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 2.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项目负责医师及其他技术人员情况;3.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4.拟开展新技术的可行性报告;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为了加强对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疗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新技术的应用及其管理。

二、医疗新技术应用准入的申报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合伦理学规范的原则。

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新技术项目是否准入开展的审批,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准入通知。

医务科负责医疗新技术应用准入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医疗新技术的定义:指在我院首次应用于临床诊断、治疗的技术项目。

五、医疗新技术的准入项目按相关部门规定的分类法管理。

医疗技术准入项目分为:第一类:探索性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第二类:限制性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其技术难度大、要求高的技术项目;第三类: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

六、医院应当积极探索临床诊疗新技术,但严禁应用不成熟、风险较大、疗效不确切、行业内有争议的项目。

七、医疗新技术准入申请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1、《宁阳县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审批、授权表》;2、申报新技术相关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3、引进推广的新技术应附有技术来源的相关资料;4、限制性使用的新技术项目,提交拟开展限制性使用新技术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和技术人员情况;5、探索性使用的新技术项目还需提交开展探索性使用新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八、负责医疗新技术准入日常管理的科教科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提交院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等方面进行技术项目准入评审。

对申请项目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疗机构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疗机构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目的加速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适用范围各临床、医技科室。

内容1.新技术和新项目释义:指在本院首次应用于临床诊断和治疗的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1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1.2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在本院的新应用。

1.3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诊断和治疗等。

2.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基本要求2.1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2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

2.3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符合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诊疗科目。

2.4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风险,评估医院及申请科室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必要时请外院专家参与。

2.5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

2.6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实施开展。

2.7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承担科室及主要实施开展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2.8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要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

持。

9.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准入擅自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人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新技术和新项目定义及管理范围:1.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本院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以及其他应用于医疗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需要进行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需要进行审批后准入。

2.新技术和新项目范围:(1)在国际、国内首创的技术项目;(2)国际、国内已成功开展而本院首次应用的技术项目;(3)新开展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4)首次使用的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5)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6)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7)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8)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和新项目。

3.新技术、新项目分类管理:(1)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通过医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项目。

(2)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级卫生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3)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报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准入原则: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先进、实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的原则。

三、申报流程:1.医院制定本院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目录并定期更新。

科室根据医院现有的诊疗技术提出新技术、新项目申请。

2.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表》,经本科室讨论,科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送医务科。

3.《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表》中应认真填写以下内容: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临床应用基本情况及前瞻性研究;临床应用意义、适应证和禁忌证;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开展项目的科室及协作部门的人员资质、技术、设备、设施条件;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详细阐述技术项目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医疗新技术是指最近几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拥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经过生手段获得的成就),在本院还没有展开过的项目和还没有使用的临床医疗生手段。

1.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院委会负责科室拟展开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展开的平时监监工作;分管院长详细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对新技术临床应用状况的动向管理。

2.新技术准入管理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依据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的要求推行分类管理。

详细分为: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切实,医疗机构经过惯例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切实,波及必定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拥有以下情况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波及重要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考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计委规定的其余需要特别管理的医疗技术。

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拟展开的新技术应切合国家有关法律法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新技术切合卫生行政部门赞同的相应诊断科目。

拟展开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拥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可以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有与展开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备和其余协助条件,并拥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院委会审察经过。

新技术肩负科室及主要人员近 3 年有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有拟展开新技术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举措。

切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余条件。

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凡引进本院还没有展开的新技术、新项目,第一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备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议论和科主任赞同后,填写《新技术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交医务科组织审察和集体评估。

新技术审批申请资料展开二类、三类医疗技术时,应该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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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中医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考核制度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 是医院增强综合实力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增强医院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 )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一)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二)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一)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二)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三)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制度一、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是指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审批制度。

二、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一)申报申报新技术、新项目的负责人应是本院临床、医技科室具有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人员或科主任,要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三穗县中医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申请表》,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二)审核医务科对《三穗县中医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注: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

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人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使用技术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三)审批 1、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科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分管院长审批;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分管院长审批后,由医务科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审核。

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财务科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科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2、申请开展探索使用、限制度使用技术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 以及医疗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复印件;(2)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项目负责医师资质证明以及技术人员情况;(3)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4)拟开展探索使用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5)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医学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3、探索使用技术、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评估和申报(1)受理申报后由医务科进行形式审查;(2)首先由医务科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进行初步技术评估;(3)各科室申报材料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由医务科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审,并出具技术评估报告;(4)由医务科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和省医学会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执业登记。

新技术、新业务应用、监督与评估制度(一)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医院医务科负责实施全院医疗技术准入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包括对已申报和开展的医疗新技术进行跟踪,了解其进展、协助培训相关人员、邀请院外专家指导,解决进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医务科与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全院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1次,对项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

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务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接受该项目的患者数量、临床疗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的不良后果及处理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报人须向医务科详细说明原因。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报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要制定技术规范,以及相对应的新技术应急预案,有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认真执行技术风险预警实施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降低技术风险,防止技术损害和医疗事故发生。

(五)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

(六)医疗新技术评价及申报医疗新技术成果奖:1、医务科每年底对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果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采用高效、公正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其中非常有价值的项目授予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推介。

2、医务科每年底对以往已开展或已评奖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回顾性总结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评估,对已失去实用价值或停止的医疗技术作出相应结论。

(七)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准人管理批准而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违反本法规的医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本制度如出现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相冲突的情况,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人制度执行。

(十)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医疗技术准人项目或实验医疗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新技术建档制度一、医疗新技术范围本办法所指的医疗新技术是指本院医疗、医技、护理、药学等专业从未开展过的技术项目,包括下列内容:(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三)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六)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七)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

二、医疗新技术档案归档内容(一)医疗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申请书,包括:1 、新技术项目名称;2 、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专业年限),申请时间;3 、技术项目来源(首创、推广、引进、协作、承担科研任务、上级指令等);4 、技术项目适用对象和范围;5 、技术原理:(包括理论依据、技术方法、所采用的设备器材,以及设备器材准入情况);6 、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在国内外应用的时间、范围、例数及获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准入情况;7 、新技术在本院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患者需求,社会价值,医学价值,本院总体业务量与此项技术相关医疗需求状况,开展前景等);8 、新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卫生经济学“投入/产出”测算,及其与现有同类技术的比较(需有相关的指标说明,并提供国内外应用实践的数据支撑);9 、人员及设施、设备条件(包括开展该项技术的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学科和人员资质条件及与应用该项技术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等);10 、新技术应用方案(包括技术的适应证、禁忌证、技术操作规范、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不良反应的防范措施);11 、需要医院或其他科室支持配合的事项;12 、科室承诺事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医德规范,以及达到数量、质量、安全、科研、卫生经济、资料积累、规范管理等指标)。

(二)外来新技术项目有关资料(原著、协议、合同等)(三)器械、药品、试剂说明书;(四)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记录(五)临床应用资料,包括:1 、病例登记表(新技术转为常规技术之前);2 、新技术应用效果阶段性统计分析(例数、疗效、安全、费用、效益、副作用分析对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等);3 、新技术不良反应登记、报告、处理记录;4 、新技术阶段性评估记录(包括终止、重新开展记录);(六)新技术改进记录;(七)开展新技术后研究成果、论文;(八)新技术转入常规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科室总结、医务科意见、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记录、院长意见。

三、资料质量要求所有归档资料都必须真实、及时、完整。

四、资料归档程序(一)申请书、专家组论证资料新技术通过立项批准开展后,即由医务科存档;(二)开展新技术经常需要参考的资料由科室保管使用,最终交由医务科归入医院档案室;(三)临床应用资料在实际运行中同步产生,由所在技术科室积累并负责临时保管,其中定期分析总结资料每季度产生一次,按时交医务科审查,做出相应处理后归档;(四)新技术转为常规技术时,所有有关资料由医务科收集齐全移交医院档案室。

五、档案资料管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在技术科室使用和留存期间,必须明确有人兼职负责保管,要建立资料目录,防止丢失,不得擅自撤换、涂改。

医务科、档案室应当定期检查指导;(二)新技术运行中,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要合理利用档案资料,充分运用档案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发扬成绩,弥补缺陷,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新技术、新业务中止和重开制度一、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实行中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中止制度。

1、项目主要负责人因某种原因离开岗位,其他专业人员不能完全胜任该项技术操作;2、项目主要设备仪器损坏,尚未添置新设备仪器;3、项目辅助设备仪器损坏,且无同样功能的替代设备仪器;4、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显著;5、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重大风险和安全隐患,三、对过去本医院开展过,由于某种原因实施中止的技术较先进,周边地区开展不多的较新项目,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可以启动新技术、新业务重新开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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