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状况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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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状况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宗教问题已经不是任何一个大学校园可以回避的问题。虽然我国是一个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但是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政策。如何在高校校园内坚持好唯物主义,消除宗教影响,本文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关键词】高校学生宗教信仰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1-0011-01

建国以后,宗教在中国曾一度濒临消亡。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宽松的社会环境使得各类宗教团体迅猛发展。到2006年,教牧传道人员接近2万,教徒人数已经达到了1600万,并仍在以每年100万人的速度继续增长。从当前的情况看,大学校园和乡村教会已经成为基督教迅速发展的两大平台[1]。在温州大学的调查中,学生中的基督徒(含天主教、新教、东正教)比例已经达到6.5%[2];在福建工程学院的调查显示,基督教新教徒的比例是5%[3]。除基督教外,其他宗教也在高校校园内拥有众多信众。南昌大学在校生中的信仰宗教人数达到9.22%[4];浙江师范大学的信教学生为

7.65%[5]。甚至在学生党员中也有为数不少的教徒[6]。这已经影响到“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政策落实。如何来正确看待这种现象?我们又应当做些什么?江泽民同志曾说过,“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7]”因此,我们不能指望在一夜之间让宗教消亡,应当根据其成因,逐渐

疏导、限制,将高校学生中的信徒比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宗教存在有其必然原因:一是宇宙本体的无限性以及由此引起的探索领域的无限性,二是个体生命的有限性及由此引起的认知能力的有限性[8]。因此,宗教是很难消除的。而信仰宗教的原因较为复杂,带有偶然性,这是人为可控的。有论者将入教的动机分为世俗功利型、家庭影响型、教义理解型、宗教功利型、彼岸需求型五种[9]。针对其余四种类型,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对策,以期减少宗教对校园的影响。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核心的无神论教育,培养科学精神。这种加强不应当仅仅是量的加强,课时的延长,而应当是质的提高,内容的延伸。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大精深,立足辩证唯物主义而揭示出历史唯物主义,充分阐释了存在与思维的关系。如果能将哲学与历史贯通,应当不难理解作为社会意识的宗教活动是如何建立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之上的。加强无神论教育,还应当正确面对未解之谜。当今世界,虽然科学技术在迅猛发展,但是在许多领域仍然存在诸多谜团。大到宇宙起源,小至麦田怪圈,谜团几乎遍及各个领域。雍正皇帝的死与阿拉法特的死一样蹊跷。不过,我们应当知道,嫦娥飞天与后羿射日的传说已不再有人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科技发展,谜底终将有揭开的一天。

其次,因势利导,开设宗教选修课,普及宗教文化知识。宗教问题已经不是任何一个大学校园可以回避的问题。以往无神论的教育仅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恰恰忽略了现在仍有许多问题是科学无法回

答的。现在如果从宗教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讲,我们就可以看到所有的教义都是变化的,经籍也是人为修订的,不同的人对同样的经典会有不同的理解。如果它是上帝流传于世的真理,为什么会形成如此千差万别的真理注释?宗教史的开设至少会使学生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宗教[11]。宗教人士所讲的宗教只是宗教,而无神论者所讲的宗教应当是一部历史。

再次,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大学生心理健康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很多大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退学的不断增多,自杀、凶杀等一些反常或恶性事件不时见诸报端。现实中,很多信教学生就是因为他们无法解决自身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导致心理失衡最终选择宗教慰藉的。除教义自身外,宗教组织内部的相互关怀也使学生有所依靠。因此,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不能帮助他们处理现实难题,他们就有可能转而依靠宗教及宗教组织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四,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构架学校与学生有效交流的桥梁。国家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将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辅导员的职责不落实,学校与学生之间就不能实现有效的信息传递,许多的措施将形同虚设,

变成一纸空文。

第五,妥善管理校内宗教群体,有所允有所不允。根据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因此,任何进入高校的大学生都可以带有既定的宗教信仰,对此,校方不得干涉,应当允许。但是,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据此,信教学生只能在法定的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而不得在校组织宗教团体,不得在校内传播宗教,对此,校方有权干涉。各高校应当把握尺度,做到有所允有所不允,妥善管理校内宗教事务。

除上述几点外,还要处理好党员信教问题。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都要求党员要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于信仰宗教的学生,应当“卡住”,已经入党的要劝退。

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对于社会发展,宗教有着许多的积极作用,诸如心理缓解、价值导向、群体整合等。但是,其消极作用也不容忽视。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高校中应当时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社会也许是个“大染缸”,而学校不能是。

参考文献:

[1]连东、张喜爱:《基督教的传承与变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342页。

[2]陈安金:《大学生宗教信仰成因及对策探析》,《科学与无神论》2004年1期。

[3]张金桃:《当今我国青年宗教现象的辩证思考》,《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2期。

[4]胡小芳:《90后大学生宗教认知和信仰宗教状况调查与分析》,载《青年文学家》2012年1期。

[5]苏亚玲等:《大学生宗教信仰现状调查与分析》,载《科学与无神论》2011年4期。

[6]王世翔:《大学生党员宗教信仰问题研究》,载《大众文艺》2009年第17期。

[7]《江泽民文选》(3卷),人民出版社,第150页。

[8]连东:《试论宗教存在的原因和信仰宗教的原因》,《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12期。

[9]赵英霞:《近代山西教民入教动机初探》,《山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4期。

[10]连东、张喜爱:《基督教的传承与变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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