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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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实习实施方案一、实习目的学前教育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学前教育的实际工作内容,提高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二、实习时间和地点学前教育实习将安排在学生的暑期或寒假期间进行,实习地点将根据学生的意愿和实习机构的需求进行分配,学校将协助学生联系相关实习机构,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三、实习内容1. 观察与实践:学生将通过实地观察和参与实践,了解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师生互动等方面。

2. 教学辅助:学生将有机会参与教师的教学辅助工作,如准备教学材料、协助教师进行课堂管理等,从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组织能力。

3. 课程设计:学生将有机会参与学前教育课程设计的工作,包括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和评估方式等。

4. 实习报告:学生需要完成实习报告,总结实习期间的收获和体会,对学前教育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四、实习要求1. 服从安排:学生需要服从学校和实习机构的安排,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实习时间和地点。

2. 严格遵守规章:学生在实习期间需要遵守学前教育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事,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

3. 认真学习:学生要认真学习实习过程中的知识和技能,主动沟通交流,虚心接受指导,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五、实习评价学校将根据实习机构的评价和学生的实习报告,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分。

同时,学校也将向实习机构反馈学生的表现,以便实习机构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和改进。

六、实习总结学前教育实习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机会,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学前教育行业的实际情况,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希望学生能够珍惜实习机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成为优秀的学前教育工作者。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管理制度,加强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实际效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以下简称“学生”)的教育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是学生通过参与学前教育实践活动,掌握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实践能力和工作素养的过程。

第四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分为校内教育实习和校外教育实习。

第五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由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和实习单位代表组成。

第二章实习目标第六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目标是:(一)使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原则和方法,熟悉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二)培养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和工作素养,提高学生的教育专业实践水平。

(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实习安排第七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安排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

(一)校内教育实习:学生在学校内进行教育实习,参与学校的学前教育活动,观察和参与教育实践。

(二)校外教育实习:学生在学校外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习,参与机构的教育活动,观察和参与教育实践。

第八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时间安排为每学年至少200个实习小时,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时间占比不低于1:1第九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实习单位由指导委员会确定,实习单位应具备相关的学前教育实践条件和资质。

(一)校内实习单位为具备学前教育资源和条件的学校或教育机构。

(二)校外实习单位为具备学前教育资源和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托儿所等。

第四章实习指导第十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指导由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指导包括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

(一)集体指导:指导委员会组织实习前培训和指导会议,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解答疑问,明确实习要求和安排。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广东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二、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由省电大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省电大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细则并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备案。

省电大成立由3-5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专门负责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工作,包括组织指导教师队伍进行教育实习指导和毕业作业的评定、登记和终审等工作。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自己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题,所指导的学员人数每届不得超过10人。

三、省电大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教师培训。

四、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构成和学分分配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在第五学期进行,为3学分,共54学时;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在第六学期进行,为5学分,共90学时。

五、集中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一)教育实习1.时间安排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五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作为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

2.实习要求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3.操作步骤指导教师进行集中辅导后,指导学员落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学员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活动的各项记录,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

4.组织形式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

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地方电大统一安排。

所接收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必须是三类以上,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求的单位。

在实习单位,由学员自行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地方电大教师根据学员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地方电大教师应加强对学员实习的过程管理。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为了更加规范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更好地发挥其在教师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合格幼儿教师,制定了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原则、阶段安排和评价机制。

实践教学是师范教育专业学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和强有力手段,作为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是联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纽带和桥梁。

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不仅能够帮助师范生更好地印证所学的教育理论、形成专业技能和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的方法,还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专业情意,凝练专业精神,培养专业信念。

1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学前教育专业制定实践教学目标是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有效性的前提。

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是确定实践课程内容、开展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重要依据和方向。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的首要任务是目标体系的构建,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包括通用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能力、教师职业情意三方面。

通用职业技能包括:表达沟通;交流合作;组织协调能力。

教师职业能力包括:教学基本功(汉字书写、教师口语、即兴演讲、简笔画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对幼儿行为和表现的观察、记录、评价,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实施与反思环境创设等);班主任工作能力(班集体建设,班队活动组织,学生个案研究,整合家长、社区教育资源能力等);幼儿教师必备的特殊技能(富有亲和力和感染力的言语表达、弹唱跳画、制作、演示示范、沟通与组织等教育科研能力案例研究撰写、教育行动研究和教育故事撰写能力等);实验能力(教具制作、实验设计、实验创新能力等)。

教师职业情意包括: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

2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基本原则2.1整合性原则以全程实践理念整合、设计实践教学的课程,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

深入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把实践教学贯穿于整个教师教育过程。

让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在学习中进步,在反思中提高,从而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达到养成优良品行,掌握相应理论,获得教育智慧,提高教育技能,形成职业能力的目的。

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实施方案一、实践课程的性质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是专业教育必需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二、实践课程的教学目标1.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2.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能力。

3.形成稳定的职业认同感。

三、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学前教育专业设有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都为学生进行教育实践和完成毕业论文的设计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四、考核内容与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包含专业综合实训、课件制作、假期专业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岗位技能实训、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几部分,实践课程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其中专业综合实训2学分60学时,课件制作1学分30学时,教育见习1学分30学时,教育实习2学分60学时,岗位技能实训15学分510学时,顶岗实习15学分450学时,毕业作业6学分,假期专业实践8学分利用寒暑假完成。

为规范实践课程的教学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教育见习、教育实习、顶岗实习与假期专业实践实践课程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

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践。

1.内容学生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保育工作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教学活动等教育环节。

2024年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计划(4篇)

2024年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计划(4篇)

2024年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计划一、实习目的1. 旨在通过实习进一步全面深入了解幼儿园的保育与教育工作,切实提升独立管理班级与带班的能力,为毕业后投身幼教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2. 实习期间,需自觉运用最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深入分析、精心设计和有效组织,不断在实践中更新教育观念,提升教育实践能力。

3. 实习者应乐于亲近幼儿,加深对幼儿的认识与了解,进一步激发对幼儿及幼教工作的热爱之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事业心。

二、实习内容与要求(一)教育教学活动1. 集体教育活动:教学与游戏活动实习者需能够独立组织一日教育教学活动,注重保教结合,勇于尝试课程改革活动,以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 区域活动实习者需积极开展活动区活动,根据教育教学需求,设计并制作相关材料投放至活动区,以丰富活动区内容。

3. 个别教育活动实习者需主动接近、观察并了解幼儿,初步掌握每个幼儿的个性特点,依据幼儿的个别差异,抓住教育契机,实施个别教育,并撰写规定数量的个别教育笔记。

4. 特色教育活动实习者需主动了解实习班级的特色课程,深入了解其开设依据、内容、组织方式及实施效果等,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正常开展班级特色教育活动。

(二)保育工作实习者需认真遵循保教结合的原则,密切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和情绪表现,细致入微地做好各项保育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环境布置实习者需根据幼儿的兴趣、身心发展需要、教育活动进程及实习幼儿园的要求,创设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教育环境,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四)家长工作实习者需了解实习幼儿园常用的家长沟通方式,在实习班老师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交流、沟通幼儿情况,积极开展家园联系工作。

2024年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计划(二)一、指导思想:坚决树立____的核心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致力于实现科学有序的管理,充分发挥管理与教研的效能,强化教研的实际效果,以推动我校学前教育工作的新飞跃。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一、实习目的与任务二、实习时间与地点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实习周期为2-4周。

实习地点通常选择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

三、实习组织与管理1.实习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与管理,由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指导、考核和管理工作。

2.学生在实习前需了解实习机构的基本情况,并在实习开始前与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沟通,明确实习目标和任务。

四、实习内容与要求1.学生在实习期间需参与到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教学活动中,具体任务包括观摩教学、辅助教学、参与课堂活动等。

2.学生需根据实习机构的实际情况,开展小型教育实践活动,例如组织幼儿游戏活动、设计教学方案等。

3.学生需撰写实习日记,记录实习中的观察、体会和收获,并在实习结束后向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总结和反思。

五、实习指导与考核1.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和集体评价,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解答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实习指导教师需在实习结束后为学生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

3.学生需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并进行口头答辩,以展示自己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六、实习收益与影响1.学生通过实习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增强自身对专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2.学生在实习中能够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今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3.实习也为学校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机会,促进了学校与社会实践的有效结合。

总之,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是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实践促进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因此,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的实施细则应该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时间、地点,规范实习内容与要求,保证实习的指导与考核,以及实习的收益与影响。

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共学分学时(周);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共学分学时(周)。

一、教育实习教育实习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员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习。

(一)内容学员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保育工作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带活动等教育环节。

重点是学习设计和组织教案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班级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学习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周计划和日计划等),尝试进行班务管理,协助记载幼儿成长档案等,参与负责本班保育、教育以及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

.家长与社区工作内容包括:了解本班幼儿的家庭情况和幼儿园所在社区的情况,听取家长和社区对幼儿教育的意见,学习与家长沟通并组织家园联系活动,尝试根据幼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提出建议以及进行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工作等。

(二)要求凡是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学员,必须到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

实习前要做好实习计划;实习中要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录;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总结。

实习评定合格后可得学分。

学员的实习时间不少于周(学时)。

(三)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教育实习完成后上交以下材料:()实习完成情况材料实习计划份(见附件)、实习成绩评定表份(见附件)、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的详细记录各份。

()教育实习总结包含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与过程、实习收获及不足等,字数不少于字。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一、实习目的与意义1.1 目的:通过实习,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养实际教学能力。

1.2 意义:实习是学生了解学前教育行业现状、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增强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

二、实习对象与条件2.1 对象: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大学生。

2.2 条件: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具备基本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初步的教学技能。

三、实习内容与要求3.1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教学、班级管理、家长沟通、教育活动组织等。

3.2 要求:实习生需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活动。

四、实习时间与安排4.1 时间:实习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具体时间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实习单位安排确定。

4.2 安排:实习前进行实习动员和培训,实习期间定期进行指导和交流,实习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

五、实习指导与评价5.1 指导:由学校指派指导教师,同时实习单位指定一名指导老师共同负责实习生的指导工作。

5.2 评价:实习评价由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共同完成,包括日常表现、教学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

六、实习管理与保障6.1 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共同管理实习生的日常行为和教学活动。

6.2 保障:实习单位应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安全保障,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实习总结与成果分享7.1 总结:实习生需撰写实习报告,反映实习过程中的学习体会、问题及解决方案。

7.2 分享:学校应组织实习成果分享会,鼓励学生交流经验,促进知识与经验的共享。

八、附则8.1 本细则由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部门负责解释。

8.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以最新版本为准。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集中实践环节是教学计划中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的重要环节,其设置是实施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步骤之一,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电大教学改革,综合测评学习成果,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能力,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为落实开放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教学计划,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特根据中央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制定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

一、集中实践环节总体说明1.性质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是专业教育必需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2.教学目标(1)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2)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能力。

(3)形成稳定的职业认同感。

3.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管理、儿童家庭与社区教育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都为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完成毕业作业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4.实施要求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以学员的自主学习为主,各地电大应提供必要的综合面授辅导,使学员明确综合实践环节的内容和要求。

注重对学员的个别辅导,在整个教育实习与毕业作业的写作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学员的联系,进行必要的指导。

5.实施意见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二、集中实践环节具体内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共3学分54学时(3周),在第五学期进行;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共5学分90学时(5周),在第六学期进行。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某某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见实习实施细则教育见实习是专业思想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技能和科研能力的综合实践课程,是学前儿童教师职前教育的必要环节。

对学生了解学前教育、了解学前儿童,巩固专业思想,印证理论知识,学习与掌握教育规律和培养从事学前儿童保育、组织幼儿园教育活动和具有初步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实践课程从一年级开始安排,随着专业课的开设,逐步增大课时量,形成以后期为主,集中与分散并行的实践形式。

教育实践课程内容依据学科的序列和与学前教育专业的有机结合安排并贯穿始终。

二、见习生守则1.见习目的要明确,态度要端正。

在见习期间,必须自始至终保持充沛精力,专心致志地完成见习的各项具体任务。

2.严格保证见习时间。

见习生请假必须经过见习指导老师、原任老师和园长的批准。

不经同意不能离开见习点。

因急病、急事不能亲自请假时,应及时请人转告我校指导老师。

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需经过学校教务科批准。

见习期间,请假超过二天者,取消见习成绩。

3.尊重双方指导教师和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虚心接受他们的指导,对见习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必须通过带队老师反映,不得随便议论。

4.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因私事打电话,不会客,不随便离园,也不得将其他人员带入幼儿园。

晚上未经批准,不得外宿和超时回见习单位或回校。

5.服从领导,自觉遵守学校和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幼儿园做好事。

6.注意精神文明。

严格遵守中师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仪表端庄,发型大方,衣着整洁、朴素。

不化妆,不戴首饰,不穿高跟鞋、硬底鞋。

言谈举止要为人师表,做幼儿的表率。

7.见习期间的主要任务是观察,并作认真、仔细的记录,不能影响保教人员的正常工作和幼儿正常的活动(如进出活动室不能大声喧哗,原班老师上课时,见习生要提前进班安坐好等)。

8.见习期间,不能长时间离开观察现场,不准看书报,不准闲聊天,不准吃零食。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一、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能够独立进行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设计、组织与实施。

2. 增强学生对幼儿发展规律的理解,提升评估和指导幼儿全面发展的能力。

3.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其能够针对不同的教育场景和幼儿需求,设计并实施有效的教育方案。

二、教学内容1. 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回顾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包括幼儿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教育法规等。

2. 课程设计与实施:教授如何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需求,设计各类教育活动和课程。

3. 教学方法与技巧:学习并实践多种教学方法,如游戏化教学、探究式学习等,以及有效的课堂管理技巧。

4. 幼儿评估与指导:掌握幼儿发展评估的工具和方法,学习如何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个性化指导。

5. 教育实践与反思:通过实习、观摩等方式,让学生在实际教学中应用所学知识,并进行反思和总结。

三、教学方式1. 理论讲授:通过课堂讲授,向学生传授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 实践操作:通过模拟教学、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中实践教学技能。

3. 现场实习:安排学生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实习,以获得实际教学经验。

4. 案例分析:分析真实或模拟的教育案例,让学生学会如何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5. 小组讨论:鼓励学生通过小组讨论,分享经验,相互学习,提升团队合作能力。

四、评价方式1.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参与度、作业完成情况、小测验成绩等。

2. 教学设计:评估学生设计的教育活动或课程计划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3. 实习表现: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反馈,评价其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

4. 期末论文或报告:要求学生提交一篇关于学前教育实践的论文或报告,展示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5. 口试或答辩:通过口试或答辩的形式,检验学生对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掌握程度。

五、教学进度安排1. 第1-2周:学前教育理论复习与更新。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实施细则第一篇: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实施细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实施细则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进程安排》,结合我校对毕业学生的要求,对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进行具体安排。

毕业实习为10学分,在第三学期进行。

一、对学生完成毕业作业的资格审核学生在进行毕业作业写作之前,必须进行社会实践,并已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取得社会实践的相应学分;必须完成教学实习,并已完成教案设计,取得教学实习的相应学分。

二、毕业作业的基本要求(一)、选题原则及选题要求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方向。

2、毕业作业的选题限于学前教育专业范围之内。

3、学生在选题时应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知识基础,知识结构以及自己对某学科、知识点的熟悉程度,尽可能选自己比较熟悉的领域作为选题。

(二)、对毕业作业的内容毕业作业可以两种形式完成,包括教育教育研究论文、教学研究论文学生在其中任选一类完成。

第一类教育研究论文1.作业目标:整合教育理论,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掌握教育论文写作方法和规范,实践论文写作,增强论文写作能力。

2.选题范围:基础教育改革;终身教育;素质教育;创新教育。

3.写作过程:教育理论研读和本专业主干课程相关内容整合;论文写作相关资料介绍及分析;范例介绍及分析;论题的确立;论文提纲的拟定;论文写作与修改。

4.规范与要求:论文格式规范;论文写作要求。

第二类教学研究论文1.作业目标:整合教学理论,更新教学观念,提高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掌握教学论文写作方法和规范,实践论文写作,增强论文写作能力。

2.选题范围:学前课程标准、教材与教学方法;学前学科课堂教学;学前活动课教学;教学艺术;教育技术手段与教学;学前生学习心理研究;学前生学习方法指导。

3.写作过程:现代教学理论和学科教学理论研读,本专业课程相关内容整合;论文写作相关资料介绍及分析;范例介绍及分析;论题的确立;论文提纲的拟定;论文写作与修改4.规范与要求:论文格式规范;论文写作要求。

师范学院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与技能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与技能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高职学生实践与技能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做好实践与技能学分管理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前教育专业实践与技能学分项目主要包括竞赛类、证书类、实践类、讲座类四大类别,认定范围由本细则明确规定。

第二条竞赛类认定范围与标准(一)竞赛类包括师范学院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校(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学会及协会等组织机构)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文体竞赛活动等。

(二)师范学院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包括:1.专业技能竞赛Ⅰ类。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舞蹈、声乐、钢琴等;2.专业技能竞赛Ⅱ类。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儿童故事、儿童歌曲弹唱、儿童舞蹈创编、玩教具制作等;3.专业技能竞赛Ⅲ类。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计算机、数学及演讲、辩论、摄影、征文、单项体育等。

(三)竞赛类学分认定以竞赛组织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成绩证明或文件为依据。

学生申请学分认定须提供奖励证书、成绩证明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竞赛类学分认定标准为:类型级别获奖等级获得学分学分项目编号(JS)备注学科竞赛行业或专业技能竞赛国家级一等奖10 JS01按照参赛人数确定获奖等级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及类似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减2学分认定,最低获得1学分二等奖(2-4名)8 JS02三等奖(5-10名)7 JS03鼓励奖(或其他奖) 5 JS04参赛者 3 JS05省级一等奖 6 JS06二等奖(2-3名) 5 JS07三等奖(4-8名) 4 JS08鼓励奖(或其他奖) 2 JS09参赛者 1 JS10校(市)级一等奖 3 JS11二等奖 2 JS12三等奖 1 JS13院级一等奖 1 JS31 包括专业技能竞类型级别获奖等级获得学分学分项目编号(JS)备注二等奖0.5 JS32 赛Ⅰ、Ⅱ、Ⅲ类文体竞赛国家级一等奖8 JS14 二等奖(2-4名) 6 JS15三等奖(5-10名) 5 JS16参赛者 3 JS17 省级一等奖 6 JS18 二等奖(2-3名) 5 JS19三等奖(4-8名) 3 JS20参赛者 1 JS21(五)团体奖励按照本标准认定,获奖者单独填写学分认定申请。

学前教育实习具体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实习具体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实习具体实施方案一、实习目的学前教育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环节。

通过实习,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教学相结合,提高教学技能和实践能力。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学前教育实习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实习时间安排学前教育实习的时间安排为每周至少3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实习周期为不少于8周。

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确定,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实习活动。

三、实习内容1. 观摩课程:学生应观摩实习单位的教学活动,包括教师授课、学生表现等,以便了解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

2. 教学实践:学生应参与实习单位的教学实践活动,包括辅助教师进行教学、设计教学活动等,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3. 教学设计: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符合学前教育特点的教学活动,包括教案设计、教学资源准备等,提高自己的教学设计能力。

4. 教学反思:学生应及时对实习活动进行反思,总结教学经验,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四、实习考核学前教育实习的考核包括实习单位评定和学校评定两部分。

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定,学校应对学生的实习成果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五、实习总结学生应根据实习经历,撰写实习总结报告,总结实习收获、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教学实践提供参考。

六、实习保障学校应加强对学前教育实习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学生的实习活动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还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指导和支持,保障实习质量。

七、实习成果展示学校应组织学生对实习成果进行展示,包括教学设计、实践经验等,以便其他学生和教师进行交流和借鉴。

八、实习总结学前教育实习是学生提高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实习,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教学相结合,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发展。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一、实习目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是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重要环节。

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将所学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为今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时间与地点1、实习时间:具体实习时间2、实习地点:具体实习幼儿园名称及地址三、实习内容1、观察幼儿观察幼儿的日常行为、学习特点、兴趣爱好和个体差异,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和需求。

2、协助教师协助实习班级的教师进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备课、教具准备、课堂组织、活动指导等。

3、教育教学活动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组织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活动,如语言活动、数学活动、艺术活动、体育活动等。

4、班级管理参与班级管理工作,包括班级环境创设、幼儿常规培养、家园沟通等。

5、保育工作协助教师做好幼儿的生活照料和卫生保健工作,如进餐、午睡、洗漱等。

四、实习要求1、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幼儿园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2、实习期间,学生应尊重幼儿、关爱幼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认真履行实习职责,按时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加实习幼儿园的教研活动和业务培训。

4、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教师学习,不断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技能。

5、实习期间,学生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五、实习指导1、实习幼儿园应安排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

2、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要求,制定详细的实习指导计划,明确实习任务和目标,并定期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学校应安排专业教师定期到实习幼儿园进行巡视和指导,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实习成绩评定1、实习成绩由实习幼儿园指导教师评定(占 60%)和学校专业教师评定(占 40%)两部分组成。

学前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 (1)

学前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 (1)

XX文理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形式采取社会调查+毕业大作业的形式。

综合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

综合实践不得免修,未取得综合实践环节学分者不得毕业。

综合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由重庆文理学院统一制定,各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文理学院将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综合实践环节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学生基本学完规定的课程学分之后。

一、社会调查的实施学前教育专业在册学生,修完本专业60%的课程学分之后,方可申请进行社会调查并进行课程注册。

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的资格由试点单位集中性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重庆文理学院确认。

各试点单位成立学前教育专科集中性实践环节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负责社会调查环节的组织、人事、经费安排,确定指导教师和工作要求。

各专业学生的社会调查报告题目确定后,各试点单位的教学负责人或专业责任教师需用电子邮件形式统一报重庆文理学院专业责任教师审核(见附表1),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写作。

社会调查时间为3周。

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学生毕业前一学期进行。

(一)指导教师资格及要求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2.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开放教育教学特点和教学要求;3.每一指导教师同期指导的写社会调查报告的学生不超过20人,超过的不予认可。

(二)指导教师职责1.帮助学生选点进行社会调查(当地学生的调查地点必须在当地),拟定调查提纲;2.帮助学生掌握常用的社会调查方法,指导学生根据调查情况撰写社会调查报告;3.根据被调查单位对学生社会调查的鉴定和调查报告的质量,确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成绩。

(三)社会调查报告的成绩评定社会调查报告按等级制记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

社会调查报告的成绩由指导教师依据下列标准评定:1.合格:内容真实、完整;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文字表述清晰,使用术语规范;字数在2000~3000字之间;格式符合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方向)保教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保教实习是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方向)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培养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根据开放教育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及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说明(暂行)(2012)”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开放教育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一、保教实习的目的保教实习是培养学习者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通过保教实习使学生理解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保教实习的目的、意义;了解幼儿园保教工作的任务、基本内容、注意事项;掌握幼儿园保教实习工作的要求以及组织管理过程;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实习作业,具备初步幼儿园实际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和开展学前教育各领域活动的能力。

.通过保教实习,加深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巩固正确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建立初步的职业认同感,热爱幼儿,热爱幼儿教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二、具体内容与要求保教实习为本专业学生必修环节,4学分,72学时,在第五个学期进行,不得免修。

(一)实习任务保教实习是要通过保育和教育实践活动,使学习者经受多方面的锻炼,了解幼儿园保教的内容和程序,掌握从事幼儿保教工作的技能、技巧和方法,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实习主要承担下列任务:1.全面了解幼儿园。

对幼儿园的性质和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的了解,提高对幼儿保教工作的认识。

2.实践幼儿园常规保育和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包括:了解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熟悉各年龄段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做好教育过程中的保育工作;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掌握设计和组织各种教育活动的基本方法;掌握设计和组织游戏活动的基本方法;掌握幼儿园班级教育环境创设的基本方法;掌握各年龄班级管理的方法;掌握设计和组织幼儿园大型活动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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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站应将电大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资格情况报分校教案部门审核。
(2)组织管理
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地方电大统一安排。所接收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求的单位。
4.实施要求
集中实践环节的教案以学员的自主学习为主,各地电大应提供必要的综合面授辅导,使学员明确综合实践环节的内容和要求。
注重对学员的个别辅导,在整个教育实习与毕业作业的写作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学员的联系,进行必要的指导。
5.实施意见
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5.组织形式
(1)指导教师资格
专业实习的指导教师包括电大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
电大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有一定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教案工作经验,熟悉学前专业所设课程的知识内容;③思想作风好,有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责任感强;④业务水平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⑤对实习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并有一定的实习工作指导经验;⑥熟悉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规定及指导教师职责;⑦掌握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评分标准。
2.教案目标
(1)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2)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能力。
(3)形成稳定的职业认同感。
3.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管理、儿童家庭与社区教育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都为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完成毕业作业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3)班级管理工作
内容包括:学习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周计划和日计划等),尝试进行班务管理,协助记载幼儿成长档案等,参与负责本班保育、教育以及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
(4)家长与社区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本班幼儿的家庭情况和幼儿园所在社区的情况,听取家长和社区对幼儿教育的意见,学习与家长沟通并组织家园联系活动,尝试根据幼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提出建议以及进行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工作等。
1.内容
学员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1)保育工作
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2)教育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带活动等教育环节。重点是学习设计和组织教案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二、集中实践环节具体内容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共3学分54学时(3周),在第五学期进行;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共5学分90学时(5周),在第六学期进行。
第部分: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员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习。
综合辅导——制定实习计划——开展教育实习——接受指导教师指导——独立完成教育实习总结报告。
4.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后开始安排,第五学期完成教育实习。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在实习之前,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辅导,指导学员落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学员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活动记录,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
2.实习要求
凡是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学员,必须到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前要做好实习计划;实习中要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录;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总结。实习评定60分后可得3学分。
教育实习在第五学期内完成,学员的实习时间不少于3周(54学时)。
3.实施环节建议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集中实践环节是教案计划中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的重要环节,其设置是实施教案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步骤之一,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电大教案改革,综合测评学习成果,切实保证教案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能力,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①在学生所选择的实习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业务骨干(最好是实习岗位的负责人);②对实习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并有一定的实习工作指导经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③思想作风好,有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责任感强;④熟悉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规定及指导教师职责;⑤掌握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评分标准。
为落实开放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教案计划,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特根据中央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案大纲》,制定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案实施细则。
一、集中实践环节总体说明
1.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是专业教育必需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案环节。
实习计划1份(见附件1)、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见附件2)、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的详细记录各1份。
在实习单位,由学员自行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地方电大教师根据学员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市县电大应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集中组织好学员的专业实习工作,加强对学员实习的过程管理。
6.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在第五学期末上交以下材料:
①实习完成情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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