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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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日趋完善。

生育保险是指在妇女怀孕、分娩、产后恢复期间,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保险的实施,旨在保障孕产妇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健康和社会和谐发展。

其中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是生育保险的重要内容之一,下面将对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概念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指国家或单位为孕产妇提供医疗服务的费用标准。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规定,孕产妇在生育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生育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孕产妇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范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孕前检查费用:包括孕前体检、妇科检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查费用;2.分娩费用:包括分娩费、手术费、麻醉费、输血费、护理费等费用;3.产后恢复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后检查、产后康复治疗、产后用药、产后恢复期间的其他医疗费用;4.新生儿医疗费用:包括新生儿体检、新生儿疾病治疗、新生儿用药费用等。

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报销比例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报销比例是指孕产妇在生育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报销的比例。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规定,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报销比例应不低于80%。

具体的费用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报销比例在80%至90%之间。

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申报流程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的申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医疗机构开具医疗费用清单:孕产妇在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后,医疗机构应开具医疗费用清单,详细列明孕产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2.孕产妇填写报销申请表:孕产妇在收到医疗费用清单后,应填写报销申请表,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医疗费用清单的相关信息;3.医疗机构审核报销申请表:医疗机构应对孕产妇填写的报销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表上所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4.生育保险机构审核报销申请表:生育保险机构应对医疗机构审核通过的报销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医疗费用清单和报销申请表的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有效;5.生育保险机构进行费用报销:生育保险机构对审核通过的医疗费用清单进行费用报销,将报销款项划入孕产妇的个人账户中。

山东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山东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东⽣育保险报销多少
虽然保险的理赔机会不是很⼤,现在依然会有很多⼈为了⾃⼰的安全,⽽购买保险,⽐如孕妇就很喜欢购买⽣育保险。

那么⼤家知道⼭东⽣育保险报销多少?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东⽣育保险报销多少
⽣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按下列⽅式计算:
⼥职⼯怀孕7个⽉(含7个⽉)以上分娩或引产的,享受98天⽣育津贴;
⼥职⼯怀孕4个⽉(不含4个⽉)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育津贴
⽣育津贴⾃协议医疗机构持卡结算或申报⽣育津贴待遇的次⽉起,由市职⼯医疗保险管理中⼼从参保⼥职⼯分娩或计划⽣育⼿术的当⽉计算,按⽉发放到参保职⼯的社会保障卡⾦融账户。

⼆、⽣育保险是什么
⽣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育津贴和产假的⼀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育的职⼯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是⽣育津贴,⼆是⽣育医疗待遇。

⼈社部《⽣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20⽇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育险须掏⽣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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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临沂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临沂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非从业城镇居民:(一)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含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学校、特殊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中小学阶段学生”);(二)未满18 周岁的未入园、入学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年儿童”);(三)本市城镇居民中男年满60 周岁、女年满55 周岁,且户籍在本市的人员(以下简称“老年城镇居民”);(四)其他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一般城镇居民”)。

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引导、自愿参保、属地管理、全市统一政策。

(二)医疗保障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三)低费率、广覆盖、保大病,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适当兼顾普通门诊(四)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医疗保险费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六)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协同推进,配套实施。

第四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辖区统筹,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市级统筹。

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其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具体承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预算安排、基金拨付和基金监管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网点布局,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学校做好参保登记和医疗保险费的代收、代缴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认定,组织引导低保人员参保,配套开展好医疗救助工作;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员的身份确认和参保工作。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制度)
一. 门诊支付办法:
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2.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医保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二.住院支付办法:
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最高支付封顶线为7万元。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起付线为650元。

在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

2.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减半,精神病人325元。

3.起付线和封顶线之间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是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

累加支付的办法,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精神病患者除外);
6.用于科研及临床试验发生的医疗费用;
7.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8.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山东临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材料

山东临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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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材料
导读:本文是关于山东临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材料,希望能帮助到您!
生育前一个月内到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经办机构办理《临沂市企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认可通知单》生育后三个月内,由企业负责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经办机构对报送材料审核,并核对待遇享受资格,计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领导签字,银行支付到生育职工银行卡中。

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需呈报材料
《临沂市企业职工生育费用拨付申报表》;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收费凭证(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生育职工本人工行银行卡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再提交其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职业证明、身份证。

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支付标准生育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为育龄妇女提供可靠的生育保障。

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提高国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家庭幸福和国家繁荣。

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是生育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妇女生育时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生育保险支付标准的相关内容。

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是针对具有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妇女。

具体支付对象包括以下人员:1.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及其配偶;2.在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就业单位、自主创业的女性职工及其直系亲属;3.常住户口并已达到计划生育年龄的妇女。

1.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前检查费用、分娩费用、剖宫产费用、女方生育手术费用和新生儿费用。

(2)生育前检查费用:在孕前每年一次免费生育前检查。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可享受生育前、生育期间和生育后医疗保健服务。

(3)分娩费用:包括自然分娩费用和人工分娩费用。

自然分娩费用一般不限制费用,人工分娩费用为700元。

(4)剖宫产费用:剖宫产费用一般控制在2500元以内。

(5)女方生育手术费用:女方采取人工流产时,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上限为600元;女方采取宫腔镜治疗时,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上限为3500元。

(6)新生儿费用:包括新生儿住院费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明费。

其中住院费用由当地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明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2.生育保险津贴生育保险津贴是针对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发放的。

具体支付标准为:(1)第一胎津贴:1600元生育保险津贴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

津贴不再向享受国家计划生育特殊政策的妇女发放。

临沂生育险报销标准

临沂生育险报销标准

临沂生育险报销标准
临沂市生育险是指在临沂市范围内,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指在生育保险范围内,各项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下面将详细介绍临沂市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首先,对于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临沂市规定在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各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70%的费用,
剩余30%由个人自行承担。

其次,对于生育保险的报销限额,临沂市规定在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各项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为8000元。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产后护理等与生育相
关的医疗费用。

但是,报销标准并不包括非生育相关的其他医疗费用,比如因其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等。

另外,对于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
的医疗费用票据和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申请。

报销申请一般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最后,临沂市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职工及时
关注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医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标准信息。

总之,了解临沂市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对于职工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更
好地享受生育保险的福利。

希望本文介绍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临沂市的生育保险政策能够更加完善,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2023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23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23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一、引言生育保险是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权益的重要措施。

通过生育保险,女性在怀孕、分娩及产假期间可以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经济补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包括住院分娩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异地就医费用、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其他费用。

二、住院分娩费用住院分娩费用是指女性因分娩需要在医院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如下:1. 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费用,包括顺产、难产等,按照定额标准进行报销。

2. 定额标准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3. 超出定额标准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具体比例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三、产前检查费用产前检查费用是指女性在怀孕期间进行的一系列产前检查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如下:1. 产前检查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比例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2. 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B超等,可以报销。

3. 部分产前检查项目,如特殊检查等,可能需自费或按比例分担。

四、异地就医费用异地就医费用是指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如下:1. 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可能无法报销或报销比例降低。

2. 异地就医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进行报销,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3. 超出定额标准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具体比例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五、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女性在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性补助。

报销标准如下:1. 生育津贴按照规定的产假天数和津贴标准进行计算,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2. 生育津贴由社保局直接支付给女性职工,无需单独申请。

3. 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六、一次性营养补助一次性营养补助是指女性在产假期间享受的一次性营养补助。

报销标准如下:1. 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具体条件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2. 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含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含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政策

一、基本医疗保险 二、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源自一、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构成部分 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纳比例
1、缴费基数 按照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2、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9%(其中单位缴纳7%,个 人缴纳2%) 大病互助费:90元/年(全部由个人缴纳);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范围: 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职工分娩、流产、 引产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 按定额包干结算的方式,医疗费用高于定 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医疗费用低于 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 。 例:平 产2000元,剖宫产3600元
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缴费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范围 三、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1、缴费标准:0.7%,由单位缴纳。 2、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缴费。 3、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 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的用途: 1、支付门诊医疗费; 2、支付零售药店购药费; 3、支付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负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 疗保险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构成:
个人缴纳 在职人员 45岁以下 在职人员 45岁以上 退 休人员 2% 2% 0 单位缴纳 0.70% 1.20% 4% 合 计 2.7%+余额利息 3.2%+余额利息 4%+余额利息

临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临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申请特殊病种认定
居民患有特殊病种时,需向医保经办 机构申请特殊病种认定。
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相关病史资料、诊断证 明等材料。
审核认定
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认定,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享受特殊病 种医保报销待遇。
就诊治疗
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特殊病 种时,需按照医保规定进行报销申请 和结算。
等。
医疗服务设施报销范围
0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说明医保可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如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
等。
报销比例与限额
报销比例
根据不同医疗项目和药品,分别列出医保的报销比例,如门诊、 住院、特殊疾病等。
报销限额
明确医保的报销限额,包括单次报销限额、年度累计报销限额等 。
起付线与封顶线
解释医保起付线、封顶线的概念及具体标准,以及超过限额后的 自付比例。
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特殊病种待遇
对部分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实行特殊报销政策,减轻 患者经济负担。
生育保障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女性,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可以享受生育医 疗费用报销待遇。
03
临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汇报人:XX
2024-01-22
• 医保报销概述 • 临沂居民医保政策 • 报销流程详解 • 报销材料准备 • 常见问题解答 • 优化建议与展望
目录
CONTENTS
01
医保报销概述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4年修正)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4年修正)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施行日期】2024.01.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生育保险正文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1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22年4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其所属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的经办业务。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生育保险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工会、妇女联合会依法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生育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缴费基数按照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确定和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七条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的,其欠缴的生育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清偿。

第八条税务部门按照规定统一征收生育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征收的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存入财政专户依法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

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

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当我们购买社会保险时,它包括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费用。

主要用于员工怀孕生子时报销。

那么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一)比例多少通常情况下,生育险报销比例是以社保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其中顺产报销比例为270%;难产报销比例为320%;剖腹产报销比例为420%。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是有上限的,以北京为例,在指定医院分娩的话,一级医院最高可报销3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三级医院2700元。

不同地区的报销上限有所不同,超过部分是需要由自己来承担的。

除此之外,生育津贴费用是包括了产假和休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费的工资基数÷30X产假天数来计算的。

(二)怎么报销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_生育保险报销条件2022

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_生育保险报销条件2022

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_生育保险报销条件20222022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

2、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须符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所以能报销的比例也是不一样。

有一点可以明确的就是剖腹产一定比顺产报销的多。

以下为网上公布的报销费用!1、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2)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3)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4)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5)流产每人次1000元。

2、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1)放置宫内节育环130元(2)取出宫内节育环130元(3)取残环、嵌顿环200元(4)皮下埋植术150元(5)取出皮下埋植术100元(6)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7)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8)药物流产300元(9)输卵管结扎术1000元(10)输精管结扎术500元(11)输卵管吻合术4800元(12)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3、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数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某产假天数(1)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2)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举个例子:张小姐现年27岁,月薪10000,所在公司月缴费平均工资9000,最近刚刚剖腹产生完宝宝。

则她一共有产假98(基本产假)+30(延长产假)=128天,生育津贴=9000/30某128=38400元。

由于小张的生育津贴低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差额1000/30某128=4266.67元,由公司补足。

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其中之一);二、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关于贯彻《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淄劳社发〔2007〕95号
淄劳社发[2007]95号
各区县、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以上企业:
为贯彻执行《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第193号令)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字〔2007〕79号),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运作和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6、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所在单位的证明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配偶是城镇居民的,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7、职工本人银行结算户存折复印件。
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及支付
(一)年满23周岁妊娠且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的女职工,享受增加60天的晚育产假。
2、涉及婴儿治疗、护理的费用;
3、因违法、犯罪造成妊娠终止的待遇。
(三)生育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四)因生育导致死亡的,按非因工死亡享受有关待遇。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四)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1、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定额为150元;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定额为400元;
3、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80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生育医疗费按项目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1、正常生育的,定额为1500元;
2、剖宫产的,定额为3500元。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十四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其中,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其中,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手术或者出院之后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八条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山东省生育保险是指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加的生育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经济支持。

为了更好地了解山东省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孕期产前检查、分娩、产后护理和新生儿护理等相关费用。

具体包括孕期产前检查费用、分娩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器械费用等。

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根据山东省相关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为不低于80%,具体费用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

在报销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处方和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生育保险报销限额。

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限额为每人每次生育不低于8000元,具体费用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

超过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生育后,可携带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处方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费用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销款项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五、生育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在进行生育保险报销时,参保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材料;其次,了解报销范围和比例,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产生误解;最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避免超过规定的报销时限。

综上所述,山东省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涵盖了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报销限额、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参保人员在生育后,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享受生育保险的保障和福利。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有所帮助。

生育险男方可以报多少

生育险男方可以报多少

生育险男方可以报多少政策因地而异,因此男性可以享受的生育保险金也将因地而异。

那么,生育险男方可以报多少呢?接下来由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生育险男方可以报多少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生育险男方可以报多少1、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剖腹产,3500元;难产或多胞胎,2800元;正常分娩,2000元;4个月以上流产,1500元;不满4个月流产,900元;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难产或剖腹产或多胞胎,1300元;正常生育,700元;流产,400元。

3、女方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75%左右,而若是女方无工作单位,使用男方缴纳的生育保险的话,则可以报销50%左右。

二、相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生育保险主要特点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经济补助;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

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

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生育保险规定得到补偿。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金额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金额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金额生育保险是一种由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旨在为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报销,从而减轻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经济负担。

下面将详细介绍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和报销金额。

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在怀孕12周内,职工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生育保险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将通过相关部门办理职工的生育保险登记。

2.医疗费用报销:职工在怀孕、分娩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职工需在办理报销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和报销材料。

3.报销材料准备:职工需要准备的报销材料包括《生育保险登记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药品购买发票、住院医疗项目明细等。

职工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4.报销申请:职工将准备好的报销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单位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审核和报销申请。

6.报销金额计算:生育保险管理部门根据职工的医疗费用和相关政策标准,计算报销金额。

报销金额通常包括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如50%或80%,以及一些特殊项目的报销。

7.报销款项发放:生育保险管理部门将计算好的报销款项发放给所在单位,由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将报销款项发放给职工。

二、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人政策的不同,报销比例和报销金额也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生育保险会报销职工在生育过程中发生的一部分医疗费用。

1.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一般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至80%不等。

具体比例可根据所在地区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调整。

2.特殊项目报销:生育保险还可以报销一些特殊项目的费用,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新生儿护理费用等。

3.报销封顶金额:生育保险报销金额通常有一个封顶金额,即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将不再报销。

封顶金额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的规定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通常是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相关政策标准进行计算的,因此,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应注意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和报销材料,以便后续的审核和报销程序。

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

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

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小我就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女性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divide;30(天)X假期天数2、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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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执行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二)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3、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以下称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标准
产前检查费用480元;
2、分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300 元、一级医院1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一级医院12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会阴侧切、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Ш度及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3)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2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400元、二级医院3100、一级医院2800元。

(5)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3、治疗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标准
治疗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含生育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分段累加的办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1万元(含1万元)以内的,按70%支付;1万元以上至2万元的,按75%支付;2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按80%支付;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按85%支付,5万元以上的部分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并发症包括:异位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母婴血型不合、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子宫破裂、胎盘早剥、前置胎盘产后(晚期产后)出血、羊水栓塞、产褥感染。

女职工因生育引发的并发症,确需到市外医院就诊的,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的转诊证明,并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转市外就医。

(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1、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1)门诊早期流产手术:三级医院230元、二级医院200 元、一级医院170元。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术)60元。

(3)双侧输卵管绝育术700元。

(4)输精管绝育术350元。

(5)复通手术35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可加收其手术费的20% 。

2、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住院中期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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