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空区积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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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空积水的防治

采空积水的防治
采空积水的防治
汇报人: 2024-01-04
目录
• 采空积水的基本概念 • 采空积水的原因及分析 • 采空积水的预防措施 • 采空积水的治理方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 未来展望与研究方向
01
采空积水的基本概念
采空积水的定义
01
采空积水是指在采煤过程中形成 的地下水体,通常位于矿井或采 空区的下方。
实时监测与预警系统
安装水位监测仪器
在矿区周围和矿井内部设置水位监测 仪器,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建立预警系统
根据监测数据和历史数据,建立预警 系统,对可能发生采空积水的情况进 行预警,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04
采空积水的治理方法
地面防水工程
地面防水工程是采空积水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主要通过修 建防水堤、水坝等建筑物,拦截和导流地下水,防止采空区 积水进入矿坑。
03
建立采空积水防治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提高防治工作效率。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积极参加国际采空积水防治学术 会议,了解国际前沿动态,分享 中国经验。
合作开展技术研究
与国际先进技术团队合作,共同 开展采空积水防治技术研究,提 高中国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地下水位
地下水位的高低直接影响 采空积水的形成,水位高 时更容易形成积水。
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 ,地下水流动复杂,采空 积水形成的风险较高。
03
采空积水的预防措施
合理规划采矿区域
避免在易积水区域进行采矿活动
在采矿前应对矿区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查,了解地下水文条件,尽量避免在地下 水位较高或存在强含水层的区域进行采矿。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

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

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

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

老空水害防治管理相关规定

老空水害防治管理相关规定

二、探放水设计、措施编制的技术原则。
1.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完成探放水,严禁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位于工作面及上、下顺槽中进行边生产边探放水工作。
2.根据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近距离煤层群开采时,下覆煤层开采前要对开采破坏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上覆煤层采空区水超前探放。
3.原则上不允许在上山巷道中实施探放水。确因需要上山探放时,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下山探水时,必须配备与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系统。
二、采掘工作面进入“探水线”时,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循环探放水。
三、探放老空水必须使用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或手持式风动钻具。
四、探放水前,跟中线施工的巷道必须建立健全排水系统,跟腰线施工的巷道要有水沟或建立临时排水系统,确保放出老空水及时排出。
五、探水孔位置、方位、倾角由测量人员和负责探放水管理人员现场共同确定。
六、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在探水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七、探放水钻孔要按照设计要求下置孔口管、进行承压检查,并安装孔口闸阀。
八、探放水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必化老空水害防治意识和责任。老空水害是矿井安全威胁非常大的水害,要强化老空水害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
矿长是本单位老空水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负分管责任,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日常技术管理责任。各矿要制定老空水水害防治实施细则,明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抓住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工作。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预报。

煤矿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

煤矿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

煤矿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摘要】煤矿经过开采后形成的空区容易形成积水,且严重影响煤矿开采安全。

本文详细阐述了煤矿采空区积水的成因、主要特征以及积水预测方法,并且针对空区积水的主要特征提出了有效的积水防治措施。

【关键词】煤矿;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煤矿经过长时间的大量开采,容易出现许多的采空区,而且对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所以其中地势较低的采空区容易出现积水,积水的采空区严重威胁煤矿开采工程的安全。

1煤矿采空区积水的形成原因和主要特征(1)采空区积水的形成原因及来源。

随着煤矿开采时间的延长,相应的就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采空区域,由于工程进度的原因,其周围往往还有很多其他的矿井。

经过相关的资料查询以及实际的工作经验积累,积水主要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类:①地下水:有些煤矿所处地带的地下水资源丰富,容易造成采空区积水;②降水:有些煤矿所处区域降水量丰富,当雨季来临时出现大量且连续的降水,使得煤矿区域的水量加大,低洼区积水,从而造成采空区积水;③地质条件:有些煤矿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独特,采空区积水可能是第四系冲击含水层所致;④日常生活排水:煤矿周边区域居民日常生活用水排放,可能回流到煤矿采空区低洼处形成积水。

(2)煤矿采空区积水流入的通道。

经过煤矿采空区积水案例的研究,煤矿采空区积水流入通道主要有以下几类:①开采导致的裂缝:开采使得煤层顶板脱落,越来越多的裂缝形成,或者岩层的质地坚硬且脆,施工过程中导致裂缝不断地增多、加大,最后延伸至地表,使地表水流入到采空区;②地质运动导致出现断层:煤矿所处区域发生地质运动,岩层之间出现断裂,当实施开采工作时,地下水沿着断裂的岩层就流入到了煤矿采空区域;③钻孔没有完全封闭:煤矿开采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钻孔作业,钻孔本身没有问题,但是钻孔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钻孔的封堵,因为有的钻孔可能打通了与含水层之间的通路,如果不能及时的封闭这些钻孔,那么含水层中的水就会慢慢的渗入到采空区或者煤层,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形成了煤矿采空区积水。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开采面积的增大、水文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矿井面临的水害种类增多,危害程度和防治水难度越来越大。

我矿面临着松散层孔隙水、砂岩裂隙水、断层水、钻孔水、老空积水等多种水害的威胁。

为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责任,规范防治水管理,减少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现对我矿防治水工作做如下规定:一、矿井防治水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书记、总工程师成员:生产副矿长、安全处长、机电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总会计师、地测副总、设计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经营副总、安全副总、生产办主任、地测科主管、总工办主任、安监科长、机电办主管、运输区区长、固定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地测副总兼任),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6名,直管2支探放水队伍,其中地勘公司钻机队有40名探放水人员,6台Z1J850钻机,天安公司钻机队现有56名探放水人员,6台SGETII钻机,3台MK330钻机。

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办公室是矿井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矿井日常防治水技术工作管理,矿井水文地质勘察、水情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方案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矿井防治水规划、防治水技术资料归档管理以及防治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矿井污水处理、利用和排放的监管,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井水处理的检测自动化、信息化与综合利用能力。

二、主要领导、职能部门职责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统一领导。

2、总工程师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

3、生产副矿长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现场管理,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现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驻矿安监处处长负责监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

疏放采空积水总结

疏放采空积水总结

疏放采空积水总结1. 引言疏放采空积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地面塌陷形成的采空区导致地下积水被困在采空区内。

为了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我们需要及时疏放采空积水。

本文旨在总结疏放采空积水的方法、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2. 疏放采空积水的方法2.1 自然疏放自然疏放是指利用地下水自然下渗的方式来降低采空积水的水位。

这种方法不需要人工干预,但需要一定的时间。

自然疏放的优点是简单、经济,但疏放效率较低,不适用于紧急情况。

2.2 机械疏放机械疏放是指利用机械设备将采空积水抽离到地面。

这种方法通常需要使用水泵等设备,能够快速将采空积水排除,适用于急需疏放的情况。

2.3 人工疏放人工疏放是指人工开凿疏放沟渠,将采空积水引流至外部环境。

这种方法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但可以有效控制疏放水位和疏放速度,适用于较大规模的采空区。

3. 疏放采空积水的流程3.1 前期准备在进行疏放采空积水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地下水位的实时监测,以便及时掌握采空积水的水位情况。

其次,需要评估采空积水的疏放需求和疏放能力,确定疏放的方法和流程。

最后,需要做好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2 疏放操作根据前期准备的结果,选择适当的疏放方法进行操作。

如果采用机械疏放,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机械设备,并进行安装和调试。

如果采用人工疏放,需要组织人员进行疏放沟渠的开凿和引流工作。

在疏放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疏放水位和流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3 后期评估疏放采空积水后,需要进行后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疏放效果、疏放水位的稳定性以及疏放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提高疏放效率和安全性。

4. 疏放采空积水存在的问题及建议4.1 疏放效率低问题自然疏放方法疏放效率较低,无法满足急需疏放的情况。

建议在需要急速降低采空积水水位的情况下,尽量采用机械疏放或人工疏放的方法。

(防治水)七项规定---防治水

(防治水)七项规定---防治水

宁阳县南宁矿业有限公司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实施方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各项工作,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8号令)第五条《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宁阳县南宁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了井下探放水,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的负责小组部门负责人:防治水副总徐克勇矿级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张焕新保障措施:①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②按照《开采设计》,留设保安煤柱,禁止乱采乱掘。

一、矿井防治水分析根据矿井的水害分类,南宁矿业在开采过程中的主要水害为采空区水、断层水和第四系水等三种水害类型1、采空区水害原葛石煤矿闭坑已10多年,其开采上限为+50m、开采下限为-350m,形成大面积采空区积水,其积水面积28万m2,积水量38万m3。

2005年3月28日,南宁煤矿施工-26m水平疏水石门接近上部原葛石煤矿3煤层积水区时,遇断层破碎带,造成突水事故,后通过排水、打挡水墙进行了隔离。

南宁煤矿于2009年1月1日启用原葛石煤矿主副、井筒进行排水,在原葛石煤矿斜井安设两台DA1-150×7型水泵,敷设两趟6寸排水管路,进行排水,至2009年8月12日,已将原葛石煤矿3煤层采空区积水排至-125m标高(该标高为南宁煤矿水位临时控制标高)。

排水后其积水面积6.9031万m2,积水量9.3192万m3 。

排水期间通过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未发现水位有异常变化现象。

但排放后仍然会在一些局部低洼处或孤立的下山巷道存在一些剩余积水,将对3煤层复采形成一定的威胁。

一旦未按规定进行排查和超前探放水就会发生突水事故。

2、断层水害1993年5月22日,南宁煤矿东翼-170m运输巷,奥灰水通过F4支断层与十下灰导通,进入17煤层采煤工作面,后通过地面钻孔注浆封堵恢复生产。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本矿井防治水工作,掌握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防治水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公司《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公司的各项矿井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和领导,总工程师主抓。

地测部门是负责防治水业务和保安主要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矿长)领导及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具体防治水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水文地质中等偏复杂,应按要求配备2个专业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具体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矿井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时严禁施工,要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在有突水危险的地区或采掘地点应加强观测掌握动态,发现突水征兆时及时停止采掘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治理措施。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培训,增强抵御水灾能力。

第十条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科学研究和防治水技术攻关,注意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第十一条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结合本公司各矿的水文地质特征,地质报告中把本公司两个矿井划分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井,各矿要按所属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

第十二条各矿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对水文地质条件进行深入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由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防治水制度

防治水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晋政办发(2011)70号文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晋煤行发(2011)410号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剧情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以及《临汾煤业公司防治水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强新华常务副组长:刘永成副组长:苏海平陈春林吴信军王传红成员:地测科、生产科、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财务科、供应科、综合办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主任:地测科长(兼)副主任:地测科分管防治水副科长成员: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主管)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测科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防治水标准化工作,负责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水害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水害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的重点预测、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监察治理力度,提升煤矿防治水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矿井防灾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如下:一、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二、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七、凡受水害影响的采掘工作面,应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工作.其基本要求如下: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改.2.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3.采掘工作面年度水害预测资料,应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月预测资料应按时报送总工程师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八、每年雨季前由矿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地质技术人员,对矿井井田及周边范围内存在的断层、陷落柱、滑坡等可能导致井下水害及水灾事故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详细勘察和分析,并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根据审批的年度采掘计划,月采掘计划进行对照分析,对存在水害威胁的要提前制定防治措施.九、根据责任范围在雨季来临前,必须对矿区河流、沟渠、井口范围的排水渠进行彻底的疏通维修,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稳层,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十、在认真搞好防治水总体预测及各项防治水工作布置的同时,还应加强矿井日常水文地质调查,做好探放水工作.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工作原则,杜绝冒险蛮干行为.十一、利用好现有的水文地质资料、技术力量认真搞好防治水预测工作,不断完善和使用好各种防治水安全设施,同时还应大力推广和使用先进成熟的矿井防治水技术,提高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水平,进而提高矿井抵御水害能力.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我矿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地测科负责对本矿区内有水灾威胁区域进行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四、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重点对受水患威胁区域进行检查.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六、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九、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文情况不清的采区,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必须根据该本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批准.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每月向总工和上级部门汇报一次,重点区域的水患情况随时上报.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成立水害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二、具体要求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2、每月下旬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4、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7、各基层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综采队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8、地测科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9、相关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100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1500元处罚.10、小组成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季度防治水工作开展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给予领导小组成员适当奖励.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防制度:一、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二、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三、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四、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2205运输巷、2205回风顺槽巷临近的孟子峪东矿界区域,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五、在本矿井下山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六、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七、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四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八、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九、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十一、“雨季三防”办公室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十二、每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十三、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十四、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十五、针对孟子峪煤矿:因其积水量和积水位置不明,在上山巷道掘进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技术安全措施,结合2009年底xx煤业有限公司水文地质勘探报告相关资料,谨慎制定采掘布置,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探放水制度为严格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确保不发生水患,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即每个掘进工作面,在掘进施工前必须有探放水作业规程,相关人员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探放水.二、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并认真贯彻学习.三、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等情况.写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后报县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回采.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四、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割眼时,要严格执行“有掘边探”,确定超前探水线,随时对防水煤柱进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割眼.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五、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要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放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向矿部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六、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 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 m;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 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4.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七、在安装钻机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5.在预计水压大于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6.钻孔内水压大于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7.在预计水压大于1kg/cm2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8.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按前款的规定要求进行.八、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九、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符合以下要求:探放小窑老空积水和本矿老空积水的超前钻孔,一般超前距离不得小于60米,可根据水压情况具体规定超前距.沿岩层探岩层水或断层水时可按下表要求进行.十、持“有掘必探,先治后采”原则的同时,凡遇下列情况,必须确定探水线.1.掘进工作面接近溶洞含水层时.2.掘进工作面接近被淹井巷或有积水的小窑、老空时.3.上伏岩层若有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工作而层间垂直距离小于回采工作面采高的40倍或小于掘进巷道高度的10倍时.4.掘进长度达到探水超前距离时.5.采掘工作面发生出水征兆时.6.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时,也必须提前探明情况,确保煤柱的准确尺寸.7.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8.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时,方可前进.十一、物资保障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及时供应探放水所需的设施、设备,所有设备的备用量不小于1/3.水文地质工作制度一、水文地质工作由地测科负责.二、水文地质工作必须以防止重大水患事故为目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水文地质工作标准.三、地测科科要不间断的搞好水文地质的观察调查和资料收集,并要作好记录.四、地测科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的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月2月底前、季季第一个月份的10日前、月每月10日前水害情况预报.五、水情资料和水患预报必须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探放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并经技术副矿长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单位和有关领导,同时上报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处、安监处.六、地测科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资料和有关水文地质资料,在编制采掘工程计划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设计开拓上,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作面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七、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采掘施工前,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技术副矿长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八、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水位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量、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用矿图上.九、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60米煤巷或3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十、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能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计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煤柱.十一、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当地煤炭局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十二、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由技术副矿长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会商,每次会商结果均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各级水害隐患分A、B、C三级排查结果及防治措施,分别填写水害隐患统计表,发至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经排查确认的B级水害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经技术副矿长批准后,发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等部门,并抄报公司技术处备案.对B级水害要重点监测,并执行技术管理人员盯岗制度,直至水害排除.十三、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流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的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十四、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十五、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坚持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准: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设巷道.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继续施工.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前,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不准贯通.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清时不准施工.7、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内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文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回采.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时,不准施工.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层位.矿井内周边煤矿监测管理制度一、地测科必须对本矿井田邻近的煤矿开采情况调查清楚,包括矿井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并收集系统完整、反映实际情况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建立专门档案永久保存,并必须按季度定期组织对其开采范围的地表观察检查,并建立检查观察台帐.二、对周边矿井必须定期交换实测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并进行交叉检查,必要时申请有关部门协调,每次检查情。

煤矿防治水细则新版

煤矿防治水细则新版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撒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撒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采空区积水三线管理规定

采空区积水三线管理规定

**********煤业有限公司采空区积水“三线”管理规定山西昔阳安顺乐安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采空区积水“三线”管理规定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和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对本矿采空区积水实行“三线”管理,从而进一步完善我矿防治水工作中的不足,为我矿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订本规定:一、老空水害防治1、矿长是本单位老空水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负分管责任,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日常技术管理责任。

我矿已制定老空水水害防治实施细则,明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2、地测防治水科是老空水害监管的职能部门,负责老空水害防治的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和服务监管等;防治水科负责监管老空水害防治的地质、测量资料;安全科负责监察老空水水害防治工作。

3、坚持老空水害防治原则。

各矿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切实把老空水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4、抓住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工作。

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预报。

老空水害是我矿主要防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老空水害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

二、老空水害防治的基础管理1、采掘工作面、各类巷道、盲巷、封闭墙等要全面调查、测绘、建账和填图。

2、提交新施工巷道、回采工作面等水文地质资料时,必须详细分析老空区积水隐患,并将探放水“三线”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明确标出。

3、地测防治水部门要为老空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和探放水设计编制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4、及时对排查出的老空积水区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认真标注“水害三线”,避免采掘工作面冒然接近或揭露老空区。

三、老空水害预测预报1、各单位要建立和坚持采掘工作面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

每年、月度末,要根据生产接替计划和矿井采掘工程的平面及空间关系,对各采掘工作面受老空区水水害威胁情况进行逐头、逐面分析排查和预报。

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1、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则。

2、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专人负责管理。

3、对矿井老空积水资料调查,系统分析核实,判别可靠程度,找出疑点和问题,本着“留有余地,以防万一”的原则,在有关图纸上圈定积水线,积水线外推50m 为探水线,探水线外推50m为警戒线。

4、对有测绘资料作依据的积水区,要标测绘日期,外推30m圈定探水线。

5、对确定的积水疑问区,通过逐级审定,然后作为老空积水防治的依据。

6、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绘矿井出水点位置及涌水量,分析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

7、接近有老空积水疑问区时,利用物探和钻探探明、核实积水区的积水量及范围,确定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位置。

8、对需探放的老空积水分析、查明后,在确定的探水线位置布置钻场和积水区下部布置辅助水仓等排水设施进行探放水前的准备。

9、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10、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在放水巷道两侧堆积高度不低于0.5m的沙袋,防止冲倒支架。

11、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12、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13、预计积水区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4、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5、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6、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打钻孔探放水;探放水时,必须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的人员。

采空区积水三线管理规定

采空区积水三线管理规定

**********煤业有限公司采空区积水“三线”管理规定山西昔阳安顺乐安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采空区积水“三线”管理规定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和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对本矿采空区积水实行“三线”管理,从而进一步完善我矿防治水工作中的不足,为我矿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订本规定:一、老空水害防治1、矿长是本单位老空水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负分管责任,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日常技术管理责任。

我矿已制定老空水水害防治实施细则,明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2、地测防治水科是老空水害监管的职能部门,负责老空水害防治的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和服务监管等;防治水科负责监管老空水害防治的地质、测量资料;安全科负责监察老空水水害防治工作。

3、坚持老空水害防治原则。

各矿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切实把老空水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4、抓住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工作。

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预报。

老空水害是我矿主要防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老空水害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

二、老空水害防治的基础管理1、采掘工作面、各类巷道、盲巷、封闭墙等要全面调查、测绘、建账和填图。

2、提交新施工巷道、回采工作面等水文地质资料时,必须详细分析老空区积水隐患,并将探放水“三线”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明确标出。

3、地测防治水部门要为老空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和探放水设计编制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4、及时对排查出的老空积水区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认真标注“水害三线”,避免采掘工作面冒然接近或揭露老空区。

三、老空水害预测预报1、各单位要建立和坚持采掘工作面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

每年、月度末,要根据生产接替计划和矿井采掘工程的平面及空间关系,对各采掘工作面受老空区水水害威胁情况进行逐头、逐面分析排查和预报。

采空区积水疏放措施

采空区积水疏放措施

采空区积水疏放措施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采空区空间的变化和地下水的涌入,往往会导致采空区积水的问题。

积水不仅会影响采矿作业,还会对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采空区积水疏放成为煤矿生产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工作。

本文将对采空区积水疏放措施进行介绍。

采空区积水的危害1.影响采矿作业:采空区积水会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增加采煤的难度和风险。

2.造成地质灾害:采空区积水长时间存在,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如地面塌陷、山体滑坡等。

3.危害人员安全:采空区积水可能会导致人员溺亡,同时,由于采矿工作的特殊性,灾害的发生会对整个采煤区域造成影响。

采空区积水疏放的措施预防措施1.采用防水减渗措施,预防采空区内地下水的涌入。

2.加强采空区域的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积水隐患。

疏水措施1.排水井降低水位:采空区周边设置排水井,通过降低井水位实现采空区内的积水排放。

2.开采区底部钻孔排水:在采空区底部布置钻孔,将底部积水引入采空区外的水库或排放管道中。

3.吸水井排水:采空区内设置吸水井,拉低井水位,通过井下泵站将水抽至地面排放。

4.持续疏水:采用时间循环、控制流量或者扇区疏排等方式,保持采空区持续疏排的状态。

采空区积水疏放的注意事项1.要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遵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

2.积水疏放期间,要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疏排量必须掌握好,防止物资和人员被淹没,同时也要避免过度排水对周围环境造成损害。

结论采空区积水疏放是保障煤矿生产和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矿方应该加强对积水疏排的管理和监测,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同时,也应该探索更加适应采空区地质工程特点的排水技术和手段,保障采空区积水的安全疏排。

哈拉沟煤矿储水采空区水位管控措施

哈拉沟煤矿储水采空区水位管控措施

哈拉沟煤矿储水采空区水位管控措施为加强煤矿储水采空区的水位管理,建立合理的采空区水位观测和排放要求,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特制定本管控措施。

一、储水采空区情况1、22211-22214综采储水采空区①采空区积水情况22211-22214综采储水采空区水量约329.73万m³,积水面积约161.99万㎡,平均水位标高1116.71m。

水压观测位置为22煤中央辅运大巷5联巷和20联巷,水头高度分别为4.91m和4.5m,采空区水主要来自顶板含水层水、井下各采掘面及房采采空区,由22煤中央辅运大巷20、21、46联巷注入采空区,正常每月注入量约8.3万m³。

②采空区密闭情况该采空区密闭规格为:1m砖墙+3m(黄土、防水材料马丽散)+1m 砖墙。

③采空区排水情况22211-22214综采储水采空区设置复用水加压水泵房和房采区泵房,均可直接从22211-22214房采采空区吸水并外排,同时复用水加压水泵房还用于将采空区水过滤后井下生产复用。

两个泵房排水管路与一趟DN250排水管路对接,经钻孔到地面和DN300排水管对接直排河道,负责将采空区不能复用的水经钻孔直排到地面河道。

复用水加压水泵房配备MD280-43×4 220KW/660V型水泵一台,MD155-30×9 185KW/660V 型三台。

日常一台MD280-43×4 220KW/660V型、两台MD155-30×9 185KW/660V 型水泵使用,一台MD155-30×9 185KW备用。

房采区水泵房安装MD280-43*4离心水泵三台,日常两台使用一台备用。

2、22401-22407综采储水采空区①采空区积水情况22401-22407综采储水采空区水量约145.39万m³,积水面积492万㎡,22401回顺10联巷水位标高1116.55m,水头高度约1.21m ;22405回顺水位标高1132.28m,水头高度4.7m。

采空区积水防治制度

采空区积水防治制度

采空区积水防治制度一、背景在采煤过程中,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采煤区域往往会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

对于采空区内的积水,其不仅对生产会造成影响,而且也可能会给井下人员带来生命安全的危险。

因此,及时有效地开展采空区的积水防治工作是保障矿井安全与生产的重要保障。

二、防治措施2.1 全面清理为了保证采掘区域的顺利进行,对于采空区域内的积水,应该及时采取全面清理措施。

具体来说,可以采用抽水机和吸尘机等设备将采空区域内的积水抽干,将沉积物清理干净。

2.2 建立监测系统为了及时掌握采空区域内积水情况,应该在采空区内建立监测系统。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安装水位测量设备以及监控传感器等设备,实现对采空区域内积水情况的实时监测,及时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

2.3 加强管理对于矿井内的采空区域,应该对其进行加强管理,确保其随时处于安全状态。

具体来说,可以加强安全巡检,定期检查采空区域内安全通道、排水管道等设备是否畅通,及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修复。

2.4 采用物理封闭手段为了加强采空区的积水防治工作,可以采用物理封闭手段,避免积水侵入采掘区域。

具体来说,可以在采空区域内设置防渗墙,防止水流进入采掘区域。

三、防治效果通过实行上述的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不仅可以预防采空区内积水对生产和人员带来的不良影响,而且可以避免采空区形成局部塌陷现象,保障矿井的安全稳定。

四、结论综上所述,对矿井采空区内积水进行及时有效的防治工作,是保障矿井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建立监测系统,加强管理,采用物理封闭手段等,是有效防治采空区积水的关键措施。

探水”三线“的规定

探水”三线“的规定

探水“三线”的规定
一、探水“三线”
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一)积水线
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

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二)探水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具体有如下规定:
(1)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2)对本矿开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为: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3)对本矿井的积水区,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边界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

(4)对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

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本矿井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须时可先进行物探控制可疑区,在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三)警戒线
警戒线:图纸资料可靠的由探水线外推不少于30m作为警戒线;有一定图纸资料参考的外推不少于50m作为警戒线,资料依靠调查分析判断的外推不少于80m作为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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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空区积水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和集团公司精神,对本矿采空区积水定期开展专项自查,充分发挥自我督查的作用,通过水害隐患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矿防治水工作中的不足,为我矿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订本规定:
一、老空水害防治
1、矿长是本单位老空水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负分管责任,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日常技术管理责任。

我矿已制定老空水水害防治实施细则,明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2、防治水科是老空水害监管的职能部门,负责老空水害防治的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和服务监管等;防治水科负责监管老空水害防治的地质、测量资料;安全科负责监察老空水水害防治工作。

3、坚持老空水害防治原则。

各矿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切实把老空水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4、抓住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工作。

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
预报。

老空水害是我矿主要防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老空水害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

二、加强老空水害防治的基础管理。

1、采掘工作面、各类巷道、盲巷、封闭墙等要全面调查、测绘、建账和填图。

2、提交新施工巷道、回采工作面等水文地质资料时,必须详细分析老空区积水隐患,并反映在提交资料的图纸上。

3、地测防治水部门要为老空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和探放水设计编制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三、做好老空水害预测预报。

1、各单位要建立和坚持采掘工作面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

每年、月度末,要根据生产接替计划和矿井采掘工程的平面及空间关系,对各采掘工作面受老空区水水害威胁情况进行逐头、逐面分析排查和预报。

2、矿长或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水情水害隐患分析排查,对查出的老空区水害隐患,要明确隐患治理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时完成。

3、依据巷道底板标高、积水水头标高等合理圈定“积水线”;依据已圈定的“积水线”,外推不小于30m作为“探水线”;在探水线外侧不少于60m作为“警戒线”。

4、对老空积水量的预计,各矿要根据探放老空水的资料和积累的经验,分析总结适合于不同煤层、地质、开采条件下的老空积水量预计公式。

四、严格探放水技术管理。

1、老空水探放必须编制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实施。

探放水设计由矿防治水主管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

2、探放水设计、措施编制的技术原则。

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完成探放水,严禁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位于工作面及上、下顺槽中进行边生产边探放水工作。

②.根据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近距离煤层群开采时,下覆煤层开采前要对开采破坏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上覆煤层采空区水超前探放。

③.原则上不允许在上山巷道中实施探放水。

确因需要上山探放时,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

下山探水时,必须配备与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系统。

④.老采空区、老巷位置不明时,必须做到有掘必探,并保持足够的帮距和超前距,直至探明确切位置,放出积水,消除水害隐患。

⑤.井巷工程和采区、工作面设计中,要考虑有利于探放水工作。

对水量大、水头高的积水区,必须采用专用巷道进行隔离式探放水。

隔离式探水点距积水区的距离要根据岩层强度、水压大小合理确定,确保探放水人员的施工安全。

⑥.探放水钻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呈扇形成组布置。

⑦.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

⑧.探放老空水钻孔必须下置孔口管,安装控制闸阀,并进行固管和耐压试验,确保放水在控制下进行。

沿煤层探放水,当预计水压大于0.1MPa时,孔口管长度不得小于10m;沿岩层探放水,孔口管长度不得小于5m。

⑨.探放水钻孔未探透老空区前,孔径不得大于Ф75mm;探透老空区且水压降低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大孔径,但最大孔径不得超过Ф91mm。

⑩.有动水量补给的老空积水探放后,要选择在老空最低洼处留设适量的探放水钻孔,做为长期放水和观测孔,并保持放水畅通,防
止因重新积水带来新的安全威胁。

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要明确防范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的措施。

五、严格探放水现场施工管理。

1、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后,要加强充水性调查,一旦发现有出水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调度室,并采取措施。

若采用爆破凿岩时,当钻眼有出水征兆时,不得装药和放炮。

2、采掘工作面进入“探水线”时,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循环探放水。

3、探放老空水必须使用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或手持式风动钻具。

4、探放水前,跟中线施工的巷道必须建立健全排水系统,跟腰线施工的巷道要有水沟或建立临时排水系统,确保放出老空水及时排出。

5、探水孔位置、方位、倾角由测量人员和负责探放水管理人员现场共同确定。

6、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在探水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7、探放水钻孔要按照设计要求下置孔口管、进行承压检查,并安装孔口闸阀。

8、探放水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采取处理措施。

9、探放水孔必须打透老空,监视放水全过程,观测记录放水量,直至老空水放净。

当钻孔放水量异常增大或孔口有有害气体异常涌出时,要立即报告矿调度。

10、钻孔透过老空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

如探水孔无水或放净积水后,必须立即封堵钻孔。

11、探放水钻孔位置、方位和深度等要进行现场验收,做好记录。

12、在老空区最低洼处,要保留一定数量的探放水孔作为长期放水孔;出水钻孔在放水过程中,应经常疏通,确保出水效果。

采空区积水管理规定二零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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