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某水电站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某水电站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电力安全生产是水电站运行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为了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显得尤为必要。
下面是某水电站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内容: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员工奖
对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个人奖励和公开表彰,每年评选一次。
2. 公司贡献奖
对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示激励和鼓励。
3. 安全奖金
根据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和安全绩效,进行奖金发放。
该奖金主要用于激励员工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二、惩罚措施
1. 通报批评
对于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通报,并进行批评教育,以警示全体员工。
2. 记过处分
对严重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
3. 职务调整
对多次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定或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员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以进行职务调整甚至降职处理。
4. 组织处理
对严重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定并致使重大事故的员工,由上级组织对其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严肃批评、暂停工作、解聘等。
以上为某水电站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内容。
通过这些奖惩措施,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注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以确保水电站的电力安全生产。
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1127
能源部关于印发《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2年11月23日,能源部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有利于将安全、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贯彻于企业日常工作之中,解决达标工作中需要明确的一些问题,需要对《火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能源电[1991]1127号)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
现将该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一、主要指标1、可靠性、非计划停运次数、供电煤耗考核指标(见表1)表1考核指标----------------------------------------------| 指标名称|单位| 标准||--------------------------|----|--------||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完成率|%|≥103||--------------------------|----|--------||非计划停运次数定额完成率|%|≤60 ||--------------------------|----|--------||供电煤耗定额完成率|%|<100|----------------------------------------------2、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完成率等效可用系数实际值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完成率=------------------×100%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值∑(单机容量×该机等效可用系数实际完成值)等效可用系数实际值=----------------------------------------∑单机容量∑(单机容量×该机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nP)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值=------------------------------------------------∑单机容量式中nP为机组各调整系数P的连乘。
发电厂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发电厂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发电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全体员工及外来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3. 罚罚分明、奖罚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
6. 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五、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每月、每季度、每年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
2. 不定期考核:对安全生产事故、违章操作等特殊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3. 事故考核: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奖惩措施1. 奖励(1)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晋升、调岗等激励措施。
2. 惩罚(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2)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隐患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罚。
(3)对隐瞒事故、谎报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考核程序1. 制定考核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考核计划。
2. 考核实施:各部门按照考核计划,对员工进行考核。
3. 考核结果汇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4.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 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岗、奖励、处罚的依据。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1. 考核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
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相应的安全奖惩机制,促进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生产与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包括:安全教育、两票三制、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及管理要求等。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在安全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内容,作为新能源公司范围内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奖惩依据。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所属各部门、风电场、水电站、项目部、外委单位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安监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对设备异常、二类障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定性和考核,并上报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现场积极配合落实奖惩,并通过交接班进行表彰和通报。
第三章奖励内容第八条有下列情况,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嘉奖申请单,按流程提出嘉奖申请。
(一)两票管理,百张工作票、操作票(风机操作票除外)无差错,现场核对,奖励500元;(二)反违章。
及时制止员工违章行为,避免了不安全事件发生,奖励100-500元;(三)隐患排查,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奖励100-500元;(四)避免事故发生,有事故象征,及时检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发生事故及扩大,奖励100-500元;(五)合理化建议,对在安全生产中提出先进的管理办法和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取得明显效果的,奖励100-500元。
第四章处罚内容第九条两票三制(一)无票作业考核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各200元;(二)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不正确,每条次考核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值班负责人各10元;(三)在“两票”填写中相关责任人未签字考核50元;(四)操作票不合格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各30元;(五)没有按照“三制”去开展工作,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六)在“两票三制”执行中,出现记录不规范,检查不到位等情况考核责任人50元。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实施,特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细则中所规定的奖励和处罚措施将依据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执行,并对奖惩事由、方式、程序和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
二、奖励方式和标准1. 个人奖励(1)个人先进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电厂安全生产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授予个人先进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个人当月工资的30%。
(2)岗位能手奖:对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突出业绩的个人,授予岗位能手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个人当月工资的20%。
(3)创新奖:对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得以落实,为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改进提供重要方案的个人,授予创新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个人当月工资的15%。
(4)表扬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书面表扬,并将表扬内容在电厂内部宣传。
(5)其他奖励: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其他个人贡献,可给予适当奖励。
2. 集体奖励(1)集体先进奖:对在工作中协同合作、共同努力,共同完成特定任务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团队,授予集体先进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团队总工资的20%。
(2)团队创新奖:对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得以落实,为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改进提供重要方案的团队,授予团队创新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团队总工资的15%。
(3)其他奖励: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其他团队贡献,可给予适当奖励。
三、处罚方式和标准1. 个人处罚(1)警告处罚:对违反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个人,给予书面警告处罚,并进行相应记录。
(2)罚款处罚:对于轻微违规情况,可给予罚款处罚。
罚款数额依情节轻重而定,原则上不超过个人当月工资的5%。
(3)停岗处罚: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给予停岗处罚。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电厂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生产是电厂运营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责任。
为了确保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
本文将讨论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着重强调防止使用分段语句的写作技巧。
一、奖励机制1. 绩效奖励:将安全生产绩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奖励。
2. 荣誉称号: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3. 奖金激励: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设立奖金激励机制,将奖金与目标达成程度挂钩,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惩罚机制1. 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安全事故、违章行为等责任追究形成有效震慑,促使责任人不敢有安全隐患。
2. 薪酬惩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可以通过降低其薪酬或暂停奖金发放等方式进行惩罚,以达到警示作用。
3. 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电厂,通过内部通报批评方式,向全体员工通报事件的经过和责任追究结果,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敬畏之心。
三、实施细则1. 安全教育培训:电厂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全员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巡检检查:加强对电厂安全生产的巡检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巡检员进行奖励,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惩罚。
3.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将标准化要求纳入奖惩机制,对达到或超越标准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对未达标或严重偏离的单位进行惩罚。
4. 安全生产演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对参与演练并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对不配合演练或执行不力的个人进行追责。
5. 安全投入奖励:鼓励电厂安全投入,对购买、更新安全设施、器材等进行奖励。
析以上,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需要明确奖励和惩罚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
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细则
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细则前言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发电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产能逐年提升,但其同时面临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耗能越来越大、对环境影响越来越严重等诸多挑战。
在此背景下,保障发电厂安全稳定、推行文明生产必将成为电力行业重要的任务之一。
为此,本文将从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及文明生产措施两方面入手,提出实际可行的实施细则,以推行发电厂的安全文明生产。
一、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开展培训发电厂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救援等工作。
此外,针对任职者,应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安全防范与管理发电厂应对厂区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设备、用电等安全运行。
在安全防范方面,要注意压缩火灾、爆炸等风险,完善梯级保护体系,增加人员安全保护设施及其使用规范等。
3.环境污染防控与管理发电厂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对产生污染的污染物要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厂区环境卫生及周边环境安全。
4.用电管理发电厂用电量较大,需要进行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载或短路等情况发生,可采用电力自动化系统或其他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和处置。
5.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发电厂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从设备、人员、资源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虑,保障事故应急任务的及时完成。
二、发电厂文明生产措施1.宣传文明生产理念发电厂需通过各种形式,如标语、海报、宣传片等,宣传文明生产理念,树立文明生产导向,提高员工文明素质和生产管理水平。
2.打造文明工地发电厂在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应注重建立文明工地,保证厂区内的干净、卫生、整洁等生产环境,创造舒适的生产工作氛围。
3.推进绿色发展发电厂应大力加强绿色生产和绿色节能,推进清洁发电,优化燃料结构,实现产业链的附加值提升,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4.加强社会责任发电厂承担重大的社会责任,应加强对灾区、弱势群体等的帮助。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3篇)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取得突出成绩,能够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奖励措施:(一)给予荣誉称号,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二)给予奖金、奖品等物质激励;(三)提供晋升、职称评定等相关优惠政策;(四)组织学习、培训等进修学习机会;(五)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纳入相关表彰奖励计划;(六)其他符合奖励要求的措施。
第二条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推行创新技术、规范标准的,可给予以下奖励措施:(一)研发经费支持,提供资金或技术支援;(二)给予创新成果专利保护;(三)组织技术交流、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四)对重大创新项目给予资金或税收减免政策;(五)其他符合奖励要求的措施。
第三章惩罚第三条电力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后果和责任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电力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进行规范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未设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严肃处理:(一)责令整改,限期改正不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造成较重后果的,给予罚款,限期整改;(三)造成重大后果的,给予罚款,吊销相关许可证;(四)造成特别重大后果的,给予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电力企业未及时报告重大事故,扩大事故影响,丧失应有的应对能力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严肃处理:(一)责令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二)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三)给予较重数额的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电力企业存在生产违法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安全生产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严肃处理:(一)责令停产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二)给予较重数额的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三)给予特别严重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电厂的所有生产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承包商。
任何人都应严格遵守本细则规定,凡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二、奖励措施1. 安全文明生产标兵:每月评选一次,对在本月内无安全事故,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参与文明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安全先进个人:每季度评选一次,对在本季度内表现突出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3. 安全创新奖:对在本年度内提出、推行的对安全生产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创新项目,进行评选,并给予奖金与荣誉证书。
4. 安全文明生产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一次,在本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并且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参与文明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处罚措施1.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追究,涉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非法使用设备等行为的,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如未经许可私自进入危险区域、私自离岗、使用不合格安全设备等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扣发工资、记过甚至记大过处分。
3. 违规操作:对对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指南,造成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依据违反的程度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工检查、扣发奖金、记过处分。
4. 违章指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指挥行为,造成事故或危害生产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记大过处分。
5. 违规设备使用:对使用不合格、损坏或未经许可使用设备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扣发奖金或者停工整顿。
6. 违反文明生产规定: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吸烟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扣发奖金、记过等。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是根据电厂的安全和文明生产要求制定的细则,旨在确保电厂的生产过程安全、环保和文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下是一份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参考:
一、安全奖励:
1.个人奖励:
(1)安全意识和行为表现突出;
(2)负责并成功完成某项安全任务;
(3)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建议;
(4)参与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2.团体奖励:
(1)部门或班组安全表现优异;
(2)安全组织、制度和管理有显著改善;
(3)安全活动和宣传得到广泛参与和支持。
二、安全惩罚:
1.个人:
(1)违反安全规定或程序,造成事故或伤害;
(2)安全意识淡漠,不遵守安全要求;
(3)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和隐患。
2.团体:
(1)部门或班组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
(2)未落实或不积极执行安全制度和措施。
三、文明生产奖励:
1.个人奖励:
(1)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工作场所的整洁和秩序;
(2)参与文明生产活动并取得成绩。
2.团体奖励:
(1)部门或班组创建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2)组织和参与各类文明生产宣传和活动。
四、文明生产惩罚:
1.个人:
(1)违反工作纪律,损坏工作设备或环境;
(2)对他人或环境不尊重,造成影响。
2.团体:
(1)未推行或未落实文明生产措施;
(2)部门或班组工作环境差,员工纪律松散。
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实际的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应根据电厂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来制定,并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电厂是紧要的能源生产场所,为保障工人、设备和环境的安全,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奖惩考核细则。
本文将阐述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的订立、内容及实施过程,并探讨其作用和意义。
一、奖惩考核制度的订立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是为保障工人、设备和环境的安全而订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应充足以下要求:(1)制度在法律、政策、制度和标准的基础上订立,明确管理的规定和责任。
(2)制度应充足安全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不安全源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和环境管理惩罚的要求。
(3)制度应具有有效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订立奖惩考核制度,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结合电厂实际情况,考虑电厂规模、生产方式、技术水平、管理模式、安全环保情形以及当地环境、社会、政策等因素,强化安全防护规定,提高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员工意识及管理水平,在实践中经过不断的完善和调整。
二、奖惩考核制度的内容1.安全生产嘉奖电厂生产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为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自动性,同时提高全员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和意识,安全生产嘉奖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考核制度,对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的员工进行嘉奖,包括表彰、奖金、集体活动等形式,让员工进一步认得到安全生产的紧要性。
2.安全生产惩罚在日常工作中,假如员工违反了安全规定,将严格依照管理制度进行惩罚。
一些重要的纪律违章行为,包括过失造成安全和环境事故、违反安全规定操作、拒绝履行安全岗前教育和安全考试等违章行为将被严格追责。
违章行为的惩罚形式包括口头批判、书面警告、罚款以及扣除肯定的积分等。
3.安全生产考核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是为了评价员工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认得程度、技术水平、工作本领和责任心,及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学问,依据考核结果给员工做好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及提高员工工作素养。
重要考核项目包括安全操作规范、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卫生保障、个人责任意识和工作贡献等。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四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奖励措施:1. 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3.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4. 安全生产意识强、行为规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激励奖励;5. 安全生产技能水平高、现场管理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技能奖励。
二、惩罚措施:1. 未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责任程度进行相应处罚;2. 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罚;3. 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4. 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5. 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工整顿、罚款等。
三、奖惩实施程序:1. 对于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由项目部门进行评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对于未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由项目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 对于其他奖惩情况,由项目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证据,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决策;4. 奖惩决定及执行情况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奖惩实施评估:1. 对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奖惩实施效果评估,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性;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奖惩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是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长沙科技新城项目达到长沙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保障生产和全体员工的安全,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整洁的施工环境,结合长沙科技新城项目情况,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施工秩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侵犯公司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一、引言电力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提高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法严肃处理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二、奖励措施1.先进单位奖励对在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形式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奖状等,并通过媒体宣传,充分展示先进单位的优秀典型。
2.个人表彰奖励对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形式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奖状等,并通过媒体宣传,充分展示先进个人的榜样作用。
3.技术创新奖励对在电力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形式可以包括:科技成果奖、发明专利奖、科技进步奖等,并通过专业学术会议等途径,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4.安全巡检奖励对在电力安全巡检工作中表现优秀、发现问题及时、协助处理问题的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可以包括:奖金、荣誉表彰等,以激励巡检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工作环境改善奖励对于在电力生产过程中积极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劳动保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形式可以包括:表彰、奖金、荣誉等,并对具体改善工作环境的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
三、惩罚措施1.违规操作惩罚对于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生产、吊销执照等,同时将事故责任追究到个人,对个人进行处罚。
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惩罚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无视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单位和个人,将限制其参与安全工作,恢复参与安全工作需经过相应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3.未及时报告隐患惩罚对于发现安全隐患而不及时报告或故意隐瞒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同时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并将其列入电力行业不信任名单。
《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分类号】220006199207
【标题】能源部关于印发《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能源部
【颁布日期】19921123
【实施日期】19921123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保护管理
程规定天数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小于部颁检修规程规定天数的,按
部颁检修规程天数计算。
3、非计划停运次数定额完成率
非计划停运次数实际值
非计划停运次数定额完成率=----------×100%
非计划停运次数定额值
∑(单机容量×该机非计划停运次数实际值)
非计划停运次数实际值=--------------------
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定额调整系数P列于表3。
跨年度大修的机组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EAF)按下式进行
修正:
EAF1-EAF2
EAF=EAF1----------×当年大修实际天数
大修天数
EAF1--该机组无大修的考核基础值
EAF2--该机组有大修的考核基础值。
大修天数指跨年度的全部大修天数。大修天数大于部颁检修规
------------------|---------|---------
1.烧煤机组|1.0|1.0
------------------|---------|---------
2.烧油机组|1.02|0.9
------------------|---------|---------
3.背压供热机组|1.01|0.9
110|||
125()|87.89|80.49|5.187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范文(4篇)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细则,以规范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厂内的所有人员和设备。
第三条本细则的内容包括奖励、惩罚和考核三个部分。
奖励和惩罚依据考核结果进行,以鼓励德才兼备的员工,同时惩罚违规行为。
第四条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结束时进行。
第五条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本细则的具体事项由各电厂自行制定,并按照规定公示。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奖励范围: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活动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八条奖励方式包括:1.荣誉称号:颁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称号;2.奖金激励:根据业绩表现和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给予奖金奖励;3.晋级晋薪:将考核结果纳入晋升和薪资调整的考核依据;4.优先培训:提供优先参加培训的机会。
第九条奖励原则:1.奖励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任人唯亲、搞权色交易;2.奖励的实施应当及时,确保员工及时获得奖励;第十条奖励程序:1.确定奖励项目和奖励对象;2.组织评选、评议,征求员工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评选意见;3.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评选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公示;4.奖励公示期一周,期间接受对公示对象的评议;5.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颁发奖励。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惩罚范围:根据考核结果,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违反规章制度、不参与安全文明活动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十二条惩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警告处分: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记过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记录违规行为的处分;3.记大过处分:对于严重危害安全生产、致人伤亡的违规行为,给予严重处罚,可能导致降职或辞退;4.赔偿经济损失:对于因违规行为引发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5.其他合理的惩罚措施。
2023年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2023年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____年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厂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电厂的员工,并按照员工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分类考核。
第三条奖励和惩戒相结合,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既激励员工积极向上,又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惩戒,确保安全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奖惩考核实施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第五条本细则由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第六条安全生产考核细则主要针对电厂的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以及员工的安全行为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一)事故发生率:评估电厂发生各类事故的频率,包括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等。
(二)事故严重程度:评估事故的影响程度和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三)事故处理及报告:评估电厂对事故的处理及报告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评估电厂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包括进行安全培训的频率和内容。
(五)安全设施和装备:评估电厂的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安全生产考核根据考核指标,设定相应的分值,对达到或超过指标的员工给予奖励,未达到指标的员工进行惩戒。
具体分值和奖惩措施由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第九条安全奖励可包括但不限于:(一)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纪念品:向表现优秀的员工颁发纪念品,以示鼓励。
(三)奖金:根据实际情况,向表现突出的员工发放奖金。
第十条安全惩戒可包括但不限于:(一)扣除奖金: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指标的员工,可以扣除其奖金或绩效工资。
(二)降职或辞退: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负有重大责任的员工,可以进行降职或辞退处理。
(三)停职检查: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直到问题解决。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一、总则为确保电厂生产安全和促进生产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奖惩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电厂内全部员工,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将依照规定进行惩罚。
二、嘉奖情况1.安全生产嘉奖为激励员工在安全方面付出努力,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电厂订立以下安全生产嘉奖方法:(1)安全事故防备奖:对于在工作中认真严谨,能够适时发觉隐患并实行有效措施加以遏制,或在已经发生隐患的情况下,稳妥地整治隐患并避开安全事故的员工,可予以肯定的嘉奖。
(2)技能比赛优胜奖:对于参加生产技能比赛并获优胜奖项的员工,予以适当嘉奖。
(3)安全表扬嘉奖:对于在安全防范、事故现场扑救、后勤保障等方面表现杰出的员工,予以表扬和嘉奖。
2.生产文明嘉奖为提高员工文明素养和凝集员工积极向上向善的气力,电站订立以下生产文明嘉奖方法:(1)工作岗位表现奖:对于在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遵纪守法,积极努力,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表扬和嘉奖。
(2)先进员工评定奖:对于特别优秀的员工进行评比,选出若干名优秀员工,予以相应的嘉奖。
(3)优秀项目评定奖:对于完成特别优秀项目的员工进行评比,选出若干名优秀员工,予以相应的嘉奖。
三、惩罚情况1.安全生产惩罚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电厂订立以下安全生产惩罚方法:(1)安全事故受罚: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员工,依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罚款或革职处分。
(2)违章操作惩罚:对于违反生产操作规程的员工,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做出警告、罚款、扣减奖金、记过、记大过等处理。
(3)不搭配检查惩罚:对于针对员工的安全检查,如发觉员工不搭配检查,影响安全生产,将依据情况进行相应惩罚。
2.生产文明惩罚为强化员工生产文明意识,提高员工文明素养,电站订立以下生产文明惩罚方法:(1)违反行为规范惩罚:对于违反电厂行为规范的员工,如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将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做出警告、罚款、扣减奖金、记过、记大过等处理。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三篇)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奖: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电厂,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2. 先进生产单位奖:对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安全生产实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3. 先进操作员奖:对在生产操作中,负责任、规范操作、事故率低的操作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4. 科技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突破、取得重大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5. 安全文明示范奖:对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电厂,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二、惩罚措施:1. 安全违规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电厂,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形式可以是罚款、停产整顿、责令停产整改等。
2. 违规操作员处罚:对在生产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程序的操作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形式可以是罚款、停岗、培训教育等。
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电厂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承担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追究形式可以是行政处分、经济赔偿、刑事追责等。
以上奖惩措施应根据电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细则进行奖惩,确保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电厂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电厂的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电厂的管理和运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合作伙伴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机构为电厂的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四条电厂鼓励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根据其贡献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条具体奖励的内容和标准将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通过内部通知的方式向员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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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1.综述本细则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的原则、具体的奖惩标准、惩罚内容与额度。
2.目的为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规范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以下简称“自备电厂”)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生产奖惩。
4.职责4.1?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质量监督部(以下简称“安监部”)为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4.2?自备电厂生产副厂长对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负领导责任。
4.3?安监部负责监督所属各分场、部室、检修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的执行情况,有权对自备电厂所属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奖惩。
4.4?自备电厂各单位行政正职和安全监督人员负责所辖单位内部的安全文明生产奖惩。
4.5?异常和未遂事件由各基层单位调查分析,报安监部。
4.6?二类障碍及以上事件由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生技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经主管主任审核后,发送安监部相应专业专工,经安监部审核后,报主管厂领导批准后下发各部室、各基层单位组织学习落实。
4.7?轻伤及以上事件、火灾事件由安监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经安监部审核后,报主管厂领
导批准后下发各部室、各基层单位组织学习落实。
5.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5.1 ?安全文明生产的奖惩管理原则5.1.1?责任追究原则5.1.1.1 发生事故后,在追究直接责任者的同时,还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保障、组织管理保障、安全思想保障和安全监督等方面的责任。
5.1.1.2 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处罚时,除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和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外,还应对事故的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责任者、事故次要责任单位、事故扩大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一般为事故主要责任者(或单位)的70%以下。
5.1.1.3 由于违章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除按事故性质处罚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违章责任。
5.1.1.4 由于违章造成人身未遂、人为责任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者、责任班长、责任单位行政正职、责任值值长,除按本规定处罚外,事后还要向全厂说清楚。
5.1.1.5 对生产现场安全文明存在问题不重视,通报后不按要求整改时,在处罚责任单位的同时处罚责任单位管理人员。
5.1.1.6 经安监部确认的事故责任单位,不认真查找本单位原因,不及时填报安全事件报告,不及时反馈事件落实情况,按事故性质加倍处罚。
5.1.1.7 对因工作不负责重复发生的人为责任的二次及以上事件,或对安全通报和安全生产指令性要求未落实,对相应的同类性问题未制定防范措施,而导致的重复性事件,将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从重处罚,并按上一级事件定
性和考核。
5.1.1.8 凡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轻伤以上事件,行政处分执行《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并且,负主要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责任班班长、主要责任者等要在全厂范围内进行“说清楚”。
5.1.2?实事求是原则5.1.2.1 ?鼓励分析事故说真相讲实话,凡能积极主动配合事件调查,如实反映事故真相,认识态度端正,吸取教训深刻者,可减轻处罚。
5.1.2.2?对于隐瞒事故真相者,不积极主动配合事件调查者,视事故情节和性质给予从重处罚,严重时可按上一级事件性质定性。
5.1.2.3?下列情况视为隐瞒事故真相:5.1.2.3.1?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5.1.2.3.2?不执行《自备电厂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5.1.2.4?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5.1.2.4.1?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5.1.2.4.2?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5.1.2.4.3?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1.3?实行各基层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自查与自备电厂安监部检查发现问题数量对比考核原则。
当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自查问题数量与安监部检查发现问题数量差距较大时,对各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5.1.4?生产区域着火和交通事件按其性质,参照设备事故等级处罚。
5.2?安全生产考核的实施5.2.1?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均在月度绩效中兑现,当考核月内无绩效奖或绩效奖数额不够时,可顺延至下一月绩效中考
核。
5.2.2?安监部对外包、外委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行下发罚款通知书形式,财务部按罚款通知书的要求扣罚安全风险抵押金,不够时从合同款中扣除,结算凭证复印件送效安监部一份备案。
5.2.3?对检修公司在自备电厂区域发生的安全文明生产奖惩,按此实施细则执行。
5.2.4?对外包、外委公司奖惩执行双方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没有列入的,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5.3 奖励内容与额度5.3.1 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经自备电厂评比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5.3.2 特殊贡献奖5.3.2.1 奖励条件(1)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2)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避免人身伤害、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事故。
(3)抢险救灾,防止事件扩大,使职工生命和企业、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5.3.2.2 奖励标准(1)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评选规定执行。
(2)避免群伤、群亡,奖励10000—20000元;(3)避免人身死亡,奖励5000—10000元;(4)避免人身重伤,奖励2000—5000元;(5)防止人身伤害和未遂,奖励500—2000元;(6)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奖励5000—20000元;(7)避免一般设备损坏事故,奖励500—5000元;(8)处理主机事故准确果断,避免发生重大损失和事故扩大,奖励500—10000元;(9)处
理辅机设备准确果断,避免发生损坏和事故扩大,奖励200—5000元;(10)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奖励2000—10000元;(11)避免一般火灾事故,奖励500—2000元;(12)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奖励200—2000元;(13)发现主机缺陷隐患,奖励200—2000元;(14)发现重要辅机缺陷隐患,奖励200-1000元;(15)发现一般辅机缺陷隐患,奖励50—500元;(16)文明生产治理标准高,效果好,奖励200-2000元;(17)安全设施治理标准高,效果好,奖励200-2000元;(18)标准化作业和安全管理规范或有创新加奖200-2000元;(19)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自备电厂相关部室和厂领导研究通过后,给予重奖。
5.4 惩罚内容与额度5.4.1 特大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
5.4.2 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
5.4.3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
5.4.4 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