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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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绪论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从业人员在进行危险性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责任1. 公司负责人应对公司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负责组织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作业的安全状况负责。

2. 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并检查实施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 监督员应严格执行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安全培训1. 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危险性作业安全培训,了解危险源和作业安全措施,掌握遇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2. 确保培训内容全面、具体、有效,培训记录及学习效果评估需保存备查,以供监督使用。

五、作业环境管理1. 在进行危险性作业前,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 危险性作业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作业区域和危险源,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定期检查危险性作业区域的照明、通风和安全设施等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六、作业人员管理1.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危险性作业,严禁擅自修改或忽略作业流程。

2.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且正确佩戴使用。

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状况,确保其有效性。

3. 培养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加强他们的安全教育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七、危险源控制1. 在危险性作业过程中,应评估并控制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确保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2. 对危险源的排除和控制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并评估其风险,采取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

八、作业许可管理1. 对于危险性作业,必须经过书面审批或许可后方可进行。

2. 作业许可应包括工作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重要信息,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施工现场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焊、火焰切割、挖掘等。

3. 管理标准1.确定危险作业范围:在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危险作业范围,并明确禁止和限制危险作业的类型。

2.制定作业方案: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具体作业要求编制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步骤、安全防护措施、紧急救援预案等内容,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3.负责人指定:每个危险作业活动应指定专职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特殊设备使用管理:凡涉及特殊设备(如吊装机械、爆破设备等)的危险作业活动,必须经过特殊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并由专职负责人进行操作。

5.装备设施管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呼吸器等,且必须经过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6.安全教育培训: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危险性辨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考核。

7.作业现场巡检:专职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作业现场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巡检情况和整改措施。

8.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发生突发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 考核标准1.项目负责人应按时编制作业方案,并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作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专职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作业方案,确保全体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程,如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作业人员需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暂停作业,并接受进一步的培训。

4.安全装备和设施的管理包括使用、保养和维护,不存在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如有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的整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危险作业中的事故事故和伤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进行危险作业的岗位,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那些可能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产生危害的现场作业,如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电气作业、破碎机作业等。

第四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本单位对危险作业中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规范和要求,是员工从事危险作业的依据和规范。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第五条危险作业必须经过指定的负责人进行安全评估和制定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通风排气、气体检测、个人防护装备的佩戴等。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负责人必须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风险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明示禁止通行区域和安全区域。

第八条危险作业现场应当配备急救设备,负责人必须熟悉急救措施并定期进行急救培训。

第九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紧急疏散通道,确保员工在危险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第三章个人防护第十条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带、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十一条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事危险作业的要求。

第十二条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在工作中如发现自己或他人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危险作业资格。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如发生危险作业中的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危险作业中发生的事故,本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作业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或其他工作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伤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机械设备操作、有害物质接触等。

三、责任与义务1.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2.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下属员工进行危险作业前的培训与指导,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3.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培训,掌握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危险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无法保证人身安全的作业任务,有义务及时报告危险情况。

四、危险作业管理措施1.危险作业前评估: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性评估,明确作业风险及相应预防措施;2.安全操作规程:针对不同的危险作业流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步骤和注意事项;3.培训和考核: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4.防护设备: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护目镜等;5.作业环境监测:定期对危险作业作业环境进行监测,确保不超标,如有超标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五、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人员,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对于初次违规的人员,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改正;2.记过:对于重复违规的人员,记录违规情况,并将其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3.记过降职:对于违规情况严重、不改正的人员,可以降低其职位级别;4.解雇:对于造成严重后果、且不符合继续任职条件的人员,立即解雇,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2.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责,如有法律规定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将依法追究责任;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八大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集团关于八大作业实行许可,并且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矩。

本规矩规则了集团各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则、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矩适用于集团各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AQ 3021-2008 GB 2811GB 5082GB 6067GB 16179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矩. 安全帽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安全标志使用导则4.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进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进程。

4.2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扶助用具。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6.1 应依照国家标准规则关于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关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且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契合 GB6067 的规则。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且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二、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意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可以从根本上防范和控制危险性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建立完善的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1.作业风险评估:在进行危险性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作业的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

2.作业许可制度:对危险性作业必须进行许可管理,作业前必须取得许可,明确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作业设备、作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3.作业人员培训: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危险性作业的风险和控制措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作业监督管理:对危险性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随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5.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减少事故的影响。

6.作业记录和事故分析:对危险性作业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1.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措施,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3.加强作业监督和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性作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制定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障对危险性作业中发生事故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5.持续改进管理制度,根据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教训,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结论危险性作业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人员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才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模版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模版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存在明显危险因素,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伤亡的工作。

为确保危险作业过程安全可控,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的所有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品作业等。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在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永远是首要考虑的。

所有相关人员都应树立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和准确的风险评估,尽可能消除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避免事故的发生。

3. 整体管理:危险作业需要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前期准备、作业过程控制、事后整理等环节。

四、危险作业现场管理责任及主体1.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落实,承担最终的管理责任。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情况,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作业负责人:负责具体危险作业的组织和实施,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负责将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及对应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人员。

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危险作业操作规程,个人安全保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不得任意违反作业规定。

5. 各部门员工:有责任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和作业负责人进行危险作业的风险识别和控制。

五、危险作业前期准备1. 编制作业方案: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内容、时间计划、安全措施等。

2. 评定作业风险:对危险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

3. 确定作业人员:根据作业方案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适宜的作业人员,并要求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经验。

4. 获取必要的准入许可:对于部分特殊危险作业,如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需依法获取必要的准入许可。

六、危险作业操作控制1. 人员安全保护: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安全保护用品,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 设备状态检查: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作业设备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危险作业是化工企业生产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事故的环节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总则为规范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的操作行为,保障员工安全,达到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作业等。

三、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培训和考核1.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2.组织定期考核,对通过考核的操作人员进行合格评定,对未通过考核的进行补充培训。

五、作业准入和审核1.危险作业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

2.对危险作业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必要时由专家参与。

3.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六、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区域。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擅自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源及其危害特性,了解应急处理方法。

4.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修复。

七、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

2.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疏散和现场封锁等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报告。

八、纪律和处罚1.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操作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因违反本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

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危险性特殊作业的职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危险性特殊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电工作业、消防作业等。

第四条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护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贯彻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体系,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对违反本制度和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八条本单位设立专门的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性特殊作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部门行政主管负责对本单位危险性特殊作业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协调。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危险性特殊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危险性特殊作业的具体管理和落实。

并定期组织危险性特殊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危险性特殊作业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从事危险性特殊作业的职工应当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冒险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根据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当对自己的作业岗位负责,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对于危险性特殊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公司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引发伤害、事故或疾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危险作业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危险作业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安全措施、职责分工、培训等内容。

第八条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应具体明确危险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要求、紧急处理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危险作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条安全措施是保障危险作业安全的关键,应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公司应明确危险作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协同合作,提高危险作业管理的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管控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应考虑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结果应根据危险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不安全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不安全性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存在较高的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订立不安全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特别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不安全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涉及到不安全性作业的岗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高空作业 2. 高温作业 3. 有毒有害物质处理 4. 爆破作业 5. 电气作业 6. 火焰作业等三、管理目标订立和执行不安全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目标有: 1. 确保员工在不安全性作业中的人身安全; 2. 防止作业中发生事故,削减设备损坏和环境污染; 3. 加强对不安全性作业的监控和风险掌控; 4.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处理和紧急救援本领; 5. 建立和完善相关记录和报告制度,为安全管理供给数据支持。

四、制度内容4.1 不安全性作业前期准备1.进行不安全性作业前,需编制作业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和批准;2.布置专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现场检查和评估,订立相应的风险掌控措施;3.对参加不安全性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了解作业规范和安全要求。

4.2 不安全性作业现场管理1.严格执行不安全性作业方案,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作业内容;2.设置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不安全源进行监控和掌控;3.检查和确保作业人员依照规范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4.限制非作业人员的进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性;5.加强作业现场的通风、防火和防爆措施;6.定期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情形,发觉问题适时修复或更换。

4.3 不安全性作业事故应急处理1.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性作业,订立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2.确保全部作业人员谙习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3.发生事故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实行相应措施掌控事故进展;4.适时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后续处理;5.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避开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什么要加强危险性作业管理现代社会,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汽车出现故障时,往往需要到汽车修理厂维修。

汽车修理涉及到大量机械设备、液体燃料等危险品,同时车身颜色涂装、喷漆等作业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为此,加强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管理,保障职工健康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危险性作业一定要先考虑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风险管控原则:明确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降低职工的意外伤害风险。

3.持续改进原则:通过不断地培训、传达、督导和改进应急救援程序等方式,不断完善危险性作业管理措施。

三、相关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职业病防护法》;4.《石英砂、高硅石等粉尘危害职业健康防治规定》。

四、危险性作业汽车修理厂中常见的危险性作业包括以下几类:1.机械设备使用作业:涉及起重机、铣床、钳工刀、切割机等机械设备使用作业。

2.修理燃油系统的作业:涉及汽油、柴油、机油等燃料的加注、更换、储存、处理等操作。

3.车身颜色涂装、喷漆等作业:涉及涂料、溶剂、底漆、面漆等有害物质的使用、混合、储存及处理过程。

五、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对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可能造成的危害:含有油液或化学品的液体、气体、固体等,对职业健康的影响。

2.接触途径的可能性:包括吸入、接触皮肤、食入等途径。

3.聚集程度:指危险物质在环境中积聚的可能性,聚集越多,造成的危害越大。

4.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职工、管理人员、顾客等。

六、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1.安全技能教育:对职工进行安全技能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个人防护用品:为每个职工发放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口罩、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3.危险品标识:对危险品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名字、性质、危险性等。

4.禁令标识:禁止使用火种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物品,并标识在车间显著的位置。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汇编(全)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汇编(全)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单位和人员。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术语和定义(一)危险作业危险作业是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2、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常见动火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 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五、职责(一)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是以上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1、确定公司危险作业许可类型;2、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4、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和台账登记。

(二)动力装备部动力装备部为公司内部危险作业的实施部门,负责:1、履行见证作业的原则,没有危险作业申请单不得进行危险作业;2、严格按照各项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3、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4、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引言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作业。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作业效率,我司特制定了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有毒物质操作等。

3. 目标与原则3.1 目标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3.2 原则危险作业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

•风险识别与评估: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紧急应急措施:制定必要的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符合法规和标准:在危险作业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参与和责任: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参与到危险作业管理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危险作业管理流程危险作业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计划与准备阶段•识别危险作业:确定将要进行的危险作业,并对其进行风险识别。

•制定作业方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必要的安全措施、操作步骤和应急预案等。

•配置必要资源:确保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和人员等资源的准备和配置。

•培训和教育:对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作业安全措施和操作要求。

4.2 实施阶段•配置防护设施: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操作控制:按照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监测与检查: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作业符合要求,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4.3 审核与评估阶段•审核作业结果:对危险作业的实施结果进行审核,确保作业符合要求。

•评估作业风险:对危险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发现并改进存在的问题,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危险作业管理的职责和权限5.1 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作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维修作业、清洁作业等。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作业的危险评估和管理;2. 维修部门负责对维修作业的危险评估和管理;3. 安全部门负责对所有作业的安全管理。

四、危险评估1. 生产部门在进行新产品开发或生产工艺变更时,应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2. 维修部门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所有作业进行危险评估,并及时通知责任部门采取控制措施。

五、作业许可1. 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的作业,应施行许可制度,具体操作由责任部门制定;2. 作业许可应包括作业内容、执行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六、安全教育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所有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不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应急措施1. 对于可能发生的作业事故,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计划;2. 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

八、管理制度的宣传1. 本管理制度应张贴在各个作业现场,并定期进行演示宣传;2.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九、惩罚与奖励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实行相关惩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罚;2. 对于积极执行本管理制度的作业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十、不定期检查1. 安全部门应不定期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作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十一、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于有关本制度的种种疑问、建议,请与本单位的安全部门联系。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背景在工作中,某些任务可能涉及高风险,例如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品操作等。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了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危险作业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三、定义1.危险作业:指对人身安全、健康或环境可能构成威胁的作业活动。

2.危险工作票:指对每一项危险作业进行事先审批,并详细记录作业内容、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票据。

3.负责人:指危险作业的实施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员,负责安排和监督危险作业的进行。

4.作业人员:指执行危险作业的员工。

四、危险作业管理流程1.提交危险工作申请:负责人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危险工作申请,并详细描述作业内容、时间和地点。

2.进行风险评估:上级主管部门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因素和可能引发的事故。

3.制定控制措施: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措施、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

4.编制危险工作票:负责人根据控制措施,编制危险工作票,并在票上填写作业人员的信息。

5.审批危险工作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危险工作票,并签字确认。

6.作业前培训: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强调相关风险和控制措施。

7.实施危险作业:作业人员按照危险工作票的要求执行作业任务,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8.监督和检查:负责人对危险作业进行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9.作业结束清理: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将现场恢复原状,清理危险物品和废弃物。

五、责任和义务1.负责人有权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作业风险负责。

2.作业人员有义务遵守公司的作业规程和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和无证无照操作。

3.负责人和作业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危险作业中的安全事故和不安全事件,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危险作业的风险控制1.技术控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减少人工操作和直接接触危险因素的风险。

安监局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监局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监局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避免危险作业中发生意外事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依法保护生产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危险作业的组织管理、现场操作、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职责划分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更新和监督实施;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全体员工应知晓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程序为:危险作业计划编制、审批上报、手续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现场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程序。

第五条本制度的管理责任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协作配合,全体员工要积极参与,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之前的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失效。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封闭空间作业、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烟火爆炸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八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相应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取得上岗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九条危险作业计划由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包括作业流程、现场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需要经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置相关警示标识,包括安全警示牌、安全围栏等,确保现场工作人员清楚了解危险作业的范围和安全风险。

第十一条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状态、环境条件、作业布置等,确保作业前的一切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作业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个人防护用品全套佩戴,不得随意更改作业程序,如需更改必须经过负责人同意。

第十三条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切勿隐瞒事实,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十四条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检查设备状态,排放出现的废料,并填写作业报告,报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发布时间:2012年2月29日实施时间:2012年3月1日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9)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3)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26)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 (28)用火作业许可证(级)第联 (2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联 (30)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联 (30)高处作业许可证第联 (31)破土作业许可证第联 (32)吊装作业许可证第联 (33)断路安全作业证第联 (35)断路作业通知单 (36)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37)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8)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的范围。

在公司属单位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一)各种焊接、切割作业;(二)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沙子、捶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四)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五)机动(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油罐区;(六)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四条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作业票”实行统一格式。

第五条用火分级。

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级。

(一)一级用火装置在运行中1、公司装置内的加热炉、压力容器用火;2、天然气压缩机公司房、流量计、阀组、仪表、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用火;3、储罐区防火堤以内的用火;(二)二级用火装置在停行中1、公司装置内的加热炉、压力容器用火;2、天然气压缩机公司房、流量计、阀组、仪表、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用火;3、储罐区防火堤以内的用火;(三)三级用火1、除一、二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用火。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作业识别与评估第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危险作业识别,列出危险作业清单,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条对于识别出的危险作业,应进行以下评估:(一)作业环境的安全性;(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三)作业人员的技能和培训需求;(四)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第六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并附上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实施与监控第八条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九条危险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识别出的危险作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章奖惩规定第十三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辞退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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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浩博砖厂目录安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8)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3)安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火作业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避免厂内财产遭受损失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厂区域内的各类动火作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窒息、有腐蚀是我厂物料的主要特点。

第二章动火区域的划分与范围第四条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仓储区内划分出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第五条固定动火区的划定应由仓储部提出申请,经HSE/设备部审查同意,报主管领导批准。

固定动火区必须有明显的标志,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第六条库区内除固定动火区外,其余均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动火范围:(一)、各种电焊、气割、气焊、切割器、砂轮机;(二)、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三)、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锤击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五)、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生产装臵区和灌区;第七条动火管理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动火管理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第八条动火划分级别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动火分为特殊动火、一级、二级、三级动火、固定动火。

(一)、特殊动火: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臵和罐区检修部位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易燃、易爆生产装臵、设备、管道、及其周围的动火。

1、正在运行的工艺装臵区;2、各类罐区、有毒介质区;3、有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与机房;4、易然可燃物品及有毒物质装卸区等;5、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及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6、有易燃、易爆的成品、半成品或危险品仓库;7、输送易燃、可燃液体的管线。

(三)、二级动火:1、停工检修后,经过认真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臵;2、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臵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3、全厂的系统管网;4、仓库、车库,生产装臵、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

(四)、三级动火:在厂区内,除特殊动火,一级、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

(五)、固定动火:可在厂区没有危险的区域,划出固定动火区,设立围栏,定出制度,严格管理。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审批与动火分析第九条动火作业的审批(一)、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特殊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制定可靠的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由安全环保部审核,然后安全专工填写《动火许可证》,由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单位的负责人会同HSE/设备部专职安全员,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许可证》,由HSE/设备部安全员共同审批后方可动火。

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的一级动火,应有申请动火部门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由HSE/设备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动火。

(三)、二、三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二、三级动火作业有申请动火部门会同HSE/设备部专职安全员,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许可证》,由HSE/设备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

(四)、任何级别的动火,动火人持动火证到达动火现场后,必须经动火区域班组负责人或HSE/设备部安全员检验动火证,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签字同意,方可动火。

第十条外来施工单位在动火管理范围内动火作业,应有动火辖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动火许可证》有效时间特殊动火、一级《动火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连续作业8小时;二级《动火许可证》分日常动火和大检修期间动火,日常《动火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大检修期间《动火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由消委会组织有关单位检查认定一次。

第十二条动火化验分析(一)、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必须进行可燃气体化验分析。

(二)、二级动火、三级动火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化验分析,由审批人根据动火现场情况确定,若不需要分析,其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分析”栏一律用“/”表示,但必须有防范措施。

(三)、采样分析在动火前1小时内进行,分析结果填入《动火许可证》相应栏内。

化验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才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

(四)、动火化验分析标准: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2%为合格。

(五)、动火分析由HSE/设备部负责分析。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一)、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除、清扫、清洗、臵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二)、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控制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

(三)、装臵进行大、中修时,要将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全部送到装臵外的罐区,并加盲板与装臵隔绝。

(四)、进入设备内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五)、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许可证》同时废止,待问题查清解除后,重办理《动火许可证》。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过程的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安全环保部的安全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

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规定的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一)、特殊动火:监护人必须是HSE/设备部专职安全员,自始自终在现场监督全过程动火情况,动火完毕后方可离开。

(二)、一级动火:监护人必须是HSE/设备部专职安全员,自始自终在现场监督全过程动火情况,动火完毕后方可离开。

(三)、二级动火:监护人是HSE/设备部专职安全员或班组负责人,自始自终在现场监督全过程动火情况,动火完毕后方可离开。

(四)、三级、固定动火:监护人是动火员工本人,员工之间互相检查动火部位。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一)、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二)、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三)、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格“三不动火”原则的动火要求有权拒绝动火。

第十六条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一)、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动火监护人的培训:动火监护人应参加由安全培训部门组织的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培训部门发放动火监护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动火监护人的职责:动火监护人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休止作业采取措施;监护时要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四)、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停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第十七条动火范围及监护范围(一)、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限1处1张《动火许可证》,1名监护人。

(二)、大检修期间的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限1处1张《动火许可证》,1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内、统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动火,但最多不准超过3处。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界限划分(一)、无产权单位动火时,有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外来单位参照第八条),有动火所管辖区域事业部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指派动火监护人。

(二)、有产权单位到另一单位所管辖区域施工动火时,有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经所辖区域HSE/设备部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同落实防火措施,各派1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地点在装臵区15米以内,对该装臵安全可能有威胁时,《动火许可证》必须由仓储部领导在《动火许可证》上签批意见,必要时加派动火监护人和隔离措施。

(四)、公用设施或办公大楼由公司指定单位负责的,在需要动火时,由指定单位根据动火级别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的审批,并指派动火监护人。

第十九条关键装臵、重要部位及罐区维修和临时用电,仓储部电工可根据批准合格的《动火许可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动火许可证》(一)、《动火许可证》由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

(二)、《动火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据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有的栏目不需要填写时,一律用“/”表示。

(三)、《动火许可证》的存档:特殊、一级《动火许可证》由HSE/设备部存档二、三级《动火许可证》由使用部门存档。

(四)、《动火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予以补充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HSE/设备部负责解释。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内下属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臵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二级、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二级、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

保存期为一年。

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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