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有关数字的写法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一、关于数字的用法(一)多位数的写法。
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即从小数点为中心,从右到左以半角“,”分节,小数部分不分节。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如:62,400.1256。
(二)数值范围。
在表示数值范围时,采用“~”连接。
示例:-20~-8℃12,400~20,000元1~6岁注意: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
如:9亿~16亿,不写为9~16亿。
(三)含月日的专名。
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应采用间隔号“·”将月、日分开。
示例:“3·12”中国植树日“5·1”国际劳动节(四)年月日的数字用法。
年月日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年月日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2008年8月8日。
年月可用“-”替代,但年月日不完整时不能替代。
8月8日不能写为8-8,2008年8月不能写为2008-8。
四位数字表示的年份不应简写为两位数字。
如:1990年不能写为90年。
月和日是一位数时,可在数字前补“0”,如:2008-08-08。
二、括号的运用括号的主要形式有:圆括号“()”、方括号“[]”、六角括号“〔〕”和方头括号“【】”等。
标示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应用六角括号。
如:xx办发〔2021〕3号标示注释内容或补充说明,均用圆括号。
示例:1.XXX医院拥有中高级医师(含已退休)67人2.联合下发了《x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使用计量单位的要求新《条例》明确要求,计量单位的用法要“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即按照《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3101-93)和GB312—93(全部)等标准的规定来使用。
例如:质量单位应使用千克,而不用市斤;长度单位应使用米,而不用尺等。
公文写作格式数字格式
公文写作格式数字格式
在公文写作中,数字格式通常是以阿拉伯数字形式呈现的。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公文写作格式,其中不包含标题。
1. 段落和标点符号:
- 每个段落之间用空行分隔。
- 句子之间用标点符号(如句号、逗号)分隔。
2. 标题和副标题:
- 标题通常是以加粗的形式出现在文档的开头,用于概括文
档内容。
- 副标题可以出现在标题下方,用于进一步描述文档内容。
3. 正文:
- 正文是公文的主要内容部分,用于说明、表达观点或传达
信息。
- 正文应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冗长的描述。
4. 缩进和对齐:
- 在每个段落的开头,可以使用缩进来突出文本的层次结构。
- 文本应该左对齐,并保持整齐的垂直排列。
5. 数字格式:
- 数字通常以阿拉伯数字的形式呈现,而不是中文数字或罗
马数字。
- 如果有需要,可以按照文档的要求对数字进行编号或排序。
6. 图表和表格:
- 图表和表格应该清晰明了,可以使用编号和标题进行标注,但标题不能与正文中其他标题相同。
- 图表和表格应该与正文相关联,用于支持和解释正文内容。
7. 署名和日期:
- 公文的最后应该包含署名和日期,用于明确发文人和发文
的时间。
- 署名和日期通常位于公文的右下方,可以左对齐或居中显示。
请注意,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具体的格式可能会因文档类型和组织规定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根据实际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公文中数字格式
公文中数字格式篇一: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公文中字体、数字、标点符号及常用单位的使用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公文中字体、数字、标点符号及常用单位的使用附件:公文中字体、数字、标点符号及常用单位的使用一、公文字体和层次结构公文标题采用小标宋体字20号。
正文部分用“仿宋GB_2312”三号字。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二、关于数字的用法(一)多位数的书写为便于阅读,四位以上的整数或小数,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分节:——第一种方式:千分撇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以“,”分节。
小数部分不分节。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示例1:624,000 92,300,00019,351,235.235767 1256——第二种方式:千分空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即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加千分空。
示例2:55 235 367.346 23 98 235 358.238 368 (二)纯小数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小数点是齐阿拉伯数字底线的实心点“.”。
示例:0.46不写为.46或0。
46(三)数值范围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可采用浪纹式连接号“~”或一字线连接号“-”。
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
示例:-36~-8℃ 400-429页 l00-l00kg12 500~20 000元9亿~16亿(不写为9~16亿)13万元~17万元(不写为13~17万元)15%~30%(不写为15~30%)4.3×106~5.7×106(不写为4.3~5.7×106)(四)年月日年月日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年月日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1:2008年8月8日 1997年7月1日“年”“月”可用“-”替代,但年月日不完整时不能替代。
公文中数字的用法
公文中数字的用法篇一: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公文写作中列数字的十大方法
公文写作中列数字的十大方法在公文写作中使用数字可以增强文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同时也可以使文章更具条理和清晰。
下面是公文写作中列数字的十大方法:1. 使用完整的数字:写作中应该使用完整的数字来描述具体的数量或比例,例如写"5,000人"而不是"很多人"。
2. 精确描述数据单位:在使用数字时,应明确指出所使用的数据单位,例如"增长了10%"而不是"增长了很多"。
3. 使用相关的统计数据:使用与主题相关的统计数据可以增强文章的可信度,例如使用"根据最新调查显示"或"根据专家研究"等引用来源。
4. 使用比较数字:使用比较数字可以突出差距或进步,例如使用"由20%增长到50%"可以更直观地表达出变化的幅度。
5. 采用图表和图形化数据:通过使用图表和图形化数据,可以使数字更加直观和易于理解,提高读者对文章的吸引力和理解度。
6. 解释数字的含义:在使用数字时,应提供对数字含义的解释,确保读者能够完全理解数字背后的意义和影响。
7. 引用权威机构的数据:在文章中引用权威机构的数据可以增加文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例如使用政府部门发布的数据或国际组织的研究报告。
8. 使用整数和小数:根据需要使用整数和小数可以使数字更加精确和明确,避免产生模糊或含糊的效果。
9. 突出主要数据:在文章中突出主要的数字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重点和核心信息。
10. 使用百分比和比率:在表达比例和比率时,使用百分比和比率可以更好地描述和比较数据,增强文章的可读性。
总之,使用数字是公文写作中的重要技巧,正确而明确地使用数字可以提高文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同时也使文章更加具有条理和清晰。
数字在公文写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可以提供具体的信息和数据,还可以增强文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在继续讨论数字在公文写作中的使用方法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公文写作的基本原则。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1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之间进行正式书信往来的文件,书写格式要求正规,而数字使用也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
为正确
使用数字,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数字文字使用技巧。
以下就是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1 使用空格分隔整数与小数
公文中使用数字时,应将整数与小数用空格分隔。
如800 000元,50 596.78元等。
2 使用中文大写数字
使用数字表示金额、数量、比例等时,应使用中文大写数字,中
文大写金额数字应遵循具体格式,使用规范双引号。
如“三千六百七
十五元”,“一百八十五股”等。
3 使用全写
公文中使用数字时,一律用全拼,不能使用简写。
如表示一壹,
不可简写为一。
4 使用汉字以及拉丁数字
公文中使用数字表示序号,应使用汉字以及拉丁数字,可以有序
结合使用。
如要表示第6项,可以写作五、6项。
5 其他注意事项
* 公文中凡是金钱数字及单位等均应使用大写;
* 公文中使用数字应保持一致,如报表中的单位均为“万元”时,其他相关的金额数字也一致用“万元”表示;
* 不允许極大数字用中文表示,应除法整理后再转换成数字表示。
以上就是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在书写公文时应该特别注意数
字的使用,以遵循数字文字使用技巧,保证公文书写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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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公文中有关数字的写法公文中有关数字的写法在机关公文中,存在着数字错用、滥用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是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对数字用法院的有关规定不熟悉。
为了帮助读者正确使用数字,笔者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将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分类归纳如下:汉语数字使用的一般规定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
在以下环境中必须使用汉语数字: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倏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二万五千里长征、三心二意、四平八稳、五星红旗、六神无主、七上八下、八国联军、九死一生、十万火急、零点方案、星期五、第三季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十六届四中全会等。
2.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曰、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等,均使用汉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十月十八曰、八月十五中秋节、正月初五等。
有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可以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如:藏历阳森龙年八月二十六曰(1964年10月1曰)、曰本庆应三年(1867年)等。
3.含有月曰简称表示事件、节曰或其它特定意义的词组,应用汉字数字。
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避免歧义,要将表示月和曰的数字用间隔号“﹒”隔开,并处加引号。
如:“一?二八”事迹(1月28曰)、“一二?九运动”(12月9曰)等。
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
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九一三”事件等。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
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如:三四天、五六米、七八个、十五六岁、五六万套、三四百里、四十五六岁等。
行政公文中数字的用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了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应该怎样执行这一原则,准确、规范地对数字进行表述呢?以下从几个方面做一简单的叙述。
一、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两种情况(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
例如:20世纪80年代,1996年10月1日,4时20分。
实际应用过程中应该注意:1、年份不能简写,如1990年不能写作90年,1980—1995年不能写作1980—95年。
2、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三。
(二)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
例如:1302,1/16,4.5倍,34%,3∶1,45万元,500多种、60多万斤,HP—4000型计算机等。
具体应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一个数值的书写形式要照顾到上下文。
不是出现在一组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一、二……九)可以用汉字,如一个人,四种产品,六条意见,重复三遍。
第二,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一般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等作单位(千克、千米、千瓦等法定计量单位不在此列)。
如:34000可以改写为3.4万。
第三,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二、应当使用汉字的两种情况(一)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
例如一律,二万五千里长征,“九五”计划,第三世界,相差十万八千里。
(二)邻近的多个数字(一、二……九)并列连用,表示概数(连用的多个数字之间不应用顿号隔开)。
例如七八十种、一千七八百元、五六万套。
三、标题涉及数字时,可以根据版面的实际需要和可能灵活处理。
公文对“数字”、“时间”、“职务”表达的要求
公文对“数字”、“时间”、“职务”表达的要求一、公文中使用“数字”的原则1.公文中的数字除按要求必须使用汉字外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2.有的情形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使用汉字如物理量、代码及代码中的数字目前体例尚不统一可灵活变通但全篇体例应一致。
二、公文中的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主要有1.成文日期党、政公文。
2.印发日期、附件说明的附件序号。
3.计量和统计数字。
4.表示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时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元前8世纪、20世纪90年代15时40分也可以写作1540。
5.多位数字。
6.引用著录时的行文注解、表格、索引、年表等如1994-10-30年月日之间用半字线“-”。
三、公文中的数字使用“汉字”的情况主要有1.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即第一、二层次序数即一、一。
2.数字成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的数字以及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以表示概数的数字如三四天、十之八九、第四方面军、第三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等。
3.整数一到十,如果不是计量和统计数字在文字表述中常用汉字,如“一文一事”、“一事一议”等。
4.含有月、日简称事件、节日和其它意义的词组如五四运动、七七事变、五一国际劳动节等。
但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时应用间隔号即“·”将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加引号避免歧义。
如“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
四、公文中表示“数量”的增减时应注意的问题1.公文中表示“数量”增多时可用倍数、百分数和分数表示减少时可用百分数、分数但不用倍数。
2.公文中表示“数量”在“增加、提高、增长、上升、扩大”或“减少、降低、缩小”等词语后面有“到、至、为”字样的句式与后面带“了”或不带“了”字的句式相比其语义差别很大在使用时特别要注意不要错用。
例如“增加到过去的二倍”——表示过去为一现在为二“增加了二倍”——表示过去为一现在为三“超额30”——原来是100现在是130“降低了30”——原来是100现在是70“降低到30”——原来是100现在是30“减至过去的三分之一”表示是过去的三分之一“减少了三分之一”表示是过去的三分之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公文中字体 数字 标点符 及常用单位的使用
附件:公文中字体、数字、标点符号及常用单位的使用一、公文字体和层次结构公文标题采用小标宋体字20号。
正文部分用“仿宋GB_2312”三号字。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二、关于数字的用法(一)多位数的书写为便于阅读,四位以上的整数或小数,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分节:——第一种方式:千分撇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以“,”分节。
小数部分不分节。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示例1:624,000 92,300,00019,351,235.235767 1256——第二种方式:千分空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即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加千分空。
示例2:55 235 367.346 23 98 235 358.238 368 (二)纯小数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小数点是齐阿拉伯数字底线的实心点“.”。
示例:0.46不写为.46或0。
46(三)数值范围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可采用浪纹式连接号“~”或一字线连接号“-”。
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
示例:-36~-8℃ 400-429页 l00-l00kg12 500~20 000元9亿~16亿(不写为9~16亿)13万元~17万元(不写为13~17万元)15%~30%(不写为15~30%)4.3×106~5.7×106(不写为4.3~5.7×106)(四)年月日年月日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年月日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1:2008年8月8日 1997年7月1日“年”“月”可用“-”替代,但年月日不完整时不能替代。
示例2:2008-8-8 1997-7-18月8日(不写为8-8) 2008年8月(不写为2008-8)四位数字表示的年份不应简写为两位数字。
公文题目中数字的正确用法
公文题目中数字的正确用法一、公文题目中数字的正确用法1. 阿拉伯数字的使用在表示数量、日期、时间、序号等的时候,通常使用阿拉伯数字。
比如说,“这个项目需要5名工作人员”,这里的“5”就是很明确地表示数量。
再像“2023年5月10日”这样表示日期的时候,阿拉伯数字简洁明了。
还有在列举多项内容的序号时,像“这篇公文有3个主要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就很合适。
不过呢,当阿拉伯数字出现在句首的时候,就不太合适啦,比如“3个部门参与了这次活动”,如果是句首的话,最好写成“三个部门参与了这次活动”。
2. 汉字数字的使用汉字数字在一些比较正式、庄重、具有文化内涵或者传统习惯的表述中经常用到。
像“星期一”“星期二”这种星期的表述,用汉字数字更符合习惯。
还有在表示概数的时候,例如“二十多个”“三十来岁”,用汉字数字感觉就很自然。
再有就是在一些固定用法里,像“一带一路”“十三五规划”,这里用汉字数字是约定俗成的。
而且在公文标题里,如果是那种强调传统意义或者文化概念的数字,也会用汉字数字,比如“五言律诗的特点”。
3. 数字的大小写结合使用在有些情况下,会把大写和小写数字结合起来用。
比如说在写金额的时候,“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这样既体现了金额的严肃性(大写部分),又方便查看和统计(小写部分)。
在公文题目里,如果涉及到类似的情况,比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庄重性结合,就可以这样用数字。
例如“关于我校近三年(2021 - 2023年)固定资产贰仟万元(¥2000万元)的报告”。
4. 数字在标题中的排版如果公文标题里数字比较多,要注意排版的美观性。
不要让数字挤在一起,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
比如“关于10个部门20项任务5种考核方式的通知”,这样就有点乱。
可以调整为“关于10个部门、20项任务、5种考核方式的通知”,用标点符号把数字隔开,看起来就舒服多了。
而且数字和汉字之间也要保持适当的间距,就像“关于3项政策(第1项、第2项、第3项)的解读”,这样数字和汉字搭配得就比较和谐。
公文中数字的正确用法
公文中数字的正确用法在机关公文中,存在着数字错用、滥用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是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对数字用法的有关规定不熟悉。
为了帮助读者正确使用数字,笔者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将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分类归纳如下,汉语数字使用的一般规定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
在以下环境中必须使用汉语数字: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二万五千里长征、三心二意、四平八稳、五星红旗、六神无主、七上八下、八国联军、九死一生、十万火急、零点方案、星期五、第三季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十六届四中全会等。
2.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等,均使用汉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十月十八日、八月十五中秋节、正月初五等。
有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可以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如: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1964年10月1日)、日本庆应三年(1867年)等。
3.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应用汉字数字。
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避免歧义,要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用间隔号“·”隔开,并外加引号。
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一二·九运动”(1 2月9月)等。
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
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九一三”事件等。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
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如:三四天、五六米、七八个、十五六岁、五六万套、三四百里、四十五六岁等。
5.用“几”“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约数时,使用汉语数字。
如:几千年、百多次、十余年、八万左右、三十上下、约五十人等。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应按照中国汉字数字的书写规范使用数字。
1. 0-10的数字一般用汉字表达,如“三”、“八”、“十”等,其中一二可以用“一、二”、“壹、贰”替代,浮点数用“点”表示,如“三点三”。
2. 11-99的数字一般用“一十”联合表达,联合显示时,“一十”前后紧挨,比如“二十五”。
3. 大于的数字一般用位数表达,数位前后若有显示,见“亿万”后面加上“空格”,小位数与大位数之间加上“逗号”,大位数采用“繁体字”,数字的表达如“一千零三十
九元四角八分”。
4. 大于1万的数字,只在十万或百万以上位数发生变化时有显示前缀,例如:“十
五万”、“八百五十万”;如果一个数字是一个完整的数,比如“六千五百零四”,则各
个数位之间不加空格,用连字符连接。
5. 小数应在整数之后,使用“点”表示,每位小数之间没有连字符,如“四百七十
五点二五”。
6. 将一个实数表示为分数形式时,小数位之间用“空格”分开,如“五点六四五十
八分之四八”。
7. 将一个实数表示为百分数形式时,小数位之间用“空格”分开,如“六百四十三
点六八百分之七八九” 。
8. 对数字的表示,应遵循以上七条规则,使用书写规范,不应表示不雅模糊。
若有
不确定性,可以尽量用大写字母代替数字。
公文中有关数字的写法
公文中有關數字的寫法公文中有關數字的寫法關於數字的寫法,行政院訂頒的「文書處理手冊」並無詳細規定,僅規定「文稿內遇有重要性之數字,宜用大寫。
」另在法律統一用語表中,規定「法律條文之序數不用大寫。
」所以,長久以來我國公文書有關數字的寫法,可謂「五花八門」。
香港公文對於數字的表達,在其「政府公文寫作手冊」總論篇(附錄一)有詳細規定,例如:在何種情形下使用中國字?在何種情形下使用阿拉伯數字?門牌號碼如何書寫?章節如何標示?引用書籍的頁碼標示方式?法律的條款章節如何書寫等?都可作為我們的參考。
惟香港公文大多橫寫,無法全部接受其書寫方法。
茲綜合本人處理公務的經驗,及參考我國與香港公文的規定,並考慮電腦檢索的便利,擬作以下建議:一、數字:以採用國字書寫為原則;可兼採阿拉伯數字,但必須以直行橫寫方式(即用半型字),且避免跨行書寫。
茲分述如下:(一)整數,可用國字或阿拉伯數字。
如:一億二千三百四十五萬六千七百八十九元、三億二千萬四千五百六十四元、五百萬零三元;遇有重要性數字時,則改成大寫,如:壹億貳仟參佰肆拾伍萬陸仟柒佰捌拾玖元。
但為便於閱讀,可改為三位一撇的寫法,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元。
使用阿拉伯數字的寫法,如:123,456,789元。
(二)負數,可用國字或阿拉伯數字。
如:負一百二十三、負一二三、負一二三四;使用阿拉伯數字的寫法,如:-123。
(三)分數,可用國字或阿拉伯數字。
如:十八分之一、一百二十三分之七;使用阿拉伯數字時,如:1/18、7/123。
(四)小數點,可用國字或阿拉伯數字。
如:十八點二三、一百二十三點七;使用阿拉伯數字時,如:18.23、123.7。
(五)零的寫法:中間有「萬、千、百」,或大寫時,使用「零」,如:五百萬零三個、陸仟零伍元。
採國字時,使用標點符號的「○」(非數字的0,非英文字的O),如:一二三、四五○元。
使用阿拉伯數字時,使用數字半型的「0」,如:180、123,709。
(六)十與十以下的個位數,使用國字。
公文写作中数字的用法
国家机关公文写作中数字使用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了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下面,我就实际应用过程中应该怎样执行这一原则,从几个方面做一叙述。
一、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情况根据《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阿拉伯数字是指“0、1、2、3、4、5、6、7、8、9”等。
(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分、秒,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公元前9世纪、公元前221年、20世纪80年代、1949年10月l日、15时20分45秒等。
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 1980—1995年不能写作1980—95年、2005年,不应简写成05年。
(二)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
例如:1302,1/16,4.5倍,34%,3∶1,45万元,500多种、60多万斤等。
(三)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如,300kg、l5cm、35℃等。
如果是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换行。
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35元,11个月、l00名。
但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书刊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表示。
如:200kg(200千克)。
(四)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须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38915部队、总3211号、国办发〔2010〕号文件、T37/T38次快车、HP—3000型电子计算机、90号汽油、维生素B1等。
(五)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六)表示数字的范围也有写法的讲究。
例如:3万~8万,不能写成“3~8万”;5%~15%不能写成“5~15%”。
应用时应注意:第一,一个数值的书写形式要照顾到上下文。
带有数字的公文写作
带有数字的公文写作
写公文时,有时候需要包含数字来说明数据、统计或其他信息。
在写公文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使用数字表示具体的数量或数据,例如,"2019年公司销售
额达到了1,000,000美元。
"
2. 在表示时间、日期、年龄、百分比或货币时,应该使用数字,例如,"2021年7月1日","25岁","50%","100美元"。
3. 在表示大于10的数字时,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15
个员工","80%的股份"。
4. 在表示小于10的数字时,可以选择使用数字或文字,但要
保持一致,例如,"3个会议"或"三个会议"。
5. 在连续的数字中,要保持一致的格式,例如,"5-10页报告"或"五至十页报告"。
6. 在表示序数时,一般使用数字+字母的形式,例如,"第1章
","第3节"。
在写公文时,正确使用数字可以使文档更加清晰和易读。
同时,要注意遵循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公文中的数字用法规范
公文中的数字用法规范在公文中,数字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可以传递准确的信息,并确保文件的可读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探讨公文中数字的使用规范,包括数字的书写格式、计量单位和数字的表达方式等。
一、数字的书写格式在公文中,数字的书写格式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书写格式:1. 0-9的数字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1、2、3等。
对于10以上的数字,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汉字,如11、十二等。
2. 当数字作为句子的开头或单独成句时,一般使用大写汉字,如十、二十等。
3. 百分数的表示方法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加百分号,如10%。
若需要具体描述百分数,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汉字加“%”,如一百五十5%或一五二%。
4. 小数的表示方法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0.5。
百分数也可以转化为小数表示,如50%可以写为0.5。
二、计量单位的使用在公文中,用于描述数量、度量或比率的计量单位也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来使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量单位的使用注意事项:1. 描述长度、宽度、高度等物理尺寸时,通常使用米(m)为单位,如10米、20厘米等。
2. 描述重量时,常用千克(kg)为单位,如5千克、2克等。
3. 描述时间时,使用小时(h)、分钟(min)和秒(s)为单位,如2小时、30分钟等。
4. 描述面积时,一般使用平方米(m²)为单位,如100平方米、50平方公里等。
5. 描述速度时,一般使用米每秒(m/s)为单位,如10米/秒、50千米/小时等。
三、数字的表达方式在公文中,数字的表达方式应简洁明了,以便读者能够准确理解。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数字表达方式的使用要点:1. 当数字具有连续性或顺序时,可以使用数字加破折号来表示,如1-10、21-30等。
2. 当数字需要进行比较时,可以使用“大于”、“小于”或“等于”等词语来描述,如大于5、小于10等。
3. 当数字需要进行列举时,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汉字加顿号来表示,如1、2、3等或一、二、三等。
公文中数字的格式
公文中数字的格式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用公文来记录和传递信息,而数字则是公文中重要的表达方式之一。
正确的数字格式可以让公文更加规范、清晰,避免产生误判或误解,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公文中数字的格式要求。
下面就分步骤为大家详细介绍公文中数字的格式。
一、数字的书写方式1、中文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详细写明,如123。
2、阿拉伯数字:使用数字,如123。
3、罗马数字:使用大写字母,如XVIII。
二、数字的字体格式数字一般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一般为小四号。
三、数字的排版方式数字的排版方式是指数字在文本中的位置和格式。
公文中数字的排版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悬挂式悬挂式是指数字位于行首,其余文字顶格写。
例如,一、汉字1、汉字22、顶格式顶格式是指数字与汉字同行排列,两者在同一行内排列。
例如,第一条汉字1、汉字2四、数字的大小写转换公文中数字的大小写转化一般遵循以下规则:1、大写的数字只用于标量表达,如1元、20吨。
2、数字在较正式的场合下,一般使用小写形式,如23、27。
只有在数字作为单位使用时,才使用大写形式(如20吨、15公里)。
3、以“第”字开头的金额和数字,要把“第”字大写,如第一、第二。
四、数字的格式数字在公文中还有一些格式方面的要求,比如间隔符号、千分位符号、小数点等。
具体如下:1、间隔符号数字之间的间隔符号根据单位的不同而不同。
例如,万元以上的数字应加逗号,如12,345,678元。
2、千分位符号千分位符号一般用于表示两个整数之间的间隔,常用符号为半角逗号,如8,500。
3、小数点小数点必须使用点号形式,如3.14。
综上所述,正确的数字格式可以让公文更加规范、清晰,减少沟通误差和理解上的困难,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学习公文中数字的书写方式、字体格式、排版方式、大小写转换和格式要求等规定,用体现严谨、准确、高效的态度去编写和处理公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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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有关数字的写法在机关公文中,存在着数字错用、滥用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是规范意识
、标准意识不强,对数字用法院的有关规定不熟悉。
为了帮助读者正确使用数字
,笔者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将
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分类归纳如下:
汉语数字使用的一般规定
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
在以下环境中必须使用
汉语数字: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倏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二万五千里长征、三心二意、四平八稳、五星红旗
、六神无主、七上八下、八国联军、九死一生、十万火急、零点方案、星期五、
第三季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十六届四中全会等。
2.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曰、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等,均使用汉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十月十八曰、八月十五中秋节、正月初五等。
有时
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可以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如:藏历阳森
龙年八月二十六曰(1964年10月1曰)、曰本庆应三年(1867年)等。
3.含有月曰简称表示事件、节曰或其它特定意义的词组,应用汉字数字。
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避免歧义,要将表示月和曰的数字用间隔号“﹒”隔开,并处加引号。
如:“一•二八”事迹(1月28曰)、“一二•九运动”(
12月9曰)等。
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
定。
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九一三”事件等。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
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如:三四天、五六米、七八个、十五六岁、五六万套、
三四百里、四十五六岁等。
5.用“几”“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约数时,使用汉字
数字。
如:几千年、百多次、十余年、八万左右、三十上下、约五十人等。
如果
文中出现一组最有统计意义和比较意义的数字,用“多”“约”等表示约数时,
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该省从机动财政
中拿出近2000万元,调拨钢材3000多吨、水泥30000多吨、柴油1400多吨,用于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
6.行政机关公文和军队系统公文成文时间用汉语数字。
但党委系统公文成文
曰期应按规定使用阿拉伯数字。
阿拉伯数字使用的一般规定“0、1、2、3、4、5、6、7、8、9”等阿拉伯数
字,引入我国的历史并不长,据说是“五四”运动时期的事。
由于当时采用竖排
版不方便,再加上保守势力的极力反对,阿拉伯数字并没有得到普遍使用。
直到
解放初期,随着横排版印刷的推广,阿拉伯数字的使用才逐渐地普及起来。
机关
公文中有关阿拉伯数字的书写是有严格规定的,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曰、分、秒,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公元
前9世纪、公元前221年、20世纪80年代、公元1949年10月1曰、15时20分45秒等。
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2005年,不应写成05年。
2.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
拉伯数字。
例如,34568、-23.5、1:500、56%、1/8等。
3.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宝计量单位。
如300kg、
15cm、350C等。
如果是多痊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换行。
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
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35元,11个月、100名。
但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书刊
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表示。
如200kg(200千克)。
4.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须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
38915部队、总3211号、国办发〔2005〕8号文件、T37/T38次快车、HP—3000型电
子计算机、90号汽油、维生素B1等。
5.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扰版本一致外,一般要使
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
,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6.表示数字的范围也有写法的讲究。
例如:“3万~8万”,不能写成“3~8 万”;5%~15%,不能写成“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