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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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1. 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城市建设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无障碍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2. 设计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设计标准》(GB 50352-2005)规定了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根据该标准,公共建筑应提供无障碍入口、通道、卫生间、电梯、楼梯、出入口等设施。

3. 无障碍入口:公共场所应提供无障碍入口,包括无阶梯坡道或无障碍升降设施。

坡道的斜度应符合规定,且应设有扶手、防滑设施等。

4. 无障碍通道:公共场所内的通道应宽敞平坦,不得设置障碍物。

地面应平整,避免起伏、坑洼、滑坡等。

5. 无障碍卫生间:公共场所应提供无障碍卫生间,并标明无障碍符号。

无障碍卫生间应具备足够的空间,设有扶手、坐便器、无障碍洗手台等设施。

6. 无障碍电梯:公共建筑中的电梯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包括标有盲文按键、视觉提示、声音提示等。

7. 楼梯设计:公共建筑的楼梯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形状等应符合相关标准,以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8. 出入口设计: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如坡道、无障碍电梯等。

出入口的门应设置宽敞,便于轮椅等辅助工具通过。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公共场所对于行动不便的人士(如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无障碍的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可能会随时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您在需要相关信息时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法规

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法规

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残疾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在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残疾人的各个方面,为他们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明确了残疾人的定义和范围,规定了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在康复方面,保障法要求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例如,政府应当提供康复服务机构和设施,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康复服务。

在教育方面,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政府应当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点的教育方式和教育资源,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在劳动就业方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对于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国家给予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

在文化生活方面,保障法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的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

二、《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旨在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该条例强调了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分类教学,采取特殊教育手段和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对于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条例要求政府和社会应当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和帮助。

在义务教育阶段,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入学,并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和支持服务。

对于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条例也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鼓励学校和企业合作,为残疾人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三、《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残疾人创造了更加便利的生活和出行条件。

条例规定了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建筑物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方便残疾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

第一部分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2.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
人口老龄化是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基本国情,对经济社会发展 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劳动力减少、消费需求降低、创新动力不足可能 是其中比较突出的方面。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弥补残疾人、老年人 等因身体机能部分缺失或退化产生的差异,可以便利大量轻中度残疾 人和低龄老年人走出家庭、进入就业市场,从而极大地释放社会劳动 潜力、提升社会消费能力。同时,面对未来三成左右国民的社会生活 需求,围绕无障碍的设施设备、信息技术等的研发、应用,将有力促 进国家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3.立足国情实际,实行适度前瞻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得动、可持续的客观 要求。《 无 障 碍 环 境 建 设 法 》在无障碍实现程度上,把建设目标建立在 财力可持续和社会可承受的基础之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 安排无障碍环境建设达标时序,对新建与改造、不同领域和场所等,作 出适度区别的规定,不搞过高标准、齐步走、“一刀切”;在实现形式 上,实行因地制宜,既高度重视技术标准,也鼓励配套服务,同时充分 考虑科技赋能因素,对于未来可能通过高科技实现无障碍的领域不做过 细的规范,为科技发展留下充足空间。
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2012年《无障碍环 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快速发展,为包括残 疾人、老年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参与融入社会生活、共享发展成果 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但总的来看,我 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尚不匹配,存在许 多问题、面临亟待解决的困难。

中国残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知

中国残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知

中国残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3.08.29•【文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国残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于2023年6月28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号主席令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共8章、72条,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定位、原则和管理体制,系统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相关制度,丰富了无障碍信息交流内容,扩展了无障碍社会服务范围,健全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机制,完善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制度,强化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责任。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为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重要意义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成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无障碍法 解读

无障碍法 解读

无障碍法解读摘要:一、无障碍法的背景与意义1.无障碍法的发展历程2.无障碍法对于社会公平、人权保障的重要性二、无障碍法的核心内容1.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2.无障碍服务的提供与监督3.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三、无障碍法在我国的实施现状与挑战1.法规政策及标准的完善2.无障碍设施的普及与改进3.社会认知与参与度的提高四、无障碍法的推广与国际合作1.国内外无障碍法的比较与借鉴2.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3.提升我国无障碍法的影响力和地位正文:无障碍法是一种旨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

它涉及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无障碍服务的提供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一、无障碍法的背景与意义无障碍法起源于20 世纪60 年代的欧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领域。

无障碍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平和人权保障水平,促进特殊群体融入社会,减少社会歧视和隔阂。

二、无障碍法的核心内容1.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居住设施、工作场所等各方面的无障碍改造。

2.无障碍服务的提供与监督:涉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无障碍服务政策和措施。

3.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对违反无障碍法的行为进行处罚,保障无障碍法的有效实施。

三、无障碍法在我国的实施现状与挑战1.法规政策及标准的完善: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无障碍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但仍需不断完善和细化。

2.无障碍设施的普及与改进:虽然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普及率仍有待提高,且部分设施的设计和质量仍有待改进。

3.社会认知与参与度的提高:我国社会对于无障碍法的认知和参与度仍有待提高,许多特殊群体在使用无障碍设施时仍面临各种困难。

四、无障碍法的推广与国际合作1.国内外无障碍法的比较与借鉴:我国应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无障碍法的实施水平。

2.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参与国际无障碍法的制定和推广,提升我国无障碍法的影响力和地位。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问答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问答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问答以下是一些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常见问答: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什么?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11月7日发布的一部法规,旨在促进和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确保他们能够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机会和权利。

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该条例主要包括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权限和措施,以及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问:无障碍环境是指什么?答:无障碍环境指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公平的环境,使他们能够自由进出、通行和使用,包括建筑物、交通、信息通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无障碍设施。

问:哪些地方需要提供无障碍设施?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新建建筑物、改建建筑物等地方都需要提供无障碍设施。

问:如何提供无障碍设施?答:提供无障碍设施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无障碍通道、坡道、扶手、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等;增强无障碍设施的可识别性和可操作性;提供视觉、听觉和触觉等辅助设备和服务。

问:谁有责任提供无障碍设施?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建设、改建或者翻建建筑物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也有责任提供无障碍设施。

问:未提供无障碍设施的单位会受到什么处罚?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未提供无障碍设施的单位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可以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以上是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一些常见问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十六届〕第九号)《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2023年1月15日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23年1月15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开创人民城市建设的新局面,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以及相关社会共治、监督管理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活动。

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通行道路、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和条件所进行的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是指因残疾、年老、年幼、生育、疾病、意外伤害、负重等原因,致使身体功能永久或者短暂地丧失或者缺乏,面临行动、感知或者表达障碍的人员及其同行的陪护人员。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系统协同、通用易行、安全便利、广泛受益的原则,体现人文关怀与社会支持。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机制,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感悟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感悟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感悟心得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性法律,这部法律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目前,我国有8500多万名残疾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超过2.8亿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关系到他们的生活品质和生活尊严。

同时,孕妇或身体受到伤害的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对无障碍也有需求。

设置低位服务台或者无障碍服务窗口,提供大字信息、上门收寄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从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全面系统地作出规定,填补了以往法律政策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一些操作性规范空白。

立法充满了温度,为改善民生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既需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也需要突破影响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难点、痛点。

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规范、建设要求、地区差异等都会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

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往往面临群众形成共识难、资金筹措难、在老百姓正常居住的情况下产生噪声等问题,这亟须完善配套政策,攻克现实难关。

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地见效,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等多方力量。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系统规定了各相关方责任,各地在新建改造中应该严格落实法律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深入基层社区、街道和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加强指导、加大监管,督促法律严格执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迈向“优不优”。

同时,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社会增强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各项权益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起步。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代理市长张国清2018年1月17日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进行的建设。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定期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评估。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规划、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社会团体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普及无障碍知识。

无障碍 相关政策法规

无障碍 相关政策法规

无障碍相关政策法规
无障碍相关政策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该法规定了国家对残疾人的保障和促进措施,包括提供无障碍环境和无障碍交通工具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和农村建设法》:该法规定了城市和农村建设中应当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要求提供符合无障碍标准的交通设施和交通工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定了建筑物的设计、建造、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包括保障无障碍环境的相关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该法规定了旅游业的经营及管理要求,其中包括要求提供无障碍服务的相关规定。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法规,如《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这些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细化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指导文件。

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执行和效果对于提高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水平,促进社会包容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该法对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保障残疾人的平等权益和参与社会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1999年):该法规定了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并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3.《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GB 50191-2015):该标准是中国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设计的基本要求,覆盖了建筑设计、通道、门窗、坡道、扶手、卫生间等方面的内容。

4.《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GB 50456-2013):该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站台、出入口、通道、电梯、盲道等。

5.地方性规章和标准:不同地区还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规章和标准,以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例如上海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北京市无障碍设计规范等。

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1.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力度。

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2.执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公共场所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3.公众监督:社会各界、残疾人组织以及媒体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报道,倒逼相关方面加强执行。

三、标准和规范的效果1.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提升:通过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推动和执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和便利。

2.社会包容促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使得残疾人能够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的包容和融合。

3.城市可持续发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提高了城市的功能和形象,为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做好了准备。

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

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

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摘要:一、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的背景和意义二、无障碍改造政策的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三、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四、无障碍改造的申请和审核流程五、政策实施的效果和未来展望正文: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是我国政府为了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政策旨在通过改造家庭和公共场所的基础设施,为残疾人提供便利,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一、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事业逐渐受到重视。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无障碍改造政策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无障碍改造政策的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无障碍改造政策主要适用于具有我国户籍、持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申请条件包括:必须是低保户、五保户、三类监测户等困难家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五年内未实施过无障碍改造项目且残疾人本人或家属有改造意愿。

三、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内容和标准无障碍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安装升降晾衣架、改造厨房低位操作台、安装智能门锁、安装电热水器、坐便器等浴室设施、安装扶手、修建无障碍坡道等。

改造项目需符合残疾类别及等级、房屋结构、安装条件、使用环境、安全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四、无障碍改造的申请和审核流程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残联工作人员将进行评估、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纳入改造项目。

审核过程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真正惠及有需要的残疾人家庭。

五、政策实施的效果和未来展望无障碍改造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方便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然而,目前仍有部分残疾人家庭未能享受到政策的福利,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

无障碍法解读

无障碍法解读

无障碍法解读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无障碍法的定义和背景
2.无障碍法的主要内容
3.无障碍法对社会的影响
4.我国无障碍法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
正文
一、无障碍法的定义和背景
无障碍法,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它的出现源于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以及人权、平等、公正等普世价值观的推广。

二、无障碍法的主要内容
无障碍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物理环境无障碍:如建筑物、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等应符合残疾人、老年人的使用需求。

2.信息交流无障碍:如提供手语、字幕、盲文等服务,帮助特殊群体获取和传递信息。

3.公共服务无障碍:如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应保障特殊群体享有同等权益。

4.法律制度无障碍: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特殊群体的权益不受侵犯。

三、无障碍法对社会的影响
无障碍法的实施,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无障碍法保障了特殊群体的权益,使他们能够平等参与社会活动,提高了社会公平性。

2.促进社会融合:无障碍法消除了特殊群体参与社会的障碍,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群体之间的融合。

3.提高人权保障水平:无障碍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人权保障水平,彰显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四、我国无障碍法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
我国在无障碍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无障碍 相关政策法规

无障碍 相关政策法规

无障碍相关政策法规摘要:1.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过和实施2.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主要内容3.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4.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支持和监管5.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意义正文: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过和实施近日,我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这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更多便利。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主要内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提出了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同时,国家也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人提供便利。

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和监理。

这确保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质量,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

四、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支持和监管我国政府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供了资金支持。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也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意义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新建的无障碍设施使他们能够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

此外,无障碍环境建设也有利于提高社会对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关爱程度,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包容的社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版)(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第三章无障碍信息交流第四章无障碍社会服务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

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第四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城镇和农村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差距。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第八条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九条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新法规颁布!强制建设无障碍设施,改善残障人士生活!

新法规颁布!强制建设无障碍设施,改善残障人士生活!

新法规颁布!强制建设无障碍设施,改善残障人士的生活!近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项重要的新法规,要求所有建筑及公共场所都要配备无障碍设施,以改善残障人士的生活质量。

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对于残障人士权益保护的进一步加强,同时也是社会包容与公平的体现。

残障人士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然而,长久以来,无障碍设施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残障人士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能力。

他们面临着种种困境,如交通不便、进出公共场所困难以及缺乏适应性的工作环境等。

而新的法规的颁布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强制建设无障碍设施将大大提升残障人士的出行便利。

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坡道、扶手、无障碍电梯等,它们能够消除地面高差、减少行动障碍,让残障人士更加自由地完成日常出行。

无论是购物中心、医院、学校还是公共交通站点,这些设施都将成为残障人士参与社会活动的桥梁,让他们能够更加便捷地融入社会。

其次,强制建设无障碍设施有助于改善残障人士在公共场所的参与体验。

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要求提供无障碍通道,还应考虑到残障人士的各种需求。

例如,为视力障碍者提供导盲线,为听力障碍者提供无障碍广播系统,为轮椅使用者提供适配的餐厅桌椅等。

这些细致入微的设计将使得残障人士在公共场所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取信息、进行交流,并享受到与其他人一样的待遇和尊重。

此外,强制建设无障碍设施也将促进残障人士的就业机会。

根据新法规,所有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适应性的工作环境,包括无障碍办公设施、辅助工具、培训机会等。

这将让残障人士获得更多就业的机会,发挥他们的专长和才能。

残障人士的就业问题不仅彰显了社会的包容力和公平性,也能够有效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

当然,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仍然面临一定的挑战。

首先,需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类无障碍设施得以全面覆盖。

其次,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新法规得到切实的执行和落实。

此外,还需要增加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及使用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大众的认知和理解。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622号【发布日期】2021-06-28 【生效日期】2021-08-01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202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第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无障碍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无障碍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无障碍管理是指为了满足身体或认知上的特殊需求,确保所有人能够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和使用公共设施的一种管理方式。

无障碍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为弱势群体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权益保障,同时也能为整个社会创造更加包容和友好的环境。

为了推动无障碍管理的落实,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在中国,无障碍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残疾人的基本权益,要求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设施。

而《建筑法》则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提出了无障碍设计的要求,要求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使用符合无障碍标准。

在国际上,无障碍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制定。

例如,联合国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各国采取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享有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该公约明确规定了无障碍环境、交通和信息通信等方面的要求,并要求各国采取措施推动无障碍管理的落实。

无障碍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要求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特殊需求群体的权益,也是为了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和友好的社会环境。

无障碍管理的落实可以为所有人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和便利。

例如,在公共交通领域,无障碍管理要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如轮椅坡道和扶手等,这不仅方便了残疾人的出行,也提高了老年人和孕妇等其他人群的出行体验。

此外,无障碍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要求也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无障碍管理鼓励建筑物和设施的可持续设计,例如使用可再生材料和节能设备等,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同时,无障碍管理也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消费者,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然而,尽管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无障碍管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法律和法规的执行需要更加严格和有效。

一些地方政府和建筑开发商在实施无障碍管理时缺乏必要的投入和重视,导致无障碍设施的缺失或不完善。

制定无障碍法规和标准

制定无障碍法规和标准

02
无障碍设计原则(Accessible Design Principles):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制定的无障碍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物、交通工具、信息和通信技术等领域。
03
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for Buildings and Facilities ):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旨在提高残疾人等群 体的生活质量。
无障碍法规和标准的重要性
保障残疾人权利
无障碍法规和标准为残疾人提供平等 的机会和权益保障,确保他们能够充 分参与社会生活。
促进包容性发展
提高生活质量
无障碍环境有助于提高残疾人的生活 质量,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享受与其他人同等的便利和机会。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有助于推动社会的 包容性发展,减少社会排斥和隔阂。
无障碍法规和标准的实施, 有助于消除社会障碍,提高 残疾人的社会参与度,促进 社会包容和平等。
保障残疾人权益
通过制定无障碍法规和标准 ,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基 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促进技术创新
无障碍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可以推动相关技术的创新和 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 辅助器具和服务。
组织听证会
组织听证会,邀请残疾人代表、专家学者、相关政府部门 等参与讨论,共同探讨无障碍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
采纳合理建议
对于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并纳入无障碍法规和 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中,提高法规和标准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
法规和标准的修订与更新
定期评估
定期对无障碍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估,了解其实施情况和效果,及时 发现问题并进行修订。
及时更新
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无障碍设施和相关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 完善,因此需要定期更新无障碍法规和标准,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

无障碍 相关政策法规

无障碍 相关政策法规

无障碍相关政策法规
摘要:。

一、无障碍政策法规的概述
二、无障碍政策法规的发展历程
三、无障碍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
四、无障碍政策法规的意义和作用
五、无障碍政策法规的实施和监管
现在,我将按照,详细具体地写一篇文章。

正文:
无障碍政策法规是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和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和谐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我国无障碍政策法规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经过了30多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无障碍政策法规体系。

无障碍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标准、无障碍服务的提供要求、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规定、无障碍交通的规定、无障碍社区建设的规定等。

这些规定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无障碍服务的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交通、无障碍社区建设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标准。

无障碍政策法规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正和谐水平、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推动无障碍服务发展、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促进无障碍交通和无障碍社区建设等。

无障碍政策法规的实施和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应该加强对无障碍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

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服务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交通、无障碍社区建设等的监管,确保无障碍政策法规的实施和落实。

总之,无障碍政策法规是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和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和谐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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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主体
《实施办法》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区内的无障碍 环境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 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并推动电视台开办聋人手语新 闻或者残疾人专题栏目、广播电台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新闻媒体进 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宣传,指导、监督供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其 他社会成员使用的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设施建设 《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下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可以
告知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机构,残疾人联 合会、老龄工作机构可以组织残疾人、老年人 代表试用,听取其意见: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场所; (二)交通运输、文化、体育、教育、医疗 卫生、旅游等公共场所; (三)金融、邮政、电信等营业场所; (四)大型商场、餐饮、住宿等商业服务场所; (五)供养、托养机构等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其 他公共场所。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设施改造 《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 (五)大型居住区周边配套服务场所。
第十三条 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其他社会成员 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住房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的,在不影响安全和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房 屋管理部门应当允许其进行改造,物业服务 者应当为其改造提供便利。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无障碍出行 《条例》
第十三条 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 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 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适应残疾人等社 会成员通行的需要。 第十四条 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 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无 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第十五条 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 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关主管 部门应当制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技术标准并确定达标期限。 第十六条 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旅游等有 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三、建设内容
设施建设 《条例》
第九条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 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 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实施办法》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 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无障碍设 施的设计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 障碍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法律、法规体系
存在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2、社会认知程度低 3、不履行法定只能和义务 4、建设不标准、不规范,管理水平低 5、社会提供无障碍服务严重不足
一、法律、法规体系
2012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共三十五条 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 、无障碍信息交流 、 无障碍社区服务 、法律责任
无障碍法规介绍
维权部
无障碍环境是指为了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有特殊
需求的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而提供的适应特 殊人群生理特点的物质环境、信息获取和交流方式以及辅 助性服务。
共同需求 公共物品 立法推进
一、法律、法规体系
两部法律 :《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一部法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1990年版《残疾人保障法》
地方建设管理规定
2015年3月18日《陕西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颁布, 共三十七条
一、法律、法规体系
谁来干?建设主体 干什么?建设内容
(设施、信息交流、服务)
怎么干?建设标准 强制干!法律责任
二、建设主体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残疾人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 织实施。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 组织的意见。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 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 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 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机构、妇女联合会应当定期收集残疾人、 老年人以及其他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求,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加 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规 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监督;做好残疾人、 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二、主要内容 建设内容和标准
设施改造
《条例》
第十一条 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 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 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 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 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 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 务场所;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 建设内容和标准
无障碍出行 《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 码头、口岸等交通枢纽场所、旅游景区 应当设置无障碍通道,有条件的还应当 指派工作人员为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有 特殊需要的人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十五条 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 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 生活的条件。 第四十六条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 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 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
2008年版《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 五十八条 国家和社会责任 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信息交流无障碍 无障碍服务 盲人选举权利 扶持开发 导盲犬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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