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湾教育管理中心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精细管理办校,内涵发展育人”活动,实现教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序交流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我镇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 促进我镇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自2011年秋季开始,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占教师总数的5%。通过交流,促使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交流对象与条件

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

2、凡在一所学校任教满五年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4、评选高级教师及市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必须具备在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5、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交流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6、凡是在中心统考中连续两次名列后三名的教师或统考成绩与中心平均线相差10分以上的教师必须进行交流。

7、敬业精神不强,不服从学校安排,并和领导无理取闹的教师必须进行交流。

8、在上级检查工作中被提出批评的而未及时整改的教师必须进行交流。

五、交流形式及办法

1、划片交流,大坝初中、三合初中为一片;杨柳小学、三合小学,大坝小学、瓜园小学、砂梁小学为一片;南头小学、东湾中心小学、红柳小学、银育小学、滋泥水小学、冯园小学为一片。

2、符合条件教师推荐交流。根据交流方案和计划,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安排,进行片内交流或跨片交流。

3、提拔与晋升交流。教师选拔为校级班子成员原则上在片内交流任职。教师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需要在片内交流任教。

4、挂职与外派交流。安排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到规模较大的学校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学年。有计划地选送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教育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时间一个月左右。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11年3月中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心实施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制定交流方案。2011年3月下旬,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

3、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上报交流教师名单。学校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科学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研究确定本学年度参加交流教师名单。

七、相关要求

1、下列情况的教师应优先交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名师;业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凡统考在后三名的教师;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教师。

2、对自愿申请参加交流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培养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不符合交流条件但本人自愿申请交流的教师,经学校认定也可列为交流对象。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暂不能参加交流人员,须报中心批准后方可暂缓交流。

4、凡经学校上报教管中心审核确认应予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对不愿参加交流的教师,扣发本年度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东湾教育管理中心

2011.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