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城乡规划局:现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一、总则为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的基本标准。
现有学校办学条件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完善办学条件,逐步达到标准。
二、设置与规划1、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应本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与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相结合,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设置学校,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使其具有适宜的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农村地区原则上每0.5万人以上设置一所完全小学,每2-3万人设置一所初中,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和一年级适龄儿童不足30人的地区必要时可设置教学点,乡(镇)中心小学应逐步建成寄宿制小学。
农村初中原则上设置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并满足学生寄宿的需求。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应视区域人口密度合理设置服务半径,保证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并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因素。
3、原则上,农村完全小学每年级为1-4班,城镇完全小学每年级为2-6班,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每年级为4-12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每年级为2-4班。
4、新建学校应选在人口密度较大、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易发地区、水坝泄洪区、河流行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远离物理、化学的污染源、架空高压输电线和高压电缆。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13•【字号】教政法〔2016〕363号•【施行日期】2016.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16〕36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章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章程是学校的治校总纲,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
教育现代化首先需要制度现代化。
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章程建设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实现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组织和动员中小学校加快章程建设,逐步实现学校内部、学校与政府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依法治理。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建设在办学治校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把章程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作为凝聚集体智慧、凝结教工感情、凝集发展愿景、凝练办学精神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推进章程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
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的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和《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教基〔xxxx〕657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管理实际,教体局对《灵宝市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公布如下:一、办学方向1、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实现学有所教,人人成才。
3、坚持“三个面向”,更新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与健康成长。
二、校务管理4、学校党团组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学校,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教育法律法规,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学校实际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档案。
6、深入开展“学校管理上台阶”活动,巩固省市级示范性学校创建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学校。
稳定办学规模,突出内涵发展,实施规范管理和科学管理。
7、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继续开展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坚持实施校长带动战略,组织城乡学校骨干教师大力开展对口支教活动,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8、坚持因校制宜,发挥优势,创办特色学校,努力形成风格、提升品位、扩大影响。
河南规范办学50条
河南省规范办学50条————————————————————————————————作者:————————————————————————————————日期:2河南省规范办学50条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3、坚持“三个面向”,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需要,更新办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校务管理4、坚持依法治校,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党团组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切实履行职能。
6、完善校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
三、教育教学管理7、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不断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德育工作队伍,完善德育工作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
8、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
9、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效率。
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创新和实践能力。
10、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有教师备课、听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和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的基本要求。
教师不拖堂,不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26•【字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3、坚持“三个面向”,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需要,更新办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校务管理4、坚持依法治校,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党团组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切实履行职能。
6、完善校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
三、教育教学管理7、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不断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德育工作队伍,完善德育工作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
8、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
9、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效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02•【字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本科高等学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健全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2020年11月2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教材规划第四章教材编写第五章教材审核第六章教材选用第七章支持保障第八章检查监督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高校教材是指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下同)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高校教材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分级管理。
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校教材建设和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全省高校教材管理基本制度规范,统筹推进全省高校教材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教材建设工作。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的通知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的通知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渑池县教育体育局文件渑教体字〔2009〕131号★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初中、小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基〔2009〕657号)和三门峡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三教文〔2009〕250号)精神,为科学安排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结合我县实际,特统一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表(试行),望各乡校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各乡校要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课程计划(试行)》(附件1)安排课程表。
班会、安全课、文体活动、团队活动、读书活动等纳入自习课和课外活动课中;大课间必须组织学生进行长跑、广播操、眼保健操活动;教师不得占用自习时间。
县教体局将对各乡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河南省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课程计划(试行)2、渑池县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表(试行)渑池县教育体育局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2:渑池县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表(试行)表1渑池县走读制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表表2渑池县走读制小学冬季作息时间表表3渑池县寄宿制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表表4渑池县寄宿制小学冬季作息时间表表5渑池县走读制初中夏季作息时间表表6渑池县走读制初中冬季作息时间表表7渑池县寄宿制初中夏季作息时间表表8渑池县寄宿制初中冬季作息时间表表1:渑池县走读制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一、二年级三-六年级上午:上午:早读:7:50-8:20早读:7:50-8:20第一节:8:30-9:10第一节:8:30-9:10第二节:9:20-10:00第二节:9:20-10:00大课间:10:10-10:40大课间:10:10-10:40第三节:10:40-11:20第三节:10:40-11:20放学:11:20自习:11:30-12:00放学:12:00下午:下午:预备:2:50预备:2:50第四节:3:00-3:40第四节:3:00-3:40第五节:3:50-4:30第五节:3:50-4:30大课间:4:40-5:10大课间:4:40-5:10放学:5:10第六节:5:10-5:50课外活动:6:00-6:30放学:6:3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五一”节后启用)表2:渑池县走读制小学冬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一、二年级三--六年级上午:上午:早读:7:50-8:20早读:7:50-8:20第一节:8:30-9:10第一节:8:30-9:10第二节:9:20-10:00第二节:9:20-10:00大课间:10:10-10:40大课间:10:10-10:40第三节:10:40-11:20第三节:10:40-11:20放学:11:20自习:11:30-12:00放学:12:00下午:下午:预备:1:50预备:1:50第四节:2:00-2:40第四节:2:00-2:40第五节:2:50-3:30第五节:2:50-3:30大课间:3:40-4:10大课间:3:40-4:10放学:4:20第六节:4:20-5:00课外活动:5:00-5:30放学:5:30(注:冬季作息时间从每年“国庆节”节后启用)表3:表3渑池县寄宿制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一、二年级三-六年级早上:早上:起床:7:00起床:7:00早饭:7:10-7:40早饭:7:10-7:40上午:上午:早读:7:50-8:20早读:7:50-8:20第一节:8:30-9:10第一节:8:30-9:10第二节:9:20-10:00第二节:9:20-10:00大课间:10:10-10:40大课间:10:10-10:40第三节:10:40-11:20第三节:10:40-11:20放学:11:20自习:11:30-12:00放学:12:00下午:下午:预备:2:50预备:2:50第四节:3:00-3:40第四节:3:00-3:40第五节:3:50-4:30第五节:3:50-4:30大课间:4:40-5:10大课间:4:40-5:10放学:5:10第六节:5:10-5:50课外活动:5:50-6:30放学:6:30晚上:7:30-8:1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五一”节后启用)表4:渑池县寄宿制小学冬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一、二年级三-六年级早上:早上:起床:7:00起床:7:00早饭:7:10-7:40早饭:7:10-7:40上午:上午:早读:7:50-8:20早读:7:50-8:20第一节:8:30-9:10第一节:8:30-9:10第二节:9:20-10:00第二节:9:20-10:00大课间:10:10-10:40大课间:10:10-10:40第三节:10:40-11:20第三节:10:40-11:20放学:11:20自习:11:30-12:00放学:12:00下午:下午:预备:1:50预备:1:50第四节:2:00-2:40第四节:2:00-2:40第五节:2:50-3:30第五节:2:50-3:30大课间:3:40-4:10大课间:3:40-4:10课外活动:4:10-4:50第六节:4:10-4:50放学:4:50课外活动:5:00-5:40放学:5:40晚上:6:30—7:10(注:冬季作息时间从每年“国庆节”节后启用)表5:渑池县走读制初中夏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上午:早读:7:40-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10:00-10:30第三节:10:30-11:10第四节:11:20-12:00放学:12:00下午:预备:2:20第五节:2:30-3:10第六节:3:20-4:00大课间:4:10-4:40第七节:4:40-5:20自习:5:30-6:00课外活动:6:00-6:3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五一”节后启用)表6:表6渑池县走读制初中冬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上午:早读:7:40-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10:00-10:30第三节:10:30-11:10第四节:11:20-12:00放学:12:00下午:预备:1:20第五节:1:30-2:10第六节:2:20-3:00大课间:3:10-3:40第七节:3:40-4:20自习:4:30-5:00课外活动:5:00-5:30(注:冬季作息时间从每年“国庆节”后启用)表7:表7渑池县寄宿制初中夏季作息时间表(参考)早上:起床:7:00早饭:7:10-7:30上午:早读:7:40-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10:00-10:30第三节:10:30-11:10第四节:11:20-12:00放学:12:00下午:预备:2:20第五节:2:30-3:10第六节:3:20-4:00大课间:4:00-4:30第七节:4:30-5:10自习:5:20-6:00课外活动:6:00-6:30晚自习:第一节:7:30-8:10第二节:8:20-9:0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五一”节后启用)果园中学冬季作息时间表早上:起床:7:00早饭:7:00-7:30上午:早读:7:40-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10:00-10:30第三节:10:30-11:10第四节:11:20-12:00放学:12:00下午:预备:1:20第四节:1:30-2:10第五节:2:20-3:00大课间:3:10-3:40第六节:3:40-4:20自习:4:30-5:00课外活动:5:00-5:30晚自习:第一节:6:30-7:10第二节:7:20-8:00(注:冬季作息时间从每年“国庆节”后启用)。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期末及暑假工作通知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 学年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的各项工作即将结束,为了搞好本学期的期末总结和暑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关于全市中小学放假及开学时间1.学校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7 日(星期六)起放暑假,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从7 月14 日(星期六)起放暑假。
需要放假的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放假及开学时间。
各县(市、区)学校的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参照上述时间进行确定。
2.学校开学时间:新学期学生于8月31 日(星期五)报到,9月1日(星期六)正式上课。
各学校领导于8月29日(星期三)到校,教师于8月30日(星期四)到校,以便做好新学年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关于放假前的教育教学工作(一)做好初中期末考试和高中期末质检的组织与评卷工作。
本学期期末,市直普通初中初一、初二年级的期末考试安排在7月2 日至3 日,由各学校自行评卷,各县(市)的普通初中一、二年级期末考试由各地自行安排。
全市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的质检工作于7 月9—10 日举行,全市统一进行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教研室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各高中要积极配合。
(二)做好学年和期末总结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全市高中工作会议、初中工作会议所提出的思路、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进行工作总结。
在此基础上,做好本单位的工作总结。
各班在总结时,班主任要实事求是给学生填写评语,评语填写不得让学生替写。
此外,对毕业生,要提倡举办有纪念意义的毕业典礼,增加学生对学校美好的回忆。
各学校的工作总结,于放假前打印好(一式三份)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将本学期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7月25 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三)认真进行法纪和安全教育。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请公安、司法部门的同志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以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3•【字号】教基〔2023〕426号•【施行日期】2023.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2023〕42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设置与开发第四章审议与审核第五章实施与评价第六章监测与修订第七章保障机制第八章附则附件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全省中小学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水平,充分发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2021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国家课程是指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的课程。
地方课程是指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开发、设置的课程。
普通高中不设地方课程。
南阳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备课讲稿
南阳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南阳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最重要途径。
中小学教学工作必须有章可循,努力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二条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建立教学工作规范,加强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形成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科学地组织教学,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思想管理第三条教学思想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首要任务。
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在现代教育思想引领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法规,坚持依法办学,遵循教育规律。
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制定明确的师德目标和要求,提高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务实进取,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五条学校要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理论培训,使教师经常接受、吸取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及信息,不断提高理论素质。
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两次教育教学理论讲座,且建立专项档案,加强管理。
第三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六条学校应依据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总目标,制订一定时期(3-5年)的教学工作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立足本校实际,确定教育教学目标任务。
第七条学校领导必须在开学预备周前安排制定方向明确、前后衔接、改革创新、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开学预备周内交全体教职工讨论、修订。
教导处等部门和教师要依据学校计划制订部门、学科教学工作实施计划。
学校要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现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并将此件转发至各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豫教基〔2008〕138号)和《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8〕5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相关副校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学科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学分认定委员会。
校长是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学生学分的认定等工作,并依据国家、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校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及相应的标准和程序。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学生修习时间达到课程标准要求,模块(专题)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学习过程(课堂表现、作业情况、实际操作、实验报告、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综合评价合格方可申报学分认定。
第五条学科类课程学分的认定。
学科类学分认定主要依据学生修习课时记录、修习过程反映、模块(专题)考试成绩。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6.25•【字号】•【施行日期】200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豫教基[2003]34号),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需要,特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一)办学方向1、办学思想端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培养目标明确。
2、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二)学校管理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现代化。
2、实行校长负责制。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建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生会能发挥自主管理作用,学生社团活动活跃。
3、积极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的总体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
有规范可行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4、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体现环境育人特点。
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校园布局合理,校容校貌整洁,校园环境优美,体现教育性。
校内道路畅通,平整硬化。
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制度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学校附近无污染源。
5、学校规模和班额适当。
教学班不少于18个、不超过54个;每班学生50人,最多不超过56人。
2020年最新版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修订)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教学常规是教学规律的体现,是对教学过程的最基本要求。
抓实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突出以教学为中心工作的重要体现。
为使我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鼓励全体教师努力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以县教体局教育质量建设和“1256”教学管理基本思路为指导,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部分基本内容一、学校教学常规细则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是学校教学管理活动的起点,建立起与教学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关注教师的成长,激励教师的创新热情,实现师生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要求学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学校教学工作必须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有计划、有重点、规范地进行。
2、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首,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学科组长等人组成的教学管理系统。
教学工作的研究、决策、部署、检查和总结,由校长统一指挥。
3、要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
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和实施教学工作计划,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4、教导处(教科室)要全力协助校长安排学校教学工作。
掌握各学科教学进度,督促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指导各学科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
引导教师创新课程实施方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课堂效率。
教导处要科学、合理编排课程表,便于教师进行听课评课活动,有利于同学科交流学习。
5、教导处(教科室)每学期大型业务检查不少于2次,(教案每周检查1次、作业及其他业务每月检查1次)。
标准化学校评分标准最新
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对《濮阳市标准化学校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机关有关科室: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教基…2011‟16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1年印发的《濮阳市标准化学校考评细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对修订后的《濮阳市标准化学校考评细则》,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2年2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
附件:濮阳市标准化学校考评细则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濮阳市标准化学校考评细则2012.2项目序号考评要素分值评分标准考评方式一办学条件500 分1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校门口50米内不得有流动摊贩,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隔声设计规范》。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20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4分); 学校内无宗教活动场所,无过境架空高压线(4分);学校周边环境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4分);校门口50米内无流动摊贩,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4分);教学区的环境噪声符合《民用隔声设计规范》。
河南省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河南省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界限,严肃督查问责,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中小学寒暑假时间(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4周,暑假8周。
具体放假时间由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在保证总放假时间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并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普通高中:寒暑假共10周。
其中,寒假放假时间(以农历计)为当年腊月23日至次年正月16日,暑假放假时间(以公历计)为7月14日至8月31日。
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批准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
(三)寒暑假起止时间均指学生寒暑假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
开学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相应推延2天或1天。
每年暑假开学前可提前安排一天时间报到。
二、严禁节假日、双休日补课或上新课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是由学生自主支配的时间,学校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校补课、上新课或统一上自习。
三、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制度。
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都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获奖证书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利用其它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得争抢生源,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四、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必须统一思想,明确态度,落实责任,一抓到底。
今年各地要早安排、早部署,坚决做到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举办复读班。
省、市示范性高中要起带头作用,模范执行规定。
对有复读需求的学生,应引导到民办学校或公办普通高中分校就读。
五、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和炒作高(中)考“状元”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给辖区学校、教师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和教师进行排名和奖惩。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管理,规范中小学教材编写、出版、发行、选用使用等行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2020年8月24日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立项核准第四章编写修订第五章教材审核第六章出版发行第七章选用使用第八章保障机制第九章检查监督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地方课程方案编写的、供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和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包括教材配套的音视频、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以及根据国家和省专题教育要求规划开发的读本。
第三条中小学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第四条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地方课程方案合理规划教材开发,建立立项核准制度,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
第五条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国家和省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中小学教材实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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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办学方向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3、坚持“三个面向”,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需要,更新办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校务管理
4、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决策,推行校务公开。
5、党团组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切实履行职能。
6、完善校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
三、教育教学管理
7、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不断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德育工作队伍,完善德育工作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
8、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
9、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创新和实践能力。
10、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重视课堂教学管理,有教师备课、听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的基本要求,有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的基本要求。
教师不拖堂,不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11、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
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
寄宿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0:00,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
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
12、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违规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
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
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13、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以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指标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发展性、过程性评价。
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
考试命题科学合理,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随意提升考试难度。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座次。
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
14、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育资源,不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实验班。
15、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16、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
学校课程相关资料不得向学生收费。
不得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四、教职工队伍管理
17、认真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持证上岗。
全面实行教师聘任制,根据教学需要合理设岗,按照岗位聘任教师。
18、加强师德建设。
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要切实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9、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制定并落实教师专业发展计划,积极组织和支持教师参加培训、进修。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
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和各种教学研究活动。
21、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
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原则,综合师德表现、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评价教师工作。
不向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和奖惩教师。
22、有教职工一日常规,并能严格遵守。
有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常规和管理办法。
23、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上课。
24、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五、学生管理
2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不得拒绝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不得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6、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和择校生“三限”政策。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
27、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有完善的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制度。
有完善的控辍措施。
有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28、小学、初中不准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或将学生驱赶出校园。
普通高中开除学生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29、按要求控制班额,逐步实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30、《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礼仪常规等规章制度要张贴公示,并能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31、健全少先队和学生会组织,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3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活动。
33、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校园管理
34、学校发展有整体规划,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等分区明确,互不干扰。
35、校园整洁,无垃圾,无纸屑,无积水,无污染。
室内干净,采光、通风符合有关要求。
36、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重视环境育人。
有体现学校教育理念和特色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并公示于学校明显位置。
37、未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利用校园校舍开展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任何活动。
七、财务与后勤管理
38、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及时公示,不得违反规定收费。
不得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任何摊派。
39、科学编制学校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坚持财务公开,重大开支实行民主决策。
40、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有校舍、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宿舍、食堂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办法,有办公用品发放管理办法等。
41、按要求建立校医室,明确校医室工作制度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备校医。
有条件的中小学要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专业教师。
42、建立实验室、图书馆(室)以及电教、体育器材等管理制度。
43、重视档案建设,有档案室或档案柜,各类档案齐全,有完善的档案管理、查阅、借阅、保密等制度。
八、安全管理
4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
45、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做好法制副校长的聘请工作。
46、建立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疏散和逃生演练。
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47、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坚固、安全。
发现危房及时维修,D级危房及时拆除。
48、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遵守,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9、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50、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