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汇报120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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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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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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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文本
1 个附件总则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济宁市已批复的其他相关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本规划是济宁市南部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西起京杭大运河,东至兖矿二号井、三号井塌陷范围,南起南四湖北岸,北跨日菏铁路与主城区相连,规划用地面积平方公里,行政辖区面积57平方公里。
第四条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一致。
近期为2008-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五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该组团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济宁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
本规划已经济宁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由济宁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规划目标与原则第七条本规划确定的本区规划定位为:济宁城市的主中心,全市的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
第八条规划原则在生态与文化的指导思想下,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坚持旅游与城市协同发展,生态优先,文化突出和可实施性的原则。
(1)整体协调的原则规划编制应与在编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相协调,在整体城市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进行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
(2)突出地域特色原则突出特色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核心之所在,没有特色就没有吸引力。
规划要突出当地区域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特色和自然景观特色,打造独具魅力的北方水乡。
(3)旅游与城市协同原则旅游功能应该与城市整体功能及其它功能协同发展。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06•【字号】济政办字〔2015〕40号•【施行日期】2015.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字〔2015〕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时期(2016-2020 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为引领,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分析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问题,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同步发展,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调推进,坚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围绕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问题,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重大举措,科学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提前全面达小康的各项奋斗目标。
二、主要任务全市“十三五”规划体系主要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组成。
(一)切实做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总体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济宁都市圈规划规划3
第三章都市圈发展历程、现状与发展定位一、规划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特点1.发展条件与资源济宁都市圈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苏鲁豫皖结合部、京津和长江三角洲两大经济发达地区影响的交汇地区,紧临山东半岛发达地区,是其腹地及其向内陆延伸的重要节点。
其核心部分包括济宁、枣庄、菏泽三个地级市,共计8区、4县级市、15县。
土地面积28073km2,2003年总人口2037万人,GDP总量1556亿元。
其北部和东部与聊城、泰安、临沂市毗邻,南部与江苏徐州、安徽宿州市、河南省商丘市接壤,西部隔黄河与河南的濮阳毗连。
(1)具有交通便捷之优越区位济宁都市圈地区虽不濒海,但近海,其中心城市距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在300公里之内,有便捷的公路和铁路与之联系;京杭运河贯穿南北,可以直接与长江三角洲等发达地区沟通;京沪、京九、新兖石铁路以及京福、日东高速公路构成了内外联系的网络,区位优越。
以济宁为中心,公路距济南180公里、青岛549公里、北京567公里、郑州333公里、上海799公里。
(2)自然条件优越,水土资源匹配较好济宁都市圈东部为鲁中南山地,西部为黄淮海平原,东高西低,属于淮河流域。
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79% ,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地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季、无霜期长,降雨集中。
自然条件组合良好,尤其是水土资源匹配较好,适宜发展农业,具有悠久的农耕文化。
整个都市圈地区耕地面积141万公顷,土地质量好,但人均拥有量比较少。
人均耕地0.070公顷,为山东省平均的96%(0.073公顷),属于人多地少的地区。
水资源方面,无论是大气降水,还是地表与地下水,都在省内具有一定优势。
根据济宁、菏泽和枣庄的多年资料,都市圈平均降水量700毫米左右,呈现东多西少的特征。
整个地区的水资源量61.55亿立方米。
其中,地表水30.9亿立方米,地下水40.44亿立方米。
人均水资源量430立方米。
客水资源主要来自黄河和大汶河,每年引黄水定额16.86亿立方米。
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2008-2030)文本
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2008-2030)文本1 个附件总则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 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济宁市已批复的其他相关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本规划是济宁市南部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西起京杭大运河,东至兖矿二号井、三号井塌陷范围,南起南四湖北岸,北跨日菏铁路与主城区相连,规划用地面积97.17平方公里,行政辖区面积57平方公里。
第四条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一致。
近期为2008-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五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该组团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济宁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
本规划已经济宁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由济宁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规划目标与原则第七条本规划确定的本区规划定位为:济宁城市的主中心,全市的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
第八条规划原则在生态与文化的指导思想下,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坚持旅游与城市协同发展,生态优先,文化突出和可实施性的原则。
(1)整体协调的原则规划编制应与在编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相协调,在整体城市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进行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
(2)突出地域特色原则突出特色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核心之所在,没有特色就没有吸引力。
规划要突出当地区域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特色和自然景观特色,打造独具魅力的北方水乡。
(3)旅游与城市协同原则旅游功能应该与城市整体功能及其它功能协同发展。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 2030年)说明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 2030年)说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0年)说明济宁市总体规划(2022-2030)《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0年)》是新形势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我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是通过对城市空间布局的统筹规划确保实现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协调统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举措。
城市总体规划是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1年)》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形势。
“十一五”时期,山东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出现新的变化,济宁所依托的发展格局有明显调整,2021年2月省政府出台的《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将鲁南经济带作为重点开发区域,以枣庄、济宁为主体建立运河经济区,发挥京杭运河的功能,大力发展运河经济。
济宁作为历史上管理运河航运的督府,需要大力弘扬运河文化,依托曲邹济三处历史文化名城实体和对泗水、峄山、九龙山等景观资源的利用,充分挖掘城市发展的文化带动力,打造城市品牌,参与区域竞争。
同时,多个重大设施在济宁地域相继落户,包括济宁曲阜机场、济徐高速公路、济宁北湖旅游度假区、京沪高速铁路等,提供了影响济宁市城镇空间布局的新的作用要素,需要重新审视济宁市的区域地位和作用。
人地矛盾突出,城市发展有限。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迅速膨胀,城市发展空间明显不足,极大地制约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
迫切需要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预测城市用地规模。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东拓西跨南联北延”发展战略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拉开城市框架,促进城市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各县(市)、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用地分类和适建围第四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新的城市用地分类规定出台后按照新规定执行)第五条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总体规划合理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规划围按照项目建设用地和市政建设用地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第七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中的规定。
表1 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第八条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合并,且不妨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
2、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
3、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第九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强制性规划指标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节建筑容量第十条建筑容量包括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
环境综合治理 ,提高 污水处 理率和垃圾无 害化处理率 ,限期达 到 《 总体规划 》提 出
的各类环境保护 目标 。划定城 市蓝线保护
划 》确定 的建设 用地范 围之外设立各类 开
发 区和城市新 区 。要 根据你市资源 、环境
范 围,落实最严格 的水 资源管理 制度 ,提
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和效益 ,建设 节水型城 市 。加强城市生态修复工作 ,积极 推行低 影响开发模式 ,建设海 绵城市 。划定城市 绿地 系 统 的绿 线 保 护 范 围 ,完 善 绿 地 布 局 ,提高绿化水平 ,建设贯通城 乡的绿色
空 间宜居适度 、生态空间 山清水 秀的总体
要求 ,形成合理 的城 市空间结构 ,促进经 济建设 、城 乡建 设 和环 境建设 同步 发展 。 结合全 国生态保 护与建设 示范 区实施 ,加 快资源型城市转 型发展 ,做好 采煤塌 陷地 治理 ,统筹协调城 市规划建设与煤炭资源 开发和环境治理 的关 系 。切实做好节能减 排工作 ,淘汰落后产 能 ,严 格控制污染物
发展 ,推动济宁都市 区构建 ,增强 济宁都
市 区在西部经济隆起带 、鲁南城镇带 上的
区域辐射 与带动作用 ,并做好与周边城 市
的区域协调 和联 动发展 。加强城 中村 和城
乡结合部 的规划 建设 管理 ,统筹安排城 乡
设 。将城市保 障性住房 的建设 目标纳入近
期 建设规划 ,确 保用 地供 给 和合理 布 局 。
一
,
是历 史 文化 名 城 、滨 水 生 态 旅 游 城
市 。《 总体规 划 》实施要 深入 贯彻 党 的十
八 大和十八 届三 中、四中、五中 、六 中全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 ,完善基础设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济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济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济政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济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19日济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攻坚“五年取得突破”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利用外资提质增效,增幅均高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物价上涨总水平控制在3%左右,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和环境改善约束性指标。
一、聚焦扩内需、挖潜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1)抓紧抓实重大项目,对“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目标分解细化、压实责任,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项目谋划储备、落地建设和统筹推进,按季度更新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清单,筛选确定120个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工程化督导推进。
(2)加大制造业和民间投资力度,实施制造业项目引领工程,建立制造业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实行贷款贴息、设备奖补、基金投资等扶持政策。
(3)完善“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综合保障机制,再储备一批项目争取专项债券支持,申报争取更多土地指标支持省重大、省优选项目建设;盘活批而未供土地1.5万亩、闲置土地2500亩、农村闲散土地8000亩。
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各县(市)、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新的城市用地分类规定出台后按照新规定执行)第五条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总体规划合理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按照项目建设用地和市政建设用地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第七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中的规定。
表1 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第八条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合并,且不妨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
2、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
3、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第九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强制性规划指标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24•【字号】济政办字〔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24日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聚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生态脆弱区的修复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统筹全域要素配置,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整体谋划新时代济宁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管控。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约束,坚持底线思维,优先布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统筹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7•【字号】鲁政字〔2016〕304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鲁政字〔2016〕304号济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请示》(济政呈〔2016〕3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济宁市是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是历史文化名城、滨水生态旅游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鲁发〔2015〕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部署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济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将济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中心城区和曲阜、邹城、嘉祥城区一体化发展,推动济宁都市区构建,增强济宁都市区在西部经济隆起带、鲁南城镇带上的区域辐射与带动作用,并做好与周边城市的区域协调和联动发展。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济自资规发〔2021)58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批复(济政字〔2021〕38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7月29日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二〇二一年七月目录一、发展现状 1(一)发展基础 11.基础测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22.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不断丰富 23.基础测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41.基础测绘发展环境仍需优化 42.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尚需探索 53.基础测绘服务能力亟需提升 54.市县统筹协调发展还需加强 5二、发展趋势和需求分析 5(一)发展趋势 51.基础测绘担当新使命 62.基础测绘进入新阶段 63.基础测绘注入新活力 6(二)需求分析 61.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72.区域协调发展的需求 73.绿色发展的需求 74.文化强市建设的需求 85.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 86.公共服务的需求 8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9(一)指导思想 9(二)基本原则 91.需求引导,转型升级 92.统筹规划,协同发展 93.坚持公益,强化服务 104.创新驱动,突出特色 10(三)发展目标 10四、主要任务 11(一)健全测绘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11 (二)加强现代测绘基准运维,确保服务效能 11 (三)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升供给能力 11 (四)构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12 (五)深度融入自然资源管理,提升支撑能力 12 (六)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升创新能力 13 五、重点工程 13(一)全市测绘基准体系建设与运维工程 141.测量标志普查与建设 142.三等水准路线复测 14(二)遥感影像获取工程 141.常规航空遥感影像获取 142.倾斜航空遥感影像获取 143.卫星遥感影像常态化获取与处理 14(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工程 151.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 152.1∶5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 153.一体化融合时空数据库探索研究 154.地下管线、管廊数据普查更新 155.水下地形测绘 16(四)实景三维济宁建设工程 161.实景三维模型建设 162.实景三维济宁管理系统建设 163.实景三维济宁推广与应用 17(五)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7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及推广应用 172.智慧济宁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 173.塌陷地地表形变监测 174.三孔景区实景三维建设 185.应急测绘保障 186.公共地图服务保障 18(六)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工程 191.服务支撑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 192.服务支撑自然灾害预警防治 193.服务支撑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19六、县级基础测绘要求 19(一)推进县级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19(二)开展县级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20(三)拓展县级基础测绘服务支撑领域 20七、保障措施 20(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法规政策环境 20(二)加大经费投入,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20(三)实施科技兴测,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1(四)强化信息安全,推进资源共享开放 21(五)加强协调统筹,推动市县均衡发展 21“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32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3日济宁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规划管理,保障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工程管线、综合管廊等工程设施及配套的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经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公安、人防、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政工程规划管理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审核、加强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道路桥梁第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经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公安、人防、消防等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按照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组织编制相关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第八条城市道路红线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194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4号济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复〈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济政呈〔2023〕1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济宁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国家创新型制造业强市、北方内河航运中心、滨湖生态水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济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49.2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50.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21.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22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3.29亿立方米。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四轴,两带五区”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增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推动任城、兖州、邹城、曲阜、嘉祥一体化发展,提升京沪、鲁南、济徐、济微发展轴要素集聚水平,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济宁都市区总体规划案例
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交通结构与交通 系统的关系研究
否
是否达到了土地利用、 是否达到了土地利用、交通结构与交 通系统的综合优化 是 推荐方案
“济宁-曲阜都市区综合交通规划”规划思 路
都市区交通现状 与存在问题 都市区交通规划 目的
都市区综合交通规划原则
综合交通规划内容
都市区内市 际交通规划
都市区旅游 都市区对外 交通规划 交通规划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 居民出行调查 假定: 假定:未来的土地利用模式与现状相同 或差别不大 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发生与吸引交通量预测 分布交通量预测 交通方式划分预测 交通分配模型 路段的断面流量、负荷度、 路段的断面流量、负荷度、均匀程 度等指标
交通规划方案 方案评价 否 方案最优? 方案最优? 是 推荐方案
– 一定的城市发展模式:为Metrobus系统的应用提供相应的交通 一定的城市发展模式: Metrobus系统的应用提供相应的交通 需求 – 一定的城市规模:凸现Metrobus系统运行速度快的优势 一定的城市规模:凸现Metrobus Metrobus系统运行速度快的优势 – 一定的道路条件:使公交专用道的采用成为可能 一定的道路条件: – 一定的经济实力:车辆购置、道路改建 一定的经济实力:车辆购置、 – 一定的技术水平:交通信号优先 一定的技术水平: 乘客信息系统 车队管理系统
需求特点
• 需求强度特点
–四城市人均净出行次数2.93次,人均出行次 数为2.46次。
• 空间分布特点
–四城市市区内部出行占居民总出行的96.32%
• 出行目的特点
–以通勤为目的的出行占全部出行的近90%。
• 交通结构特点
–自行车为主,公共交通薄弱
目前特点:四城市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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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2030年)及规划图
2008年8月19日至20日,由省建设厅组织召开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2030年)评审会》在我市香港大厦举行。
评审委员会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总规划师陈为邦教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教授、山东省国土厅宇向东副厅长、山东省建设厅规划处齐鹏处长等10位国内知名规划专家组成。
会议由建设厅副厅长昝龙亮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振川,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洪刚出席会议。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市把实施城市化战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着力点,市委在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把建设城乡秀美新济宁作为五大发展目标之一,确定了“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和“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的城市发展定位,按照“规划先行、产业先导、文脉存续、自然生态”的原则,做大做强做美中心城市,加快推进济宁城区“东拓西跨南联北延”,跨区域、跨河道、大范围展开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先后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易道设计公司、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济宁市城市风貌规划》、《济宁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九龙山山体、水系生态景观规划》、《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济宁市老运河西段两岸环境景观规划》、《济宁市老运河、越河围合地块概念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规划,以规划指导建设。
每年都确立一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狠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市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增强了我市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
但是,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现行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此,2007年12月28日,山东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今年初,我们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对规划思路作了重大调整。
经过半年多的辛勤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这次评审会议,就是对这一成果的集中检阅,也是对前期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检验。
专家们踏勘了现场,听取了《纲要》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规划纲要文件,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纲要》编制认真贯彻当前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努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区域统筹和城乡协调发展,注重“两型”社会建设,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评价。
《纲要》编制的基础工作比较扎实,论证比较充分,对产业发展战略、煤炭开发与城市协调发展、生态承载力、人口和用地规模4项专题进行了研究,提出的空间层次、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城镇体系规划等比较符合济宁实际。
《纲要》成果内容丰富,图件齐全,达到了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范的要求。
各位专家对规划纲要进行了认真评审,并从规划的各个方面和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评审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专家意见,与设计单位共同努力,从济宁长远发展和自身特色去把握规划,进一步拓宽思路,及时将规划纲要进行深化和完善,最终形成一个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高水平、高标准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济宁市调整市中区任城区行政区划
为推动城区的合理布局,加快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的城市特色定位和“东拓西跨南联北延”中心城市布局,市委、市政府根据鲁政字[2008]197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市中区、任城区行政区划。
此举将打破目前市中区、任城区行政区划不合理结构和功能分区,使任城区成为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解决市中区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的发展规模,强化中心城区的辐射能力,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市自1983年实行地改市、市管县体制以来,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城乡结构和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的行政区划格局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市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十分必要。
此次区划调整遵循优化布局,有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着眼长远,有利于组群结构大城市建设;整合资源,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区优势;统筹兼顾,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这次区划调整确定市中区和任城区的区划界线是,原则上以洸河路为界,东起琵琶山路,沿洸河路西行至环城西路,沿金城街道与古槐街道边界及金城街道与济阳街道边界至太白楼西路西行至梁济运河。
此线以南划归市中区,此线以北划归任城区。
调整后市中区的管辖范围是,在保留古槐、阜桥、越河、济阳、观音阁、南苑6个街道的基础上,将仙营街道洸河路以南6个社区(新刘庄、刘庄、菜市、红星新村、蒋林、后铺)并入阜桥街道。
将金城街道太白楼西路以南部分划归济阳街道。
将任城区南张镇太白楼西路以南的后营村划归济阳街道。
将任城区的安居镇整建制划归市中区。
为了保持行政区划的完整性并有利于运河沿岸的综合开发,将任城区的唐口镇、喻屯镇整建制划归市中区管理。
调整后的市中区辖6 个街道和3个镇,总面积379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人。
任城区的管辖范围是,在保留原石桥、接庄、南张、长沟、二十里铺、李营6个镇的基础上,将金城街道太白楼西路以北部分划归任城区管辖,保留金城街道建制。
将仙营街道洸河路以北5个社区(南戴庄、谢营、秦庄、仙营、东红庙)划归任城区管辖,仍保留仙营街道建制。
调整后的任城区辖2个街道和6个镇,总面积416平方公里,44万人。
现由高新区管理的柳行、洸河街道及由北湖旅游度假区管理的许庄街道在行政版图上归任城区。
从区划调整确定之日起,由市中区、任城区分别负责新划转辖区内镇(街道)各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原区属企业相应改变隶属关系,原镇(街道)所属的单位整建制划转,原区直学校按属地原则整建制划转,原区属机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不变,涉及划转的镇(街道)村居和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实行整体划转。
区划调整确定后,在市有关部门主持下,以2007年财政决算数为基数,由两区政府及所属财政、税收等部门具体落实财政收支、企业划转、财力增减及供养人口变动情况,通过市财政体制结算,保证两区既得财力不受大的影响。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市委、市政府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
市委、市政府成立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区划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整体部署做好各系统内区划调整涉及的交接工作。
两区区委、区政府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积极主动地搞好衔接,不折不扣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并根据区划调整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
区划调整期间,涉及到的人财物一律冻结。
要认真做好区划调整过程中的思
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力度,引导干部群众顾全大局,积极支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切实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区划调整稳妥有序地推进,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