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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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
来源:日期:2011-09-21
住建委在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中,积极按照区政府、区纪委的要求,围绕我委“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廉洁从政制度建设,着力建立有效规范权力运作的机制,依靠制度规范领导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具体做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中央颁布实施的《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新创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保证。特别是在当前的新形势下,贯彻落实该条例,能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严肃政治纪律,保证全委重大决策贯彻执行;能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约束,防止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制度。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住建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保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抓手,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人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具体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形成了适应企业特点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完善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住建委把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作为加强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党委、纪工委和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实施,并且通过建立“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形式,促进廉洁从业制度的落实。
3、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我委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集体决策的原则和程序,没有发现领导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我委在进行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坚持按决策程序办事,各项议题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和民主。我委制定了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办法,进行明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利于住建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住建委党委对领导人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已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由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实施。目前开展的监督检查及措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党内监督。我委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明确党委
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责任范围内的问题承担责任。党委结合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作为重要议题,会前召开各类座谈会认真收集党员干部的意见,组织领导人员进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风责任制检查。住建委把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初与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自查,年底住建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领导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了解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情况。今年上半年,各单位都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
3、效能监察。监察科围绕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对各科室和事业进行效能监察检查,保证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政,做到决策依法、操作有序、公平公正,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找出了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从调整内部结构、形成制约机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堵塞漏洞,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
4、民主监督。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上,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作为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每年对委领导人员按规定进行了述职述廉,委内代表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将领导人员贯彻廉洁从政情况向党员干部公开。通过开展公开活动,改善了领导与党员干部的关系,调动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是监督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够健全。目前对于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防范性的事前事中监督比较薄弱,监督运行机制还有待于完善。
2、落实《监督条例》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科室重视程度不够。
3、党员主动参与监督意识不强,“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要加强对党员的党的性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提高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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