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2.范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治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说明、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形;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治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方法,合理确定成本运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觉成本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治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操纵4.1 成本核算的差不多程序成本核算的一样步骤依次如下:4.1.1 依照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运算表,运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依照有关规定分别运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依照成本核算和治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形。
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4.2.1.1 满足成本运算的需要;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各公司可依照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形,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4.2.2.1 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能够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万科房地产开发核算三级科目明细表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土地及政府规费 土地获得价款 丈量及报建费 土地属性指标类 配套及地下室工程费 地下室 土方、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桩基工程 场地平整 主体结构工程 主体安装工程 基建及管网工程费 室外管网工程 风险费 其他 室内装修 室内精装修工程费 开发成本 家私及部品 精装修分离体系及措施项目增加费 持有物业租赁装修 建筑立面及部品 装饰及环保工程费 公共部位精装修 室内弱电系统 环保系统费 土地合同外选择型配套 环境提升工程费 室外智能化系统 园林环境工程 规划设计费 行政管理费 开发管理费 工程管理费 营销/租赁设施建造费 造价咨询费 物业完善费用 资本化利息 资本化利息 三级科目 备注 按占地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直接归属 直接归属 按占地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直接归属 直接归属 直接归属 直接归属 直接归属 直接归属 直接归属 直接归属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占地面积分摊 按占地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可售面积分摊 按
VKCW03-29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
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万科房地产成本核算规范
万科房地产成本核算规范房地产, 万科, 成本核算, 规范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规范公司房地产生产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库存商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公司董事会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范。
1-2 公司房地产生产成本核算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以便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
1-3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不断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公司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并自觉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第一步: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步: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生产成本费用。
第三步: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第四步:将归集的生产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第五步:编制项目生产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第六步: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库存商品之间的生产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库存商品成本。
第七步: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库存商品的销售成本。
第八步: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第三章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3-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3-2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原则,参照下列条件,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管理需要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万科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指导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万科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指导1、总则1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及其附件三“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理规定”与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和会计管理规则的要求;制定本指导..2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3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不断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并自觉接受集团的监督..2、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第一步: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第二步:按成本核算及管理的要求;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和帐簿;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开发成本费用..第三步: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第四步: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第五步: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第六步:正确划分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按建筑面积计算完工产品单位成本..第七步: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按与结算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第八步: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管理和核算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3、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2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原则;参照下列条件;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管理需要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①单体开发项目;一般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②在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或总包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③对于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成本管理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或周期划分成本核算对象..Ⅰ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Ⅱ同一项目有裙房、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Ⅲ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④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3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在开工前确定..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4、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1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六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2各成本项目的开支范围如下: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Ⅰ土地征用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Ⅱ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帐;分别冲减有关成本..Ⅲ市政配套费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Ⅳ其他如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②前期工程费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Ⅰ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如:人防工程建设费、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Ⅱ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Ⅲ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Ⅳ“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Ⅴ临时设施费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临时设施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家具等不属于临时设施费..Ⅵ预算编、审费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Ⅶ其他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③基础设施费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小区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红线外两米与大市政接口的费用;以及向水、电、气、热、通讯等大市政公司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Ⅰ道路工程费小区内道路铺设费..Ⅱ供电工程费变配电设备的购置费;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供配电贴费、电源建设费;交纳的电增容费等..Ⅲ给排水工程费自来水、雨污水排放、防洪等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费用;以及向自来水公司交纳的水增容费等..Ⅳ煤气工程费煤气管道的铺设费、增容费、集资费;煤气配套费;煤气发展基金、煤气挂表费等.. Ⅴ供暖工程费暖气管道的铺设费、集资费..Ⅵ通讯工程费电话线路的铺设、电话配套费;电话电缆集资费;交纳的电话增容费等..Ⅶ电视工程费小区内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的线路铺设和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费用..Ⅷ照明工程费小区内路灯照明设施支出..Ⅸ绿化工程费小区内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绿地建设费..Ⅹ环卫工程费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如垃圾站箱、公厕等支出..Ⅺ其他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栏支出、园区大门、园区监控工程费、自然下沉整改费等..④建筑安装工程费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费用含设备费、出包工程向承包方支付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发包工程应依据承包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来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Ⅰ土建工程费a.基础工程费: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费..b.主体工程费:即土建结构工程费含地下室部分..c.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Ⅱ安装工程费a.电气强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照明等电气设施安装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b. 电讯弱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通讯、保安监视、有线电视系统等电讯设施安装费..c. 给排水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上下水、热水等给排水设施安装费..d. 电梯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电梯及其安装、调试费..e. 空调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换热站、冷冻站、风机盘管控制、楼宇自控系统等空调设施安装费..f. 消防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自动喷洒、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安装费..g. 煤气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煤气管线等燃气设施安装费..h.采暖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水暖、汽暖等供热设施安装费..i. 上述各项如有甲供材料、设备;还应分别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Ⅲ装修工程费内外墙、地板毯、门窗、厨洁具、电梯间、天顶蓬、雨蓬等的装修费;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Ⅳ项目或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Ⅴ其他工程收尾所发生的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能够归类的;应按从属主体原则归类计入上述相应费用中;现场垃圾清运费、工程保险费等..⑤配套设施费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可区别以下情况:Ⅰ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消防、水泵房、水塔、锅炉房建筑成本、变电所建筑成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景观建筑小品、环廊、街心公园、凉亭等设施的支出..Ⅱ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Ⅲ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Ⅳ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⑥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发间接费的内容包括:Ⅰ现场管理费用内部独立核算的、开发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修理费、办公费、办公用水电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运输费、通讯费、业务交际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周转房摊销等..Ⅱ利息并借款费用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Ⅲ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规定应计缴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Ⅳ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按规定应拨付给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Ⅴ质检费包括按规定支付给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费;项目发生的材料、设备质量检验费、工程质量自检费、工程竣工验收费等质量鉴定性费用..Ⅵ其他项目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按规定或协议应由开发商承担、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的水、电、煤气、暖气等价差;以及其他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的费用..3开发企业期间费用的开支范围①营业费用指在开发产品销售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Ⅰ已完开发产品销售以前的改装修复费;开发产品看护费及按规定或协议应交物业管理公司的空房物业管理费;根据规定或协议应承担的按单位、面积分摊的空房和自留、自用物业水电费等..Ⅱ小区内、主体外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样板房、售楼处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列支..主体内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在房屋开发成本中列支..Ⅲ开发产品销售、转让、出租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审批费、广告制作费含资料制作费、广告宣传费、展览费、销售模型沙盘制作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咨询费、办销售许可证时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物业管理启动金、商品房注册登记费、产权交易费或商品房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审核费、房屋评估费、诉讼费、中介佣金、销售许可证、外销费等..Ⅳ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业务交际费以及其他经费..②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财务、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Ⅰ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包括驾驶员保险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用水电费等..Ⅱ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Ⅲ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Ⅳ税金:指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金、费、印花税等..Ⅴ审计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董事会费、公司活动费等..Ⅵ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Ⅶ坏账损失及存货盘亏、毁损损失..Ⅷ环境费:支付清洁工的工资、摆花费、租花费等Ⅸ租金:包括房屋租金、车库租金等..Ⅹ分摊上级管理部门和总部的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等..③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开发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去利息资本化部分、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含票据工本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5、会计科目与帐簿设置1 “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在房屋等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2 “开发间接费”科目归集和分配在房屋等产品开发过程中;本单位项目、设计、工程、预算、材料等业务部门为组织与管理开发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这类费用由本科目归集并按一定方法、标准分配后;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成本项目中去..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3 “预提费用”科目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受益期限、对象;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尚未支付的成本、费用..本科目一般应按费用的内容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应预提的费用一般包括:配套设施费;与合作单位共建项目应负担的由合作单位垫付的费用;租金;保险金;借款利息;修理费用及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尚未支付的地价等..费用预提的时间:应由房屋等开发产品负担的费用;应在结转房屋等开发产品时预提..配套设施费的预提范围、条件、依据和计算方法:①范围:开发小区内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将发生的费用..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将发生的费用不得预提..②条件:配套设施费的预提条件为:房屋与配套设施非同步开发有前有后、穿插进行;先建房屋;后建配套设施..③依据:拟建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④计算方法:某成本核算对象应该项开发产品预算配套设施费= ------------------------------------------- *100%预提的配套设施费成本或计划成本预提率配套设施该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 ------------------------------------------------------------ *100%费预提率应负担该配套设施费各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式中应负担该配套设施费的开发产品一般应包括房屋、能有偿转让的小区内大配套设施..4“待摊费用”科目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受益期限、对象在本期发生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共同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费用..如:项目开发前期为项目开发而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分摊期限为预计项目开发期;项目开发期超过一年的列“长期待摊费用”、广告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费等..本科目一般应按费用的内容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5 “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已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各单位在进行“开发产品”核算的同时;应收集、整理具体到每户的可售面积构成、销售及其回款情况的详细资料..6、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如果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负担时;可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再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成本;也可以直接分配计入“开发成本--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土地拆迁及补偿费”..有关分配方法为:①按土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市政配套费时方法一:先按小区的占地面积将地价和拆迁补偿费分配到各小区;再将分配到各小区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小区内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和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的占地面积进行直接分配;然后将分配到小区内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占地面积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进行间接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的开发成本;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分配数加间接分配数;即为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方法二:也可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分摊到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以单位面积的地价及拆迁补偿费来分配..②按建筑面积计征或补偿时:不论是公共用地还是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用地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内的费用;均应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来分摊..2前期工程费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对象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可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前期工程费”科目归集;再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3基础设施费一般能够区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如果在开发的建设场地上有多个开发项目;不能区分成本核算对象时;其基础设施费应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基础设施费”科目进行归集;待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后;将归集的费用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4建筑安装工程费①一般应在与承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承包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提出;经甲方审定、双方确认的“已完工程月报表”、“工程价款结算单”所确定的工程价款;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②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不能直接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计入“开发成本”科目;应先在“预付帐款—预付承包单位款”科目核算;待工程价款结算时;再从实际应付工程款中扣回..③对几个工程一并招标出包且按标价结算的;应在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每个工程或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造价占各项工程预算造价之和的比例;计算各自的标价即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经计算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入有关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计算公式为:某项工程的实际该项工程预算造价= 工程标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各项工程预算造价合计5配套设施费凡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均应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①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同步建设的情况下:Ⅰ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Ⅱ不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先由“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再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②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非同步建设有前有后、穿插进行的情况下:应先通过“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进行归集;待配套设施完工后;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和分项平行结转法;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③先开发房屋等开发产品;后建配套设施;或房屋等开发产品已开发完工移交或出售;而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下:可按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预提;并归集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成本项目;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预提数与实际数的差额;应在配套设施完工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Ⅱ如果预提的配套设施费含有多种配套设施项目;应在每项配套设施完工时;逐项结转并随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不得等全部配套工程竣工后一次调整..凡是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支出;不得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应分配的其他配套设施费;应计入其开发成本的“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配套设施费”项目中..6开发间接费①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科目归集;于每季末根据实际发生数按建筑面积分配计入各项目的各成本核算对象;一般不得以计划数计入开发成本..如根据开发特点;确需采取预提开发间接费办法时;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之间的差额应于年度终了时一次进行调整..②成本应计入房屋等开发产品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留作自用的固定资产;均不分配开发间接费..③如果有周转房;每月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的周转房摊销;可比照房屋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摊销;并按周转房造价4%计算残值..7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限:可自房地产产品开发投入起至完工交付时止;其间开发商主动实施的停工其间不包括在内;②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包括:与开发项目直接相关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债券溢价;减去债券折价、利息收入、汇兑收益以及借款到位后、使用前的其。
万科地产集团 成本造价 商品房价格构成-成本核算表
销售佣金 广告费 房屋面积预算及测绘费 销售许可证申领 确权费 土地测绘费 7 财务费用 8 物业托管费
9 其他费用
10 税金 营业税及附加 所得税
11 合计
成本核算表
总成本
单位成本
已发生 预计追加
备注
方案、施工图、各专项设计
临时水电 包括筑苑代理费 顾问及管理公司的费用 空调、机电安装、监控、电话、有线电视 停车场
景观、导视系统
包括售楼处等的装修
序
项目
1 土地费 生地价 契税及相关费用 拆迁费 拆迁审计及管理费
2 前期工程费 规划设计费 环评交评 勘察费 放线定位费 三通一平 招投标费 监理费 咨询顾问费
3 房屋建安工程费 土(含桩基)工程费 水电安装工程费 附属公共设施 公共基础设施 供水 供电 供气 排污费 室外环境
4 各项规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 散装水泥 人防费 墙改基金 白蚁防治费 教育附加费 施工许可证费用 规划许可证费用 环卫垃圾费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指导书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指导书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
万科公司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增强成本管理,规范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剖析,依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财务管理规则》和《会计管理规则》的要求,拟订本指导。
1-2 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成立和完美成本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恪守成本开销范围,合理确立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派开发成本及花费,实时、正确、完好地供给成本核算资料,实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追求降低成本的门路。
1-3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成本核算责任制,不停完美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良成本核算方法,严格依照国家以及公司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并自觉接受公司的监察。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第一步:依据成本核算对象确实定原则和项目特色,确立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步:按成本核算及管理的要求,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和帐簿,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开发成本花费。
第三步:按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立应分摊成本花费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派方法、标准。
第四步: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花费按确立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派。
第五步: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第六步:正确区分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按建筑面积计算完工产品单位成本。
第七步:正确区分可售面积、不行售面积 (由主管部门区分供给 ),依占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行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按与结算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第八步:编制成本报表,依据成本管理和核算要求,总括反应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状况。
第三章成本核算对象确实定3-1 成本核算对象确实定原则:应知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花费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实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3-2 各单位可依据上述原则,参照以下条件,联合项目开发地址、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构造种类、装饰品位、层高、施工队伍等要素和管理需要等当地实质状况,确立详细成本核算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类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类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成本项目(项目下首级 科目-二级或三级)
三级或四级科目 四级或五级科目
低值易耗品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咨询费 劳务费 手续费 其他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类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核算内容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 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土地开发费 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金、 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费,土地变更用途 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等。 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 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 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征地 包干管理费、拆迁管理费等。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 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 通一平”等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初勘、详勘等。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 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环境评估费、 交通影响分析、基础桩应变及质量测试费、防雷检测 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 、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热交换站土建、设备、安装及装修费等; 锅炉房土建、设备及安装及装修费等; 指项目所发生的园林环境造价,主要包括: 包括公共绿化、组团宅间绿化、一楼私家花园、小区 周边绿化支出; 雕塑、水景、环廊、假山等; 道路广场铺设、开设路口工程及补偿费等; 包括永久性围墙、围栏及大门; 室外照明电气工程,如路灯、草坪灯;
包括红线到配电房的高压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 柜及箱式变压设备费用,室外强电管道及电缆敷设; 配电房土建、设备、安装及装修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类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核算内容
万科集团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指导
.万字20014关于实行新的《万科集团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指导》的通集团各地产公司、各部门为改进集团成本核算,适应成本管理需要,集团财务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万科集团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指导,现于发布,本指导200起执行由于本次修订幅度较大请各地产公司财务门部作好新旧成本核算办法的衔接作指定专人负责原成本科目余额的调整归类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帐套过渡工作请各公司(部门)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成本测算、工程预算编制等方面,新版《成本核算指导》的成本分类进行有关成本测算、预算编制等工作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通报集团财务管理部,以便视情况调整特此通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六附:新版成本分类一览新版《万科集团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指导;..万科集团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指第一1-1为了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团制定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指导1-2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核算资料,以便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1-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不断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并自觉接受集团的监督第二成本核算的基本程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第一步: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第二步: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费用第三步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分配方法、标准第四步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分配第五步: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第六步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品成本第七步: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由主管部门划分提,根据有关规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第八步: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情况;..第三成本核算对象的确3-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3-2各单位可根据上述原则,参照下列条件,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管理需要等当地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1)单体开发项目,一般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2在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或包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3)对于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成本管理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或周期划分成本核算对象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为成本核算对象同一项目有裙房、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划分成本核算对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算对象(4)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科目设置及核算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科目设置及核算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关键部分。
管理好开发成本,对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定义开发成本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营销费用、接待费用、行政管理费用、融资费用等。
二、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科目设置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涉及到许多科目,具体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融资费用等。
1. 土地成本土地成本,主要是指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的费用。
购买土地需要支付土地款、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除此之外,还需要支付土地整理、调整、拆迁等相关费用。
2. 建筑成本建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费用,比如:设计费用、建造费用、材料费用、施工保险费等。
3.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广告宣传费、促销费、售楼处设施费、销售业务员提成等。
这些费用通常由房地产企业的市场部门或者销售部门负责。
4.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一般是指房地产企业的行政管理费用和人力资源费用。
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费用、房地产开发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等。
5. 融资费用房地产企业进行开发需要融资,所以融资费用也是开发成本的一部分。
包括银行贷款利息、信用担保费用等。
三、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核算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核算是指对于一个项目在整个开发过程中所有费用的统计、分析和核算。
这一步骤是非常重要的,能够帮助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1. 成本计算的方式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核算,一种是累计成本法,另一种是完工成本法。
累计成本法是指按照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进行开发成本核算,把已发生的费用依次累加,计算各个阶段的开发成本。
完工成本法是指在项目完工前,按照已发生的成本来计算整个开发的成本,即将已经大量支出的未开始施工的工作按照已支付费用进行计算。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指导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指导A、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B、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C、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
D、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4.3.2.2 开发前期准备费: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勘察设计费(1)勘测丈量费:包括初勘、详勘等。
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2)规划设计费:规划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
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赶图费、样品制作费等。
(3) 建筑研究用房费:包括材料及施工费B、报批报建增容费(1) 报批报建费:包括安检费、质检费、标底编制费、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建筑面积丈量费、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项目整体性报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2) 增容费:包括水、电、煤气增容费C、“三通一平”费:(1) 临时道路: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的设计、建造费用。
(2) 临时用电: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内容和科目设置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内容和科目设置一、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物化劳动耗费和活劳动的耗费,统称为成本与费用.其中开发成本是指开发现场发生的各项耗费,包括土地受让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及为进行现场管理发生的各项开发间接费用.在开发成本中,又可分为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等.开发成本的核算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中心环节.开发成本与各项费用发生于企业开发经营过程的始终,它代表了企业整体的消耗水平,也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搞好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对于控制企业的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开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二、开发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1.'开发成本'账户为了核算各项开发成本,房地产企业要设置'开发成本'总账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登记开发产品完工后结转到'开发产品'账户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正在开发,尚未完工的各开发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该账户应按开发产品的不同内容设置开发成本二级账,在二级账内,设置'土地开发'、'房屋开发'等二级账户进行分类核算.如: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为了具体核算每一开发项目的成本,应在开发成本二级账下,分设'土地开发明细账'、'房屋开发明细账'等明细账(三级账),进行明细核算.三级账内,应按每一开发项目分别设置三级账户.如:开发成本-土地开发-A土地-B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A房屋-B房屋等开发成本一级账户和二级账户应采用三栏式账页,而三级账应采用借方多栏式账页,以分别记录和反映各不同的成本项目.2.'开发间接费用'账户为了核算企业开发现场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设置'开发间接费用'总账账户.'开发间接费用'账户,是用来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现场发生的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如现场管理人员的薪酬;现场房屋设备的折旧费、现场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借款利息支出和周转房摊销等.该账户借方登记开发现场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贷方登记期末分配转入'开发成本'账户的开发间接费用.月末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该账户应按企业不同的开发现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如:开发间接费用-甲开发现场-乙开发现场等开发间接费用明细账应采用借方多栏式账页,以记录和反映各不同的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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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4.2.2.1 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4.2.2.2 同一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3 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4 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4.3 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4.3.1 成本费用项目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4.3.1.1 土地获得价款4.3.1.2 开发前期准备费4.3.1.3 主体建筑工程费4.3.1.4 主体安装工程费4.3.1.5 社区管网工程费4.3.1.6 园林环境工程费4.3.1.7 配套设施费4.3.1.8 开发间接费4.3.2 各成本项目的核算内容4.3.2.1 土地获得价款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B、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C、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
D、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4.3.2.2 开发前期准备费: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勘察设计费(1)勘测丈量费:包括初勘、详勘等。
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2)规划设计费:规划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
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赶图费、样品制作费等。
(3) 建筑研究用房费:包括材料及施工费B、报批报建增容费(1) 报批报建费:包括安检费、质检费、标底编制费、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建筑面积丈量费、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项目整体性报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2) 增容费:包括水、电、煤气增容费C、“三通一平”费:(1) 临时道路: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的设计、建造费用。
(2) 临时用电: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
(3) 临时用水: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设施的设计、建造、管线铺设、改造、迁移等费用。
(4) 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前的场地平整、场地清运、旧房拆除等费用。
D、临时设施费(1) 临时围墙:包括围墙、围栏设计、建造、装饰费用。
(2) 临时办公室:租金、建造及装饰费用。
(3) 临时场地占用费:含施工用临时占道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
(4) 临时围板:包括设计、建造、装饰费用。
4.3.2.3 主体建筑工程费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土建预算内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A、基础造价:包括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及检测费、降水。
B、结构及粗装修造价:主要包括砼框架(含独立柱基和条基等浅基础)、砌体、找平及抹灰、防水、垂直运输、脚手架、超高补贴、散水、沉降缝、伸缩缝、底层花园砌体(高层建筑的裙楼有架空层,原则上架空层结构列入裙楼、有转换层结构并入塔楼)。
C、门窗工程:主要包括单元门、入户门、户内门、外墙门窗、防火门的费用。
D、公共部位精装修费:主要包括大堂、电梯厅、楼梯间、屋面、外立面及雨蓬的精装修费用。
E、户内精装修费: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厅房、阳台、露台的精装修费用。
4.3.2.4 主体安装工程费A、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费;(1) 室内给排水系统费(自来水/排水/直饮水/热水);(2) 室内采暖系统费(地板热/电热膜/分户燃气炉/管道系统/暖气片);(3) 室内燃气系统费;(4) 室内电气工程费:包括楼栋及单元配电箱、电表箱、户配电箱、管线敷设、灯具、开关插座、含弱电工程管盒预埋B、室内设备及其安装费(1) 通风空调系统费:包括空调设备及安装费用、空调管道、通风系统费用;(2) 电梯及其安装费;(3) 发电机及其安装费:包括发电机供货、安装、机房降噪费;(4) 消防系统费:包括水消防、电消防、气体灭火、防排烟工程费;(5) 人防设备及安装费:包括密闭门、气体过滤装置等。
C、弱电系统费(1) 居家防盗系统费用:包括阳台及室内红外探测防盗、门磁、紧急按扭等;(2) 对讲系统费用:包括可视及非可视对讲系统费用;(3) 三表远传系统费用:包括水、电、气远程抄表系统费用;(4) 有线电视费用:包括有线电视、卫星电视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5) 电话系统费用:包括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6) 宽带网:包括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
4.3.2.5 社区管网工程费A、室外给排水系统费(1) 室外给水系统费:主要包括小区内给水管道、检查井、水泵房设备、及外接的消火栓等费用;(2) 雨污水系统费用B、室外采暖系统费:主要包括管道系统、热交换站、锅炉房费用C、室外燃气系统费:主要包括管道系统、调压站D、室外电气及高低压设备费(1) 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包括红线到配电房的高压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及箱式变压设备费用;(2) 室外强电管道及电缆敷设:室外强电总平线路部分费用;(3) 室外弱电管道埋设:包括用于电视、电话、宽带网、智能化布线的管道预埋、检查井等费用E、室外智能化系统费(1) 停车管理系统费用:包括露天停车场管理系统、地下室或架空层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费用;(2) 小区闭路监控系统费用:包括摄像头、显示屏及电气系统安装等费用;(3) 周界红外防越系统费用:红外对扫等;(4) 小区门禁系统费用;(5) 电子巡更系统费用;(6) 电子公告屏费用4.3.2.6 园林环境工程费指项目所发生的园林环境造价,主要包括:A、绿化建设费:包括公共绿化、组团宅间绿化、一楼私家花园、小区周边绿化支出;B、建筑小品:雕塑、水景、环廊、假山等;C、道路、广场建造费:道路广场铺设、开设路口工程及补偿费等;D、围墙建造费:包括永久性围墙、围栏及大门;E、室外照明:室外照明电气工程,如路灯、草坪灯;F、室外背景音乐;G、室外零星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各种指示牌、标识牌、示意图、垃圾桶、座椅、阳伞等。
4.3.2.7 配套设施费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A、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包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等;B、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C、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D、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
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A、游泳池:土建、设备、设施;B、业主会所:设计、装修费、资产购置、单体会所结构;C、幼儿园: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D、学校: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E、球场;F、设备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土建及装修费;G、车站建造费:土建、设备、各项设施。
4.3.2.8 开发间接费开发间接费核算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